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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年假制度

酒店年假制度
酒店年假制度

年假休假制度及年假休假安排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权益,充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员工工作效益,公司特制年假福利制度。

一、年假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职员工。

2、年假休假时间

①工作年限满一年,均有5天的年假;

②工作年限满两年,有6天的年假,并依年限递加一天;

③工作年限满五年,有10天的年假,并依年限累加一天;

④工作年限满十年,有15天的年假,并依年限累加一天。

3、年假休假期间待遇

员工休年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及福利,按正常工资待遇发放,不视为加班。若因加班没有休年假,公司应安排补休,或者加发两倍薪资。

4、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

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没有年假;

②上一年度请假累计超过30天的没有年假,因特殊情况一次请假超过30天的,工龄则按期顺延推迟计算;

③请假累计超过5次以上,每超过一次减一天。

二、酒店年假申请及安排

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员工本人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假。

若员工不同意公司的休假安排,则视为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公司不作任何年假补偿。

2、员工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安排休完,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在春节期间、生产淡季或其他公司认为合适的时间段内安排员工休假。

3、员工本人申请休年假的,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初审,总经办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三、其他规定

1、本制度与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带薪年休假规定不相符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执行。

2、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四、注意事项

1、员工5天年假休息需要提交申请书,逐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5天年假为员工福利,不与过年年假重叠。

3、员工工作符合以下情况才可享有5天带薪休假:

工作满一年;本年请假累计不超过5次且在30天以内。

4、5天年假可以单休也可连休。

5、本制度经由总经理批准后于2017年开始实施。

编制:

核准:

年至2017年跨年安排

一、放假时间

2016年放假七天:阳历2017年01月25日至2017年01月31日

农历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04日

二、年假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职员工。

2、年假休假时间

①工作年限满一年,均有5天的年假;

②工作年限满两年,有6天的年假,并依年限递加一天;

③工作年限满五年,有10天的年假,并依年限累加一天;

④工作年限满十年,有15天的年假,并依年限累加一天。

3、年假休假期间待遇

员工休年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及福利,按正常工资待遇发放,不视为加班。若因加班没有休年假,公司应安排补休,或者加发两倍薪资。

4、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

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没有年假;

②上一年度请假累计超过30天的没有年假,因特殊情况一次请假超过30天的,工龄则按期顺延推迟计算;

③请假累计超过5次以上,每超过一次减一天。

三、年假申请及安排

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员工本人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假。若员工不同意公司的休假安排,则视为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公司不作任何年假补偿。

2、员工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安排休完,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在春节期间、生产淡季或其他公司认为合适的时间段内安排员工休假。

3、员工本人申请休年假的,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初审,总经办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四、其他规定

1、本制度与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带薪年休假规定不相符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执行。

2、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1、员工5天年假休息需要提交申请书,逐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5天年假为员工福利,不与过年年假重叠。

3、员工工作符合以下情况才可享有5天带薪休假:

工作满一年;本年请假累计不超过5次且在30天以内。

4、天年假可以单休也可连休。

5、本制度经由总经理批准后于2017年开始实施。

六、员工福利待遇:

1、公司对值班人员的安排:过年值班7天内薪资加两倍发放,并且有15元/天的餐补;

2、公司对正常休假返岗的员工每人200元的资历补贴;提前休假或延迟返岗的员工无此福利;

七、年假期间值班人员名单

八、休假人员名单

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三条职能分工及申请、审批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年休假管理的责任部门。 2、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年休假工龄认定 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即员工在本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龄的员工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如人事档案证明、劳动合同、社会统筹缴纳清单等,否则不予累计。 第五条年休假计算方法 1、员工当年的年休假计算截止时间均以上一年底为准。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2、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3、非本(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龄12个月以上的新进员工:(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绩效工资按照出勤天数计发); 2、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七条年休假安排 1、公司可根据经营生产的具体情况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公司鼓励员工休年假。员工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提出休假。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作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当年未休的年休假公司不作补偿。 第九条其他 1、休假人员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休假,在休假前应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经理级(含)以上级别人员在休假期间应由其直接上级指定专人为临时负责人。 2、部门主管(含)以上级别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随意关闭手机;其他员工,在休假前应将有效联络方式告之部门领导,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3、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4、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自愿申请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条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年休假申请单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员工年休假制度:暂行办法如下:标准及规定: (一)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新聘用人员,从正式进入本公司之日起计算(办理了正规的调动手续人员,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四)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连续休假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公司实行计划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

