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道路桥梁设计规范

道路桥梁设计规范

道路桥梁设计规范
道路桥梁设计规范

与梁肋整体连接得板,在计算支点截面与跨中截面弯矩时,其计算跨径取梁肋之间得距离。

由于板厚与肋高之比小于1/4,支点弯矩取-0、7M,跨中弯矩取0、5M(当大于1/4,支点弯矩取-0、7M,跨中弯矩取0、7M)M为简支梁求得得跨中弯矩。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一、总则

1、安全等级;

2、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分类;

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之间桥中线长度或桥墩中线与桥台台背前缘线之间桥中线长度为准;拱式桥与涵洞以净跨为准。重要就是指高速公路与一级公路上、国防公路上及城市附近交通繁忙公路上得桥梁。

二、术语

1、作用短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得组合;

2、作用长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准永久值效应得组合;

三、设计要求

1、桥涵布置:公路桥涵得设计洪水频率;

2、桥涵孔径

3、桥涵净空:净空高度,高速公路与一级,二级公路上得

桥梁应为5米,三、四级公路上得桥梁应为4、5米。

4、立体交叉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5、车行或人行天桥得宽度;

6、桥上线形及桥头引道;

7、桥面铺装、排水与防水层;

8、养护及其她附属设施。

四、作用

1、1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得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

可变荷载不同时组合表:汽车制动力,流水压力,冰压力,支座摩阻力;

多个偶然作用不同时参与组合。

4、1、6永久作用效应得分项系数表;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得分项系数,取1、4;当某个可变作用在效应组合中其值超过汽车荷载得分项系数应采用汽车荷载得分项系数,对专为承受某作用而设置得结构或装置,设计时该作用得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计算人行道板与人行道栏杆得局部荷载,其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在作用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风荷载外得其她得可变作用效应得分项系数,取1、4,但风荷载得分项系数取1、1;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得其她可变作用效应得组合系数,

当永久作用与汽车荷载与人群荷载(或其她一种可变作用)组合时,人群荷载(或其她一种可变作用)得组合系数取0、80;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两种其她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70;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三种其她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60;尚有四种及多于四种得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取0、50。

设计弯桥时,当离心力与制动力同时参与组合时,制动力标准值或设计值按70%取用。

偶然组合: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应与可变作用某种代表值效应、一种偶然作用标准值效应相结合。偶然作用得效应分项系数取1、0;与偶然作用同时出现得可变作用,可根据观测资料与工程经验取用适当得代表值。地震作用标准值及其代表式按现行《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规定采用。

公路桥涵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短期、长期效应组合。

结构构件当需进行弹性阶段截面应力计算时,除特别指明外,各作用效应得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应取为1、0;各项应力限值应按设计规范规定采用。

构件在吊装、运输时构件重力乘以动力系数;

4、2永久作用常用材料得重力密度表;

预加力在结构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与使用阶段构件

应力计算时,应作为永久作用计算其主效应与次效应,并应计入相应阶段得预应力损失,但不计入预加力偏心距增大引起得附加效应。在结构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预加力不作为作用,而将预应力钢筋作为结构抗力得一部分,但在连续梁等超静定结构中,仍需考虑预加力引起得次效应。土得重力及土侧压力可按下式计算:破坏棱体破裂面与竖直线间夹角得蒸汽值可按下式计算。

承受在土侧压力得柱式墩台,作用在柱上得土压力计算宽度,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压实填土重力得竖向与水平压力强度标准值;

水得浮力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混凝土收缩及徐变作用可按下述规定取用:计算圬工拱圈得收缩作用效应时,如考虑徐变影响,作用效应可乘以0、45折减系数;

4、3可变作用

4、3、1公路桥涵设计时,汽车荷载得计算图式、荷载等级及其标准值、加载方法与纵横向折减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车荷载分为公路1级与公路2级;

2、汽车荷载由车道荷载与车辆荷载组成。车道荷载由均布荷载与集中荷载组成。桥梁结构得整体计算采用车道荷载;桥梁结构得局部加载、涵洞、桥台与挡土墙土压力等得计算采用车辆荷载。车辆荷载与车道荷载得作用不得叠加。

各级公路桥涵设计得汽车荷载等级应符合表得规定。二级公路为干线公路且重型车辆多时,其桥涵得设计可采用公路1级汽车荷载。四级公路上重型车辆少时,其桥涵设计所采用得公路2级车道荷载得效应可乘以0、8得折减系数,车辆荷载得效应可乘以0、7得折减系数。

车道荷载得计算:公路1级车道荷载得均布荷载标准值为10、5千牛米,集中荷载标准值按一下规定选取:桥梁计算跨径小于或等于5米时取180千牛;桥梁计算跨径等于或大于50米时,为360千牛,桥梁计算跨径在5-50米之间就是,集中荷载采用直线内插求得。计算剪力效应时,上述集中荷载标准值应乘以1、2得系数。

公路1级与公路2级汽车荷载采用相同得车辆荷载标准值;车道荷载横向分布系数应按设计车道数布置车辆荷载进行计算;桥涵设计车道数应符合表得规定。多车道桥梁删过得汽车荷载应考虑多车道折减。当桥涵设计车道数等于或大于2时,有汽车荷载产生得效应应按表规定得多车道折减系数进行折减,但折减后得效应不得小于两设计车道得荷载效应。大跨径桥梁上得汽车荷载应考虑纵向折减。当桥梁计算跨径大于150米时,应按表规定得纵向折减系数进行折减。当为多跨连续结构时,整个结构应按最大得计算跨径考虑汽车荷载效应得纵向折减。

