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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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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ATU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Since 1993, the Company has been operating under the

“Mandatory Provisions for Ar 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Companies to be listed Overseas”, “Company Law” of the

PRC,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has also been updating

the running of the company in line with new and revised

laws and regulations together with the Company’s own

demands stemming from the 3rd Meeting of the 3rd Board

of Directors in 2002 with reference to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 Listed Companies”.

1)Relating to the shareholders and Annual General

Meeting

The Company will establish its “Rules and Procedures for

Shareholders’ General Meetings” in line with the demands

of the “Standard Opinions on Shareholders’General

Meetings” and the Company has considered carefully the

interests of shareholders to ensure by clear regulations and

conscientious upholding of such regulations that all

shareholders (especially medium and small-sized

shareholders) enjoy equal status and can exercise their

rights. The Company will also ensure that the regulations

will be clear on the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for connected

transactions such that any related transactions will be fair

and rational, and in line with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Related

shareholders will abstain from voting and independent non-

executive directors will sign off on their opinion of the related

transaction. In this way, all will be bound by a fair system.

Resolution for adopting the Company’s “Rules and

Procedures for Shareholders’ General Meetings” will be

submitted to shareholders at an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to be held after the Annual General Meeting for 2001

for shareholders’ consideration and approval.

2)On the holding company’s relationship with the listed

company

The holding company has exercised its capital rights

according to law at the Annual General Meeting with the

shares that it holds; it has not interfered in the policy

decisions or operations of the Company; it has not harm the

legal rights of the company nor its shareholders; it is

independent of the Company on issues of personnel, assets,

finance, structure and operation, and its Board of Directors,

Super visors and inter nal structure are operating

independen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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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On the directors and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he Company in complying with the regulations set out in

the “Company Law” and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n

appointing director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has established

the “Rules and Procedures for Directors Meetings” to require

each director honestly and conscientiously carries out their

duties and has enough time and ability to serve the Company

and commit themselves to their rights,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In the 3rd Meeting of the 3rd Board of Directors

in 2002, the Company elected the candidates for directors

and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of the next session

(i.e. the 4th Board) and this 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2001

Annual General Meeting for consideration and approval. The

Company will pass a whole series of regulations, set up and

operate several executive committees so that each director

can be even more familiar with the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be able to have the specialist knowledge

needed to be a well-prepared director.

4)On supervisors and the Supervisors Committee

The Company’s supervisory structure is in accordance with

national and company regulations and the Company’s

supervisors have taken part in all previous Board of Director

meetings and Annual General Meetings and will make

amendments to the “Supervisory Committee Rules and

Procedures”, which means that the Supervisory Committee

can start from a position of working for the shareholders’

benefit to be responsible for considering various items, in

addition to supervising the activitie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he management team and senior management in the legal

discharge of their professional duties, as well as examining

and supervising the finance and auditing of the Company.

The 3rd Meeting of the 3rd Supervisory Committee in 2002

will nominate the candidates for supervisors for the next

session (i.e. the 4th Supervisory Committee) and this will

be submitted for approval at the 2001 Annual General

Meeting.

5)On evaluation and incentive schemes

The Company is already working under the “Measures for

Trying Out a System of Linking Pay to Job Performance”

and has begun to link Company’s interest to the incomes of

those at the policy decision level, the management level,

and the executive level. The Company will further improve

the system of evaluation by looking at an option incentive

scheme and by setting up several different levels of executive

committee under the Board of Director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will be the work of the Salary and Emoluments

Committee and the Assessment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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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On beneficiaries

The Company fully respects the legal rights of banks and

other creditors, employees, customers, suppliers etc and in

economic interactions will cooperate with them to furthe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Company.

7)On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and transparency

The Company has determined that the Company Secretary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entertaining visitors, answering queries,

contacting shareholders and providing publicly available

information to investors, to disseminate information which

is timely, correct, complete and is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ensure that all shareholders are

treated equally in the dissemination of information. The

Company will continue to improve its work in accordance

with the “Work Regulations for Company Secretaries to the

Boards of Directors” which are subject to amendments. (II)COMPANY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The Company has had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since it listed in 1993 and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pinions Related to Guidance on the

Setting Up of a System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for Listed

Companies”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 y

Commission has revised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in its own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to add in sections on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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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PUBLIC STATUS OF THE COMPANY AND THE HOLDING COMPANY SHAREHOLDERS ON ISSUES

OF PERSONNEL, ASSETS, FINANCE, STRUCTURE

AND OPERATIONS ETC.

