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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因果性与探索的动机——爱因斯坦的实在论初探(一)

真理、因果性与探索的动机——爱因斯坦的实在论初探(一)
真理、因果性与探索的动机——爱因斯坦的实在论初探(一)

真理、因果性与探索的动机——爱因斯坦的实在论初探(一)

【摘要题】爱因斯坦持有一种非常独特的实在论观点,他从未认真考虑过与因果性分离的实在论。因果性是实在论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他并未把因果性和实在论融合在一起,相反,他仍坚信因果性的普适性,深信因果性是一切自然科学的终极的基本假设,最多只能是扩展和改变因果性的形式,而不应该放弃因果性本身。对他来说,只有通过使用严格的、非概率定律而建构起来的那种实在论,才值得认真对待。科学探究的动机对于他的实在论观点也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一切都来自于对大自然的合规律性的信仰之上。

【关键词】爱因斯坦真理因果性动机实在论

【正文】

20世纪最伟大的两大科学成就——相对论和量子理论的诞生给整个西方知识界带来了巨大的震憾。许多哲学家试图挑选著名的科学家做为其理论在科学上的“代言人”,以期得到曾获得科学家支持的美誉。

一般说来,爱因斯坦早期的科学思想受到经验论和实在论的影响。随着他清楚地阐明了广义相对论之后,尤其在他有关量子理论的思考中,实在论思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爱因斯坦本人也乐于承认这一点。问题在于他并未系统表述他的实在论究竟包括什么因素,这在客观上使许多人“有机可乘”。虽然爱因斯坦曾多次明确说过自己是个实在论者,可偏偏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所依据的正是爱因斯坦本人的“只言片语”。1]更有甚者,一些反实在论者也视爱因斯坦为其“支持者”,2]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术界的混乱。本文试图从爱因斯坦众多的文献中,寻找出他的实在论的一些基本特征,以表明其实在论的独特性,澄清由无谓的语词之争所带来的混乱。

谈到实在论,不可能不涉及到理论或理论体系与实在之间的关系;不可能不涉及到“真”、“真理”问题。按照传统的对应理论,理论应该与实在对应或一致,它是实在的映象或模写。只有在这种意义下,才能谈到真和真理。作为一个实在论者,当然期望真理被当成某种与实在“对应”的东西。然而,爱因斯坦的实在论是与这种素朴的实在论有距离的。

1929年,爱因斯坦回答了一位日本学者的提问。他写道:“‘科学的真理’这个名词,即使要给它一个准确的意义也是困难的。‘真理’这个词的意义随着我们所讲的究竟是经验事实,是数字命题,还是科学理论,而各不相同。‘宗教的真理’,对我来说,是完全莫名其妙的。”3]在他看来,真理所起的作用并不在于理论与实在的对应关系,真理的含义是跟境况(contextual)有关联的。

他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写道:“命题如果是在某一逻辑体系里按照公认的逻辑规则推导出来的,它就是正确的。体系所具有的真理内容取决于它同经验总和的对应可能性的可靠性和完备性。正确的命题是从它所属的体系的真理内容中取得其‘真理性’的。”4]这同样表明,爱因斯坦并不过份看重理论与实在的对应关系。相反,他倾向于认为,真理所起的作用更为突出地表现在逻辑推理中。

当然,爱因斯坦并不是完全不考虑与实在的对应问题。他在与L·英费耳德合着的《物理学的进化》5]一书中,对于我们感到比较困惑的理论与实在的关系做了精彩的说明。“物理学的概念是人类智力的自由创造,它不是(虽然表面上看上去很象是)单独地由外在世界所决定的。我们企图理解实在,多少有点象一个人想知道一个合上表壳的表的内部机构。……如果他是机智的,他可以画出一些能解答他所观察到的一切事物的机构图来,但是他却永远不能完全肯定他的图就是唯一可以解释他所观察到的一切事物的图形,他永远不能把这幅图跟实在的机构加以比较,而且他甚至不能想象这种比较的可能性或有何意义。”6]这段话表明,爱因斯坦对待理论与实在之间的关系,采取了一种十分实用的标准,这种标准既不把理论与实在截然分开,同时也不认为理论应当直接对应于实在。这里的实在具有更多的经验事实总

和的味道,而不是那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独立存在的(本体论意义上的)“实在”。在爱因斯坦看来,我们不能直接谈本体论意义上的理论与实在之间的关系;我们充其量谈论的是经验事实与理论之间的关系。波普尔说过:“科学家的目的在于……真实地解释可观察的事实;但科学家绝不可能确凿地知道他的发现究竟是不是真实的,虽然有时他可能有一定的把握确定他的理论是虚假的。”7]

由于科学家不得不处理理论与实在之间的关系,爱因斯坦把这种动摇不定的关系看成是危险的(risky)。1950年12月22日,他在给薛定谔的信中甚至写道:“多数人简直不知道他们正在同实在——作为某种同实验证明无关而独立的实在——玩弄着多么危险的游戏。”8]

现在看来,爱因斯坦的这种说法一点也不奇怪。在爱因斯坦的实在论中,隐含着整体论(holism)的思想,它对爱因斯坦来说,是逐渐形成的。这一方面是因为每个人的思想发展有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有一个由“隐”到“显”的过程;另一方面,这种整体论思想在爱因斯坦试图解决量子理论与他所持信念之间的冲突过程中也显得比较重要。

