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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几点要求

关于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几点要求
关于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几点要求

关于2017 年年度考核工作的几点要求

1、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控制在15%以内(小于15%)

3、考核年度内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考核年度内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参与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5、考核结果统计表中优秀情况必须填写优秀及比例情况。

6、凡涉及时间问题的,统一按实际情况填写。

7、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第 2 面需要填写内容,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盖章)、单位意见(签字盖章)、本人意见。

8、各单位需要报送材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4)各中小学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按本学期最新如

实填写)

9、本次考核所有表册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重新填写。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程序,实事求是的进行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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