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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学校基层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基层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基层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范围 2

基础教育县(区)统计报表填报范围 3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6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实施基础教育的学校(机构)均应填报本报表。具体填报参见《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范围》表。

2.报送时间: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范围

表号表名填表范围

基础基111 学校(机构)基本情况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

基础基112 学校(机构)基本情况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

基础基211 幼儿园、幼儿班班数幼儿园、附设幼儿班

基础基212 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小学班

基础基213 中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

基础基214 特殊教育班数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311 幼儿园、幼儿班分年龄幼儿数幼儿园、附设幼儿班

基础基312 小学学生数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小学班

基础基313 初中学生数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

基础基314 普通高中学生数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基础基315 特殊教育学生数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331 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变动情况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332 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

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341 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及外国籍学生情况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411 幼儿园教职工幼儿园

基础基412 中小学教职工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基础基413 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4211 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学历、分专业技术

职务

幼儿园

基础基4212 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年龄幼儿园

基础基422 中小学专任教师分专业技术职务、分年龄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基础基423 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424 中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425 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学历、分专业技术

职务

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431 中小学、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变动情况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441 教职工其他情况幼儿园、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442 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幼儿园、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511 幼儿园校舍情况幼儿园

基础基512 中小学校舍情况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基础基513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情况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521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条件

基础基522 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基础基531 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情况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基础基532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基础基911 工读学校班数、学生数及教职工数工读学校

基础基912 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学生、专任教师情况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

基础基991 附设班专任教师学历情况附设幼儿班、附设小学班、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附设中职班

基础教育县(区)统计报表填报范围

表号表名填表范围

基础县基11 基本情况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提供)

基础县基2 成人中、小学基本情况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提供)

基础县基31 小学校内外学龄人口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提供)

基础县基32 初级中学校内外学龄人口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提供)

基础基111 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包括: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级中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

学校、工读学校、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弱智学校、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设立幼儿园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并予备案。

小学: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初级中学:是指招收普通小学毕业生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

职业初中:是指招收小学毕业生实施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完全中学:是指同时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高级中学: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施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中学教育的一体化学校。

工读学校: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举办的,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是指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招收盲聋哑、智力残疾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实施普通初等、普通中等或中等职业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包括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弱智学校、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少数民族学校: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附设教学班:是指受当地条件、资源所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现有学校资源(教职工、办学条件等),举办的其他层次(形式)的教学班,包括:附设幼儿班、附设小学班、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附设特教班、附设中职班。

4.附属学校(园):是指附属于高等学校的幼儿园、初、中等学校。

5.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6.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中小学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7.学制规定

规定年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修业年限制度,包括小学五年制、小学六年制、初中三年制、初中四年制。

规定入学年龄: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小学规定入学年龄一般为6.7周岁,初中规定入学年龄一般为11.12.13周岁。

二、填报说明

1. 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 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7.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填报本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4号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学校(机构)标识码学校(机构)名称(章)学校(机构)英文名称

学校(机构)地址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

名称

代码城区镇区乡村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规定年制规定入学年龄名称小学小学

代码初中初中

邮政编码

校园(局域)网域名

校(园)长(签章) 填表人 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 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 办公电话 - 单位电子信箱

传真电话 -

填表人电子信箱

° ′ ″ ° ′ ″ 续 附设班类型

附设幼儿班 附设小学班 附设普通初中班 附设职业初中班 附设普通高中班 附设特教班 附设中职班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3.仪器设备配备达标情况:是指学校各项仪器设备是否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标准。包括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是否达标。

4.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5.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6.校园网:是指在学校范围内,以现代网络技术为基础,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教育活动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

二、填报说明

1.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2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是指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要求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各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4.卫生厕所:具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卫生厕所称无害化卫生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储粪池无渗漏,储粪池有盖,厕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粪便及时清除。

5.安全保卫人员: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

6.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18= 行19+行20+行21+行2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112].(行23)<=[基础基422].(行01,列1)

[基础基112].(行24)<=[基础基422].(行10,列1)

[基础基112].(行25)<=[基础基422].(行18,列1)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内容备注项目编号乡镇中心幼儿园01 是、否幼儿园数据核查结果说明及建议29 乡镇中心小学02 是、否小学

