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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医院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医院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医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令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水道、污水处理池的维护。

一、有限空间作业工作职责

(一)医院相关分管副院长是院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并指定安全员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人,负责对作业单位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二)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污水处理站维护操作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接到有限空间作业任务书后,根据作业任务和作业要求,应分派相关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制定作业方案,送医院分管院长共同审定。

作业单位必须指定现场安全责任人,组织作业人员实施有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三)污水处理站的工艺员负责对本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检测结果与作业方的现场安全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

(四)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公司所属污水处理站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动态。

(五)污水处理站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若发生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向医院领导报告,安全保卫部按照领导的批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六)有限空间内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得到安全保卫部许可,经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作业方应派其分管消防安全的专职人员,到作业现场指导动火作业。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每年组织各污水处理站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

三、有限空间的范围界定

本院有限空间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制,自然通风不良,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受限空间(地下窨井、加盖工艺池、地下半密封水池、污水处理站)。

四、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因生产运行、维修,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日常巡视除外),应提前一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除外)向作业方下达有限空间作业任务通知书,填写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报分管院长审批。

(二)作业方接到有限空间作业任务书后,指定作业现场安全责任人,安排作业人员,准备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器具(用品),特若清洁服务公司由各污水处理站提供,维修中心自备,安全防护器材不能满足使用时,由所在污水处理站协助提供。

(三)污水处理站生产工艺员,负责对作业范围内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若检测指标超标,应使用移动通风机对作业环境进行通风后再检测,检测符合作业条件后,与作业方安全责任人共同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有限空间作业。

(四)严禁未经分管院长批准,未经对有限空间内实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未佩戴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内实施作业和抢险救援。

五、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准备的安全防护用品

(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二)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

(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

(四)便携式医用供氧器。

(五)应急医药箱。

(六)竹梯、绳缆、通风机、照明设施等。

(七)配备安全隔离防护器材,临时安装安全警示标志。

六、作业中的工作措施

(一)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带,系安全绳。

(二)作业方必须指派3名以上安全监护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护,要明确与作业人员的联络信号,保持与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联系。

(三)作业超过30分钟时,作业人员应离开有限空间休息,视情况继续作业或另派作业人员。作业停止超过30分钟后,需再次进入作业时,应重新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符合作业条件时,方可进行作业。

七、作业结束时的工作措施

(一)作业完毕,立即清理作业现场,清点工具、器材是否带出作业场所。

(二)清点人数,确保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三)安全监管人和作业方现场安全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本次有限空间作业结束。

八、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一)有限空间需动火作业时,应提前向安全保卫部通报,办理动火许可证,经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安全保卫部派人到作业现场,协助动火作业。

(二)动火作业时,严格按电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隔离防护(作业单位准备ABC2KG灭火器2具),防止因焊接、气割的钢花溅落引起火灾事故。

九、有限空间范围内作业的其它规定

(一)有限空间范围内严禁拨打和接听手机(防止因静电引发爆炸事故)。

(二)有限空间范围内作业,使用的照明电器,电压不能大于36V,必须符合防爆、防潮要求。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呼吸道、高血压、心脑血管

疾病的人员、女性职工不得从事该区域内的施工、维修作业。

(四)安全责任责任人、作业人、救援人员必须熟悉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

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一)每年必须对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便携式医用供氧器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

(二)每半年对其他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附件:1.有限空间内维修、维护作业任务书;

2.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3.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4.便携式医用供氧器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一

有限空间内维修、维护作业任务通知书(空间作业任务通知)第号

附件二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附件三: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能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处置和应急机制,保证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采取的措施

(一)进入作业场所前,要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检测与防护器材的准备工作;

(二)对于作业面可能存在的电、高温及危害物质进行有效隔离;

(三)采取通风净化措施,使有限空间工作条件符合要求;

(四)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佩戴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带、系安全绳。

(五)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2人以上安全监护人员和救援人员;

(六)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三、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处理

(一)发生中毒事故时,严禁未佩戴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内抢险救援(防止造成新的伤害)。

