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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综合保税区建设地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综合保税区建设地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综合保税区建设地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1990年我国第一个特殊区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设立后,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种类型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这些特殊区域在不同阶段为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等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功能不一致、政策不协调等问题。为此,2008年6月国务院决定对这6类区域进行整合,配置统一政策、功能,执行统一管理制度和监管模式,将具备条件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将逐步整合转型为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临近港口的称为“保税港区”,设立在内陆的称为“综合保税区”。

一、综合保税区概念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以虚拟港口为依托,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即叠加了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综合保税区实行最先进的管理模式,实行封闭式管理,与中

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是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

二、综合保税区政策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综合保税区主要政策为“境内关外、三税、三免”。境内关外指在我国境内,海关辟出一个专门区域,进出国内的货物就相当于进口和出口,进出境外的货物不需办理海关报关手续;“三税”指保税、退税、免税;“三免”指免许可证、免配额管理、免付汇核销。其中,保税是政策的核心。

综合保税区享受优惠政策简表政策

内容

保税加工政策

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实行合同核销,不实行单耗管理。

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

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可在不改变物权情况下,根据物权单位的指令,将仓储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直接或进行简单加工后自由配送;销往区内、国内其他特殊监管区或境外,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区外企业可将多种商品入区获得退税后,根据客户指令集运出口。

国内外采购商从境外采购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按照区外企业需要,分批次办理出库供货。

加工贸易企业将采购的国产中间产品出口到综合保税区(国内货物进区可视同出口),再由下游加工贸易企业办理进口手

续,以达到出口退税的目的。

区内企业可开展研发业务,所用境外和国内的仪器、设备、材料等不受产业限制一律享受免税、保税和退税政策;境外和区外进出的检测货物,享受保税政策;国产出口设备等货物可进入区内保税维修并复运出境。

区内与境外间进出的货物,海关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海关监管政策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向海关集中申报手续。

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将其进口料件和生产的半成品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经加工后返回综合保税区。区外企业也可委托区内企业加工,加工后返回区外。

海关对于综合保税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或者保税区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实行保税监管。

综合保税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检验检疫政策

区内企业从境外入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从非保税区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又输往非保税区的,不实施检验。

经综合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在区内短暂仓储,原包装转口出境并且包装密封状况良好,无破损、撒漏的,入境时仅实施外包装检疫。

对入区后又复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免予实施检疫。

转口应检物出境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出具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或检疫处理证书的以外,一般不再实施检验和检疫处理。

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

外汇管理政策

企业可开设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及资本项目外汇专用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需核定。

进出综合保税区的免税、保税货物,以外币计价结算,其他物品进出综合保税区可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企业不实行合同核销制度,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境贸易项下的外汇收支,无需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收付汇的核销手续,外汇凭相关单证从银行支付。

企业有条件购汇,允许人民币资金注册企业,以不超过其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部分购汇。

中外资企业均可开立外汇现汇账户,企业经营所得外汇实行意愿结汇,外汇收入可以全额留存。

其他方面政策

启运港退税:从国内其他港口启运经潍坊综合保税区中转的货物,在离开启运地时即可办理出口退税。

离岸账户:综合保税区内允许开设离岸账户,为企业开展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跨国公司可在区内设立财务中心和结算中心。

自由流转:综合保税区内货物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自由流转。区内企业之间在转让货物时,只需向海关报送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不需要报关办进出区手

续。

三、已批准设立的保税区

截止2012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有22家,分别是:盐城综合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济南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陕西西安综合保税区、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山西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

其中,苏州工业园、天津滨海新区、北京天竺、河南新郑、广西凭祥等16个综合保税区已封关运行。

四、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问题

从2006年第一个综保区获批至今,国内综合保税区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宝贵经验对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可借鉴方面:

建设高效便捷的大通关平台。建设高效便捷的大通关平台,是国内综合保税区的一个共同特点。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等都致力于建立一个大通关平台。这是综合保税区产业集聚的一个重要前提。

首先是大通关信息平台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区域性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的确定,积极创建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探索物流信息共享、提高物流效率的信息化建设思路和模式。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以北空港为依托,以商贸和物流两大产业为支柱,构建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高品质电子数据,以及综合信息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中小企业应用托管、专业交易市场和公共数据交换等五大基本服务体系。

其次是改善区域通关环境,提供高效率大通关服务。海关、商检以及外汇局等部门先后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办事处,向周边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率的通关服务。如苏州综合保税区设立后,其业务辐射23个省市,服务的生产企业超过2000家,12通道全自动智能无人值守卡口、12000平方米国际高标准绿色环保监管仓库、全天候开放一站式服务大厅等。不但吸引到国内20家大公司的入驻,而且以整合的资源、叠加的政策、创新的模式,为加工贸易的转型

