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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监测与分析系统操作手册(共23页).doc

反洗钱监测与分析系统操作手册(共23页).doc
反洗钱监测与分析系统操作手册(共23页).doc

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反洗钱监测与分析系统操作手册

一、业务术语和系统主要界面

1、业务术语:

交易:

是指反洗钱系统从本系统以外的业务系统中采集的业务数据。采集结果显示在客户行的反洗钱系统“交易与案例”模块的“交易历史”中。交易信息若有缺失,由交易行在“交易与案例”模块的“验平填补”界面负责填补。目前系统采集等值100美元以上的交易。

案例:

是指将采集到的交易数据按反洗钱系统内设规则筛选出的结果,即大额案例和可疑案例。案例中包含一条或数条交易,可理解为案例是交易的集合。筛选出的案例显示在客户行的反洗钱系统“交易与案例”模块→“案例操作”子模块→“公用池”中。案例由客户行处置。

公用池:

是指展示大额和可疑案例的平台。公用池中的案例分配到用户后,才能进行添加交易、甄别、报送的操作。

用户池:

是指柜员对大额和可疑案例进行处理的平台,包括甄别、生成报告等。

分配:

分配通常是将公用池中的案例分发给本人或其他用户的操作。公用池中的案例经分配后进入被分配用户的用户池。同时,分配也可将本人用户池中的案例分发到其他用户的用户池中。

报文:

是指将需要报送的公用池中的案例,经过“分配”、“填入缺失信息”、“生成报告”等三个动作再经后台批处理产生的XML文件。报文显示在反洗钱系统“报文与回执”模块的“报文查询”中。

回执:

是指将报文报送人行后,人行对报文是否成功报送反馈给我行的结果。回执类型有三种,分别是正确回执、错误回执、补正回执。需修改的回执(错误回执、补正回执)由客户行负责修改。

客户行:

是指为客户建立客户信息的机构。一个客户在中行系统内的客户号是唯一的。

账户行:

是指根据已有客户号为客户开立账户的机构。账户行可以是客户行,也可以是客户行以外的中行其它机构。

交易行:

是指为客户做业务的机构,交易行、客户行、账户行可以是一个机构,也可以是二个或三个机构,对临时客户系统默认首家交易行为客户行。

交易采集:

是指将业务系统中的交易数据采集到反洗钱系统的过程,某笔(或某类)交易是否能采集到的唯一验证依据,是客户行(非交易行)的反洗钱系统“交易与案例”模块的“交易历史”中,是否能根据交易流水号等条件查询到该笔交易。若查询不到,我们可以说该笔交易未采集到。“交易历史”界面显示的交易是本网点客户开立在中行系统内的任一账户发生在中行系统内任意一家机构的交易。即交易由客户行归集,体现人行以客户为监测对象的要

求。若交易行非客户行,则交易行在“交易历史”界面查不到该交易,但该交易若能生成案例可在“验平填补”界面查到。

案例筛选:

是指反洗钱系统将采集到的交易按内设规则筛选出大额和可疑案例的过程。若“交易历史”中能查询到某笔交易且达到大额或可疑标准,但“交易与案例”模块→“案例操作”子模块→“公用池”中无该笔交易生成的案例,我们可以说该笔交易未筛选出大额或可疑案例。交易采集和案例筛选是二个不同的动作,不要将“交易采集”与“案例筛选”混于一谈。2、系统主要界面

1)交易与案例

?交易填补:

系统将符合大额标准和可疑特征的交易按照是否通过人民银行校验规则分为必填项缺失和必填项已存在两类交易。

反洗钱报送员选择必填项缺失的交易,分别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在交易填补界面进行缺失信息的填补。必填项缺失的交易经人工填补后自动变为必填项已存在交易。

通过查询必填项缺失交易可以判断一个机构是否完成当日交易填补的工作。

?交易历史:

AMLMAS从BANCS采集的交易和在本系统中手工录入的交易于T+1日、DW传送的卡交易于T+2日进入交易历史。

查询交易历史时,每次只可查询交易起止日期在同一个月内的交易,如查询多笔跨月交易,应分月查询。

在交易历史中选择交易后,可以创建案例或将交易添加到已生成的案例中。?案例操作:

AMLMAS将符合反洗钱大额标准或可疑特征的交易组成大额或可疑案例。

在AMLMAS中,反洗钱案例的状态分为待分配案例、反洗钱已分配案例、已关闭案例、反洗钱待报送案例和反洗钱已报送案例。

反洗钱操作员在“案例操作”界面完成案例的分配、甄别、报送或关闭,并可以查询案例的流程记录、再打开已关闭的案例。

?手工交易:

AMLMAS可以通过人工添加交易的方法将未采集的交易加入到系统中。手工交易界面就是为配合该功能而搭建的平台。

手工交易界面只可以查到当天录入的交易,这些交易于录入的次日转入交易历史。在交易历史中查询以往的手工交易,其源系统为OTHERS。

2)报文与回执

?报文查询:

报文查询包括对报文的查询、纠错、删除和浏览四项功能。只有RL002具有报文纠错和删除的权限。

?报文回执:

报文回执包括对回执的查询和修改两项功能。反洗钱报送员应在本界面对未收到正确回执的报文(错误回执、补正回执)进行处理。

二、日常工作基本操作步骤

每日基本操作步骤共四步:填补缺失信息(大额和可疑)、分配可疑案例、甄别和生成报告、处理回执。

(一)填补缺失信息

注:有下设网点的支行营业部用户,填补本支行营业部交易时,应在交易列表中查找本机构代码下的交易进行填补。

1、输入用户ID及密码,点击“登录”,用户登录系统。此时显示的界面为“交易与案例”模块→“交易填补”子模块(验平填补界面),见截屏1。

截屏1:

2、大额交易信息填补:在“验平填补”界面,选择“交易信息状态”为“必填项缺失”,“报告类型”为“大额”,“交易行机构号”为“本行机构号”,然后点击查询按钮,显示出的查询结果为大额案例中包含的验平标识为“需补录”的所有交易。见截屏2。

截屏2:

3、在选择框内点击,选中一条交易,点击“填入缺失信息”按钮,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错误位置及内容,见截屏3、4。

截屏3:

截屏4:

4、点击“确定”,进入“填入缺失信息”界面,按系统提示的错误字段逐项修正。见截屏5。信息填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交易(传票),及人行《校验规则》和人行《银行业大额交易报告数据字典》进行修正(见附件)。

5、按系统提示填补完毕后,点击界面底部的“完成”按钮,若系统仍提示有错误,须继续填补,若系统提示“操作成功”,表明该笔交易信息填补完成。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返回“验平填补”界面。

6、在“验平填补”界面,继续选中一条验平标识为“需补录”的交易,按上述步骤(一)3、4、5填补缺失信息,直至“验平填补”界面查询结果列表中空白,表明大额案例包含的所有信息缺失的交易全部填补完毕。填补完毕的交易,其“交易信息状态”变为“必填项已存在”,验平标识从“需补录”变为“无需补录”。

7、可疑交易信息填补:在“验平填补”界面,选择“交易信息状态”为“必填项缺失”,“报告类型”为“可疑”,“交易行机构号”为“本行机构号”,然后点击查询按钮,显示出的查询结果为可疑案例中包含的验平标识为“需补录”的所有交易。见截屏6。

8、按上述步骤(一)3、4、5、6,将可疑案例包含的所有信息缺失的交易全部填补完毕,至“验平填补”界面查询结果列表中空白。

(二)分配案例

注:有下设网点的支行营业部用户,系统显示辖内所有机构的可疑案例列表,支行营业部用户应在案例列表中挑选本机构案例进行分配。

此操作仅针对可疑案例,切记大额案例不得“分配”[若不慎分配须执行步骤(三)]

完成可疑报告下所有需填补的交易后,点击左侧功能栏的“案例操作”进行分配案例。1、点击“交易与案例”模块中左侧功能栏的“案例操作”,进入“案例操作(用户池)”界面,见截屏7。

截屏7:

2、点击“案例操作(用户池)”界面中部的“公用池”按钮,进入“案例查询(公用池)”界面,见截屏8。

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

附件: 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基金管理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该遵循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同时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指引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日常业务运作中,

不应在任何环节留有空白或漏洞。 第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保密制度等。 第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以下统称“反洗钱负责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负责机构的主要职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制定本单位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根据反洗钱要求制定或修订所涉及的相关业务规则。 (二)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内控制度的规定开展反洗钱工作。 (三)协调本单位相关部门对反洗钱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报送或者督促本单位相关部门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 (四)配合国家有关执法机关对涉嫌洗钱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工作。 (五)检查本单位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定

我对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建议(精)

