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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910-作业与答案-《中央银行学》作业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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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学》作业参考答案

一名词释义

1.中央银行理事会;中央银行理事会是中央银行内部最高权利机构,它是具体领导和管理中央银行工作的机关。中央银行理事会的组成一般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理事会成员必须是本国公民;第二,在政府担任要职的人员不能参加理事会;第三,理事会成员应是某一方面的专家;第四,限制政府或总统直接任免理事的数量。这些原则体现一个中心即减少或避免政治干预,保证中央银行决策的科学与民主。

2.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指中央银行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向流通中投放货币的行为,指在一定时期内从流通中笼的货币小于向流通中投放的货币。

3.超额准备金:指存款式金融机构拥有的库存现金及其在中央银行的清算户存款,即存款式金融机构全部准备金减去法定的准备金。

4.货币政策中介指标;指中央银行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所选择和确定的短期的,数量化的,便于中央银行管理和操作的,作为实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中介和桥梁。

5.货币供应量;指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负债的总额,是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与商业银行派生的存款之和。

6.基础货币;指中央银行发行出来的,社会大众手持的现金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库存现金及其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它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派生存款的基础。

7.货币政策转导机制:即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指动用货币政策工具到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作用过如何通过货币政策各种措施的实施,经济体制内的各种经济变量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生活。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能否有效地贯彻中央银行的意图、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不但取决于货币传导机制自身的构成和规范程度,也取决于传导机制所处的外部环境。

8.财政性货币发行:指中央银行为弥补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货币发行,一般会导致信用膨胀甚至通货膨胀,世界各国一般都杜绝财政性货币发行。

二简述题

1.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发展的背景与原因。

1、针对“29--33”年的世界性经济金融危机,国家干预与调控职能逐步加强,中央银行的社会地位和政

治地位大大提高,中央银行的作用开始显现并引起重视。

2、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与变化提供了充分与坚

实的物质基础。

3、金融业空前发展,金融机构多样化,金融商品日趋丰富多彩,金融资产种类和数量空前增多,商业银

行由简单的信用中介变成了万能垄断者。

4、信用货币制度的建立和推广,使极具弹性的信用货币(存款货币)取代了传统的硬币和银行卷(代用

货币)等实物货币,使货币不再仅仅是流通中的支付工具,而成为了货币政策的调节工具。

5、“KEYNES revlution”后,宏观经济学应运而生,中央银行宏观控制与监督管理职能特别是制定

2.公开市场业务的运行机制;

1、调控存款货币银行准备金和货币供给量。中央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劵,可直接增加

或减少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超额储备水平,从而影响存款货币银行的贷款规模和货币供给总量。

2、影响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买卖有价证劵可从两个渠道影响利率水平:当中

央银行买进有价证劵时,一方面证劵需求增加,证劵价格上升,影响市场利率;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储备增

加,货币供给增加,影响利率。当中央银行卖出有价证劵时,利率的变化方向相反。此外,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买卖不同期限的有价证劵,可直接改变市场对不同期限证劵的供求平衡状况,从而使利率结构发生变化。

3、与再贴现政策配合使用,可以提高货币政策效果。当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时,如果商业银行持有较

多超额储备而不依赖中央银行再贴现时,就会使紧缩性货币政策难以奏效;这时候,中央银行若以公开市场业务相配合,则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必然减少,紧缩政策目标得以实现。

3.中央银行调研业务的目的与原则。

中央银行的调研是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干部职工在工作实践中,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遵循人类认识规律,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经济金融活动进行调查了解和分析研究,从而认识揭示经济金融活动的本质及其规律,更好履行国家赋予各项职能的一种认识活动。

1、客观性原则

2、科学性原则

3、统一性原则

4、连续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保密性原则

4.凯恩斯革命的主要内容有:推翻资本主义经济是充分就业与均衡经济的传统说教;再理论上革了“萨伊定律”的命;在政策上彻底摈弃了通过市场的自动调节可以实现充分就业的传统教条;在具体政策上凯恩斯主张通过政府干预刺激有效需求。

5.货币政策工具的种类有:一般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如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如直接信用控制,间接信用控制,消费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证券市场控制等。

6.中央银行开展对外金融活动的作用有:加强对外经济金融联系,沟通对外经济金融信息,协调对外经济金融关系,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理念与技术等。

7.中央银行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就必须经营一定业务,但是,既然是中央银行,是位于银行体系之首、有特殊职能的银行,那么,它在从事业务工作时,就与一般银行有明显的不同,这些不同主要通过下列若干活动原则体现出来。

