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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服务工程师的管理规定

关于技术服务工程师的管理规定
关于技术服务工程师的管理规定

关于驻外技术服务人员相关管理规定

为提高公司驻外技术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加强公司的技术服务质量,规范公司的技术服务活动,提高技术服务效率,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客户,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技术服务片区划分、业绩激励、差旅费报销等相关管理规定。

一、技术服务片区划分

技术服务人员归口质量部管理,由质量部进行培训,销售部负责其工作调度及行

二、业绩激励规定

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服务工作中向客户推荐公司产品并使用的(经公司、技术人员、大区经理认可生效),每个项目按发货之日起以当年销售到款额的10%给予奖励(公司和大区经理各承担5%),业务由大区经理跟踪与服务,结算时间为每年年底,奖励期限两年。合同期内未经公司批准离职,奖励不予结算。合同到期离职的,结算到离职当日为止。

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在外兼职,一旦发现有兼职行为,予以处罚2000元/次。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1、差旅费申请:

①每周二、周五为出差费签批时间,技术服务人员需要预支出差费,由销售部填写出差费申请单,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出纳办理。 ②流程图

2、差旅费实行实报实销,费用标准如下:

技术人员出差费用标准一览表

注:1)以上费用除出差补贴外,均需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予以报销,不可使用代票,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10倍处罚。

2)每月票据需在粘贴凭证中按顺序粘贴完整,住宿费附着前面,车票附中间,出租车费或公交车票附最后,招待费另外粘贴报销。

3)每月需详细列明费用清单附出差费报销单后面以供核对费用明细。

4)技术服务人员需回家探亲的,应向公司行政部报备,探亲期间不予发放出差补贴,未经报备的,不予报销车费,并扣除探亲期间工资。

3、技术服务人员的出差费用应及时予以报销,原则上须在每月5日将前一个月

所有票据粘贴好,填写出差报销单寄回公司,最迟应在两个月内报销完出差

费用。超出报销期限的,公司不再予以预支,由个人自行垫付后报销,技术

人员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出差或接受调度,否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4、费用报销流程:

①技术服务人员寄回报销单据后,填写好行程单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给销售

部,由销售部在收到行程单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签字确认后转行政部。

②行政部收到行程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行程单对报销

单据予以审核,审核无误后交财务部复核。

③财务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报总经理签

批。

④经总经理签批的报销单据,由财务部进行报销。 ⑤流程图:

四、技术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1、技术服务人员外出技术支持时应按公司标准统一着装,配备公文包、手提电脑、文明用语。

2、技术服务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项目的调试,调试完成后应让客户进行确认,填写《技术服务信息反馈表》。解决了问题后,应对客户进行相应的培训,并告之客户在试剂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避免类似问题或常见问题的再次出现。

3、技术服务人员完成服务对象后,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应按照公司提供的技术走访对象名单对周边地区的用户进行走访。技术服务人员有义务协同销售经理开好当地各类学术推广会议。

4、未经过公司批准而开展技术服务的,其差旅费不予报销。对未经公司许可而为其他厂商进行技术服务的行为,一旦查实,取消全部业绩奖励、补贴、月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奖。

5、技术服务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及时报销出差费,并按月上交技术服务工作总结交质量部,详细记录服务过程和问题解决方案,及时反馈客户需求,收集各类仪器的技术文件和参数资料。

6、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如有其他片区需要服务,由公司统一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应无条件服务调配。

7、技术服务人员应尽可能满足客户需求,如发生因服务质量而投诉2次以上,年终业绩奖励与评先受影响。

技术服务人员应努力提升自身的技术素养,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要善于学习、总结,树立服务意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把客户的满意程度作为服务质量的评价指标,为公司销售市场的拓展和服务品牌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规定自2014年2月1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文件与本规定内容相抵触,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行政部。

***************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技术服务 管理规定

起草人: 审核: (共印10份,存档1份) 抄 送:生产部、质量部、技术部、行政部、销售部、财务部 抄 报:总经理、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 签发人: 日期:

总工程师工作责任管理制度

总工程师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主管工厂的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领导总师办、研究所(含试制车间)、工艺科,总管全厂技术系统。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支持工程技术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协助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 3.组织编制企业长远和近期技术发展规划,制定科研规划、技术改造规划,负责科研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技术改造计划实施中的技术工作。 4.领导有关部门制定技术攻关计划和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及质量改进措施计划,组织解决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管理的技术业务指导,协助厂长督促检查各项质量规划的实施。 5.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领导编制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定期主持召开生产技术准备会议,检查督促并组织确保新产品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的实现,以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 6.负责审批科研、新品及技术革新和工艺等的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图、工作图设计及产品技术条件、关键件的工艺规程、专机设计总图,主持厂内各种技术鉴定会议。 7.领导年度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8.组织做好设备管理、节能技术、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技术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全厂技术管理、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等规章制度,协调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 10.审批全厂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的推广计划,组织科技、革新成果的鉴定,审查技术改进奖励方案,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领导科技情报档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组织审批工厂标准,组织编制技术服务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宣传和技术问题解答等)。 11.领导科技外事活动,负责组织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合资、合作生产项目。 12.组织主持技术工作例会并督促检查和考核例会决议执行情况,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技术工作的完成。 □职权 1.对工厂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问题有决策权。 2.受厂长委托有权,代表工厂签订技术经济合同。 3.有权组织制定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责任制的建立、修改。 4.对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引进技术、年度技术措施和设备修理、更新计划有审定权。 5.对不执行技术管理制度、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有权制止。 6.对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的使用、调动、晋升、调资、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应事先征求总工程师的意见。 7.对技术任务书、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总图及技术标准有审批权。 □职责 1.对未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负责。 2.对由于领导不力、预见性不足,未进行可行性分析、价值分析,导致新产品开发技术工作(包括产品品种、产品质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缺乏竞争能力或技术决策失误造成工厂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3.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计划、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设备进口、技术引进、非标准设计和技措计划,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4.对未能协调工厂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混乱,技术文件不完整准确、归档不及时,造成工作被动负责。 5.对引进设备与技术未能及时组织消化投产,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6.对科技外事活动有失国格、人格,失、泄国家机密及使工厂形象受到影响造成重大损

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doc

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1 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仪控DCS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内容、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电厂仪控DCS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标准代号或文号标准或文件名称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2002)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导则》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 3.管理内容 随着控制技术的发展,分散控制系统(简称DCS控制系统)

在我厂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工程师站作为DCS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及使用对确保DCS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在事故及异常工况下的分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日常使用中应严格管理,确保其运行正常。为加强对工程师站的管理,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3.1 通则 仪控工程师及生产厂家对专责人或允许使用人员的权限应进行分级管理,严禁任何非授权人员擅自操作或越权限操作,一经发现,严肃考核;外专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工程师站及历史站,若有必要必须有仪控人员陪同并对其工作执行批准手续。 消缺、改进过程中凡涉及到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工作,必须有获得相应授权的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方可进行,原则上单人不得进入或在机房内停留;工作人员应相互监护,并做好事故预想,履行工作票制度。 3.2 权限管理 为确保设备安全,以下人员可进入工程师站: 3.2.1获得授权的仪控人员。 3.2.2其他仪控管理和技术人员。 3.2.3获得授权的电气人员。 3.2.4当班值长。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2017 年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2017 年 (2017 年 11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 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7〕118 号)公布)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制 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统筹规划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分类。 第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 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如需另行增设专业类别,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确定。 第 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 、 初 级 ( 。 第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 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在相应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检测等安全生产专 业服务机构中执业。 第七条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类别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 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公共科目 和专业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除外)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组织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 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第十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建筑施工安 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 管部门和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机构负责其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终审工作。终审通过 的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分别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交 通运输部。 第十一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学时应不少于 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一半。