升级提供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再次是构建“海陆空”贸易运输立体格局。不少综合保税区通过建立虚拟空、海港,实行区港联动,提高了通关效率,通过建立集装箱堆场,换箱还箱点、货物集拼中心等载体,积极同周边海港、空港合作,引入陆空联运、海陆联运等多式联运模式,实现虚拟口岸功能的实体化。苏州工业园区没有机场、没有港口,后来该综合保税区陆续创造出SZV(苏州的城市代码)空陆联程全新模式、“区港联动”快速通关模式,并打造了“虚拟空港”、“虚拟海港”的概念,为企业加入全球化的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持。

存在的问题: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于2008年1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11年9月30日封关运营,是我国第一个设立在陆路边境线上的综合保税区,第一个设立在民族自治区的综合保税区,唯一一个实现与境外直接相连的综合保税区,第一批入区的10个项目分别为北投保税物流仓储项目、长达永睿物流项目、越利马物流项目、中外运物流项目、金贝物流项目、中集国际物流项目、翔越集团物流项目、汉都仪进出口贸易项目、侨盛进出口贸易项目和金盛包装加工项目,涵盖了物流、贸易、加工等企业,总投资5.87亿元;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2009年4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10年8月31日通过国家验收,同年

12月22日正式封关运营,是目前中俄边境地区唯一的综合保税区。从上述综保区运营情况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吸纳资金和项目难度很大。上述两个综保区均处在边境地区,加工配套产业落后,产业集聚尚未形成,边境贸易多是过境货物,如何通过建设综合保税区来弥补这一不足,培育繁荣发达的商贸市场,这是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2.缺乏高层次商贸人才。综合保税区是一个人才集聚高地。国内综合保税区一般都建立宽松的人才发展环境,利用综合保税区内政府、高教区院校和企业等多方资源,通过引进、培养、培训等多种方式,构建适合综合保税区商贸物流业发展的人才梯队,实现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和本地化。缺少综合保税区管理、国际资本营运、涉外金融、涉外法律等方面的人才,是凭祥、绥芬河等沿边综合保税区建设的一大弱点。

3.出口加工贸易比重偏低。绥芬河口岸与我市类似,进口货物占口岸货物总量的90%以上,出口货物仅为10%。与已形成一定规模进口资源加工产业和完善高效进口物流产业和市场营销网络相比,出口加工业和境外销售网络才刚刚起步,贸易额不到贸易总额的1%。综合保税区主要是为发展出口贸易、物流和出口加工制造产业而设立,培育和壮大配套产业任重道远。

二、三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比较分析

(一)地区生产总值。从总量上看:1992年开放之初,珲春、满洲里、绥芬河三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4.7亿元、4.7亿元和2.8亿元,珲春与满洲里相同,绥芬河经济总量相对较小。经过10年的发展,2002年三市经济总量分别为15.4亿元、20亿元、11.9亿元,已经形成三个梯次,但由于总量都很小,差距并不明显。又经过近10年的发展,2011年三市经济总量分别为100亿元、154.1亿元、91.7亿元,满洲里异军突起,与珲春的总量差距由10年前的4.6亿元,增加至54.1亿元。而绥芬河作为一个地域面积不到珲春十分之一的小城市,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经和珲春市并驾齐驱(参看表2)。从增速上看:1992年—2011年,三市GDP年均增速分别是17.5%、20.2%和20.2%,珲春的年均增长低于满、绥两市2.7个百分点。但从2009年—2011年的情况看,珲春经济增长强劲,GDP 增速始终居三市第一位,2011年达到19.2%,比满、绥两市分别高6.1和7.2个百分点(参看表3)。从人均GDP看:2011年三市人均GDP分别为7023美元、9731美元、21832美元,单从这一指标衡量,绥芬河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民富裕程度极高。珲春人均GDP在总量上不占优势,但增速则高于满洲里和绥芬河,2011年珲春人均GDP增速分别比满、绥两市高出6.7和12.6个百分点(参

看表4)。

(二)产业结构。从三次产业构成看,满洲里、绥芬河产业结构较珲春更加合理。1992年—2011年,珲春三次产业结构由19.3:42.7:38演变为5.0:70.8:24.2,第一、三产业比重分别下降14.3和13.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则提升28.1个百分点。2011年,满洲里三次产业结构为2:29:69,绥芬河为0.6:16.8:82.6,均呈“三二一”格局。经济运行规律揭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与三次产业结构直接关联。国民收入处于贫困温饱阶段,三次产业比重呈“一二三”排列;国民收入处于小康阶段,三次产业比重呈“二一三或二三一”排列;国民收入处于富裕阶段,三次产业比重呈“三二一”排列。因此,满洲里、绥芬河的经济发展水平已进入较高阶段(参看表5)。

(三)经济运行质量。财政收入:在2009年金融危机中,满洲里、绥芬河的经济遭受了重挫,满洲里的经济发展至2011年也没有恢复到2008年水平,2009年绥芬河财政收入降幅高达40.6%,而珲春由于经济外向度小、二产比重高,受金融危机影响相对较小,财政收入始终保持稳步增长。2011年珲春、满洲里、绥芬河三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分别为13亿元、16亿元、12亿元。增速方面,2011年绥芬河以43%的增速位居首位,分别高出满洲里、珲春

