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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用水定额实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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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25

P 41

DBXX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XX/T XX─201X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

Shaanxi province industry water-use quota

20XX-XX-XX发布 20XX-XX-XX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主要行业用水定额 (3)

4.1工业用水定额 (3)

4.2生活用水定额 (23)

4.3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28)

附录农业灌溉定额分区 (33)

前言

2004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该定额试行以来,在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约用水管理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在推动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工艺技术不断更新、节水器具的普及,部分定额已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的要求,同时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陕西省水利厅组织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等单位对《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进行修订,并按地方标准颁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所规定的原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水利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萍、毛小惠、孙绮、冯缠利、贾亚平、高旭艳、马孝义、王光社、聂卫波、陈静、韩彩波、甘学涛、高宏周。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工业、农业、居民生活及公共建筑和设施用水的定额指标。1.2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等工作。

1.3 本定额未涵盖的行业用水,部门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参照部门或行业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

(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1990)

(3)《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

(4)《工业用水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CJ21-1987)

(5)《灌溉试验规范》(SL13-1994)

(6)《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水利部,2007年4月)

3术语和定义

3.1 用水定额

指每计量单位(每人、每床、每次、每d、每t 、每m2、每m3、每亩、每100m、每kg、每万件、每台、每辆、每头、每只等)需要的新水量上限值。

3.2 新水量

取自任何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3工业用水定额

每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生产和辅助性生产的取水量。本次工业用水定额制定分两级:定额A和定额B。

定额A:代表先进用水定额,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用水控制红线。

定额B:代表通用用水定额,主要用于已建企业的用水控制红线。

3.4生活用水

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用水两大类。居民生活用水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用水指除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外的城镇用水。

3.5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指在一定的时间内城镇生活按照相应的核算单元确定的用水量(指新水量)的限额。

3.6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指在一定的时间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指新水量)的限额。

3.7灌溉定额

作物播种前(或水稻插秧前)及全生育期内(多年生作物以一年为期),单位面积上各次田间净灌溉用水量之和,以m3/亩表示。

3.8 充分灌溉

作物生育期完全按作物高产需要水量实施的灌溉方式。

3.9 非充分灌溉

在作物生育期内部分满足作物水量需求的灌溉方式。

3.10 保护地

在某种材料(钢或竹)制作的骨架上铺设透光材料(如塑料薄膜、玻璃等)而构成的堵闭空间内的耕作地。

4主要行业用水定额

4.1工业用水定额

4.1.1工业用水定额表

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表4.1-1

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B07)

表4.1-2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B08)

表4.1-3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B09)

5、非金属矿采选业(B10)表4.1-5

6、农副食品加工业(C13)表4.1-6

续表4.1-6

7、食品制造业(C14)表4.1-7

续表4.1-7

8、饮料制造业(C15)表4.1-8

续表4.1-8

9、烟草制造业(C16)表4.1-9

10、纺织业(C17)表4.1-10

续表4.1-10

11、皮革、毛皮、毛(绒)及其制品业(C19)

表4.1-11

12、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C20)表4.1-12

13、造纸及纸制品业(C22)

表4.1-13

14、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C25)表4.1-14

1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表4.1-15

续表4.1-15

续表4.1-15

16、医药制造业(C27)表4.1-16

续表4.1-16

17、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表4.1-17

18、非金属矿物制造业(C30)表4.1-18

续表4.1-18

19、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C31)表4.1-19

20、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

21、金属制品业(C33)

22、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23、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2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C36)表4.1-24

给水排水强制性条文 汇编

时间:2013-07-15?16:29:20 第二篇建筑设备 1给水和排水 水质和防回流污染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清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清水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倍补水管管径,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2 向蓄水池(箱)补水时,补水管口应设在池外。 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 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 2 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3 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中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应采取自来水防污染措施,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中水贮存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倍管径。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中水管道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 中水管道外壁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色和标志; 2 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中水”标志; 3 公共场所及绿化的中水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

4 工程验收时应逐段进行检查,防止误接。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管道直饮水系统用户端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管道直饮水系统应进行日常供水水质检验。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 检验频率日检周检年检备注 检验项目色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 耗氧量(未采用纳滤、反渗透技术) 余氯 臭氧(适用于臭氧消毒) 二氧化氯(适用于二氧化氯消毒)细菌总数 总大肠菌群 粪大肠菌群 耗氧量(采用纳滤、反渗透技术)《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全部项目必要时另增加检验项目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1 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直饮水工程;

