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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变更-一个股东变注册资本

工商登记变更-一个股东变注册资本
工商登记变更-一个股东变注册资本

XXXXXX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

根据《XXXXXX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决定: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委托李XX办理公司变更相关手续。

此决定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

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 日

承诺书

XXXX有限公司股东A注册资本拟由100万元变为30

万元,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仍由股东全权负责。股东签字:

XX市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应用电子营业执

照的通知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18年9月21日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身份认证采用官方单一方式,即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不再支持第三方CA证书登录。企业登录公示系统填报信息等,可以自主选择联络员或电子营业执照,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示单

为使广大投资创业者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公司法》、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辽政发[2013]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内容提示如下:

一、注册资本认缴不等于不缴。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严格按照章程约定的时间、数额等履行实际出资责任。公司股东(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足额补缴外,还应向已按期缴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提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觉履行出资责任,并约定合理的出资缴付期限。

二、出资额度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零首付不等于零责任。

提示:投资者不要盲目投资设立与自身经济实力不相符的公司,以避免承担相对应的责任风险。

三、零门槛不等于不需要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是公司投资创业的初始资本和启动资金,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转换为公司责任、财产的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规模和信誉。“一元钱办公司”只是形象比喻。

提示:投资者应选择与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符的注册资本规

模。

四、出资情况要向社会公示。公司应当将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通过XX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或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通过XX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提示:公司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及时申报公示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五、慎重选择住所(经营场所)。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办理工商登记,并不意味着什么样的场所都可作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才能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提示:市场主体应选择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场所,特别是选择住宅为经营场所的,要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承担社会责任,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六、按期如实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年检制度取消后,企业要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XX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对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XX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提示:企业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报

送年度报告。

七、“先照后证”不是取消所有前置审批。国务院采取分期公布、分步实施的方法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50号)公布了首批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目录,目前已实施。之后,国务院将分批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目录。对国务院尚未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后置审批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提示:不是所有的行政审批都实行“先照后证”,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仍然实行“先证后照”。目前国务院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只有113项,其它前置审批事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待国务院公布后实施。

八、“先照后证”不等于不办“证”。“先照后证”改革只是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并不是取消审批事项。申办从事需要行政审批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提示:适用“先照后证”改革的市场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九、行政许可信息要向社会自主公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应当将相关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XX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提示:企业应及时登录XX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自主

公示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十、“先照后证”改革后将实行“严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等监管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行政许可等信息公示义务,或公示信息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其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提示:企业应加强自律意识,自觉守法经营,维护自身良好的市场信用。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多证合一”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精神,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即办理了税务登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就是您的税务登记证件,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您的纳税人

识别号。请您参照以下指引,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一、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新开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应当在首次发生纳税义务时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二、新开业的企业,可在经营地税务机关接受纳税辅导,办理发票、税收优惠等相关业务。

三、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办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涉税业务(如变更发行税控设备等)。

四、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办税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五、税务机关将在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采集并验证企业办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及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实名信息。

六、企业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确保在税务机关已结清应纳税款、缴销发票以及办结其他涉税事宜。

七、如在办理涉税事宜时遇到问题和困难,请拨打咨询电话:12366。

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公司的变更登记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2、住所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 4、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工商变更登记委托合同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工商变更登记委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范围:乙方指导甲方提供申请变更公司所需要的相关证明、证件及政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甲方依法向政府各部门及银行及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后面所列事项(打对勾选择):□变更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变更领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领取国税登记证□变更领取地税登记证□代办验资报告□代刻上网印章□变更领取开户许可证。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甲方拟申请变更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变更前注册资本为________万元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整;公司变更前实收资本为________万元整变更后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整。变更前公司股东共________名,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出资金额和比例分别为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变更后公司股东共________名,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出资金额和比例分别为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________%。 2、公司变更前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变更前公司监事为________,变更后公司监事为________;变更前公司执行董事为________,变更后公司执行董事为________;变更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________,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变更前公司总经理为________,变更后公司总经理为________。

