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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青年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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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司第八届“企业发展·青年论坛”

活动的通知

一局发展团字[2012]19号

各总部机构、子分公司(区域事业部)、项目部:

2011年,公司团委举办了以“文化?凝聚?卓越”为中心的第八届“企业发展?青年论坛”活动,活动共收集到论文124篇,言论56篇,使公司广大青年员工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的展示。

2012年,为了更加广泛地吸引企业员工参与青年论坛活动,多角度激发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共谋企业发展的灵感和思路,树立企业主人翁意识,在做好青年论坛活动同时进一步落实论坛的引领意义,公司团委决定与质量保证部共同举办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主题的第八届“企业发展·青年论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企业发展·青年论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戴龙文

副组长:马昕李元朝

组员:冯世伟左强樊飞军程立王东宇廖钢林乔传颉胡慧高俊峰黄殿来陈明王建华范沛君姜鹏二、论坛主题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质量是永恒的主题,高品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助推器。本次论坛重点在于激发员工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设性建议和观点,同时通过论坛活动营造人人心中有质量,人人手上管质量的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意识与工作作风。论文中论据的选用须与公司实际管理事件有关,切忌通篇使用外部企业质量管理事例,既可以从总结中进行提炼,也可以从批判中进行升华;既可以对宏观企业管理进行展望,也可以对某一管理细节进行评论。

参考话题及方向如下(所列话题仅为启发大家思考,具体选题可不限于以下话题):

1、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可分开论述)

2、工程质量不是检验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

3、分包质量管理

4、公司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5、工期与质量的关系

6、质量管理预判预控

7、如何做到质量精细化管理

8、如何利用技术手段促进工程质量管理

9、如何提高质量管理执行力

10、“三不放过”“四个到位”

……

三、活动对象及评审

1、公司所有员工均可以报名参加。

2、此次论坛暂定评出论文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论文10名;优秀言论10名。公司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论文获奖者将有机会进行成果发布。

四、论坛形式与报送要求

本次活动采用两种形式进行文章的征集:

1、论文形式。题目自拟,论文写作要求论点、论据、论证齐全充分,文中引用文献、图表和数据应注明出处;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标题用黑体小三号字(若有副标题用黑体小四),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

1.5倍行距,作者单位及姓名用小四仿宋体,置于标题正下方。

2、“建言献策”言论形式。题目自拟,言论要求观点明确、思路清晰;言论字数不少于500字,标题用黑体小三号字(若有副标题用黑体小四),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作者单位及姓名用小四仿宋体,置于标题正下方。

3、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文章上报。

4、联系人:刘佳,电话:306

电子邮件:liujia1@https://www.sodocs.net/doc/cf3439114.html,

5、公司团委将提供论文撰写期间的过程咨询工作。

五、组织要求

1、请各基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青年论坛活动:

一是各单位党政班子、尤其是负责文化宣贯工作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撰写文章,积极动员广大员工参与论坛报名及征文活动,必要时在活动过程中给予论文撰写者及时的督促、指导;

二是基层党支部要将此次论坛活动作为一次学习、宣贯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实践活动,抓住契机,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通过科学的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不断提升本项目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构筑大质量文化和观念,为落实公司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在今后推行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将论坛的引导意义与作用做实做大。

2、各基层团支部书记或团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协助本单位党政领导做好活动的宣传、论文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3、广大员工要主动及时了解青年论坛通知精神,关注论坛动态,踊跃报名参加论坛,充分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为企业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活动贡献力量。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2020年54青年节活动策划方案5篇

2020年54青年节活动策划方案5篇 54青年节活动策划方案1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__周年,以迎__为契机,引领社区广大青、少年做文明长桥人,__社区(街道)团工委将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__周年”系列活动,方案如下: 一、开展一次调研活动,与妇联联手,针对社区内青年妇女创业现状进行调研,并就调研结果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成立一支社区青少年志愿者队伍,以社区内16-25周岁社区青少年(失学、失业)为主体,开展“我做文明长桥人”志愿服务; 三、开展社区青年家庭亲子活动,邀请“欢乐蹦蹦跳”剧组进社区录制节目; 四、在居民区团支部内广泛开展“迎__,我为社区献一计”活动,以“童眼看社区”、“小手牵大手”的形式,改正社区的部分陋习。 五、在社区各青工委单位内,开展“迎__”纪念五四运动__周年演讲比赛,选出各单位优胜者于四月底进行社区总决赛(具体方案附后); 六、组织机关青年参观__展,了解__知识,做好__宣传员。 七、开展机关及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青年读书活动:做的自己。 八、开展一次__知识讲座。