1)Assets: Company assets are independent, whole and

with clear ownership. The Company has not acted as

if the asset is that of the holding shareholders when

it comes to independent registration of the assets,

booking of the assets, accounting or management of

the assets.

2)Personnel: None of the Company’s managers,

Company Secretary, persons responsible for finance,

persons responsible for sales hold posts in the holding

company, neither they receive emoluments from the

shareholders’ unit. They will be completely

independent of the holding company.

3)Finance: The Company has set up an independent

finance department and independent systems for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 together with

the opening of separate bank accounts.

4)Structure: The Company’s Board of Directors, the

Supervisory Committee and other internal structures

operate independently and the holding company and

its functional departments have no senior/junior

relationship with the Company or the Company’s

functional deparments, nor is there any relationship

along the lines of leading and being led between the

companies.

5)Operations: The Company’s operations are

completely independent of the holding company and

there are no areas of operation which overlap.

the Company took a photo together after the Annual

General Meeting for 2000 (taken on 17th May 2001).

November 2001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ales network of the Company.

and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Company took a photo

together after the former had examined and inpected

the two nine-colour J99 bank notes printing machines

produced by the Company on 18th October 2001.

Incorportion of Beiren Yuxin Plastic Printing

Company Limited in November 2001.

美日德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启示

【文献号】1-3388 【原文出处】中国工业经济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611 【原刊页号】75-80 【分类号】F31 【分类名】工业企业管理 【作者】李续忠 【复印期号】199703 【标题】美日德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启示 【正文】 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确立,确保整个管理机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这些目 标和计划的一种企业组织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是指公司的机构设置;另一方面是指这些机构的运行 规则。可以说,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高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公司制度的生命力所在。纵观 世界各国公司的治理结构,虽然其基本原理相同,但在具体设计和运行上却各具特色。 其中以美国、日本和德 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最具代表性。认真研究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特点,吸取其精华,对完善我国公司制度, 提高公司制企业的运行效率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 美国的公司制度,是在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具有与这种经济 环境相适应的特点。 1.一般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比较淡化。在美国,除极少数公司外,公司股东极为分散,一些上市公司往往 有几十万、上百万个股东,且单个股东所持股票份额很低。例如,美国最大的企业——通用汽车公司,它的股 东人数多达200多万,股票总数为4亿股,平均每个股东只持有200股。机构投资者是目前美国最重要的 股东,包括各种基金会、人寿保险、投资信托、慈善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持有大公司50%以上的股 份。机构投资者除了具有中介性质(代理人)和持股较集中的特点外,在投资目的和行为上与个人股东并没有 什么区别,他们所关心的只是直接的投资收益,对与公司保持长期的关系并不感兴趣,一旦发现所持股票收益 率不高,就会迅速抛出,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由此可见,美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性较差, 流动性较强,加之股权分散,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的经营者施加影响,导致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约 束力比较弱。一些经营者甚至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谋利,所以美国的企业家的收入是全世界最高的。

