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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教师的评选标准

模范教师的评选标准
模范教师的评选标准

模范教师的评选标准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带动教风与校风的良性发展,为我校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标准。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表现

1. 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学校,乐于奉献,服从学校一切工作安排,团结协作,衣着大方,举止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

3.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在年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较好的声誉。

4.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工作有贡献;能胜任本职工作,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周、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

5. 爱护学生,对待优生不歧视,帮助、关心困难学生。不随意征订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和方法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和方法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校风,我校在原有的“三好学生”评选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对“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进行如下说明。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㈠身心健康 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与人交往、关注社会。 2.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懂得感恩,懂得宽容。 3.乐于参与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课间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总评成绩良好以上。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㈡品德高尚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将自己的爱国情感、责任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认真完成各种任务。 4.尊敬长辈,体贴家长,理解老师,关心邻里。善于和父母、师长交流。听从师长的教导。 5.诚实正直,有爱心,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6.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 7.有正确的劳动观点的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值日工作。 8.有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 9.原则上获得“优优好少年”的学生方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㈢习惯良好

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料理自己的生活,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校园内的环境卫生。 4.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求知欲,以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5.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㈣学业优秀 1.课堂表现优秀,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仪态端庄。 3.学业成绩优秀,各学科全面发展。 4.善于自学,善于提出问题,能独立思考。 二、“三好学生”评选方法 1.“三好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一至五年级各班“三好学生”名额占全班总人数的20%,六年级各班“三好学生”名额占全班总人数的25%(采用“进一法”取整数)。 2.除评选“三好学生”外,一至六年级各班评选出“学习能手奖”、“得力助手奖”、“艺术新苗奖”、“体育健将奖”、“文明少年奖”、“环境卫士奖”、“班级主人奖”等单项奖共十名。“三好学生”不再参加单项奖的评选。 3.各班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三好学生”及单项奖的评选。 4.“三好学生”评选前,班主任主动倾听任课老师的意见,了解学生一学期以来的表现,对评选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亦可邀请任课老师参与班级评选“三好学生”及单项奖工作。 5.各班“三好学生”及单项奖的获得者应在班主任老师的引导下,通过全班学生民主选举产生。评选时,班主任老师首先向学生介绍我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然后由学生进行提名,提名结束后,班主任老师开诚布公地与学生交流各科老师的综合意见,经学生充分酝酿后,进行无记名投票(低年级可进行举手表决),当场唱票,公布票数,按得票数确定“三好学生”人选。 6.单项奖的评选参照“三好学生”评选方法进行,主要方式可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学生共同提名推荐,程序可适当简化。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道德模范评选工作总结

道德模范评选工作总结 为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提高广大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选树群众身边的道德典型,使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校开展了以“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征集活动为载体的全区道德模范评选工作。通过推荐、评选,从基层涌现出了巴燕昕等一批事迹感人、具有鲜明时代特点、赢得群众高度赞誉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日益成为推进我校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大力建设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群众推荐、评议身边的好人,在全校上下形成找好人、荐好人、评好人、学好人、比贡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信守业、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社会美德,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推动我校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新风尚。夯实洛阳市实验中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我校高度重视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征集活动的通知》,

对全校的推荐评选工作做出统一安排部署,并设立了接受群众和组织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使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真正成为全民广泛参与的活动,使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真正成为所有让人心中的道德榜样。 2、广泛发动。本次活动在所有部门中广泛开展。使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在全校各部门中迅速展开、大力推进。本次“好人好事”评选征集活动,可由他人推荐或自行推荐。各处室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推荐身边的好人好事活动,把我们身边的尊老爱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进行认真挖掘,使道德模范评选工作迅速在全校掀起热潮。 3、核实评选。我校广大干部群众广泛评选、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校办安排专人负责,对各部门推荐的“好人好事”人选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并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好人好事进行了严格的核实。目前,推荐申报工作已经结束,评选活动已全面进入核实评选阶段。 4、宣传展播。核实评选阶段结束后,校将把评选出的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好人好事,予以公示,向全校宣传推介。同时还将评选出的事迹突出的好人好事向上级推荐,参加全市开展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三好学生评价标准

