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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税所得的性质、类型与税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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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税所得的性质、类型与税收形式

发表时间:2019-06-10T10:46:02.377Z 来源:《电力设备》2019年第2期作者:高利智

[导读]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国网山西技培中心大同分部山西大同 037039)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自中共中央与国务院提出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后,学术界一直在揣摩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型式,政府职能部门一直在草拟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条文。时至今日,理论研究未取得公认成果,制度设计未颁布成文法律。为解决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在“论个人所得税基本模式”的基础上继续研究个人所得税模式问题。

关键词:个人应税所得;性质;类型;税收形式

引言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中心任务是转换税收模式,由多元分类所得税转换为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准多级综合所得税的基本特点是将全部应税所得划分为专项所得与普通所得,对专项所得分别按比例税率征税,对普通所得统一按累进税率征税。现阶段,货币收入归集汇总机制尚不健全,可以分步推进准多级综合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中心任务:模式转换

1994年,我国在(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基础上开征了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结束了个人所得税多税种并存的历史,进入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新阶段。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论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中心任务是:1.在收入职能方面,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稳定税负,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按照传统观念,直接税包括所得税与财产税,提高直接税比重就是提高所得税与财产税比重。在稳定税负条件下提高所得税与财产税比重,不仅要提高所得税与财产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而且要提高所得税与财产税占GDP的比重。为提高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必须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综合性与税率累进性。2.在调节职能方面,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缩小收入差距。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调节过高收入。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调节过高收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调节过高收入。为调节过高收入,也必须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综合性和税率累进性。

2个人应税所得的类型

古典政治经济学曾将要素报酬分为地租、利润与工资三种形式。随着土地资产化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现代经济学将要素报酬分为劳动所得、投资所得与经营所得三种类型。1.劳动所得。从经济关系看,劳动所得有雇佣劳动所得与独立劳动所得两种形式。雇佣劳动所得的本质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经济关系,表现为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动、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或提供利益。雇佣劳动所得包括在职所得与离职所得。在职所得包括基本所得与附加福利:基本所得的具体形式是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等;附加福利的具体形式是雇主为雇员提供交通、通讯、膳食、休闲等服务和为雇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等。离职所得包括正常离职所得与非正常离职所得:正常离职所得的具体形式为退休金;非正常离职所得主要是雇员辞职或退职的补偿金。独立劳动所得的本质是劳动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表现为劳动者以自己名义向消费者提供劳务、消费者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劳务报酬。在税收关系方面,劳动所得通常被分为普通劳动所得与专项劳动所得。普通劳动所得按一般征税办法征税;专项劳动所得按个别征税办法征税。实践中,基本劳动所得均被作为普通劳动所得,附加福利与离职所得有时被作为普通劳动所得,有时被作为专项劳动所得。2.投资所得。从资产形态看,投资所得包括有形资产所得与无形资产所得。有形资产所得包括实物资产所得与货币资产所得:实物资产所得是让渡实物资产使用权获取的所得,具体表现为租金;货币资产所得是让渡货币资产使用权获取的所得,具体所得表现为利息、股息、红利等。无形资产所得是让渡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使用权获取的所得,具体表现为权利金,也称为特许权使用费。在税收关系方面,投资所得通常被划分为普通投资所得与专项投资所得。普通投资所得按一般征税办法征税,专项投资所得按个别征税办法征税。实践中,利息所得与股息红利所得通常被作为专项投资所得。一些国家只对利息所得采取个别征税办法,一些国家只对股息所得采取个别征税办法,一些国家对利息所得与股息所得同时采取个别征税办法。

3个人应税所得的税收型式:基本类型

根据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YGM)的相关资料,截至2016年,在198个国家或地区中,90%的国家或地区对各种所得同时征税。①不同时对各种所得征税的国家或地区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是国际避税地与石油输出国,不征收任何个人所得税;另一类是以自然资源收入为主的小微国家或地区,只对个人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经营所得中的某项所得征税。同时对各种所得征税的国家或地区的个人所得税的类型如下:

3.1分类所得税

基本特征:对各类应税所得分别按照规定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名副其实”的个人所得税和“名不副实”的个人所得税,如“财产税”中的租金所得税、“公司税”或“利润税”中的经营所得税等。具体类型有:1.多元分类所得税,简称多元所得税。基本特征:对各种形式的应税所得分别按照规定税率征税。历史上,英国1803年版的所得税是最早的多元所得税。目前,希腊等国家或地区实行多元所得税。希腊多元所得税为:对劳动所得按22%、29%、33%与45%的累进税率征税,对租金所得按15%、35%与45%的累进税率征税,对股息、利息与权利金分别按10%、15%与20%的比例税率征税,对经营所得按26%与33%的累进税率征税。2.三元分类所得税,简称三元所得税。基本特征:将应税所得分为劳动所得、投资所得与经营所得三类,分别按照规定税率征税。历史上,德国(普鲁士)1808年版个人所得税是三元所得税。目前冰岛、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实行三元所得税。冰岛三元所得税为:对劳动所得按22.5%与33.8%的累进税率征税,对投资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对经营所得征收公司所得税。中国香港三元所得税为:对劳动所得征收工薪税,对租金所得征收财产税,对经营所得征收利润税。在国际税收专家眼中,荷兰所得税通常被视为二元所得税。但从其具体制度看,应当被归入三元所得税。

3.2综合所得税

基本特征:汇总各类应税所得,在减去费用扣除额后,统一按规定税率征税。具体类型有:1.单级综合所得税。简称单级所得税或单级税(flattax)。基本特征:对综合所得,在减去费用扣除额后,按单一税率征税。具体包括:(1)准单级所得税。基本特征:将应税所得划分为普通所得与专项所得;对普通所得,减去费用扣除额后,按单级税率征税;对专项所得,另按规定税率征税。目前,立陶宛等国家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

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课后习题答案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在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时,应由()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政府 财政部 国务院财政部门 2.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采用的税率是()。 比例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二 四 五 三 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划分为()类。 九 十一 十二 十 5.对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采用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元。 2000 4800 1600 3500 6.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税制模式。 分类税制模式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其他税制模式 综合税制模式 7.税法规定,对于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按季度计算,分月预缴 按年计算,分季度预缴 按月计算并预缴 8.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60%

30% 15% 9.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3 4 5 10.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每月允许再附加减除费用为()元。1300 1600 3500 4800 11.中国公民张某2015年12月取得年终奖奖金14400元,当月工资为3600元。则张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3 432 3495 442 12.某人2015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则该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160 1180 1200 1340 13.某人将其取得的8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中的30000元通过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则该人的这部分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200 10000 11440 18600 1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 四 五 七 15.某人商场购物抽奖获得价值5800元的电冰箱一台,则该部分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5 928 1160 16.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3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1个月支付劳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课税对象数额达 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的,按全部数额征税。显然,某税种 法定起征点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该税种征税范围的大小、纳税人的多少。我 国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中都有起征点的规定,目的在于将销售额或营业额 过少的纳税人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给予其税收优惠。比如,营业税的起征点 幅度原来规定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元~800元,按次纳税的 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在上述规定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2003年将上述起征 点修订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 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这一政策调整使得从事小额经营的纳税人得到了 实惠,帮助众多个体经营者渡过了难关。 费用扣除标准则是指税法规定的准予在课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标准 数额,即对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数额中固定免予征税的部分。凡是规定有费用 扣除标准的,对费用扣除标准以内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部分 征税。比如,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2006年1月1日起为1600元、2008 年3月1日起为2000元。如果某人每月取得工资收入2000元,2006年时应以400元(2000元-1600元)乘以5%计算纳税,2008年3月1日起则不纳税。 可见,费用扣除标准与起征点不同。从范畴看,费用扣除标准属于费用, 不是所得,不属于征税范围。起征点则是应税收入,属于征税范围。规定费用 扣除标准,是指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实际达到多高的水平,费用扣除标准以内 部分都不会被列入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而仅就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部分计算 缴纳税款。费用扣除标准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某税种的计税范围、计税金额的大小。规定起征点,则是指当课税对象的数额实际达到起征点标准时,连同起征 点在内的全部课税对象数额都应该依法计算纳税。 把费用扣除标准说成是起征点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容易误导 税收政策意图。起征点是对一部分人的特殊照顾,而费用扣除标准则是一种普 遍性的优惠措施。起征点体现国家对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特殊照顾,费用扣除 标准则体现国家对纳税人的基本需要的照顾。把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说 成起征点,把本属于纳税人普遍享受的税收政策说成是一部分纳税人享受的税 收政策,不利于税收政策意图的实现。另一方面,给税收政策的落实形成障碍。假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按照起征点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就会 多扣纳税人的税款,而不明就里的纳税人则会遭受利益损失。