整体论的思想在科学哲学中的一个体现,就是人们熟知的迪昂-奎因论证(Duhem-QuineArgument)。事实上,法国物理学家和思想家H·彭加勒持有与这个论证十分相似的看法。其基本思想可以表述为:与实验相遇的是一个理论整体,而不是某个单独的假设或理论。正因为此,我们不可能得到一一对应的关系。这种思考倾向早在1921年,在爱因斯坦做的题为《几何学的经验》的报告中就已经十分清楚了。“我们不得不倾向于下面这个更一般的观点,这是彭加勒观点的特征。几何(G)并不断言实在事物的性状,而只有几何加上全部物理定律(P)才能做到这一点,用符号表示,我们可以说,只有(G)+(P)的和才能得到实验的验证”。9]1938年,他写道:“被实验证明或推翻的实际上是我们的整个猜测体系(wholesystemofguesses)。没有一个假设可以从其它的假设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检验。”10]这种整体论的思想随着他的年龄增大而逐渐加强,到了晚年,他甚至把整体论扩展到了意义问题上。在他看来,不仅可检验性,甚至简单性的内在标准也必须是相对于物理学(P)+几何学(G)的整个体系,单个概念的意义必须是在整个理论的背景下才显现出来。尽管爱因斯坦被操作主义者奉为“鼻祖”,而且爱因斯坦早年在提出相对论时,确实使用了对同时性的操作分析,但他后来感到操作主义具有很大的危险性。11]他毫不客气地拒绝了布里奇曼这位操作主义的创始人的如下要求:每一个概念都必须得出一个操作主义的定义。他指出:“为了使一个逻辑体系能被认为是物理理论,没有必要要求它的全部论断都能被独立地解释,并且‘在操作上’是‘可检验’的;事实上,这种要求从来没有一个理论达到过,而且也根本不可能达到”。12]这样一来,是不是说“在操鬃上”是“可检验的”这一要求完全失效了呢?事实上并非如此。爱因斯坦强调整体性,但他并不是摈弃“可检验的”这一要求。按爱因斯坦经常所说的,“……概念和概念体系都是人的创造,是人自己创造的工具,这些概念的正确性和价值在于它们能把经验‘有效地’顺序地排列起来(验证)。……这些工具只有在它们能够‘说明’经验时才被承认是正确的。”13]这实际上表明,爱因斯坦还没有摈弃被验证(sichbewahren)这一要求,但这一要求是从属于他的整体论的。

当然,爱因斯坦对待真理的这种态度完全刻划了他对一般概念的意义的看法。对于爱因斯坦来说,所谓科学中一个概念的意义,是指它在整个理论体系中所起的作用。可检验性及其观察的有效性均属于整个理论系统,没有任何特定的有效性与个别的概念(或陈述)相联。在这种意义下,甚至可以说,在科学中我们从不可能准确地知道我们的意思是什么,也不可能准确地知道我们所说的一切是否是真实的。14]

综上所述,爱因斯坦关于真理的观点与传统实在论的对应理论或一致理论的哲学范围有很大不同。他把意义问题和检验问题从与实在的对应中解脱出来,进行理论化,完全变成了一种概念模式,这个概念模式是与观察者无关的。他的真理观中隐含着整体论的思想,正是这种

整体论使得他的实在论摆脱了朴素实在论的一一对应理论;也正是这种整体论,使得他的实在论对于当代科学哲学中的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来说,都有寻根问据的理由。要弄清爱因斯坦的真理观,这只是第一步。

对于爱因斯坦的实在论来说,只承认一个整体论的真理观,一个与观察者无关的概念模式还是远远不够的。他的实在论还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概念模式必须是空—时描述(spacetimerepresentation)的;二、这种空—时描述必须是因果性的,严格地说,必须是以非概率定律的形式表现的。对于这两个特征,爱因斯坦还是有所偏重的。在他看来,因果性要求是最基本的,而空—时描述虽然重要,却是第二位的。在新的理论形式面前可以放弃空—时描述,因果性虽能改变形式,却不能抛弃。“量子物理学向我们显示了非常复杂的过程,为了适应这个过程,我们必须进一步扩大和改善我们的因果性概念”,15]“但是,大厦(指物理学理论——引者)的一个支柱是毫不动摇的。这就是因果性的假说。”16]

下面我们来看看爱因斯坦在各种不同场合对这两点的阐述。

1930年11月28日,他给维也纳学派领袖石里克写了封信,在坦率地谈到了他不同意石里克的实证论之后,提出了他关于整个物理学的看法。“物理学就是试图从概念上构造一个真实世界及其合规律性的结构模式。”17]这里所说的“合规律性的”(lawful),我们可以理解为满足因果性要求。这就表明,因果性的要求在整个物理理论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940年,他在一篇题为《关于理论物理学基础的考查》报告的结尾,表达了自己内心的极度不安,这种心绪是有一定道理的。“有些物理学家,包括我自己在内,不能相信,我们必须实际地并且永远地放弃那种在空间和时间里直接表示物理实在的想法,或者我们必须接受这样的观点,说自然界中的事件是象碰运气的赌博那样的。”18]这段话实际上表明,对于爱因斯坦来说,空-时描述与因果性实际上是相连的。1950年他在国际外科医学院发表的一篇题为《物理学、哲学和科学进步》的演讲中更加清楚地表明了空-时描述与因果性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不依赖于认识和知觉的物理实在。它可以用描述空间和时间里的现象的理论体系来完备地理解。……自然规律是数学的规律……。由这些规律应得出……严格的因果性”。在该演讲快结束时,他说:“我们是否永远保留这个信念呢?我想,对于这个问题,最好是报以微笑。”19]这说明,空-时描述和因果性的同时有效性,由于量子理论中的海森伯不确定性关系的存在,而受到了挑战。但爱因斯坦还是不想立即放弃它们,甚至在1953年为纪念玻恩退休而写的论文中,他还坚持认为“一切都必须追溯到从空间-时间范围内来设想的客体,追溯到应当适合于这些客体的规律性的关系。”