附属学校(园)03 是、否幼儿园、中、小学

附属于高校(机构)名称04 幼儿园、中、小学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05 是、否中、小学

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06 是、否中、小学

音乐器材配备是否达标07 是、否中、小学

美术器材配备是否达标08 是、否中、小学

数学自然实验仪器是否达标(小学)09 是、否小学

理科实验仪器是否达标(中学)10 是、否中学

建立校园网11 是、否中、小学

校医院(卫生室)12 有、无中、小学

专职校医13 有、无中、小学

专职保健人员14 有、无中、小学

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15 有、无幼儿园、中、小学

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语言16 幼儿园、中、小学

上学年体检学生数17 人中、小学

上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人数18 人中、小学

优秀19 人中、小学

良好20 人中、小学

及格21 人中、小学

不及格22 人中、小学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小学)23 人小学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初中)24 人初中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高中)25 人高中

安全保卫人员26 人幼儿园、中、小学、特教学校供水方式 1. 自备水源 2. 网管供水 3. 无水源27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学校厕所情况 1. 卫生厕所 2. 非卫生厕所 3. 无厕所28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基础基211幼儿园、幼儿班班数

一、指标解释

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二、填报说明

1.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2. 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复式班:是指几个年级的学生组成的实施不同年级教学计划的一个教学班。

3.班额:是指教学班学生的规模。

二、填报说明

1.复式班:统计时复式班只作一个班统计。

2. 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小学班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行01>=行02

基础基213中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班额:是指教学班学生的规模。

二、填报说明

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7

列2=列3+列4+列5+列6

列7=列8+列9+列10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行01>=行02

基础基211幼儿园、幼儿班班数单位:个

编号合计托班小班中班大班

甲乙 1 2 3 4 5

总计01

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单位:个

编号合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复式班

甲乙 1 2 3 4 5 6 7 8

总计01

其中:五年制02 -

班额25人及以下03 26-35人04

36-45人05

46-55人06

56-65人07

66人及以上08

基础基213中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单位:个

编号合计

初中高中

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

甲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计01

其中:四年制初中 02 - - - -

班额25人及以下03 26-35人04 36-45人05 46-55人06 56-65人07 66人及以上08

基础基214特殊教育班数

一、指标解释

1.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3.其他残疾:是指…残疾人?中除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以外的残疾人。

二、填报说明

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列12+列13+列14

行01=行02+行03+行04+行05

基础基311幼儿园、幼儿班分年龄幼儿数

一、填报说明

1.离园(班)人数:是指完成学前教育,离开幼儿园(幼儿班)的幼儿人数。

2.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3. 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列6=列8+列9+列10+列11

列6>=列1

列6>=列7

行01=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2,列6)=(行01,列7)

基础基214特殊教育班数单位:个

编合计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

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及以上

甲乙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总计01

视力残疾班02

听力残疾班03

智力残疾班04

其他残疾班05

基础基311幼儿园、幼儿班分年龄幼儿数单位:人

编号入园(班)人数在园(班)人数离园(班)

人数

合计托班小班中班大班合计其中:女托班小班中班大班

甲乙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总计01

女02 -

少数民族03

3岁以下04 - 3岁05 - 4岁06 - 5岁07

6岁及以上08

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

一、指标解释

1.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2.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

3.在校生数: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

4.预计毕业生数:是指学历教育中本学年内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数。

5.复式班:是指几个年级的学生组成的实施不同年级教学计划的一个教学班。

6.重读生:是指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接受过某年级教育后,在同年级再次接受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补习重读的学生。

7.寄宿生:是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8.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9.其他残疾:是指…残疾人?中除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以外的残疾人。

1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1.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填报说明

1.随班就读:是指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残疾人。

2. 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小学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4=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

(行01,列2)=(行21,列2)+(行22,列2)…+(行31,列2)

(行01,{列4至列11})=(行21,{列4至列11})+(行22,

{列4至列11})+…+(行31,{列4至列11})