(二)中毒急救。

1.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2.经皮肤吸入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

3.眼、耳、鼻、咽喉粘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专科医生处理。

(三)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

2.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严重者迅速送医院抢救。(打120急救电话)。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四、报警程序

(一)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生人员中毒事故,应第一时间拨打医院急救电话,电话内容:报告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大小、发生时间、明示行车路线,派专人引导救援车辆。

(二)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安全保卫部通报,安全保卫部按领导的批示,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

附件四

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使用管理规定

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作为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生中毒意外的紧急抢救器材。

(一)严禁将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二)进入有限空间维修作业时,必须将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到现场,启动供氧设施,使其处于工作状态,以确保在发生危险因素时的紧急使用。

(三)使用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规程操作。

(四)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脂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用沾有各种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以免引起燃烧。

(五)远离火源,严禁阳光暴晒。

(六)氧气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七)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即不要面对减压阀出口,以免气流射伤人体。不许敲打气瓶任何部位。

(八)用完气后先关闭气瓶气门,然后松掉气体流量螺杆。如果不松掉调节螺杆,将使弹簧长期压缩,就会疲劳失灵。

(九)气体将用完时,气瓶中的气体残余压力一般不应小于5兆帕/平方厘米,不得用完。

(十)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技术检验,有问题时要及时处理。

(十一)请仔细阅读气瓶及气体减压阀的使用说明书,以得到更详细的介绍。

(十二)启用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后,要认真填写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时间、地点、使用原因)。

(十三)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使用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供氧。

(十四)当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压力小于5兆帕/平方厘米时,请及时将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送回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统一充装。

(十五)严禁自行补充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的氧气。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59号)和其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名词解释: (一)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含氧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公司将有限空间作业分为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和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

1、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在空间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在作业过程中也不产生或产生较少的有害物质,不存在其他危害,可通过采取常规性措施(如通过风机送风、采用安全电压等措施)就能检测合格的作业空间。 2、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但在作业空间内检测存在有毒有害或在作业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或易触电等危害,需要采取特殊性措施(如需要佩戴正压呼吸器、防毒面罩,需要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便携监测仪随时监测等)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作业空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将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纳入到危险作业审批统计。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落实实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安环室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管理规定》,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各单位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主体。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 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 序为: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由安全员负责办理《进入有 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 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 安全员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部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4.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由安全员或车间主管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 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 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作 业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3.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关闭, 确保管道、阀门无漏洞,并对设备进行吹扫、置换。 4.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 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5.进入有限空间前,先测试里面氧气的含量,可通过火柴火苗的大小等判断,或者提前一天,对有限空间用风机进行吹扫,将有害气体浓度降到最低。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许可证,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9.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0.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1.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 12.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防毒面具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3.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4.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主管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氧含量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编号:SM-ZD-68786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加强进入有限空间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入和作业程序,保护员工生命安全,预防人员发生伤害事故。 2、范围 2.1 小的、狭窄的、很拥挤的通道;靠梯子进入或出来的空间。 2.2 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其它空间,包括: 2.2.1 塔、氮气罐、油罐、水罐、酸碱罐、灰渣罐等。 2.2.2 料斗、锅炉、电除尘等,蒸脱机(DTDC)。 2.2.3 管道、溜槽、人孔、地坑、下水道等。 2.2.4 进入符合有限空间概念的一切设备、设施和空间。 3、职责 3.1 部门负有管辖区域内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关安全预防措施,签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报送综合部编号备案。

3.2 部门负责管辖区域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3.3 兼职安全员负有跟踪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有限空间有害气体等检测责任。 3.4 施工、检修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由施工单位、检修部门和管辖部门共同负责作业安全。 3.5 综合部负责检查、监督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相关制度落实。4、程序 4.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委外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操作人员、随从人员、监督人、抢救突发事故人员。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和检测,依据生产工艺、消防设施、安全周围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做好详细检查和检测记录。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须切断与之相联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动力,并认真落实公司《上锁挂牌管理规定》。 4.4 隔离、封堵与有限空间相关的工艺管道、阀门、管

