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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增殖放流方法与措施

渔业增殖放流方法与措施
渔业增殖放流方法与措施

渔业增殖放流方法与措施

人工增殖放流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放流或移入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

一、放流前的准备

1. 水文资料:在确定人工放流前,全面掌握放流水域的水深、水位常年变化状况、气候条件、水质、水温、溶氧、pH、底质、水体理化因子等水文资料,保证放流效果。

2. 生物资源:对放流水域的水生植物、浮游生物、底栖动物、鱼类等生物资源进行详细调查,准确掌握放流水域的生物资源量,确定放流的品种和数量。

3. 社会环境:全面了解和掌握放流水域周边的社会环境状况,尤其是渔民的基本情况,如生产状况、经济来源、文化层次、收入状况、生活习惯等,将这些情况与放流计划、实施方案有机结合起来,可有效扩大放流效果和影响力。

4. 苗种准备: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确定苗种培育供应单位,确定放流品种、数量及价格。

二、放流水域选择

(一)水域选择

1. 系增殖放流对象的产卵场、索饵场或洄游通道。

2. 远离工厂、矿山,非倾废区和垃圾处理区,非电厂、

养殖场等进、排水区。

(二)基本要求

1. 水域生态环境良好,水面开阔,水流畅通,温度、盐度、硬度、酸碱度、透明度等水质因子适宜。

2. 水质符合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

3. 底质适宜,底质表层为非还原层污泥。

4. 增殖放流对象的饵料生物丰富,敌害生物较少。

三、放流品种

以有效保护水体生态环境为主,保持鱼类资源品种多样性,兼顾渔业生产经济效益,根据近五年来每年捕捞的品种、产量及市场销售情况,结合鱼产业开发的需要,确定选择鳙鱼、鲢鱼、银鱼、草鱼为主要放流品种,同时补充放流黄尾密鲴、细鳞斜颌鲴、鲤鱼、青鱼、三角鲂等品种。鳙鱼、鲢鱼、银鱼以摄食水生浮游生物为主;草鱼则摄食水中有机碎屑、草类植物茎叶;黄尾密鲴、细鳞斜颌鲴以刮食水中腐殖质、有机碎屑为主,鲤鱼摄食底栖生物,青鱼摄食螺、蚬、蚌类,三角鲂摄食水生植物、水生昆虫和软体动物。这些放流品种不但能有效的净化水质,改善水体环境,而且经济价值较高,能有力的促进渔业产业发展,帮助、渔农脱贫致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增殖放流的品种应当以本地种和子一代苗为主。杂交种、转

基因种、种质不纯以及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苗种,不得用于增殖放流。对省外种的增殖放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生态安全评估。

四、放流规格、时间和方法

根据水域状况、水文特征和增殖放流对象的生物学特性,灵活选择放流品种规格,确定适宜的放流时间,可有效提高苗种成活率。

(一)放流规格及时间

1. 春片和冬片鱼种

春片与冬片鱼种放流规格:鲢、鳙鱼为100~400g/尾;草鱼为15~20cm/尾;其他鱼种为10~15尾/500g。放流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12月。

2. 乌仔和夏花鱼苗

鲢、鳙、草鱼、青鱼放流规格要求达到7cm/尾以上;其他苗种放流规格要求在4cm/尾以上。放流时间为每年的6月。

3. 银鱼

银鱼以受精卵的形式放流,放流时间为每年的1月。

(二)放流方法

选择无风、晴朗、多云或阴天进行放流。人工将苗种尽可能贴近水面(距水面不超过1 m)顺风缓慢放入放流水域。在船上放流时,船速应小于0.5 m/s。尽可能扩大放流范围和面积,减少苗种集群过多。

五、苗种质量要求

苗种要求规格整齐、外观完整、体表光洁、身体健壮、无病无伤、游动活泼、逆水能力强。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病种不得检出,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不得检出,其他药物残留符合NY 5070-2002《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的要求。

六、苗种计数

1. 春片和冬片:采用全部重量法进行计数,对放流鱼种全部过秤称重,通过随机抽样计算单位重量的个体数量,折算放流鱼种总数量。抽样重量不低于放流鱼种总重量的

0.1%。尽可能减少因中间环节过于繁琐造成损失。

2. 乌仔和夏花:采用抽样数量法进行计数,将每计量批次放流鱼苗全部均匀装袋后,通过随机抽袋,对袋中样品逐个计数求出平均每袋鱼苗数量,进而求得本计量批次放流鱼苗的总数量。每个计量批次按总袋数的1%随机抽袋,最低不少于3袋。

3. 银鱼受精卵:采用浓缩体积抽样法进行计数,即用10mL量筒,随机抽取受精卵10mL,对此10mL的卵进行计数,得出每毫升受精卵所含的粒数,然后经过2~3次随机抽样进行计数,取其每毫升平均所含卵的粒数,再乘以受精率与所需受精卵的体积,即可求出放流受精卵的总粒数。

七、运输方法

苗种的运输尽可能缩短运输距离,节省运输时间,提高运输成活率。一般采用充氧活鱼罐车和活鱼运输船进行运输,根据水体温度和运输距离确定运输密度,运输过程中,避免剧烈颠簸、阳光暴晒和雨淋,运输成活率达到90%以上。在装卸水产苗种时,坚持带水操作,做到快速、细致,避免鱼体受伤。