九、组织社区青工委单位参加__区五四音乐剧演出。 54青年节活动策划方案2 今年是五四运动__周年,为了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五四”期间,在全社区广泛开展“五四”青年节活动,展示当代青年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和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增强团的凝聚力,培养团队精神,展示青年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和谐安化奉献自己的青春才智。 二、活动内容 (一)举行以“老少同聚话青春”为主题的青年节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意气将由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党员、社区老知识分子、革命前辈和淮化中、小学生共同参与,会上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生活经历、不同文化水平的人群各自讲述了自己生活年代青年节的过法以及如何使青年节过的有意义,同时,还探讨了青年成长和发展问题。 至此,安化社区纪念五四运动__周年,迎接青年节到来的系列活动拉开序幕,接下来,社区还将组织社区青年观看励志影片、整理图书室、整洁小区环境来充实青年节活动。集中一天时间,在全区小学中举行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宣誓仪式,切实增强团员意

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

2008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18) 从生态文明看重庆统筹城乡可持续发展战略 ——重庆市的低碳经济与生态城市之路 英国剑桥SW集团盛湘渝 削减温室气体排放, 节能减排, 说到底是为了寻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建设生态文明的构想,对中国未来发展模式又做了一次界定,生态文明,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新理念,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回顾英国的发展和环境治理进程,我认为伦敦治理污染问题的经验,对重庆这样的大城市如何统筹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实现治理污染不乏启迪。 重庆市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位于长江、嘉陵江汇合处。东邻湖北、湖南,南靠贵州,西接四川,北连陕西,是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199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重庆为中央直辖市。重庆地势由南北向长江河谷逐渐降低,西北部和中部以丘陵、低山为主,东南部靠大巴山和武陵山两座大山脉,地形复杂,山地、丘陵多,平坝少,其中山地占 75.8%。重庆幅员面积82,403平方公里,南北长450公里,东西宽470公里。2002年全市共辖15个区,4个县级市,21个县。重庆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冬暖夏热,湿润多阴,光热同季,无霜期长,雨量充沛等特点。改革开放以后,重庆的工业取得的长足进展,但重庆也成为一个污染较为严重的城市。 英国首都伦敦曾经有“雾都”之称。上个世纪50年代,伦敦初尝工业化的恶果, 1952年12月, 伦敦被一场烟雾笼罩,这就是环保史上著名的伦敦烟雾事件。这场事故后,英国于1956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清洁空气法》,并逐渐实现了全民天然气化,停止了燃煤。经过五十多年不懈的努力,伦敦的污染得到了富有成效的控制, 环境质量达到了比较满意的水平。伦敦成功地治理污染问题的经验,对重庆这样的中国大城市如何治理环境污染有借鉴意义, 从而建设重庆的“低碳”经济。 伦敦的环境保护经验,可以总结为:严格立法并且严格执法和科学规划。 一、强硬的法律手段 汲取了伦敦烟雾事件的惨痛教训,英国的环境立法工作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除了世界上第一部《洁净空气法》外,英国政府还借助立法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释义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 引言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释义] 引言部分主要是对《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制定的目的和根据的概括。 1、制定本解释的基本目的。从引言部分的表述看,本解释的基本目的是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法。该法共有十一章七十五条。我国行政诉讼起步较晚,1980年以后,一些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某些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八十年代初期,人民法院才开始受理行政案件。在1987年研究起草《行政诉讼法》的时候,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得不够成熟,还缺乏行政审判的经验。因此,我国行政诉讼法对有关事项的规定比较原则,不能完全满足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1991年6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共有l15条。该意见对《行政诉讼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应当说,这些规定在贯彻《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行政诉讼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有的规定已经过时,有的不能满足贯彻《行政诉讼法》的需要,还有一些问题需要重新作出解释。因此,从1996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就开始着手修改《贯彻意见》,经过几年的调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草拟了《解释》。在多方征求意见和经过反复研讨的基础上,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翌年3月8日公布了该解释,并确定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这部司法解释将对执行《行政诉讼法》产生重要的作用。 2、制定本解释的根据。根据上述规定,制定本解释的根据,一方面是《行政诉讼法》,另一方面是行政审判实践经验。本解释的内容是对《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化,或者说对一些不确