杜恩 (Pierre Duhem )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杜恩(Pierre Duhem)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王荣麟撰 一、前言: (1)问题意识--物理理论旨在揭露隐于经验现象背后的实在吗? (2)杜恩于批判科学实在论时,所辟出的两个战场--科学哲学与科学史(3)何以有必要检视杜恩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i)有助于澄清杜恩的立场,解开学者们众说纷纭的疑团 (ii)提供解决当代科学哲学中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辩的契机 二、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 (1)「代表」经验定律vs.「说明」经验定律 (2)物理理论无须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3)物理理论无法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i)物理理论在构作上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物理理论在证成上也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i)物理理论并非对于现实具体事物有所说,而是对其标记代号有所说(iv)悲观的历史归纳论证--物理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在历史发展中的更迭不定现象 三、「自然分类」作为杜恩的一石二鸟之计,藉以对于工具论和实在论左右开弓(1)作为极端工具论的英国物理学派 (2)杜恩引进「自然分类」的想法以批判英国物理学派 (3)赖「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杜恩也解除了「无奇迹论证」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支持

(4)「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在杜恩的思惟转折上所代表的意义 四、杜恩的立场厘清 (1)「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等语词的歧义 (2)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所争辩的五个论题 (i)理论的真值论题 (ii)理论的化约论题 (iii)独立论题 (iv)连续性论题 (v)可证成论题 (3)分别从五个论题看杜恩的立场 五、结论: (1)杜恩之反实在论的论证不乏有后起之秀的踵事追随,并且直到今日依然攻势凌厉 (2)「部份实在论」可以响应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而杜恩虽然不能算是「部份实在论者」,但是他所提出之反实在论的论证却仍然有助于实在 论者之转化成为「部份实在论者」。 (3)「部份实在论」能否响应其他反实在论者的攻击?而在所有已知的实在论立场中,它是否最站得住脚?这仍有待后续的研究探讨。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任何真理,既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同时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指导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真理。要知道其指导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必须知道客观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其具体表现如下: (一)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也叫绝对真理,是指真理作为主客观的统一,其内容具有客观性、确定性,其发展具有无限性。具体来说,绝对真理包含两方面涵义: 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主客观的统一在其所适应的范围内是不可否定,不可推翻的,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主观在向客观无限地走近、接近,这是绝对的。绝对真理存在于无限的时间过程中,而不是存在于某一有限的时间点上。承认了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 (二)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使我们能够把真理和谬误区别开来,把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区别开来,使我们在思想中对真理具有坚定信念,但不能因此而走向独断论。因此我们必须承认真理同时具有相对性。 1.从范围上看,任何真理都是对世界整体中某一部分,片断的正确反映。真理不是对整个世界或宇宙大全的认识,任何真理都不能穷尽对无限世界的认识。这一点表现出真理的相对性,局限性。

2.从程度上看,任何真理对认识对象的正确认识都是近似的。就是说,和客观的符合只是一定程度,一定水平上的符合,不是丝毫不差的符合。这表现出真理的相对性。因此,真理性的认识有待于深化。 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与时俱进性,从创立开始就不断的完善和深化,体现出真理的相对性。 掌握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辩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这一原理指导我们树立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态度。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客观真理也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因而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态度应该是既要坚持又要发展。鼓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真理已经“过时”的自由化观点,或者认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真理不用发展的教条主义观点都是错误的。 由于真理在广度上的有限性,条件性,因而任何真理只能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相对真确的反应,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深化和发展。坚持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对立统一。

[科学,理论,实在]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近代科学是在唯名论的旗帜下从实在论中挣脱出来获得其 独立发展的,它在本质上是反实在论的。然而随着人类的视野向着微观和宇观两极领域 的不断拓宽, 现代科学日益远离人的感性经验而不得不极其明显地依赖于人的理性建构。这种状况不仅使传统的唯名论、经验论和实证论具有的内在缺陷暴露无遗,而且由此引发 了古老的理性主义的再度复兴。为了重振唯物主义雄风,形形色色的科学实在论应运而生。不过这种所谓科学实在论从其诞生以来,虽然前赴后继、声势浩大,却总是抵挡不住反实在论的进攻。其中的原因当然各种各样,然而有两个根本的缺陷则是在这些科学实在论中普 遍存在的:其一是不了解实在观念的认识论根源及其超越本性,没有从终极意义上去把握实在观念从而难免流于肤浅;其二是囿于具体的殊相层面,没有能够到抽象的共相层面从整体上把握科学理论 ,结果是发现科学理论的多少构成要素就创造多少实在论。本文针对这 两个问题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基础上阐述一种彻底的反实在论科学观。 1 实在论的复兴同“实在”本身的破碎与失落结伴而生,是康德以后西方哲学的一大景观。一方面,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自在之物”,把感性世界中的“现象”作为实在;另一方面,人本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现象”,以人的某些非理性心理要素取代“自在之物”作为实在。于是有多少哲学,就有多少实在论,人人都可以称为实在论者,而“实在”本身则不知所去。为了重新整合这破碎了的现代哲学,人们必须唤醒理性,返回到实在观念的原点处发掘其真义。 然而严格说来,“实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哲学范畴,也不是宗教或神学中的名词术语,当 然更不会成为科学中的概念。通常它只是日常语言中的一个谓词而非主词,用以表示主词 存在的虚实状况及其性质。不过无论哲学、科学,还是宗教、神学等,大凡以探索客观真理为宗旨的意识形式,都不能不首先去直接地面对它。因为“实在”与“真理”密切关联在 一起,它根源于人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形而上”的冲动,是人的思想超越感性世界的产物。人们通常总是要割裂本体论和认识论从单方面孤立地讨论实在,然而事实上,无论是从思想的语言逻辑方面分析 ,还是从其社会历史方面分析,“实在”的这两个方面都是不可 分割的。或者至少是就把握实在观念来讲,本体论同认识论必须统一起来考虑。 从语义学方面来分析,“实在”一词复合了两个不同层次的意思:其一是“在”,也就是通 常所说的“存在”,它是相对于“不存在”而讲的,是指作为殊相处于时空之中的、原则上可以感知的具体的存在,它是人们把握“实在”一词的一个辅助性条件,构成“实在”的现实层面;然而,要完整准确地把握“实在”的内涵,还必须充分注意到它的“实”,即“真实”,它是相对于存在本性中可能具有的“虚”或“不真实”而讲的,是对存在的一种质疑,并构成“实在”的“超越”层面,这是“实在”一词常常为人们所忽略的深一层涵义。一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观点评析 观点一:我所想到的科学知识的增长并不是指观察的积累,而是指不断推翻一种科学理论,有另一种更好的或更合乎要求的理论取而代之。 这种观点不太合理。 科学知识是是非常广泛的一个包括了太空探索、科学历史、生命科学、军事科技、科幻世界、健康饮食、科普学术等知识。当然也包括观察积累,形成感性的认识。 而科学理论,是对某种经验现象或事实的科学解说和系统解释。它是由一系列特定的概念、原理以及对这些概念、原理的严密论证组成的知识体系,是一种感性认识。而这种感性认识是科学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的科学知识作为真理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有相对性的。任何真理,任何科学知识都会,它只能对无无限的物质世界发展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某一层次的认识,因而是有限的。 例如历代学者关于加速度的研究就体现了这一观点。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通过生活中的常识,在同等条件下金属片比纸张下落得快,得出结论,物体下落的快慢是由他们的重力决定的,物体越重,重力加速度越大,下落得也越快。这个认识是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的,在当时为人们所广泛接受。 可是两千年以后,另一位物理学家伽利略对此提出质疑,他根据不同重力的物体几乎同时落地的事实推翻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提出

