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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作业管理规定

高风险作业管理规定
高风险作业管理规定

关于规范生产现场高风险作业许可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云发公司、各外委单位、清新环境:为加强公司生产现场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高风险作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高风险作业管理指导意见》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公司实行高风险作业许可制度,办理高风险作业许可证,待公司有关高风险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下发后按照下发文件执行。

一、办理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风险大)、高(超高)处作业、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有毒有害区域作业、带压堵漏作业等。其中:

(一)风险大的起重吊装作业包括:

1.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以上;

2.吊装重量5吨及以上的物件;

3.在生产、施工现场等区域进行的大中型设备或不规则物体的起重吊装作业;

4.两台或两台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

5.起吊精密物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6.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二)高(超高)处作业是指高度在15米以上和特殊高处作业。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包括:

(1)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二、有限空间作业执行:

(一)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包括:煤仓、煤斗、粉仓、灰斗(罐)、煤沟、酸碱罐、油罐、氨罐、化粪池、污水井内进行的作业;二级有限空间作业为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外的其他有限空间作业。

(二)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和《高风险作业安全许可证》;二级有限空间作业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和《高风险作业安全许可证》。

特此通知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适用于原煤斗)

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适用于煤粉仓)附件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适用于灰库、灰罐)附件4:高风险作业安全许可证

附件5: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

(适用于原煤斗)

工作票编号:

附件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

(适用于煤粉仓)

附件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

(适用于灰库、灰罐)

附件4:

高风险作业安全许可证日期:编号:

《高风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填写说明

(此页应在高风险作业申请票背面)

1.申请单由实施高风险作业的工作负责人如实填写,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生产副职签注意见并签名。

2.“日期”填写应为填写申请单的日期,格式为2×××年××月××日,如2016

年01月01日。

3.“编号”填写由公司名称+年-序号组成,如:HSDC2016-2(黄山电厂2016年第二份申请单)。

4.“作业单位”填写实施高风险作业的单位全称,如:××电厂检修部锅炉二班。

5.“作业地点“填写实施高风险作业的具体工作地点,如:××电厂4号炉2号原煤仓。

6.“作业名称“填写实施高风险作业的具体工作内容,如:××电厂4号炉2号原煤仓清拱。

7.“作业起止时间”填写完成此项高风险作业的大致工作时间,如:从2016年01月01日08时至2016年01月02日20时。

8.“工作负责人”为填写此表的人名。

9.“作业人数”填写参加此项高风险作业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

10.“作业存在的危险点”填写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如高空坠落、触电、窒息、机械伤害、接触高温高压气体(液体)、产生火花(静电)等。11.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写保证安全作业的主要安全措施。如需要哪些隔绝系统(设备),配置哪些防爆器具、是否需要进行气体检测、个人配置哪些安全防护用品等。

附件5:

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 (三)各控股公司、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行备案。第二条基本定义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耀、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2、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三)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 (四)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问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第四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分输站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一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审批完成后由站场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相关资料(审批表、动火证、施工方案)交由站场自行存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二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开部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特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公司技术总监、公司安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部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至安全管理部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空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对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

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或有下列情况均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5《高处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7作业人员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1.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项目部制定的《XXXX群塔作业施工方案》确定自己拟立塔吊的位置和初始安装高度,并按规定立塔(满足“四相位两保险”要求)。 2、群塔作业管理由于本工程采用群塔工作,多数塔臂均有交叉,如何在大臂交叉的情况下,确保塔吊安全运行,成为本工程需要解决的技术课题之一,经过研究与工程现场实践,群塔作业管理是关键的保证措施。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各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塔机升降根据施工情况确定,意见一致后方可进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错开。 3、群塔顶升的注意事项随着建筑物不断升高,要求塔吊不断顶升。在群塔施工现场,塔吊顶升必须考虑到群塔的协调。顶升的要求首先来自于低塔位工作区,但由于塔吊高差的限制,顶升应从高塔位开始。为便于各塔顺利附着,要提前做好附着点设计及附着连杆件的加工,在结构剪力墙预先做好留孔处理;在底气温施工季节,为避免高位塔应附着点

