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毕业论文格式样本(初稿)

毕业论文格式样本(初稿)

本科毕业论文

题 目:

学生姓名: 学 号:

所属系部: 年 级:

专业(方向):

指导教师: 职 称:

提交日期:

(说明:所有出现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的地方,请使用Times New Roman )

行政管理专业警察管理方向 2011年5月23日

某某某 副教授 2007级 公安管理系 浅谈民警的执法语言艺术

071110093 徐久明

(一)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法律特性 (3)

................................................ 4 (5)

(5)

(一)民警执法过程中执法语言存在着众多问题 (5)

(二)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6)

(三)提高公安队伍形象,体现当代人民警察形象的重要途径 (8)

三、提高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措施 (8)

(一)科学定位民警执法语言艺术在公安队伍建设中的地位 (9)

(二)加强执法语言规范标准化建设 (9)

(三)提高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基本要求 (10)

结语 (12)

参考文献.............................................................................12 英文摘要、关键词. (13)

致谢…………………………………………………………………….....14 (说明:论文正文只需列出一、二级标题名称及对应页码。请同学们根据各自的论文正文结构,调整目录内容)

要:民警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其执法的语言艺术具有法律特性、通俗性、逻辑性和可接受性等特

加强民警的执法语言艺术应该科学定位民警执法语言艺术在

民警;执法语言;正规化建设;公安形象

警的口语执法语言出发,论述民警的执法语言艺术。语言艺术是指人们在生活交往的过程中,借助语音、语调、语气、眼神以及其他肢体语言,用来交流思想和传递信息的一种艺术。语言表达是否艺术,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语言表达是否得体。得体指的是“对语言环境的适应为,因此民警执法,就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在整个执法中,民警的行为必须以法律为基础,在实施相关行为时,应向相关人员告知所采取措施的依据,体现出法律的权威。就比如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时,民警就应该严肃的向对方告知:“你好,我们是人民警察(敬礼),现在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对你进行盘查,请予以配合。”虽然是几句简单朴实的话,但是能

[J].

的,这样的话在群众的心目中,应当具有很高的法律性。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要求民警说话时,应该严谨、合法,不可以随心所欲,说出一些不符合当时情况的话。而且在侦查案件过程中,为了确保案件侦破,在注重收集信息,调查询问时,民警的话语更应该做到严谨、认真、细致。

3.准确性。民警在同相关人员进行交谈的过程中,语言的准确性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处理可能出现冲突事件的时候,言语的准确就尤为重要。用语的准确、科学、符合事实,才能真实地反映现实情况和思想实际,才能使公安机关在处理事件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在交谈的相关话题中,应注重话题安全准则,这包括个人和社会的话题安全。做到话题安全准则是为了民警执法时不会因民警所说出去的话而导致不利后果。为了做到这点,民警就更要注意话语的准确性,保证整个过程所说的话即能说服相关人员,又没有对相关人员造成伤害。

4.公正性。民警在平时执法管理的工作中,还承担着向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劝说、协调、辩解的职能。在调节纠纷过程中,民警的语言就应该具有公正性,因为在整个调节过程中,民警是出于一个中立的角度,民警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应该在考虑到双方感受的同时,又要能够让事情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且在处理过程中,民警的语言表达只有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真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权利,人民群众才能心悦诚服,教育劝说才能够真正起到效果。

(二)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通俗性

所谓“通俗”,就是浅显易懂,平易亲切,如同家常话。民警的执法语言艺术之所以具有通俗性,是因为基层民警的执法对象为社会上的普通群众,在这些人群当中,各个人的自身素质、知识水平、法制观念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中,民警的执法语言应该注重各层次的人,能够让那些执法对象听得懂,能接受。①

自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来,公安机关一直加强群众工作,要求公安民警应该下基层,在群众中不断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这也就从另一个层面说明了,公安机关工作重心更加应该放在普通老百姓身上。在平时的日常工作当中,民警将接触到更多的群众,因此,这也要求公安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语言要更加注重通俗性,使普通群众能够能听懂,能接受,能理解,能配合。通俗的语言越是朴素,越是能够被人所理解,越是能够让民警达到表达意思的目的。民警执法语言艺术之所以具有通俗性,那是因为警察的语言主要是用以阐述事实,说明道理,执法守法,教育他人的,它并不需要向文艺语言一般,要求繁丰绚烂,相反,它需要的是简洁明了,以朴实无华为重。吕叔湘先生曾经说过:“诉状供词,轻则关乎一场官司的胜败,重则牵连到一个人或许多人的性命,人家怎么说,你就怎么记,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可见通俗的警察语言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既能够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更能够维护相关人员的权利。当然警察语言用语的通俗,主要是简洁,能够让相关人员轻松接受,并且准确彻底地领悟话语的意思。这也就要求每一名民警在自己的工作当中,力求避免运用容易混淆和易产

①王虹,于天昱.试析警察语言的词汇特点[J].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07(1):21.