八、保护措施

放流苗种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1. 放流前,深入放流水域乡镇做好宣传工作,让渔农深刻认识到渔业增殖放流的重要作用与意义,请他们关心、支持人工放流工作,并邀请他们派出代表参加、监督放流的全过程。

2. 对损害放流苗种的作业网具进行清理;在放流水域周围的大型养殖场等纳水口设置防护网。

3. 放流后,加大对放流水域组织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并针对短期内鱼苗易出现集群现象,渔政部门应跟踪监测,观察鱼群的走向,加强渔政管理,防止偷捕、误捕现象发生。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鲷科鱼类

SC/T 9418 —2015 1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鲷科鱼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鲷科( Sparidae )鱼类增殖放流的海域条件、 增殖放流鱼种的质量和要求、 检验检疫 方法与规则、苗种计数、苗种运输、增殖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以及效果调查与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鲷科鱼类的增殖放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2763.6 海洋调查规范 第 6 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GB/T 12763.9 海洋调查规范 第 9 部分:海洋生态调查指南 GB/T 20361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21326 黑鲷 亲鱼和苗种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 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C 2022 真鲷 SC 2030 黑鲷 SC/T 2023 真鲷养殖技术规范 SC/T 9102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SC/T 9401-2010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农业部 783号公告 -1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 958号公告 -13 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农业部公告第 1125 号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水生动物部分) OIE 水生动物疫病诊断手册 3 海域条件 3.1 增殖放流海域 根据鲷科鱼类的生活习性以及增殖放流规模选择适宜的增殖放流海域。增殖放流海域应选择: 1)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或人工鱼礁放牧场。 2)非倾废区,非盐场、电厂、养殖场等进、排水区。

增殖放流工作汇报(2)

增殖放流工作汇报 篇一:增殖放流工作报告 XX年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总结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有关精神,依法保护和增殖大鲵资源,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天然水域的大鲵资源的种群数量,十堰市 水产局成立了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水产局的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 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针此次放流活动,总结如下。一、XX年十堰市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为了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年初,在制定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时,即把此项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并且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放流工作的领导,市水产局成立 以石崇明局长为组长的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 和放流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增殖放流的成功。 2、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在今年

初便制定了《XX年十堰市大鲵 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方案》,市水产局办公室、产业科、市水生动物防疫检验站等相关人员各司 其职,分工明确,保障了XX年度大鲵增殖放流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增殖放流全程的监督检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苗种来源进行严格的把控,采取询价等方式,确定了十堰市赛武当娃娃鱼繁育中心、竹溪县玉龙大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本次大鲵增殖放流的苗种来源。在苗种投放时,深入 竹溪县万江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采取了不定点、不定数,随机投放的方式,确保所 投大鲵苗种安全。同时我局在对苗种进行把关计量、账目处理等各个环节时,组织执法人员 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严防弄虚作假,并有竹溪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到场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并公证,出具公证书。增殖放流结束后,我局委托竹溪县水务局派专人加强对放流区域的执

2021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为了保持我县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增加溪河渔业经济效益,根据《渔业法》、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以及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放流增殖苗种采购小组,负责放流增殖苗种的采购相关工作。 二、增殖放流工作的实施 1.科学确定放流苗种。根据县渔业资源实际情况,结合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变化的特征,为减缓并最终遏制渔业资源衰退趋势,逐步改善渔业资源生态状况,保护水生物多样性,从而达到增殖渔业资源、净化水质环境和增强溪河渔业经济效益,研究制定放流计划,放流品种主要为河蟹、鲤鱼、鲫鱼、厚唇鱼、倒刺鲃、黄颡鱼、甲鱼、翘嘴鲌等,并根据河段情况作适当的放流苗种调整。 2.放流苗种采购。放流增殖采购小组根据苗种供应单位提供的苗种供应价目表,对苗种市场进行调查,赴苗种生产单位实地考察,掌握苗种生产单位在繁育、管理、质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通过公开招

标或议标方式确定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签订苗种供应合同。 3.放流计划与实施。按照放流计划,分批组织开展人工放流。认真做好放流苗种质量抽样、规格测量,严把质量关,确保放流苗种的规格整齐、体质活跃。做好苗种的称重、计数工作。 4.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对放流动态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人工放流影响,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5.完善管理制度。为提高放流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届时将邀请县政府、人大、财政局及渔民代表共同参与放流,监督放流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人工放流规范化;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整治行动,确保放流增殖效果,增强溪河渔业经济效益。 三、经费预算 2月份放流增殖费用预算为98000元,其他月份费用另行预算。 1.苗种费91900元。其中,鲤鱼:2600斤×7元/斤=182021;红鲤鱼:1700斤×8.5=14450元;鲫鱼:3000斤×10.5元/斤=31500元;倒刺鲃:18500尾×0.75元/尾=13875元;厚唇鱼:18500尾×0.75元/尾=13875元。