公司青年论坛活动方案.doc

公司青年论坛活动方案 公司青年论坛活动方案篇一: 青年论坛实施方案“青年论坛”方案为贯彻落实胡锦涛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我部广大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广大团员青年的道德追求以优良的品德、良好的作风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年初工作安排部直属机关团委将于近期举办第三期“青年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活动主题为知荣耻〃树新风〃促“三农”讨论我部青年如何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二、活动原则活动坚持“全员参与”和“全程互动”两个原则通过与专家交流、与领导交流、团员青年互相交流等多种形式动员我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参与三、活动内容(一)开辟网上论坛(7 月下旬)为便于广大团员青年沟通交流在中国农业信息网机关党建网页开辟“青年论坛”讨论交流区(二)推荐学习书目(7 月下旬)请各单位团组织动员本单位团员青年利用网络讨论交流区推荐书目及读书心得部团委收集整理后将提出2—3 本书作为本次活动推荐学习书目通过网络平台向广大团员青年发布开展读书活动(三)撰写心得体会(8 月中下旬)各单位团组织动员本单位团员青年围绕部团委确定的中心议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撰写读书心得并选择优秀文章发表到

网络交流讨论区(四)讨论交流(9 月上旬)依托网络交流讨论区广泛开展学习交流各单位团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好交流活动集中反映青年心声讨论交流达成共识应将主要观点在网络交流讨论区发表(五)主题论坛(9 月下旬)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座谈会南片区、名青年代表在会上做主题发言拟邀请部领导出席并讲话座谈会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各单位团组织派青年代表参加其他团员青年可在分会场收看语音视频直播(六)活动总结(10 月上旬)将本次论坛的领导讲话、讨论发言等汇编成册印发各单位党团组织及青年学习参考四、组织方式本次论坛由直属机关团委主办具体工作由规划设计研究院、农民日报社、农机鉴定总站、信息中心、农展馆等单位团委承办东片区其它单位团组织配合篇二: 青年论坛策划方案—人人西北运营中心公司青年论坛活动方案——关于开展“xx 公司青年论坛”活动的方案一、青年论坛组建背景xx 公司现有在职职工xx 人其中xx 人为xx 岁以下的年轻人占全部职工的xx%他们大部份分布在全场的各个生产、技术、管理、后勤等岗位了解xx 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经营状况的途径不畅表现自我能力尤其是管理能力的机会不多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的机会二、青年论坛组建目的通过举办“青年论坛”活动组织职工青年围绕我公司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改革举措、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热点焦点、青年思想动态、青年成长成才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把论坛办成针对青年的“育才载体展

论坛会议策划方案

论坛会议策划方案 【篇一:高峰论坛策划方案】高峰论坛策划方案 高峰论坛策划方案 三、论坛形式 开幕式+专题研讨会 四、论坛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 科技部 建设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 承办单位:北京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科技部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华工商时报》社 中国欧盟商会 英国工商业联合会 法国大使馆 挪威能源环境联合会 德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美国可再生能源委员会 世界风能协会 西班牙太阳能协会 媒体单位: 五、论坛主题 全球能源困局中的新能源前景 六、论坛目的 政策研讨、融资合作、科技交流、市场展望 七、论坛特色 高端交流、凝聚共识、促进合作、开拓共赢 八、论坛定位 国际化、时效性、高层次