汽车荷载冲击力得计算:钢桥、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

桥、圬工拱桥等上部构造与钢支座、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橡胶支座及钢筋混凝土柱式墩台,应计算汽车得冲击作用。填料厚度(包括路面厚度)等于或大于0、5米得拱桥、涵洞以及重力式墩台不计冲击力;冲击系数可按下式计算:注意结构基频(条文说明中记载)得计算;

汽车荷载得局部加载(理解为车辆荷载)及在T梁,箱梁悬臂板上得冲击系数采用0、3;

4、3、3汽车荷载离心力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弯道半径小于或等于250米时考虑离心力,多车道桥梁得汽车荷载横向折减系数;设计弯道时,当离心力与制动力同时参与组合时,制动力标准值或设计值按70%取用。

4、3、4汽车荷载引起得土压力采用车辆荷载加载,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车辆外侧车轮中线矩路面边缘0、5米。

挡土墙分段长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应超过挡土墙分段长度:当挡土墙分段长度小于13米时,B取分段长度,并在该长度内按不利情况布置轮重。

4、3、5人群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当桥梁计算跨径小于或等于50米时,人群荷载标准值为3、0KN/㎡;当桥梁计算跨径等于或大于150米时,人群荷载标准值为2、5KN/㎡;城镇郊区行人密集地区得公路桥梁,人群荷载标准值取上述规定值得1、15倍。专用人行桥梁,人群荷载标准值为3、5KN/㎡。人群荷载在横向应布置在人行道得净宽度

内,在纵向施加于使接哦股产生最不利荷载效应得区段内。人行道板(局部构件)可以一块板为单元,按标准值4、0KN/㎡得均布荷载计算。计算人行道栏杆时,作用在栏杆立柱顶上得水平推力标准值0、75KN/㎡;作用在扶手上得竖向力标准值取1、0KN/m。

4、3、6汽车荷载制动力可按下列规定计算与分配:不计冲击力,制动力为纵向力,按纵向力得加载长度进行折减。一个设计车道上由汽车荷载产生得制动力标准值按本规范规定得车道荷载标准值在加载长度上计算得总重力得10%计算,但公路1级汽车荷载得制动力标准值不得小于165KN;公路2级汽车荷载得制动力标准值不得小于90KN。同向行驶2车道为一个设计车道得2倍;同向行驶三车道为一个设计车道得2、34倍;同向行驶三车道为一个设计车道得2、68倍;但不应计入因此而产生得竖向力与力矩。

设有板式橡胶支座得简支梁、连续桥面简支梁或连续梁排架式柔性墩台,应根据支座与墩台得抗推刚度得刚度集成情况分配与传递制动力。设有板式橡胶支座得简支梁刚性墩台,按单跨两端得板式橡胶支座得抗推刚度分配制动力。

设有固定支座、活动支座(滚动或摆动支座、聚四氟乙烯板支座)得刚性墩台传递得制动力,按表采用。每个活动支座传递得制动力,其值不应大于其摩阻力,当大于摩阻力时,按摩阻力计算。

4、3、7风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列规定计算:1、横桥向风荷载假定适配地垂直作用于桥梁各部分迎风面积得形心上,其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横桥向风荷载标准值;K1:风荷阻力系数(普通实腹桥梁上部结构得风载阻力系数;桁架桥上不结构得风载阻力系数包含遮挡系数);K2考虑地面粗糙度类别与梯度风得风速高度变化修正系数:位移山间盆地、谷地或峡谷、山口等特殊场合得桥梁上、下部结构得风速高度变化修正系数按B类地表类别取值;K3地形、地理条件系数;横向迎风面积,按桥跨结构各部分得实际尺寸计算;

桥梁顺桥向可不计桥面系及上承式梁所受得风荷载,下承式桁架顺桥向风荷载标准值按其横桥向风压得40%乘以桁架迎风面积计算;桥墩上得顺桥向风荷载标准值可按横桥向风压得70%乘以桥墩迎风面积计算。悬索桥,斜拉桥桥塔上得顺桥向风荷载标准值可按横桥向风压乘以迎风面积计算;桥台可不计算纵、横向风荷载;上部构造传至墩台得顺桥向风荷载,其在支座得着力点及墩台上得分配,可根据上部构造得支座条件,按本规范汽车制动力得规定处理。

作用在桥墩上得流水压力标准值:桥墩得阻水面积,计算至一般冲刷线处;对具有竖向前棱得桥墩,

冰压力可按下述规定取用:当冰块流向桥轴线得角度《=80度时,桥墩竖向边缘得冰荷载应乘以正弦角度予以折减。并压力得合力作用在计算结冰水位以下0、3倍冰厚处。冰压

力得分解;对流冰期得设计高水位以上0、5m到设计低水位以下1、0m得部位宜采取抗冻型混凝土或花岗岩镶面或包钢板等防护措施。同时,对建筑物附近得冰体采取适宜得冰体减小对结构物作用力得措施。