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全年休假计划并平衡推进,确保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当年休完,不再发放年休假工资。 (六)假期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请、休假管理 (一)员工休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权限参照《考勤管理规定》。 (三)员工若需请事假,应先休完年休假后方可请事假。 综合部 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2020年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的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今天为你带来了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加强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明确各类假期和请假程序以及准假权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定依据 第2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章管理部门 第4条由行政部负责员工请假和休假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5条由行政部进行公司全部员工请假和休假的统一管理。 第6条行政部要如实反映员工的休假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汇总前一个整月的员工请假、休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的员工请假单作 为薪金发放、员工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公休假 第7条公休假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与周休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休假的员工,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8条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 天)。法定假日遵守国家规定,具体休假时间依公司通知为准。 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日休假的,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公司安排员工串休和轮休。 第9条周休日: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 第七章事假 第10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在前一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送行政部备查,方可休假。第11条员工因突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审批单”,否则按旷工 处理。 第12条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不准予事假。 第13条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日。单次事假3日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日者,须经总经理特批,否 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14条事假逾期未续假,视为旷工。 第15条员工每请事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100%扣除本人工资。 第八章病假 第16条员工因伤病请病假的,应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要通过电 话告知部门领导,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17条请病假2天(含2天)以内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2天以上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斩断证明。否则按 事假处理。 第18条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待遇: 1)员工每休病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50%扣除本人工资。 2)员工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1个月以上的停发病假期间工资。第九章工伤假 第19条工伤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20条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报销医疗费和住院费。 第21条工伤休假一般最长为12个月;工伤事故发生后,也可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第十章婚假 第22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 天婚假。 第23条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24条再婚的可享1天婚假。

休假管理制度

休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更好的规范员工休假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假期管理 3.1、法定假日 3.1.1、国家法定假日(含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带薪假期,公司统一按国家规定执行; 3.1.2、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需安排加班的,应事先提交《员工加班申请单》,并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经审核批准后的加班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3.2、年休假 3.2.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员工可以享受年休假; 3.2.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年休假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年休假10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法定年休假15天; 3.2.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2.4、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之内;

3.2.5、带薪年休假时间的安排 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原则上不分段安排和跨年度安排,但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经批准后可延迟到次年6月30日,原则上不以支付年休假报酬的方式代替员工休年休假; 3.2.6、因公司原因未安排年休假的将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关报酬; 3.2.7、员工在休年假前需提前1周提出休假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3.3、病假 3.3.1、员工患病需及时提交《请假单》申请休病假。员工请病假时,必须同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建议书及相关病历记录,否则公司有权不批准病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的,均视为旷工; 3.3.2、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治疗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的天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3.3、病假期间工资标准为: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00%计发; 3.3.4、员工请病假超过3个月的,公司将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3.4、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根据医院证明及伤残情况,结合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停工留薪期,工伤假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年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年假管理办法(2011) 第一条目的及意义: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的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休假范围及标准: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转正后全体正式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 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4)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假外,还 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 假;: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3)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 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天数 5.在职员工申请当年年休假时,按当年在本公司已工作时间折算(以0.5天为基本 单位),休假天数计算方法: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工作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已休年假天数 6.员工当年年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 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7.年休假可与病、事假相抵,且一天年假抵一天事假/病假。 第三条年休假流程 1.请假流程: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司职员正当权益,爱护良好工作秩序,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畴 本方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员休息休假的治理。 第二章休假分类 第三条法定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注:承诺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准。 事假 职员因私办事,在不阻碍工作进度前提下,经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准予适当天数的事假。 病假 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出具的 诊断及建休证明,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可准予不超过医疗期的病假。 工伤假 职员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其同意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伤假待遇。