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江西省2010年水生生物 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的要求 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养护增殖水生生物,维护生物 多样性的力度,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我省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可持续 发展,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 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的要求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精神,科学组 织,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切实推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健康发展。 2、工作目标: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补充经济鱼类和珍稀水生生物种群数量,维护生 物多样性,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经济 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时间 1、主要实施地点 ①鄱阳湖、长江江西段:南昌、九江市,湖口、星子、永修、都昌、南昌、新建、进贤、 余干、鄱阳等县。 ②赣江、信江、抚河、修河、饶河五大河流:赣州、吉安、宜春、上饶、景德镇、新余、 萍乡、鹰潭、抚州等市。 2、增殖放流时间:3月至8月。 三、增殖放流数量、品种、规格及比例 1、放流数量 经济鱼类4亿尾。其中鄱阳湖、长江投放2.5亿尾,五大河流(赣江、修河、信江、饶 河、抚河)1.5亿尾。 珍稀水生生物30.1万尾。主要在井冈山、德兴、靖安、铜鼓、浔阳区等市县区及省鄱阳 湖渔政各分局。 2、主要放流品种 ?经济鱼类:四大家鱼、倒刺耙、黄尾密鲴、团头鲂等原种子一代。 ?珍稀水生生物:胭脂鱼、大鲵、棘胸蛙等幼体。 3、鱼种规格及比例 经济鱼类:大规格夏花鱼种(3cm以上)、一龄和二龄鱼种为主。其中“四大家鱼”等 经济鱼类占80%(其中:大规格夏花鱼种60%、一龄和二龄鱼种40%);倒刺耙、黄尾密鲴、 团头鲂等本地鱼类及胭脂鱼。 珍稀水生生物:大鲵(20cm以上)1000尾,胭脂鱼(3cm 以上)20万尾,棘胸蛙(25克以上)10万尾。 四、重要活动 1、6月1日,举行主题为“珍爱水生生物、呵护一湖清水”全省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含 2009年同步放流的14个试点单位),仅在省会南昌市设放流主现场。 2、6月6日,与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同步放流活动联动,举行“万千鱼儿游赣鄱”江西青 少年渔业增殖放流活动。 3、5月份,在井冈山、靖安等地举行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4、6月份,举行“东江之源”树碑仪式及增殖放流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西省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领导小组

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河南水产》2009年第4期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目前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具有恢复生态平衡、修复生态环境、培养群众环保意识、增加渔民收入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省和国家有关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也积极开展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安阳市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的基本情况及背景 安阳市位于河南省北部,现辖1市4县4区,即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滑县及龙安区、殷都区、北关区、文峰区。总面积7413平方公里,总人口539万,2008年GDP为1036.05亿元。全市境内库、塘星罗棋布,河渠纵横,天然水资源较为丰富。渔业水域类型主要是山丘区的水库、沟河、蓄水池、村庄围沟、坑塘、潭坑、沼泽、湿地、温泉、泉水、废窑坑、废弃地、工业余热水,还有裁湾取直留下的废河道等。渔业水域以水库和坑塘为主,占全市可养鱼水域的90%以上,是发展水产业的基础。被划归为全国的北方水库、坑塘、洼淀放养区。归属于河南八大渔区的Ⅰ级和Ⅱ级区,即太行山丘水库新渔区和豫北平原塘洼开发渔区,2008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9089吨,产值9557万元。 安阳市的鱼类自然资源比较丰富,以江河平原鱼类为主体,兼有东洋区北温带北部的北方平原鱼类。据40多年工作过程中的调查发现,约有鱼类51种,分属7目12科38属。鲤科鱼类共38种,占鱼类总数的74.5%。安阳市总水面近十万亩。适合增殖放流的水域主要是天然河流与水库。全市有水库一百余座,其中中型水库8座,小型110座,跨界大型水库2座。全市共有大小河道34条,据统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25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9条。 二、目前增殖放流与资源养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1.增殖放流相关科研能力较弱 由于受机构编制、相关政策以及地区渔业资源天然条件和历史原因所限制,渔业科研基础条件比较落后,针对增殖放流相关的科研工作开展不足,致使增殖放流活动缺乏科学指导。突出表现为:一是增殖放流种类确定、放流数量缺乏科学指导,存在很大的盲目性;二是增殖放流生态风险缺乏评估,如病害风险、遗传风险、环境风险等;三是增殖放流效果缺乏评价,如鱼类资源变化、遗传多样性变化等。 2.苗种来源不足 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中的“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对增殖放流的苗种来源有较高的要求。而我市缺乏有资质的苗种生产单位,在以往的增殖放流活动中大量的苗种需从周边地区购买,增加了成本,因运输等因素的影响降低了苗种质量,影响了放流效果。特别是急需放流的特有、濒危物种受此限制而不能大规模的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3.增殖放流工作尚未引起有关领导的充分重视,导致相关政策支持不够,资金来源不足 增殖放流活动是有较强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意义的公益性事业,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把该项工作作为政府的常态性公益事业来开展,但我市开展这项工作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有些地区甚至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相关政策支持不够,资金来源不足,增殖放流工作严重滞后。 4.渔业生态环境恶化仍在加剧,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足 水环境污染、河道挖沙取土、水利工程施工以及过度养殖等都导致了天然水体的渔业功能退化和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环保、水利、城建、国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有关工作的沟通不够,不能形成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难以互相协调配合,对天然水域进行管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在一定期程度上影响了增殖放流的效果。 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存在的 问题与对策 杨起(河南省安阳市水产站455000) 经营管理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鲷科鱼类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鲷科鱼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鲷科(Sparidae)鱼类增殖放流的海域条件、增殖放流鱼种的质量和要求、检验检疫方法与规则、苗种计数、苗种运输、增殖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以及效果调查与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鲷科鱼类的增殖放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2763.6 海洋调查规范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GB/T 12763.9 海洋调查规范第9部分:海洋生态调查指南 GB/T 20361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21326 黑鲷亲鱼和苗种 NY 5052 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0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C 2022 真鲷 SC 2030 黑鲷 SC/T 2023 真鲷养殖技术规范 SC/T 9102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SC/T 9401-2010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农业部783号公告-1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958号公告-13 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水生动物部分) OIE 水生动物疫病诊断手册 3 海域条件 3.1 增殖放流海域 根据鲷科鱼类的生活习性以及增殖放流规模选择适宜的增殖放流海域。增殖放流海域应选择:1)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或人工鱼礁放牧场。 2)非倾废区,非盐场、电厂、养殖场等进、排水区。 3.2 基本条件 1