9.8和6.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是衡量GDP增长质量的重要标志,2011年,三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3%、10.4%和13.1%。从财政收入指标看,珲春、绥芬河的GDP增长质量略好于满洲里(参看表6)。工业增加值:珲春在全力推进开发开放的同时,始终抓好工业经济。2011年,珲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61.7亿元,分别是满洲里的2.2倍、绥芬河的10.8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比满洲里、绥芬河高出20.1和2.5个百分点。但从近三年的情况看,珲春与满洲里、绥芬河在工业经济总量和增速上的差距正在逐年缩小,这说明,满洲里、绥芬河的工业经济正在加速发展。经济发展规律表明,要做大经济总量,关键还要靠工业(参看表7)。城乡居民收入:与自身相比,近年来珲春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2009年—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2.7%,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8.7%。但与满洲里、绥芬河相比,珲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早在2009年,满洲里、绥芬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突破2万元,而珲春还在1.3万左右波动(参看表8)。2011年,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757元、21000元、22865元,增速分别为5.6%、14.8%和17.8%。2011年珲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7579元,相当于绥芬河的50%,而且差距呈逐年拉大趋势(满洲里由于农村人口

少,故不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参看表9)。(四)拉动经济增长因素。固定资产投资:2011年珲春、满洲里、绥芬河三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82.7亿元、100亿元、61.5亿元,分别增长37.3%、220.5%、41.2%。近三年来,珲春与满洲里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差距逐年拉大,由2009年的9.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7.3亿元;与绥芬河的差距在不断缩小,由2009年的36.5亿元减少到2011年的21.2亿元,满、绥两市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后劲(参看表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92年,珲春、满洲里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3.6亿元、3.1亿元(绥芬河没有本年统计指标)。开放20年来,满洲里旅游、购物、文娱、餐饮等特色假日消费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市场繁荣活跃。2011年,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达到31.1亿元、85.7亿元、14.8亿元,满洲里比珲春高54.6亿元。2009年—2011年,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分别为17.6%、13.5%、14.9%,珲春稍占优势(参看表11)。外贸进出口总额:2009年—2011年,三市外贸进出口总额浮动较大,年均增速分别为24.7%、-

2.6%、41.2%。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三市进出口总额均为负增长,分别下滑17.3%、38.2%、39.8%;2011年,三市进出口总额分别为10.2、6

3.3、70亿美元,绥芬河外贸进出口总额位居全国边境陆路口岸第一位,分别是

珲春的6.9倍、满洲里的1.1倍,增速比珲春、满洲里分别高出2.9和50.9个百分点。相比而言,珲春的对外贸易规模和总额较小(参看表12)。从进出口结构看,绥芬河、满洲里的进口额大于出口额,分别占贸易总额的68%和84%,而珲春以出口为主,出口额占贸易总额的87%。(五)未来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珲春(2016年)

满洲里(2015年)

绥芬河(2016年)

绝对值

年均

绝对值

年均

绝对值

年均增长

增长

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382

30

308

20

428.7

36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6

26

32

22

54.89

3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27

32

167

18

68.5

3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600

25

600

48

245.5

32

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41.8

36

50

10

182.1

2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6000

12

40000

17

49700

17

农民人均收入(元)

11000

10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着重强调着本岛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的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 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保税港区叠加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税收和外汇政策,在区位、功能和政策上优势更明显。 保税港区内可以开展下列业务: 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 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4、国际中转; 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6、商品展示; 7、研发、加工、制造; 8、港口作业; 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海关特殊监管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截至2012年11月,我国已批准在27个省区市设立1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模式分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有六种模式: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包括珠海跨境工业园区,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进口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这三种模式属于保税监管场所。 特点: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具有五大主要功能: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 保税加工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凹地。 保税物流功能 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货物贸易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从事全球或地区性采购、分销、配送业务。对入区的货物,可进行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捡、分装、加刷唛码等。 服务贸易功能 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相关

的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 口岸功能(虚拟口岸) 利用青岛机场和青岛前湾港的国际交通枢纽资源,引进卡车航班、卡车轮船等业务模式,将口岸功能延伸后移到潍坊综合保税区,等同于在潍坊综合保税区设立了“无跑道国际机场(虚拟机场)”和“无水国际码头(虚拟码头)”。所有进出口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即可办理完原先需到青岛口岸办理的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不需再到青岛办理。 保税加工政策 ◆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海口综合保税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 政策优势:: 五大优惠政策-----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叠加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税收政策,主要有:一是国外货物入区保税;二是区内自用基建物资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三是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四是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五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区位特色: 海口综合保税区选址在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位处泛珠三角经济带、环北部湾经济圈、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背靠大西南,易于生产因素的聚集;处于太平洋与印度洋问海上经济走廊交通线上,南北连接台湾、香港及东南亚,利于发展加工贸易,区位优势明显。海口综合保税区面积1.93平方公里,北紧靠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马村港,实现区港联动;东依托省会城市——海口市。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功能、政策优势和老城经济开发区丰富的土地资源、完善的基础设施及产业链互应,是中外投资者发展物流、出口加工产业的最佳选择。 功能定位: 与保税港区相同,综合保税区具有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等三大主要功能,可以开展国际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国际分销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等业务。 产业布局: 海口综合保税区是发展外向型产业为主的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有: 1.物流业 2.国际货物采购、中转和配送 3.国际转口贸易 4.出口加工(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机电产品加工、农产品深加工、海洋产品深加工、环保节能产品制造) 5.保税仓储和商业性加工 6.商品展示交易 7.产品技术研发及保税维修、检测等售后服务