九、论坛嘉宾拟邀请 黄孟复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 戈尔美国前副总统、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汪光焘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 张国宝国家能源局局长 万钢科技部部长 宋北杉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徐锭明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苏伟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司长 高广生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司级巡视员 曾晓安国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 黄少中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 陈欢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副主任 吕学都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副主席 欧阳晓明全国工商联经济部部长 刘红路全国工商联会员部部长 李俊峰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 赵玉文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分会主任 施鹏飞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孟杰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生物能专委会主任 罗振涛中国农村能源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太阳能学会产业委员会主任 杨德仁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副主任 李宝山科技部高新司材料处处长 苗治民发改委高技术司新兴产业处副处长 王文静中科院电工所研究员 沈辉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所长 梁俊强建设部科技司建筑节能与新材料处处长 寇建平农业部能源生态处处长 钱能志国家林业局能源办处长 刘德华清华大学化工系应化所所长 袁振宏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员 孟海波农业部能源环境技术开发中心 柴建云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8号 颁布日期:20000308 实施日期:2000031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一、受案范围 二、管辖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起诉与受理 六、审理与判决 七、执行 八、其他 1999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现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受案范围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第三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二、管辖 第六条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第七条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第十条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青年论坛论文格式要求

青年论坛论文格式要求 1.页边距:2.5 cm行距:1.5倍 2.论文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3.副标题: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4.学院姓名:小四楷体居中 5.摘要两字格式:摘要:(中间空一个中文字的空格,后面冒号,五号宋体加粗) 6.关键字格式:关键字:(冒号,五号宋体加粗) 7.正文:仿宋小四 8.文中小标题格式:五号宋体加粗 9.文中一级小标题:一、(加粗一后面为顿号,下面几级标题都不需要加粗)二级小标题:(一) 三级小标题:1. (1 后面为点号) 四级小标题:(1) 五级小标题:① 10.参考文献格式:参考文献:(小四楷体加粗) 参考文献的内容不用加粗 范文: 对高校学生干部竞争优势和培养方法的探索的研究 ――基于温州大学商学院学生干部 商学院某某某 摘要:当今社会,愈演愈烈的人才竞争主要还是围绕应聘者的知识积累和工作能力展开的。具体到高校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就是学习成绩和实践工作经验。 关键词:高校学生干部竞争优势培养方法

一、高校学生干部的竞争优势 (一)语言表达能力强 作为高校的一名学生干部,他们的语气及态度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代表一个集体,所以无论是发言还是平日说话时会特别注意说话场合及自己的措词。 (二)做事效率高 作为高校的一名学生干部,他们是老师的得力助手,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是学生工作中的主导力量。学生干部的能力不是体现在把一项工作做完,而是体现在把工作做好。这就要求高校学生干部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1. 某些学生干部,不能很好的约束自己,虽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但却严重破坏了学生干部的形象,在同学们中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1)是共青团和中国共产党有力的后备军 (2)必须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 ①是国家的希望 ②永远跟党走 二、高校学生干部的培养方法 (一)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 高校学生干部,民族的未来。 (二)健全学生干部的管理制度 某些学生干部,不能很好的约束自己,虽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但却严重破坏了学生干部的形象,在同学们中产生了不好的影响,经常这样会导致学生干部在同学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下降。 三、结语 做学生干部不会产生短期效益,因为它是无偿的付出,无偿的奉献。 参考文献: {1}张丽黎、杨玉莹:《浅谈学生干部的素质与能力:认识高校优秀学生干部——未来青年领导管理人才》,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年19期。 [2]田仁来:《浅谈高校新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S1期。

2020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2020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导读: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 必须遵守的准则。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 行政诉讼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 据以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 行政职权,从而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 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 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 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

青年论坛活动方案

青年论坛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知荣耻〃树新风〃促“三农”,讨论我部青年如何 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二、活动原则 活动坚持“全员参与”和“全程互动”两个原则。通过与专家 交流、与领导交流、团员青年互相交流等多种形式,动员我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参与。 三、活动内容 (一)开辟网上论坛(7月下旬) 为便于广大团员青年沟通交流,在中国农业信息网机关党建网 页开辟“青年论坛”讨论交流区。 (二)推荐学习书目(7月下旬) 请各单位团组织动员本单位团员青年利用网络讨论交流区推荐 书目及读书心得。部团委收集整理后,将提出2—3本书作为本次活 动推荐学习书目,通过网络平台向广大团员青年发布,开展读书活动。 (三)撰写心得体会(8月中下旬) 各单位团组织动员本单位团员青年围绕部团委确定的中心议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撰写读书心得,并选择优秀文章发表到网络交流讨论区。 (四)讨论交流(9月上旬)