学期各项评选标准 本学期,根据学校领导的综合意见,对学生的常规评价主要有以下几项: 三好学生(15名/班) 优秀班干部(2名/班) 儒雅少年(2名/班) 感动校园人物(3——5年级,每班各1名)(注意:评出的学生准备事迹材料、生活近照,材料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 三好学生的评价标准(只要符合以下标准的同学,就可以申报“三好学生” ) 在校做个好学生 有学习习惯 1、课前准备好书本文具,静候老师上课; 2、书桌整洁、物品勤于整理,养成物归原处好习惯。; 3、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作业本保持整洁; 4、热爱读书,用心读书,静心习字,读书写字姿势端正; 5、善于动脑, 认真倾听,主动回答问题,遇到问题积极思考和质疑,努力学习,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有团队精神 6、集体观念强,用心维护班集体的荣誉,不做有损班级荣誉的事情; 7、与同学友好相处,有爱心,乐于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或他人; 8、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努力完成各种任务; 9、尊重他人,在学习或活动中善于和同学合作,不做有损他人声誉的事; 行为规范 10、见到老师、同学、客人主动鞠躬问好。说话文明,不骂人,不打架,能与老师、同学真诚交流; 11、遵守承诺,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 1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衣着整洁,佩戴领巾,仪态端庄; 13、上下楼梯慢步右行、秩序礼让;校园内行走右行礼让,不追跑打闹;南楼上课安静出入,排队上下;课间操解散后,不拥挤追抢,慢步有序回教室; 14、进出厕所,能遵守秩序,按规定方向出入;课间教室、走廊行走轻声慢步,不大声吵闹; 15、按时主动做好值日生,从不用别人督促; 16、爱护公物,不乱涂乱刻。不乱扔杂物,见到垃圾能主动捡起,主动维护环境; 17、不挑食浪费,爱惜粮食、节约饮食; 身心健康 18、认真做眼保健操,积极参加课间操和跑操,能认真做操和跑操,积极锻炼身体; 19、珍爱生命,远离网吧,有安全防护意识,不做有危险的游戏和恶作剧; 20、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能够宽容地对待他人。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先进教育 工作者评选标准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彦华 副组长:高军 成员:吉健全邱洪姿双彩凤王进喜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试行) 为了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 二、评选事项 评选对象是本学年度所有任课教师。评选比例为评选对象总人数的30%。一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8月份。 三、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得评优。 1.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10天或70节课(一天按7节课计算)、事假累计超5天或35节课(婚丧产等法定假除外)、因旷课造成事故1次、因旷课未造成事故2次、迟到早退累计超20次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言语侮辱学生、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有偿家教等,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 1.推选“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2.每学年末,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就自己政策性加分项向评审小组提供书面佐证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本学年度没有加分项。 3.每年8月,评审小组依据学校各部门、各科组记录和教师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每位教师一学年来每项得分进行统计,并向全体教师公示。 4.公示期间,教师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核查,重新统计。 5.公示完毕,根据积分高低、设定比例、一票否决等评选出本学年度“优秀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五、量化标准 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加分项目参加1次加1次分(同1项目/篇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上不封顶;扣分项目发现1次扣1次分,上不封顶。 本项所有分值均以一个学期为标准。一学年计算方法为:(上学期积分+下学期积分)÷2。因休产假上满一个学期课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没有上满一个学期课的,不参与评选。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立场正确,思想纯正,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发现1次扣1分,造成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 一、总则 1、评选“道德模范”,坚持以党中央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评选社会各阶层、各行各业优秀人物,在全社会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创造优良的社会风气,激发热爱海阳、建设海阳的意识,共同维护海阳的形象、共同推动海阳科学、快速、和谐发展。 2、评选“道德模范”定位于社会各界、各行各业普通公民中的先进典型,体现真实性和示范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群众中推举先进典型,让奉献的人得到社会尊重,让平凡的人成为“明星”。 3、“道德模范”的评选,由海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举办。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二、评选资格 4、在海阳市做出过感人事迹的本地人(群体)和外地人(群体)、在外地做出卓越成绩的海阳人,均可参评“道德模范”。 5、事迹原则上发生在本年度,或者在上年度产生积极广泛社会影响的。 三、评选标准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 1 / 12