8.集装箱口岸增值业务 影响意义: 一是有利于海口市实施“依港兴市”战略,利用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和港口优势,打造海口乃至海南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又一重要基地,进行产业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 二是海口保税区区位调整后将与海南西部工业走廊联为一体,符合海口“工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西部转移”的产业布局,不仅有利于引导海口的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形成产业集聚,发挥海口作为省会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而且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海南生态环境。 三是有利于海口发展现代物流产业,为海南及环北部湾地区的外向型企业提供良好的物流服务,促进海口及海南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四是有利于海南加强与台湾农业合作、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促进海南加快国际旅游岛的建设。

综合保税区业务介绍

综合保税区业务介绍 内容提纲 一.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概况 二.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基本情况 三.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与政策 四.综合保税区的海关监管方案 一.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概况 海关保税监管体系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 ?区域整合的目标:以国家已经出台的各类优惠措施相叠加,使各类特殊区域和监管场所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功能,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政策和管理措施,形成既监管到位又服务到位的综合型海关保税监管区域。 ?区域整合的步骤:分“局部整合”、“全面整合”两步进行。

“局部整合”:一是积极开展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及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试点,实现其以保税加工为主、保税物流为辅的功能组合;二是对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整合为可以进出口双向运作的保税物流中心,并拓展其流通性简单加工和检测维修功能,实现其以保税物流为主、保税加工为辅的功能组合;三是以强化保税功能为基础对保税区进行转型发展,开展政策叠加和资源整合;四是对具备条件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整合为保税港区、或是综合保税区、或是跨境工业区,实现其兼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口岸通关作业等功能的区域。 “全面整合”:即在“局部整合”基础上,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功能、政策、监管模式和管理资源等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相仿、具有全面保税功能的大型综合性“保税监管区域”。 二.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基本情况 2006年12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具有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 整合后的区域命名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有关税收、外汇等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海关比照保税港区的监管办法对其实施监管 规划面积5.28平方公里: 东区—3.88平方公里,包括现保税物流中心(B型)0.5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B区1.5平方公里及新建的口岸作业区1.88平方公里; 西区—1.4平方公里,为现出口加工区A区。 东、西两区分别设置隔离设施与区外实现物理隔断,实施封闭式围网管理。 东区:目前开发建设的重点。 口岸作业区:进出口货物通关监管、场站服务、集装箱拼装转运、检验检疫等功能; 保税物流区:VMI和DC等保税仓储和物流增值服务等功能; 保税加工区:研发、加工、制造、维修等功能; 贸易服务区:国际贸易及海关、商检、税务、外管、金融等一站式服务功能。 ?西区已开发建设完毕,规划以发展保税加工为主,物流、贸易功能为辅。 ?通过信息围网的方式与东区相联,海关使用统一的信息平台对东、西区实施监管。 三.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与政策 综合保税区的功能 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 4.国内外采购、分销和配送; 5.国际中转; 6.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7.商品展示; 8.研发、加工、制造; 9.港口作业; 10.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在今年8月份前颁布施行。 ?办法分总则、海关对区内企业的管理、海关对通过保税港区直接进出口货物的监管、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着重强调着本岛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1、特点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2、税收政策 国外货物入区保税; 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国内分布 截止201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有38家,分别是: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淮安综合保税区、衡阳综合保税区、南通综合保税区、苏州太仓港综合保税区、湘潭综合保税区、盐城综合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济南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南京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银川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新疆喀什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临沂综合保税区,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其中,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阿拉山口综保区等已封关运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14年7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10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2015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介绍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介绍 一、区域范围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4月21日经国务院国函批准设立,规划控制面积1.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起沿河路西端转盘,南至301国道,西至自来水公司加压泵房,北至滨绥铁路。 二、性质和功能 设定的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是由国家批准并实行特殊保税政策的区域,实施国家保税港区(洋山保税港区)政策。由海关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区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监管,除具有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商品展销、进出口加工等功能外,还有集聚企业和政策示范功能,可为周边及腹地加工贸易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物流发展环境。 三、重点产业定位 国际贸易。充分利用绥芬河地缘优势,把中、俄、日、韩及欧洲等地的经济要素联系起来,增大进出口、转口贸易物流量、货值量和金融结算量,带动整个通道沿线的经济开发,增大经济带沿线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牵动力,把绥芬河建设成为东北地区国际贸易中心。 现代物流。结合绥芬河口岸功能,打通东北亚中、俄、日、韩陆海联运大通道,辐射全国乃至东北亚的现代化交通网络,把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黑龙江出海口、北亚区域进出口商品集散地。 进出口加工业。面向中俄两国和国际市场,凭借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中俄两国和其它国家的技术、人才、资源和设备进区投资合作,发展多种投资合作形式的综合性进出口商品加工业,引导东北亚地区企业资源相结合,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形成区内外配套的完整的加工制造链和产业体系。 四、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对境外运入区内的企业建设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所需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设备等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境外运入区内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和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 保税货物在区内存储无期限限制。 区内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区内加工环节增值税。 区内加工企业生产销往国内的产品,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银川综合保税区情况介绍