现场工程师质量管理制度

现场工程师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配套规范、强制性条文和招标文件、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质量控制。 2、在整个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按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全面的控制、检查、监督。 3、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计划是否合理、合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严格把关,并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贯彻落实。 4、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半成品必须进行报验,出具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及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复检,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并留样核对;各种机械进场时应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配料机校准后必须在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监督下上封。 5、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验收记录和质量报验申请表,附齐全部质保资料,送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6、严格隐蔽验收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签证认可,不得事后补签,未办签证的不得隐蔽,隐蔽的建设单位将不予认可,未经建设单位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不予认可。 7、严格进行施工现场的过程控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特殊部位、薄弱环节监理工程师必须专人进行现场监控。 8、质量通病、成品保护建设单位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质量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预控、控制措施,严格检查、层层把关。 9、在施工、检验过程上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对于返修和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进行重新检验和试验;对于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产品,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设计人员确定后严格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隐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须及时与监理、业主、设计单位联系、协商处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得任意修改设计,必须修改设计的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2012-02-24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行为,促进我市建设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杭州市建筑业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由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对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的管理者,是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该建设项目上的代表人。 第三条在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监理企业项目总监从事建设市场活动以及对其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项目总监的监督管理。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监总站)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对项目总监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管。 二、任职管理 第五条项目总监必须由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监理 企业,且与该企业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在职监理人员担任。项目总监必须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进行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并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任职条件。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 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从事项目总监工作。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全面履行受委托的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对项目监理部其他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理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第七条项目总监原则上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等工程项目或二个二等(含二等以下)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确有能力和必要,经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市建委批准后,可增加一个二等或二等以下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的个数按监理合同的个数确定。 第八条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应与项目总监签订项目监理目标责任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明确项目总监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并由监理企业法人代表出具委托书,授权总监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第九条一个监理工程必须配备一名项目总监,必要时可以配备项目总监代表,经项目总监授权后代表项目总监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总监代表的任职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项目总监需委派总监代表履行有关职责的,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且监理企业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总监代表的具体情况和总监授权的具体职责。 第十条项目总监个人不得承接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借、出卖、涂改、复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不得同时在其他监理、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任职或兼职。 第十一条监理企业应定期对项目总监到岗率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 行检查和考核,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监理企业与项目总监中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双方必须及时完成项目监理工作交接;监理企业不得无故扣压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执业卡,不得继续使用该总监的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执业卡进行建筑市场活动。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④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⑤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必须由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进行存档。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项目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②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③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项目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⑤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⑦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D、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①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②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无隐患方可上岗。 ③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④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⑤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

仪表工程师站及机房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机械动力部文件 仪表工程师站及机房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保证仪表工程师站及机房日常工作有序进行、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仪表工程师站及仪表机房(可燃有毒报警器机柜间、DCS机柜间 等)的日常管理。 三、检维修中心和仪表保运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工程师站及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随意出入。 四、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等对设备正常运行 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工程师站及机房。生产运行期间,机房内应控制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五、工程师站及机房内严禁对各种电器设备进行充电、存放食物和杂物以及与仪表 作业无关的物品,严禁吃食物、嬉戏喧哗和进行剧烈运动,应保持室内安静。 六、保持工程师站及机房环境清洁,室内物品按区域摆放整齐。严格按巡检要求进 行巡检,保证温度、湿度等指标满足设备运行要求,定期对仪表设备进行除尘、保养。 七、工程师站及机房应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措施,包括联锁管理制度上墙、 设置权限密码、定期备份、USB接口可靠封闭、非工作时严禁打开组态窗口或监控窗口等,以防止系统数据的误修改、非法生成、泄露、丢失及破坏。 八、未经批准,工程师站及机房内严禁进行拍照、摄像,严禁私自连接外部存储介 质和安装、使用无关软件。 九、DCS工作人员离开工程师站或机房前,应认真检查确认各类资料、数据、设备

等处于安全状态,如机器锁定、资料入柜等。 十、工程师站及机房应安装门锁,在不使用期间进行锁定。钥匙由检维修中心和仪 表保运单位专管人员分别保存,其余钥匙根据需要进行分配和交接班。 十一、加强工程师站及机房内的防火、防水、防盗、防鼠等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十二、对于钥匙遗失、密码泄露等情况,仪表值班人员应及时上报检维修中心。 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动力部 2011年5月5日

质量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国质检人[2003]145 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 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应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不得从事质量专业相应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质量专业资格注册登记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质量专业资格的注册登记,注册结果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二章注册登记 第四条取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经注册登记或逾期不办者,质量专业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第五条申请注册登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与质量专业工作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要求; (三)从事质量专业岗位工作。 第六条办理首次注册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质量专业资格注册登记申请表(附表1);