行09=行10+行11

行13=行17+行18+行19+行20

列2>=列3

列4>=列5

列4>=列12

列4>=列1

列4>=列2

列6>=列2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1>=行05

行01>行06

行06>=行07

行01>=行08

行01>=行09

行01>行13

行13>=行14

行13>=行15

行13>=行16

(行01,列2)+(行06,列6)=(行01,列6)

(行02,列2)+(行07,列6)=(行02,列6)

(行01,列4)-(行01,列5)>=(行03,列4)-(行03,列5) (行01,列4)-(行01,列5)>=(行04,列4)-(行04,列5) (行01,列4)-(行01,列5)>=(行05,列4)-(行05,列5) (行01,列4)-(行01,列5)>=(行08,列4)-(行08,列5)

(行01,列2)-(行01,列3)>=(行03,列2)-(行03,列3) (行01,列2)-(行01,列3)>=(行04,列2)-(行04,列3) (行01,列2)-(行01,列3)>=(行05,列2)-(行05,列3) (行02,列6)-(行02,列2)>=(行07,列6)

(行03,列6)-(行03,列2)<=(行06,列6)

(行01,列12)-(行01,列11)<=(行01,列10)

(行02,列12)-(行02,列11)<=(行02,列10)

(行03,列12)-(行03,列11)<=(行03,列10)

(行04,列12)-(行04,列11)<=(行04,列10)

(行07,列12)-(行07,列11)<=(行07,列10)

(行13,列12)-(行13,列11)<=(行13,列10)

(行01,列11)+(行04,列10)=(行01,列12)

(行02,列4)=(行01,列5)

(行04,列10)=(行04,列12)

(行14,列4)=(行13,列5)

(行07,列4)=(行06,列5)

如果是城区学校:(行12,列1~列12)为空

2.表间关系

[基础基312].(行01,列1)=[基础基331].(行01,列8)

[基础基312].(行01,列2)=[基础基331].(行01,列3)

[基础基312].(行01,列4)=[基础基331].(行01,列15) [基础基312].(行02,列1)=[基础基331].(行02,列8)

[基础基312].(行02,列2)=[基础基331].(行02,列3)

[基础基312].(行02,列4)=[基础基331].(行02,列15) [基础基312].(行03,列1)=[基础基331].(行03,列8)

[基础基312].(行03,列2)=[基础基331].(行03,列3)

[基础基312].(行03,列4)=[基础基331].(行03,列15) [基础基312].(行01,列6)>=[基础基331].(行01,列3) [基础基312].(行02,列6)>=[基础基331].(行02,列3) [基础基312].(行03,列6)>=[基础基331].(行03,列3)

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 单位:人

号 毕业生数 招生数 在校生数

预计毕业生数 计 其中:受过

学前教育

合计 其中:女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总计

01 女

02 - 少数民族

03 总计

五年制

04 - 复式班

05 重读生

06 - - - - 其中:女

07 - - - - - 寄宿生

08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09

其中:外省迁入

10 本省外县迁入

11 农村留守儿童

12 总计中:随班小计

13 女

14 - 少数民族

15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填报说明 1.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2.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3.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4.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 33号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1.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3. 网管供水:即通常说的自来水,指市政供水部门通过管网将水输送至学校内。 4. 自备水源:是指利用学校内的水窖、手压井、引泉水、大口井和机井等提供学校日常所需的饮用水。 5.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及时清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包含如下类型:①三格化粪池厕所,②粪尿分集式厕所,③三联沼气式厕所,④水冲式厕所(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 6.安全保卫人员: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 7.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学校统计报表

学校统计报表(总17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 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 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 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 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 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 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 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 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 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 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 (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 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 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 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 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 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 78 号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盖章) 2016-2017学年度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五年六月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1、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说明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说明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是综合反映学年度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基本信息、班级、学生、教职工、办学条件等情况的统计报表。 统计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实施基础教育的学校(机构),包括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以及工读学校。 报送时间:本年9月30日前。 填报要求:严格执行《统计法》各项条款,遵循“主体校统计原则”,按照本套报表的指标定义和填报说明,认真填报。 数据来源:来源于学校(机构)人、财、物、教学等管理部门。 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调查内容: 1、学校(机构)基本信息情况:基础基111、112表,共2张。