人工增殖放流

(11)人工增殖放流 根据施工对保护区鱼类的影响程度估算补偿性增殖放流数量,建议放流的位置应在增殖站河段为宜。年放流数量为30万尾,规格在4~5cm。其中大麻哈鱼10万尾、滩头鱼20万尾(表7-1-3)。工程施工时间为1年,根据要求建议增殖放流时间为3年,共放流鱼种60万尾;所放流鱼种应从有资质的苗种生产单位购买,进行放流。 表7-1-3 建议增殖放流苗种品种、数量、时间、地点 年份品种数量(万尾)时间(月)地点 2017 大麻哈鱼10 4~5 核心区滩头鱼20 7~8 2018 大麻哈鱼10 4~5 核心区滩头鱼20 7~8 2019 大麻哈鱼10 4~5 核心区滩头鱼20 7~8 生态补偿是关系到受影响的水域水生生物通过人工措施,使其生态影响降到最低,环境得到改善,物种得到保护。生态补偿应包括增殖放流、栖息地保护、生态监测及渔政执法管理等内容。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年生态补偿应为61万元。施工期3年,按3年补偿年,共计183万元,其中增殖放流费150万元,施工期监测费18万元,保护对象救护与宣传9万元,苗种检验检疫费6万元;施工结束后监测费12万元,合计生态补偿费用195万元。补偿经费应列入工程生态补偿费中。具体生态补偿明细见表7-1-4。 表7-1-4 大桥建设生态补偿及基础建设明细万元 科目经费/年 生态补偿 增殖放流50 水生生物、水文、水质、鱼类种群动态监测 6 保护对象救护与宣传 3 其他苗种检验检疫费 2 合计61 注:1.生态补偿:经费按1年计算(共计61万元/年); 2.苗种价格:大麻哈鱼 3.0元/尾;滩头鱼1.0元/尾; 3.增殖放流苗种费:大麻哈鱼(10万尾)30万元/年;滩头鱼(20万尾)20万元/年。 (12)跟踪监测 施工期间监测3年,工程结束后连续监测2年,监测点共设3个断面:核心区设2个监测断面(二道坝、放流站),实验区设1个监控断面(绥芬河大桥)。每年监测2次:5月、9月。监测内容包括:

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ICS

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增殖放流 (1) 3.2考种 (1) 4增殖放流单位 (1) 5增殖放流的基本程序 (1) 5.1申报与审批 (1) 5.2 结果统计与上报 (2) 6技术要求 (2) 6.1 放流水域 (2) 6.2 放流种类 (2) 6.3 苗种来源 (2) 6.4 技术鉴定与检疫 (2) 6.5 放流技术措施 (3) 7 跟踪与效果评估 (3) 8 通报发布制度 (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内陆水域增殖放流申报审批表 (4)

前言 为规范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行为,修复水域生物多样性,增殖渔业资源,确保水生生物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廖伏初、欧燎原、李传武、温罗云、徐德平、黄华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生动物增殖放流的术语和定义、增殖放流单位、增殖放流的基本程序、技术要求、跟踪与效果评估、通报发布制度等。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水生动物资源增殖放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55-1997 青鱼、草鱼、鲢、鳙亲鱼 GB/T 9956-1988 青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T 10029-2000 团头鲂 GB/T 11776-1989 草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T 11777-1989 鲢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T 11778-1998 鳙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T 15805.1-1995 淡水鱼类检疫方法第一部分 GB 17715-1999 草鱼 GB 17716-1999 鲢鱼 GB 17717-1999 鳙鱼 GB 17718-1999 青鱼 GB/T 30030-1988 团头鲂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SC/T 1040-2000 长吻鮠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是指用人工手段在水生生物分布区域放置一定数量的物种,以增加其种群数量,或提高其捕捞渔获量的活动。 3.2 考种 考种是指对某一物种亲缘关系、遗传特性进行溯源的活动。 4 增殖放流单位

