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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实施细则(责任制)2016版

安全生产实施细则(责任制)2016版
安全生产实施细则(责任制)2016版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四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则

1.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真正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理念落到实处,使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制定本细则。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新兴建工总四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

3.实施范围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兴建工总四公司所属项目部和公司机关处室。

二、四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

1.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2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1.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标准,并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

1.4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5保证公司绿色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1.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2.主管生产、安全的常务副总经理

2.1对公司绿色安全施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季节性和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绿色安全施工方案。控制绿色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2.4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绿色安全施工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对本单位的培训、考核和审查工作。

2.5领导组织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绿色安全施工检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

2.6随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2.7按照总公司的环境和安卫管理体系要求,协调解决主管系统内环境和安卫管理体系运行中重要问题。

2.8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防止发生重复事故的措施,督促相关人员落实。

3.公司副总经理

3.1根据分工要求,对所分管项目的绿色安全施工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3.2参与组织研究解决分管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3制定、审核分管项目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监督落实。

3.4监督检查分管项目对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

4.1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绿色安全施工的有关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公司绿色安全施工负技术领导责任。

4.2主持制定公司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施工项目和大型临时设施进行审批和申报上级机关批准,从技术上保障绿色安全施工,并负责组织落实。

4.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对公司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安全技术负责,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处室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施工和使用。

4.5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7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三、四公司各处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施工管理处

1.1编制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1.2对改善劳动条件、安全设施,预防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完成。

1.3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应优先安排解决事故隐患后,才能进行生产。

1.4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的同时,对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落实,并督促项目部纳入计划,按期完成以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1.5对工人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核查,确保不使用不符合建筑业相关规定的工人。

1.6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委外培训、取证以及证件的年审工作。

2、安全处

2.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2协助领导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障其有效运行。对削弱安全管理的项目,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2.3制定公司年度绿色安全施工预控指标和实施措施,并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年度预控指标。

2.4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绿色安全施工检查,并根据施工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专项检查。

2.5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班前讲话制度和公司培训计划,审核项目制定的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

2.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临电方案的审批和会审,

2.7对大中型和异型特殊脚手架方案进行会审和验收,参加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人员落实。

2.8负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脚手架、起重吊装、机械管理、消防保卫、现场管理、绿色施工和生活区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2.9深入工地检查和分析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有权停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有权罚款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进行整改。

2.10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按标准采购工作,防止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和使用。

2.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技术处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及上级机关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3.2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负责。

3.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项目认真执行和落实。

3.4参加大型、异型、特殊脚手架和现场临时设施的验收工作。

3.5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同安全处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器材处

4.1购置的各种料具、施工机械、脚手架、建筑装饰、防水、油漆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收集并审查其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并按规定做相应的试验。

4.2负责塔吊、外用电梯及其它机械设备的租赁、管理和合同签订工作,未

签订合同的设备不得进场安装。

4.3制定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机械设备进场前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进场的机械设备安全性能符合相关要求。

4.4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塔吊、外用电梯等),汇同安全处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经安全处同意方可允许使用。

4.5负责查处机械设备特种操作人员的持证和安全运行情况,并检查督促租赁单位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4.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机械设备安全的具体意见,监督检查项目部落实和实施。

4.7监督检查金属公司购置的架子管、扣件、大模板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购置不合格产品。

4.8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材料和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5、机电公司

5.1认真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机关制定的有关消防、临电管理的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对水、电的绿色安全施工,在专业上对项目部进行技术安全指导,保障绿色安全施工。

5.2在编制水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法,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项目部认真贯彻实施。

5.3汇同安全处审核和审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项目部临水消防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施工用水、消防安全用水的合理布置和安全使用。

5.4对水、电的劳务队伍,技壮比例的合理配置进行监督检查,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5参加因水、电施工或水、电设施造成的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并

对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6、经济处

6.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依据工程总造价提取绿色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动保护经费,保障项目部按规定正常使用,并列入财务开支计划。