4、3、10计算温度作用时得材料线膨胀系数及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列规定取用:各种构件得线膨胀系数,考虑最高温度与最低有效温度(条文说明)得效应。计算桥梁结构由于梯度温度引起得效应时,可采用图所示得竖向温度梯度曲线,其桥面板表面得最高温度T1规定见表,对混凝土结构,当梁高H小于400㎜时,A=H-100㎜;梁高H等于或大于400㎜时,A=300㎜。对带混凝土桥面板得钢结构,A=300㎜。混凝土上部接哦股与带混凝土桥面板得钢结构得竖向日照反温差为正温差乘以-0、5。计算圬工拱圈考虑徐变影响引起得温差作用效应时,计算得温差效应应乘以0、7得折减系数。

支座摩阻力标准值:

偶然作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确定桥涵得地震计算。

撞击作用:漂流物,汽车等撞击作用。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的设防标准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桥梁的抗震规范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分析,以及对抗震桥梁的使用功能分类与重要性等因素的研究,提出了公路桥梁的抗震设防的标准,为中国公路桥梁的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及完善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关键词】公路桥梁;抗震;设防标准 公路桥梁的抗震设防是指在地震作用下能够按照设计要求,实现预期功能的桥梁工程的预防措施。桥梁按照设定的可靠性要求以及抗震技术要求,一般是由设计地震动参数和建筑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决定的,这就是桥梁抗震设防的标准。当前,我国的《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中,明确提出直接以基本烈度作为设防烈度,而且考虑到结构重要性系数,实际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公路桥梁的结构抗震设防标准。而抗震设防标准是对结构抗震设防要求高低尺度的衡量,它直接关系到公路桥梁结构的安全度与工程造价的多少,是在抗震设计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1.公路桥梁抗震的三水准设防与二阶段设计 多级抗震设防是被国内外的建筑物抗震规范中广泛运用的手段,其三水准设防设想,是通过二阶段设计实现的。 1.1三水准设防 若桥梁结构其设计的基准期是y,那么公路桥梁“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计目标中,小震、中震、大震则分别约为y年63%、y年10%、y年3%。 在地震的作用下,桥梁的结构性能目标可分为三类,即桥梁构件没有任何损坏,结构保持在弹性范围内;桥梁构件出现可以修复的损坏,修复后可以正常使用;桥梁构件损坏严重,但整个结构其非弹性变形依然受到控制,同结构倒塌的临界变形还有一定的距离,震后能够修复,震时紧急救援车还可以通过。为实现公路桥梁的抗震设计目标,一般可以采用三水准的方法进行抗震设防。设防水准以及相应的性能目标如下表: 1.2二阶段设计 公路桥梁的抗震规范征求意见的稿拟中,所采用的二级设防,二阶段设计是满足“小震不坏,大震不倒”这一目标的,认为“中震可修”是自动满足的。所以,我国当前实际上应用的同公路桥梁抗震规范拟稿中的提议是一致的,即:在公路桥梁的抗震设计中,均采用二级设防,二阶段设计的方法,但是二者的二级设防,二阶段设计的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为了能够保证结构的抗震安全性,所采取的二级设防、二阶段设计,实际上满足了“中震不坏、大震不倒”的目标,而“小震不坏”这一目标会自动满足。 2.公路桥梁抗震设防的重要性以及使用功能分类 2.1建筑抗震设防重要性的分类 根据建筑对社会、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影响程度,将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重要性划分为以下几类。甲类: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如:大型桥梁,危险品等;抗震设防标准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a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当0.05g≤a≤0.3g时,应该按照0.1g≤a≤0.4g的要求;当a=0.4g时,应该按照a>0.4g的要求。乙类: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如:医院,发电厂等;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a的要求,当0.05g≤a≤0.3g时,应该按照0.1g≤a≤0.4g的要求。丙类:一般的建筑,如:一般的民用或工业建筑;抗震设防标准符合本地区抗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a的要求。丁类:抗震次要建筑,如:一般仓库;抗震设防标准符合本地区抗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a的要求,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a减半,但最小值不得小于0.05g。 依据建筑物重要性来确定的抗震设防类别,决定了建筑抗震设计所采用的地震带来的损坏的大小以及应该采取的抗震措施的等级,而且地震的作用随着抗震设防类别的差异,可以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

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 一、背景情况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以下简称《通规》)明确了桥梁抗船撞的设计原则,规定了IV~Ⅶ内河航道和通航海轮航道的船撞力设计值,是当前公路桥梁抗船撞设计的基本原则和统一标准。近年来,通航船舶呈现出吨位大、航速快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在建和拟建跨越航道桥梁的不断增多,保障桥梁结构在船舶撞击下的安全十分重要。为进一步保障在船舶撞击下的桥梁安全,完善细化桥梁抗船撞设计,在设计中综合考虑和体现船舶通航密度、船桥撞击概率、风险综合防控、桥墩抗撞性能等系统性和精细化设计要求,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制订工作。 二、《规范》的定位 《规范》为桥梁抗船撞设计提供可行或具体技术方法,提出了降低船撞风险的总体要求、降低船撞效应的结构性防船撞设施要求和基于性能的抗撞设计方法(结构设计准则由一系列可实现的性能目标来表示,保证在船舶撞击力作用下实现结构预定功能的抗撞设计方法),是对《通规》的重要补充,作为推荐性标准、与《通规》一起规定了公路桥梁抗船撞设计要求。《规范》贯彻了“综合防控、分级设防”的思想,提升了抗船撞设计的科学性,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解决方案,引导公路抗船撞设计的标准化与精细化。《规范》充分考虑了与其他标准的衔接,以国内外工程实践和先进研究成果为依托,以安全可靠、先进有效、经济合理、