自由落体是初速度为零的匀加速直线运动,由此建立了自由落体定律。 而后世的牛顿总结了伽利略等人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概括出一条重要的物理定律: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的时候,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 可是它还有发展的空间,爱因斯坦证明了牛顿力学的局限性,它只在宏观低俗的情况下适用,当涉及一些高速或离子等物质的运动的时候,就不太科学了!此时物体的质量会发生变化,而爱因斯坦不仅提出了那囊括牛顿力学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的相对论。 由此可见,尽管任何真理都包括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但是,它也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任何真理,任何科学知识,由于受到人类实践水平和范围以及认识能力的限制,它的作用范围都是是有限的,体现了真理的相对性。 观点二:科学也像人类思想史一样,只不过是一些靠不住的梦幻史,顽固不化史,错误史。科学确是这样一种也许是唯一的——人类活动,有了错误可以系统地加以批判,并且还往往可以加以改正。 这一句话也不太合理。 科学真理的正确程度是有限的,是相对的。第一句话,体现了科学的相对性,但是它完全否定了真理的绝对性,割裂了二者的

唯名论与实在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 【汉语拼音】weiminglun yu shizailun 【中文词条】唯名论与实在论(唯实论) 【外文词条】nominalism and realism 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阿贝拉尔,P.)培根,R.)邓斯?司各特,J.)奥康的威廉等。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 后来虽然以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为重点,但共相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其形而上学本体论方面的争论一直未曾中断,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在前一个时期(11,12世纪)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香浦的威廉为代表的实在论,后一个时期(13,14世纪),以培根和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实在论。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的关系 ——国商08121006 严姝世界著名的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罗素曾经在1901年提出一个难题。这个难题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罗素是用一个非常通俗的例子来表达这个悖论的:一个夸口不与别人竞争的乡村理发师宣布:他只给那些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自己刮胡子的人他当然就不给刮。有一天,他忽然想起自己,他是不是应该给自己刮胡子;如果他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根据他的宣布,他是不应该给自己刮胡子的;可是,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照他的宣布,他又必须给自己刮胡子。从形式逻辑来看,理发师是处在一个逻辑两难之中这说明:任何一件事,都是有相对存在的一面的。如果把事物相对存在一面的界限扩大,像理发师所做的那样,那相对存在的另一面,必然失去存在的根据,变成谬误,陷入矛盾,出现悖论。同任何事物一样,真理的存在,也是如此,也有相对性的一面,即真理也存在着相对性。 什么是真理的相对性,就是指真理存在有一定的条件与根据或范围,也就是具有存在的界限。我们知道,真理是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就有一个对于客观事物反映的正确程度,反映的相对条件,所受到的历史限制等问题。这就是说,任何真理,都是相对存在的。理发师刮胡子,所谓真理,就是在不包括理发师本人的条件下才成立,没有这一点,这个刮胡子的真理就动摇了。科学上的这种事例是屡见不鲜的。如达尔文进化论所提示的生存竞争规律,对于生物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适用的。如果把这一规律搬到社会领域,像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所做的那样,它就变成极为荒唐、极为反动的了。从哲学上看,宇称守恒定律的普遍性之所以被推翻,就是在于任何一个真理,都有存在的界限,有一个相对存在的范围。 真理的相对性还有一层意思:从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的角度看问题,则真理是一个认识的历史过程。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如在原始社会,人们知道了钻木取火的道理,又经过长期实践,知道一切磨擦都能生热,再后来则知道机械运动转化为热运动的道理。人们的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向最终最完善的绝对真理前进了一步,接近了一步,但仍有一个距离。因此,每一个具体真理,因为它和绝对真理还有一个距离,所以是相对的。相对真理的另一层意思是说,由于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由于客观事物在广度上与深度上,都是无限的,所以,一个真理的适用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 真理的相对性还有第三层意思。由于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且无穷无尽。所以,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永远不会完结,因此,每个具体认识阶段,每一个认识意义,都是相对的。洪秀全出生的时代,他只能认识到内忧外患的旧中国被封建官僚买办和地主阶级残酷剥削与压榨的现实,促使他举行建立太平天国的农民起义。由于那个时代的中国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远不曾出现,他就认识不到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真理。反过来说,马克思主义只能产生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成、工人运动蓬勃发展的时代,因为在这之前,资本主义不存在,工人阶级不存在,就不存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与条件,马克思主义也就无从产生。 真理又是绝对的,就是说,认识了客观真理,就是反映了客观实际。客观世界是绝对的,因此,真理也是绝对的。例如,我们先是发现了分子,后来又发现了原子,这在当时的科学水平,只能如此,所以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但是,每一个发现,都是在认识客观世界中,前进了一步,和客观世界的绝对存在,又更加符合了一步。因此,每一个真理的存在,又是无条件的,由于是处在通往绝对的路程上,那么,在这个位置上,就也是绝对的。 真理的绝对性的又一层意思是指人的认识有一个向客观实际逐渐接近深入,向绝对真理逐渐逼近的过程;这一过程中的全部相对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真理。在两千三百年前,阿基米德建立起静力学定律和著名的阿基米德浮体定律。这样的真理适应了当时建房、造桥和造车造船的要求。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相互制约的。一方面,绝对