生歧义的词语,此外,对于一些知识水平的人员还应该少用专用用语和特定的描述语。

现在社会当中,有一定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员实施犯罪活动,对于这些人员,在进行审讯时,应先了解该人员的知识能力水平,对于那些文化程度低的人员,应该尽量运用一些口语形式,有些术语和专业用语也应该通过口语形式进行转换,从而使其能够充分理解民警所表达的意思。比如说“籍贯”就可以用“你是什么地方人?”来替换,“前科”用“以前有没有被判过刑?”来替换等,运用这样的日常通俗语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既能表达出自己想要说的话,同时也使得对方通过这样的日常通俗语言,理解民警所说的话。因此,通俗性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于各种人员时,所体现出来的一个很基本的语言特性。

(三)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严密逻辑性

英国言语交际学家格莱斯认为,在交际过程中,交际双方必须遵循“话语合作原则”,这样交际才能顺利进行。然而,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是形形色色的人员,对于民警的执法,有些人员可能存在着对抗心理,往往会违背“话语合作原则”,丧失真实信息,使民警的执法无法进行下去。此时,民警在自己的执法过程中,为了能够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执法过程中,运用语言的合理逻辑性,让执法对象找不到能够逃避的缺口,主动配合民警的工作。

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严密逻辑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的逻辑性,二是言语的严密性。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无论是宣讲法律法规、伦理说情或者是应答、提问,还是在面对犯罪嫌疑人时的讯问,都应该体现出民警语言艺术的逻辑性和严密性。这也要求所有的公安民警在平时应注重逻辑学、语言学等专业学科知识的学习,来充实自己,便于公安民警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思维的逻辑性保证了人类的思维在借助语言形式表达主体需要时的有序性”。这句话也就说明警察的思维逻辑性的外在表现就是警察言语的严密性,两者是有机的结合体,这两者在民警的执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警在执法中,通过运用这样的严密的语言逻辑,最终会使交际对象陷入民警预先设定的“陷阱”中,使民警的工作取得长足的突破。尤其是在讯问过程中,讯问人员可以充分运用逻辑思维方式,通过严密的语言,指出其供词中的矛盾,驳斥对方的狡辩的言语,使对方无法再进行荒谬的辩解。这里就有一个案例,能够充分体现出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严密逻辑性:某干部心胸狭窄,因怀恨自己的妻子,利用开会的间隙将自己的妻子杀害。在审问中,讯问人员在讯问了有关情况后,问道:问:你对这件上衣胸前的血迹如何解释?

答:这有人证明,是我进入现场时,一时激动,抱着她呼叫时沾上的血呀!

问:沾上去的血迹,应该是块状,而喷溅上去的血迹,应该是爆炸点状的群点状。这点常识你也懂得。你这件黑色毛呢制服上有你故意沾的块状血迹,为什么又有喷溅的点状血迹呢?①

讯问人员在此审问过程中,这两个问题看似很普通,但是他包含了逻辑学中一个严密的①施辉.试论警察的思维品质和警察的言语特征[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校学报,2004(2):35.

逻辑“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凶手,那么他的上衣胸前就不应该有喷溅的血迹;现在他的上衣胸前有喷溅状的血迹,那么他就是杀人凶手。”这是逻辑学中的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命题,而且上述讯问人员的命题是正确的推理式,逻辑上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正是这样的逻辑思维和严密语言的有效合理结合,才可以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说出去的话能够一针见血,切中要害,达到公安民警在此过程中希望达到的效果。

(四)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较强可接受性

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在调节各种矛盾中,应做到协调各方的利益,使各方都能够接受民警所做出的各项决定,这就要求民警在执法语言方面能够拥有较强的可接受性,能够让执法对象很好的接受。在执法过程中,民警的语言易于、乐于被执法对象所接受,是衡量公安民警执法是否到位的一个重要标尺。民警执法效果的好坏,也直接反映在对象的可接受性上,可接受性是检验一切语言表达的试金石。