成熟实用为基本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具有清晰明确的定位,对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规范》的特点 《规范》注重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吸纳了交通运输行业桥梁抗船撞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工程建设经验,开展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试验验证。《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综合防控、降低风险”的理念。一方面加强总体设计,提出了合理确定桥位、桥型、跨径和构造等总体要求,以降低船桥碰撞概率;对非通航孔桥,逐桥考虑船舶到达的可能性进行设计。另一方面,重视防撞设施的布设,规定了必要的结构性防船撞设施,以降低主体结构船撞效应。 (二)采用“性能设计、分级设防”的方法。基于性能的抗撞设计方法,主要包含抗船撞设防目标、设防船撞力与船撞效应计算、抗撞性能验算等内容。根据桥梁重要性等级和失效概率,抗船撞设防目标采用分级设防,桥墩、基础和支座的抗撞性能采用分级评估的分析方法。 (三)落实“风险概率、精细分析”的要求。在抗撞的设防船撞力计算上,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分位值法;考虑通航密度、船桥撞击概率等因素,建立了精细化程度高的概率-风险分析法。在抗撞的船撞效应计算上,明确了强迫振动法和质点碰撞法的技术要求,反映了船-桥-防船撞设施撞击效应分析的主流方法。四、实施注意事项

JTG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及删减列表

JTG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删减列表 1.0.4、设计使用年限(新增) 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使用年限提出明确要求。 1..0.6、增加抗风、抗震、抗撞设计要求。 3.1.2、公路桥涵线形设计:(引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3.1.4、地震状况应做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从偶然状况中剥离)。 3.1.5、公路桥梁钢结构部分应根据需要进行抗疲劳设计(通用规范新增内容,对应的钢结构设计新规范执行)。 3.1.6、风险评估:初步设计阶段实行风险评估制度(新增,对应交公路发(2010)175号)。 3.2.3、增加斜交桥梁桥墩斜交正做时,墩台边缘净距的计算简式。 3.2.7、新增跨线桥桥墩设置及防护要求。 3.4.1、紧急停车带的设计长度要求修改。 3.4.2、人行道设置宽度修改。最小宽度有原来0.75或1米,修改为1米。增加路缘石高度设置的进一步说明。 3.5.1、增加易结冰、积雪的桥梁纵坡不宜大于3%的要求。 3.5.3、第四条,增加逆风、冰冻、漂流物的影响下,提高铺砌高度。 3.5.5、详细补充桥台搭板设置长度、宽度、搭接以及厚度要求。 3.6.6、增加桥梁栏杆与桥面板的连接方式描述。 3.6.8、条纹中补充了盆式支座、球钢支座等支座。 3.6.9、简化伸缩缝的要求,删除了数模式伸缩缝中钢梁高度的要求。 3.7.6、增加桥面排水、桥台排水、支挡构造物排水的要求,详见《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3.8.2、新增永久观测点的设置要求。(特大桥、大桥) 3.8.4、修改防雷设计要求。(参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高速公路设施防雷设

计规范》) 3.8.6、新增结构监测设施设置要求(技术复杂的大型桥梁)。 3.8.7、新增跨线桥设置防抛网要求。 4.1.5、基本组合中将汽车荷载按照车辆荷载的加载时,车辆荷载分项系数调整为1.8。 4.1.5、桥涵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修改,将原不同情况下的大桥、中桥、小桥的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提高了一个等级。 4.1.5、偶然组合:修改作用的分项系数。 4.1.6、取消长期组合、短期组合的说法,改为:准永久组合及频遇组合。 4.1.7、增加钢结构疲劳设计荷载组合规定。 4.2.2、增加预加力标准值计算公式。 4.2.5、第五条,增加水浮力标准值计算公式。 4.3.1、各等级公路桥涵的汽车荷载等级做了一定调整,将二级公路荷载等级标准提高了一半(由偏向公路二级,改为偏向公路一级)。车道荷载中集中荷载Pk的起始计算标准提高,由180KN提高至270KN。对交通组成中重载交通比重较大的公路桥涵,宜采用与该公路交通组成相适应的汽车荷载模式进行整体和局部验算。 4.3.1、汽车横向折减系数改为横向车道布载系数,提高单车道布载系数至1.2。 4.3.3、离心力计算取消了半径的限制,弯桥均需计算离心力。 4.3.7、增加疲劳荷载计算模型。 4.3.8、风荷载标准直接引用《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删除原来规范中规定的内容。 4.3.12、无悬臂宽幅箱梁,宜考虑横向温度梯度引起的效应。(新增内容) 4.3.13、支座摩擦系数增加盆式支座、球形支座的规定。 4.4.1、取消内河航道等级为1-3级内河船舶撞击作用设计值,要求按照专题研究确定。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ashx