依托网络交流讨论区,广泛开展学习交流,各单位团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好交流活动,集中反映青年心声,讨论交流,达成共识。应将主要观点在网络交流讨论区发表。 (五)主题论坛(9月下旬) 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座谈会。南片区、北片区、东片区、西片区各选派1—2名青年代表在会上做主题发言,拟邀请部领导出席并讲话。座谈会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各单位团组织派青年代表参加,其他团员青年可在分会场收看语音视频直播。 (六)活动总结(10月上旬) 将本次论坛的领导讲话、讨论发言等汇编成册,印发各单位党团组织及青年学习参考。 四、组织方式 本次论坛由直属机关团委主办。具体工作由规划设计研究院、农民日报社、农机鉴定总站、信息中心、农展馆等单位团委承办,东片区其它单位团组织配合。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新旧对比解读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新旧对比解读 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5月1日施行,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5月1日施行,但对于新旧法律规范在一些具体问题应如何衔接的问题,中存在不同的理解;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法官、副庭长李广宇法官和耿宝建法官特撰本文厘清相关问题,以供审判实践参考;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1989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旧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一次全面修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新行政诉讼法)已经于5月1日正式施行。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适用解释》),对实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问题作了细化解释性规定。由于《适用解释》只就有关亟待解决的问题加以明确,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审理程序、被告资格、起诉期限、裁判方式以及申请再审程序和期限等诸多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新旧法律规范的衔接与适用仍有不少模糊之处,有必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以供审判实践中参考。 一、关于起诉期限问题 1.起诉期限的适用

新行政诉讼法将起诉期限从原来“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改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新法规定更加有利于 保护相对人诉权,对行政机关在5月1日前作出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在5月1日后提起 诉讼,按照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尚未超过起诉期限的,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六个月起诉期限的规定。例如,对行政机关在2015年2月2日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按旧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期限应至2015年5月2日届满;而按照 新行政诉讼法六个月的规定,相对人的起诉期限应当延长至2015年8月2日。 2.二年起诉期限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年。”新行政诉讼法和《适用解释》对此问题未予涉及。在修改行政诉讼法过程中,曾 一度将上述司法解释的内容纳入有关条款中,后考虑文字比较长及需要解释说明等原因未作规定。 在起草《适用解释》过程中,对“起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的规定是否继续适用, 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当继续适用。主要理由为:行政诉讼法将起诉期限从三个月延长为六个月,已经充分保护了当事人诉权,如果继续适用《执行解释》中有关“起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的规定,不利于行政法律关系尽快稳定。且行政诉讼法关于 六个月起诉期限的规定是公开的,也是明确的,不论相对人是否知晓,法律一经公布就应当严格执行。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继续适用。主要理由为:一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既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行为内容,也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诉权和起诉期限。这不仅是对行政机关遵循正当程序的要求,也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则应该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执行解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体现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目的,这一规定应当继续坚持。二是如果对行政机关告知和不告知的后果不作区分,而是一律适用六个月起诉期限,实践中容易出现规避法律侵害相对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现象,既不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不利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三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是本次修法突出强调并坚持的一项原则,如果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期限实际上比原来有所缩短,与本次修法的原则相悖,也容易引起各界的质疑和反对。 考虑到此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在一定时期内无论是行政执法水平还是当事人的法治意识都有待提高,《执行解释》第四十一条关于“起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的规定, 与新行政诉讼法及《适用解释》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仍然应当在实践中继续适用。当然,