强度不够而影响附着,应预先对附着区采取特殊措施(必要时在剪力墙上家钢夹板扩大受力面),确保按期附着,保证各相关塔吊相继提升。 4、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塔司、信号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项目部要责成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对塔司、信号工进行安全教育,除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还要遵守本方案要求,信号工和塔司不仅要观察起吊物,还要观察是否与邻近塔吊刮碰,大臂或起重绳与障碍物有碰撞危险时要留足安全距离(3米左右),要安全礼让,当有碰撞危险时避让原则(顺序)是“动塔让静塔、前臂让后臂、低塔让高塔、空载让重载”。塔吊高度超过30米,塔顶、臂端必须安装信号灯。 5 防止信号混淆造成操作错误。两台塔吊信号工要佩戴不同标志,使用不同哨音,信号不明不准操作。当塔吊升至一定高度后,必须使用对讲机指挥作业。当塔司看不见吊物时,信号工要站到塔司看得到的地方指挥。 6、遇恶劣气候须采取的措施。塔司要经常检查塔吊,回转制动要可靠,一般风力条件下应能控制大臂,当风力达5级时,要及时锁好大臂停止作业。当有雾雨及夜间照明不良时停止作业。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塔吊的施工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并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施工环境,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塔吊的顶升,才能实现安全、有序施工,提高施工效率,为高效优质地完成施工工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1 目的 (3) 2 范围 (3) 3 定义 (3) 4 职责 (3)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3) 4.2 质量管理部 (3) 4.3 工程管理部 (3) 4.4 PMT (3) 4.5 监理单位 (4) 4.6 射线检测机构 (4) 4.7 承包商 (4)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4) 5.1 基本要求 (5) 5.2 射线源管理 (5) 5.3 作业管理 (6) 5.4 应急处理 (8) 5.5 射线作业许可办理流程 (9) 6 参考文件 (10) 7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10) 8附录 (11) 附件1:射线作业许可证 (12)

附件2:射线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图 (13) 附件3:射线探伤作业告知书 (14) 附件4:射线作业告知书送达登记表 (16)

1 目的 为规范射线作业,控制射线作业风险,明确射线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项目所属区域。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1.负责制定与修订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根据本办法要求对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负责射线作业的备案,作业前将射线作业相关信息在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公示。 4.2 质量管理部 1.负责射线检测机构的单位资质能力审查。 2.负责独立第三方检测单位的射线检测计划的审批、人员资格的审查和设备的检查。 3.参与射线作业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 4.3 工程管理部 1.负责射线作业与施工界面交叉的协调。 2.负责射线作业监督区涉及不同PMT的许可证的审查。 3、负责对射线作业书面告知书进行备案。 4.4 PMT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73-70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编制依据 1、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承包合同和业主方相关要求 2、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踏勘情况 4、成都市、温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等规定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GB/T28001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二、现场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成都市温江新城光华大道,北临鹏程路、南临花土路、东临林泉南街,西邻花土西街,总建筑面积约210219.5 m2。共有5种基本户型及其组合,109栋。其中A1型11+1型8栋,A3型18+1型4栋,F+G型3F/D住宅49栋,H型3F/D独立住宅48栋。将整个工程划分为甲乙丙三个区,合同工期分别为350天、465天、700天。 根据彩彩叠园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施工共配置14台塔机(详彩叠园塔机布置图),群塔作业是本工程施工的重要危险点源之一。 三、塔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基本要求 塔机的“三保险四限位”必须齐全有效,定机定专人指挥,挂验收合格证牌、设备、技术性能牌和上岗人员牌;塔机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公司内部或者外租有专业资质,经安检备案,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的合格设备。 塔吊必须有安装、拆卸方案,验收合格证书。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组织规定