我国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及改善措施

我国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及改善措施 摘要 在全球经济化浪潮的推动下,公司治理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公司治理问题已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如何借鉴并建立适合我国公司的治理模式,无疑是今后完善我国公司治理制度的重点内容。然而任何制度的建立与创新,无不受制于更为宏观的社会背景。囿于整体环境与制度条件的差异,西方盛行的治理之法于国内企业也不当然适用,更不可随便直接套用,而需有所更张。本文分析探讨了我国中小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中小企业,公司治理,内部控制 一、公司治理概念阐述 公司治理是指一系列清楚界定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主要参与者——大小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人之间权责分配和制度及监控激励措施的设计,以令受委托的董事及经理人能制定和达到组织目标,使股东和其他内外参与者利益最大化,并减低他们之间的可能冲突。 公司治理的概念早于20世纪80年代就在美国出现。1999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发布了一套“公司治理守则”,达成了一些共同原则与环球共识,成为全球各国采用的参考范本。自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及2002年国际间发生的一连串轰动性的企业丑闻,如安然、世界电讯、欧亚农业等事件,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股市集资的信心,各国政府收紧监管法规,公司治理也因此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话题。 二、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作为世界性理论和实践的前沿问题,公司治理在我国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来自企业制度转换中有效的内外部治理机制的缺失;另一方面来自经济全球化下企业治理国际化的压力。由此,我国各类企业在近年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强烈的公司治理制度的需求。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摘要]国有集团公司特别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其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评价标准的特殊性,本文试图从经济学中关于效率定义的本源出发,重新探讨有关公司治理效率的评价问题,我们认为公司治理效率应该包括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两方面内容,即公司治理效率的“好”与“差”应该体现于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之差,基于此,本文选取了两大类9种指标作为衡量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指标体系。 [关键词]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收益,治理成本,治理效率 以往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的考核通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对公司内部具体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为依据,采用上市公司的考核办法或者对该办法进行一定的调整之后来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这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方法本身的局限性限制了其在考核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时的应用,这主要是因为它们考察企业所依据的理论与法律基础均是建立在西方较为完善的成文法与现代企业理论所形成的适合于私有制前提下的西方企业,其理论与方法经过直接或者改良后都将产生部分失效的现象;二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与其他类型大型集团公司具有不同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治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企业集团,利用上述方法所筛选的指标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时,可能导致无法产生较为准确的结果。因此,考虑到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特殊性有必要制定或者设计一套适合于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考核指标体系。 一、公司治理效率核心内容的演变及其含义的界定 1.公司治理效率内涵的演变 早期对公司治理的研究认为解决两权分离所出现的公司治理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如何能更加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这构成了最初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 雷士照明案例分析

从雷士照明管理控制权之争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一、案例背景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二、影响与评析 雷士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内部之争,其本质是公司治理结构求取平衡,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1、职业经理人角色错位 在公司治理中, 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职业

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本身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由于信息不对称, 使委托人无法掌握代理人的所有行动, 职业经理人就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股东利益,从而与大股东产生严重分歧和矛盾。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移现象 2、权力制衡机制不足 从王冬雷反映吴长江被罢免CEO主要原因是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给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企业一案来看,内部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三、启发与思考 反思雷士照明的公司治理问题,对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有益。 1、创始人地位是否承认? 要承认创始企业家的独特地位。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创始人留下了自己的深刻烙印,联想、华为等优秀企业莫不如此。吴长江最大的筹码,如同当年娃哈哈的宗庆后,是公司独立而庞大的经销商网络。 2、董事会究竟应该如何监控管理层? 1)每年要对CEO进行正式的评估。2)要有CEO的继任计划。3)对于管理层自身发展的问题,每年CEO都应向董事会递交一份关于公司管理层发展项目的报告。 四、解决方案

公司治理结构与竞争力

公司治理结构与竞争力 孙剑 一 公司是一个与蒸汽机相比也毫不逊色的伟大创造,它的核心是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译成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治理结构),由于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学者们对法人治理结构看法歧异,在西方国家的企业治理结构定义中,美国公司董事协会所作的定义被认为是最权威的:企业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确定,确保整个管理结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这些目标和计划的一种组织制度安排,企业治理结构还要确保整个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能:维护企业的向心力和完整;保持和提高企业的声誉;对与企业发生各种社会经济联系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些看法中还包括把公司治理结构看成一种制度安排;把公司治理结构看作是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的相互作用;把公司治理结构看作是一种决策机制等等。)国内学者中吴敬琏教授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企业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所有者(股东)、法人及其法人代表(董事会)、高层经理人员,其主旨在于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而英美公司法学者则把为促进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使公司权力而对董事会赋权、控制制约机制称之为公司治理结构,这种制约机制在实证上就是董事的法律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固然定义繁多,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进而维护股东利益)、强调分权制衡是其最本质的内容,概要而论,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就是要解决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状态下使得公司富于竞争力,最大地实现公司利益,进而满足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其核心内容是妥善处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信托(代理)关系即股东与信托人(董事会)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与代理人(CEO)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忠诚于股东并勤勉尽职,董事会如何有效激励和监督CEO,以及如何平衡公司各相关者利益问题。所有治理结构的理论都是从此展开的。 公司治理结构共有两个理论模型:以股东主权为基础的单边治理理论和以利益相关者为基础的多边治理理论。(不同学者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看法也不同,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分为这样两种类型,一类是英美国家“股东主权加竞争性资本市场”的新古典式公司治理模式,竞争性资本市场指这样一种约束机制,它通过敌意接管业绩不良的董事会从而将平庸无能的经营者淘汰出局,达到外部治理的目的;另一类是以法、日为代表的“银行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前者强调股东权益至上,是传统的观点。后者被定义为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害关系人之间有关公司经营与权利的配置机制,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成为这种理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流看法,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对股东主权理论的一个突破,经过几年的孕育、讨论,在操作层面上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如职工的利益应当在决策中有所体现,但还大程度上还存在学术讨论的圈子内。 美国董事协会法人治理模式如下图: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研究(精)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采取的是大陆法系的“内部监控模式”,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却出现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失衡、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采取健全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发展经理人市场与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完善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贝里和米恩斯在1937年发表的《现代股份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扩张加剧,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催化下,各行各业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职业化、统一化的经营者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单一的所有者或人数众多的股东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又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分歧不断,公司治理的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制度表现,它是指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公司各组织机构相互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制衡,维持公司良好运营,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强调公司的管理机构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来贯彻公司经营目标,还要求不仅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它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内容。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完善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