我对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建议 利辛支行马纪虎 “洗钱”是指出于掩饰犯罪收入的性质、来源、处所之目的,故意利用现有法律制度的漏洞,通过财产权利或所有权的处置或转移,谋求或者谋求未遂该非法财产的合法化,包括参与、合伙、共谋以及帮助、教唆、便利和参谋等一切行为。洗钱是“犯罪的放大器”,是“自由市场体系最大的漏洞”。从定罪、量刑和惩治角度来看,洗钱是一个法律问题;从后果上讲,洗钱影响金融稳定,波及经济安全,动摇政权基础,危害全社会,因而可能从金融问题上升到经济问题乃至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 (一)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 首先,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尤其是一线领导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 的相关制度,加强对一线临柜人员的培训。要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鉴别、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办法、指标体系,方便一线人员操作;其次,要进一步明 确金融机构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从一线临柜人员发现、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到领导审核,再到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都要明确时间限制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第三,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业务创新必须首先 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经常进行自我评估,建议我们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社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我社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认真贯彻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为确保银行系统不被犯罪分子利用为洗钱的渠道,商业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 确定所有客户的真实身份。在为客户开户时,应当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对其注册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基本财务状况等有明确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还应准确掌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歇业、被终止或解散、破产的信息,对自然人客户,在为其开户或办理业务时,应当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证件的名称开户,记录其法定证件上的相关事项,并核实客 户的身份证件。 (三)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2020年反洗钱学习材料讲解学习3篇汇总

反洗钱,是指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的措施。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反洗钱学习材料讲解学习,供大家参考选择。 反洗钱学习材料讲解学习1 在这段工作期间,我觉得我们在反洗钱工作中有以下几点不足 (一)对社会工作的反洗钱宣传工作不到位 一是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三是一些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业竞争中丢失客户,从而放弃执行反洗钱的义务;四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与己无关,一些金融机构既设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五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洗钱是多在大城市,小地方没人洗钱。 (二)银行从业人员对反洗钱认识不够,缺乏专业人才 反洗钱工作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网点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三)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现在我们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慢慢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我们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四)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指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工作,切实遵循反洗钱合规性要求,有效防范相关产品或服务被利用成为洗钱工具的风险,维护我行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结合我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境内分行及总行电子银行部在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中的反洗钱工作。 第三条本指引所指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是指为我行企业客户提供基于INTERNET的财务管理平台,在实现网上银行与后台业务系统自动联机处理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实时高效的本、外币账户查询、转账、结算和支付等各种金融服务,以及财务管理、资金集中和现金管理等综合服务(包括总行版和分行版企业网银)。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总行电子银行部在总行反洗钱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对全辖企业网上银行产品线反洗钱工作的指导、管理培训和监督。各分行负责人是企业网银反洗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网银反洗钱的组织实施工作。 辖内各行电子银行部门或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企业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并积极配合本行反洗钱工作牵头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下属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培训和监督,

并强化反洗钱问责制。对企业网银反洗钱工作的落实情况应纳入本行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章企业网银反洗钱日常工作要求 第五条严格履行企业网银服务申请受理手续 1、根据《中国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运营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申请受理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客户申请办理企业网银服务,必须按规定提供如下材料: (1)根据不同的企业网银服务类型,按规定提供填写完整的《中国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申请表》(各类服务表格按需要选择填写)(2)根据不同的企业客户类型,按规定提供填写完整的《中国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授权书》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授权书(专用)》 (3)提供企业注册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团证、成立批文等)副本及复印件 (4)提供企业客户业务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军官证等) (5)提供其它规定应补充的有关材料 2、根据《中国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运营管理办法》和相关产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对企业客户(含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使领馆等)提供服务,不得为个人客户提供企业网银服务(以个体户名义开户的除外)。 3、根据《中国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运营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申请资料审核要点》的相关要求,各行应对客户申请资料进行合规审查,确保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及合规性。 4、根据《中国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运营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

反洗钱工作检查方案

庐江农村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庐江农商行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评估内部风险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促使各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形成合力,提高预防、监测洗钱风险和打击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能力。 二、检查时间 (一) 检查时段:2017年1月1日至检查日,必要时可上溯或下延。 (二) 检查时间安排: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三、自查对象 各支行、分理处、总行相关部门 各支行、分理处、总行相关部门于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送运营部。 四、人员分工和抽查对象 第一组,组长:张玉翠成员:张欢、徐丹丹、李建华,检查汤池支行、万山支行、金孔雀支行、迎松支行、石桥支行。 第二组,组长:何经纬成员:方福翔、张淑仪、邢运兰、章义兰,检查城关支行、盛桥支行、文明路支行、城东支行、冶山支行。 第三组,组长:许冬成员:章新芬、吴丹、余涛,检查郭河支行、石头支行、福元支行、新渡支行。 第四组,组长:王旸成员:谢康、夏超、李春香、王舒,检查白湖支行、矾山支行、串河支行、顺港支行、杨柳支行。 第五组,组长:王友玉成员:许丽丽、姚富荣、马秀云、邢敏,检查乐桥支行、柯坦支行、陡岗支行、小墩支行、陈埠支行。 第六组,组长:何悦成员:任姗姗、张玉立、苏洋、黄爱华,检查泥河老街支行、沙溪支行、店桥支行、泥河支行、金牛支行。