达米特反应在论的逻辑观及其意义

达米特反应在论的逻辑观及其意义 【摘要】:“实在论”是哲学家常常使用的一个术语,围绕着这一术语所形成的“实在论问题”是长期以来哲学上所集中讨论的一个论题。在达米特看来,要解决实在论,就有必要对实在论论题给出科学的表述。他致力于这种形而上学的描述并给出了这种形而上学描述的逻辑基础。达米特着重论证了一种反实在论的哲学观点,他对反实在论的表述着重是从真值和意义上进行的。在他看来,反实在论的意义观点主张通过诉诸于和语言使用者使用这些语句而显示的能力相关的条件来解释陈述的意义。达米特的反实在论观点,具有自己独立的逻辑基础。这种逻辑不是古典的二值原则——即坚持每一陈述都确定为真或为假——这是实在论的逻辑基础,而是一种拒绝二值原则的直觉主义逻辑。由于我们思想世界的复杂性,古典二值逻辑的简单性就不能成为反映我们复杂思想世界的逻辑基础。而直觉主义逻辑在对陈述的意义值以及意义的阐明上具有更普遍的适应性,因为它把陈述的真值看成是一种证实它或者推翻它的证据的情形。达米特在语言哲学框架下对反实在论论题及其逻辑基础的研究具有特定的示范性,这不但丰富了当代实在论论题上争论的层次与方式,而且还推动了逻辑学的发展,奠定了他在当代哲学上的重要地位。本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章阐述了达米特反实在论观点的提出。包括两部分,分别为传统的直觉主义和二值原则的困境。第二章阐述了达米特反实在论的逻辑观点,着重论述了他在真值和意义阐述上使用的直觉主义逻辑原则。第三章阐述了

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观的意义问题。【关键词】: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直觉主义二值原则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B81-09 【目录】:中文摘要6-7ABSTRACT7-8前言8-10第一章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观的提出10-181.1传统直觉主义的困境10-131.2二值逻辑的困境13-18第二章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观的内涵18-332.1对实在论真概念的反思18-242.1.1真概念的起源18-212.1.2真概念的本质21-222.1.3真概念的反思22-242.2达米特的直觉主义逻辑观24-33第三章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观的意义33-463.1推进了当代实在论论题的发展33-373.2消解了实在论真值概念的困境37-413.3对现代逻辑的启示41-46结语46-48参考文献48-50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50-51致谢51-52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52-54 本论文购买请联系页眉网站。

用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关系原理论述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

谈谈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是指真理内容表明主客观统一的确定性和发展无限性。对此应从两方面来理解: 第一,任何真理都是包含于人们认识中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的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 第二,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认识第前进一步,主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具体的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度的。这也可以从两方面为理解: 第一,从整个客观世界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只是对无限宇宙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断的正确反映,人类已经达到的认识总是有限的。 第二,从特定事物或现象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该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某些方面、一定程度和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对事物反映的广度和深度也总是具有近似的性质。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或在这个意义上的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是在任何情况下每一客观真理都必然具有的两重特征。它们之间的辩证统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们的相互依存,相互表现:二是它们的相互过渡、相互转化。 人们对于自然或社会的每一个正确认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的认识,所以,它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但在这一定条件、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它又是对客观的正确反映,在这个限度内它永远不能被推翻,并作为一个稳定的因素保留在客观真理的体系中,所以,它又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在人类认识的发展中,在一种范围和条件下正确的反映,在另一种范围或条件下,变成了不正确的;在某个特殊的范围和条件下变成了绝对的正确反映。这就是真理的相对性或约对性的相互过江和相互转化。 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对立统一,是一切现实的具体的真理及其发展的辩证法,这一辩证法存在于真理性认识发展的每一阶段、每一形态之中。 而在另一种意义上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相互关系,也表现为两个基本的方面: 首先,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这是指: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相对是绝对的一个成分,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