利益相关者理论表明公司治理问题在任何企业中都存在,该理论的发展为阐释中小企业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完整的公司治理由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部分构成。内部治理即通常所说的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三大机构之间的权力、责任及制衡关系组成。外部治理主要来自市场以及制度环境因素的影响,例如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法律、社会舆论以及社会文化等等。 目前,在国际上主要有两种代表性的公司治理模式,即英美治理模式、德日治理模式。英美模式是典型的市场主导的外部监控型治理模式。其主要特征是:股权结构高度分散,股票流动性高;内部治理结构主要依赖于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居于主导地位;主要依靠资本市场股东的“用脚投票”行为、敌意收购威胁、经理人市场和产品市场竞争以及法律管制措施等外部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德日模式的主要特征包括股权集中度较高,股票流动性较低;存在双层监督机构;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员工参与公司治理。 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不同于大型、股份制企业的公司治理,有其特殊性。代理理论认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代理问题。但是在很多中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认为自身不存在公司治理问题,公司治理观念薄弱,也就忽略了公司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表明公司治理问题在任何企业中都存在,该理论的发展为阐释中小企业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凡能影响企业活动或被企业活动所影响的人或组织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例如股东、银行、供应商、顾客、员工、政府、社区等等。企业的目标不能局限于股东利润最大化,而应该同时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银行、供应商、顾客、员工等的利益。否则,企业可能会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导致其不合作行为。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共同治理,强调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要兼顾内部和外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且由于各方利益相关者关注的问题不同,为了在重大决策上保证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就必须在企业的权力机构中有利益相关者的代表。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企业制度创新势在必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文对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进程进行考察,就其理论和实践的几点探索求教于同行。 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 中国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和实践起步于90年代初。作为一种微观制度安排,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因而,如何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研究、认识中国的实际,把握制度创新的机遇,避免和减少人为设计、干预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至关重要。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是一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能做出相应的安排。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置、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

1公司治理结构图

XXX治理结构图 1.公司治理结构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其职责范围是: 股东会职责范围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任免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任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职责范围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目标。 监事会职责范围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管理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管理层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机关总部设一室三部:办公室(计划财务、综合管理等)、人力资源部、和代维质量部、工程建设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技术、财务负责人各1人。 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及副副总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组成,在总经理主持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公司实际设若干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董事会提出的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经营方案,并推动实施。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签发公司管理人事任命书。 3.审定公司工资绩效分配方案和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 4.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盖公章)发出的文件。

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1.1治理结构不规范 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而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内部控制的运行,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且股份有限公司中不乏己经成功上市的公司。这说明我国中小企业在组织形式上是适应潮流、迎合发展趋势的,但是在公司内部的治理模式上却因为传统思想和习惯方式大多数还保持着所谓的家族式治理模式。虽然家族式治理模式在其管理上有种种优势,但这种治理模式会影响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可能会对现代企业继续发展壮大产生不良影响。家族式治理模式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1.1.1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 在中小企业刚起步发展的时候,由于组织规模小、产品样式单一、员工人数少且管理方式略为简单,家族式的治理模式凭借其产权关系的单一性,是可以促进企业的运营效率的。