6.2按照国家、北京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查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对非法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拒付。

6.3协助安全处安全奖、罚款和事故处理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6.4负责十项达标中料具的管理、检查和考核打分工作。

6.5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北京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材料堆放标识、物品储存和库房的管理工作。

7、质量处

7.1认真执行国家、北京市及上级机关制定的有关保障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做到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7.2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工作,保障在施工程的结构施工符合设计标准要求。

8、办公室

8.1协助安全处配备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审查安全员的上岗资格,有权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员。

8.2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3负责公司职工工伤认定、评残、保险和相关处理工作。

四、项目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

1.1负责全面领导责任,保障绿色安全施工和十项达标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全面领导,并督促管理人员按应负的责任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2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绿色安全施工方案,对所属被领导人员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对工地管理人员和施工队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1.3贯彻和实施总公司的绿施和安卫方针、目标和指标,对项目部的绿施和安卫管理负全面责任,按照总公司的绿施方针要求建立项目经理部绿施和安卫管理体系,明确职能分工,确保资源充分配置。

1.4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消防、临电、生活区管理和绿色施工协议书,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工作。

1.5工程专业分包时,必须和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保卫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绿色施工协议书、生活区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应付的安全生产责任,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分包单位才能进入工地进行生产。不得先生产,后签合同及协议书。

1.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监督、督促工长按在施部位,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使用的检测及验收,保证设施及设备完好,安全使用。

1.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月检查和周检活动。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问题或事故隐患,要订时间、订负责人、订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解决并写出解决回执及书面报告上报相关

处室。

1.8支持安全员工作,使安全员真正做到是领导搞好安全生产的助手和参谋,发挥安全员的积极作用,领导安全员搞好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事故的预控工作。

1.9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的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2、生产经理

2.1根据项目部分工,在生产安全上负责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绿色安全施工和八项达标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八项达标中现场管理工作。

2.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队工人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3根据不同季节和施工特点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做到生产符合施工程序,不违章指挥,一旦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应首先解决事故隐患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从事生产工作。

2.4在召开生产会议和生产碰头会时,落实当月和当周、当日的安全生产、绿色施工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根据安全员在会上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和不符合有关标准的事故隐患,责成有关工长或当事人限期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不得拖延。

2.5组织绿色安全施工和十项达标的每周检查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填写周检表和十项达标的资料整理工作,使十项达标资料符合现场实际管理情况和上级规定要求。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对项目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并留有记录。

2.6发生伤亡事故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工作。

3、技术经理

3.1负责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负责绿色施工和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工作,从技术上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本项目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对施工项目,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技术措施和施工程序,组织制订本工程绿色安全施工方案,对有关工长和管理人员进行单位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绿色安全施工方案)。

3.3负责主持项目部临时设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编制,并及时上报公司,经批准后实施。

3.4负责主持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有其针对性,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负责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交底。保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项目部的使用安全。

3.6负责主持工地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设施的检查,发现防护设施和临时设施有不正常情况,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严格控制不合标准的防护设备,投入施工现场使用。

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改进意见和解决办法,消除事故隐患。

3.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

4.1积极宣传国家、北京市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制度,协助项目部经理在本项目部落实,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预控事故的发生。

4.2制定本项目部安全工作计划、方针、目标。并贯彻执行,负责十项达标中安全防护、脚手架的内业资料管理。

4.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检查。对绿色安全施工和十项达标工作,协助领导做好牵头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人员正确执行绿色安全施工和十项达标的标准,加强标准化管理。

4.4负责对本项目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使之增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外包施工队工人进行一级入场教育并考核,考核完毕后,将考核花名册一份交工地项目部行管员办理胸卡,并督促工长进行二级入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施工队的三级入场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和考核者不得上岗从事现场施工。

4.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对临时设施的建设,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提出自己的建议,保证设施的安全有效。

4.6参加生产会议,根据施工进度和季节施工变化,针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并落实到工长和施工队。