用水定额及规范

欢迎阅读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 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表 注:2? 表

注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1.5~2.5。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表 表

注: 2? 当浴盆上附设淋浴器时,或混合水嘴有淋浴器转换开关时,其额定流量和当量只计水嘴,不计淋浴器。但水压应按淋浴器计。 3? 3.1 3.1.1~ 范》GB 15000 《室 3.1.3 3.1.9? 普划分。 素,居民的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缺水区与丰水区的水费政策不同等,都对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产生影响,所以表3.1.9中生活用水定额的幅度较大,设计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定。 普通 II 类住宅是目前住宅的典型,其卫生器具的配置标准是小康家庭的代表。 通过住宅用水定额的预测分析,对确定用水定额也是十分重要的,以下的预测分析供参考: 1? I类住宅的卫生器具配置标准过低,采用燃气热水器沐浴和洗衣机洗衣是一个普及的趋势,所以只配置有大便器和洗涤盆的住宅在新建的商品房中已极少见。 2? 家用洗碗机进入 II 类住宅的家庭的速度不会很快;洗碗机进入别墅的可行性大,但即使进入后对别墅的用水定额影响不大。 3? 对食用水进行过滤吸附处理的小型净水器进入家庭对用水定额没有影响。采用反渗透处理食用水的净水器进入家庭的比例不会高。反渗透处理有80%的原水要排放,如不重新利用,会影响用水定额升高。 小区内有分质供水,管道直饮水入户,对住户的用水定额没有影响。

用水定额及标准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确定。

水。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3.1.11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3.1.12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3.1.13 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车辆用途、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以及采用的冲洗方式,可按表确定。

用水量计算

一、用水量计算 1.现场施工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q 1——施工用水量(L/s ); K 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1.05~1.15); Q 1——年(季)度工程量或日工程量(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 N 1——施工用水定额; T 1——年(季)度有效作业日(d ); t ——每天工作班数(班); K 2——用水不均衡系数(现场施工用水取1.5)。 2.施工机械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q 2——机械用水量(L/s ); K 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1.05~1.15); Q 2——同一种机械台数(台); N 2——施工机械台班用水定额; K 3——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施工机械、运输机械取2.00,动力设备取1.05~1.10)。 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q 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L/s ); P 1——施工现场高峰昼夜人数(人); N 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为20~60L/人·班,主要视当地气候而定); K 4——施工现场用水不均衡系数(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取1.30~1.50); t ——每天工作班数(班)。 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q 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L/s ); P 2——生活区居民人数(人); N 4——生活区昼夜全部生活用水定额,每一居民每昼夜为100~120L ; K 5——生活区用水不均衡系数(生活区生活用水取2.00~2.50); 5.消防用水量(q 5)。最小10 L/s ;施工现场在25ha 以内时,不大于15 L/s 。 6.总用水量(Q )计算: (1)当(q 1+q 2+q 3+q 4)≤q 5时,则Q= q 5+2 1(q 1+q 2+q 3+q 4) (2)当(q 1+q 2+q 3+q 4)>q 5时,则Q= q 1+q 2+q 3+q 4 (3)当工地面积小于5ha 而且q 1+q 2+q 3+q 4)<q 5时,则Q= q 5最后计算出的总用水量,还应