(二)质量专业资格证书; (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小2寸照片1张。 第七条质量专业资格注册登记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注册登记机构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未办理重新注册登记的,质量专业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第八条申请重新注册登记的人员,应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质量专业资格重新注册登记申请表(附表2); (二)质量专业资格证书; (三)规定的继续教育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小2寸照片1张。 第九条注册登记机构应对申请注册登记人员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审查合格,在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相应栏目中填写有关内容,加盖“质量专业资格注册登记”专用章,并注明有效期。每个注册年度注册工作结束后,应将质量专业资格注册登记人员统计表(附表3)和质量专业资格重新注册登记人员统计表(附表4),报国家质检总局人事司和全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建立取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人员的专门档案,并对其在质量专业岗位的业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取得质量专业资格人员在质量专业岗位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登记(包括首次注册登记和重新注册登记): (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质量专业岗位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二)脱离质量专业岗位,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间连续2年以上的; (三)受刑事处分或取消质量专业资格处分; (四)未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第十二条质量专业资格人员注册登记后变换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本人应主动向当地注册登记部门办理注册变更申请手续,填写注册变更申请表(附表5)。 第十三条申请注册登记人对不给予注册登记或不给予重新注册登记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6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复议。如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60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议。 第四章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取得质量专业资格人员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到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采取自学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质量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学习,国家有关质量方面的政策法规、WTO/TBT有关技术规范、质量专业理论和方法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门培训。参加与质量有关的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以及参加本单位组织的质量培训等也可视为继续教育的形式。 第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统一规划全国质量专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确定继续教育必修项目,编写继续教育教材和辅导资料。 第十七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初级资格继续教育在规定的继续教育项目内,每年不得少

工程项目施工准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准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工程项目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有序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的管理和控制。 3、工作内容和要求 3.1施工组织准备 3.1.1单位的行政经理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 3.1.2项目经理部设置项目经理、责任工程师、(工程所涉及的)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计划统计员、核算员、总务员。 3.1.3根据工程内容,当项目经理部人员偏少时,要认真进行分工,兼管起各项工作,确保是事有人抓有人管,且履行岗位职责。 3.1.4项目经理制定劳动力需用计划,劳资部门与项目经理共同组织劳动力的落实。 3.1.5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及所涉及的内容,组织提报《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计划》(附表一),并监督计划内容的落实。

3.1.6单位的生产副经理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3.1.7总公司所管工程的《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和《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附表二),要上报公司生产安全处。基层单位所管工程完成情况在计划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可不再编制完成情况表。 3.2施工现场准备 3.2.1项目经理组织进行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材料库及相关临时设施的建设。 3.2.2相关临时设施包括: 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的设置。 b、临时道路的平整,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 c、露天设备、防雨棚的搭设。 d、设备、半成品堆放场地设置。 e、加工场地的搭设。 f、防火器具的设置。 g、厕所、浴池的搭设。 h、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堆放、处理的设置。 3.2.3单位办公室会同项目经理部完成施工现场所需的职工

热工DCS系统/辅控网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热工DCS系统/辅控网工程师站 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热工DCS系统/辅控网工程师站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热工DCS系统、辅控网系统,其运行及使用对确保DCS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在事故及异常工况下的分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日常使用中应严格管理,确保其运行正常。为加强对工程师站的分级授权管理,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DCS系统、辅控网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工作。 2规定 2.1热工专业应按照工程师及历史站生产厂商的说明,对专责人及使用上述设备的人员进行分级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操作使用。

2.2对专责人及允许使用人员的权限应进行分级管理,每年热工专业应将设备专责人和允许使用人员及各自权限的名单上报,经安环部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后公布,严禁任何非授权人员擅自操作或越权限操作,一经发现,严肃考核;外专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工程师站及历史站,若有必要必须有热工人员陪同并对其工作执行批准手续。 2.3消缺、改进过程中凡涉及到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工作,必须有获得相应授权的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方可进行,原则上单人不得进入或在机房内停留;工作人员应相互监护,并做好事故预想,履行工作票制度。 2.4权限管理 2.4.1为确保设备安全,以下人员可进入工程师站: 2.4.1.1获得授权的热工人员。 2.4.1.2其他热工管理和技术人员。 2.4.1.3公司领导。 2.4.1.4生产职能部领导及专业人员。