简述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关系

一、简答题 1、简述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即具有绝对性的真理,是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首先,任何真理都 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其次,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 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真理相对性即具 有相对性的真理,是指真理的有条件性、有限性。首先,真理所反应的对象是有条件的 、有限的。其次,真理反映客观对象的正确程度也是有条件的、有限的。 2、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及辩证关系如何?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量变与质变的辨证关系是: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3、简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出现的原因。 首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在更大范围内被支配,从而促进了国家 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其次,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的深化,要求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最后缓和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要求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 4、简论哲学基本问题及其包含的两方面内容。 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包括:其一,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 者是第二性的问题;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5、简述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相互关系。 区别:内涵不同,1、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总和就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运作方式。2、出现的时间不同。商品经济出现在前,市场经济出现在后,只有在商品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才形成市场经济。 联系:1、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结果。2、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阶段的商品经济客 观要求的资源配置方式 6、简述生产力的含义以及现代生产力系统的要素。 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 产能力具有复杂的系统结构。其基本要素包括:一是劳动资料,也称劳动手段。二是劳 动对象。三是劳动者。生产能力中还包含着科学技术。 7、简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及二者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 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 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 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辨 证联系。首先,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其次,感 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 8、简述列宁物质定义及其意义。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 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意义:1、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二元论划清了界限;2、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可知论,同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3、坚持了辨证的物质观,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物质观划清了界限。 9、为什么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

唯名论与实在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 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阿贝拉尔﹐P.﹑培根﹐R.﹑邓斯?司各特﹐J.﹑奥康的威廉等。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后来虽然以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为重点﹐但共相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其形而上学本体论方面的争论一直未曾中断﹐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在前一个时期(11~12世纪)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香浦的威廉为代表的实在论﹔后一个时期(13~14世纪)﹐以培根和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实在论。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以香浦的威廉和安瑟尔谟为代表的极端的实在论者﹐断言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第一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原始形式。个别事物只是共相这第一实体派生出来的个别情况和偶然现象﹐所以共相先于事物。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温和的实在论者也断言共相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但又强调共相这一客观实在﹐既独立存在于事物之前﹐又存在于事物之中和事物之后。即﹕共相这概念﹐作为神创造个别事物的原型理念或原始形式﹐存在于被创造物之前﹐也就是说﹐存在于神的理智之中。共相作为神创造的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形式﹐则存在于事物之中。共相作为人对个别事物的抽象归纳的概念﹐它在事物之后﹐也就是说存在于人们的理智之中。 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唯名论与实在论关于个别与共相的这场争论﹐在认识论上是关于普遍概念的形成﹑性质和意义问题的争论﹐在本体论上是关于理念﹑精神实体和个别事物的独立存在问题的争论。就思想渊源来说﹐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场争论本质上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的斗争 争论的焦点及其由来。早期经院哲学内部的斗争主要是唯名论和实在论的论战,它是政治领域里的激烈斗争在哲学上的曲折表现。这场争论的焦点是关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即一般和个别哪一个更实在的问题。这场斗争大约从11C开始,延续了几个世纪。这个问题实

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_反实在论_还是_实在论_

心理科学进展 2004,12(2):312~ 319  Advance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 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反实在论”还是“实在论”?    杨莉萍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系, 南京 210097)    摘 要“反实在论”与“实在论”之争是当前有关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争论的核心。批判者指责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是“反实在论”,社会建构主义者则竭力澄清自己的“实在论”立场。该文认为:社会建构主义是一个芜杂的思想体系,任何一种简单的结论都难免失之武断,妨碍对它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把握社会建构主义关键在于对“现实”的理解,社会建构主义的“现实”是统一了主客体的生活的现实,它对主客关系的超越对现代心理学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对于实在论者,了解实在论特有的问题和局限性,有助于更加理性地认识和参与这场争论。.  关键词 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实在论,反实在论。  分类号 B84-09 “社会建构论”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中影响广泛又极具争议的一种研究取向。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是该取向在心理学中的反映。其核心纲领包含“批判”、“建构”、“话语”、“互动”四个层面:首先,批判现代心理学的主客二元对决、反映论的认识论、个体主义和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否定心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第二,坚持心理的社会建构性质;第三,话语是社会建构的媒介,将话语分析纳入心理学研究方法;第四,社会建构通过人际互动过程实现,主张心理学的研究重心应由内在心理结构和心理过程转向个体外部人际关系和互动。  1 “反实在论”与“实在论”之争是有关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争论的核心 自从格根1985年发表“现代心理学中的社会建构主义运动”以来,心理学围绕社会建构主义的批判和争论不绝于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批判和争论呈现混乱或无政府状态。表现为:首先,批判没有单一的“靶子”。由于对“什么是社会建构主义”缺乏统一的界定和认识,批判者往往出于各自特定的立场或批判目的,针对某种特殊版本的社会建构论展开批判,以至于“有多少版本的社会建构主义就有多少种争论的立场”[1]。其次,争论的焦点异常分散。所涉及到的问题大体包括:社会建构主义是否承认客观世界的存在?社会到底建构了什么?语言的指涉性(referentiality)问题;社会建构主义自身的逻辑统一性问题;社会建构主义是否滑向极端的虚无主义或怀疑论?是否导致相对主义的劫掠?什么是理论的“真”?什么是道德的“善”?如果一切真和善都是人为建构的,还有什么东西可追求?社会建构主义是仅限于认识论,还是同时具有本体论意义?等等。 收稿日期:2003-06-30  通讯作者:杨莉萍,E-mail:lpy2908@https://www.sodocs.net/doc/ce13429472.html,;电话: 025-*******

用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关系原理论述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 (2)