民警只有在执法过程当中,体现出执法语言的可接受性,才能真正实现语言艺术的实质,即话语得体。民警处理的事情繁多,面对的人员也是错综复杂,在整个执法过程当中,民警执法语言的是否得体,是否具有一定的可接受性,这将直接影响着民警的各项处置行动。如若语言不当,缺乏可接受性,那么就会导致不能达到交际的目的,最终的结果也是事与愿违。比如说,民警处理规劝性的事件时,警察的语言应该始终保持着健康的内容,真诚的意愿,以及准确的表达,使语言拥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可接受性。只有达到这样的目的,才能使整个规劝过程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最终达到规劝的目的。相反,缺少以上的任何一点,都可能会引起民警执法语言过于僵硬,不具有较强的可接受性,最终会导致执法对象对民警的话语产生无动于衷,不屑一顾,在此继续交谈下去,也是没有任何的意义。每一名民警都应该知道,任何一句带有“恶”的、不尊重人的话语,在执法过程中,都是不得体的,是不能被对方所接受的。王充曾说过“文人之笔,劝善惩恶也”,这句话同样可以运用到公安民警执法语言上来。民警的执法语言要像文人所写的文章,丰富真实,准确到位,有感染力,具有可接受性,只有这样才能教化别人,感染别人,起到劝善惩恶的作用。因此,民警执法语言的可接受性,是言语得体的重要表现,它不仅仅能够有效打击犯罪,密切联系群众,更加有助于民警自身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促进整个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在人们群众当中的整体形象。此外,民警执法语言的可接受性,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执法的需要。①

二、提高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必要性

(一)民警执法过程中执法语言存在着众多问题

1.表达能力差,缺乏深思熟虑。在执法中,部分民警在对执法相对人进行交谈时,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的不足,对于一些自己应该注意的话没有进行深思熟虑,就随便张口说话,这

①殷相印.谈警用口语的特征及应遵循的原则[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15.

样缺乏严密思考的话语,一旦说出去,很可能造成负面影响,轻则只是误会,解释一下就可以解决,重则会因为民警的话造成执法相对人的权利的损失。目前,我国的基层公安民警招录体制较以往有了很多的改变,警察培养教育方式也与以前有所不同,现如今公安队伍十分重视民警的素质要求。在新招入的民警中文化、能力等相关素质上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语言表达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公安机关通过考试选拔公安队伍的新鲜血液,这些人员书面表达能力尚可,但是,在口语表达方面就不是十分的理想。在同群众交谈时,不能将专业的法律语言转化为百姓可接受的语言,导致百姓听了一头雾水,不知民警想真正表达的意思。

2.随意性较强,缺乏严谨意识。部分民警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开展各项工作时,对于自己的执法语言缺乏严格的要求。有的民警甚至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在自己实际公安工作中,不能够实实在在、严谨细致的去工作,随意的说些不负责任的话。在执法过程中,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行处罚措施,随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民警在进行处罚时,按相关法律规定,应给以五十元的罚款,如果当事人一有狡辩,罚款马上“涨价”,罚一百元。要是再狡辩甚至会变成了二百元,直到对方接受处罚为止。群众对于这种信口开河的说话方式深恶痛绝,这种随便说出,缺乏严谨性的话语,不仅仅让百姓听了对警察产生不好的印象,而且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甚至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3.语句较生硬,缺乏亲和力。民警在执法工作当中,百姓不给予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因为部分民警在日常执法中,同百姓交往时,态度冷漠、言语僵硬,这深深伤害了百姓的感情。其实公安民警在处理百姓事件时是能够理解百姓的心情的,同情百姓们的疾苦的,在百姓向民警请求帮助的时候,民警都能够积极对待,服务到位。但是,有的民警可能因为工作压力大等原因,在同百姓交往中,掺杂着自己的不好情绪,好像别人登门来办事就像他们都欠了钱没还似的,看谁都不顺眼。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在不利情绪的操纵下,譬如“你问我,我问谁呀?”、“我就是不给办,你爱上哪儿告就去哪儿告去”、“没看我正忙着吗?”等等,疏远百姓的话语就不断出现。这些话一旦出现,即使民警给百姓办完了事情,百姓也不会打心眼里说你好,若要是办不了,百姓从心里更加讨厌你,这将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4.个人主义严重,缺乏以人为本意识。警察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的职业,它拥有着特殊的权力,因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这样的特殊权力,导致了民警在工作中的个人主义不断出现,最明显的一点就是民警在执法时语言方面。有些民警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克制不住自己,动辄吹胡子瞪眼睛,哇哇大叫,此时如果哪个前来办事的群众不幸“撞上了枪口”,该群众很可能成为莫名其妙的“出气筒”。这就是民警自身的个人主义在作怪,作为一名民警,他可能认为自己有权,在这里自己就是法,我说了算,什么都得依着自己来。然而,该民警可能完全忘了,这样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民警执法办事,为的是给百姓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而非凭自己的一时喜好。在执法过程中,应全面注重以人为本,体会百姓的感受,才能真正为群众干到实事。