公司工商登记注册与变更登记内容及范本

公司工商登记注册与变更登记内容及范本为了更好的帮助公司创办者了解工商登记注册与变更登记工作的流程和内容,能够及时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关于工商登记注册与变更登记等事项所需材料内容及范本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一、公司工商登记注册 (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本和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及比例; (3)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提供2~3个备用名称); (4)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验资 凭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查名核准单及银行询证函去银行办理注册资金手续,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据验资报告。 3、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本和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及比例; (3)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提供2~3个备用名称); (4)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验资(同有限责任公司) 3、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

北京工商局-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011年第一版

企业变更( 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 册 号:
企业名称(盖章)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 2、 在申办登记过程中,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 《一次性告知单》 和本申请书后附的 《一 次性告知记录》 。如有疑问,请登录 https://www.sodocs.net/doc/d512102782.html, 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 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6、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 A4 纸。 7、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1 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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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事项的变更(改制)登记或备案。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 □企业名称 资本(金) 资额 质)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 □公司章程 □分公司注销 员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董事 □经理 □监事 □公司增设分公司 □隶属关系 □分公司名称变更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认缴的出资额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 □实收 □投资人 □认缴的出资方式 □营业期限 □实缴的出 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实缴出资时间 □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 □认缴的出资时间 □实缴的出资方式 □经营范围
(股东、发起人、合伙人)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
□企业类型(经济性
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清算组负责人) 签字





注 :1、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由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 登记的,由其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m 05, 约 堆 工 人 覆 成 组 全 由 阔 开 坦 平 形 ~ 于 大 厚 积 冲 统 新 更 上 系 四 第 642-DG'1(SF8)TBA3:; qM couplingCetrshabkd,f7%.IvywW 填 杂 表 部 局 质 : 层 地 内 围 范 度 深 桩 管 。 等 砂 细 粉 、 土 黏 为 要 主 性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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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流程图

工商变更流程图 附注:在递交注册、变更文件时,区域只需填写指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络员信息表两份资料,以下是填写摸板:其中标红为区域同事需要填写 递交变更文件 领取新营业执 照 刻制新负责人 人名章 税务变更 基本户变更 1、变更负责人资料: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任免职书,分公司设立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任职书、股东会决议、负 责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表 2、变更注册地址资料: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设立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租房合同、房产证明(若公司地址为住宅性质房屋,根据当地工商注册政策提供商用证明等文件) 根据当地工商局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 工商机要组 刻制新负责人人名章 携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准予变更通知 书、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于注册地址所 在国地税局办理国地税登记备案 携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 人名章、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于当地任意银行 开设基本户 完成 将变更时所剩所有总公司资质复印件, 分公司所有资质原件、复印件、印章交于工 商机要组成员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总公司名称(与左下角所盖公章一致)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姓名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分公司名称(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联络员信息

企业地址变更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事项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 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登记、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同区变更,营业执照拿到后,要在30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相应的变更 地税变更,需带资料: 1、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公章,填一份就行了 2、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 3、房屋租凭发票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公章

7、工本费六元 以上资料均要A4纸。 国税: 1、拿着国税那个卡去办理初始化和登记。 2、同时把税务登记证副本给人家看一下。 准备材料: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下载法人签字,盖章)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产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订案。 5.指定委托书代理人证件(下载法人签字,盖章)6.股东会议决议。 7.钱 8.公章 9.变更税务登记表(下载法人签字,盖章)10.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1.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 1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工商-工商登记变更的效力

工商登记变更的效力 原则上动产物权的转移以交付为准,不动产物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股权既不属于动产,也不属于不动产,当然不能适用物权变动规则。下面来看看工商登记变更的效力。 股权与股票有所区别,股票属于有价证券,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以交付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自动交易系统进行清算交割。股权采取何种方式转移,我国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因为,股东的股权产生于公司的登记和设立,其转让应当以登记为要件。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不具有登记所具有的公示力和公信力。我们认为,股权自公司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转移。因为,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属于商事登记的设权登记,登记的性质决定了相关权利何时产生。 (一)工商登记属于对抗登记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具有设权登记的性质,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是决定公司成立、取得法人资格的设权程序;而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属于对抗性登记,而不是设权性登记。公司将其确认的股东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股东的工商登记仅仅是一种宣示。因此,股东权利的获得与行使并不以工商登记程序的完成为条件。