但是随着企业的组织规模越来越大,管理的层次越来越多,家族式治理模式所表现出的产权结构单一性的问题便渐渐地显现出来: (1)很多的高级管理人才因为其产权结构的单一性不愿意到公司任职; (2)家族式的治理模式会让非家族员工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导致员工之间缺乏信任和支持,可能造成较大的人员流动性; (3)家族是模式的两权合一极有可能架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机制,使企业的管理一片混乱; (4)再者家族式治理模式的两权合一,企业主在手握所有大权的同时也承担了重大的责任和义务。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企业主必然会不堪重负,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必然使企业的管理低效率,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所以,现代公司制度要求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资本和股东不断社会化和分散化。只有两权分离,公司才能有适合自己发展的内部治理机制,也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内部控制。 1. 1. 2缺乏权力制衡机制 中小企业的两权合一造成股权高度集中,致使所有者与经营者制衡的机制在中小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摘要] 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上述基础上,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分析方法,对策 一、引言 股份公司诞生至今已有400多年的了。股份公司“天生”的缺陷——“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斯密早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已涉及到,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则作了较为系统地分析。由于股份公司诞生后很长一个时期内,股份公司规模一直比较小,股东还可以对管理者进行较为有效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并不严重。进入20世纪后,虽然西方主要国家许多工业公司规模有了迅速扩大,但由于当时这些国家实行工业保护政策和贸易壁垒,因而垄断力量迅速,缺乏有效竞争,所以大公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未明显暴露出来。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开始重建,这个时期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商品普遍短缺,各个公司很容易赚到利润,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被掩盖起来。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末后,西方主要国家产品普遍供大于求,全球竞争日益加剧,因而长期以来掩盖着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日趋严重。1970年美国最大的铁路公司(在全美排名第6)PennCentral的破产标志着“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

的“暴发”(Cadbury,2002)。从此,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开始提到西方主要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引起了西方学者们的普遍关注。概括地讲,20多年来,西方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源于“古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冲突问题上,主要研究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接管、管理者报酬等方面(德姆塞茨,1997)。近二三年来,西方许多学者又把研究的兴趣集中在分析上市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及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等方面(GuRler,2001)。 虽然中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历史才10年多一点,但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由于中国把建立现代制度作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把上市公司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所以上市公司一出现,就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中国国内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及西方各国发展现代公司治理的经验教训及模式比较等方面。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大量问题的频频“曝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及许多学者又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诊断”与“完善”问题上。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诊断”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和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关于上述问题,中国学者可谓众说纷纭,分歧甚大。我们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与下述两点有关:一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本质的理解的分歧造成的;二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方法的认识分歧造成的。如果对现代公司治理本质及分析方法缺乏统一的认识,产生分歧自然是难免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在具体探讨如何“诊断”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个问题之前,很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现代企业制度体系的思考 【内容提要】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中小企业完善管理的核心所在,也是中小企业管理的一个热点和难点。在梳理与借鉴中西方公司治理理论基础上,探讨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的经营环境发展变化的结果。从现代公司产生的那一天起,公司治理问题就摆在企业的组织者、参与者面前了。我们认为现代企业的基础管理是以契约为基础;运做是以流程为基础.作为本文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研究“契约基础”,即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体系设立。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研究文章很多,研究的方向也是林林总总,而本文重点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加以分析,提出我认为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体系架构。 一、引言 我国当前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随着企业制度的变迁,中小企业也致力于构建合理、科学的治理结构以提高治理效率。 本文以作者所经历的中小企业为样本,运用定性分析的方法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逻辑关系,以期为中小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完善治理方式提供一点参考。

论文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1、理论基础 2、现代企业制度的三级制度体系 3、三级制度体系的建立 4、三级制度体系的实施 5、三级制度体系的监督 一、公司治理结构内涵 现代公司是个法人实体,是广大的股东拿出钱来投资到一起,按照事先约定的公司章程来独立运作的盈利性组织。对于公司法人而言,股东是出资人,但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不直接参与经营,只是依法享有企业经营成果的收益权、剩余财产索取权和重大经营活动知情权。公司的经营活动由职业经理班子来组织进行,并且关于经营活动的细节,经营班子没有向大股东事前征求意见的必要。 没有一个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这回事。不同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国家的企业文化和人们习惯的行为方式来寻找对其最为有效、也最为划算的治理机制,也就是在特定约束条件下的最优治理机制。放之四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 第一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理论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和内涵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很难用简单的术语来表达。从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背离,其特点主要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体现出来。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结构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总之,公司治理结构就是现代公司制的基本产权下对公司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体系,是控制、管理公司的一种机制,是对生产要素一系列制度性安排,主要以契约、章程、组织机构和法律法规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般情况下,公司治理需要解决三个核心问题:(1)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人与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容问题;(2)公司管理层的能力问题,即由于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思维方式与环境要求的错位问题及管理层出现管理失误问题。(3)什么样的管理制度最有利于投资者获得保护与利益回报,且其合理利益不被企业管理层侵蚀。 从不同角度去阐述公司治理结构,其内涵为: (一)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经济关系 公司治理中的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均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体现。出资者投入资本,享受剩余索取权;经营者受托经营,承担经营责任,行使法人财产权,并分享剩余收益;经理人员受聘于公司,行使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权,维护出资者利益并获得相应的收益。治理结

