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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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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公示证明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退

休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养老险【2002】8号)以及南宁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职工退休前公示制度的通知》(南劳字【2001】27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将申请退休人员等位同志的基

本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十天),公示期间企业职工及被公示人

对公示内容均未提出异议,请准予办理退休手续。

本单位对上述公示过程及结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

附:公示内容

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签章:

单位职工代表签字(三人以上):

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

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2010年10月2日 一、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国家退休年龄政策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中国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国家退休年龄政策: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国家退休年龄新规定、国家规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最新退休年龄政策65岁 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退休年龄政策 1.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4.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北京退休年龄新规定、深圳退休年龄规定、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规定 1.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2.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自谋职业者退休年龄是多少 1.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提的通知:

企业公司职员退休管理制度汇总

企业公司职员退休管理制度汇总 从业人员退休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以正式编制内的从业人员为限,聘约、定期契约或临时人员不适用。 第三条申请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休: (一)服务满15年以上,年龄满55岁者。 (二)服务满25年以上者。 第四条命令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一)年满60岁。 (二)因公伤病逾24个月未复职者。 (三)心神丧失或因公致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 第五条退休金的发给标准从业人员的退休,按其年资依本办法附表规定计发退休金。 第六条公伤病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因公伤病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而言: (一)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者。 (二)因患职业病者。 (三)在工作场所遭遇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第七条心神丧失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伤及精神失常而不能治愈者,所称“残废”系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一)失残视觉者。 (二)失残听觉者。 (三)丧失言语功能者。 (四)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五)失残其他重要机能者。 第八条退休人员改聘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其服务部门除工作需要得呈总经理核准以聘约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外,本关系企业不得再予任用为正式编制内人员。 第九条退休表件的填报申请退休者应填具“申请(命令)退休表”二份,连同证明文件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核决权限呈核。命令退休的表件由其服务部门填报。 第十条宿舍迁让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配住有公司宿舍者,于其迁让公司宿舍后,方得具领退休金。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修改时亦同。 纤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友退休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友,系指在本公司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及公司与工厂所有辅助生产的工人(警卫、信差、司机、木工、电工、杂工) 第三条本办法颁布前已在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劳社[2001]362号 各市、县(区)劳动局,中央属行业单位: 为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已纳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企业及其职工(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及其职工,下同)退休审核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条件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行为 (一)国家法定的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得: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其中: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特殊工种名录按国家劳动保障部或中央有关部(委)现公布的特殊公众名录执行。 (三)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并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提前办理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鉴定标准,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工

非因工伤残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执行;个别特殊病例无法按照上述鉴定标准执行的,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可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 (四)列人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破产计划的企业职工可提前5年退休,或经省政府批准参照试点城市的有关规定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职工可提前退休。具体企业名单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为准。(五)凡符合上述退休条件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企业职工,可凭《福建省退休人员审批表》,到与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手续。其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按规定予以一次性支付,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六)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实行居民(公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本人档案户《招工(千)登记表》、《军人人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本》等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七)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 休。(八)职工到达规定退休年龄的,应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

职工退休增发养老金的有关规定

职工退休增发养老金的有关规定

职工退休增发养老金的有关规定 职工退休,按国家及省现行规定可享受增发养老金的条件及标 准为: 1、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并一直保持荣誉的,退休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3%的养老金;获省劳动模范称号二次以上并一直保持荣誉的,退休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获省劳动模范称号一次并一直保持荣誉的,退休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全国、省劳动模范增发的养老金不重复享受。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按《四川省劳

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62号)予以奖励,退休时不再增发养老金。 2、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3.企业中属于三线艰苦地区一、二类区工作累计满二十年的国防科技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在三线艰苦地区三类区工作累计满二十年的国防科技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部队服役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部队服役累计满15年以上的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