(1)不以盈利为目标

普通银行从事业务经营,必须讲究经济效益。中央银行因所处地位完全不同,它必须以调节宏观经济、稳定全国金融、稳定币值为已任,一切业务都是为此服务的。因而,业务的盈利与否,不是它所考虑的目标之一。

(2)既然中央银行不同于普通银行,不以盈利为目标,那么,它的业务范围、业务对象也就不同于普通银行。因此,在一些业务上,如垄断货币发行、代理国库、组织资金清算、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等,也就不存在与普通银行争利的问题。中央银行的有些业务,与普通银行所从事的业务是交叉的,如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有时会发生这种子情况:金融市场上有笔证券,商业银行想买进,中央银行也想买进;或者商业银行想抛出时,中央银行也欲抛出时。这时,二者在证券价格、买进或抛出的数量等问题上就可能发生冲突。发生这种情况时,中央银行应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既不主动争取,也不有意让利,一切视履行职责上的需要而定。

(3)保证资产具有最大流动性

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存在,它不仅向银行提供资金清算服务,依法征缴法定存款准备金,还必须在商业银行的资金周转不灵时,提供资金帮助,即要履行其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职责。所以,保证资产具有最大流动性是中央银行履行其职能的前提条件,也可以说,资产的流动性问题,对中央银行来说比对商业银行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4)管理权相对独立

中央银行肩负有管理全国金融工作的重大职责,它既要从宏观上调控货币供应总量、贷款总规模,又要从微

观上管理金融性企业的业务活动。要完成双重重任,中央银行就必须享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既表现为与政府关系上,也表现为与其他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如财政部、计委等部门的关系上,还表现为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上。这种独立性并不表现为不受任何约束,而只是要求中央银行能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少受干扰。当然,为了确保货币政策的正确性,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时,也应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5)分支机构设置适当

中央银行由于职能的特殊性、地位的特殊性等原因,在分支机构设置上与普通银行不同。客观存在的总行一般必须设于首都(这是为了方便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需要),分支机构则按经济需要设置,通常在各大经济区域、中心城市和金融机构云集处,设立一级分行,在中等城市设二级分行,在必要时,也可在国外设立代理处,以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的交往。

(6)制定有关业务限制法规

为了保证中央银行忠实地履行其职责,各国中央银行法都对中央银行的业务作了必要的限制。如日本银行法规定:日本银行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越中央银行法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但在必要时,可经财政大臣批准,可涉及其他业务。法国的法律也规定:法兰西银行不能在帐册上开立没有保证的借款人帐户,各分支机构未经总裁批准,不得向一般企业提供服务并因此而取得报酬。其他国家中央银行法也大都规定,中央银行不得经营法律许可以外的业务。

综观各国中央银行法,对中央银行业务限制的共同点至少有如下几点:①不得直接从事商业票据的承兑业务;

②不得直接从事不动产买卖业务;③不得直接从事不动产抵押放款;④不得直接对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⑤不得收买本行股票(当中央银行是以股份制方式组建时)。

8.按照国际惯例,中央银行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1)中央银行不能一赢利为目的;

(2)中央银行对其存款一般不支付利息;

(3)中央银行不能兼营商业银行业务;

(4)中央银行的资产应具有最大的清偿性;

(5)中央银行不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

(6)中央银行既独立于政府又受政府的制约。

9.规范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特点与对外部环境的要求

(1)间接调控性:中央银行的地位具有超然性;货币政策是长期经济政策,短期政策措施都必须围绕长期目标来制定,调控机制的设置以间接调控为主,直接调控只是在特定的形势下才会采用。且各种政策措施具有较大的弹性。

(2)目标与工具变量之间传导迅速、准确。

(3)法制健全,调控主客体的法律意识和经营行为都很规范,避免传导机制的扭曲和变形,保障货币政策意图传导准确、迅速。

10.中央银行的统计工作是关系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组织、实施效果的基础性工作,是其获取经济金融信息的基本渠道,在中央银行的职能行使及业务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信息支撑功能,是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央银行的职能和地位,结合金融统计的特点,中央银行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可以概括为:

1)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计划的要求,制定金融系统统计制度和规定,领导、管理、协调、

监督和检查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统计工作。

2)准确、及时、全面地进行中央银行业务数据统计,汇总、编制金融系统统计报表。按照统一的指标体

系、项目归属和时间要求,对银行业务活动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归类分组,编制统计报表,作为统计分析和金融管理工作的依据。