五、检查方式及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通过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一)各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自查内容: 1、组织机构建设 是否按规定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本机构反洗钱工作;是否指定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人员变动时是否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备;是否明确各层级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是否按规定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或布置反洗钱工作;是否及时传达了人民银行和总行有关反洗钱工作部署和要求;是否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并具体落实。 2、反洗钱宣传培训 是否按规定开展了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了哪些形式的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工作;培训的范围、内容、效果是否满足当地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要求和自身反洗钱履职需要;宣传的形式和效果是否满足当地人民银行监管要求;是否有相关的资料和记录。 3、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1)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上报。 一是反洗钱系统抽取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否完整,检查上报大额交易与系统大额登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报现象;二是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是否存在未报、迟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而被总行和省联社通报现象;三是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否涵盖所有业务。 2)可疑交易的分析和甄别。 一是是否存在只依赖系统抽取的可疑交易数据不进行人工甄别上报的现象;二是系统抽取的可疑交易数据经过人工分析甄别,有合理理由可排除的,是否留存分析甄别记录;三是系统抽取的可疑交易数据经过人工分析甄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客户可疑的,是否留存分析甄别记录并进行了上报;四是非系统抽取的交易,如个人贷款提前归还是否进行甄别和分析,排除该交易或客户不可疑、认为该交易或客户可疑的,是否留存分析甄别记录,是否进行了上报;五是系统抽取的可疑交易数据经过人工分析甄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客户有重大可疑的,是否留存分析甄别记录并向当地人民银行、公安机关进行报告;六是可疑交易的分析

反洗钱工作操作指引

反洗钱工作操作指引关闭 ?1 ?2 ? 3.课后测试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观看课程 测试成绩:8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综合柜员需要关注什么系统自动弹出的需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对话框。× A 反洗钱系统 B 业务系统(正确选项) C OA系统 D 邮件系统 2. 客户信息除了由综合柜员在系统中录入,哪些人员还需在反洗钱系统中审核、补录、修改?√ A 综合管理部经理 B 业务经办人员 C 反洗钱岗位人员 D 财务人员 3. 当大额或可疑交易发生时,反洗钱监控系统会发出___的通知?√ A 短信 B 提醒邮件 C 电话提醒 D 弹出提示框 多选题 4. 关于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对象说法以下正确的是? √ A 培训对象应包括高级管理层

B 只有反洗钱岗位的人员才需要培训 C 反洗钱操作人员才应接受培训,高级管理层不接触具体业务不需要培训 D 反洗钱培训应针对不同对象提供分层次的培训 E 培训的对象是金融机构的全体人员 5.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三大核心义务是?√ A 客户身份识别、风险等级分类 B 客户交易的需求是否真实 C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D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E 联系商业银行核实客户资金情况 6. 大地保险反洗钱系统对客户分类√ A 危险 B 重点 C 高 D 中 E 低 F 无风险 7. 以下哪些情形需要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A 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 B 人身保险合同: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 C 财产/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

中国农业银行临柜反洗钱业务操作手册-精品

中国农业银行临柜反洗钱业务操作手册-精品2020-12-12 【关键字】情况、条件、文件、会议、监测、系统、主动、合理、持续、建立、发现、 了解、需要、办法、标准、关系、排查、分析、满足、管理、监督、实施、规范 中国农业银行临柜 反洗钱业务操作手册 编号:CM-**-**** 编制部门:内控合规部 编写:滕士军 复核:*** 审核:*** 批准:*** 版本号:ABC/****** 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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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规定 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机构。 1.2 定义 (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满足人民银行规定标准金额以上和有关可疑情形的资金交易需要依法向人民银行进行报告。 (2)反洗钱协查 协助中国人民银行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的行为。 (3)黑名单 是指禁止或限制进行资金交易的实体、个人、国家或地区的名单。 (4)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是指按照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分类的标准,对客户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客户按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 (5)反洗钱监测分析 是指对已报告的反洗钱数据信息进行常规和综合性分析,全面了解本机构反洗钱报告情况和可疑情况并进行风险提示。 1.3 分类 无 1.4岗位职责 1.4.1 反洗钱岗位人员 (1)打印当日需处理的可疑交易预警清单、客户尽职调查清单、交易尽职调查清单。 (2)可疑预警处理。 (3)可疑交易报告处理。