工商登记机关的股东登记、变更,不应作为股权变动的标志。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主要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与权利的转移无关。如果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按照不动产变动的规则,工商部门应当颁发相应的权利证书。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是公司而非合同当事人,如果是设权登记,则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是股权转让当事人。因此,法律要求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仅是为了强化对公司的监管,并无决定股权变动的目的。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尚未根据该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或者公司已经申请,但是工商管理部门尚未办理完毕时,受让人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如查阅公司财务文件、参加股东会议等,公司不得拒绝。 工商登记使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第三人可以通过查阅工商登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股东构成情况,以其作为判断公司的能力和信誉的参考因素。公司的债权人追索股东承担责任时,可以根据工商登记的内容追究责任人。第三人有权信赖登记的真实性,即使登记有瑕疵,按照登记的公信力,第三人仍可认为登记是真实的,并要求所登记的股东按登记的内容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工商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善意第三人,与股权移转本身没有关系,不能以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就否定受让人取得的股权。 (二)工商登记与股东名册的关系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和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和材料 先去工商局办理,需要带的资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书。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 5、新住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要换新的) 7、其他的特殊文件,需要提供总公司的。 所有文件都要盖公章。 地址跨区变更比较麻烦,流程如下: 一、第一步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本金额、公司名称字号、主要经营范围),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 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公司企业增资减资全套细节流程(史上最完善)

股份增资及减资程序方案稿 一、企业增资所需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税务登记证正本 3、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开户许可证原件 5、银行抬头章 6、公司章一套(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投资人原件 8、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9、公司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10、公司股东会决议书复印件 11、其它所需材料 二、企业增资总流程: 1.首先确定增资金额,是否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 2.确定增资方案,做好增资股东会决议及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 4.银行开设验资,入资进帐,凭进帐单等由会计事务所出验资报告(一般收费为0.2%) 5.拿增资后的验资报告去工商局申请增资后新营业执照。 6.资金过转到公司基本户,注销验资户(增资时开设的临时) 7.增资全过程完成后,财务调整增资后的帐务及调整会计报表。 8. 办理工商、税务(一个月)等系列变更登记、如发生住所等四大项变更需再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企业增资细分流程:(约25个工作日左右) 工商变更相关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建议由律师出具 (3)公司章程修正案,需与原公司章程核对; 1、至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金及验资 2、至银行开立验资账户需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委托书; (7)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 3、将要增加的资本以投资款形式从股东的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4、验资银行出具“银行询证函”交由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5、银行在收到存款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银行询证函”后的第2个工作日出具报告寄到会计师事务所; 6、会计师事务所在收到报告后第2个工作日出具验资报告; 7.至工商所办理增资事项 携带下列填写、签字、盖章完毕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 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验资报告; (3)代理人; (4)其它所需材料

注册资本变更模板新)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白银**矿业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甘肃省(市/自治区)白银市(地区/盟/自治州)平川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 乡(民族乡/镇/街道) ** 村(路/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甘肃省(市/自治区)白银市(地区/盟/自治州)平川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 乡(民族乡/镇/街道) ** 村(路/社区) **号 联系电话138******** 邮政编码730913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注册资本**万元***万元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 (并按手印)公司盖章 (注:在此处加盖白银**矿业有限公司公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201* 年 **月 **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白银**矿业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王*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白银**矿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登记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年**月**日至 201*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 签字:王*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138******** (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在复印件上写:此件与原件相符王* 201*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 年 **月 ** 日 (注:在此处加盖白银**矿业有限公司公章) 白银**矿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及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条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 公司增资流程: 第一、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第二、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资金的验资报告和财务账本等资料,去会计事务所让他们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去工商局申请执照变更: 登记要求: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2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 3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作出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4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5 、法人营业执照; 6 、专业机构出具的变更注册资本应提交的发行资本的资本报告,公司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的资本数额,股东名单。 第四、获得新的授权,去税务局做相应变更: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有关变更登记证明文件

3 、原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 4 、其他文件 出资注意事项 一.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