水量平衡图汇总

市政道路及规划道路将项目区分成6个地块,其中A区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总部办公楼(5A级写字楼),B区为办公楼及商业配套设施,C区为幼儿园,D、E区为高层住宅楼及配套设施、F为公共绿地。项目配套建有幼儿园、小学、物业管理、公厕、垃圾中转站、中水处理站等。 A区主要为商业办公楼,有A1和A2两栋高层建筑,为35层,楼高168m,其中A1为云投总部大楼,A2为富滇银行总部大楼,A区设置单位食堂,A1和A2之间的裙楼为商业,主要为超市和一般商业,超市面积为3000m2,一般商业面积为12135m2,在地下室设置中央空调系统,循环冷却系统设置在地下室内,冷却塔套设置在裙楼5楼楼顶,同时在5楼楼顶有一25m×15m的游泳池,供热采燃气锅炉,设置在A区裙楼建筑5楼,设一备用发电机,在地下室内,除云投总部大楼和富滇银行总部大楼外还有33592m2办公面积对外租售。 B区有B1、B2、B3楼为26层,楼高均为99.8m,主要回迁办公和对外租售,租售面积77093.87m2,B2裙楼1-5F为商业办公用房,商业面积为58699m2,项目区的餐饮行业设置于此,B区东北角为公共绿地,面积4336m2。 C区主要为幼儿园,建筑面积2673m2,设置9班,设置幼儿园食堂。 D区D1、D2、D3、D4共4栋主体建筑,D1、D 3、D 4楼为35层,楼高均为99.8m;D2楼为30层,楼高均为85.6m,1F为商业,D区西边有社区小学,建筑面积5827m2,共4层建筑,设置小学食堂,银行网点位于D1一楼,面积117.25m2,消防控制室位于D3一楼,面积40.30m2,社区警务站位于D2一楼,面积95.60m2,在D区东北侧设置公厕一座。 E区共有7栋主体建筑,为回迁安置房,其中E2、E3、E4、E6、E7为35层,楼高99.9m,E1为35层,楼高99.7m,E5为30层,楼高85.9m。本项目的社区服务用房位于E区南边的两层物管楼内,建筑面积,垃圾中转站1处,为封闭式垃圾房,位于E区北侧,二楼为公共厕所,E区东北侧设煤气调压站1座,计划引入一社区诊所,布置在D2建筑1F,面积约120m2,D3设置一电信网点,面积72m2,D4设置一银行网点,面积约72m2。 F区为公共绿地,面积3664m2。 项目拟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4254个(位于地下层),绿化景观带若干,其中含公共绿地8000m2(代征地),在B区北面和F区。公厕两个(1#厕所位于项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The standard of water quantity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6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50331-2002,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9月16日1总则 1.0.1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科学地制定居民用水价格,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各地在制定本地区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地方标准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0.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的确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居民city's residential 在城市中有固定居住地、非经常流动、相对稳定地在某地居住的自然人。 2.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water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 指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的用水。 2.0.3日用水量water quantity of per day,per person 每个居民每日平均生活用水量的标准值。 3用水量标准 3.0.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 ———————————————————————————————— ————— 一生活用水 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 三公共建筑用水 四农村生活用水 五.浇洒和冲洗用水 一.生活用水 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 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 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 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但不包括 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 市; 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 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

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 河以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 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

用水定额及实用标准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 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2·d~3.0L/m计算。干旱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 2·d~3.0L/ m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注:1 当地主管部门对住宅生活用水定额有具体规定时,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节水考核指标汇总及说明

民联寄宿制小学节水考核指标汇总材料 一、定量考核指标 1. 用水器具漏水率:用水器具总件数392个,其中节水水箱12个,节水龙头380个。漏水件数0,用水器具漏水率为0。 2. 节水器具普及率:节水器具占总用水器具的比例100%节水器具普及率为100% 3. 人均日用水量:学校总人数566人,人均日用水量20升, 大大低于考核指标“小学人均日用新水量小于30升”的标准。 4. 计算公式: (1)年用水总量4131800升 (2)学校总人数566人 (3)人均日用水量=年用水总量4131800升+(学校总人数566人X 365天)=20升/ (人.日) 5. 参与度: 全校师生全员参与节水型校园建设工作,先由全体教师开教师 大会,明确节水型校园的建设工作,再分解到位,各班举行形式多样的节水活动,进一步深化师生对节水的深刻认识,创建浓厚的校园节水气氛,使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 二、基础管理考核指标 1. 组织及制度落实:学校成立了校园节水领导小组和节水督查小组,将节水型学校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督查小组严格按照节水制度查看、管理学校的各个用水点,教学楼、宿舍楼每层有专人负责学校的节水事宜,各管理岗位责任明确,会议记录、节水工作日志齐全。 2. 学校公共用水部分:学校公共用水部分无违章现象。学校各楼层设有节能饮水机,宿舍、办公用水无跑冒滴漏现象。

