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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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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

暨第二届“珠江天使杯”科技

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氛围,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水平,促进科技、金融和产业深度融合,今年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二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赛区大赛常设办公室。为大赛成立常设办公室,建立专门团队,全面、常态化地负责赛事的宣传发动、协调联络、组织策划与后续服务等工作。

(一)组织架构设置。

指导单位:

科技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

广东省科技信息中心

广东省风险投资促进会

广东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承办分赛区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

合作单位:

中国技术交易所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管委会

各地市高新技术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

广东科学中心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由主要参与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常设办公室承担本赛区的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主任:

黄宁生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副主任:

叶景图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办公室主任:

何荣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总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

陈金德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党委书记

彭星国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副总经理

办公室成员:

由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等指派工作人员组成,全面、常态化承担大赛的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三)评选委员会。

为体现赛事的公平、公正、公开,省赛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评委以知名创投专家为主,适当吸收省内资深的创投专家和部分熟悉企业运营的技术专家。

创投专家须具备较丰富的投资管理实践经验,技术专家可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等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挑选。

(四)组织方式。

根据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的经验,结合本次大赛的实际情况,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的组织方式将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服务创新”的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引入市场运作模式,广泛吸引风险基金、投融资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高新技术园区、企业孵化器等产业园区以及网络、媒体参与,作为大赛的合作单位,为大赛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支持。

三、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其中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前两届大赛总决赛的获奖企业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期间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

3.2013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

1.创业团队、企业自由申报;

2.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部门和机构推荐。

参赛创业团队、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s://www.sodocs.net/doc/d518580136.html,)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日-6月30日。

(二)确认。

报名截止后,由省赛组委会登陆大赛管理系统,根据参赛对象的条件,对辖区内已报名注册的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

(三)初赛(网络评选)。

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评选。广东赛区初赛采用网络评选方式进行,由评选委员会组织统一评选。经过初赛后,由大赛组委会分配合格参赛单位进入广东赛区决赛(分赛区比赛)。

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13日。

(三)决赛(分赛区比赛)。

为扩大大赛的影响力,方便参赛企业,加强创业团队和企业的投融资交流,广东赛区(企业组)半决赛拟在各分赛区举办。

广东赛区(团队组)拟以大学生创业组和社会创业组分别评审,设立两个赛区。大学生创业组优秀团队拟推荐至第一届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比赛,大学生创业组总决赛与两岸四地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同时举办;社会创业组比赛拟统一在东莞分赛区举行,由评选委员会统一安排评委进行评选。

省内有积极性并符合条件的市、区可以申办设立独立分赛区,申请设立独立分赛区的条件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列入独立分赛区的参赛单位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综合赛区比赛。

分赛区比赛由各分赛区组委会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比赛。各分赛区比赛评选标准均采用国赛标准,并由专家评选委员会统一安排评选;各分赛区按省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推荐晋级国家赛的团队和企业名单。省赛组委会对晋级分赛区决赛的团队和企业授予“优秀团队/企业”称号,享受相关科技项目扶持和投融资政策,颁发证书或奖牌。

时间:2014年7月15日-8月18日。

(四)尽职调查。

专家评选委员会组织创投专家对推荐晋级国赛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确保企业参赛材料的真实性。对于较远赛区的企业可委托当地较出名的创投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的调查报告。

对尽调中发现存在虚假情况的企业,取消晋级国赛资格,由其所属分赛区组委会再推荐晋级国赛的企业递补名额。

时间:2014年8月19日-8月30日。

(六)总决赛。

省赛总决赛由省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采用电视录播形式进行,由评委打分决定参赛者最后名次。

总决赛时间待定。

(七)全国赛。

依据国家赛程的安排及时组织推荐赛区优秀企业和团队进入全国赛。

全国赛时间:2014年9月1日-10月31日。

五、政策与服务

(一)建立健全的线下培训辅导。

帮助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全面了解大赛规则并顺利参与大赛,获得投资人评委的认可。向参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PPT模板和参赛手册指导;面向进入复赛和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集中培训;对进入省赛总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辅导。

(二)支持政策。

参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做法,对于进入赛区大赛决赛、总决赛的优秀企业和优秀团队,区域内政策扶持采用“统一指引、分散服务”的原则,广东省科技厅可提供以下政策支持:

1.对于赛区社会创业团队组设立一、二、三等奖。每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胜奖若干名。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以大赛专家评定意见作为项目评审意见,对进入总决赛的企业及创业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优先推荐纳入下一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或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3.科技园区给予落地孵化优先支持。对于在省各类科技园区落地孵化的参赛创业团队,所在科技园区管委会应提供减免房租、直接财政资助等优惠政策。

4.省辖市科技计划支持。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团队优先给予各类科技计划支持。

(三)构建开放共享的项目资源和赛后服务。

依托我省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对参赛企业和团队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创新创业服务,主要包括:

1.依托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平台和专业镇技术创新支援中心,开展技术成果对接和创新支援服务。广东省产学研合作及技术创新支援中心等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参赛企业提供技术对接、智力支撑和创新服务,促进产业核心技术的突破和发展,真正培育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创业团队以及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源头企业。

2.利用科技金融特派员机制,开展定制化科技金融服务。高校、金融投资机构等单位可通过科技金融特派员方式,帮助企业开展科技金融政策与产品宣传培训、挖掘优质项目和科技成果、策划企业投融资方案、对接金融投资机构等定制化科技金融服务,助力参赛企业快速成长。

3.依托日趋完善的科技金融业务网络,开展综合性金融服务。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在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初步搭建起涵盖创业投资、小额贷款、科技担保等业务网络平台,为各参赛企业提供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投资、互联网支付、产业链融资、供应链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等方式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4.整合科技金融服务机构资源,开展多层次的融资辅导服务。充分利用省内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以及各省区的其他融资服务机构资源,为参赛企业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场外市场交易、上市辅导等多个层次、多种方式的融资咨询和服务,促进参赛企业的快速健康成长。

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

组委会秘书处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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