基础基111表全面反映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基本属性情况。 基础基112表反映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发展现状情况。 2、班级情况:基础基211、212、21 3、214表,共4张,另有911、912表。 基础基211表反映幼儿园、幼儿班的分教学班分布情况。 基础基212表反映小学教学班不同班额的分年级班数分布情况。 基础基213表反映初中、高中教学班不同班额的分年级班数分布情况。 基础基214表反映特殊教育教学班按不同阶段分年级班数分布情况。 另有基础基911表反映工读学校班数、学生数、教职工数情况。 另有基础基912表反映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情况。 3、学生情况:基础基311、312、313、31 4、31 5、331、332、333、341表,共9张,另有911、912表。基础基311表反映幼儿园、幼儿班的幼儿分年龄,在入园、分班级在园、离园分布情况。 基础基312表反映小学不同分组学生中毕业生、招生、分年级在校生、预计毕业生分布情况。 基础基313表反映初中不同分组学生中毕业生、招生、分年级在校生、预计毕业生分布情况。

基础教育学校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四年六月 填报说明 . 附设教案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案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案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案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案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案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度~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度~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号 基础基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续 续 续 基础基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少数民族双语教案: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案语言的教案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案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案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案模式。 .双语教案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案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案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案的学生,在双语教案岗位上从事双语教案工作的教师。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学校(机构)名称(章): 校(园)长(签章): 填表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一年六月

小学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小学: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少数民族学校: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小学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5.学制规定 规定年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修业年限制度,包括小学五年制、小学六年制。 规定入学年龄: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小学规定入学年龄一般为6.7周岁。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5.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取得合法办园许可,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多种形式接受政府扶持,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民办幼儿园。 6.普惠性幼儿园:包括教育事业统计中的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培训管理套表)基础教育报表培训表

(培训管理套表)基础教育报表培训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壹二年六月

目录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1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范围2 基础教育县(区)统计报表填报范围3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6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经县级及之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实施基础教育的学校(机构)均应填报本报表。具体填报参见《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范围》表。 2.报送时间: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于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范围

基础教育县(区)统计报表填报范围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壹、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之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于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壹个学校(机构)于全国范围内唯壹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包括: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壹贯制学校、职业初级中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壹贯制学校、工读学校、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弱智学校、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设立幼儿园须经县级之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且予备案。 小学: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初级中学:是指招收普通小学毕业生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九年壹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和初中教育的壹体化学校。 职业初中:是指招收小学毕业生实施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完全中学:是指同时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高级中学: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施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十二年壹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和中学教育的壹体化学校。

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年级报表填报工作流程审定稿

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级报表数据采集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在每学年开学初(9月初),各县(市)区教育局召开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会,辖区内各级各类独立法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统计工作的老师参会。县级教育事业统计布置会后,各级各类学校参会人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及时召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统计报表布置工作培训会。 (二)县、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召开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会后,要求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政教主任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财务、后勤、办学条件的老师为成员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成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方案,然后由校长组织召开学校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安排布置会,参会人员为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所有人员,学校统计员传达上级教育部门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内容等并安排工作。各成员要分工合作,各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学生信息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教务和人事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教职工信息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财务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学校资产以及设施设备、图书数据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校舍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学校办学条件以及校舍方面的数据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 (四)印发“学生信息台账采集表”、“教职工信息台账采集表”、在校生死亡信息台账采集表”、“办学条件信息台账采集表”、“资产信息台账采集表”等台账下发相关教师填报。明确统计工作任务、方法步骤、相关表册的上报时间,并对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相关指标进行解释。要求组内成员会后各司其职,积极行动,认真按会议要求开展本年度统计工作。 二、数据采集 (一)学生信息采集 统计报表中学生相关数据采集主要依据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为第一手基础数据,做到统计报表数据与学籍信息完全吻合,若两套数据在统计时点出现数据不一致,应计实统计,并书面情况说明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并逐级上