4.7参加脚手架、井字架、异型架、暂设电气、机械设施的施工方案会审、验收,提出合理化建议。

4.8监督工地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遵章守纪,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有权按规定罚款,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报项目部领导和主管业务处。

4.9参加因工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5.1认真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程及绿色施工法规、标准,对自己所管辖的分项工程项目和施工队伍在生产上负直接领导责任。在安全生产上对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

5.2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设施情况和季节变化,做好安全技术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履行三方签字手续,并检查交底执行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3经常检查自己所辖施工队伍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施工部位要重点把关,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解决疑难问题,保证安全施工。

5.4负责对外包施工队伍入场后的二级安全教育,并进行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无技术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不得指令施工队施工。

5.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施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施工工人的自我防护能力。

5.6负责解决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人员提出的,自己负责的分项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不了的报告项目部领导。

5.7认真听取安全部门或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安全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违章指挥。

5.8对自己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如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要严格执行申报制度,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实施,不得擅自做主施工。

5.9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负责保护施工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或部门。

5.10电工长除执行上述职责外,并负责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和十项达标中施工用电资料管理,同时负责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和生活区夏季防暑降温方案(措

施),经项目部技术副经理(工程师)同意后,上报安全处、机电公司审批后实施。

5.11架子工长(安全员)除执行上述职责外在安全防护、临边作业防护上负主要责任,同时在项目部技术副经理(工程师)编制各种架子施工方案时,应根据自己施工经验积极参加此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供领导参考。

6、行政管理员

6.1负责工地行政卫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办理有关证件,对绿色施工十项达标中的环卫卫生和资料管理具体负责,指导工地有关人员和外包施工队人员按有关标准和要求在工地开展工作,为达标工地和争创绿色安全工地,创造优良条件,汇同安全员办理施工队入场教育后的胸卡发放工作,协助外包施工队伍,办理暂住证、就业证,并进行资格审查。

6.2负责本工地食堂管理工作,经常检查食材的采购手续、采购记录和生活区及宿舍卫生,保证食堂炊事人员有健康证。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和管理制度,做到无健康证人员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6.3负责搞好项目部环卫卫生、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事故。

6.4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清凉饮料和开水的正常供应,防止因喝水造成疾病。

6.5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正确使用炊事用具和机具,教育炊事人员对液化气、电气设施要由专业人员维修,炊事人员不得私自拆改维修液化气、燃油设施、电气设施和乱接电源。

6.6参加临建方案的编制和会审,对施工现场的生活临建设施严格把关,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搭建做到符合标准,防止乱建、乱改、乱拆,造成经

济损失和安全事故。

6.7负责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事故的调查,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汇同有关人员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7、施工员(水)

7.1根据工地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及工程特点设兼职或专职消防保卫员。如设兼职消防保卫员应由水暖工长或行政管理员兼职,消防保卫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7.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及上级单位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和环保法规,协助工地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并负责绿色安全施工十项达标中的消防保卫资料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7.1.2负责制定工地年度、季度保卫消防工作计划及工地保卫消防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有关人员的执行情况,参加工地施工方案的会审,对保卫消防工作提出具体的合理化建议。编制工地临水消防施工方案,经项目部技术经理同意后,上报公司审批。

7.1.3对工地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工人进行消防演习并留有记录。积极配合工地安全员做好对外包施工队伍人员进行入场保卫消防和劳动纪律教育。

7.1.4负责组织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工地有关人员对火灾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1.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发生火灾事故应及时上报领导,并汇同有关人员调查处理。

8、料具员

8.1负责工地料具管理发放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保管,并保证合格,符合绿色施工要求,使用安全可靠。

8.2负责十项达标中料具的日常管理和资料整理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整齐、合格、标识清楚,为达标及绿色安全施工奠定基础。

