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2018年在津招生普通高校-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年在津招生普通高校-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除中职升高职本科学前教育专业的其他本科专业):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邮编:114007

高职(专科)(包括本科的中职升高职本科学前教育专业):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690号邮编:114016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1万平方米(约合1126.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5平方米;生师比17.2:1;专任教师74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8.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60.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729元;图书95.8万册,生均图书68.1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018年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的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高职(专科)的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和应用韩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