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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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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解读

作者:远宁

来源:《大经贸》2009年第05期

4月28日,在习近平副主席和秘鲁副总统路易斯·詹彼德里·罗哈斯的共同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与秘鲁外贸旅游部部长梅塞德斯-阿劳斯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国一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协定》涵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两国关系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据有关人士介绍,中秘自贸协定谈判于2007年9月7日,胡锦涛主席在悉尼出席APEC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与秘鲁总统加西亚共同宣布启动。经过八轮谈判和一次工作组会议,2008年11月19日,胡锦涛主席在对秘鲁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与加西亚总统共同宣布中国-秘鲁自贸协定谈判成功结束。中秘两国经济互补性强,近年来经贸关系发展迅速。目前,中国是秘鲁第二大贸易伙伴,秘鲁是中国在拉美第七大贸易伙伴。据我国海关统计,2D08年,双边贸易额达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我国出口28亿美元,进口47亿美元。

此次中秘自贸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增进两国传统友谊,深化经贸合作。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加深的背景下,中秘签署自贸协定,向外界发出了两国深化合作、共度时艰的积极信号,表明了两国坚持对外开放、反对贸易保护的坚定决心。中秘自贸协定的签署和实施,将为两国共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促进本国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也将为中秘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增添实质性内涵。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签订了自贸协定;并正在与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联酋、阿曼、卡塔尔和巴林六国)、冰岛、挪威、哥斯达黎加、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自贸区谈判。

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

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我方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众多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都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将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部门。在投资方面,双方将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鼓励双边投资并为其提供便利等。与此同时,双方还在知识产权、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为便于社会各界尽快掌握《协定》内容,及时享受《协定》带来的优惠贸易和投资政策,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向记者就《协定》主要特点作了解读。

《协定》特点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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