论个人所得税的二元课税模式6200字

论个人所得税的二元课税模式6200字 内容摘要:由于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在理论基础和实际征管方面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发端于北欧国家的对劳动所得适用累进税率而对资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的二元个人所得税制就成为一种较为现实而理想的模式,在国际上正得到日益广泛的支持。我国近年提出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近似于二元所得税制,应当作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长远目标,但还需对具体制度安排进行恰当的设计。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二元所得税,综合所得税 按照对资本所得、劳动所得这两大基本所得类型的不同处理,可将个人所得税分为综合所得税制、二元所得税制和单一所得税制三种模式。综合所得税制是对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以相同的累进税率课税;二元所得税制是对资本所得按较低的比例税率课税,而对劳动所得按累进税率课税;单一所得税制则是对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按相同的比例税率课税。如果在个人所得税中对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又区分更多的类型进行有差别的课税,则称为分类所得税。从各国税制改革的实践看,偏离综合课税的理想模式已成为近年来税制改革的主流。除了新千年以来俄罗斯和一些东欧国家实行的单一税制改革受到广泛关注,西方国家对发端于北欧四国的二元所得税制产生了更为浓厚的兴趣,奥地利、比利时、希腊和意大利已经推行了接近典型二元税制的对资本所得

课征最后预提税的制度。美、日、德等国也在研究本国推行二元税制改革的方案。欧洲的学者甚至主张将推广二元所得税作为欧盟范围内所得税协调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二元所得税制进行深入的考察,以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改革提供借鉴。 一、综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局限性 近一个世纪以来,综合所得税制已成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按照著名的海格一西蒙斯综合所得的定义,综合所得指纳税人一年内消费能力的净增加,即当年的总消费加上个人资产存量的增加,具体主要包括各项劳动所得和利息、股息、资本利得等资本所得。传统观点认为,综合所得是衡量个人支付能力的理想指标,对综合所得课税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总体负担能力,通过对具有相同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按相同税率课税,并按适当的累进幅度对具有不同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按不同税率课税,将很好地贯彻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原则。因此,对于追求公平目标,期望通过个人所得税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国家来说,它是一种理想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但是,较近的研究发现,综合所得税制也有不少缺陷,这些缺陷是北欧国家推行的二元所得税制受到相当一批学者和政策制定者推崇的重要原因。 首先,从综合所得税制的理论基础来看,如果公平应被视为生命周期内的公平而不是一段时期内的公平的话,综合所得税制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个人所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也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去的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物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货款利息和购买各中种债券的利息。股息,是指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

第09章 税收原理 习题

第09章税收原理习题

第十章税收原理 一、填空题 1、税收的形式特征有、和。 2、把税收收入与税率联系起来的曲线称为______曲线。在一定限度内,税收收入与税率成_ 变动关系,当税率超过了这一限度时,继续提高税率,则税收收入与税率成变动关系。 3、税收的主要目的是满足,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税的依据凭借的是。 4、税收的公平原则是现代税收理论和实践推崇的一个重要税收原则;其基本含义包括和两个方面;其衡量标准包括和。 5、税负转嫁会造成与不一致的经济现象;税负转嫁的基本方式有、和等几种形式。 6、从税负转嫁与商品供求弹性的关系分析,在供给和需求情况下,税负完全由需方负担。对的商品课税,税