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在甘孜、阿坝、梁山“三州”工作满10-15年的科技人员和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在“三州”工作满15-20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和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在“三州”工作满20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和职工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3%的养老金;从内地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满20年以上的科技人员退休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的养老金。 在三线艰苦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退休享受增发养老金的人员,按规定应是在办理退休后继续留住在就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否则不予享受增发养老金待遇。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01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承诺书 我们仔细阅读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竞赛规则. 我们完全明白,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 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 题。 我们知道,抄袭别人的成果是违反竞赛规则的, 如果引用别人的成果或其他 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 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如有违反 竞赛规则的行为,我们将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参赛选择的题号是(从A/B/C/D中选择一项填写): 我们的参赛报名号为(如果赛区设置报名号的话): 所属学校(请填写完整的全名):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参赛队员 (打印并签名) :1. 2. 3. 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负责人 (打印并签名): 日期:年月日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201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编号专用页 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全国统一编号(由赛区组委会送交全国前编号):全国评阅编号(由全国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摘要: 本文研究的是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问题,通过对问题背景及附件资料进行深入的分析,采用数据拟合、求平均值、图表等方法建立了相应的数学模型,得出各个问题较合理的结果。 对于问题一,先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和工资增长采取了经济预测,再采用多项式拟合的方法预测出从2011到2035年山东省的年平均工资(见表一)。 对于问题二,在已知的基础上,结合问题一的结论和附件2可以求出2009年该企业各年龄段职工工资与该企业平均工资之比(见表三),又根据职工缴费指数的参考值和养老金的计算办法,考虑某职工自2000年起分别从30岁,40岁开始缴养老保险,一直到退休(55岁,60岁,65岁),建立了模型一,根据模型一计算出在这6种不同的情况下的养老金的替代率为25.56%、30.67%、34.92%、15.36%、20.45%、25.60%。 对于问题三,是在问题二的基础上,可以得出该职工30~55岁、30~60岁、30~65岁各年龄段缴纳的总金额分别为155940元、287268元、509676元; 再得出该职工从退休到75岁死亡,这段时间内每年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分别为:11004元、24804元、60552元; 最后得该职工缴存的养老保险金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的差额(见表五、六、七); 对于问题四,是在深入分析前三个问题的基础,给出了提高养老金增值率、采用多层次的企业养老统筹体系、深化改革等方案措施来实现既要达到目标替代率又要实现收支平衡的目的 经检验,各问题解决的结果较合理,所采取的错施对我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核心内容: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本文由劳动为你整理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阅读导航】 (一)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二)提前退休年龄 (三)其他规定

(四)国外提高退休年龄的示例 【正文】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一)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1、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推进内部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国家关于职工正式退休的有关政策和《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制定公司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正式在岗员工。 第二条内退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方可提出内退申请: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年及以上(含*信息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工作时间); 二、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 三、确因本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胜任岗位,或因公司原因待岗的。(身体原因以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定点的三甲公立医院证明为准;如员工的病症对工作无明显影响,公司可在上述条件下,指定另一家三甲公立医院,要求员工进行复查) 第三条内退手续 符合内退条件的员工,由员工本人填写《内部退休申请表》,通过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复核并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签订内退协议。 第四条内退待遇

一、内退期间,公司按月发放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按内退员工的社保缴纳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司龄*50元”作为月发放标准。同时,内退员工不再享受公司各项福利津贴及补助(包括:高温补助、餐补、奖金、职称津贴等),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二、内退期间,按有关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原符合参加企业年金条件的员工继续参加单位企业年金的缴纳,以内退生活费作为缴纳基数。如果内退生活费低于最低基本社会保险规定的投保基数,以最低规定基数缴纳,个人应交部分由单位从每月生活费中代扣。每年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的缴纳基数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三、每年年度体检(同在职员工)。 四、节日慰问同在职员工(目前为800元/年)。 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视同在职人员计算工龄。 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其它退休条件时,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执行退休人员待遇,停止执行内退待遇。 七、内退生活费随社保缴纳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做相应调整,司龄的核算以申请内退当年为准,后续不再调整。 八、在中国*成立之前已内退的员工,其内退待遇标准按原核定标准继续执行,不做调整。 第五条内退管理 一、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不能自行提出终止内退协