银川综合保税区情况介绍 2012年9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宁夏建立内陆开放型经济实验区、设立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综保区从申请到批复仅用了两个月时间,自治区和银川市党委、政府要求要在“审批快”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建设快、见效快”,创造“银川速度”,即6个月完成建设,2013年9月12日前封关运营;封关运营后600天见效,到2014年底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0亿美元。 银川综保区规划面积8.17平方公里,围网面积4平方公里,其中首期围网面积2.19平方公里,剩余4.17平方公里作为发展预留地和项目配套用地。银川综保区是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重大战略平台,是银川打造国家向西开放“桥头堡”的强大引擎,对推动银川跨越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宁夏和银川对外开放步伐,发展外向型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各项工程正在全面按时推进。截至目前,必检项目中,场坪工程3月底已完工;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已完成75%,计划7月15日前完成;联检大厅及南北附楼装饰装修工程已完成85%,计划7月15日前完工;主卡口工程已完成55%,计划7月20日前完工;物理围网工程已完成35%,计划7月15日前完工;查验平台工程已完成55%,计划7月30日前完成;信息化管理系统工程已完成20%,计划7月30日前完工。厂房、仓库、酒堡、展览展示馆等非必检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综保区与河东机场三期、银川至灵武公路、铁路的布局关系已初步确定。园区东侧泻洪沟改道方案已确定,自治区水利厅和灵武市正在加紧实施。园区供水工程项目计划

投资概算2500万元,铺设管道5公里,蓄水池容量5200立方,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开挖,计划9月底完工;供气项目计划从灵武市长宁天然气8号气阀接入,总长23公里,投资概算3000万元,由供气单位承建并负担所有投资,计划10月底完工;供电工程线路架设5公里左右,投资概算200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40%,计划7月15日前完工;供暖工程计划投资概算3000万元,计划9月底完工。卡口外绿化广场和停车场项目总面积4万平米,工程于3月25日开工,目前已完成50%,计划7月5日完成。 按照“双轮驱动”的要求,招商引资与建设同步进行。通过节会招商、以商招商、政策招商、一对一招商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截至目前,已形成“申请开工一批”、“申请入区一批”和“重点跟踪一批”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申请6月份进驻的项目有11个,项目总投资73.54亿元。其中具备条件可开工建设的生产加工型项目8个,贸易、服务类项目3个。申请7月份进驻的项目有20个,项目总投资51.2亿元。申请6-7月进驻的31个项目中,轻纺类项目9个,航空产业类项目1个,贸易仓储物流类项目5个,进口酒类项目4个,清真食品类项目5个,其他类项目7个;境外项目2个;投资来自美国(2个)、俄罗斯、马来西亚、伊朗、法国、阿富汗等国。世界500强普洛斯集团、中国500强山东如意集团即将入区。此外,重点跟踪推进的储备项目33个,包括世界500强企业韩国浦项及中远集团的拟投资项目。管委会已启动“百日招商”活动,围绕航空产业、黄金珠宝加工产业、现代服务业开展重点招商。6-8月,综保区招商引资项目将进入集中入区和开工建设的第一个高峰期。

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离岸金融服务现状(信息汇总)

保税区离岸金融服务可助企业合理避税 汇丰欲试水离岸金融业务 对于在保税港区试水离岸金融业务,张政敏表示,汇丰银行方面也有计划开展类似的业务。据悉,离岸金融业务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 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利用海外公司妥善安排税收,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同时还能抗衡人民币币值的波动、合理衔接外汇管制,此外还能规避贸易壁垒。如果能在保税港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部分渝企就可以通过离岸金融中心进行投资,以规避贸易壁垒带来的风险和通过海外公司合理避税,对重庆保税港区的影响和辐射力将带来很多利好。 目前,我国上海保税港区和天津保税港区已具有离岸金融业务功能。 谈到汇丰的全球优势时,张政敏自信地说,汇丰的模式是不可复制的。“汇丰作为全球最大的跨国性金融机构之一,侧重于服务新兴市场,有很大的网络支持,其它银行想要复制汇丰的模式很难。这些优势也给汇丰重庆分行服务重庆带 来了很大的便利。” 招行离岸金融服务保税港区 2011年7月6日,招商银行离岸金融合作研讨会暨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与招商银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天津万丽泰达酒店成功举办。天津市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百余家企业代表共约150人见证了东疆保税港区与招商银行全新合作的开始,并就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进行研讨。 招商银行总行唐志宏副行长表示,天津有着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此次离岸金融合作研讨会的召开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为招商银行在天津的发展掀开新的一页。依托招商银行境内、境外、离岸三大平台,借助独具特色的离岸航运金融、贸易链融资以及融资租赁等产品服务体系,招商银行将为