全年论坛活动策划方案

全年论坛活动策划方案 【篇一:全球年度经济论坛策划方案】 北京幸福联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待定 时间:2013年12月05---07日 全球年度经济论坛 ——解读宏观经济形势,论全球经济成功之道。 论坛的宗旨:服务全球政府、服务全球经济、服务全球企业、服务全球创业人士,致力于打造全球高端经济信息平台。 一、论坛的目的及意义 1.活动的目的 (一)经济政策与宏观形势解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我们现在身处一个极为复杂、相互依存又快速发展的时代。在可预见的未来,各界领袖正是在这一新的时代背景下进行领导。因此,全球年度经济论坛2013年年会的目的就是,确保各界领袖为了子孙后代的利益,同心协力、勇敢地承担自己的责任,并采取战略性行动为实现改善世界状况的目标而努力。 在全球年度经济论坛上,各界领袖将就全球发生的根本性变革分享自己的真知灼见,探索正在出现的新概念模型,推动人们制定备受欢迎的解决方案,并针对面临的风险和机遇展开合作。为此,过去40年以来,全球年度经济论坛年会每年都会在年初为各界领袖提供一个无与伦比的平台以制定全球议程。 (二)新背景 全球决策者们都在竭力采取行动,以应对不同情况下产生的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其中最显著的问题是,变革速度在全世界范围内仍在加快,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仅是全球化进程,日益先进、复杂的技术也是原因之一。 我们首要关注的背景变化仍然是全球经济再平衡和去杠杆化现象,它们正在重塑全球经济。近期,这种背景方面的变化表现为,我们将看到发达国家如何在不重陷衰退的前提下去杠杆化,以及新兴经济体国家将如何抑制通货膨胀并避免未来的经济泡沫。长期而言,随着我们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的人口将在2014年超过70亿,并且将以前所未有的规模通过信息技术紧密联系在一起,这

公司关于开展青年论坛活动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纪念建团95周年“青年论坛”系列活动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青年论坛”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发展先进文化生产力为核心,以满足公司青年员工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提高青年员工思想政治素养为目标,以丰富公司青年员工生活为重点,推动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实现“十三五”规划战略目标扎实工作,建功立业。 二、活动主题 爱岗敬业做贡献,青春建功促跨越;通过开设线上论坛、举办主题演讲比赛及青年论坛交流等形式展现青年员工的风采,树立示范形象;用文字来诠释青春无悔,与企业共成长、同进步。 三、主办单位 为保证“青年论坛”系列活动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成立活动组委会及工作组,负责对本次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活动方案的审定,重要问题的研究决定、协调平衡等。 1、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团委 2、“青年论坛”系列活动组委会(简称组委会)、工作组 组委会: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工作组:线上论坛组,建议名单:XXX、XXX

演讲组,建议名单:XXX、XXX 青年论坛交流组,建议名单:XXX、XXX 三、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线上论坛(4月1日--4月20日) 公司将在微信公众号“运载四季”开设线上论坛版块,设立讨论主题。员工可以在论坛上畅所欲言,把自己对于公司发展的建议、期望通过论坛反馈给公司。公司对论坛留言进行整理、归总找出员工聚焦的问题、关注的热点。 第二阶段:主题演讲比赛(4月20日--4月22日地点:XXX)拟定于4月20日--4月22日举办青年论坛素质演讲比赛,参加人员准备素质演讲,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具体,条理清晰,事例鲜活,富有启发性,有感染力和号召力。字数不少于1200字。演讲时间不少于4-5分钟。评委依据选手表现打分。(二)、现场答辩。评委对对参赛人员现场提出与企业发展、企业管理、企业文化等相关问题,参赛人员在一分钟内现场作答。评委依据选手表现打分。 1、演讲主题:实践激扬青春志,担当铸就地铁梦 以“实践激扬青春志,担当铸就地铁梦”为主题,自行命题,文体不限。重点围绕以下三条主线展开:1、“我的青春,地铁的年轮”——即通过青年从入职地铁到成长的青春故事,继而对青年将青春奉献于地铁事业的感想畅所欲言。2、“我的中国梦,亦是地铁梦”——即让青年畅谈自身对于中国梦的理解、感悟并与地铁梦相结合。3、“我的未来,地铁的发展”——即让青年阐述自身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企业价值观,将自身的成长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2、演讲内容:参赛选手需紧扣大赛主题,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青年人的责任与使命等进行选材,以真实、生动、感人的典型事迹,

行政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5〕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 (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九)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 第六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青年与未来”主题活动日论坛方案