2015年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XXX2015年度人工增殖放流项目 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平,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坚持生态和生产并举,养护和利用并重,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按照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办法》及《安徽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4/T1005-2009)的规定,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渔涵[2015]125号)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开展经济鱼类增殖放流,补充主要经济鱼类种群,修复颍河水域生态环境,增殖水生生物资源,促进从渔农民增收,实现渔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维护生态安全原则。根据水生生物资源的区域分布特征,选择对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修复具有重要作用的放流品种。严禁投放外来种、杂交种及转基因种,在确保水域生态安全性前提下,同一水域内开展增殖放流应兼顾各品种间的合理数量。放流苗种须经过检验、检疫,取得合格证明,确保苗种优质、健康。经济鱼类鱼种以小规格苗种为主,在3厘米以上。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方式,选择信誉良好、苗种质量高的苗种生产单位,以合同的形式规定

增殖放流品种、规格、数量、供苗时间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苗种供应单位应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原、良种场优先),确保苗种供应单位的育苗生产设施、设备状况、技术保障能力能够满足增殖放流苗种的数量及质量要求。同时,要提前对增殖放流的区时间、地点、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三)实施放流水域为公共水域。水质应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并由渔业执法机构实施有效管理。同时重点安排在农业部《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农渔发[2010]44号)确定的重要增殖放流水域、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向承包养殖水域进行增殖放流。 (四)增殖放流效果体现原则。严格执行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和渔政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价,确保增殖放流取得成效。 (五)增殖放流活动公证原则。增殖放流活动要聘请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三、组织机构 为了提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范化水平,区农委成立XX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领导小组、专家技术小组和工作执行组,负责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放流等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XX区农业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XXX XX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增殖放流工作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增殖放流工作汇报 篇一:增殖放流工作报告 20XX年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总结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有关精神,依法保护和增殖大鲵资源,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天然水域的大鲵资源的种群数量,十堰市 水产局成立了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水产局的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 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针此次放流活动,总结如下。一、20XX年十堰市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为了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年初,在制定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时,即把此项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并且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放流工作的领导,市水产局成立 以石崇明局长为组长的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 和放流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增殖放

流的成功。 2、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在今年 初便制定了《20XX年十堰市大鲵 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方案》,市水产局办公室、产业科、 市水生动物防疫检验站等相关人员各司 其职,分工明确,保障了20XX年度大鲵增殖放流工作 的顺利开展。 3、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增殖放流全程的监督检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苗种来源进行严格的把控,采取询价等方式,确定了十堰市赛武当娃娃鱼繁育中心、竹溪县玉龙大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本次大鲵增殖 放流的苗种来源。在苗种投放时,深入 竹溪县万江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采取了不定点、不定数,随机投放的方式,确保所 投大鲵苗种安全。同时我局在对苗种进行把关计量、账目处理等各个环节时,组织执法人员 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严防弄虚作假,并有竹溪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到场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并公证,出具公证书。增殖放流结束后,我局委托竹溪县水务局派专人加强对放流区域的执 法检查,以保障放流效果。

国家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存在的问题

国家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 ——放流存在的问题 阿斌 摘要:在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保护方面,增殖放流已成为许多国家通常采用的重要做法之一。[1]本文研究了国内增殖放流活动的主要原因与动机,综述了在生产实习中接触到的增殖放流基本状况,探讨了实习生活中发现的增殖放流的机构体系和管理模式中存在的缺点。最后,针对我国开展增殖放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为改善我国增殖放流项目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增殖放流原因与动机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1.前言: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2]是目前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具有恢复生态平衡、修复生态环境、培养群众环保意识、增加渔民收入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国家和省级有关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农业部印发了《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这是“十二五”期间全国组织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性规划,也是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要求各地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划,保障《总体规划》全面贯彻执行,如期完成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确定的增殖放流目标任务,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科学有序发展。 为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保证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生物多样性,制约有害生物爆发,保持生态平衡.[3]近年来,我国各大中型湖泊纷纷开展了人工增殖渔业资源活动,取得了可观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具体的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在对野生鱼、虾、蟹、贝类等进行人工繁殖、养殖或捕捞天然苗种在人工条件下培育后,释放到渔业资源出现衰退的天然水域中,使其自然种群得以恢复。由于我国内陆水域大规模人工放流起步较晚,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还很欠缺,尤其在人工放流的品种选择上缺乏比较系统的科学指导,甚至有些湖泊和河流的人工放流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严重影响了人工放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放流增殖苗种采购小组,负责放流增殖苗种的采购相关工作。 二、增殖放流工作的实施 1.科学确定放流苗种。根据县渔业资源实际情况,结合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变化的特征,为减缓并最终遏制渔业资源衰退趋势,逐步改善渔业资源生态状况,保护水生物多样性,从而达到增殖渔业资源、净化水质环境和增强溪河渔业经济效益,研究制定放流计划,放流品种主要为河蟹、鲤鱼、鲫鱼、厚唇鱼、倒刺鲃、黄颡鱼、甲鱼、翘嘴鲌等,并根据河段情况作适当的放流苗种调整。 2.放流苗种采购。放流增殖采购小组根据苗种供应单位提供的苗种供应价目表,对苗种市场进行调查,赴苗种生产单位实地考察,掌握苗种生产单位在繁育、管理、质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通过公开招标或议标方式确定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签订苗种供应合同。 3.放流计划与实施。按照放流计划,分批组织开展人工放流。认真做好放流苗种质量抽样、规格测量,严把质量关,确保放流苗种的规格整齐、体质活跃。做好苗种的称重、计数工作。 4.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对放流动态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人工放流影响,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5.完善管理制度。为提高放流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届时将邀请县政府、人大、财政局及渔民代表共同参与放流,监督放流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人工放流规范化;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整治行动,确保放流增殖效果,增强溪河渔业经济效益。 三、经费预算 2月份放流增殖费用预算为98000元,其他月份费用另行预算。 1.苗种费91900元。其中,鲤鱼:2600斤×7元/斤=18200元;红鲤鱼:1700斤×8.5=14450元;鲫鱼:3000斤×10.5元/斤=31500元;倒刺鲃:18500尾×0.75元/尾=13875元;厚唇鱼:18500尾×0.75元/尾=13875元。 2.其他开支6100元。主要为增殖放流仪式费用、车辆使用费用等。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监督人员在放流现场对放流情况进行核实并签字验收,各河段渔民代表签字确认。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凭原始放流计量表结算放流苗种经费,按购销合同开具发票,农业局按手续从放流增殖专项资金和溪河渔业资源费中予以拨付。 四、产值测算 2月份放流增殖苗种到年底至XX年3月前捕捞,经测算产值为500685元,利润按30%测算为150200元。

