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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关于新疆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按照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伊犁州直创建金融扶贫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尼勒克县扶贫开发富民提升“双百”工程的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进一步加快尼勒克县扶贫开发步伐,促进尼勒克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活动目标和创建原则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把贫困村产业提升作为扶贫攻坚工作重点,切实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短缺、产业发展滞后等突出问题,着力发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努力形成产业规模,推动贫困村优势特色产业升级,进一步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拓宽贫困农牧民增收渠道。力争通过2年努力,使尼勒克县42个贫困村贫困状况明显改善,贫困农牧民收入明显增加,为尼勒克县与全州、全疆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原则。

1.开发式扶贫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促进尼勒克县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县域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充分发挥其发展生产经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2.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向县域贫困地区倾斜。

3.因地制宜原则。立足县域实际,根据县域的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结合不同主体的差异化金融需求,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让县域农业、农村和农民得到更高效、更实惠的金融服务。

4.突出重点原则。加强与县域区域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扶贫规划相衔接,重点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提供贫困人口、特别是创业青年急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新突破。

二、创建活动参与单位

尼勒克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金融办、县财政、扶贫、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人民银行尼勒克县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尼勒克县支行、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尼勒克县支行、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华联合保险

公司尼勒克县支公司、人保财险尼勒克县支公司、泰康人寿尼勒克县支公司、中国人寿尼勒克县支公司。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金融扶贫示范县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组成的创建金融扶贫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军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吐尔逊江(县委常委)

许天良(人民银行尼勒克支行副行长)

张寨羽(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王志新(县委办主任、县人社局局长)

牛军祖(县扶贫办主任)

毛菊旦(县妇联主席)

温涛 (县团委书记)

张勇(县供销社主任)

陈幻强(县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

郭晓冬(农业发展银行尼勒克县支行行长)

严如武(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行长)

刘新刚(邮政储蓄银行尼勒克县支行行长)

曹刚(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张红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刘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段志刚(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民银行尼勒克县支行综合业务股,负责创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

四、创建活动重点

(一)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实现信贷增长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XX〕65号)、《关于做好XX年伊犁州直银行业信贷工作的意见》(伊银发〔XX〕4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金融扶贫服务机制,实现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力争尼勒克县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州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州直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强化部门联动,力促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加强与尼勒克县政府、扶贫、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金融扶贫示范县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积极搭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作平台,确保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加大扶贫政策梳理整合,将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财政政策、就业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等有机结合,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尼勒克县的金融扶贫开发工作。优化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

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点,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形成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

(三)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通过创建活动,使尼勒克县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显现,鼓励和支持其他国有银行、村镇银行、小型商业型金融机构来尼勒克县设立经营网点。鼓励国家开发银行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合理调剂信贷资源,支持尼勒克县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强化农行尼勒克县支行“三农金融事业部”“一级经营”能力,提升对综合服务水平。强化邮政储蓄银行尼勒克县支行在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积极拓展小额贷款业务,探索资金回流贫困地区的合理途径。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贫困地区支农主力军作用,继续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下沉经营管理重心,真正做到贴近农民、扎根农村、做实县域。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创新信贷管理体制,适当放宽基层机构信贷审批权限,增加尼勒克县贫困乡村信贷投放。

(四)进一步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加强与县金融办公室、财政局、扶贫办、人社局、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完善《尼勒克县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依照建档立卡认定的贫困户,完善项目库建设、扶贫企业和项目认定机制,合理确定贷款贴

息额度。优化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和贴息流程,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发放扶贫贴息贷款,加强扶贫贴息贷款的统计和监测考核,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探索建立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担保机制。一是推动尼勒克县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健全扶贫贴息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提高贫困户贷款可得性;二是建立完善农保中心运行机制,加大对农保中心的指导管理,充分发挥农保中心担保和杠杆作用,增强贫困户融资能力,将尼勒克县“双百”工程、农村互助组织资金与农保中心建立发展相结合,建立尼勒克县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增强农保中心资金实力。

(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金融扶贫开发新途径。积极鼓励辖区金融机构结合尼勒克县发展特点和贫困户特点,创新组织、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特点的贷款专项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重点加大对管理规范、操作合规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等,不断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通过探索开展“企业+农民合作社+贫困户”、“企业+家庭农场+贫困户”“扶贫项目+农民合作社(贫困户为主)”