ISBN7—5608—2212—6/Ⅲ?377第十四届全国桥梁学术会议论文集 2000.11.5~7南京 《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概要 及大跨桥梁的抗风对策 项海帆陈艾荣 (同济大学) 【摘要】随着我国桥集工程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精帝|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本文介绍了{莪规范螭翩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其中包括基本风速图和风压圈、风衙藏的表达方式、桥檗动力稳定性检验和风洞试验要求等.此外。还讨论了太跨桥集成桥和施工阶段的各种抗风对策。 关键词惭粱抗风设计规范 :碴鹂. 一、撅述… 1999年10月,江阴长江大桥正式建成通车标志着中国有了第一座超千米的悬索桥,同时也成为世界上能够建造千米级大桥的第六个国家。自从8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建成了一百余座各种类型的斜拉桥,成为世界上建造斜拉桥最多的国家。如果把即将于2001年建成的南京长江二桥和福州闽江大桥统计在内,在跨度超过500m的世界斜拉桥中中国的斜拉桥已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996年我国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了我国第一部由同济大学和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编写的《公路桥梁抗风设计指南》,几年来已被广泛用于多座大跨桥梁的抗风设计中。在此基础上,受交通部的委托,同济大学、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中央气象研究院以及西安公路交通大学针对其中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为形成最终的《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奠定了基础。这几个专题的内容以及通过多次修改形成的报批稿的目录如表l所示。 表1<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专曩的内窖以最报批稿的目曩 专题内容规葩目录1全国基本风建圈和基本风压圈的绘制;第一章总用 2.斛拉桥和慧索桥的基顿的近似公式;第二章基本术语与基本符号 3.桥架的辱敢静阵风荷羲研究;第三章风建计算 4.斜拉桥和怎索侨的阻尼比研究;第四章风荷载计算 5.风参数的合理取值研究;第五章桥檠的动力特性 6.鼻塑桥梁断面的气曲参敷铡定第六章抗风稳定性验算 第七章风致限幅振动 第八章风洞试验要求 第九章风致振动控制 附录 40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 一、基本要求 1、地震作用:作用在结构上的地震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 E1地震作用:工程场地重现期较短的地震作用,对应于第一级设防水准。 E2地震作用:工程场地重现期较长的地震作用,对应于第二级设防水准。 2、各抗震设防类别桥梁的抗震设防目标符合下表 3、一般情况下,桥梁抗震设防分类应根据各桥梁抗震设防类别的适用范围按下表的规定确定。但对抗震救灾以及在经济、国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桥梁或破坏后修复(抢修)困难的桥梁,可按国家批准权限,报请批准后,提高设防类别。 4、A类、B类和C类桥梁必须进行E1地震作用和E2地震作用下的抗震设计。D类桥梁只须进行E1地震作用下的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区的B类、C类、D类桥梁,可只进行抗震措施设计。 5、各类桥梁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桥梁在不同抗震设防烈度下的抗震设防措施等级按下表

表3 各类公路桥梁抗震设防措施等级 注:g—重力加速度 (2)立体交叉的跨线桥梁,抗震设计不应低于下线桥梁的要求。 6、公路桥梁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表4 各类公路桥梁抗震设防措施等级 注:g—重力加速度 二、抗震措施 1、各类桥梁抗震措施等级的选择,按照表3确定。 2、6度区 简支梁梁端至墩、台帽或盖梁边缘应有一定的距离。其最小值a(厘米) 按下式计算:a≥70+0.5L 式中:L—梁的计算跨径(米)。 3、7度区 (1)7度区的抗震措施,除应符合6度区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2)拱桥基础宜置于地质条件一致、两岸地形相似的坚硬土层或岩石上。实腹式拱桥宜减小拱上填料厚度,并宜采用轻质填料,填料必须逐层夯实。 (3)桥台胸墙应适当加强,并在梁与梁之间和桥台胸墙之间加装橡胶垫或其他弹性衬垫,以缓和冲击作用和限制梁的位移。 (4)桥面不连续的简支梁(板)桥,宜采用挡块、螺栓连接和钢夹板连接等防止纵横向落梁的措施。连续梁桥和桥面连续的简支梁(板)桥,应采取防止横向产生较大位移的措施。 (5)在软弱黏性土层、液化土层和不稳定的河岸处建桥时,对于大、中桥,可适当增加桥长,合理布置桥孔,使墩、台避开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动的岸坡或地形突变的不稳定地段。否则,应采取措施增强基础抗侧移的刚度和加大基础埋置深度;对于小桥可在两桥台基础之间设置支撑梁或采用浆砌片(块)石满铺河床。

CJJ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3城市桥梁设计荷载 4城市桥梁设计可变荷载 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总则 1.0.1为改进城市桥梁设计荷载现行方法,采用按车道均布荷载进行加载设计,以达到与国际桥梁荷载标准相接轨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市内新建、改建的永久性桥梁和城市高架道路结构以及承受机动车辆荷载的其他结构物的荷载设计。 1.0.3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可变荷载,适用于桥梁跨径或加载长度不大于150m的城市桥梁结构。 1.0.4本标准的设计活载分为两个等级,即城-A级和城-B级。 1.0.5城市桥梁设计荷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作用 结构承受各种荷重和变形所引起力效应的通称。 2.1.2荷载 各种车辆、人、雪、风引起的重力,包括永久性、可变性和偶然性三类。 2.1.3永久荷载 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忽略不计的荷载。 2.1.4可变荷载 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的荷载,按其对桥梁结构的影响程度,又可分为基本可变荷载(活载)和其他可变荷载。 2.1.5偶然荷载 在设计有效期内,不一定出现,一旦出现,其值将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 2.1.6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结构达到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时,引起结构的效应等于材料的抗力时作为设计条件的设计方法。