中心学校基础教育统计报表分析报告

中心学校基础教育统计 报表分析报告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中心学校2015年基础教育统计报表 分析报告 根据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我办辖区各校(园)于9月18日启动2015年基础教育统计工作,并于10月8日全部数据采集和录入。经市教育局审核,数据客观、真实、准确,予以上报。现将本学年度的统计数据分析如下: 一、办学规模 1.学校24所,其中幼儿园16所,小学7所,完全中学1所。按办别分:公办幼儿园6所,公办小学7所,民办幼儿园10所,民办完全中学1所。 2.教学班327个,其中学前教育100个,小学208个,初级中学4个,高级中学15个。按办别分:公办幼儿园53个,公办小学208个,民办幼儿园47个,民办初级中学4个,高级中学15个。 3.在校学生16323人,其中幼儿园3625人,小学11566人,初级中学221人,高级中学911人。按办别分:公办幼儿园2296个,公办小学11566人,民办初级中学221人,高级中学911人。 二、入学情况 1.全办适龄人口数。3—6周岁4071人,其中女1923人;7—12周岁5563人,其中女2680人;13—15周岁3303人,其中女1600人。

2.班额情况。全办公办小学平均班额,平均班额在55人以下的仅两所学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随迁子女2354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52人,在公办学校就读1152人,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占100%。 4.“三残”入学情况。全办7-15周岁适龄“三残”26人,其中丧失学习能力8人,已入学18人(在特殊教育学校读小学5人,初中1人;随班就读小学7人,初中5人),入学率100%。在本办小学随班就读11人中,办外户籍学生4人。 5.学生变动情况。小学上学年初在校学生9960人,至本学年初共转入277人,复学8人,招生1967人,转出291人,休学7人,毕业1499人,加上民航校区1152人,本学年初在校学生11566人。小学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四小分校民航校区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人数增多。中学上学年初报表1107人,本学年初报表1132人。 6.上学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小学上学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9910人,及格9208人,及格率%;中学上学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1086人,及格1086人,及格率100%; 三、师资队伍 1.全办有在编教职工734人,其中幼儿园117,小学639人(行政人员34人,工勤人员1人,专任教师604人)。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doc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 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中心学校基础教育统计报表分析报告

中心学校2015年基础教育统计报表 分析报告 根据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我办辖区各校(园)于9月18日启动2015年基础教育统计工作,并于10月8日全部数据采集和录入。经市教育局审核,数据客观、真实、准确,予以上报。现将本学年度的统计数据分析如下: 一、办学规模 1.学校24所,其中幼儿园16所,小学7所,完全中学1所。按办别分:公办幼儿园6所,公办小学7所,民办幼儿园10所,民办完全中学1所。 2.教学班327个,其中学前教育100个,小学208个,初级中学4个,高级中学15个。按办别分:公办幼儿园53个,公办小学208个,民办幼儿园47个,民办初级中学4个,高级中学15个。 3.在校学生16323人,其中幼儿园3625人,小学11566人,初级中学221人,高级中学911人。按办别分:公办幼儿园2296个,公办小学11566人,民办初级中学221人,高级中学911人。 二、入学情况 1.全办适龄人口数。3—6周岁4071人,其中女1923人;7—12周岁5563人,其中女2680人;13—15周岁3303人,其中女1600人。 2.班额情况。全办公办小学平均班额55.61,平均班额在55人

以下的仅两所学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随迁子女2354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52人,在公办学校就读1152人,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占100%。 4.“三残”入学情况。全办7-15周岁适龄“三残”26人,其中丧失学习能力8人,已入学18人(在特殊教育学校读小学5人,初中1人;随班就读小学7人,初中5人),入学率100%。在本办小学随班就读11人中,办外户籍学生4人。 5.学生变动情况。小学上学年初在校学生9960人,至本学年初共转入277人,复学8人,招生1967人,转出291人,休学7人,毕业1499人,加上民航校区1152人,本学年初在校学生11566人。小学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四小分校民航校区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人数增多。中学上学年初报表1107人,本学年初报表1132人。 6.上学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小学上学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9910人,及格9208人,及格率92.92%;中学上学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1086人,及格1086人,及格率100%; 三、师资队伍 1.全办有在编教职工734人,其中幼儿园117,小学639人(行政人员34人,工勤人员1人,专任教师604人)。 2.小学专任教师中,学历合格604人,合格率100%;专科及以上学历581人,占专任教师的96.19%;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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