3. 经常开展节水宣传教育:为宣传节水力度,提高师生节水意 识,学校政教处、团委充分发挥校报、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标牌等多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开展了以“节约珍惜每一滴水,建设节水新校园”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节水知识和开展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此外在卫生间、洗手处张贴节约用水提示用语和宣传画,营造节水型单位的良好氛围。组织学生观看有关节约用水的宣传片和展览, 积极参加节约用水的相关活动, 增强全校师生的节约用水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介绍节水常识,倡导节水风尚。 由学校团委向全校学生发出“创建节水型校园” 倡议书,组织 学生创办了以“节约用水,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手抄报300多份;政教处要求各班组织召开以《节约用》和《珍惜水资源建设美好校园》为主题的班会,进行节水专项宣传教育,要求每班展示20多 份以节水为主题的漫画,不少于5份的节水征文张贴在校园 宣传栏,课余时间总有络绎不绝的学生观看欣赏并学习;学校信息中心精心制作,在校园网站上增加了节水教育专题;各班安排开展了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知识讲座,通过各种节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我校师生节约用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养成了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的良好习惯。 三、节水设施: 各部门完善节水管理,制定节水相关制度,制定用水定额,落实 计划用水管理,科学制定节水指标,建立节水责任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损坏的供水管网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水龙头、管道阀门、冲水阀等排、给水器具,防止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绿化用水量; 4?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道路、广场用水量; 6?公用设施用水量; 7?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 确定。 3.1.3?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 3.1.5?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m2·d计算。 3.1.6?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 不另计用水量。 3.1.9? 2?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2?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空调用应另计。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1.5~2.5。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例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例分析 程启越张松涛杨刚 [摘要]阐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并以庙塘水库工程为例,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资源论证、取水和退水影响等多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结果表明,庙塘水库来水量、水质等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水库取退水不会对生态环境和第三者产生较大影响。工程实施后可以灌溉0. 395×104 hm2农田(其中水田0. 168×104 hm2、旱地0. 227×104 hm2) ,解决工程区3. 51 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庙塘水库工程的建设将极大改善项目区农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议尽快实施。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 建设项目; 水资源论证; 取用水; 退水 [中图分类号] TV21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6-7175(2013) 11-0043-02 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目的 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战略资源,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水资源论证的目的在于保证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和用水结构的调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减少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对项目区周边产生的不利影响,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和审批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 2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内容 水资源论证报告是贯彻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具体形式,依据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525-2011)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主要介绍分析范围内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气候特征和水文条件等,并结合现场调查和收集的资料,根据分析范围的实际供水量、各行业实际用水量和需水量资料,进行现状水平年供需平衡和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②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是取水是否合理的基本要求,应从节水产业、节水型社会的原则出发,做好取用水合理性论证; ③取水水源论证。主要是分析论证范围内现状与规划水平年来水量、用水量和可供水量以及取水水源的可靠性,分析现状取水水源的水质和取水口设置合理性等; ④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应从水资源基本条件、水功能区管理、水域纳污能力使用、水生态保护及对第三者的影响等方面,分析取水和退水对其所产生的影响; ⑤取水可行性分析。根据前述的几方面论证结论,综合分析取水的可行性。 3 实例分析 3. 1 工程概况 为解决贵州省正安县庙塘镇、小雅镇、和溪镇等乡镇的农田灌溉及人畜饮水问题,拟在清溪河一级支流庙塘河上游修建庙塘水库,建设地点位于正安县西面的庙塘镇教良村。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07 km2 ,河长17. 5 km,河道比降28. 8‰。水库总库容730×104 m3,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 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X》、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 —————————————————————————————————————一生活用水 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 三公共建筑用水 四农村生活用水 五.浇洒和冲洗用水 一.生活用水 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 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 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 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XX、、、、、、; 二区包括:、、、、XX、、、、、、、XX河套以东和XX黄河以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XX、、、XX河套以西和XX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1.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 注:1 分区X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1.3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 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实际上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 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表 3.1.10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环评常用的估算汇总

环评常用的估算汇总 水估算: ◇生活用水量: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按150 l/人·d计算;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按60 l/人·d计算; 办公楼、商场生活用水量按50 l/人·d计, 无具体人数时按50 l/50m2·d 餐饮:500 l/100m2·d ◇排水量:排水量按生活用水量80%计 气估算: ◇用煤量计算: ①有建筑面积时,一个采暖期(5个月)40Kg/m2计; ②无建筑面积时,常压茶浴炉:无烟煤用煤量按每吨锅炉5t/月;(上限,可酌情减量) 卧式热水、蒸汽锅炉:每吨锅炉30t/月,360t/年; ◇锅炉烟气计算:1 Kg煤产生8.5m3烟气(经验); 链条炉1 Kg煤产生10.35m3烟气; ◇源强计算公式: SO2:Q=G×2×0.8×S×(1-ηso2); 式中:G-耗煤量;S-煤中含硫量;ηso2-脱硫效率,麻石水浴、水膜按40%计,石灰石-石膏法按90%。 烟尘:Q=G×A×ηA×(1-η) 式中:G-耗煤量;A-煤中灰分;ηA-煤中飞灰占灰分的百分比;其值与燃烧方式有关,见下表;η-除尘效率;麻石水浴按95%,陶瓷多管90%,旋风80%,布袋99%; 煤中飞灰占灰分的百分比(环境统计手册) 炉型ηA炉型ηA 手烧炉15~25沸腾炉40~50 链条炉15~25煤粉炉75~85 往复炉20振动炉排20~40 抛煤机炉25~40 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GB13721—2001) 锅炉类别燃煤收到基灰 分 (%)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mg/m3) Ⅰ时段Ⅱ时段