用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关系原理 论述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一是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二是就人类认识的本质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须承认绝对真理。三是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因此,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一是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二是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三是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相对真理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就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对马克思主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当做僵死的教条或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这两种错误倾向。 真理是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认识。主体正确反映客体,主观认识符合于客观实际,往往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项反复才能完成,表现为一个由相对真理到绝对真理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体现着人们主观认识和客观发展具体的历史统一。 任何真理同时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辨证统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辨证统一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相互渗透相互联结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任何相对真理都包含有绝对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相对是绝对的一个成分。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就其任何具体真理就其正确反映及其规律而言,它具有绝对性,是绝对真理。就其一定程度一定层次上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而言,它又具有相对性,是相对真理。绝对和相对,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伴而生,即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 第二:辨证转化 真理的相对性向绝对性辨证转化。真理是一个过程,它永远处在相对向绝对的转化和发展中。列宁指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的、绝对的真理接近界限是受历史条件限制的,但是这个真理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我们向它接近也是无条件的。”人类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推移的过程。毛泽东说“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的相对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真理”所以说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界限是相对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可以辨证转化的。二者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并且随着实践和认识的发展不断由低级阶段走向高级阶段。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全面解读科学实在论

全面解读科学实在论 《科学实在论教程》(郭贵春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一版)是迄今国内第一部系统、全面阐释科学实在论的著作。这是作者十四年来孜孜砣砣、潜心研究的心血结晶。作者在阅历丰富的基础上,以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历史与现状、理论与实例相结合的方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审视了科学实在论理论的内容,透彻地研究了科学实在论的演变及其特征,深人地阐述了某些著名科学哲学家的思想。具体地说,本书有以下突出特点。第一,条理性和系统性从结构体系来看,本书大致分科学实在论发展史、科学实在论元理论以及反实在论三部分。第一部分(第1、6章)作者给我们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闻的历史画面。第二部分(第2、3、4章)作者分别从科学实在论的表现形态、认识论价值、方法论特征三个层面条理、透彻地论述了实在论的元理论。作为科学实在论的对立面——反实在论自然不得不提到,作者在第三部分(第5章)作了扼要介绍。全书的结构体系如下图所示:科学实在论历史悠久,传统深远,流派繁多,观点混杂,精芜不齐,同时又具有崭新的面貌,作者却能非常有条不紊、面面俱到、详简有致地编织成一个系统化的网络。这种系统化、条理化的网络结构不管在全书宏观布局还是在每章的微观细节上都得到了淋漓尽

致地体现。就条理性和系统性而言,的确是开了科学实在论的新生面,拓宽了科学实在论研究的路径。作者用条理全面贯穿这个网络,纲目分明,环环相扣,从而在深度和广度上为科学实在论的研究打开了新局面。由此可见,作者在谋篇布局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而篇章的结构呈现了作者对科学实在论研究状况的深入了解。作者提纲挈领、总揽全局、理论严谨、论述明快,不仅给读者全息摄制、立体透析的感觉,而且表现出作者深厚的哲学功底。第二,丰富性和全面性《科学实在论教程》用六章十七节从科学实在论的基本形式、历史演变、表现形态、认识论扩张、认识趋向、语义分析方法、语用分析方法、解释学方法、科学实在论的弱化、反实在论的根源和特征、著名科学哲学家的思想评述及后现代走向等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地突现了科学实在论的内容。(1)第一都分作者将科学实在论的历程相对地分成五个阶段:产生(19世纪原子实在论的诞生为标志)、发展(从原子实在论的诞生到19—20世纪之交)、衰落(20世纪前半叶)、复兴(20世纪中叶到90年代中后期)及走向,并详尽地论述了各阶段的时代背景、动因、特征和意义等。作者以“三大转向”为基点和中枢,通过系统地分析其形成动因、理论特征和方法论意义,来具体地展示科学实在论思潮演化的历史进程、趋势定向和理性重建的模型及特征,从而为把握科学实在论21世纪发展的方向和为建立科学实在论新的生

用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关系原理论述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88046

根据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统一原理, 谈谈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是指真理内容表明主客观统一的确定性和发展无限性。对此应从两方面来理解: 第一,任何真理都是包含于人们认识中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的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 第二,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认识第前进一步,主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具体的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度的。这也可以从两方面为理解: 第一,从整个客观世界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只是对无限宇宙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断的正确反映,人类已经达到的认识总是有限的。 第二,从特定事物或现象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该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某些方面、一定程度和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对事物反映的广度和深度也总是具有近似的性质。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或在这个意义上的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是在任何情况下每一客观真理都必然具有的两重特征。它们之间的辩证统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们的相互依存,相互表现:二是它们的相互过渡、相互转化。 人们对于自然或社会的每一个正确认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的认识,所以,它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但在这一定条件、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它又是对客观的正确反映,在这个限度内它永远不能被推翻,并作为一个稳定的因素保留在客观真理的体系中,所以,它又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在人类认识的发展中,在一种范围和条件下正确的反映,在另一种范围或条件下,变成了不正确的;在某个特殊的范围和条件下变成了绝对的正确反映。这就是真理的相对性或约对性的相互过江和相互转化。 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对立统一,是一切现实的具体的真理及其发展的辩证法,这一辩证法存在于真理性认识发展的每一阶段、每一形态之中。

