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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式电梯梯自检报告增加项

曳引式电梯梯自检报告增加项
曳引式电梯梯自检报告增加项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内部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名称

维修责任人

企业自检人员

填写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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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检验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双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划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划“/”。“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2.7(3)],应当进行8.11要求的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还需进行8.12要求的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检验项目列入检验报告。

注:1、对于允许按照GB 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其中条文序号为 2.7(5)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2、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2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检验。

3、8.13项试验仅针对乘客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每5年进行一次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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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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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杂物电梯施工自检报告范本

杂物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使用地点: 出厂编号: XXXXXXXXXXX 编制

说明 1、本报告格式适用于杂物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检。 2、检验依据TSGT 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及一号修稿单,二号修改单,GB25194-2010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自检结果”栏填写“合格” 、“不合格”和“无此项” 。“自检结果”、“审查结果”栏中也可以用符号表示“√” 、“×”、“/ ”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 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测试多个或一组数据时在附表或附图中记录。 4、本报告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不得更改,涂改无效。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T 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及一号修改单,二号修改单的规定。 6、本报告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不得更改,涂改无效。 7、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8、本报未由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和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无效 杂物电梯施工质量证明书 制造单位:制造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许可证号: 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合同编号: 驱动方式:□曳引式□强制式□液压式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

该杂物电梯施工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6-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及一号修改单,二号修改单的规定和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

新版曳引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修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含第2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项),应当进行第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第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保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完整word版)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文件编号: HFDT-ZY-02-2016-011 编制:冀晶晶 审核:王维宏 批准:石军伟 河北合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及测试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细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3.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3.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四. 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五.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电梯年检自检报告总结模板总结模板.doc

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编制审核批准 森赫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⑴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⑵ TSG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 号修改单 ⑶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 、“×”和“/”分别表示“合格”、“不 合格”和“无此项” 。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 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 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信息表 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 资质许可证号TS33 维护保养单位 资质有效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额定载重量kg 额定速度m/s 层站数层站 □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 控制方式 设备□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 技术 参数开门方向□中;□左;□右;□垂直开门方式□自动;□手动曳引绳根数曳引绳直径(mm) 缓冲器型式□蓄能型;□耗能型安全钳形式□渐进式;□瞬时式 拖动方式□交流调压调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单速;□交流双速;□直流调速 备注

电梯年度自检报告书-2017[1].10 (1)

电梯年度自检报告书 使用单位四平市良种繁殖场物业办 设备代码311001352925320110038 设备类别电梯 设备品种曳引式客梯 维保单位四平市凯利特电梯有限公司 自检日期2017年10 月20 日 四平市凯利特电梯有限公司

说明 1.本报告书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定期自检,不适用于防爆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检验依据: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5002-2017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检验结果”、“结论”栏中“√”、“×”、“/”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 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测试多个或一组数据时在附表或附图中记录;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本报告未加盖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 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9.除2.8(5)、7.1-7.3、7.4(2)外,其余49项适用于有机房曳引电梯,除2.1(3)、2.7(5)外,其余53 项适用于无机房曳引电梯。 10.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其中2.7(5)项目, 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11.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TSG T7001-2009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应当进行检验,否则可以不检验。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 文件编号: HFDT-ZY-02-2016-011 编制: 冀晶晶 审核: 王维宏 批准: 石军伟 河北合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目得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与检验工作得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行为及测试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得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细则适用于电力驱动得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与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得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3、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3、2《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四、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与标准得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得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与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得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得相关文件、资料得真实性及其与实物得一致性负责。

五、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得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与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得物品与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得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得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七、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检验内容与要求: 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得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得相应参数;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得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杂物电梯得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得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

(年度报告)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QP19/JL19-I 用户单位 产品型号 产品编号 自检日期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不适用于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 杂物电梯)。 2、检验依据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使用维护相关文件 如上述标准、文件修订,则以最新标准、文件为准。 3、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自查结论”一栏内只能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对“自检结论”及报告书的单项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 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9、注:a)标注※的项目不作为无机房电梯检验项目。 b)标注★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1.6(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年度自检报告