(二)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民警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以此来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自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以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狠抓《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近年来,交管局开展了“大练兵”、“三熟练、一口清”活动,制定《规范执法文明用语“五禁、五忌、五提倡”规定》、《交通民警文明执法规范服务“说好第一句、最后一句话”八条用语》等规章制度。从规章制度上规范民警的日常执法服务行动,从而来实现公安队伍在公安工作中全体人员的规范化意识。

江苏省公安厅在适应整个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局过程中,在2010年9月9日向全省十三个地级市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用语手册〉学习贯彻的通知》,从而来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的民警能够规范执法。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在省厅《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用语手册》下发后,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学习手册内容,领会上级精神的基层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语言,提高民警的执法语言艺术,从而促进执法规范化的建设。为了真正实现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淮阴分局引导所有的民警在自己的执法执勤过程中,注意自身的执法语言艺术,在平时工作中应做到杜绝“四种话”:

1.杜绝“伤人话”,强化语言表达教育。“伤人话”的出现,源于基层民警自身的语言素质不高,不能够很好运用的执法语言艺术。为了解决这样的话语再次出现公安执法工作中,淮阴分局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让民警在工作之余学习演讲学、心理学、语言学等相关方面的基础知识,从而全方面提高公安民警语言素质。此外淮阴分局还经常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让民警能够交流学习到身边执法先进,以及在执法过程中的文明礼貌用语,通过这样的交流也会很好的防止“伤人话”的出现。

2.杜绝“随意话”,强化警纪法规教育。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有可能因为自己的特殊身份,随意说些自己想说的话,而不能够按照规范进行执法活动。为了解决这样的随意话出现,淮阴分局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民警的纪律作风和保密的教育,防止民警说话不讲党性原则,不讲警纪法规,随意表态,妄加评论。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有损公安形象的事件和人员,分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民警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3.杜绝“冷漠话”,强化服务意识教育。公安工作时繁琐的,在平时的工作中,很可能导致民警不能带着热心去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就会出现“冷漠话”。为防止这样的“冷漠话”,淮阴分局结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学习“七类标兵”活动,不断开展向身边先进人物学习,促使民警端正执法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杜绝冷嘲热讽、漠不关心行为及伤害群众感情的话。

4.杜绝“外行话”,强化业务素质教育。进入法制化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说话要有根据,能够站得住脚。淮阴分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民警进行系统培训,使民警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熟悉执法程序,使用法言法语,通过这样的培训再教育,让在职民

警能够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能够在这个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中,更能够胜任自己的岗位。

(三)提高公安队伍形象,体现当代人民警察形象的重要途径

警察形象是指人民警察给人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总看法、印象或感受。它包括警容形象、素质形象、执法形象和服务形象四个部分。民警的执法语言艺术在素质形象、执法形象以及服务形象中都能够充分体现出来,因此加强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提高,是提高当代人民警察整体形象的重要途径。

在现在的公安工作中,树立和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已经提到了各级公安领导的议事日程。从某种程度上讲,人们警察的形象不仅仅只是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更是代表着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周永康同志曾经就提出公安基层单位在公安工作当中,要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这里的说话和气就是让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中,应该平易近人,将自己与老百姓联系在一起,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应该注意自身的形象。列宁曾说过“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一个人是否能够给他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视觉上的第一感觉固然重要,但是,真正能够交流并让别人了解自己,还是要通过语言的形式,经过彼此的言语交际才能够实现。公安民警也是如此,运用自己的语言,来让百姓真正了解警察,了解公安工作。长期以来,由于警察的特殊身份,面对着较多的社会黑暗面,民警自身受到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在处理寻常百姓的事情时,语气语调等经常不能让百姓接受,使得警察的形象有所下降。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加强民警个人执法语言的提高,是公安队伍提高形象的重要途径之一。用最亲切的语言,同寻常百姓交谈,这不仅仅只是能够提高警察个人的形象,更是能够加深警察在百信心目中的形象。