8.3凡负责采购或调入各种材料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定,必须有产品使用介绍及说明书,严格审查产品合格证,对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工产品,要严格按绿色施工规定办出入库手续,并按绿色施工要求加强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8.4各种料具要按有关规定分规格码放整齐,符合标准,有标识,做到按工程进度进料具,及时回收废旧下脚料,防止工地料具积压造成资金浪费和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9、机械管理员

9.1对工地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负责,经常检查机械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并按照机械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保养和维修。

9.2负责十项达标中机械安全的日常管理和资料管理,做到符合标准要求。

9.3外租机械设备进入工地安装前要检验有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防止无拆装租赁资格单位的机械设备进入工地使用。

9.4建立机械检查、维修使用档案,各种机械要有操作规程牌和标识牌,组织机械操作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向使用机械操作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参加自有机械的安装和验收,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应检查安装资料是否齐全,并配合有关人员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大中型机械设施未经上级单位检查验收不得使用。

9.5参加工地机械的配置方案编制和会审,做到机械配置合理,安全适用。

9.6防止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做到预控预知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参加事故的调查,配合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0、财务人员

10.1根据工地生产进度和劳动力、工种分布情况,合理控制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经费的正确使用。

10.2负责办理项目部安全员奖罚中的财务扣款并按规定上报。

11施工队队长(负责人)

11.1根据劳务合同承包的工程项目,在选择生产工人时,技术工人、壮工、徒工应符合一定比例,其身体必须健康无疾病,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守法公民,并负责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11.2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政策、操作规程和制度,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工人的施工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

11.3负责履行各项劳务手续的办理,按规定办理各种证件,特殊工种做到持证上岗,齐全有效。及时签订安全协议书、消防协议书、绿色施工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生活区管理协议书等。

11.4组织本队工人协助工地安全员进行入场一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工人应相对保持本队人员稳定,如果人员变动,必须事先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经批准同意方可更换人员,并对新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考核。

11.5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本队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学习环保、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认真执行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并教育工人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11.6根据承包工程任务和工人组成情况,应合理的将施工队伍分成班组,指派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工作,将本队班组长和管理人员、工人花名册,报工地项目部有关人员便于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有利生产安全。

11.7施工队队长或工地带班负责人,按照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协助项

目技术经理做好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对所有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协助项目部工长做好季节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全文向施工工人宣讲,并结合工人技术和身体素质合理安排工作,不得将安全技术交底扣压,不向工人宣讲的按违章指挥处罚,如发现两次以上,责令退出工地施工,并加重处罚。

11.8教育本队工人爱护施工现场一切设施和本人使用的机械设备,不得随意损坏,经常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本队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本队解决不了的,上报项目部,不得违章施工。

11.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保护好施工现场,做好伤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工地有关人员。

12、班组长

1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和工地安全生产、环保和职业安全卫生有关制度,视技术和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本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

12.2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教育监督本班组人员爱护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保护好建筑成品,不得在建筑物内大便和小便,本班组施工范围内,发现上述问题由班组长负责。

12.3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并留有记录,不违章指挥,制止本班组人员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

12.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和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领导,做好新到本班组工人的岗位安全教育。

12.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领导。

13、工人

13.1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环保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不得在建筑物内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13.2遵守施工现场一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工作时穿好工作服,不得赤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3.3工作前检查周围工作环境和自己使用的机具设施,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报告领导解决,当日工作完成后,做到活完脚下清,不浪费材料。爱护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料具,做好成品保护。

13.4团结互助、友爱、共同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老师傅要耐心的教育帮助青年工人和新到本组参加工作得人员,做好传帮带工作,为企业生产和首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13.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领导并协助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五、附则

1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未包含在内的科室和管理人员,应结合本职工作的特点,参照本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照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保证自身安全不危害他人安全,做到遵纪守法不出事故。

2二线工人和其它有关人员执行生产工人班组长和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另行文。

3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四公司安全处。

4本责任制(实施细则)自2006年1月1 日在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四公司所属处室、项目部、施工队执行,原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四公司2001

年8月颁发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实施细则)》作废。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四公司

2015 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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