论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论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陈霄峰5080309557 F0803016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然而,这是不是说真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和条件下都是绝对正确的呢?人们获得的真理性的认识是不是不需要再向前发展了呢? 不是的。既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真理就应该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真理是客观的,真理的客观性在于它的正确性,即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然而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条件下、一定程度上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范围变了,条件变了,原来的认识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谬误。 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曾举过一个很通俗的例子说明真理的条件性。他说:如果问,下雨是好事呢?还是坏事呢?要对这个问题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是不可能的,而应当给一定的条件。比如问:当谷物播种完毕,接连五个小时下雨,这雨对谷物有益吗?这时,如果回答是有益的,这就是正确的回答。可是,当已经积涝成灾,天还下倾盆大雨,这雨对庄稼是有益的吗?这时就应当回答,是有害的。这也是正确的回答。而离开一定的条件,不好判断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 从这里可以看出,真理性的认识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能成立的,随着条件的变化,原来正确的认识就可能变得不正确。因此,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它那个时代条件下是正确的,只有不断得到发展,才能适合变化了的客观实际。下面我们看一个社会科学方面的例子。 在19世纪的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资本主义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规律时,曾经得出过这样的结论: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在一个国家内首先取得胜利,只能在大多数国家,至少在欧洲几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进行才能胜利。到了20世纪初期,列宁又得出一个与此相反的新结论:社会主义不可能在一切资本主义国家内同时取得胜利,而可能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中获得胜利。 这两个结论,究竟哪个对呢?我们说,两个结论都是正确的。只是由于它们所处的历史时代不同,分别适应于不同的历史条件。 19世纪的中期,资本主义还处于自由竞争的上升阶段。那时,世界殖民地尚未瓜分完毕,资本还可以向空白地区扩张,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发展到激化的程度。因此,单个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就会被国际资本的联合力量击败。正是根据当时这种具体的历史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才得出了上面那个结论,这个结论在当时是正确的。 可是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列宁在研究帝国主义时,发现了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表现得异常明显。由于近代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比较晚的国家有可能利用最新的科学成果,迅速地、跳跃式地赶上和超过老的帝国主义国家。这些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要求夺取更多的资本输出市场、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而这时殖民地却已被瓜分完毕,老的帝国主义国家又不肯放弃自己原先霸占的殖民利益。这样,新老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就只有通过战争来重新瓜分世界。帝国主义战争势必使帝国主义的力量互相削弱,从而在整个帝国主义链条上造成薄弱环节,个别国家的无产阶级就有可能从这个最薄弱的环节突破帝国主义阵线,首先取得社会主义的胜利。所以说列宁的这个结论也是正确的。 这个例子说明,真理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的问题。真理的绝对性我们把它称为绝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我们把它称为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就是说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人及人的思想的客观内容,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相对真理,

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逻辑态度

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逻辑观Ξ 陈 波 (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 100871) 摘 要:在逻辑或逻辑真理本身是否需要辩护等问题上存在着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两种截然相反的逻辑观。逻辑的实在论观点能说明逻辑真理的客观性、普适性和认识论价值,但需要精致化。 关键词:逻辑真理;实在论;反实在论 中图分类号:B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287(1999)05-0005-05 在逻辑或逻辑真理本身是否需要辨护(justifica2 tion)、它们是否具有某种本体论或认识论基础等问题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由此还派生出逻辑究竟是发现还是发明,究竟是一门关于真理的科学还是一门关于推理的科学的争论。本文将评述这两种不同的逻辑观,并就相关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 一 实在论的逻辑观 实在论认为,世界具有独立于有关它的任何知识或经验的特征,世界中事物的存在状况使得述说世界的任意语句必定为真或者为假(二值原则),这一点不以我们是否知道或能够知道每一语句的真假为转移。这也就是说,一给定语句类中语句的真值条件,可以超越于我们对这些真值条件的识别能力而存在。将这种实在论观点应用于逻辑,所得出的结论是:逻辑真理的必然性源自于它描述了事物的存在状态或事实的总汇,或者说它描述了与独立自存的实在相关的一类特殊的非经验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说,逻辑真理是客观的。由此出发,它还得出以下两个观点:(1)逻辑是一种发现而不是发明;(2)逻辑是一门关于真理的科学。弗雷格、早期维特根斯坦、蒯因、戴维森等人是这种逻辑观的代表。 在《算术基础》(1884)一书的序言中,弗雷格明确表述了指导其研究工作的三条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是:“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弗雷格:《算 术基础》,1953年德英对照版,第7页)他认为,逻辑具有客观性,心理过程具有主观性,逻辑与任何心理过程和心理对象如心象、观念等等无关。弗雷格是一个严格意义的实在论者,相信概念、关系、对象的客观实在性。他指出,认识是“一种不创造被认识的事物而只是把握存在着的事物的活动。”(弗雷格:《算术基本规律》,1950年英文版第1卷,第XXⅣ页)这种存在着的事物既包括各种物质性对象,也包括像概念、关系这样的抽象实体。人们通过语言而与世界发生关系。名称都有涵义和所指,人们凭借涵义去识别所指,即该名称所适用的现实世界中的对象。专名指称世界中的个体,概念词指称概念,而对象则隶属于概念;关系词只不过是有多个空位的概念词,它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语句作为一种复合名称,其涵义是该语句所表达的客观的、公共的、主体间一致的思想即命题,其所指则是该语句所可能具有的真值:真或假。(弗雷格:《算术基本规律》, 1950年英文版第1卷,第XⅦ页)“我们决不要把语句是可以被思考的和语句可能是真实的这两者混为一谈。我们必须记住,当我们不再思考某个语句的时候,这个语句并不因此而不再是真实的。这正如当我闭上眼睛时,太阳不会不再存在一样。”(弗雷格:《算术基础》,1953年德英对照版,第Ⅵ页)在弗雷格看来,给出一语句的涵义,就是给出它的真值条件;一语句及复合语句的意义是由其中各构成成份的意义加上起连接作用的逻辑常项所决定的。这叫做“组合性原则”。弗雷格由此提出了下述观点:“逻 5 第20卷第5期1999年10月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X 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 Vol.20No.5 Oct.1999 Ξ收稿日期:1995-05-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项目名称:现代逻辑中的哲学问题。 作者简介:陈波(1957—),男,湖南常德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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