职员发生事故损害,所在部门应当自事故损害发生之日起10天内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办理有关工伤认定手续,因逾期未报致使公司承担不必要缺失的,一律呈报总裁室裁定。 婚假 符合国家婚姻法,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员,凭结婚证于请假日前三天提出申请,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职员(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可延长优待婚假7天。 产假 凡领取结婚证,符合国家有关打算生育政策,司龄满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女职员生育,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 凡符合国家有关打算生育政策之职员,在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在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终止妊娠)者,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视情形给予休假15-30天。 凡晚婚晚育生第一胎后,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女职员可在法定 产假基础上享受优待假15天,男职员可享受护理假4天。 节育手术假 职员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如上环等),可依据医疗机构证明,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可给予节育手术假2天。 哺乳假 凡符合国家有关打算生育政策的女职员,婴儿在一周岁以内的,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可于每日工作时刻内享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刻,每次三十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刻增加三十分钟,但其时刻只限当天使用,不得隔日累计使用。 第十一条丧假

年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为保证员工休息休假,更好地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明确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及待遇标准,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原则: 各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和生产任务,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可以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二、适用范围: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岗员工。 三、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1.员工自其参加工作起,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 2.员工自其参加工作起,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 3.员工自其参加工作起,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因违纪违规给予待岗处理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 6.累计工作刚满1年的员工,申请辞职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以其它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7.累计旷工天数达到或者超过法定年休假天数的。 五、年休假的申请及审批: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在春运、黄金周及国家法定休假日期间不批准员工年休假,特殊情况除外;除以上时间外,员工年休假由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各单位要在每年的12月份做好下年度的员工年休假安排。 2.基层单位员工应当按所在单位的《员工年休假安排表》提前2天到综合科办理休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休假时间的,必须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具体的休假和工作时间后,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方能休假。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擅自休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公司机关员工需要休年休假的,应当提前2天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休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具体的休假和工作时间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方能休假。 各基层单位正、副职领导及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需要休年休假的,须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呈公司各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年休假满,应及时到综合科(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了规范员工年休假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 1、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5 天; 2、连续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10 天; 3、连续工作满 20 年的,年休假15 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15天的; 3、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0天的;

4、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当年待岗天数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6、当年旷工天数累计超过5天的; 7、当年因公负伤休假时间超过停工留薪期和应休年假天数之和的; 四、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3、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原则上均享有年休假权利,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经部门主管领导、办公室、总经理批准后可放弃休假,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该员工工资200%计发。 五、休假安排: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和员工本人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1、年休假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段休完。分段休假仅限休假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的员工,且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员工休年休假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3、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休假管理制度(最新)

休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出勤管理、规范员工休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3. 休假类别 年休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事假。 4. 休假申请单样式 见附件。 5. 休假程序 5.1 员工休假,原则上不能影响生产或业务。 5.2 员工休假时,必须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定的《休假申请单》(注明休假类别), 得到部门负责人确认和领导批准,办理好业务交接,并将《休假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5.3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必须于当日应到岗1小时前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 人力资源部;员工必须在病愈或事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 5.4因私事请假:有年休假的,先休年休假;无年休假的,先调休假;无调休假的, 休事假。 5.5 提前上班或假满上班应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未按时销假的,将按继续休假或超假 处理;未经请假或超假未归者,按旷工处理。 5.6 休假单位:年休假、病假、事假按半天为单位进行休假;其他假必须一次性休完。 5.7 公司领导外出(含公差和因私请假),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向董事长报 告并得到批准。 7. 休假种类 7.1 年休假