(4)手工报告(符合报告规定的本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而系统未提取)。 (5)进行风险提示的尽职调查。 (6)打印当日反洗钱各类报表。 (7)新开户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8)客户反洗钱风险持续关注。 (9)保存反洗钱各类清单与报表。 (10)黑名单尽职调查。 (11)反洗钱协查。 1.4.2 网点负责人 (1)检查网点各类需处理清单打印的完整性。 (2)检查可疑交易预警处理的及时性,上报或排除可疑交易预警信息依据的合理性。 (3)负责督促柜员筛选符合报送标准但系统没有提取到的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的录入工作。 (4)检查客户尽职调查清单、交易尽职调查清单处理情况。 (5)接受上级行和人民银行总行或省一级派出机构的反洗钱行政调查与协查。 (6)审核与检查本网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7)检查反洗钱资料档案保管。 1.5 办理/操作条件(二选一) 无 1.6 基本要求 无 2、操作流程 2.1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2.1.1 反洗钱系统提示可疑交易的报告 流程说明 (1)打印“可疑预警清单”。 (2)根据清单提示,在系统中按可疑预警编号查询可疑预警详细信息,并判断其是否确为可疑。

XX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 反洗钱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反洗钱工作,切实遵循反洗钱合规性要求,有效防范相关产品或服务被利用成为洗钱工具的风险,维护我行声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结合我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境内机构在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含保函、保理及国内信用证)等对公业务以及对公外汇账户的反洗钱工作。 第三条组织架构与职责 总行国际结算部在总行反洗钱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对全辖国际结算产品线反洗钱工作的指导、管理、培训和监督。 辖内各级分支机构国际结算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及可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并积极配合本行反洗钱工作牵头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下属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培训和监督。

第四条禁止通过虚假、伪造或变造的业务和单据办理结算和融资。 第五条对代理业务应进行严格审查,除认真审核代理合同,了解代理人情况外,还须加强对被代理人资信、背景等情况的了解。 第六条严禁以现金方式存入保证金。 第七条对涉及洗钱高风险国家、地区和客户的国际结算业务,要密切关注,从严掌握。 第八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应审慎识别可疑交易,按照总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方法及时、准确地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九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在设计、开发、审批和实施新产品过程中,应建立洗钱风险论证、评估程序,并定期识别、评估和审核新产品潜在的洗钱风险,切实防范新产品开发和实施中的洗钱风险。 第十条各行国际结算部门在设计、开发和建设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相关业务电子化处理系统的过程中,应紧密结合反洗钱管理要求,将反洗钱管理要求贯穿和落实到系统流程中,提升业务系统对反洗钱管理的技术支持,减轻一线人员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的任务。 第二章主要业务反洗钱工作掌握要点

1 反洗钱操作手册

反洗钱数据报送操作及应用 培训主题: 系统介绍 业务流程 功能介绍 操作流程 常见错误及处理方法 一、系统介绍 项目背景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人行要求各金融机构及时上报本机构及下属机构内发生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以利于对洗钱活动(大额、可疑交易)进行监控,减少洗钱风险。 建设目的 以核心系统为数据基础,及时抽取、上报交易信息,更有效的监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进行。 通过高效的反洗钱组织结构,协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工作,实现反洗钱业务流程管理的电子化和业务流程重组,提高工作效率和贯彻决策的效率。 报送数据类型:大额交易信息、可疑交易信息、客户信息。 报送方式:网点维护补录数据,省联社统一生成报送文件,通过人民银行反洗钱系统客户端进行报送。 IE设置说明:为确保本系统的正常使用,建议使用IE6以上版

本的浏览器,最好使用IE7浏览器。 (1)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请将IE浏览器做如下设置: 在IE浏览器菜单栏,点击工具选项,在弹出下拉菜单中点击 Internet选项, 弹出如下窗口: 点击设置按钮,

把检查所存网页的较新版本,选择为第一个,即每次访问网页时,即可。 (2)为防止本系统弹出窗口被IE浏览器阻止,请将IE浏览器做如下设置: 点击菜单栏工具按钮, 选择弹出窗口阻止程序(P) 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设置(P), 在弹出窗口“要允许的网站地址”输入框中输入“10.128.1.15”(即生产机IP地址),点击“添加”按钮,

输入的地址被加入允许的站点, 然后,点击“关闭”按钮,关闭窗口即可。 二、业务流程 系统业务流程总体介绍: (1)抽取大额、可疑交易、客户信息、账户信息 [ 系统自动 ] (2)数据校验(按照人行接口规范进行校验) [ 省联社/ 系统自动 ] (3)大额、可疑数据补录(校验未通过信息修改)、可疑交易复核、审核[基层网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 (2007年制定、2009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金融业务反洗钱工作,切实遵循反洗钱合规要求,有效防范个人金融业务产品或服务被利用成为洗钱工具的风险,依据外部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内部反洗钱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中国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条线的特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级机构”)个人金融业务。 第二章个人存款业务 第三条开户管理 (一)个人账户必须以实名开立,存款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和完整的有效证件,账户名称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中存款人名称一致,对法律法规及我行反洗钱规定禁止交易的客户,不得为其开立账户。 (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加强对个人账户开立的审查,按