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的概念和功能及运作模式

保税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的概念及功能 一、保税区的概念及功能 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具备保税加工、保税仓储、进出口贸易和进出口商品展示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之一。 二、保税港区的概念及功能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区一字之差的保税港区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保税港区的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和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 三、综合保税区的概念及功能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是国家开放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先行区。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它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外货物入

区实行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企业在区内不仅可以进行货物的保税仓储和加工、制造业务,还可以开展对外贸易等业务,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可设厂进行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可自由流动,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我国综合保税区名录及运作模式 一、我国综合保税区名录 目前,我国有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陕西西安综合保税区、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江苏盐城综合保税区等18家。其中,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已封关运行。 二、我国综合保税区的运作模式 目前,我国综合保税成功运作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苏州模式——依托“虚拟空港”和“海港”,实现“区港联动、

综合保税区功能解读

综合保税区功能解读 发布时间:2013-6-25作者:董硕(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硕士)来源:原 创浏览次数:174 1.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涵盖范围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涵盖范围各异。保税区具有保税仓储、简单流通加工、转口贸易、国际贸易、商品展示功能。出口加工区除了具备保税区的功能外还具有出口加工、研发、检测、维修功能。保税物流园区在保税区的基础上又添加了国际采购、国际分销、国际配送、国际中转功能。保税港区的功能更为完善,在出口加工区的基础上还叠加了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以及港口作业功能。综合保税区(《指导意见》出台前)的功能与保税港区相似,其区别只在于综合保税区只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内陆地区。而综合保税区(《指导意见》出台后)的功能包含了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范围如表所示: 注:个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在此基础上有所扩充。 原有的综合保税区与《指导意见》出台后的综合保税区在功能和概念上有所区别。综合保税区(《指导意见》出台前)的功能不包括港口作业功能,设立在内陆地区。而综合保税区(《指

导意见》出台后)的功能包含了保税港区的港口作业的功能,并且既可以设立在港口,也可以设立在内陆地区。 2.综合保税区功能介绍 综合保税区是在借鉴了之前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设立并发展起来的。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商品展示和旅游观光等业务。 综合保税区具有五大功能: (1)保税加工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产品面相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凹地。 (2)保税物流功能 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3)货物贸易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从事全球或地区性采购、分销、配送业务。对入区的货物,可进行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检、分装等。 (4)服务贸易功能 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 (5)口岸功能 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内率先办理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不需要再到港口或机场办理。 综合保税区在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肩负先行先试、功能创新的作用。它能够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进国际贸易创新,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 3.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关系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并且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A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B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是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产物,它的功能主要有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入物流中心出口退税(入园退税)。 在我国目前经济国际化和市场化日益深化的背景下,保税物流中心的设立与发展,实际上起着“国际窗口”的角色。这种定位实际上具有一定的试点和过渡性质,是从半开放经济向开放经济转型的一种探索。就一般意义而言,保税物流中心的主要作用有四点:一是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的退税问题;二是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三是解决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四是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和增加物流服务价值。这些作用是由它的功能所决定的。 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或内陆地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保税区按照“境内关外,全面放开;物流主导,综合配套;区港结合,协调发展;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目标模式,实行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港区的“三区合一”,更能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其内涵为“政

上海综合保税区全面介绍

上海综合保税区 一、简介 上海综合保税区,2009年11月正式挂牌,由洋山港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含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构成,标志着三区联动实质性启动。 三区联动,实现了政策、资源、产业和功能的联动互补,集聚效应大大增强,凸显了三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体优势。上海综合保税区将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建设具有自由贸易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使区域功能更丰富、成本更低廉、运作更顺畅、企业更便利,实现1+1+1>3的放大效应,形成资源优化整合、区域联动发展的新格局,成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区域、国际贸易中心的重要载体、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突破点。 二、封关运作时间和地理位置 1、洋山保税港区 2005年12月正式封关运作,封关面积8.14平方公里,是我国第一个保税港区。 洋山保税港区由位于上海芦朝港的陆域部分、东海大桥和位于浙江嵊泗的小洋山港口区域组成,规划面积14.16平方公里,已封关面积8.14平方公里,是上海市和浙江省跨区域合作建设、实行海关特殊监管的经济功能区。 2009年,国务院赋予洋山保税港区探索建设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的重要使命,洋山保税港区正式成为航运物流服务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航运金融服务进一步对外开放、区域运作监管进一步创新的先行先试综合试验区。 2、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含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1990年6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应运而生,是重点建设国际贸易的示范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濒临长江入海口,地处黄金水道和黄金岸线交会点,紧靠外高桥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已封关运作面积8.9平方公里,是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全国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经济总量最大、经济效益最好的保税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现已发展成为集国际贸易、先进制造、现代物流及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多种经济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保税区,同时还是上海市重要的现代物流产业基地之一、上海市重要的进出口贸易基地之一和上海市微电子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4月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通过海关总署联合验收小组验收,被赋予了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的四大功能。园区在营运中以管理