3)组织和促进金融系统统计工作,采用现代化手段,规定统一的编码和接口,建立统一的金融信息网络。

如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金融统计数据报送系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企业景气调查系统等等。

4)代表金融系统参加国内、国际金融统计活动。

11.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各自的作用范围是:财政政策的作用范围:①调整社会财富分配:②调整社会资源配置:③调整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实现社会经济的相对均衡发展;④通过国家投资、价格补贴、战略储备等实现特殊情况下对宏观经济的调控。

货币政策的作用范围:①直接有效的调控物价总水平;②通过信贷资金流动调控经济结构;③通过引导储蓄和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调控宏观经济;④调控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实现金融的稳定。

12.中外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差异表现在:

1)中国人民银行资产中以对国内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为主,以因收购流通中的外汇而占用的人民币为主,这两项一般都占80%以上;

2)外国中央银行资产中主要是有价证券资产,一般都占80%左右;

3)中国人民银行负债中主要以金融机构的存款为主;

4)外国中央银行的负债主要以货币发行为主;

5)中外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差异的原因在于:外国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以市场化调控手段为主如公开市场业务,而中国人民银行以贷款为主;外国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关系很淡薄,而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关系很紧密。

三论述题

1.人民银行分支结构设置中的问题及改革与发展的对策

A. 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去,人民银行开始专门从事中央银行职能,开始了机构

的设置,调整,补充人员。在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中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支机构基本完全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太多;

2)内部机构设置基本与总行一一对口;

3)各级行政部门对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干预较多,有时十分严重;脱离总行管理,地方化倾向严重;

4)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力低下;人员素质较差,不能适应人民银行职能转换与强化的要求。

B.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是我国中央银行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经过近十年的调整与改革,仍然存在许

多问题,急需深化改革,以适应人民银行职能转换与强化的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则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督管理,承办有关业务。

2)走按“经济原则”与“行政原则”相结合的建设分支机构的道路;压缩不必要的分支机构,逐渐撤消大部分地区的县级机构,只保留贫困地区,交通通讯不发达地区的基层机构。

3)伴随着人民银行宏观调控与监督管理职能的分离,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主要应加强调查研究,支付清算服务,经理国库和外汇管理部门。

4)在总结1998年大区分行改革以来的经验与教训的同时,应加快中心支行和县级支行的调整与改革,分流人民银行职工,转换人民银行职能,提高人民银行干部素质,提高人民银行形象。

2.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分家,工商银行从人民银行中独立出去,人民银行单独行使我国中央银行职能,这一银行制度的改革与变化是有其客观必要性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逐步发展的客观要求。

2.加强宏观控制和搞活微观经济的客观要求。

3.建立和健全我国金融体制的客观要求。

4.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金融市场的客观要求。

5.建立和发展对外经济金融关系的客观要求。

3.巴塞尔委员会建立的背景有:

(1)国际金融业经营风险逐渐加大:

(2)国际银行业经营中的不平等性越来越明显;

(3)国际银行业经营安全系数越来愈低。

为了加强对国际银行业的统一监管,在国际清算银行内部成立了专门对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监督管理的机构即“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的宗旨就是:加强对国际银行业的统一监督与管理,协调世界各国金融监督与管理的制度与内容安排。

4.建立健全人民银行宏观调控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宏观调控主体;

(2)宏观调控客体;

(3)宏观调控目标;

(4)宏观调控手段;

(5)宏观调控中介目标;

(6)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这就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宏观调控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同时,该法第七条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地位、增强中国人民银行相对独立性的几点对策。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就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完全独立性。

(1)中国人民银行必须独立于财政,不能成为财政的出纳和弥补财政赤子的工具。

(2)中国人民银行必须独立于国有商业银行,不能成为弥补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收支差额的工具。

(3)中国人民银行必须独立于计委,防止货币发行成为弥补计划缺口的工具。

(4)中国人民银行必须独立于各级地方政府,防止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职能的地方化,以保证货币金融政策的顺利实施。

6.(1)正确评价货币政策的功效以及货币政策与包括财政政策在内的其他经济政策在功效上的差异,实现

货币政策与其他政策之间的协同运作;

(2)加强对我国货币供应量与实际经济变量相关关系的研究,完善金融经济的统计和公布制度;

(3)改良当前的货币政策工具和慎重选择货币政策中介指标,并实现金融宏观调控方式从直接型向间接型的根本转变;

(4)继续改革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货币政策的认识时滞和决策时滞;

(5)加快和推进社会综合体制改革,减少货币政策的协调成本,提高货币政策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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