“微创成业—北京青年创新创业论坛” 活动方案 一、活动意义 登高必自卑处起,任何创世伟业都是由最初的微不足道开始,李嘉诚最初卖塑料花、曾宪梓最初摆地摊……他们都是从最微小的地方做起,步步积累始成大业。青年创业可以目标远大,但更重要的是小处着手、微处起步。我们提倡微创,是倡导一种更可参考、可实施、可模仿的创业之路,这也是符合当今时代环境和青年创业规律的创业之路,这样才能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提高青年创新创业的能力,引导广大青年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进一步提升北京青年整体形象,为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6日13:30—16:30 三、活动地点 朝阳规划艺术馆 四、论坛主题 微创成业 五、拟邀嘉宾 袁岳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 王永品牌联盟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 白云峰中国博奇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央视中国经济年度人物

李家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KAB创业教育中国研究所所长,国家职业指导师 高喆北京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秦君北京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六、论坛形式 (一)微创心得 由2位初始创业者讲述自己创业的心得,引出“微创业”话题。每人5分钟时间。 (二)微创观点 由5位嘉宾阐述自己对“微创业”的观点和主张。每人阐述结束后可由现场观众以及微博听众提出10个问题,嘉宾从中选出3个问题作答。每人8分钟时间。 (三)微创总评 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李家华老师对“微创心得”以及“微创观点”和问答进行总体评述。时间10分钟左右。 七、论坛议程 1、签到(13:30—14:00) 2、主持人介绍论坛嘉宾(14:00—14:05) 3、领导致辞(14:05—14:10) 4、微创心得(14:10—14:20) 5、微创观点(14:20—15:45) 6、微创总评(15:45—15:55) 7、论坛闭幕及合影(15:55—16:10)

公司青年论坛之节约篇(精选多篇)

公司青年论坛之节约篇(精选多篇) 时值初秋,公司8月6日在xx铝业召开“降本、节能、增效”专题会,各分 公司已制定了目标、组织和措施。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力争做到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一分钱”。此时提出“五个一工程”我认为是工作所需、是企业所需、是市场所需。我们作为一名员工在思想上要形成一种意识,工作中要形成一种习惯,行为中要形成一种美 德。 国际上欧债危机一直在蔓延,引发世界经济动荡不安,国内宏观调控,融资困难,导致整体经济下滑,特别是进入2014年以来,铝行业市场逐渐疲软,公司一 直处于亏损状态,华为人正处在阳光明媚的春天时,他们都在为冬天准备“棉被”,而我们xx人虽然是盛夏已经是感觉到冬天的寒冷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改变不了 环境却能改变自己,我们只有内部挖潜,自加压力,优化指标,降低成本,节能降耗,勤俭节约,扭亏增效。我们作为一名公司员工,要从“五个一”工程做起,去开展工作,非常必要,又非常重要。 唐朝诗人李商隐曾经说过:“历览前贤国和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多少事实证明,勤俭不仅是对一个家庭、一个国家、还是一个民族,都是兴家安邦之基,何况对于我们讲成本、重效益的企业呢?节能降耗、勤俭节约则尤为重要。而“奢侈”则是败家、败企、败国之穴,大家都知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无论多么牢 固的根基都会毁于蚁穴,而微小的浪费应该是企业的衰败之举。 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勤俭节约的治家之本是不会有幸福生活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勤俭节约的治国之本是不会繁荣昌盛的;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勤俭节约的好风尚是难以长治久安的;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勤俭节约的管理理念是难以做大做强的。就更谈不上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了。因此,提倡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是势在必行。 大家可以想想,在我们身边有多少浪费的现象,长流水、长明灯、长渗油、长漏气等等,屡见不鲜。这些都在增加生产成本,浪费一分利润就减少一分,节约一分利润就增加一分,别小看这一分钱,假若电费增加一分钱,公司一月就减少利润85万元,够客观的吧。为此我们要大力提倡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一分钱,别以为这一点点是微不足道的,我们必须去做,这说明我们在行动,就是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己的岗位做起,形成一种意识,形成一种习惯,形成一种理念。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我们才会慢慢地开动大脑,拓宽思路,把生 产中还存在着浪费的设备和生产方式挖掘出来,达到成本最小,设备运行最佳,生产方式最优,指标最好的目的。大力提倡改革创新,小改小革,齐心协力,献计献策,只要付出劳动我们就一定能在节能降耗工作中找出新途径,取得好成绩。降本、节能、增效之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节能降耗、勤俭节约不再是老生常谈,而是企业中永恒的话题,当今时代它有