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电 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自检日期: 检验结论:

x x x电梯专业维修有限公司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标记说明: (1)自检条件:填写“√”和“×”分别表示“符合”和“不符合”。 (2) 主要自检设备:填写“常规仪器箱编号和使用的非常规仪器”。 (3)自检记录栏: ①自检结果栏:自检结果为“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 “√”;自检结果为“不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 部分不符合的分项目,在其不符合的分项自检结果栏填 “×”,并在不符合内容与要求下,划一横线。“无此项”或 不适用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 ②结论栏: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结论 为“不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无此项”或不适 用的项目,在结论栏填“/”。 2、项目填写要求 ①、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有最大值或最 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 要求的填范围。

②、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是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 文字予以说明,例如“×层门锁失效”。 ③、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按以下要求填 写:1)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合格的,按要求填实测数据; 2)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不合格的,既要填定性要求不合 格的内容,又要按要求填实测数据。 3、“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4、各层门自检时的数据填写附件1。 5、设备名称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品种”填写:曳引式 客梯、强制式客梯、无机房客梯、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客梯、病床电梯、曳引式货梯、强制式货梯、无机房货 梯、汽车电梯、防爆货梯、液压客梯、防爆液压客梯、液压货梯、防爆液压货梯

杂物电梯安装施工方案

杂物电梯安装施工方案 文件编号: ZW-A/0-2011 版本: A/ 1 受控状态: 分发号: XXX设备有限公司 2011年4月8日发布 2011年5月1日实施 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杂物电梯安装 本施工方案是指导本部电梯现场施工的法则及纲领性文件,安装班组必须严格按照执行。一、原则 1、来格执行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JG135-200《杂物电梯》、GB10058-93 《电梯技术件》、GB1005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2、认真执行本厂制定的各项企业标准及安装管理制度。 二、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安装地点: 设备基本参数及数量: 电梯编号电梯名称载重量速度层站数提升高度数量 控制方式:厅外按钮 驱动方式:曳引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工期: 2、工程内容 电梯施工的安排参照《电梯安装工艺流程图》,施工中要协调好各方面的配合(包含需方及土建施工),衔接好各个安装工序,避免重复劳动,应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安装工作。(电梯安装工艺流程图见附件) 3、现场施工人员配置 根据工期进度要求,安排1个安装班组进场,班组由2人组成其中 项目经理: ;组长: ;组员: 。 4、班组施工机具设备和测试器具表 种类工具名称数量备注 电锤 1台电冲击电钻 1台动手枪电钻 1台工磨光机 1台具切割机 1台 电焊机 1台 电焊面罩 1只 电焊手套 1付电电焊钳 1把焊焊把线 30米气割炬 1把割乙炔表 1只如有损坏立即更换工氧气表 1只如有损坏立即更换具乙炔管 25米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氧气管 25米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乙炔瓶扳手 1只 万用电表 1台 兆欧表 1台测钳型电流表 1台数字转速表 1台试水平尺 1把角尺 1把器塞尺 1把斜度塞尺 1把具百分尺 1只