负,对的商品课税,税负。当供给弹性需求弹性时,销售方负担的税负而需求方负担的税负。 7、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是指、、、。 8、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是,它是与课税对象的比例。 9、按税负能否转嫁,可将税收分为和。 10、按税收的隶属关系和征管权限,可将税收分为、和。 11、税制的三大核心要素是指、和。 12、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称为;对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称为。 二、单项选择 1、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财政范畴是() A公债 B、规费 C、税收 D、国家预算E、

国有资产 2、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表示的是() A、企业税收负担率 B、个人税收负担率 C、宏观税收负担率 D、综合税收负担率 E、行业税收负担 3、随着征税对象增大而逐级提高计征比例的税率是()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定额税率 D、边际税率 E、定额税率 4、税收的纵向公平是指() A、通过公平税负,创造一个公平的外部税收环境 B、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负担相同的税收 C、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负担不同的税收 D、收入的公平分配 5、商品的供给弹性越大,需求弹性越小,税负越容易() A、前转 B、后转 C、混转 D、税收资本化 E、无法确定 6、税负转嫁的基本条件是() A、商品的供求关系 B、商品价格的自由浮动 C、商品的供求弹性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彩色清晰笔记) 个人所得税 一、税率表

(一)劳务报酬: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1.只有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 2.同一作品又上连载又再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追稿,应与之前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合并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房产,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财产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4.个人出租房屋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特许权使用费 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800元或20%)×20%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20% 4.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5.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工资所得考点汇总: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2.作为“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职工晚会奖品、劳动分红、职工的奖励;

个税住房租金税法规定扣除标准

个税住房租金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租了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租金支出。 (2)结合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本人以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

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标准 和实际租金支出无关,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不同而不同。大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中等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小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扣除停止时间为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 案例:李某长期在北京工作,且夫妻双方在北京均无自有住房,李某租房居住。

签订的租房合同是2019年1月-12月,但是2019年9月李某在北京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于9月终止。则李某可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的期间为2019年1月-9月,从10月起不能再扣除。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的政策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这是人们都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介绍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希望对你有用!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 3500) 3% 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中国税制》第一章税收的本质特征 习题(含答案)

第一编税收基本知识 第一章税收的本质特征 一、概念 1、税收 2、税收强制性 3、税收无偿性 4、税收固定性 二、单项选择题 1、税收是凭借( B )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A、财产权力 B、政治权力 C、人权 D、产品经营权 2、国家征税的目的在于(A)。 A、为实现国家职能而筹集资金 B、为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C、减少货币发行 D、减少纳税人的收入 3、税收三性的核心是( C )。 A、固定性 B、强制性 C、无偿性 D、相对稳定性 4、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是( B )。 A、国债 B、税收 C、货币发行 D、费 5、税收的三性包括(A)。 A、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B、自愿性、固定性、无偿性 C、强制性、无偿性、绝对静止性 D、无偿性、自愿性、绝对静止性 三、多项选择题 1、税收具有(BCD )的基本特征。 A、自愿性 B、无偿性 C、固定性 D、强制性 2、下列(ABCD)属于财政收入形式。 A、税收 B、国债 C、货币发行 D、国家资产的出让收入 3、税收概念包括以下含义(ABC )。 A、政府征税是为了实现职能而筹集资金 B、征税凭借的是政府的政治权力 C、税收在绝大多数国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D、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 4、下列表述税收的强制性含义正确的是(ABCD)。 A、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B、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的非自愿性 C、税收的强制性是非惩罚性的 D、税收的强制性缘于税收的无偿性 5、下列表述税收固定性含义正确的是(ABD )。 A、税收固定性意味着税收制度的实施及其日常管理具有规范性 B、税收固定性意味着税收制度的相对稳定性