2009年江苏省“杰出政法干警”刘祖明是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潞城派出所民警,扎根社区15年,他在自己的普通岗位上塑造出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他所在的辖区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治安比较混乱的地方,对于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成为他的工作难题。为了能够改变公安机关在这些民工心目中的强势形象,便于开展各项工作,他在平时的工作中,运用民工能够接受的语言同他们交谈,并且根据所处语境,采取积极地对待语境的方式,全面认识语境、充分理解语境、积极改善语境,多站在民工的角度考虑事情,用百姓能接受的语言方式进行交谈。这样亲民的交际方法,很快让民工们认识了刘祖明,认识了这位真正的亲民的警察,公安机关的形象也在同民工的语言交际中得到了提升改善。提升公安机关的形象的措施固然很多,但最直接最有效的还是每一名公安民警主动出击,同百姓直接接触,多与百姓进行语言上的交谈。民警在交谈中,语言的得当与否,将被百姓直接感受到,从而会直接影响到公安队伍在平常百姓心中的形象。因此,为了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加强民警执法语言的提高将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三、提高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措施

(一)科学定位民警执法语言艺术在公安队伍建设中的地位

公安机关是集执法、管理、服务多元职能于一身的行政机关,公安民警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与人民群众的接触和交往时非常广泛而且深远的。除了“110”接处警以外,还有24小时警务巡逻,道路交通管理、办理各项证件等多项工作也需要同人民群众接触,这些工作都与人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警察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关系着公安机关的形象。提高民警执法语言的规范性,将有利于促进公安形象的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在百姓心目中的良好印象。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此当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也就要求公安民警在自己的工作中,时刻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也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与建国初期的镇反、清匪的任务不同,现如今人民警察的任务是执法为民,服务百姓。人民警察不再是管人的,而是为人民服务的,应时刻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这也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新的社会环境下,能够加强对正确适用执法语言艺术的认识,摒弃以往的“管人”思想,真心为百姓服务。

语言具有“职业”性,各行各业都有着自己的语言,一个行业的语言代表着这个行业的形象,代表着该行业的性质。公安机关作为一种特殊的部门,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任,同样拥有着自己的语言,因此,加强民警自身语言艺术的提高,将是促进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提高的重要环节。在2010年11月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孟建柱部长就强调,要坚持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加强民警的执法语言艺术将有助于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水平提升,这是公安机关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加强执法语言规范标准化建设

警察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任,执法必须严格、公正、规范。加强民警执法语言规范标准化建设,将会更加有利于促进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的建设。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与执法对象发生一些冲突,原本不会产生什么后果的事情,但是就是由于警察自身在执法中,用语的不规范,不到位,导致了不应该出现的情况的出现。加强民警执法语言规范化建设,不仅仅在一些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范围内要进行约束,更应该从日常执法语言和队伍管理中加强执法语言规范标准化建设。

首先是注重将日常礼貌语在执法中的标准规范化。礼貌语是人类发展的需要,是人类文明的标准。民警以法律为根据进行执法的同时,应注意相关语言的标准化,这里语言的标准化不仅仅只是一些法定的话语,还包括日常的一些礼貌用语,也应该列入到规范中。山西省公安厅根据2010年11月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快速反应,在现场执法和窗口单位服务流程方面,制定了《执法行为语言标准规范》,把巡逻盘查、警情

处置、现场勘验、群体性事件处置、当场处罚等现场执法行为以及所有窗口单位的接待服务行为的动作和语言进行了细化、固化。例如交警在检查车辆时,“同志(师傅),你好,我们例行检查,请你出示驾驶证,好吗?”如同这样一类的礼貌语,成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标准习惯语。虽然这些话都是一些十分普通的话语,但是就是这样普通而情切的话语,让执法对象听了不会产生反感的情绪。即使在民警的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但是,通过执法语言这方面的规范,以及贴心的话语,往往会让对方能够很好的理解民警的工作,谅解民警在执法中存在的不足。

其次加强对执法语言监督考核,促进全体民警执法语言规范标准化水平提高。定期不定期地通过模拟报警等形式,坚持监督民警执法的语言、语气、态度、执法水平等相关情况,从而促进公安民警对现场执法语言的关注度。江苏省南通市警方实施“规范化执法”以来,实现了执法质量连续七年全省第一的好成绩,南通警方之所取得如此的成绩,这其中就有将企业管理经验引入公安执法管理,采取精细化行为标准,注重执法语言等方面的细节,俗话说细节决定一切,通过执法语言等细节来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质量。公安机关积极开通投诉渠道,对于因不规范用语导致的投诉,在对民警进行追责的同时,加大对其教育力度,同时以典型事例教育全体民警,让每一名民警知道警察执法语言规范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将群众反感的不文明用语予以列举,并通过详细规范予以禁止,避免在以后的公安执法过程中再次出现类似的事件。对群众较容易接受的文明用语不仅仅提倡,更是作为规范予以适用,从而做到有据可依,使得执法语言规范化不在是一句空话。