工商变更流程及需要资料

设立新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海淀为例) 一、名称设立: 1、网上登记: 公司名称的字号最好4字避免审核到相似名,法人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确定,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提交等待审核。 2、审核通过后打印通知单工商局领取核准通知书, 开设验资户(工商局核准通知书,法人经办人原件复印件,法人人名章,出资为单位的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亲笔签字,带公章) 二、设立登记: 1、网上登记: 住所信息,董事会成员简历18周岁至今,企业秘书等。审核通过确认财务入资、验资后预约 2、工商局所需资料: 特别友好提示表格法人签字,打印所有生成文件,设立登记申请书1、8、9(监事会、法人)、18页法人签字,7页粘贴法人一寸照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等文件,出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提交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带公章。 3、领取执照:经办人本人拿身份证领取。 4、刻制印章:执照副本原件航天桥工商所登记。(刻章代办) 5、组织机构代码证: 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出资人为单位的需知道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6、税务登记证: 地税: 先网登打印出来拿执照盖章或者直接拿执照副本领取表格上3楼网登然后手填表格到窗口办理,购买印花税(租房、注册资本) 执照副本复印件,房租合同复印件(个人租房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组代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字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国税: 执照副本复印件,组代副本复印件,产权证租房合同复印件,章程复印件,验资报告或银行入资资金凭证,办地税时的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开设银行帐户 8、统计证: 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章。 9、划资: 开户许可证,执照正副本,经办人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变更公司事项所需资料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1.3 (共3页)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申请类1.3 (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II,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I: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

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4.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 申请类 1.3 (第3页) 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6?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7.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匸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在选择的类型口中打 10.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 原件一致”并山个体丄商户经营者或者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等方面的变更,变更这些信息,公司股东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营业执照的具体程序规定: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指南

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指南 事项名称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4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 4、《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号) 5、《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9〕83号) 受理机构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决定机构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条件 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局申请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变更的公司、分公司已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局登记。 申请材料 一、公司变更 (一)名称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或(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二)住所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或(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注册资金减少2020范文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金什么程序

注册资金减少XX范文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金什么程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格式及登报公告需要的材料 减资公告格式: 北京市××有限公司(注册号:××××) 经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万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 五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请求。 特此公告 减资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例如北京地区: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法制晚报等北京办理电话是 5289 0024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二、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1、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减资手续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___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变更申请表(全)

企业变更(变动申报事项)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册号: T-2

(填表说明) 1. 本表适用于公司(内资、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含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内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八类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 2. 住所栏目: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住所、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住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的地址。企业在住所同一行政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在申报栏目中填写经营场所具体信息。 3. 出资总额栏目:公司填写认缴的注册资本、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注册资金数额、合伙企业填写认缴的出资数额、个人独资企业填写出资额。分支机构不须填写此栏目。 4.主营项目类别栏目: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5.经营范围栏目:填写章程、协议等文件记载的经营范围。 6.企业类型栏目: A.内资企业: A-1有限责任公司、A-2股份有限公司、A-3国有独资公司、A-4全民所有制企业、A-5集体所有制企业、A-6联营企业、A-7股份合作企业、A-8普通合伙企业、A-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A-10有限合伙企业、A-11个人独资企业; 分支机构: A-12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A-13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A-1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A-15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分支机构)、A-16股份合作企业分支机构、A-17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B外资企业: B-1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B-2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B-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B-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B-5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B-6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B-7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B-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B-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分支机构: B-10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B-11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B-12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B-13 台港澳独资企业分支机构、B-14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7.勾选处请在“□”内勾选; 8.董事、监事、经理栏目:填写变动后的人员名单; 9.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10.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1.提交的材料涉及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外资企业外方股东是法人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提交授权书。 12.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仅供参考)、章程/协议范本(仅供参考)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s://www.sodocs.net/doc/d512102782.html,/)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广州市工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13.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s://www.sodocs.net/doc/d512102782.html,/)提供登记(申报事项)业务网上办理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注册账号登陆方式提出商事登记(申报事项)申请,并使用快递方式递送资料及领取执照或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对网上申请业务实行快捷绿色通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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