规定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核对客户的有效证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完整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不得为存款人开立匿名和假名账户。 (三)代理他人开立个人账户的,除应按照第(二)款规定对被代理人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外,还应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证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有效证件的种类和号码。 (四)单位集中代员工申请开立工资账户、养老金账户时,应采取核对客户有效证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等措施,同时要求在相关协议中明确:单位在为员工代理开户前征得员工同意,不得妨碍员工行使可以选择任一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权利,不得变相为员工指定开户银行等条款。 (五)各级机构对客户实施准入审批,根据客户的行业或职业、所使用的银行产品或服务、客户来自或业务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客户是否外国政要以及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等因素,将个人客户划分为三个风险等级: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 1、以下客户应列入高风险客户: (1)客户的股东、董事或实际控制人为外国政要的。

反洗钱系统操作手册

反洗钱系统操作手册 第一部分我行反洗钱系统介绍 一、开发反洗钱系统的背景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初发布了反洗钱[2003]1、2、3号令,要求金融机构上报人民币、外汇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为贯彻执行人民银行的3号令(《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各金融机构从2003年4月起,按照属地管理、双向上报的原则,按其规定的报告标准和程序,每月向其报告外汇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正逐步进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中国银行对外满足监管部门对交易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对内减轻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委托江苏行开发了《外汇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反洗钱系统》,及时保质地完成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送工作。我行参照江苏行反洗钱系统,开发了大额、可疑交易反洗钱系统。 二、我行反洗钱系统的目的和作用 1、对外满足监管部门对交易报告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要求 1)要采用标准金融交易技术,将各种业务系统中交易变成标准金融交易,对无法在计算机应用系统中采集的金融交易提供采集界面,通过手工录入也产生出标准金融交易,使得交易报告的完整性得到保证。 2)要对采集中的金融交易的数据项要提供填补功能,保证金融交易数据项的准确性。 3)要保证反洗钱处理结果报表内容、格式都符合监管部门规范性要求。 4)对采集出来的标准金融交易要根据反洗钱的量化标准进行处理,从中产生出大额、累计大额、可疑的金融交易。保证处理结果严格满足量化标准。

2、对内减轻一线员工的工作压力,保证反洗钱各个环节的电脑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手工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1)在采集环节上,由电脑自动将业务系统的金融交易采集到反洗钱系统中。 2)在采集合并环节中,由电脑自动将手工采集的金融交易和计算机采集的金融交易自动地合并在一起,参加反洗钱处理。 3)在下发填补环节中。要由电脑将大额和可疑交易自动地下发到业务部门,由业务人员方便地填补交易数据项。此外填补时对已采集到的数据项给予保护,避免误修改造成的错误。 4)在甄别环节中,要有电脑提供“红名单”功能,自动除去“红名单”中的交易,确保报送数据的质量。(此功能,我行暂不开放) 5)在报表生成环节中,要有电脑自动地产生人行所要求各种上报格式,并可以进行自动验平。 6)在报表上报环节中,要有电脑提供上报功能,减少手工上报劳动 7)在报表汇总环节中,要有电脑自动汇总,减少手工劳动和差错。 3、保证系统的前瞻性 1)系统要能迅速地满足人行的反洗钱工作的变化要求。例如量化标准的改变。 2)系统不但要能满足外汇反洗钱的要求,而且要为人民币反洗钱预留接口。甚至可以为其他金融监管系统预留接口。(现在我行的洗统可以报送人民币大额的了。) 3)系统不但要满足各分行产生反洗钱数据报表的需求,而且要满足总行反洗钱数据报表汇总的要求。 4、系统具有实用性和易用性 系统要能满足反洗钱对外对内工作的要求,功能齐全,处理时间短,数据保存时间长,操作方便。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2014)

附件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证券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证券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三条证券公司以及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该遵循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同时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指引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日常业务运作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等级划分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保密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 第六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反洗钱工作。 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反洗钱工作主要职能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制定本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 (二)协调本公司相关部门对反洗钱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报送或者督促本公司相关部门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 (三)协调本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国家有关执法机关对涉嫌洗钱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工作; (四)实施或者配合实施反洗钱审计、检查或自评工作,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五)组织或督导开展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培