个人所得税练习题答案

一、判断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不得分) 1、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有11个。(√) 2、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农历正月初一至腊月三十日止。(×) 4、企业(扣缴义务人)向本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外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扣缴个人所得税。(×)7、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应是次月7日内。(√) 9、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10、布朗先生因公于2002年1月1日被其所在的英国公司派到中国工作1年。2001年布朗先生回国休假两次,共30天;去其他国家出差三次,共25天,则在计算布朗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时可以扣除其五次离境的时间。(×)11、个人取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不包括实物。(×)14、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店,按承包协议中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10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取得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5、张教授七月份在某大学就环保问题进行演讲,获演讲费3000元;同时,他又为一家企业从事税收咨询活动,获得咨询费5000元,则张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1240元。(√)16、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将奖金平摊于每个月计税。(√)21、钱先生有两处住房,2002年他将其中一处居住15年的房屋卖掉,取得收入20万元。这笔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22、某个人独资企业是查帐征收户,2003年其生产经营收入50万元,实现应纳税所得10万元,投资者以4万元捐赠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用于社会公益事业,这笔捐赠额可以据实扣除。(√)23、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分别在各处收入来源地申报纳税。(×)24、张某于98年11月分别购买了5年期国库券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3年11月进行兑付,分别取得利息3000元和2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25、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未满5年的外籍人员属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由谁支付都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7、一位中国公民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从A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1100元,从B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9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负责扣缴,个人不需申报缴纳。(×)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之我见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之我见 2011-5-12 摘要: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以个人为单位对纳税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既未考虑家庭经济负担的差异,也未对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能力进行考量,从而偏离了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和原则。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专家向“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应该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建议,从而应逐步完善相应配套条件:推动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的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加强个人收入监控机制,完善税收征管方式。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家庭为单位,税改方案 个人所得税是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开征的税种。基于各国不同的基本国情,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可分为三类: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而根据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不同,又分为两种课税模式,即个人课税制和家庭课税制。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个人为征收主体的分类所得税制,这种税制虽然易于控管,方便征收,但不利于贯彻量能课税的原则。 2010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围绕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专家向“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在接受采访时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核心应该是“不能让富的再富,穷的再穷”。他建议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指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体制有很多缺陷。征收机制是通过工作单位在工资发放单位代缴的,并没有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一部分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偏高。“我们还有些征管的漏洞,可能有一部分人并没有缴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下一步个税改革的主要方面。”此外,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关于税收制度改革的专题调研报告中建议,适当提高居民生活费用扣除标准。由此可见,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具有必要性和一定程度的可行性。下面谈一下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浅显认识。 一、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以个人为单位对纳税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既未考虑家庭经济负担的差异,也未对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能力进行考量,从而偏离了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和原则。家庭是一个经济整体,共同从事生产、投资和消费行为,共同承担家庭经济负担。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它的稳定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家庭经济负担对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起着制约的作用。家庭经济负担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为此要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就必须对纳税人的家庭经济负担进行具体的分析和了解,而不应将纳税人的收入状况同家庭的经济状况割裂开来考虑,否则,就会形成“穷人纳税,富人避税”的不公正局面。由此可见,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势分析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方向,与以个人为单位相比具有很大的优势。家庭课税是指把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都纳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在实际计算过程中按照个人收入叠加,得出家庭的收入总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以家庭为

税收与税法概述

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一节税收的概念、特征与职能 一、税收的概念 关于税收的概念,中外学者有不同的表述。就国外学者看,德国学者海因里希·劳认为,“税收并不是市民对政府的回报,而是政府根据一般市民的标准,向市民的课征”。①日本著名税法学家金子宏则认为,“税收是国家以实现为提供公共服务而筹集资金这一目的,依据法律规定,向私人所课的金钱给付”。②英国学者道尔顿认为,“所谓租税,系公共机关的一种强制征收。租税的本质之异于政府其他收入者,即在纳税人与政府之间并无直接的同等交换物之存在”。③美国学者塞利格曼认为, ①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 ②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 ③高培勇.西方税收——理论与政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10

“税收是政府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向人民强制征收的费用,它与被征收者能否因其而得到特殊利益无关”。① 在我国,有学者将税收界定为一种财政收入,也有学者主张税收是一种分配活动或分配形式,还有学者把税收称为一种分配关系,各方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相较于其他定义,本书认为以下说法更合理一些。所谓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地、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②此定义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1.指明了税收的目的。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公共财政职能。财政职能指财政活动所具有的客观功能,体现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 ①陈少英.税法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 ②徐孟洲.税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