2.1.7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结构在正常工作阶段,裂缝、应力与挠度达到最大功能时的设计方法。2.1.8容许应力设计 按各种材料截面达到容许应力时的设计方法。 2.1.9效应 结构或构件承受内力和变形的大小。 2.1.10抗力 结构或构件材料抵抗外力的能力。 2.1.11桥面铺装 桥梁上部结构面板上铺设的防水层与摩损层。 2.1.12行车道板 承受行车重力的板式结构。 2.1.13重力密度 物质单位体积的重力。 2.1.14车道横向折减系数 多车道桥面在横向车道上,当不同时出现活载时,结构效应应予折减的系数。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1总则 1.0.1为使公路桥涵的设计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的一般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设计,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其他特种混凝土桥涵结构构件的设计。 1.0.3本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283规定的设计原则编制。基本术语、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和国家标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 124的规定采用。 1.0.4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按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5公路桥涵应进行以下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变位的状态;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限值的状态。 1.0.6公路桥涵应考虑以下三种设计状况及其相应的极限状态设计: 1持久状况:桥涵建成后承受自重、车辆荷载等持续时间很长的状况。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2短暂状况:桥涵施工过程中承受临时性作用(或荷载)的状况。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才作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偶然状况:在桥涵使用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如罕遇地震的状况。该状况桥涵仅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1.0.7公路桥涵应根据其所处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1.0.7的规定。 表1.0.7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环境 类别环境条件最大 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 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最大氯离子含量(%)最大碱含量 Ⅰ温暖或寒冷地区的大气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接触的环境0.55 275C25 0.30 3.0Ⅱ严寒地区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0.50 300C30 0.15 3.0Ⅲ海水环境0.45 300C35 0.10 3.0 Ⅳ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0.40 325C35 0.10 3.0 注:1有关现行规范对海水环境结构混凝土中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有更详细规定时,可参照执行; 2表中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水泥用量的百分率; 3当有实际工程经验时,处于Ⅰ类环境中结构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可比表中降低一个等级;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 350kg/m3,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或按表中规定Ⅰ类环境提高三个等级,其他环境类别提高二个等级;5特大桥和大桥混凝土中的最大碱含量宜降至 1.8kg/m3,当处于Ⅲ类、Ⅳ类或使用除冰盐和滨海环境时,宜使用非碱活性骨料。特大桥、大桥的含义见本规范表5.1.2注说明。 1.0.8位处Ⅲ类或Ⅳ类环境的桥梁,当耐久性确实需要时,其主要受拉钢筋宜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钢筋;预应力钢筋、锚具及连接器应采取专门防护措施。 1.0.9水位变动区有抗冻要求的结构混凝土,其抗冻等级不应低于表1.0.9的规定。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 T 2231-01—2020》解读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以下简称原《细则》)同时废止。为便于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细则》自2008年实施以来,在公路桥梁抗震设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近年来,我国公路桥梁建设技术发展迅速,桥梁抗震设计技术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大量设计经验和成熟的研究成果。原《细则》已不能全面反映我国目前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的技术水平,为适应公路桥梁建设技术和抗震设计技术的发展,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修订工作。 二、《规范》的定位 《规范》适用于单跨跨径不超过150m的圬工或混凝土拱桥、下部结构为混凝土结构的梁桥的抗震设计。斜拉桥、悬索桥、单跨跨径超过150m的梁桥和拱桥的抗震设计,除满足本规范要求外,还应进行专项研究。《规范》既考虑了当前我国桥梁抗震设计的技术需求及国内外桥梁抗震设计技术的新进展,也重点考虑了与《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公路工程抗震规范》《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等相关标准的衔接。《规范》的体系更为完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对进一步提升我国公路桥梁抗震设计水平具有指导作用。 三、特点及主要修订内容 《规范》保持两水准设防、两阶段设计,抗震设防标准(地震作用重现期)和性能目标与原《细则》一致。根据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将计算地震作用常数调整为2.5,对抗震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E1地震作用下,采用弹性抗震设计,要求墩、梁、基础等桥梁主体结构保持弹性状态,主要验算结构和构件的强度以及支座的抗震能力;E2地震作用下,对采用延性抗震设计的桥梁,主要验算结构变形(位移)和能力保护构件的强度以及支座的抗震能力,对采用减隔震设计的桥梁,主要验算结构强度以及减隔震装置的能力。 《规范》主要吸收了近年来国内外在桥梁抗震概念设计、延性抗震设计、减隔震设计以及构造措施等方面的成熟研究成果,修订和完善了相关设计规定和计算方法,增强了《规范》体系的完整性以及设计和计算方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来讲,《规范》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在基本要求方面:增加了桥梁结构抗震体系的内容,明确了B类和C类梁桥可采用的抗震体系包括延性抗震体系和减隔震体系两类。细化了抗震概念设计的内容,增加了梁式桥一联内桥墩的刚度比要求和多联梁式桥相邻联的基本周期比要求。

市政桥梁设计要点

桥梁设计要点 一、结构计算要点 1、根据《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第1.0.6条要 求,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市政桥涵据此采用 设计基准期100年,各类主要构件及其使用材料应保证其设计 基准期要求。 2、汽车荷载根据道路、公路等级分别采用公路-I级、公路-II级, 特殊荷载根据业主要求确定。桥梁设计安全等级根据《公路桥 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第1.0.9条,分为一级、二 级、三级,重要性系数根据设计安全等级确定。设计中注意按 照单孔跨径确定,对多孔不等跨径桥梁,以其中最大跨作为判 断标准,同时在设计中结构重要性系数应大于等于1.0。 3、抗震设计标准:青岛市桥梁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 加速度为0.05g。其他地区及有特殊要求桥梁根据《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 50011-2001)附录A规定的烈度和地震加速度,结合桥梁抗震规范和实施细则进行抗震设计。 4、环境类别根据《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第1.0.7条确定,并按照要求提出相应的耐 久性的基本要求。 5、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根据环境类别确定,详见《公路钢筋混凝土 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第9.1条,当