企业职工退休申请书3篇

企业职工退休申请书3篇 (383字) 新站区社会事业局: 王维胜,男,20xx年9月6日生,系三十头镇卫生院在职职工,于20xx年6月参加工作,20xx年5月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现已年满60周岁,符合正常退休条件。 田树忠,男,20xx年12月6日生,系三十头镇卫生院在职职工,于20xx年12月参加工作,20xx年11月取得高级工资格,聘任在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6号文件精神:“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安置办法(附件5):允许提前退休。截至20xx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分流人员,本人自愿提前退休,可按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该同志符合文件中提前退休条件,因区划交接,一直未予办理。 现报告贵局予以办理王维胜同志正常退休、田树忠同志提前退休手续。

特此报告! 企业职工退休申请书三:退休申请书(719字)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xx镇中心学校xxx小学教师,xxx,男,汉族,20xx 年5月7日出生,现年56岁,初中学历,小学一级教师。我于20xx年10月在xxx任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分配在xxx小学任教,截止20xx年8月有35年教龄多。 在这三十多年来,我先后在xxx任教三年。任一、二年级复试班的教学任务。到xxx小学任教三十二年多,任复试班教学工作,完成扫盲工作任务,曾任过一至六年级的班主任工作,这三十五年多,每年都任班主任。在这三十五年多的从教生涯中,我始终以做一名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放在首位,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履行一名教师应尽的职责。 三十五年多的风风雨雨,呕心沥血,孜孜不倦,把我自

【推荐】上市公司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制度

股份公司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制度 l 总则 1.1 为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退休职工的方针、政策,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排难解忧,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安度幸福的晚年。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退休职工。 2 机构设置 2.1 公司设立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退管会),退管会主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工会分管副主席担任。退休职工的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会、团委、党政部门、劳资部门、管理部门、后勤部门、职工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2.2 退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工会分管副主席兼任,退管会日常工作由退管会专职干部负责。 2.3 各分厂(部门)由党、政、工组成3—5人的退管领导小组,分厂(部门)行政领导任组长,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负责本单位退休职工的有关事宜。 2.4 按退休职工分布区域,建立网片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负责联系本片组内退休职工的有关事宜。3 管理职责 3.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退休职工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维护退休职工的权益,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3.2 向退休职工通报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情况。 3.3 组织退休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协助地区搞好社会治安,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3.4 经常倾听退休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关心退休职工生活,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在公司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5 积极创造条件,为退休职工开辟活动场所,组织退休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3.6 对退休职工中的孤寡老人和经济上特困的人员,区别情况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尽量安排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3.7 按“量入为出”和少化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管好、用好退休经费。 4 工作制度 4.1 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二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退管工作的有关事宜。 4.2 办公室对退管工作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打算,月有活动。 4.3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片组长会议,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了解信息解决问题。

2020年企业退休申请书范文

企业退休申请书范文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企业退休申请书范文》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工人退休 职工退休 XX县(区)社保局: 我叫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X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为XX厂工人,连续工龄已达X年。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在塑料制品车间担任一线操作工X年。由于较长时间接触有害气体和物质,对本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身体多方面感到不适。根据国家有关劳保政策和对从事特殊工种给予照顾的,特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请上级领导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本人不胜感激。 特此。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

工人退休范文 ×××××单位: 本人×××,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将届满50岁,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根据本市有关职工退休的规定,申请退休。请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及本人的实际情况,为本人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正式退休。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女 ___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参加工作日期:××××年××月××日