个人所得税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B )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A )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D.偶然所得 3.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C )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4.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C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按(A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稿酬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偶然所得 6. 下列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相关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B )。 A.个人从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开设的用于支付电话、水、电、煤气等有关费用属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性质,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B.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C.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视同储蓄存款利息,暂免个人所得税) 7. 对于个人的财产转让所得,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不允许从收入中扣除的财产原值及合理费用的是(D )。 A.有价证券的原值 B.建筑物的建造费用及相关费用 C.机器设备购进价格及运输费 D.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价外收入 8. 下列关于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具体征税办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D )。 A.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C.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应当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9. 作家陈某2009年8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500元,自8月10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20天,每天稿酬300元。陈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D )。 A.420元 B.924元 C.929.6元 D.1050元 1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A )。 A.劳动分红B.误餐补助 C. 独生子女补贴 D. 差旅费津贴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比较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比较 摘要: 我国近十年基尼系数均高于国际警戒线,巨大的贫富差别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最重要税种,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改革迫在眉睫。通过对个税课税模式优劣的比对,结合我国的国情,可推导出分类与综合课税模式是我国个税的最优选择。通过度析我国现行分类课税模式调节作用,可知征税范围覆盖不全、差别税率设置不尽公允、费用扣除标准设计未能贯彻量能负担原则等方面原因,导致个税的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微弱。我国可通过个税课税模式向分类与综合课税模式转换,并对该模式下税收征管配套措施的完善,包括增强纳税人纳税意识、建立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完善个人纳税申报制度、严格执行代扣代缴制度、全面实施个人资产实名登记制、全面实施个人资产实名登记制以及提升个人报酬货币化水准等,并付之于实践,达到完善税制、有效发挥税收的作用,同时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分配调节;优化选择 当前,我国是采用分类课税模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在采用分类课税模式征收个税之初,该法适合当时的国情,其特点源泉抵扣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分类课税模式为收入分配公平,对收入采用分项计税,但该法对现今来说调节作用十分有限。在2015年6月28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将积极推动环境保护税立法,研究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等工作[1],“个人所得税”再次被摆上议事日程。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最重要税种,我国个税起步晚,不够完善,其收入再分配效应未良好发挥,近十年基尼系数均高于国际警戒线,巨大的贫富差别成为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障碍。所以,从宏观环境或个税税制自身角度来分析,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改革迫在眉睫。分析个税课税模式的发展演变和我国个税课税模式的问题,从而确立改革目标方向,进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个税课税模式并付之于实践,才能完善税制,有效发挥税收作用,同时解决燃眉之急。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论争 个人所得税占我国财政收入总额比重不大,但作为调节居民收入差别的主要税种,个税问题始终是学者注重的焦点。如何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引发了学界激烈的争辩。对我国个税课税模

税收及其基本特征1

第二节、税收与纳税人 一、税收及其基本特征 [教学目标]: 知识方面: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并掌握税收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懂得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等都是违法行为,为树立纳税人意识打下基础 能力方面:培养学生辨证、全面认识问题的能力。如:不要把纳税看成个人小事,认识到公民纳税是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为国家的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幸福做贡献,从而学会全面、联系地看问题 觉悟方面:懂得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自觉纳税是爱国行为,偷税是违法的、可耻的,从而应当做个守法公民。 [教学重点]:税收的基本特征 [教学难点]:充分认识违法行为是可耻的 [教学方法]:从具体到抽象,分析与归纳相结合 [教具准备]:多媒体课件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复习提问:什么是财政和财政收入?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有哪些?其中最主要的是什么?从而引出税收。 1、税收含义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主体国家 [分析] 目的实现其职能 凭借政治权力 依据法律 特点无偿取得 地位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由税收主体和目的、凭借手段及依据看出税收具有强制性;由税收特点看出它具有无偿性;由税收的地位看出它具有固定性。 2、税收的基本特征 ⑴基本内容: 强制性 无偿性 固定性 ⑵三者定义 强制性:是指税收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而强制征收的。 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的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 固定性:是指在征税之前就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税数额之间的比例,不经国家批准不能随意改变。 ⑶三者关系: ①首先,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 ②其次,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固定性。因为强制征税是对所有者的财产的无偿占有,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危及国家的利益。所以税收必须具有固定性。 ③总之,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者缺一不可,统一于税法。 [注意]:税收与其它财政收入的区别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措施 【摘要】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税收制度不完善等种种问题,使对其进行改革的问题迫在眉睫。从税制模式到具体的征收对象、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结构等等,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我们必须在改革目标的指引下,结合我国国情,遵循一定的原则来制定和落实各项计划任务,按部就班地稳步推进改革。笔者于本文中在借鉴他人成果的基础上就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其改革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税制模式免征额征收管理改革措施【正文】: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收入迅猛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至2004年的1737.0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1.33%上升至2004年的6.8%),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从税制模式到费用扣除标准、免征额和税率结构等等存在着税负不合理、不公平等缺点,亟需进行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 (一)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1.分类税制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所谓分类税制,就是根据收入来源不同,将收入分成不同应税所得项目,不同扣除税率和征收方式。