最新鱼类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反思

最新鱼类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反思 摘要:增殖放流是有效增殖和恢复受损渔业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有效维护湘江鱼类资源,xx年开始株洲市连续12年在湘江开展鱼类人工放流。笔者在分析湘江株洲段鱼类资源现状与面临威胁的基础上,总结了所开展的鱼类人工放流工作情况及取得初步成效,并重点提出建议,以期为湘江流域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提供参考。 关键词:湘江;株洲;鱼类资源;人工放流 湘江起源于广西省兴安县海洋山龙门界,沿江汇聚潇水、蒸水、耒水、洣水、渌水、涟水、浏阳河、捞刀河和沩水等支流,于湘阴濠河口注入洞庭湖,全长856km,流域面积94660km2。湘江是长江重要的一级支流,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她孕育了丰富的鱼类资源。历史上,湘江衡阳段作为江湖洄游性鱼类“四大家鱼”的重要产卵场,在洞庭湖区“四大家鱼”资源供给及沿江鱼类原种苗供应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几年来,湘江鱼类资源受到人类活动的严重威胁,衰退十分严重,捕捞的“四大家鱼”鱼苗成色已由20世纪六、七十年代平均占鱼苗捕捞总量的15.8%下降到目前的平均 1.33%,甚至曾出现连续6a(1998~xx年)未能捕到鳙鱼原种苗的现象[4]。为有效的恢复和增殖湘江鱼类,从2000年开始,湖南

省沿江各市县分别开展定期的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笔者所在的株洲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均参与了湘江株洲段每年的鱼类人工放流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目前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具有恢复生态平衡、修复生态环境、培养群众环保意识、增加渔民收入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1.增殖放流相关科研能力较弱 由于受机构编制、相关政策以及地区渔业资源天然条件和历史原因所限制,渔业科研基础条件比较落后,针对增殖放流相关的科研工作开展不足,致使增殖放流活动缺乏科学指导。突出表现为:一是增殖放流种类确定、放流数量缺乏科学指导,存在很大的盲目性;二是增殖放流生态风险缺乏评估,如病害风险、遗传风险、环境风险等;三是增殖放流效果缺乏评价,如鱼类资源变化、遗传多样性变化等。 2.苗种不足 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中的“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