杂物电梯自检报告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 建筑名称电梯编号 工程地点安装合同号 建设单位销售合同号 制造单位电梯型号 安装单位施工队组 安装资质证书号开工日期 开工告知书编号竣工日期 注册代码(改造/重大维修) 施工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正确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6、本报告书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7、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施工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8、本报告书的结论页应如实填写自检结论。 9、本报告书的封面和结论页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员的签字和日期,并加盖安装施工单位公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0、施工自检单位对自检报告书的真实性负责。 11、本报告书一律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12、本报告书原件交检验机构存档。 注:改造或重大维修检验时,应对标有▲的项目和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改造或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无机房)汤建国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自检报告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使用单位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电梯编号2# 工程地点市昆都仑区黄河路85号销售合同号16MAL10-AJY 制造单位三菱电机机电电梯电梯型号MAXIEZ-LZ 施工单位申菱电梯工程施工队组汤建国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TS3332024-2016 开工日期2016 年 3 月16 日 开工告知书编号DT[2016]012号竣工日期2016 年 3 月21 日 设备代码3110 注册代码(改造/重大维修填)/ 施工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制造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报告书由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单位在申请监督检验前,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填写。 2、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无机房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检,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 3、“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4、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遇特殊情况导致单项检验项目未检,应在单项自检结果栏注明“未检测”字样,必要时用简单文字描述“×项目因……(原因)未检”。对于自检结果栏之后的自检结论栏,只在需必要的说明和确认时填写。 5、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6、本报告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结论方可判定为“合格”。 7、本报告书的封面和结论页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自检人员的签字,

有机房曳引电梯定期自检报告-201403新版

AR12-09 Q8.2.4-41 曳引驱动电梯 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有机房电梯)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修责任人 企业自检人员 填写日期年月日 江苏昊港电梯有限公司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检验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划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划“/”。“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8、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8项),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自检报告。 9、项目及类别中1.4“使用资料”所包括的1.1、1.2、1.3,即指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对应的项目。 二、管理要求 1、本报告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2、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检验机构在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受检单位需提交本报告复印件备存。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2、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191号公告(TSG 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 五、声明 1、本自检报告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 2、如项目所在地特检机构有固定格式的定期自检报告,可不用本报告。

电梯专业公司电梯自检报告

电梯专业公司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武汉蓝康电梯专业维修有限公司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标记说明: (1)自检条件:填写“√”和“×”分别表示“符合”和“不符合”。 (2) 主要自检设备:填写“常规仪器箱编号和使用的非常规仪器”。 (3)自检记录栏: ①自检结果栏:自检结果为“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自检结果为 “不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部分不符合的分项目,在其不符 合的分项自检结果栏填“×”,并在不符合内容与要求下,划一横线。“无此项” 或不适用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 ②结论栏: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结论为“不合格”的项 目,在结论栏填“×”;“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结论栏填“/”。 2、项目填写要求 ①、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 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 要求的填范围。 ②、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是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例 如“×层门锁失效”。

③、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1)定性要求部 分自检为合格的,按要求填实测数据;2)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不合格的, 既要填定性要求不合格的内容,又要按要求填实测数据。 3、“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4、各层门自检时的数据填写附件1。 5、设备名称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品种”填写:曳引式客梯、强制式客梯、无 机房客梯、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客梯、病床电梯、曳引式货梯、强制式货梯、无机房货梯、汽车电梯、防爆货梯、液压客梯、防爆液压客梯、液压货梯、防爆液压货梯 设备基本情况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样本)

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单位内编号: 自检日期: 设备二维码编号: 编制审核批准 公司

目录 说明 (3) 信息表............................... .. (4)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5)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要点)及结论 (6) 附表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1) 附表2 限速器校验数据记录表 (13) 附表3 门锁啮合长度,层门间隙,门地坎距离检测记录 (14) 附表4 安全管理员 (15)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1)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含第1、2号修改单) (2)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3)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4)电梯相关设计文件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 “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 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双面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 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及修改日期。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参考模板)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修责任人 企业自检人员 检验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检验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划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划“/”。“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8、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8项),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自检报告。 9、标有“☆”号的项目,无机房电梯可不检验。 10、项目及类别中1.4“使用资料”所包括的1.1、1.2、1.3,即指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对应的项目。 二、管理要求