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一、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职业道德 基本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职业准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二、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三、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廉洁自律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

工程科管理制度

工程科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工程技术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工程技术问题~使本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冀衡路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工程科全体人员和参加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分队。 三、主要内容 技术保障先行、现场服务到位、优化施工方案、努力推广“四新”、计量签证及时和资料管理规范。 四、施工方案的编写与审定 1、程序 施工方案由工程科编写~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施工方案编写前尽量搜集齐相关的各类资料。 2、内容 施工方案编写应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布臵、施工程序、技术要求、主要资源需用计划、进度计划及强度分析、工期控制措施、施工规程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3、要求 ,1,对各单项工程及各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项目总工程 师应督促和检查施工方案编写情况。 ,2,施工方案应切合实际~满足技术先进、资源节约的要求。

,3,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科应检查、指导施工人员严格按技术标 准、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施工中,分,队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技术方案~上 报工程技术科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五、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1、总进度计划编制要求 ,1,施工总进度计划须在项目主任和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由工程科编制~并 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2,工程技术部门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以网络图或横道图的形式编制工程施工 总进度计划~并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3,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总进度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控制性工期要求及本合同文件工期目标,施工总流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施工关键线路及关键项目,主要施工强度指标,工期保证措施,建立严格、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机制~组织保证措施~施工指挥调度保证措施~技术供应保证措施~设备、材料供应保证措施~资金保证措施等,,工程项目的工程量。 2、分解进度计划编制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编制。 ,2,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经项目主任批准后实施。 ,3,分解进度计划之间及分解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应保持一致。 ,4,调度室组织实施~工程科进行定期跟踪检查。 六、图纸审查 ,1,接到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和设计修改通知等有关设计文件后~由项目总 工程师组织各职能部门人员熟悉图纸和设计文件~并做好图纸、文件等的审核、签认。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提出书面意见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热工DCS系统/辅控网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热工DCS系统/辅控网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简易版

热工DCS系统/辅控网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 目的 热工DCS系统、辅控网系统,其运行及使 用对确保DCS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在事 故及异常工况下的分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日常使用中应严格管理,确保其运行正 常。为加强对工程师站的分级授权管理,结合 本厂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DCS系统、 辅控网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工作。 2 规定

2.1 热工专业应按照工程师及历史站生产厂商的说明,对专责人及使用上述设备的人员进行分级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操作使用。 2.2对专责人及允许使用人员的权限应进行分级管理,每年热工专业应将设备专责人和允许使用人员及各自权限的名单上报,经安环部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后公布,严禁任何非授权人员擅自操作或越权限操作,一经发现,严肃考核;外专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工程师站及历史站,若有必要必须有热工人员陪同并对其工作执行批准手续。 2.3消缺、改进过程中凡涉及到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工作,必须有获得相应授权的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方可进行,原则上单人不得进入或在机房内停留;工作人员应相互监护,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 建筑管理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提要: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使用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时,项目工程师有权对相关单位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绿化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 实行《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管理制度,是筹建处对施工单位现场及监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根据**高速公路合同文件结合**高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使用 1.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时,项目工程师有权对相关单位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现场施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潜在的不安全隐患、施工投入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其他违反合同及施工规范的行为。 现场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监理工作,应旁站而不在岗或责任心差,工作弄虚作假、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对违规操作、质量问题视而不见,以及故意刁难拖延等。 2.《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内容 指出存在问题,要突出关键性问题。 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警告、令其返工、局部停工、经济处罚、建议撤换当事人等。 二、签发程序: 1.发现问题,首先与监理及承包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交换意见,如情况严重及时与项目经理、总工联系,监理不在或属于监理问题,口头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并交换意见。 2.项目工程师口头请示主管工程副处长同意后即可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重大问题及时向处长报告。 3.《项目工程师备忘录》一式四份,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筹建处各一份。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拒绝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则视为不服从业主管理,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三、《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反馈: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后,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在限期内整改,否则筹建处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后,必须按项目工程师要求的时间,由被整改单位将结果书面反馈给项目工程师。 附:《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高速公路秦皇岛段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致: 项目工程师:年月日 签收人: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筹建处、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各一份 项目工程师将备忘录交工程科汇总存档 绿化