(三)提高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基本要求

加强民警的执法语言艺术的提高,可以有效的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使公安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即维护了人民的合法权利,又可以促进公安队伍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在提高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过程中,首先应提高民警的自身素质水平。加强民警自身素质首先应从源头着手,这就需要公安机关在招录新警过程中,应注重选拔,挑选素质要求过硬,能够胜任公安工作的优秀人员。对于在职民警的素质培养和提高,也应该从日常的管理中着手,不断提高民警自身的要求。在民警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应从最基本的“五要”做起,来提高民警自身的素质,从而促进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提高,同时体现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这五要是:

1.要讲法言法语。所谓法言法语,就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法律程序化的、规范的言语进行各项执法活动。法言法语讲究的是准确性、法律性,因为民警的执法活动是代表着国家行使权力,所说的话应该注重准确,体现法律的权威性。注重民警的法言法语从根本上是为了能够体现出对执法对象的尊重,对群众的负责,更能够体现出一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有的规范意识。民警在执法时,通过法言法语,可以让执法对象深刻感受到民警是在依法办事,依法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法言法语更是能够体现出民警的执法是以法律为准绳,进行案件的侦查审理。同时,准确的执法语言也是对执法相对人权利的尊重,尤其在一些案件过程中,案件处理的不同阶段,对于相关人员的称号也不同。比如说“犯罪

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究的人的两种称谓。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34条规定,公诉案件,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虽然在整个案件的过程中都是同样的一个人,但是不同阶段称谓不同。民警在执法时,应严格根据法律规定,运用适当的语言,这不仅仅体现出了一名民警所应有的业务素质,更能够维护执法相对人的权利,讲法言法语,会让民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显得更加的规范有序。

2.要带着感情执法。每一名民警都要明白,警察前面之所以带“人民”二字,就是时时处处提醒每一名民警,他们均来自于人民之中,都是人民子弟,应该视人民如父母,当好人子弟警。执法过程中是否带有感情,是检验是否坚持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的标准。在执法过程中,民警的谈吐、仪表是第一印象,是进行执法和交流的第一道大门,而带着感情去执法,运用带着感情的话语,将会进一步加深警民之间的关系,建立起警民雨水之情。民警怀着一份真挚的感情,将热情服务融入到执勤执法活动中,通过热情的服务,让群众会感觉到一份可亲,通过严格执法,又能让群众感到一份可敬。现在的公安工作主要是为百姓提供服务,而不是去管人,因此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当中,首先应该处理好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关系,既要做到严格执法,又不能丢失热情服务,管理应该寓于服务之中,只有怀着一份感情去执法,才能真真切切的为群众服务。当然,有的时候很可能出现一些让民警刁难的事情,这时,应注重原则性同灵活性的结合,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温情的执法方式,多考虑对方的感受,做出适当的执法行为。①特别在一些处罚过程中,应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处罚为辅,注重日常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能够自觉遵守法律。

3.要言真意切。在执法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和颜悦色,和蔼可亲。文明礼貌的语言是滋润人民心房的甘露、是调节人际关系的粘合剂,也体现了国家公务人员应有的情操和道德。作为一名民警,在平时的执法工作中,要做到用良好的语言做群众工作,对于那些来访、办事、报案的群众,民警应该做到“来有迎声、坐有问声、走有送声”,用文明礼貌的语言引起对方的共鸣和响应,那么群众就会理解、支持公安机关的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同时也提高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民警在执法中要做到言真意切,首先要把握住的是执法语言的准确,没有执法语言的准确,那么一切好听的话都将变得是虚伪的,让群众听了只会反感。而执法语言的准确不仅仅在于对事件的定性上的准确,还应该在对事件定量上的准确,这就要求民警在执法中能够运用恰当、准确的语句,对于民警所执法的事件能够准确区别定位。比如在判断一个犯罪行为,当当事人问及该行为的恶劣程度是,是显著轻微、比较轻微,还是恶劣、特别恶劣应给出正确的判断,如实告知当事人,这既是实现当事人的权利,也是能够体现公安民警的业务能力。

4.要言简意赅。所谓言简意赅,就是言语简单而且意思概括。作为服务人民的民警,在

①谭国雄.处理群体性事件应注意的语言方法艺术[J].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04(3):23.