电梯自检作业指导书

电梯自检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在用电力驱动的曳引式电梯的自检工作。 本细则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的自检。 2.自检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3.检验性质 本公司生产和维保的电梯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 4.检验基本规定 4.1检验机构实施的电梯定期检验,应当在本公司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2本公司实施自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4.2.1对于在用电梯,按照本细则第9条“检验项目及类别、内容要求与方法”(以下简称第9条)规定的内容,对所列项目定期检验。 4.3对于在1个检验周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到故障实名举报达到3次以上(含3次)的电梯,且经确认上述故障的存在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以要求提前进行电梯自检工作。 4.4对于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而使其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电梯以及停止使用1年以上的电梯,再次使用前,如果对电梯实施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应当进行监督检验,否则,应当按照第 4.2.1条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4.5本公司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日常维护保养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对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4.6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符合第9条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其中,日常维护保养、自检记录或者报告须另行提交复印件备存。 4.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的复印件应当将提交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备存。 5.现场检验条件 对电梯整机进行自检时,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检验条件:j o e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强制式)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 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对于按照JG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条文序号为6.6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条文序号为 6.8(2)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其它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 2.6(3)项),应当进行第7.5(1)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 方式进行更改。 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护保养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 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4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省局版)解读

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保合同号 维保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 自检单位 自检日期年月日 安徽波士力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说明 1、适用范围 本《年度自检报告》适用于我公司所维保的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检。 2、检验依据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维保合同》的相关规定。 3、填写要求 3.1、本《年度自检报告》经自检(整改)合格后,由维保单位检验人员填写,不得有空项; 3.2、《使用单位安全技术档案自查表》填写: 3.2.1、“自查结果”栏:填写“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3.2.2、“自查结论”栏:填写“符合”、“不符合”; 3.3、《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填写 3.3.1、“自检结论“栏:填写“合格、不合格”; 3.3.2、其他按要求如实填写 3.4、《电梯年度自检项目表》填写: 3.4.1、“自检结果”栏填写:“√”表示“符合”;“×”表示“不符合”;“/”表示“无此项”, 有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 3.4.2、“结论”栏: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 3.5、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应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3.6、无自检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未填写日期的自检报告无效; 3.7、自检人员和审核人员必须是本公司体系文件中任命的人员; 3.8、自检报告应由自检单位盖章确认,否则无效; 3.9、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在 要改正的地方用双划线杠改,并在杠改处签名和日期,不能涂改; 4、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各一份。 本公司对自检报告的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方案

精心整理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 文件编号:HFDT-ZY-02-2016-011 编制:冀晶晶 审核:王维宏 一.目的 二. 三. 3.1 3.2 四. 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五.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七.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1技术资料 1.1制造资料 检验内容和要求: 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杂物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并且有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试证书; (5) (6) (7) (8) 说明 注 1.2 (1)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曳引驱动电梯自检报告样本

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单位内编号: 自检日期: 设备二维码编号: 编制审核批准 公司 目录 说明 (3) 信息表............................... .. (4)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5)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要点)及结论 (6) 附表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1) 附表2 限速器校验数据记录表 (13) 附表3 门锁啮合长度,层门间隙,门地坎距离检测记录 (14) 附表4 安全管理员 (15)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1)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 第1、2号修改单) (2)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3)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4)电梯相关设计文件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不合 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 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自 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双面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 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及修改日期。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2017.10.1新版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曳引式)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曳引式)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 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对于按照JG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条文序号为6.6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条文序号为 6.8(2)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其它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 2.6(3)项),应当进行第7.5(1)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 方式进行更改。 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护保养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 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资料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 建筑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制造单位安装单位电梯编号安装合同号销售合同号电梯型号施工队组 安装资质证书号开工告知书编号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注册代码(改造/重大维修) 施工单位(盖章)制造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填写说明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 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 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 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正确数据,更改后应签上 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6、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7、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 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施工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8、施工单位和整机制造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9、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印章,如施工单位 不是制造单位,还应加盖整机制造单位印章确认,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0、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注:改造或重大修理检验时,应对标有▲的项目和改造和重大修理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改 造或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新版曳引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精选文档

新版曳引电梯定期检验 自检报告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修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含第2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项),应当进行第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第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保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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