我国目前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对纳税人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分项征税,对不同的项目采用不同的征税标准和方法。这种税制模式虽然既可控制税源,又可降低稽征成本,但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不能区别纳税人各种负担状况,不利于纵向公平,容易造成应税所得来源渠道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应税所得来源渠道单一、综合收入少但相对集中的人却要纳税的现象,无法充分体现“税负公平”的税收原则。随着对高收入调节力度的不断加大,征管水平能力的不断提高,社会配套条件的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这种税制模式弱点,就显得越来越突出。 2.对非工薪收入缺乏有效监控,造成不同来源的收入之间税负不公。对于工薪阶层而言,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因此其完税率最高,而高收入者由于各种原因收入来源多元化,渠道多而隐蔽,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且征收成本很高,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而我国现行税制客观上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个项目,一个人可能有1个项目,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高收入者一般多源收入,纳税纳得少;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因此纳税纳得比较多。如月收入同为2000元,若都是工薪所得,应缴纳税款为95元,若2000元所得分别为工薪所得800元,劳务所得800元和稿酬所得400元,则不必缴纳税收。 3.按月、按次分项计征,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有的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有的人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而依照现行的税

税收的基本特征

《税收的基本特征》教学设计 2010171138 龙金梅 【教材分析】 《税收的基本特征》是人教版版《思想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第三单元第九课第一框题的内容。该内容承接了前面财政收入的内容,并且又为后面“依法纳税”的学习做好了铺垫,因此它在教材第三单元中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学好这一节课,显得至关的重要。 【学生分析】 高一学生思维敏捷、好奇心强、有探究意识、学习热情高。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校高中生参与经济生活的实践较少,对税收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只是国家税收这一项认知,但对税收的具体内容又非常陌生。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识记税收的含义、特征,理解税收的三个特征及它们之间的 相互关系 2、过程与方法目标:提高学生辨别比较能力、观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3、情感价值观目标: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懂得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税收的含义、税收的三个特征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教学难点: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 【教学方法】 根据上述对高一学生特点的分析我确定了对重难点知识用讲授法为主辅之以提问法和引导的合作式探究的教学方法。体现师生合作、共同探究。强调直觉体验、心灵感悟 【课时安排】:20分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播放歌曲《税收撑起国和家》来导入新课:“税是国家命脉,有税就能强国富家”上节课,我们也学习了税、利、债、费四种财政收入形式,其中税是最普遍的形式,也是财政收入重要的来源。那么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继续学习第九课的内容税收的基本特征。 (二)进行新课 1、什么是税收 教师活动:分析“税”字的结构,从税字的构成上可以看出,古代的税就是送给国家的农产品,由“税”字的结构和《税收撑起国与家》(归纳出税收 的本质) 学生探讨:税字的结构及其意思,归纳出税收的含义 教师板书:(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 基本形式。 教师分析:就税收的含义分析税收的主体、目的、凭借的手段、依据、本质 学生活动:根据教师的引导从税收的含义中找出税收的主体、目的、凭借的手段、依据、本质 2、国家为什么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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