每天、每时、每刻都承担者社会管理的职责,为群众提供相应的服务,平时的工作可以称得上是千头万绪,甚至在特殊的时候会出现忙碌不堪的情况,不可能在执法过程中每一件事情上都能够花费太多的时间。这就要求公安民警在和颜悦色、和蔼可亲的基础上,更要有快刀斩乱麻的精神和气度,说话讲究简洁、精炼、合乎逻辑,做到言简意赅,力戒啰嗦、言不及义。同时,在运用语言时,不需求像演讲、演说那样进行长篇大论,说话要力求朴实无华,在一些使用语言上,最好选用能够让被执法对象便于理解的方言土语,拉近彼此的距离。由于民警在执法过程当中,面对的相关人员的知识层面参差不齐,为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在执法过程中加强语言的通俗简练,可以大大增加群众对民警执法语言的理解。而且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通过通俗简练的话语,可以使群众在加强对公安工作理解的同时,更能够促进警民关系。通俗的话语会让群众感到亲切感,群众对于公安民警的执法也会产生一种信任感,认为民警的执法是在为群众提供服务,而不是在管理群众,真心为人民的。

5.要言词文明。公安民警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应该时刻注意礼貌用语,注重执法过程中言词的文明。公安机关的民警,所执法的对象很复杂,在和那些人员打交道过程中,耳闻目染其惯用的黑话、脏话,无形之中会受到影响。朋友之间、同事之间有时说几句粗话或者用粗鲁的方式说几句,也许可以缩短彼此间的距离,不会对彼此之间的感情产生过多的负面影响,毕竟朋友之间是相互了解的,不会因为一两句话而有损朋友之间的友谊。但是民警在执法中,在执法对象面前动不动就粗话连篇,在加上脏话,那就是大毛病了,民警执法代表的是国家,代表的是政府,用不文明的话语进行执法活动,会让群众对公安机关,对政府产生负面的影响。所以如果平时不大注意个人的语言修养,在讲话中夹杂一些不良语病或不健康的口头禅,语言粗野、淫秽,满嘴脏话,甚至于出口伤人,不仅有失语言的庄严性,更为人民警察的道德所不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中,明确要求文明执勤。文明执勤的具体要求是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而言词文明也是礼貌待人的基层,它体现着人民警察的良好职业道德。

结语

公安机关应在充分认识民警执法语言艺术的特点及必要性的基础上,采取各项措施,大力加强教育学习,提高全体公安干警的执法语言艺术,使每名民警在执法中能够说得过,说得准,说得好,体现公安机关的规范执法,这也是现如今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语言艺术的提高,不仅仅能够让民警更好的开展工作,更是从规范执法中,不断提 [1]赵毅,钱为钢.言语交际学[M ].[2]陈爱华.逻辑学引论[M ].江苏: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3]齐家楣.情商在警务中的妙用[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6.

[4]王希杰.修辞学通论[M].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

[5]冉永平,张新红.语言学纵横[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6]丁世洁.警察语言艺术[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3.

[7]陈光中.刑事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8]孙良玉.试论警察谈判的推进过程[J].公安研究,2009(3).

[9]王帅.论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的语言艺术[J].辽宁警专学报,2008(5).

[10]柳琦,李扬帆.浅谈人民警察的执法语言艺术[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1).

[11]韩周扬.论当前社会中的警察形象[J].科教文汇,2006(4).

[12]潘文国.语言的定义[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1(1).

[13]施辉.论警察言语态度特征和社会道德评价[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5).

[14]施发笔.论交警执法过程中的语言运用[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2(6).

[15]施辉.论警察角色定位与警察语言行为规范[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6).

[16]单海东.当前我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杨佳袭警案为例[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2).

such characteristics as legal, popularity, logic and acceptability. The police enforce the law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inguistic art is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in order to promote public security personnel regularized and promotion of public security new image, and the civilian police in the enforcement process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will be required. Strengthening the civilian police personnel of language art should be positioning of the civilian police scientifically and law enforceme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inguistic art of public place, to strengthen enforcement language

致谢

的大学生活。本论文是在施辉导师的悉心指导下撰写的,施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高度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从选题、开题报告到最终定稿,一直对我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在指导论文的过程中,施老师一遍又一遍耐心阅读,查找问题,为我指点迷津,在整个论文撰写过程中,使我受益匪浅。在此,谨向导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施老师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也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次的论文撰写中,施老师的指导不仅仅只是教授了我学习方法,树立学习目标,而且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更是让我受益颇深,通过此次论文撰写让我们体会到了做事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善寻方法,这是提高效率的重要途径之一。