有限空间管理办法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差、常伴有不明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如:锅炉、压力容器、除尘器、地沟、烟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处理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箱罐类容器等)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有限作业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四条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一)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二)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三)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四)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第三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细化作业标准,每项作业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程序为: (一)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项目部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二)安全责任人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等情况; (三)监护人员必须是车间级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项目责任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章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单位应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810-2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北京市XX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人: XXX 审核人: XXX 签发人: XXX 北京市XX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1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定义 3.1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半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集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 3.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活动。 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全面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办公室负责作业场所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工作内容和要求 5.1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工作制度。作业单位或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生技科和安监科审批同意,并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后方可工作。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2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5.3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作业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5.4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5.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5.6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5.7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8作业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62712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2术语 1.2.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 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2.2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 浮筒、管道、槽车等。 ●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 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 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1.2.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1.2.4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及生产部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及具体安全要求,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并实施管理,负责对本单位有 限空间作业的检测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报检、报批工作,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3、有限空间管理 3.1 对有限空间控制应按照“优先综合治理、其次封闭隔离、而后作业控制”的 原则进行,具体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顺序如下: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2018

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浙江电器有限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车间,交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确定、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储罐内、锅炉、除尘室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生产技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安全部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部,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4.1项内容执行。 5.2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兼)职安全员到现场外,公司负责人,所在车间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5.2.2根据分级审批,A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总经理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B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分管领导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C、D级有限作业审批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或指派同级别其它人员现场监护。 5.2.3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 5.2.4不执行有限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5.3 有限空间作业控制 5.3.1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5.3.2 各车间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入内。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委托41所开展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d)单位内部特种车辆驾驶; e)登高架设作业; f)压力容器作业。 1、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 2 未取得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3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大修、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4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放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 单位在购买、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6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装许可证,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的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应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9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10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65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正式样本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受限空间作业的作业环境复杂,危险有害因素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作业人员遇险时施救难度大,盲目施救或救援方法不当,又容易造成伤亡扩大。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20xx 年到20xx年8月,我国在受限空间中作业因中毒、窒息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总数为668起,死亡人数共2699人,每年平均300多人。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下面我们结合《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125号)要求,谈谈我们在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上的一点点体会。 一、什么叫受限空间作业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单位的各种设备内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和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换言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二、受限空间作业危险性分析 有些受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和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并存在缺氧危险,在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中铁三局集团北京中国铁十号线五标项目部 二00九年五月二日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项目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活动选用于本制度。 二、有限空间分类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忘废井、地窑、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施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开“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后方可施作; 2、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

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3、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 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2.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 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 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必须实施作业 审批制度,未经项目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行进入有限空间 作业; 7.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 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与基本要求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编号:SM-ZD-69552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在医院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部门和岗位适用。 3.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有限空间作业责任制

4.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职责 4.2.1 科室负责人职责:科室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为有限空间作业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2.2 科室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3 班组负责人职责: (1)在安排有限空间作业前,认真研究布置操作方案,如对操作方案有疑问必须立即反映暂停作业,不得有误。 (2)对凡是进入有限空间检修、清理、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其进入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汇编资料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汇 编

目录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8)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11) 四、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4) 五、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6) 六、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17) 七、有限空间作业检测制度 (18) 八、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9) 九、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20)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如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封闭料仓以及地下室、地窖、井、坑(池)、下水道、地下电缆沟等)的作业活动。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三条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及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各单位主任是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部长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负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版新版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 (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七条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审批人员方可签字。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 ... 第九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各类作业应设置至少一名监护人,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急救等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情况下可以增设监护人,必要情况下应全程进行监护。 第十一条各类作业许可证中申请人和初审人不得为同一人,执行人和监护人不得为同一人。第十二条各类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一证一点”原则。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否则视为无证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由作业执行人和终审部门各留存一份。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不得随意扔弃。 第十五条作业完毕后,当班班长应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及时复原相应设备、设施,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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