反洗钱监管台账系统操作指引

反洗钱监管台账系统操作指引 (金融机构版本) 2010年4月10

目录 用户登陆 (2) 系统主界面 (2) 用户管理 (2) 修改密码 (2) 用户维护-修改 (3) 通讯录 (3) 通讯录-修改 (3) 通讯录-删除 (4) 通讯录-新增 (4) 字典表 (4) 字典表-金融机构信息修改 (4) 非现场监管报表 (5) 非现场监管报表-模板维护 (5) 非现场监管报表-报表上传 (5) 非现场监管报表-空表上传 (6) 金融机构评估 (7) 金融机构评估-评估结果新增 (7) 监管措施 (8) 监管措施-监管措施维护 (8) 工作报告 (9) 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新增 (9) 检查已报送信息的准确性 (9)

用户登陆 1、功能描述:用户输入用户代号、密码,登陆系统 2、访问方式:在浏览器地址栏录入:http:// 9.72.47.64/CMSS 3、主界面: 图1 登陆界面 4、操作说明:在第一个输入框输入用户代码,在第二个输入框输入用户密码,在第三个输 入框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登陆”按钮。 操作结果:若用户输入了错误的信息,则系统要求用户重新输入;若用户输入无误,则页面将转到系统主界面。 系统主界面 1、访问方式:登陆成功后,系统进入主界面 2、说明:主界面分为三个部分: (1)最上方部分显示当前用户的id,所属机构,角色等信息。 (2)左面部分是系统功能菜单,功能菜单具体显示的功能数目因用户登陆角色不同而相异。用户若点击“退出系统”,则转到系统退出页面; (3)右面部分为系统主窗口。 用户管理 功能说明:修改密码、用户维护、新增用户。 修改密码 1、功能说明:修改用户密码 2、使用者:所有用户 3、访问方式:从功能菜单选择:系统权限-修改密码

反洗钱实务操作培训学习讲义

反洗钱实务操作培训学习讲义 一、认识反洗钱以及反洗钱的必要性 1.反洗钱的定义: 反洗钱(Anti-Money-Laundering ),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简单的来说,反洗钱就是指为预防、监控和打击洗钱活动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和行为,其实质就是反非法金融、反被违法犯罪活动所利用。 2.国际反洗钱的形势: 国际反洗钱的发展历程从刚开始的单国管理变成区域合作、国际战略,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些国家之间的政治工具。 各国逐步修改完善反洗钱相关立法,完善监管合作框架。反洗钱义务主体逐渐多元化,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逐步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反洗钱的跨国性要求反洗钱必须进行国际合作。 3.我国反洗钱义务主体的发展: 200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首先开始反洗钱工作; 2007年,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机构; 2008年,反洗钱工作扩展到财务信托业金融机构; 2009年,反洗钱工作将进一步扩展到特定非金融行业。 4.我国新刑法第191条对“洗钱”的定义: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的所得及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洗钱罪: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5.中国洗钱犯罪的特征: (1)熟练使用网上银行和现金业务。目前我国金融服务日益便利,各种金融产品层出不穷,这些都可能被洗钱分子用作洗钱的工具。 (2)通过各种投资进行洗钱。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边洗钱边赚钱”。 今年我国各种投资领域比较热,投资产品也很多,房产、股票、基金、 保险、古董等都出现了较好的行情,这也吸引了洗钱分子。 (3)跨境洗钱。这是国际反洗钱打击重点,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将境内非法所得地下钱庄转移到境外。 (4)通过亲属洗钱。这是一种比较隐蔽的洗钱手法。 6.洗钱的危害: (1)对政治的危害:洗钱滋生腐败;损害政府声誉;影响政府的国际地位。 (2)对经济的危害:破坏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加剧经济短期内波动,埋下金融危机隐患;扭曲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影响正常企业生存与发展; 影响守法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3)对社会的危害:助长上游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平原则;威胁国家安全。 二、金融机反洗钱工作职责。 1.反洗钱职能部门介绍: (1)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

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基金管理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该遵循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同时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指引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日常业务运作中,不应在任何环节留有空白或漏洞。 第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保密制度等。

第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以下统称“反洗钱负责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负责机构的主要职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制定本单位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根据反洗钱要求制定或修订所涉及的相关业务规则。 (二)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内控制度的规定开展反洗钱工作。 (三)协调本单位相关部门对反洗钱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报送或者督促本单位相关部门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 (四)配合国家有关执法机关对涉嫌洗钱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工作。 (五)检查本单位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六)实施或者配合实施反洗钱审计工作。 (七)组织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 第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在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时,应当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一)资金账户开户、挂失、销户、变更及资金存取。 (二)基金账户的开户、销户和变更。