7.1.1连续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年休假。 7.1.3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2个月后享受的第一个公历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当年 满一年的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即:(员工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7.1.4员工在离职的当年,年休假天数计算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工作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7.1.5国家法定节假日、周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1.7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对生产关联部门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年休假;对其他 部门的员工,在不影响业务的前提下,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制定好年休假休 假计划(确保年休假全部休完),按请假程序灵活安排年休假。 7.1.8年休假为全薪假,只在当年内有效,不能顺延、结转或合并至下一年度使用。 7.2 病假 7.2.1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因病不能出勤时,可请病假。 7.2.2请病假者,在提交休假申请单时,必须出示浏阳生物园医院或区级(含区医院) 以上医院病假条;对没有出示病假条的休假申请,将作事假处理。 7.2.3对存在质疑的病假,人力资源部可要求休假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核实。 对弄虚作假开具假病假条者,一经查出,视情节严重作旷工或开除处理。 7.2.3病假工资按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7.2.4病假超过1个月者,病假工资为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2.5病假影响绩效考核。 7.3.婚假: 7.3.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假为3天。 7.3.2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双方依法登记初婚的,婚假为15天。 7.3.3婚假自领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3.4婚假须在试用期后方可申请,申请婚假时,须提前15天将结婚证复印件和休假 申请单呈交审批,并持本人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确认。 7.3.4婚假包含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关于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修订)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人保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为完善员工休假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生产实际情况,特对本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修订如下: 一、享受年休假的员工范围: 凡当年1月1日在职在册的与本公司签订城镇或农村劳动合同的员工,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年休假统计时间: 员工当年的年休假计算截止时间均以上一年底为准。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四、年休假的安排: 1、公司根据经营生产的具体情况,每年集中统一安排员工年休假为1-5天。若遇特殊情况,公司可作相应调整。 2、公司鼓励员工休年假。员工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部门安排、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登记备案,员工可一次性或分期休完剩余年休假。 3、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作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4、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作旷工处理。 五、年休假的工资待遇: 1、管理及实动工时员工休假工资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绩效工资不发。 2、全额计件制员工休假工资按本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全年统一结 算。 3、全额计件制员工如因请病事假而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公司销售的,按厂规 厂纪进行扣款。 六、员工年休假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办公室。 七、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无锡中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0日

公司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年休假管理规定 水汽车间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保证员工利益,使员工在xx年能够按时按量将本年假期休息完毕,现制定如下规定: 1.法定节假日,附班统一休息,考勤记“×”; 2.每个班组在xx年周六、周日的附班,统一休倒班假5.5天; 3.5.5天倒班假休息完毕后的周六、周日附班,各班组由值班长 安排休息疗养假7天; 4.车间原则上不固定员工的工龄假日期,员工尽量在附班进行休假,如有特殊情况,各值班长要在衡量班组实际情况下安排组员进行休假; 5.各班组人员在休假前2-3天,办理好相关休假手续(各班组人 员休假前,值班长提前2-3天上报办事员); 6.各值班长要在每月上报班组考勤的同时上报班组人员休假明细。 水汽车间员工休假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使车间休假管理规定有效执行,现制定相应考核办法: 1.各值班长没有按照规定填画、上报考勤,每次扣10元; 2.休假人员没有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每次50元; 3没有经过合理安排使员工在xx年将所有假期全部休息完毕,每人少休息一天扣班长100元;

4.由于值班长安排休假不合理等原因出现集中休假的情况,造成班组人员短缺影响生产,每次扣200元。 带薪年休假 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职能分工及申请、审批流程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集团职能部门人员及集团关键岗位人员年休假的管理的责任部门,各子公司人事部为本公司员工年休假的管理的责任部门。 (二)集团公司关键岗位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复审→董事局主席审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集团职能部门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审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子公司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KD-RS02-2013 人力资源部修订日期:2013-10-28 第1版第1次修改 第1页共6页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员工休假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广州正康道投资公司在职员工。 3.休假类别 3.1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如国家法定假有改动的以国家公布为准): 3.1.1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3.1.2春节:3天(除夕、初一、初二) 3.1.3清明节:放假1天 3.1.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3.1.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3.1.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3.1.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2法定节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但妇女 节、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补假; 3.3因工作需要,在休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时,加班计入积假按医院相关 制度执行; 3.4日常请假类别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有薪假、七种。 4.请假规定 4.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附表一),逐级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直至最终批准人批准后生效;