潍坊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综合保税区具有五大主要功能: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 保税加工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凹地。 保税物流功能 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货物贸易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从事全球或地区性采购、分销、配送业务。对入区的货物,可进行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捡、分装、加刷唛码等。 服务贸易功能 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 口岸功能(虚拟口岸) 利用青岛机场和青岛前湾港的国际交通枢纽资源,引进卡车航班、卡车轮船等业务模式,将口岸功能延伸后移到潍坊综合保税区,等同于在潍坊综合保税区设立了“无跑道国际机场(虚拟机场)”和“无水国际码头(虚拟码头)”。所有进出口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即可办理完原先需到青岛口岸办理的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不需再到青岛办理。 保税加工政策 ◆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成都综合保税区(B区)

园区产业概况 园区主要聚集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在精密机械制造产业方面,以航空维修及零部件制造、精密电子模具制造为代表,涉及电力电气设备、数控机床及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等领域,聚集了海特,铁姆肯、西格码、莫仕连接器等。 在集成电路方面,英特尔、中芯国际、美国芯源、一个由IC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及配套项目组成的、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基本形成。 图1.1.2 成都综合保税区B区规划图 备注:成都综合保税区由A区,B区及C区组成。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选址位于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总规划面积4.68平方公里,由三个围网区域组成。区块一(B区)规划面积2.59平方公里,东至天润路,南至成灌高速,西至天健路,北至西区大道;区块二(C区)规划面积1.62平方公里,东至天欣路,南至合作路,西至天源路,北至成灌高速;区块三(A区)规划面积0.47平方公里,东至天健路,南至双柏路,西至天勤路,北至檬柏路。 A区:面积最小,通常为报关用地。 B区:通常称呼为出口加工区北区,上文介绍就是此区。 C区:通常称呼为出口加工区南区,现园区内土地全部为富士康征用,用于苹果ipad生产。

SMT完整生产配置 图1.2.3SMT完整生产配置图全国已有十六家综合保税区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2006年12月)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2008年4月)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2008年12月)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2009年1月) 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2009年1月) 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2009年4月) 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2009年8月) 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2009年12月) 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2010年2月)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2010年7月)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2010年8月) 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2010年10月) 河南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0年10月) 山东潍坊综合保税区(2011年1月) 陕西西安综合保税区(2011年2月) 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2011年6月)

综合保税区政策解读

综合保税区政策解读 今年以来梅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梅州综合保税区的申报设立工作,为配合梅州市谋划和推进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和设立工作,梅州海关组织相关人员对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文件规定进行梳理,现将国家在综合保税区方面的政策规定介绍如下: 一、综合保税区的概念 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监管适用什么法规?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监管参照保税港区的监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明确了“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综合保税区,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三、综合保税区具有哪些功能? 综合保税区具有以下功能: (一)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二)国际转口贸易; (三)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四)国际中转; (五)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六)商品展示; (七)研发、加工、制造; (八)港口作业; (九)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综合保税区的管理模式和基本要求 (一)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综合保税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 (二)综合保税区内不得居住人员。除保障综合保税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的非营利性设施外,综合保税区内不得建立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和开展商业零售业务。 海关及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应当设置在综合

沈阳综合保税区背景资料

沈阳综合保税区背景资料 一、园区概况 沈阳综合保税区是在原有的辽宁沈阳出口加工区、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基础上整合组建的,于2011年9月7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沈阳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7.1982平方公里,分为A、B两个区块,两区块间距离为81.3公里。 A、B两区将形成“资源共享、错位布局、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战略局面。此外以A、B两区为中心,通过设置保税仓库或者综保区C区等形式逐步把保税业务向沈阳经济区其他城市辐射扩展,形成“双核多星”的发展布局,延伸服务功能,实现“虚拟港口”与腹地经济的良性互动。 A区是由原沈阳保税物流中心和原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合并后组建的;A区规划面积4.1982平方公里,位于沈阳近海经济区,东至通海产业大道,南至沈盘公路,西至回水渠,北至南三路,其中一期建设面积为1.168平方公里;A 区将依托沈西工业走廊和沈阳近海经济区的资源优势,吸引大型的仓储、分拨、配送及采购类别的物流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型企业入驻,突出综合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的功能。 A区经沈西开发大道,可直达营口港;经本辽高速、沈大高速,可直达大连港,经沈阳西部货运铁路,可直达盘锦港;经保航路,可直达桃仙空港。

