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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决定,确定于201 年月日在小区业委会活动室以召集业主代表

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其中,投票表决《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三个基础性公约;三个基础性公约经表决通过后,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一致通过本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年【】.书面表决后开箱唱票,宣布表决结果, 最后由社区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请全体业主代表踊跃参加(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收取所代表业主的赞同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准时出席)。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和授权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的书面材料已通过公告方式告知全体业主,并已在本小区宣传栏公布。

相应的表决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票由代表分发至所代表区域的业主并负责收取)。对于不住在本建筑区划的业主,相应的表决票由筹备组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邮寄或按照业主提供的网络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附: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特此公告。

*************************大会筹备组(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201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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