4.2管理人员但任多项职务的,请假时要在《员工休假申请单》上将多项职务填写在表格里,经各级领导签批后生效; 4.3员工请假须最终得到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做旷工处理。如确因突发 事件或急病不能及时请假者,应打电话向所在部门请假,并在当天内办理请假手续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5.事假 5.1请假人需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事假1-3天(含3天)只需部门直接负责人或间接负责人审批,3-10天(含10天)需由人事科长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10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 5.2当年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或病假与事假累计之和不得超过二个月,超过二个月各部门不予批准。 5.3事假和病假员工当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要按缺勤天数进行扣减,当月累计请病假和事假10天以上的(含10天)无绩效奖金。 6.病假 6.1请病假人员必须凭医院诊断证明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亲自或家属来医院办理病假手续。 6.2员工办理病假手续,1-3天(含3天)只需部门直接负责人或间接负责人审批,3-10天(含10天)需由人事科长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10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 6.3住院治疗请假时间按实际住院天数(附出院证明书)为准,出院后如需调养,凭主治医生诊断证明,1-3天只需部门直接负责人或间接负责人审批,3-10天 需由人事科长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10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批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天。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EOZG/Y P 3 10 014-2014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D 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目的 规范职工休假管理,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在册职工。 职责 管理部 3.1.1负责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的制订。 3.1.2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员工假期。 3.1.3假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假期工资待遇的发放。 各单位 按权限审核审核职工的休假申请,并按规定将缺勤人员情况及请假的原始凭证报管

理部。 公司领导 按审批权限审批员工假期。 新年,全体公民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农历清明当日); (5月1日); (农历端午当日); (农历中秋当日); (10月1日、2日、3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 2天(农历三月初三、初 四)。 4.1.2以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全体公民放假的 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 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探亲假 4.2.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天。若其配偶与职工 团聚居住3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4.2.2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探亲假按以下办法执行: 4.2.2.1 现役军人,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的,职工不再享受探亲假;确因特殊 情况需要到部队 探亲时,经所在单位审核、公司批准,可给予探亲假。 4.2.2.2 现役军人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与配偶团聚的,职工可以享 受探亲假。 4.2.3未婚职工或离异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2.4已婚职 工探望父母(包括养父、养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每四年给假20天, 可分两次休假(四年内任何一年均可享受),但往返路费只给报销一次。 4.2.5从玉柴其他单位调入公司的职工自调入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请探亲假。 4.2.6符合上述条件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路程单程必须在250公里以上(以南宁、 北海、玉林为中 4.1.1.3 清明节,全体公民放假 1天 4.1.1.4 劳动节,全体公民放假 1天 4.1.1.5 端午节,全体公民放假 1天 4.1.1.6 中秋节,全体公民放假 1天 4.1.1.7 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 3天 4管理规定 法定节假日 4.1.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4.1.1.1 20天。 4.1.1.2 4.1.1.8 4.1.1.9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把公司建设成为规范化正规化的公司,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以及保证全体员工的合理休假及探亲,规范员工的请假行为,在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上班时间规定: 因公司属于销售型企业,故视市场状况合理调配每周的工作时间,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40小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休息日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市场及用户的需求,不能因为节假日而影响工作。 二、请假规定: 1、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包括:新年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清明节(4月5日放假1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放假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放假1天)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适用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2、婚假、丧假、生育假、陪产假、生日假休假规定:

3、年休假的休假规定: 第一年年休假计算方法:如2016年3月入职,则在2017年4月开始计算年休假,即12-3/12*5=3.75天,小数点均舍去,故该员工2017年年休假为3天。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①职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病假:一般病假,按事假程序办理,重大疾病请病假须经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方法发放,病假工资的工资基准为每个人的基本工资,病假期间的工资系数为:(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病假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病假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病假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病假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病假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病假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病假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病假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5、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与部门领导申请假期,并且按事假程序办理,短期的事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6、旷工:公司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就私自休假则视为旷工,并扣发旷工日期奖金工资的

