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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教基字【2008】18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菏教基字【2008】18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菏教基字【2008】18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菏泽市教育局文件

菏教基字【2008】18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

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中小学: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全市中小学校暑假和寒假起止时间

(一)暑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放假时间(按公历计)为7月4日至9月1日。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按公历计)为7月11日至9月1日。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我市原则上不单独安排农忙假期,个别县区个别学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农忙假期的,二天以内由县区教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二天以上报市教育局批准,暑假时间应相应缩短。

(二)寒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按农历计)为当年腊月17日至次年正月16日。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按农历计)为当年腊月24日至次年正月16日。

二、建立督查机制,及时制止假期违规行为

各县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学校执行本通知情况实行全面监督,要加大对教育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推迟放假时间、提前开学、私自组织辅导班或集体补课等违规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学校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罚。各中小学要严格要求本学校教师不得进行有偿家教,不得私自办辅导班或参与辅导班,对有偿家教或参与辅导班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到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市教育局不定期抽查监督各县区、学校对本通知执行情况并设立举报电话:5331986 5318997 5333184。

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菏泽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山东省教育厅文件

鲁教基字【2008】12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

为贯彻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会议精神,切实规范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主动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印发)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印发)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放假时间作出统一规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假期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放假日期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同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全省每年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按照农历计)为当年腊月24日至次年正月16日,暑假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7月11日

至9月1日。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我厅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

(三)寒暑假起止时间均指学生寒暑假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开学时间如遇周六或周日,则相应推延2天或1天。每年暑假开学前可提前安排一天时间报到。

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得超过7天,高一新生为7-14天。

二、规范假期教育行为

(一)严格假期时间规定。任何地方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假期时间进行调整的,须以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向我厅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除上述国家规定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节假日外,各地和学校应充分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时,一天以内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两天以内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我厅备案,超过两天必须由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报我厅批准。如遇到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发生且极易对学生安全造成危险时,区域或学校可自主决定停课,同时按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

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的,一律在假期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三)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考评考核或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四)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政策和课程标准,制订学校的年度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为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作出科学安排。

(五)建立假期教育行为督查机制。每年寒暑假期间,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对当地学校假期教育行为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科学指导假期生活

(一)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立足于丰富人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生成个性智慧、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我厅将组织力量编写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假期生活指导手册,纳入地方课程管理范畴,免费提供给学生,内容包括:爱国主义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适量的复习巩固性书面作业,兴趣类学科拓展活动,研

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假期安全教育和其他注意事项等。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寒暑假时间较长,又分别是最隆重的节日和最适合开展各种活动的时间,特别适合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

(三)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学校的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艺术教室在假期要定期免费为服务区的学生开放。学校要积极协调区域内的文化场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定期免费为学生开放;积极与社区、机关、厂矿、科研院所等建立广泛的联系,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文化场所应在假期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中小学通知

厅内发送:厅领导,体卫艺处、师范处,省教研室。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校对:李春光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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