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制约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节选) 在中国现阶段,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并且面临很多困难。根据我们所做问卷调查以及相关研究的积累,多重因素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1.民营企业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仍不尽合理 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是企业经营控制权及其配置。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受企业的产权结构制约的。经验表明,企业治理结构会随着企业产权结构和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发生变化,并逐渐从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合一的古典集权状态转变成为两者相互分离的现代分权状态。到目前为止,中国多数民营企业仍倾向于集权式治理结构。我们的调查表明,在一定阶段,集权式治理结构和家族式管理,对于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并不是毫无意义的,相反,它可能更有助于形成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但是,从长期发展和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角度看,民营企业从传统的家庭制转向现代制,势在必行。在我们这次调查的企业中,XX公司是民营企业的主要产权形式,其比重占到样本企业总数的77.99%;股份XX占13.59%;合伙制仅仅占1.49%。但是,在这些被调查企业中,有455家(占样本企业总数61.82%)承认本企业本质上仍是家族企业。这就是说,尽管民营企业采取了XX公司等形式,但家族制的实质并未改变。仅有27.4%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不足企业股权比重的90%,29.7%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在90%以上,42.9%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为100%,后两种合计达72.6%。这就是说,到目前为止,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在本质上仍然是家族控制型企业。如前所述,家族制虽然能够适应现阶段中国的国情和企业发展的实际,但它毕竟是一种原始的企业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这种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有积极的一面,如企业内部各主要成员间的信任成本较低,从而有助于较小规模企业实现更有效的组织与管理;另一方面,它也有消极的一面,如只相信“自己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在更广的X围选择更有能力的人更有效地配置企业资源。正因如此,才有了民营企业集团化的趋势以及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要求。这种趋势和要求的出现,标志着传统的家族制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变的历史过程已经开始。 2.创新能力的高低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民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发展到了价格竞争仍然普遍存在,但开始让位于创新能力竞争的阶段。创新已成为企业有无竞争力和竞争力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和因素。任何一家企业,不管其规模大小,从事什么行业,只要离开了创新,就不可能有持续的竞争力。所谓企业竞争力,不外就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特异性及其成本优势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维护和扩展市场并由此获得更多长期利润的能力。在没有创新收益“外溢”的情况下,创新始终是一个有助于企业产品和服务差异性增大、有助于企业战略资产积累、有助于更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助于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X畴。成功的创新,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家的新的更大的创新冲动,并由此为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创新收益。正泰集团、万向集团、联想集团的实践均表明,强烈的企业创新冲动与偏好,是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的创新