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CRPTS-FP-299.037-2012工程师站分级授权制度 2012-3-15发布2012-3-15实施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管理细则 (1) 5. 管理目标 (3)

Q/CRPTS-FP-299.037-2012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热控工程师站DCS系统计算机分级授权管理,明确热控DCS系统计算机的分级,细化热控DCS授权管理的工作范围,具体的工作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希东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刘军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陈卫国 本标准批准人:李广恩 本标准由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主机、脱硫岛DCS计算机分级授权的管理细则、管理目标。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主机、脱硫岛DCS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时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L/T 774-2004 《火力发电厂热控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3.术语和定义 DCS(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 )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 4.管理细则 4.1.1热控DCS系统计算机包括工程师站、操作员站计算机设备及系统。 4.1.2热控工程师站计算机由热控专业管理维护,热控各级人员在工程师站计算机上从事系 统维护工作,热控人员禁止在其上从事任何操作工作。 4.1.3操作员站计算机系统由运行操作人员使用,运行人员只能进入操作级环境完成所有设 备系统的画面浏览、参数监视、正常操作、建立各种趋势、报警确认功能,严禁进入工程师环境进行参数、组态修改、通道强制等工作,更不允许进行任何影响计算机系统的任何工作,如启停计算机、安装软件、系统设置、插拔计算机辅助设施等。 4.1.4各种流量积算数据清零由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授权热控人员在运行人员监护下在工程 师站进行清零工作。 4.1.5操作员站操作台是放置计算机显示器、键盘、轨迹球(鼠标)、各种运行记录本的场 所,禁止放置其他无关物品在操作台上,严禁将盛有油、水等流体的容器放置在操作台上,避免流体的外泄造成操作员站计算机失灵、损坏。 4.1.6热控人员负责操作员站的日常维护工作,热控人员在操作员站除系统维护外不得进行 任何操作,如确因工作需要进行操作时,须征得运行值班员授权,在值班员监护下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执业资格是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合格证书》并经省市注册登记后取得的资格。范围包括: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律师等。根据公司资质需要,试验检测工程师、爆破工程师等纳入公司执业资格管理范围。 第三章考试 第三条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公司归口业务部门组织或本人自行报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司鼓励其报考。 第四条考试合格取证后,考生将相关证件交公司统一管理、注册,公司报销其考试相关费用(差旅费、考务费等),考试期间视为出勤。 第四章聘任与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印章的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 第六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

人员继续教育等,具体如下: 一、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律师、法律顾问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二、公司经济管理部负责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三、公司中心试验室负责试验检测工程师、检测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四、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爆破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等。 五、公司财务部负责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应将管理的执业资格证书登记造册,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专项奖励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执业(职业)资格补贴 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执业(职业)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执业(职业)资格补贴: 1、对取得注册建筑师(一级)执业资格的人员,一次性补助4000元,每年补贴24000元;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1、项目组岗位责任制 (1)项目管理经理 ①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主持代建项目组的日常工作。 ②提名并授权代建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 ③主持第一次工程会议,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④按合同规定对合同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做出解释。 ⑤审查、处理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报告和函件,对重大工程变更、延期、索赔、停工及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⑥参加或主持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争端引起的仲裁要求等问题的调查处理。 ⑦协助业主搞好招投标工作,提出工程招标设备,材料采购的建议。 ⑧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各方面的关系。 (2)土建工程师职责 ①对项目代建经理负责,主持驻地办公室的工作,及时报验、办理有关资料、证书、请示有关问题,全面熟悉合同条件。 ②巡查施工质量、进度及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合同执行工

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③对承包人的延期、索赔、签证申请及时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④参加监理例会及办公会议,及时发出代建方主持会议的记录,每月向业主提交月报。 ⑤搜集好工程的所有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档案馆。 ⑥参加或主持办理工程过程中所需的有关证件。 ⑦完成项目代建经理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2、项目办公会议制度 (1)设计技术交底会 由代建单位主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接着进行图纸会审,图纸会审纪要要由监理单位整理,业主、代建、设计、施工单位盖印后发放各责任单位,时间开工前完成。 (2)工程例会 开工后两个星期举行一次,时间为星期一下午2时,具体由监理单位负责通知。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单位及人员: ①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②代建单位有关人员 ③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④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 员、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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