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股份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员工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休假,是指员工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陪护假、丧假、公休假、年休假。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根据公司生产工艺特点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工作时间实行常白班和运转班两种工作制度。 第五条常白班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为:上午8:00 ―12:00,下午 14:00―17:30。运转班实行四班二运转制度,工作时间为:早7:00—晚7:00,晚7:00—早7:00(包含就餐时间)。原则上运转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参加班前会并进行交接班。 第六条因交通、季节变化或其它原因须调整工作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第三章员工请假管理 第七条事假: 一、事假天数以员工实际未出勤天数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为事假;事假不满1日者,以钟点累计,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计满8小时为1日;四班两运转员工每请1个工作班假期,按照1.5个常白班工作日计算。 二、员工事假每月不得超过7天、全年(自然年度)累计不得超过21天。(如因特殊情况确须延长者需申述充分理由,呈请公司分管领导特批后方可休假。) 三、员工因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程序方可。遇特殊情况时,可先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四、事假审批权限: 1.工段长(主管)及普通员工事假7天(含)内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2.中层副职请假3天(含)内由部门正职审批(车间副职请假由生产部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 3.中层正职请假3天(含)内由分管副总审批,3天以上由总 3 2020年4月19日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年休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年休假基数为5天; 2、工龄每满一年为一个基数,每个基数可享受1天年休假,累计最长不超过10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基本和岗位工资全额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生产任务、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

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 4、员工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6、年休假不存在累计,当年的年休假应休未休的,年底自动作废。 六、附则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包头市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工作时间与休假管理规定

安徽加奥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时间与休假管理规定 (2008年修订) 1.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工作时间与休假,严肃劳动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人员除外)。 3.公司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除公休日、法定节日、公司统一放假以及办理了正常手续的请假、出差、公出或其它正当理由外,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 退; 上班时间延迟10分钟(含)以上2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达20分钟者为旷工半日; 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含)以上20分钟以内擅自离开岗位者为早退,达20分钟者为旷 工半日; 因天灾人祸或其它偶发事件,并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补假手续者除外; 员工休假一律以批准的手续单据为依据,无批准单据的,或未获批休假的,视同未办理 请假手续。 4.根据考勤: 迟到、早退、旷工处罚规定按公司《员工奖惩条例》执行; 连续旷工3日,或累计旷工达5日的,视同辞职,并对旷工引起的公司直接损失,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5.月度考勤 公司按月考勤,自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月度满勤; 公司在岗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月度考勤以电子考勤和部门考勤结合确定,部门考勤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考勤表,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部门考勤应按实际出勤情况,每日进行记录,调休、病事假及迟到、早退等应标注明确,同时应附相关审批单; 部门或班组考勤应安排专人负责,经主管审批后报人事行政部。 6.调休、事假 调休: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日出勤的,可予以调休,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核准。

事假:员工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无岗位工资,津贴根据出勤率享受,其他按相关规定执行。 7.病假: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可给予病假(含公休及法定节日)。 员工因患一般疾病(在医疗保险规定的大病统筹之外的)需请病假的,须凭医保定点单位的诊断证明(病历和休养证明)、诊断挂号、检查费用凭据办理请假手续,凭据不全或不符的, 视为事假。 病假时限及病假工资标准如下: 7.2.1 连续休病假在20天以内,当月工资按岗位工资的70%发放,其他按相关规定执行; 7.2.2连续病假20天以上的,符合医疗保险所规定的大病统筹范围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止 工 作治疗休息的,当月无绩效奖金,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本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 放; 7.2.3 申请病假的医疗期时限(自第一天病假始累计)标准规定如下: 工作总年限本公司工作年限医疗期 十年以下五年以下三个月(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五年以上六个月(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十年以上 五年以下六个月(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个月(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十八个月(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二十年以上二十四个月(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尚不能痊愈的,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延长医疗期获批准的,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规定,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或参与其他单位的有经济收入的兼职,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8.工伤假 员工工伤假及有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婚假 公司员工凭结婚证办理婚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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