受拉区主筋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应在保护层内设置直径不 小于6mm,间距不大于100mm的钢筋网(主要用于承台下层)。 6、护栏防撞等级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JTG D81-2006) 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确定,中 央隔离墩预制长度4米。设计规范需要在桥梁设计说明依据中 列出。 7、桥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其中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不应遗漏挠度计算和预拱度设置。 8、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应根据规范进行正截面和斜截面抗裂验 算,并满足《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第6.3条的规定。 9、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和B类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在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下的裂缝宽度,应按作用短期效应组合并考虑长期效应 影响进行验算,其宽度限制根据环境类别确定,详见《公路钢 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第 6.4.2条。 10、T形截面梁的翼缘有效宽度和箱形截面梁在腹板两侧上下翼缘 的有效宽度应根据《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 规范》(JTG D62-2004)第4.2.2条和4.2.3条进行断面折减。 各类受力筋应布置在有效宽度范围内。 11、由于日照正温差和降温反温差引起的梁截面应力,可按附录B 计算。竖向日照温差梯度曲线可按《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道路桥梁设计通用规范要求

道路桥梁设计通用规范要求 在计算支点截面和跨中截面弯矩时,其计算跨径取梁肋之间的距离。 由于板厚与肋高之比小于1/4,支点弯矩取-0.7M,跨中弯矩取0.5M(当大于1/4,支点弯矩取-0.7M,跨中弯矩取0.7M)M为简支梁求得的跨中弯矩。 可变荷载不同时组合表:汽车制动力,流水压力,冰压力,支座摩阻力;多个偶然作用不同时参与组合。 永久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表;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的分项系数,取1.4;当某个可变作用在效应组合中其值超过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应采用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对专为承受某作用而设置的结构或装置,设计时该作用的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计算人行道板和人行道栏杆的局部荷载,其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在作用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风荷载外的其他的可变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取1.4,但风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1;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的其他可变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当永久作用与汽车荷载和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组合时,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取0.80;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两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70;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三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60;尚有四种及多于四种的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取0.50。

设计弯桥时,当离心力与制动力同时参与组合时,制动力标准值或设计值按70%取用。 偶然组合: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应与可变作用某种代表值效应、一种偶然作用标准值效应相结合。偶然作用的效应分项系数取1.0;与偶然作用同时出现的可变作用,可根据观测资料和工程经验取用适当的代表值。地震作用标准值及其代表式按现行《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规定采用。 公路桥涵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短期、长期效应组合。 结构构件当需进行弹性阶段截面应力计算时,除特别指明外,各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应取为1.0;各项应力限值应按设计规范规定采用。 构件在吊装、运输时构件重力乘以动力系数; 永久作用常用材料的重力密度 预加力在结构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和使用阶段构件应力计算时,应作为永久作用计算其主效应和次效应,并应计入相应阶段的预应力损失,但不计入预加力偏心距增大引起的附加效应。在结构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预加力不作为作用,而将预应力钢筋作为结构抗力的一部分,但在连续梁等超静定结构中,仍需考虑预加力引起的次效应。

城市轨道交通桥梁设计常用规范(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序号规范名称有效版本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160号3《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5《城际铁路设计规范》TB10623-2014 6《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7《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GB50458-2008 8《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版)GB50010-2010 10《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 11《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TB/T3054-2002 12《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 13《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05 14《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4-2005 15《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2009版)TB10002.5-2005 16《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 17《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909-2014 18《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19《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 20《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 》TB10002.2-2005 21《铁路结合梁设计规定》TBJ 24-89 22《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GB50917-2013 23《公路钢混组合桥梁设计与施工规范》JTG/T D64-01-2015 24《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 D64-2015 25《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26《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285号27《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07 28《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29《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 30《市政工程勘查规范》CJJ56-2012 3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32《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2008 3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4《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35《铁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TB/T2331-2013 36《铁路桥梁球形支座》TB/T3320-2013 37《桥梁球型支座》GB/T17955-2009 38《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盆式支座》CJ/T464-2014 39《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球型钢支座》CJ/T482-2015 4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4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42《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GB/T1499.3-2010 43《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GB/T20065-2006 4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14 45《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JT/T529-2004 46《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2007 4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联结器》GB/T14370-2007 48《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TB/T3193-2008 49《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50《桥梁用结构钢》GB/T714-2015 5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 52《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2002 53《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54《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5《铁路钢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规定》TBJ214-92 56《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 57《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2007铁路桥涵规范的修订内容见铁道部、铁总相关文件 (一)设计规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拉索、缆索、冷铸 镦头锚、索鞍、索 夹等材料规范不在 此列表中

第二章桥梁抗震设计基本要求.