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的控制是确保检测结果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场检测环境符合控制的要求,保证 现场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2.金属监督室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检测人员执行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3.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 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4.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现场检测环境的控制要求,优质安全 完成检测任务。 5.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外出现场检测时,必须接受用户(委托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教育, 严格遵守顾客的有关安全规定。 6.进入检测现场时,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蹬上脚手架作业时,应首 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射线探伤时还必须佩戴好辐射防护用具,仪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滑落措施。 7.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的物品进入检测现场,严禁在检测现场抽烟和 进行检测前饮酒。 8.严禁穿戴有铁钉的皮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施工油气区和接触易燃易爆装置。 9.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检测设备、衣物、工具和检测表面等。 10.严禁在检测现场敲打、挪用、开启、损坏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及检测设备,严禁使用工 程设备或装置做为检测装置。 11.未办理安全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容器、罐、油舱、反映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 害和缺氧场地作业。 12.未办理电气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行电气、动火施工。 13.检测人员进入容器检测前,必须首先检查容器内介质是否经过清洗和置换;是否与其他 装置隔绝;盛装有毒或易燃易爆介质的船舱、容器经过清洗和置换后,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人员进入容器后不发生缺氧和中毒现象。 14.容器内照明应采取36V低压灯具。 15.现场进行射线检测,必须用剂量仪测定工作场所的射线照射量。在安全区范围设置安全 线,安全线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在安全区外应有专人进行警戒。在非检测人员易于到达安全线的通道上应设置警告牌以免在开机时误入造成伤害。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 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 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 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 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 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 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 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编号:SM-ZD-92730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编制依据 1、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承包合同和业主方相关要求 2、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踏勘情况 4、成都市、温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等规定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GB/T28001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二、现场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成都市温江新城光华大道,北临鹏程路、南临

花土路、东临林泉南街,西邻花土西街,总建筑面积约210219.5 m2。共有5种基本户型及其组合,109栋。其中A1型11+1型8栋,A3型18+1型4栋,F+G型3F/D 住宅49栋,H型3F/D独立住宅48栋。将整个工程划分为甲乙丙三个区,合同工期分别为350天、465天、700天。 根据彩彩叠园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施工共配置14台塔机(详彩叠园塔机布置图),群塔作业是本工程施工的重要危险点源之一。 三、塔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基本要求 塔机的“三保险四限位”必须齐全有效,定机定专人指挥,挂验收合格证牌、设备、技术性能牌和上岗人员牌;塔机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公司内部或者外租有专业资质,经安检备案,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的合格设备。 塔吊必须有安装、拆卸方案,验收合格证书。 塔机的维修保养资料记录必须真实、准时、齐全。 坚持“十吊十不吊”的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 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申请登记。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3.2.2 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意,并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3.2.3 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设施和射线装置,以及同位素储存场所,其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并按规定办理许可登记。 3.2.4 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各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装置必须向所在单位机动、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使用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2.5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许可登记证必须按规定1至2年进行复审、换证。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邵阳桃花源着二标 群塔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城规监理 CHENG GUI JIAN LI 邵阳市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邵阳桃花源着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零一九年十月

监理实施细则报审表 工程名称:邵阳桃花源着二标编号: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四塔吊起重吊装中应注意的事项 五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职责 六群塔作业运行规定 七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理监理 八本专项工程所涉及的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监理要素及管理办法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邵阳碧桂园桃花源着工程 工程地点:邵阳市大祥区湖口井路与紫霞路交汇处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邵阳市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包企业: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规模:由6#、7#、11#、12#、13#、15#、16#共7栋住宅楼,一层地下车库,主要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其中6#、7#、11#、12#楼建筑面积各 m2,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高度米。13#、15#楼建筑面积各 m2,地下1层,地上34层,建筑高度米。16#楼建筑面积 m2,地下1层,地上34层,建筑高度米。 二、细则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安全带》GB6095—2009 3、工程设计文件: 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4、施工组织设计、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5、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

夜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夜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市江山集团四季广场项目所有参建单位。 二、定义 1、项目:郑州市江山集团四季广场项目 2、公司:河南省郑州市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安全:健康、安全和环境 4、夜间作业:指自然光照已不能够满足安全作业要求,需要增加照明的非正常时间作业。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部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开展进行监督。 2、监理机构按公司要求对施工现场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承包商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应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并接受公司和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管理要求 1、在夜间作业前,承包商应提前申办《夜间作业交底书》(详见附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报监理机构审查批准,监理机构对夜间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时应根据作业的具体情况决定该作业的时限。 2、承包商在进行任何夜间作业时,其施工区、通道、储存区和办公室