湖泊人工增殖放流品种选择与放流技术

湖泊人工增殖放流品种选择与放流技术 发布单位:中国科技论文网入库时间:2006-10-9 湖泊人工增殖放流品种选择与放流技术 张胜宇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淮安市,223300 摘要:长期以来,湖泊渔业资源的过度利用,加上水工建设、环境污染,渔业资源已严重衰退,濒危物种不断增加,生物群落的演替时常造成灾害和破坏,生态系统功能和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工增殖放流是恢复湖泊渔业生态系统功能和结构,促进渔业资源再生的重要手段。本文就湖泊人工增殖放流品种的选择与放流技术进行比较系统地探讨和研究,以期为大中型湖泊人工增殖放流提供借鉴。 关键词:湖泊;鱼类;放流;技术。 1. 前言 湖泊在其自然演替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人类活动的较强干扰,其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严重受损,造成水草逐渐消失、物种多样性下降、食物网结构简化、稳定性下降等,导致物质循环速率加快、系统对环境干扰的反应敏感。具体表现为渔业资源严重衰退,主要经济鱼类种群数量大幅度减少,水生生物物种间平衡被打破,种群交替现象明显,平均营养级下降,渔获物组成低龄化、小型化、低值化现象日益加剧,捕捞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显著下降。各类水生野生动物栖息环境遭到破坏,部分土著品种濒危程度不断加重。 为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保证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生物多样性,制约有害生物暴发,保持生态平衡,近年来,我国各大中型湖泊纷纷开展了人工增殖渔业资源活动,取得了可观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在对野生鱼、虾、蟹、贝类等进行人工繁殖、养殖或捕捞天然苗种在人工条件下培育后,释放到渔业资源出现衰退的天然水域中,使其自然种群得以恢复。由于我国内陆水域大规模人工放流起步较晚,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还很欠缺,尤其在人工放流的品种选择上缺乏比较系统的科学指导,甚至有些湖泊的人工放流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严重影响了人工放流应该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有的还给湖泊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危害。本文就湖泊人工放流的品种选择和放流技术作简要概述。 2.品种选择: 2.1 品种选择的依据: 2.1.1 生态优先原则:湖泊是一个完整的、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其中的组成成分、生物种群结构的繁简、食物链的长短、食物网的复杂性程度以及能量转化、物质循环的途径等均有相对稳定的结构,人工放流只是针对性地对这一系统进行完善,而不是改变这一系统,一个水域的生态是经过了多少年的演变而成的,如果放流品种选择不当或搭配不当,就有可能出现生物入侵或生态失衡,给当地土著生态造成难以估量的破坏。因此,在选择人工放流品种时,必须要首先保证生态安全性,人工放流的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系统所能承受的生态阀值,严格控制人工放流的品种和数量,使放流活动能够促进湖泊生态系统的良性趋向,获得比较理想的生态效果。 2.1.2 经济回报原则:我国多数天然湖泊的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结构本身,就具有较强的污染自净能力和较高的渔业发展潜力,合理调整其渔业组成结构,适量增殖放流部分短缺的经济鱼类,培育平衡、高效的湖泊渔业生态系统,通过向水生态系统输入更多的物质与能量,使水生态系统能够以更高的效率产出生物产品,达到渔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在选择放流品种时,应充分考虑该品种在不影响湖泊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选择具有经济价值较高,定居性,生长周期短、生长快、利用率高,食物链短、

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总结

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总结 省水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补助资金的通知》有关精神,依法保护和增殖我市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渔业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的种群数量,我站在省水产局、市水产局的指导下,在市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负责实施*年度天然水域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该项工作现已基本结束,在此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放流工作执行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了做好今年的天然水域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我站成立了以市农业局分管领导总畜牧师为组长、市水产工作站站长为副组长,全站在岗人员为成员的渔业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今年天然水域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了增殖放流的成功。 (二)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 我站制定了《市*年天然水域人工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方案》,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保障了*年我市天然水域渔业人工增殖放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增殖放流全程实施监督公证

我站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招投标相关规定,严格财政评审和政府采购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苗种来源进行严格的把控,确定了*特色水产良种场为今年我市天然水域渔业人工增殖放流的苗种来源供货单位。在苗种投放时,先后深入中河*三条流域十余个放流点采取了不定数、随机投放的方式,确保所投苗种的安全。同时我站在对苗种进行把关计量、计数和严格质量等各个环节时,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严防弄虚作假,并有市公证处公证人员到场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公证,出具公证书。增殖放流结束后,我站相关渔政执法人员加强了对放流区域的执法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确保了保障放流效果。 (四)加强后续管理 我站负责放流后的监管,具体管理工作由我站会同*镇、*镇等所涉放流点乡镇及派出所共同协同配合实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沿河及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生态保护的氛围;二是开展增殖放流后的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随时掌握资源变动情况,以便进行放流效果的评价;三是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执法检查,打击偷捕行为,保证增殖放流效果。 二、取得成效 通过11月3日在我市组织实施的天然水域渔业人工增殖放流,总计放流鱼苗36万尾,其中5-8厘米重口裂腹鱼1万尾、中华倒刺鲃0.8万尾、鲤鱼7.0万尾、鲫鱼7.0万

北京市208年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北京市2018年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2018年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着眼于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生态环境建设,高标准完成年度增殖放流任务,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切实发挥保持生态平衡、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美化环境的生态功能,实现“保水、净水、美水”的生态效果。 二、实施内容 综合考虑全市适宜放流水域鱼载力状况、资源保护状况、苗种供应能力,统筹制定全市增殖放流计划。 (一)实施范围 中央财政项目重点在水源涵养水域开展增殖放流,适当在河湖、景观水域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开展增殖放流。市区财政项目在本辖区宜渔水域开展增殖放流。 (二)放流时间 中央财政项目根据资金下达情况和招标采购结果,安排在2018年的秋季进行增殖放流。市区财政项目安排在2018年的春季和秋季进行增殖放流。 (三)放流水域、品种、数量 中央财政项目在大中型水库及河湖等放流鲢、鳙、青鱼、