本人医疗手册(卡)编号:××××××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所属街道:××××××街道办事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___:××××××××附:户口簿、 ___、医疗手册(复印件) 退休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XX,XXX年X月X日出生,19年月参加工作,现为原XXXX煤矿工人,连续工龄已达44年,至xx年4月29日年满60周岁。本人自1973年12月起,在原XX煤矿担任一线电工,根据国家法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特要求按期办理退休手续,请上级领导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本人不胜感激。特此申请。 申请人: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9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2019 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导读】 2017 年我国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 岁,女年满55岁;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申请退休。 一、企业工人退休年龄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 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 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 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 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水平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水平的。 2017 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规定 二、机关干部退休年龄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都能够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 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 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水平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水平的。 三、身份难以认定的以及其他退休年龄规定 (一)女职工工作岗位难以认定为工人或者干部(技术)岗位的, 以及女职工办理内部退养后,均可按选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即在 50 至 55 周岁之间,由女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 选定一个退休年龄,并以选定退休年龄满周岁的当日为准,计算退休 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原工人 岗位转为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工人岗位的, 应即时将其变动情况报参保所对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养老经办机构 备案。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的,按现岗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最新退休年龄规定出台 2017 年延迟方案出台,设定 5 年左右的“缓冲期”, 2022 年正 式开始实施,直至 2045 年完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 延龄退休,建议到 2045 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 65 岁。现行退休年 龄是为,男性 60 周岁,女性 50 周岁。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 就,称我国是当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 岁。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 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最新退休年龄规定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精)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 直到目前,关于退休年龄,作为国家层面的规定而言,一直在以(国发〔1978〕104号)(即《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准。 一般情况下,男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男工人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在答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时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何谓干部?何谓工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好区分,大家也都认可,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两个带有明显计划经济色彩的词汇已经很难对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进行区分和认定,《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干部: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士兵、勤杂人员除外);2、指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工人: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工资收入为生的劳动者(多指体力劳动者)。《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对为我们区分干部和工人身份提供了依据,但毕竟不是法律概念。 为此,很多地方在制定或出台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时,不再以干部和工人进行区分,而是代之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区分,管理和技术岗位和生产和工勤服务岗位。并在(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明确管理和技术岗位男60岁退休,女55岁退休,生产和工勤服务岗位男60岁退休,女50岁退休。 比如《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且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女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以及虽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但连续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不满5年的,须年满55周岁方可办理退休。管理技术岗位与生产工勤岗位的变动,用人单位应当在变动岗位后一周内,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送社会保险机构备案。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四条规定了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在管理(技术)岗位办理退养、下岗、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并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可办理退休。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现仍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 作为更高层级的规定,人事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可以参考: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

企业职工退休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退休有关规定 退休金是劳动者因年老退休后按照社会保险法规规定支付给退休人员安度晚年的基本待遇。退休金从管理体制是可分为基本退休金、补充退休金和个人储蓄式退体金三种类型;从给付额度上可分为正常退休金、特殊退休金和减额退休金。根据参加工作年限或缴纳保险费时间的长短按规定的比例计发。职工退休后,退休当月的工资照发,从批准退休的第二个月停发工资,每月按规定发给退休金,通常延续到领取者死亡为止。 基本养老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这里所说的养老保险待遇给付,主要是指基本养老金的给付。 一、退休资格条件 (一)退休条件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者,可领取法定的全额退休待遇。归纳起来.我国现行的退休资格条件是: (1)正常退休年龄: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正常退休工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从事国家法定特殊岗位、工种的工作者,如高温、井下、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有害工作环境等,退休年龄可以较正常情况下提前5年,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但连续工龄仍为10年。 (4)非因工伤残、患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需经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提前退休,连续工龄亦为10年。 (5)因工伤残,经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不受年龄、工龄限制,办理提前退休。 (6)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指国发[1997]26号文件发布后)退休者,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即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连续工龄)与缴费年限之和应达到15年;当地实行个人账户改革之后参加工作者(即“新人”),将来退休时要求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两种职工退休时可以按月领到全额的退休金(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提前退休条件国家对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作了以下几点明确规定: l.关于提前退休工种的规定。 劳人护[1985]6号《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规定:

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XX集团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模式,明确管理职责,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退休人员管理,坚持企业管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逐步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程;在加强内部管理基础上,搭建企业与社会的沟通桥梁,确保管理和服务到位,保证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模式和机构 第四条集团本着兼顾历史,立足实际的原则,将采取集中委托与适度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集团退休人员的集中委托管理机构为实业公司退休人员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分散管理的机构为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第五条根据集团实际,将退休人员按照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老人”:xx年xx月xx日xx集团成立之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第二类—“中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底xx集团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第三类—“新人”:xx年xx月xx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第六条中心作为集团离退休人员的集中委托管理机构,在接受委托基础上,具体负责以下退休人员的委托管理工作: 1、受xx集团委托,管理:xx集团机关的“中人”、“新人”;进入上市企业的“老人”、“中人”;原xx集团已实行集中管理的除进入上市企业外的其他“老人”;原xx集团集中管理的“老人”;xx集团直属分公司、项目部的“老人”、“中人”,境外企业的“新人”。 2、受集团所属企业委托,管理:目前已由中心集中管理的包括进入上市企业的“新人”以及未进入上市企业的“中人”、“新人”。 3、委托管理本着谁委托谁付担退休人员费用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趸缴的方式结算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费用(具体办法另行制订);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签订协议,如委托单位不愿继续委托,可于一个管理周期(一年)末提出解除委托关系,委托关系彻底解除前应结清相关费用。 第七条除以上退休人员外,其他退休人员的管理原则上采

关于职工退休的有关规定

关于职工退休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退休制度是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职工退休后政治、生活“两个待遇”落实问题。现根据国务院、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制度有关文件的精神,同时结合行业、企业以及职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工正式退休和申请提早退休的有关规定。 一、本规定适应范围:人事劳资关系在本局(公司)的正式职工、人事代理制人员。 二、正式退休: (一)退休年龄 1、男性职工,不论在干部管理岗位或工人岗位,年满60周岁者; 2、女性职工,不论原身份是工人或是干部,均以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工作岗位认定退休年龄。凡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干部管理岗位的按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按50周岁。 3、如国家对退休年龄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办理。 (二)审批权限:职工退休统一由韶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核定由该局负责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办理程序: 1、符合退休年龄的职工,在满退休年龄周岁的当月,向人力资源部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2、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报韶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和核定。 3、经审批、核定后,职工本人原则上工作至当月的23日止,部门可安排其休息并做好工作移交。如部门需要,工作可安排至当月底,但不作加班或补休。次月1日起正式退休。 (四)退休养老金计发标准

为体现退休职工对本局(公司)发展的贡献,以成果共享为出发点,职工退休养老金(简称养老金总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养老金(简称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补充养老金(简称补充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并视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上下浮动。 1、养老金总额按职工办理退休时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岗位效益工资系数以及年功工资(工龄工资)、福利补贴四项为计算基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养老金总额=年功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效益工资系数×2000)×55%+福利补贴(110元) 2、基本养老金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数额为准。 3、企业补充养老金为养老金总额与基本养老金的差额,即:企业补充养老金=养老金总额-基本养老金 三、提早退休(以下简称内退) (一)凡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员工,可根据个人自愿、身体等情况向局(公司)申请办理内退手续。

1978《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978《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三条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第四条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

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各区、县(市)劳动局,市级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和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制止和纠正违规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退休年龄规定,坚决制止违规提前退休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简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退休年龄按杭劳险[1997]207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限定为: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1997]129号有关丝绸行业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1997]277号有关棉纺行业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省劳动厅、省轻纺行业管理办公室浙劳办[1998]63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劳社部发[1998]6号关于有国家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挡车工提前退休的规定;杭州市劳动局、财政局、经委体改委杭劳险[1997]154号关于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企业职工退职条件按杭州市劳动局杭劳险[1998]13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和省关于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各部门和企业以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降低并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为其支付养老金。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一)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为: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的,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各县(市)所属企业职工因病或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特殊工种以及国家和省规定提前退休的,暂由各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但应报杭州市劳动局备案;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因病或特殊工种以及按国家和省规定提前退休的,由杭州市劳动局审批;省属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耍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工作,仍按现行规定由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但各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名单应报市劳动局备案;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0-6-25] 浏览字体:【字体:大中小】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退休。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工种累计满10年,井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0-6-25] 浏览字体:【字体:大中小】 这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以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出发点,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为目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先看“新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再说“中人”。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鉴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关键是解决好“中人”的过渡问题,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等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在过渡期实行特殊的过渡政策,按照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我省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和《关于执行省政府鲁政发〔2006〕9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6〕51号),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 最后看“老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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