反洗钱监管台账系统操作指引

反洗钱监管台账系统操作指引 (金融机构版本) 2010 年 4 月10

目录 用户登陆 (2) 系统主界面 (2) 用户管理 (2) 修改密码 (2) 用户维护-修改 (3) 通讯录 (3) 通讯录-修改 (3) 通讯录-删除 (4) 通讯录-新增 (4) 字典表 (4) 字典表-金融机构信息修改 (4) 非现场监管报表 (5) 非现场监管报表-模板维护 (5) 非现场监管报表-报表上传 (5) 非现场监管报表-空表上传 (6) 金融机构评估 (7) 金融机构评估-评估结果新增 (7) 监管措施 (8) 监管措施-监管措施维护 (8) 工作报告 (9) 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新增 (9) 检查已报送信息的准确性 (9)

用户登陆 1、功能描述:用户输入用户代号、密码,登陆系统 2、访问方式:在浏览器地址栏录入:http://9.72.47.64/CMSS 3、主界面: 中国人 反洗钱监 ?wi iU 图1登陆界面 4、操作说明:在第一个输入框输入用户代码,在第二个输入框输入用户密码,在第三个输入框输入验证码, 然后点击“登陆”按钮。 操作结果:若用户输入了错误的信息,则系统要求用户重新输入;若用户输入无误,则页面将转到系统主界面。 系统主界面 1、访问方式:登陆成功后,系统进入主界面 2、说明:主界面分为三个部分: (1)最上方部分显示当前用户的id,所属机构,角色等信息。 (2)左面部分是系统功能菜单,功能菜单具体显示的功能数目因用户登陆角色不同而相异。用户若点击“退出系统”,则转到系统退出页面; (3)右面部分为系统主窗口。 用户管理 功能说明:修改密码、用户维护、新增用户。 修改密码 1、功能说明:修改用户密码 2、使用者:所有用户 3、访问方式:从功能菜单选择:系统权限-修改密码

反洗钱风险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控制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反洗钱风险控制的目标树立反洗钱持续风控理念,确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制订详实的反洗钱风险内控制度,逐步实现反洗钱风险控制与与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有效融合,构建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反洗钱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反洗钱风险控制与公司其他风险控制具有同等重要性,反洗钱风险控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下,依法采取预防、识别和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 第四条公司构建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体系,以满足公司发展中内部风险持续控制的要求。 (一)公司在董事会授权下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反洗钱风险控制的最高决策组织。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担任组长,牵头部门分管副总裁担任副组长; (二)合规风控部、理财中心、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及其他必要部门部门总经理为小组成员,是反洗钱风险控制工作的执行层。合规风控部为工作牵头部门。 (三)公司反洗钱一线部门(主要为理财中心、合规风控部)设立反洗钱可疑交易分析和报告岗、反洗钱合规管理岗,具体落实反洗钱各项风险措施的实施。 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义务特点,制订并不断完善公司反洗钱工作制度、操作流程、控制措施等内控制度。 (二)依法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反洗钱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定期对反洗钱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中。 (三)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公司反洗钱日常工作进行全年的计划和总结;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反洗钱临时工作及重点工作。 (四)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和技能,增强公司抵御洗钱风险的能力。

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操作指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反洗钱工作操作指引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 (一)主要工作 1、成立以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将业务、财务、运营等核心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 2、明确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分工。 3、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重视反洗钱工作,召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专项会议,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4、设立反洗钱专门部门或指定现有内设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指定反洗钱工作联系人。 5、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反洗钱工作联系人发生变动的,需及时进行变更,并及时向监管机关报备。 (二)执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第十五条规定。 2、《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第八条规定。 3、《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保监发〔2011〕52号)第七条、第十四条等规定。

4、《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办发〔2017〕412号)。 5、公司其他内控制度规定。 (三)要点提示 1、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不能复制内部办公会议机制,并应加大对反洗钱工作研究部署的力度和频次。 2、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需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 3、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变更领导小组成员、变更反洗钱工作联系人等,需形成正式文件,并及时向监管机关报备。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 (一)主要工作 1、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建立覆盖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和报告等反洗钱工作的操作规程。 2、及时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及内部操作规程,在业务环节融入反洗钱风险控制要求。 (二)执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反洗钱工作安排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82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duction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Problems, Propos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Cost Planning And Feasibility Analysis, Implementation, Follow-Up And Interactive Correction, Summary, Etc.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反洗钱工作安排通用范本

反洗钱工作安排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计划文件可用于对自我想法的进一步提升,对工作的正常进行起指导性作用,产生流程包括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执行,后期跟进和交互修正,总结等。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了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及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和非法转移资金活动,纯洁社会风气,预防和杜绝洗钱行为在我社发生,确保信用社信用支付的稳定。为了保证我社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针对信用社实际情况,对本年度反洗钱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岗位职能 为了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反洗钱工作,实行领导总负责,岗位人员具体工作的指导方针,特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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