完整word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 律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 (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九)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 第六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

【社区暑期青少年活动方案】关爱青少年活动方案

【社区暑期青少年活动方案】关爱青少年活动方案20xx年暑期已经来临,为帮助社区青少年茁壮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我社区决定于今年暑期开展“小时候〃happyhouse〃青少年暑期日间社区托管”项目试点工作,该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办公室、团市委、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指导中心、武汉市小时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将以社区青少年事务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在7月9日至8月15日期间,为社区青少年提供约40天多元化的免费托管服务,期间将有专业老师教授美术、书法、音乐、体育等专业课程,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提供辅导学业。为更好的开展今年暑期活动,让青少年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有益、愉快的暑假,我社区将结合“小时候〃happyhouse〃青少年暑期日间社区托管”项目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型社区”为主线,以提高青少年文明素质、丰富科普知识为重点,以重德求行为原则,以学校、家庭、社区为支点,以“红色畅想,拥抱未来”为理念,以“小时候〃我与武汉成长”为主题,以开展“happyhouse〃青少年暑期日间社区托管”活动为载体,让青少年在“活动中体验自我,学习中塑造人格”,争做遵纪守法、知荣明耻、明礼诚信、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小时候〃我与武汉成长”的主题,配合托管老师,开展集教育性、知识性、参与性、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系列活动,让青少年学生树立理想、提高素质、增长能力、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度过一个快乐而充实的暑期。 (一)红色魅力,畅想美好未来 以纪念建党94周年为主题,依托“小时候〃happyhouse”托管活动,通过托管期间专业老师的指导,开展“画英雄、庆党建”、“弘扬先锋队精神,节约能源从我做起”等活动,让青少年在欢笑中

全球青年服务日活动策划方案

全球青年服务日活动策划方案 一、尽早开始,注重规划及策略: 为了建立真正的合作关系,确保青年持续领导并实践计划,详细而及时的计划必不可少。 二、建立广大的社区支持基础: 全球青年服务日让社区整体有机会为一个共同的活动而团结凝聚。若能凝聚学校、企业、邻里、宗教团体与专业组织,以及社团与各个机构,则可获得无限的资源。全球青年服务日也能为社区的未来关系及合作关系,建立正向的共同基础。 三、增强社区对青年的支持: 全球青年服务日企盼以社区现有资源为基础,激励进一步的想法与建设。在规划全球青年服务日之际,必须考虑本节日之后的可能关系、活动与学习课程,以便永久提升社区对青年领袖的支持。 四、寻求社区内各种人员的协助: 先定义出当地社区的多元性。每个社区都不同,因此对多元性的定义也会不同。在寻找社区多元性时,可从民族、种族、政治立场、宗教信仰、性别、社经/经济地位、性取向、年龄、教育程度及身体状况等方面开始着手。 五、培养社区青年的精神与活力: 全球青年服务日的主旨即在表彰与吸引青年。这样的精神应该展现在这个活动的各个面向。如果青年能够展现热忱、创意与

想法,整个社区都将被带动。 六、让全球青年服务日活动成为跨世代的学习过程: 想运用社区现有资产创造更多资产,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把全球青年服务日计划的焦点放在人与人之间的学习上。让老少彼此学习,创造一个尊重沟通、期许沟通的环境。建立一个促进学习的结构,比如反省团体或讨论团体。最后,应营造一个具有高度期许、并容许失败、宽容与理解的环境。 编辑推荐: 机关工委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简述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策划 社区党员义工服务月活动方案 201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方案 市就业再就业服务竞赛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活动方案 “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专题征文活动方案及征文提纲 3.15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承诺质量和服务诚信活动 世界卫生日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策划方案 2018年全球青年服务日活动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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