层然锅炉 自然通风锅炉 (<0.7MW,1t/h= /150120其他锅炉 (≤2.8MW,4t/h) Aar≤25%18001600 Aar>25%20001800其他锅炉 (>2.8MW,4t/h) Aar≤25%20001800 Aar>25%22002000 沸腾锅炉 循环流化床锅炉/15 00015000其他沸腾锅炉/20 00018000抛煤机锅炉/50005000 注: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达到表中所列初始浓度,锅炉为合格锅炉,否则,为不合格锅炉。 (出自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灰渣排放量计算: 无烟煤按耗煤量20%;砟子煤按耗煤量15%; ◇天然气用量计算: 有建筑面积时,一个采暖期(5个月)12~18m3/m2计(节能住宅区下限,非节能住宅取上限);一般按15m3/m2计。 天然气主要成份参数表 成份CH4C2H6C3H8CO2H2O H2S 指标(%)95.950.910.14 3.0062ppm2ppm 固体估算: ◇生活垃圾: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算; 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8Kg/人·d计算; 办公楼、商场生活垃圾量按0.5Kg/人·d计,无具体人数时按0.5Kg /50m2·d;餐饮垃圾:10Kg/100m2·d 声估算: ◇噪声:(自环境上岗培训教材) 点声源计算公式:△L=20 lg r1/r2;(△L-衰减量) 式中:r-点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 点声源距离衰减值表 距离(米)△L dB(A)距离(米)△L dB(A)距离(米)△L dB(A)514403210040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 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 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1.0?3.0L/m2?d计算。干旱 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 3.9.17、3.9.18、 3.11.2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2.0?3.0L/ m 2?d 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 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 3.1.9确定。 表 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 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 3.1.10确定。 表3.1.10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用水定额及标准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 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确定。

用水。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3.1.11?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3.1.12?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3.1.13? 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车辆用途、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以及采用的冲洗方式,可按表确定。

给水排水强制性条文汇编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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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强制性条文汇编 点击下载 时间:2013-07-15?16:29:20 第二篇建筑设备 1 给水和排水 1.1 水质和防回流污染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7.3.3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清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清水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2.5倍补水管管径,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2 向蓄水池(箱)补水时,补水管口应设在池外。 7.3.9 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 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 2 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3 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5.4.7 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8.1.3 中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应采取自来水防污染措施,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中水贮存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2.5倍管径。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8.1.6 中水管道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 中水管道外壁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色和标志; 2 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中水”标志; 3 公共场所及绿化的中水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 4 工程验收时应逐段进行检查,防止误接。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3.0.1 管道直饮水系统用户端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 表8.0.1 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 检验频率日检周检年检备注 检验项目色 浑浊度 臭和味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 用水定额与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得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与表3。1。9得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得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得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与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条得规定确定。 3.1。5居住小区道路、广场得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 m2·d 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与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与未预见水量之与可按最高日用水量得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得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得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得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与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与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得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与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给水排水强制性条文 汇编

给水排水强制性条文汇编?? 点击下载 时间:2013-07-15?16:29:20 第二篇建筑设备 1给水和排水 1.1水质和防回流污染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7.3.3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清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清水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2.5倍补水管管径,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2 向蓄水池(箱)补水时,补水管口应设在池外。 7.3.9 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 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 2 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3 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5.4.7 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8.1.3 中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应采取自来水防污染措施,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中水贮存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2.5倍管径。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8.1.6 中水管道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 中水管道外壁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色和标志; 2 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中水”标志; 3 公共场所及绿化的中水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 4 工程验收时应逐段进行检查,防止误接。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3.0.1 管道直饮水系统用户端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 表8.0.1 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 检验频率日检周检年检备注

用水定额及标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2.0~3.0L/ 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执行。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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