等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设置应牢固、稳定、不得有干扰人员的眩光,照明的相关安全要求详见《照明安全管理规定》。夜间影响车辆、人员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设置警示灯。 3、承包商应对夜间作业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安全交底,在作业前应确认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可靠。监理单位对夜间作业的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确认。 4、夜间作业期间,承包商至少应安排施工负责人、专业电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工作;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必须清楚现场应急预案,并至少设置一辆应急车辆待命。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值班。 5、夜间不得进行吊装、脚手架、高处及其它危险较大的作业。 6、夜间作业需要进行场内道路交通控制时,应设置反光警示标识及警示灯。 7、当出现如大雨、强风、雷电、下雪、极度寒冷、能见度极差等恶劣环境条件时应停止夜间作业。发生上述情况后只有在对施工现场重新检查,承包商现场负责人确定无新的隐患后才能重新开工。 8、所有的培训、交底和检查、维护等相关记录、证明等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保留到整个项目结束。 五、附件 附件:郑州市江山集团四季广场项目夜间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规定了本公司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1.3特种作业如涉及规定的危险作业,应同时执行相关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术语和定义 2.1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2特种作业人员 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3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详见《特种设备目录》。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3.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色盲等防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文化程度、与本工种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实践经验、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2人员能力 3.2.1了解与从事特种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3.2.2掌握《岗位作业指导书》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具体内容,掌握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或程序。 3.2.3达到“五掌握”:掌握本岗位的职责,掌握岗位相关规定,掌握岗位操作程序,掌握岗位风险和相关风险,掌握发生突发事件后岗位应急处置的措施。 3.3人员资质 3.3.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发证机关的复训和审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应遵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

群塔作业安全系统技术要求措施

多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1、永泰·香福汇地块三工程A01标段12#、13#、14#楼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与哈成路交口处东北角。 2、三栋楼建筑面积25921.68m2,该工程地上34层,地下1层,±0.000m绝对高程为143.50m,建筑高度99.50m、长度55.60m、宽度18.90m。 3、该工程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超流态砼灌注桩基础,桩径为600mm,桩长为26.5m,基础顶高程138.15m(相对标高-5.35m)。 4、根据工程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每栋楼安装一台QTZ800塔式起重机,能满足施工需要。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东建《QTZ 系列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7、地质勘查报告 8、现场平面布置图 三、塔吊布置情况说明: 1、永泰·香福汇地块三工程A01标段12#、13#、14#楼施工平面布置图、 建筑物平面造型、施工程序要求现场布设安装一部QTZ800塔吊。

2、三部相邻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详见下图(单位:mm)。 14#楼塔吊与12#楼塔吊中心距为93m,起重臂重叠长度为17m,12#楼塔吊与13#楼塔吊中心距为85m,起重臂重叠长度25m,13#楼塔吊与14#楼塔吊中心距为113m。

四、组织管理 组长:姚泉、陈忠武 副组长:简忠洪 组员:姜海春、段洪军、徐龙、许洪微 1、为了确保各塔吊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吊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 进度需要,加强多塔作业的管理、调控,特成立多塔作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塔吊作业的指挥与协调。 2、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负责对现场塔吊的指挥、协调。定期对 塔吊进行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塔吊的锚固顶升工作,对机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日常管理,组织塔吊的进场安装和拆除退场工作,机电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负责塔吊的日常使用,加强使用中的管理、控制,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便于及时做出调整。 3、制定多塔作业综合管理规定作为多塔作业的工作制度、作业原则和事故 责任划分的依据,并对不同特殊阶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达到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五.多塔作业控制的重点 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13#楼及14#楼台塔吊与12#楼塔吊大部分情况下需要同时工作,因此存在多塔作业的情况,需要制定安全可靠的措施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通过以上分析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的构筑物较少,且13#楼、14#楼塔吊和12#楼塔吊起重臂存在重叠,因此多塔控制的重点如下: 5.1塔吊的安装高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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