B区是由原辽宁沈阳出口加工区改建的;B区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位于沈阳浑南新区东产业区,东至祝科街,南至沈抚铁路,西至文溯街,北至浑南大道,其中一期建设面积为0.686平方公里。B区将依托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优势以及背靠桃仙机场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国际航空物流、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环保节能等高新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类别企业入驻,突出口岸通关和保税加工功能。 B区毗邻沈阳国际桃仙空港。公路、铁路、航空交通网四通八达,尤其是沈阳市委、市政府正在加快实施的城际轻轨建设工程,将进一步优化沈阳综合保税区的交通环境。“公海联运”、“铁海联运”、“空港联运”的立体交通构架,实现了沈阳综合保税区同海港口岸和空港口岸之间的快捷链接。 二、功能布局 沈阳综合保税区重点承担通关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三大主要功能,可进行仓储物流、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和海关允许的其他业务等九项业务。从产业定位来看,就是要把综保区打造成“四个中心”,即国际保税产品的研发中心、展示展览中心、加工中心以及国际保税物流中心,形成通关作业、保税物流、保

如何做好综合保税区的整体规划

如何做好综合保税区的整体规划 国内现有的综合保税区大部分是从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的。比如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是在原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口加工区、空港口岸的基础上整合拓展而成,于2008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为5.944平方公里(一期封关运营面积为3.177平方公里,于2009年由海关总署等国家十部委联名验收),是全国首家空港型综合保税区。又比如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是在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成都保税物流中心基础上拓展而成的,于2010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4.68平方公里。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是由封关运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整合升级而成,规划面积3.204平方公里,于2016年1月13日正式获批设立。南宁综合保税区是由南宁高新区托管的南宁保税物流中心转型升级而成的,于2015年11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总规划面积为2.37平方公里。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综合保税区基本都面临同样的问题。中智物流咨询结合在保税物流中心(B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规划研究经验,认为在保税物流中心(B型)、口岸、出口加工区等项目规划初期就做好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至关重要,否则在后期就会面临诸多问题。 我国现行主要保税形态比较如下: 保税物流形态比较 形态 描述 典型代表 自由贸易区 是指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 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 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 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分区域性、国际间两种类型。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金融等功能。较其他形态,新增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等功能。 上海自贸 区 综合保税区 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 一身,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发展国际中转、 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综合保税区开 展口岸作业业务,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 无须再开箱查验。 苏州工业园、天津滨海新区、成都综合保税 区 保税港区 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上海洋 —1—

综合保税区的21条红利解读

综合保税区的21条红利解读 深圳市万千物流咨询有限公司陈德蔚 《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提出了21项具体任务举措,着力培育综合保税区在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利好呢?以上海为例,具体说说这些红利。 1、拓展两个市场 政策内容:积极稳妥地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预期受益: 上海目前有松江、闵行出口加工区获批参加试点,两区内共有试点企业17家,2018年全年共监管进境保税货物2.1亿美元,同比增长211倍。此次试点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后,上海其余4家出口加工区在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后,区内企业符合条件均可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变化,灵活有效对接国内国外市场。 2、提前适用政策 政策内容: 自国务院批准设立综合保税区之日起,对入区企业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等,在确保海关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可按现行规定享受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 主要解决的问题: ?提前享受综合保税区相关税收政策 ?突破企业必须在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才能享受政策优惠的限制 ?企业入驻区内后可尽快进口相关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等活动

预期受益: 目前,上海部分特殊监管区域正在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同时部分区县有意向申请综合保税区。此项政策落实后,新设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将能提前适用相关免税政策,便于企业入驻区内后尽快进口相关设备并进行生产等经营活动。3、释放企业产能 政策内容: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政策突破点: ?取消现行委托加工业务对企业准入条件、生产工艺、设备适用条件等方面的限制 ?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 预期受益:

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地概念和功能及运作模式

实用标准文案 保税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的概念及功能 一、保税区的概念及功能 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具备保税加工、保税仓储、进出口贸易和进出口商品展示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之一。 二、保税港区的概念及功能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区一字之差的保税港区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保税港区的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和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 三、综合保税区的概念及功能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是国家开放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先行区。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它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外货物入

区实行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企业在区内不仅可以进行货物的保税仓储和加工、制造业务,还可以开展对外贸易等业务,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可设厂进行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可自由流动,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我国综合保税区名录及运作模式 一、我国综合保税区名录 目前,我国有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陕西西安综合保税区、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江苏盐城综合保税区等18家。其中,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已封关运行。 二、我国综合保税区的运作模式 目前,我国综合保税成功运作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苏州模式——依托“虚拟空港”和“海港”,实现“区港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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