草鱼等鱼苗400万尾,在白河上游放流细鳞鲑2.5万尾。市区财政项目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增殖放流计划实施。 1.大中型水库 密云水库、官厅水库、十三陵水库、斋堂水库、北台上水库、遥桥峪水库、崇青水库、海子水库等水域。 主要目的:以渔净水、恢复水生生物资源。 放流品种:鲢、鳙、草鱼、青鱼等。 放流数量:300万尾。 2.河流、湖泊和景观水域 潮白河、永定河、北运河、拒马河、野鸭湖、雁栖湖、奥运湖、龙泉湖等河湖及主要景观水域。 主要目的:以渔净水、美化环境、恢复水生生物资源。 放流品种:鲢、鳙、草鱼等。 放流数量:100万尾。 3.适宜水生野生动物恢复水域 白河上游 主要目的:恢复和保护珍稀濒危水生野生物种。 放流品种:细鳞鱼。 放流数量:2.5万尾 (四)放流规格 中央财政项目经济物种规格:鲢、鳙、草鱼、青鱼苗种体长10-25cm/尾(50-150克),珍稀物种规格:细鳞鱼苗种≧5cm/尾。市区财政项目放流物种规格按照北京市《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执行。 三、项目管理 (一)苗种招标采购

河北省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管理办法

河北省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管理,提高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效率,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总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以上(含省级)投资项目在我省管辖水域内组织实施的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严格遵守本办法。设区市以下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应当服从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并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我省实施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的重点水域为: 一、水生动物天然产卵育幼场和地方性特有渔业资源的原生繁衍地; 二、因政府决定取缔或限制水产养殖,导致渔民生活水平下降或者资源灭失的传统渔业水域; 三、已列为自然保护区或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水域。 第四条承包给个人经营管理且增殖放流效益不能直接惠及当地多数渔民的水域,生态环境不良或生产秩序不稳以及渔政管理不到位的水域,均不得纳入省级以上(含省级)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范围。 第五条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应当按照“政府主导,立项管理;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强化管理,透明运行;分类评估,专项验收”的原则,统筹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要考虑其经济性,亦要考虑其生态安全性和管理可能性,并在相应环节上加大竞争和监督力度。 第六条鼓励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涉渔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对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表彰,并在省级增殖放流资金安排时予以倾斜。 第二章增殖放流规划与组织实施 第七条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规划、计划的制定,有关市、县渔业主管部门可量力对分担的计划任务进行扩展与提升。 制定规划、计划时,应当根据放流水域的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和基层意见,合理确定增殖放流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规划、计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和社会公示,充分体现科学性和公正、公开性,公示期一般不少于天。 公示结束后应当及时制定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般于每年度的月底前印发各有关市县。各有关市、县接到实施方案后,应当积极进行放流工作准备。 第九条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工作实行省局规划、监

增殖放流工作报告

篇一:增殖放流工作总结 2012年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有关精神,依法保护和增殖大鲵资源,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天然水域的大鲵资源的种群数量,十堰市水产局成立了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水产局的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针此次放流活动,总结如下。 一、2012年十堰市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为了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年初,在制定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时,即把此项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并且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放流工作的领导,市水产局成立以石崇明局长为组长的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增殖放流的成功。 2、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在今年初便制定了《2011年十堰市大鲵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方案》,市水产局办公室、产业科、市水生动物防疫检验站等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保障了2012年度大鲵增殖放流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增殖放流全程的监督检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苗种来源进行严格的把控,采取询价等方式,确定了十堰市赛武当娃娃鱼繁育中心、竹溪县玉龙大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本次大鲵增殖放流的苗种来源。在苗种投放时,深入竹溪县万江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采取了不定点、不定数,随机投放的方式,确保所投大鲵苗种安全。同时我局在对苗种进行把关计量、账目处理等各个环节时,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严防弄虚作假,并有竹溪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到场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公证,出具公证书。增殖放流结束后,我局委托竹溪县水务局派专人加强对放流区域的执法检查,以保障放流效果。 4、加强后续管理。十堰市水产局负责放流后的监管,具体管理工作由竹溪县水务局负责实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生态保护的氛围;二是开展大鲵增殖放流后的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随时掌握资源变动情况,以便进行放流效果的评价;三是在放流后30天内,安排专人巡查,对体质较弱、发生疾病的大鲵苗种进行人工救护;四是加强执法检查,打击偷捕行为,保证增殖放流效果。 在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局领导的统筹调度和现场指挥下,本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获得圆满成功,此次共计投放15-25公分规格的大鲵500尾,对于恢复当地天然水域的大鲵资源会有一定的帮助。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媒体的大力宣传,提高市民和广大渔民生态保护的认识和科学放流的知识水平,减少抢捕、偷捕和乱捕等现象,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从事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鲵资源的调查、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对增殖放流的区域、规格、数量等进行更加合理化、科学化的规划。在我市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增殖放流体系。 3、鼓励现有良种场进行提档升级。提高我市苗种生产单位的科研水平和生产能力,满足我市乃至周边地区增殖放流所需高标准的水产苗种的需求。 4、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增殖放流效果。寻求各地方政府的支持,逐步健全水产、渔政机构的建设,加强渔业执法能力,确保增殖放流的效果,同时为周边水域生态安全、渔业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篇二:2010年澧水流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总结报告 2010年澧水流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总结报告 一、活动由县渔政站在安排资金5.1万元的情况下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批准后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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