第二章桥梁抗震设计基本要求 主要内容:桥梁抗震设计基本原则、桥梁抗震设计流程,桥梁抗震设防标准、地震动输入的选择、桥梁抗震概念设计。 基本要求:掌握桥梁抗震设计基本原则、理解和掌握桥梁抗震设防标准、掌握地震动输入的选择要求、掌握桥梁抗震概念设计基本原则。 重点:桥梁抗震设防标准的确定、地震动输入的选择和桥梁抗震概念设计。难点:桥梁抗震设防标准的确定。 最近二三十年来,全球发生的对此破坏性地震造成了非常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桥梁工程在地震中遭到了严重破坏,切断了震区交通生命线,造成救灾工作的巨大困难,使次生灾害加重,从而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多次破坏性地震一再显示了桥梁工程遭到破坏的严重后果,也一再显示了桥梁工程进行正确抗震设计的重要性。自从1976年唐山地震以后,我国的桥梁抗震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最近几年来,我国的《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以及《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先后得到了修订或编制完成。这些规范引入了新的桥梁抗震设计理念,完善了相应的抗震设计方法,是我国桥梁设计的依据。 2.1 抗震设防标准及设防目标(课件) 2.1.1 抗震设防标准 工程抗震设防标准是指根据地震动背景,为保证工程结构在寿命期内的地震损失(经济损失及人员损失)不超过规定的水平或社会可接受的水平,规定工程结构必须具备的抗震能力。因此,抗震设防标准是工程项目进行抗震设计的准则,也是工程抗震设计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从选址到使用寿期内的防震措施可分为三个阶段:抗震设计、保证施工质量与合理的维护保养。其中,抗震设计要遵从一定的标准,这就是抗震设防标准。它包括抗震设防目标、工程设防类别、设防地震和场地选

CJJ 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 CJJ 36-2016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范:众智建筑资源 1 总则 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 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 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 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 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JTGD与老规范JT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JTGD-)与老规范(JTGD-)调整内容汇总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JTGD60-2015)与老规范(JTGD60-2004)增删内容汇总 1.0.4、设计使用年限(新增) 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使用年限提出明确要求。 1.0.6、增加抗风、抗震、抗撞设计要求。 3.1.2、公路桥涵线形设计:(引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3.1.4、地震状况应做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从偶然状况中剥离)。 3.1.5、公路桥梁钢结构部分应根据需要进行抗疲劳设计(通用规范新增内容,对应的钢结构设计新规范执行)。 3.1.6、风险评估:初步设计阶段实行风险评估制度(新增,对应交公路发(2010)175号)。 3.2.3、增加斜交桥梁桥墩斜交正做时,墩台边缘净距的计算简式。 3.2.7、新增跨线桥桥墩设置及防护要求。 3.4.1、紧急停车带的设计长度要求修改。 3.4.2、人行道设置宽度修改。最小宽度有原来0.75或1米,修改为1米。增加路缘石高度设置的进一步说明。

3.5.1、增加易结冰、积雪的桥梁纵坡不宜大于3%的要求。 3.5.3、第四条,增加逆风、冰冻、漂流物的影响下,提高铺砌高度。 3.5.5、详细补充桥台搭板设置长度、宽度、搭接以及厚度要求。3.6.6、增加桥梁栏杆与桥面板的连接方式描述。 3.6.8、条纹中补充了盆式支座、球钢支座等支座。 3.6.9、简化伸缩缝的要求,删除了数模式伸缩缝中钢梁高度的要求。 3.7.6、增加桥面排水、桥台排水、支挡构造物排水的要求,详见《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3.8.2、新增永久观测点的设置要求。(特大桥、大桥) 3.8.4、修改防雷设计要求。(参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高速公路设施防雷设计规范》) 3.8.6、新增结构监测设施设置要求(技术复杂的大型桥梁)。 3.8.7、新增跨线桥设置防抛网要求。 4.1.5、基本组合中将汽车荷载按照车辆荷载的加载时,车辆荷载分项系数调整为1.8。 4.1.5、桥涵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修改,将原不同情况下的大桥、中桥、小桥的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提高了一个等级。 4.1.5、偶然组合:修改作用的分项系数。 4.1.6、取消长期组合、短期组合的说法,改为:准永久组合及频遇组合。 4.1.7、增加钢结构疲劳设计荷载组合规定。 4.2.2、增加预加力标准值计算公式。

道路桥梁设计通用设计规范 (1)

与梁肋整体连接的板,在计算支点截面和跨中截面弯矩时,其计算跨径取梁肋之间的距离。 由于板厚与肋高之比小于1/4,支点弯矩取,跨中弯矩取(当大于1/4,支点弯矩取,跨中弯矩取)M为简支梁求得的跨中弯矩。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一、总则 1、安全等级; 2、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分类; 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之间桥中线长度或桥墩中线与桥台台背前缘线之间桥中线长度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为准。重要是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国防公路上及城市附近交通繁忙公路上的桥梁。 二、术语 1、作用短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的组合; 2、作用长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准永久值效应的组合; 三、设计要求 1、桥涵布置:公路桥涵的设计洪水频率; 2、桥涵孔径 3、桥涵净空:净空高度,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上的桥梁应为5米,三、四级公路上的桥梁应为米。

4、立体交叉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5、车行或人行天桥的宽度; 6、桥上线形及桥头引道; 7、桥面铺装、排水和防水层; 8、养护及其他附属设施。 四、作用 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 可变荷载不同时组合表:汽车制动力,流水压力,冰压力,支座摩阻力; 多个偶然作用不同时参与组合。 4.1.6永久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表;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的分项系数,取;当某个可变作用在效应组合中其值超过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应采用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对专为承受某作用而设置的结构或装置,设计时该作用的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计算人行道板和人行道栏杆的局部荷载,其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在作用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风荷载外的其他的可变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取,但风荷载的分项系数取;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的其他可变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当永久作用与汽车荷载和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组合时,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取;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两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