同时我还要感谢关心我的同学和朋友,本论文的顺利完成,也离不开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他们不仅在我困惑时给我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还帮助我一起到图书馆查阅资料,为我提供调查信息。同窗之间的友谊弥足珍贵,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最后我还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一直是我们坚实的后盾,一直在背后默默的鼓励着我,为我提供了所需要的物质和精神保证,让我能够顺利完成了论文的撰写。

附: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上述样本中没有涉及的参考文献著录,请依照本附录)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

1.参考文献标注:

参考文献是为撰写论文而引用的有关文献的信息资源。参考文献采用实引方式,即在文中用上角标(序号[1]、[2]…)标注,并与文末参考文献表列示的参考文献的序号及出处等信息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

1.1同一文献被多次引用时的著录问题及处理

国家标准GB/T7714-2005(代替GB/T7714-1987)规定,同一文献在文中被引用多次,只编1个首次引用的序号(正文中引文页码或起止页码放在“[ ]”外,与“[ ]”同为上标。

示例:“张某某[4]15-17……”“张某某[4]55……”“张某某[4]70-75……”,文后的参考文献表中不再重复著录页码。

1.2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章时的标注问题及处理

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只须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内全部列出,各序号间用“,”。如遇连续序号,可“-”标注起止序号。

示例:引用多篇文献裴伟[570,583]提出……;莫拉德对稳定区的节理模式的研究[255-256]。

还有一种类似此种情况的,文中同时列出多个作者,作者之间用顿号隔开,对其标注时,就在其列出的每个作者上方用标号注明,如张三[1]、李四[2]、王五[3],标号要尽可能地靠近引文处。

示例:此外,各类反思文章也比较多,其中比较在代表性的有刘洪波[2]、黄宗忠[3]、裴成发[4]、邱五芳[5]等人的文章。

2.参考文献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

2.1专著(普通图书、古籍、学位论文、技术报告、会议文集、汇编、多卷书、丛书等)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其它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其它责任者(任选).版本项(任选).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获取和访问路径.

例如:

[1] 余敏.出版集团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0:179-193.

[2] 昂温G,昂温PS.外国出版史[M].陈生铮,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80.

[3] PIGGOT T M.The cataloguer’s way throng AACR2:from document receipt to document retrieval[M]. London:The Library Association,1990.

[4] 中国力学学会.第3届全国实验流体力学学术会议论文集[C].天津:[出版者不详],1990.

[5]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Factors regulating the immune

response:report of WHO Scientific Group[R].Geneva:WHO,1970.

[6] 张志祥.间断动力系统的随机扰动及其在守恒律方程中的应用[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学院,1998.

[7] 王夫之.宋论[M].刻本.金陵:曾氏,1845(清同治四年).

2.2连续出版物(期刊、报纸)

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其它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年,卷(期)报纸题名,出版日期(版次).

例如:

[1] 丁文祥.数字革命与竞争国际化[N].中国青年报,2000-11-20(15).

[2] 陈驰.论人权的宪法保障[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7(1):1-9.

2.3标准

序号主要责任者(任选).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文献类型标志].出版地(任选):出版者(任选),出版年(任选).

例如:

[1] 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2.4 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专著主要责任者.专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版本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的页码[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例如:

[1] 徐新.阿尔泰运动及相关的地质问题[M]//陈毓川,王京彬.中国新疆阿尔泰山地质与矿产论文集.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1-11.

2.5 专利文献

序号专利申请者或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文献类型标志].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引用日期]. 获取和访问路径.

例如:

[1] 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中国,88105607.3[P].1989-07-26.

2.6电子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电子文献/载体类型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例如:

[1] 萧钰.出版业信息化迈入快车道[EB/OL].(2001-12-19)[2002-04-15].http://www.creadercom/news/20011219

/200112190019.html.

3参考文献类型标志

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不标载体类型,非纸张型载体文献需在文献标志的同时标注载体类型。

以纸张为载体的参考文献类型标志为:M———普通图书,C———会议录,N ———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G———汇编。

非纸张为型的电子文献标志为:DB———数据库,CP———计算机程序,EB ———电子公告。

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志为:M/CD———光盘图书,DB/MT———磁带数据库,CP/DK———磁盘软件,J/OL———网上期刊,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EB/OL———网上电子公告,C/OL———网上会议录,N/OL———网上报纸。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