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田建湘汤帮耀杨慧麟 【摘要】本文介绍了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内涵和意义,阐述了目前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从法律法规、股权结构、董事会组织制度、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管理层的激励机制等方面建设入手,以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关键词】中小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管理 【作者简介】田建湘(1979 ),男,湖南新化人;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讲师,博士在读;研究方向:生态经济汤帮耀,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杨慧麟,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已占我国企业总量的90%以上,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它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逐渐暴露出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如中小企业死亡率较高,持续成长能力不强,成长为大企业的比率较低等。究其原因,最根本的问题是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不健全,治理结构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公司治理结构内涵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有关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的公司治理是关于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着公司的目标。公司治理也可以细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内部治理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在内的公司内部参与者之间的权力制衡和义务设置的一整套体制。外部治理是内部治理的补充,其作用在于使经营者受到外界影响后实现自我调控,主要包括外部政策、法律环境、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等因素。 二、目前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中小企业法制化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国已于2003年制定和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配套的《暂行规定》,但此项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譬如界定标准过宽,口径太大;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没有根据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做出调整,也未能反映国民经济的巨大变化,不能做到与时俱进。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不能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完全保护,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和规避市场风险等等问题。 (二)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犯,股东利益安全化建设有待夯实。许多中小企业都是由投资人占绝大多数股份,其他中小股东占的比重很小,因此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大股东操纵了公司的一切事务,董事会、监事会由大股东决策控制和指派,公司的监督权形同虚设,股东之间无法形成制约机制;大股东在企业经营和决策上表现出“利我化”现象严重,只考虑自身利益,忽视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三)董事会职责意识与管理效率低下,董事会管理高效化建设有待提高。在我国的大部分中小企业里,经营管理层占据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使得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合一,从而进一步形成决策权、监督权、经营权“三权合一”的内部组织管理结构。董事会由大股东掌握或由内部人控制,比较难以形成独立的董事会来保证健全的经营、决策机制。 (四)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去“摆设化”任重道远。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而股东和职工都与公司有直接利益关系,从而妨碍监事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决策。虽然在法律上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平行机构,但监事会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高级经理人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在企业内部几乎不能发挥任何有效作用,监事会完全受制于董事会。监事会只是为了应付法律、检查而流于形式的一种附属机构。 (五)公司人员职能界定不清,难以建立科学化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成员既是资本的所有者,又是经营管理者,而且大股东、有一定经营能力的股东往往又兼任公司的管理层,导致了三权合一现象。“三权合一”使得公司的管理层激励与股权激励和控制权激励难以明确区分,公司中大股东侵占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常发生,对经营者的激励也很不确定,导致公司管理层激励失效甚至诱发了公司股东、管理层之间的内耗,从而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改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虽然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缺陷,使投资者不敢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经营。只有政府建立健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制度,完善立法体系,提供法律的可操作性、便捷性和经济性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保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小企业中顺利执行,为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提供政策法规保障。 (二)改良股权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可以通过分散股权结构,提高股权的流动性来逐步改变一股独大或几股占绝大多数的局面。研究设计出一种既相对分散、又相 · 64 ·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研究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研究作者姓名: 学科(专业): 申请人: 指导教师: 职称: 学位类别: 论文起止年月:年月至年月

摘要 本文分别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五个方面对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了分析。提出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大股东持股比例中存在着公司权利失衡,股权过于集中,大股东操纵股东会,及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权益的问题;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中存在着我国国有企业“两权分离”有难度和缺乏总经理人才的问题;在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中存在着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存在疏漏,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不合理,独立董事的职业倾向和知识结构存在偏差的问题;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存在着只有奖励措施,却没有惩罚机制,高级管理人员与职工的观念、认识尚不到位,发放对象难以有效确定,标准的确立尚不规范、总体水平仍然较低,激励力度不够,激励效果不具有持续性,激励和约束措施不对称,风险收入部分的性质与定位不明确等问题。并提出推进股权多元化,确保所有者到位,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健全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等内部治理的建议以及加强市场对国有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激励与约束等外部治理的建议。 关键词治理结构;大股东持股比例;中小股东;董事长与总经理;独立董事;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analyses the management structure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from five aspects:the proportion of major shareholders’ s take, medium and small shareholders’ balancing to the major shareholders, whether the duties of chairman and general manager unite or not, the proportion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in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salaries of senior management personnel. Then it comes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structure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From the aspect of the proportion of major shareholders’ stake, the problems are companies’ unbalanced rights, the shareholding is t oo assembling and major shareholders occupy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small ones;in the area of unifying the duties of chairman and general manager, it is difficult to achieve the goal of “separated rights” and it is greatly lack of the talents who are qualified to general managers;the conditions of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holding the post have omission in the proportion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in the board of directors, selecting procedure is unreasonable, and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vocational orientation and knowledge are not exactly correct;from senior management staff payment’s part, there is only reward system instead of punishment mechanism, the senior management and employees’ concepts and recognitions are not yet in place, payment can not effectively identify targets, the standards are not yet normalized so that the overall level remains low, the intensity of encouragement is not enough to make the effect sustainable, and the rewarding system is not matched to the restrictive measures, the nature and evaluation of the risk of income are not clear etc. 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it is suggested that we could manage from the inner system, such as advancing the diversity of shareholding, ensuring that the owner is in place, making the system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incentive mechanism to the managers perfect and so on. Besides this, it makes some external governance proposals, such as strengthening the incentive and restraint of market and government to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Keywords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proportion of major shareholders’ stake; medium and small shareholders; chairman and general manager; independent dir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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