等信贷模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增强尼勒克县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七)继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加快推进尼勒克县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的辐射范围,支持尼勒克县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经济、便捷的方式接入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畅通清算渠道,构建城乡一体的支付结算网络。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使用率,稳妥推进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进一步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切实满足尼勒克县农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账、余额查询等基本服务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柜面业务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加速城乡资金融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参与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扩大支付服务主体,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国家级贫困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向纵深推进。

(八)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结合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县驻村干部的作用,加大尼勒克县域金融知识宣传和农牧民入户调查,建立完善农户信用档案,并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以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创建,不断提高尼勒克县各类经济主

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同时,积极推动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的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户小额信贷有效结合,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运作模式,提高国家级贫困县低收入农户的申贷获得率,切实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在提升国家级贫困县农户信用等级、降低金融机构支农成本和风险、增加农村经济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九)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尼勒克县域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及由证券交易所备案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

(十)积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构建尼勒克县风险保障网络。引导尼勒克县域各保险机构要认真按照《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9号)的要求,创新农业保险险种,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鼓励保险机构在设立基层服务网点,进一步提高保险密度和深度。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积极探索发展涉农信贷保证保险,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探索建立适合尼勒克县特点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

机制,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进一步发挥保险对国家级贫困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

(十一)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小额信贷组织的信贷业务骨干进行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尼勒克县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及合作经济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发展贫困地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金融惠民工程”、“送金融知识下乡”等项目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尼勒克县特定群体的专项金融教育培训。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及共青团组织的协调合作,创新开展国家级贫困县金融教育培训,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十二)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各金融机构要重视尼勒克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依法合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公平对待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规定,切实提供人性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完善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国家级贫困县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建立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

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创建活动安排

(一)组织推进阶段(XX年6月5日至XX年至6月15日)。由人行尼勒克县支行牵头,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和县域各家金融机构,召开尼勒克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会,成立尼勒克县创建金融扶贫示范县领导小组,学习讨论《尼勒克县创建金融扶贫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人民银行尼勒克县支行支行负责加强与政府、财政局、扶贫办、团委以及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尼勒克县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就如何加强金融服务,开展金融创新拿出具体的创建措施和工作思路,于6月20日前上报人行尼勒克县支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建实施阶段(XX年6月20日至XX年12月31日)。按照尼勒克县创建活动计划,加强对金融扶贫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梳理整合各项扶贫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扶贫开发;进一步理顺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和贴息流程,建立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担保机制,畅通扶贫贴息贷款统计渠道,切实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推进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探索新的扶贫方式,努力扩大金融扶贫影响,使贫困户

切实得到实惠;想方设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村信用环境逐渐改善;认真梳理金融扶贫过程中遇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尼勒克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共同协调解决。县域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将创建活动中的各种动态,及时以信息的形式上报人行尼勒克县支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各展优势,积极创新适用于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其中农发行尼勒克县支行要健全支持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信贷运作模式,在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破解难题。农行尼勒克县支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县事业部“一级经营”能力,提升对综合服务水平,以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为支撑,做大做强扶贫特色优势产业,放大扶贫资金效益。邮政储蓄银行尼勒克县支行要加强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积极拓展小额贷款业务,探索资金回流的合理途径。尼勒克县农村信用联社要继续发挥“三农”主力军的作用,灵活运用优惠支农再贷款政策,制订相关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国家对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利率下浮一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效应,积极探索多元化贷款担保方式和专属信贷产品,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各展优势,创新信贷管理

体制,适当放宽基层机构信贷审批权限,增加涉农信贷投放。

(三)阶段性成果总结提炼阶段(XX年12月21日至XX 年12月31日)。县域各银行业分支机构要将创建活动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所采取的创建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人行尼勒克县支行。要及时将金融扶贫工作中取得的好的做法和经验提练成典型案例或经验总结,12月25日前报送人行尼勒克县支行。由人民银行尼勒克县将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采取的措施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报告内容重点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采取主要措施、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金融扶贫典型案例等);同时,要将创建过程中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归纳总结,装订成册,将创建过程中摸索出的好的工作经验、方法以及推出的创新产品进行提炼总结,一并于10月末前报送人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阶段性创建成果评价运用阶段(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创建活动材料整理建档,并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对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评价和典型经验推广运用。并将评价结果及创建经验和成果提交人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力争尼勒克县支行创建为全疆金融扶贫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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