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7、在各行各业立足本职工作,事迹突出;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做出不平凡事迹,社会影响较大。 8、在社会生活、家庭关系、道德操守、和谐文明方面,集中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9、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反响较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在全市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 10、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参加非法游行、上访行为和非法邪教组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11、事迹符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 四、推荐 12、“道德模范”推荐的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市文明办集中受理来自社会各界的推荐。各镇区街道、各主管单位、相关组织要搞好组织发动和推荐。 五、评选 13、市里成立“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组织、评审、监督。 14、市文明办对推荐人选的事迹进行初步核定,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评选标准选出若干名“道德模范”候选人。 15、在本市新闻媒体和网站公布“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和事迹,

教师评比详细标准(3)

(一)名教师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学高级职称。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次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以上论文2篇,且为所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主持过省、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三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曾获市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含市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3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职称。凡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 、近五年内发表市级及以上论文2篇,主持过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四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一等奖;或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市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1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至少担任过1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三)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 职称。获市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论文1篇;或发表县、区级论文2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 著五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或论文获县、区级一等奖2篇。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二等奖以上,或获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二等奖以上。 二、职业能力(20分) 职业能力(20分):教育能力和教学能力,由教务处根据日常抽检听课、学生家长代表评议情况进行考核;教研能力,每学期由教师撰写教学体会,对教学工作创新和成效在组内进行讲评,各组对本组教师的教学体会及理论文章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委对各推荐的教学体会进行评估,根据教学成效和推广价值评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根据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职业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一般要求 一、思想积极,品行高尚,热爱班级、学校。学习积极努力,热心为集体服务,在班级、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讲文明,懂礼貌,有团结意识,有爱心。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两操一课”表现认真,成绩优秀,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好评选条件 各个地区的“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略有不同,但大体遵循的还是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三个标准。 1、思想品德好。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的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学能力,学习成绩优良(低年级90分以上,中年级85分以上,高年级80分以上) 3、身体好。即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评定采取先总结后评比,先民主后集中的方法。 2、“三好学生”的评选,先让学生评议提名:接着由班主任公正评价(征求有关教师意见)再实事求是地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报学校审批,最后召开表彰大会。 3、“先进集体”的评选,先由年级推荐,再报学校审批、公布、奖励。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两好,或者对其它两好降格以求。美术、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它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平均成绩优良,也应视为学习好。这样有利于鼓励学生活泼地主动学习,培养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发展爱好、特长。 2、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显著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以鼓励全体同学努力上进。 3、既要看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还要看学生在家庭、社会的表现。 4、评选工作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能过严苛求,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要切实保证三好学生的质量。

优秀教师的标准-评价细则

优秀教师的标准-评价细则 一、正确的学生观: 知道学生是在不同教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成长起来的,能运用学生如何学习和发展的知识来了解学生,尊重和承认每个学生的个性和价值. (1)尊重所有学生,承认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发展水平不同,能根据学生的不同经历、特长和需要进行相应教育。 (2)了解每个学生的特长,知道学生在学习中会运用不同的方法。注重分层次教学和因材施教。努力防止学生掉队,保证每个学生都有进步。 (3)知道如何改变教学,以适应学生已有的技能和经验;知道如何树立学生信心. (4)善于通过观察、谈话、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思想变化,及时适当调整课程和教学策略,提高教学质量。 (5)充分认识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自己多尝试着去观察. 二、广博的学科知识: 明确所教学科观念、其它学科和现实世界中应用之间的重要联系,能及时对课程目标和教学体系进行反思。 (1)掌握的学科知识远远超过授课所需。非常了解学生的实际水平并引导学生掌握重点知识,了解数学方面的新进展。 (4)熟练把握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清楚各部分的重点和难点,能在教育教学中抓住知识的关键,以探索的形式暴露知识的形成过程和内在规律。 (5)掌握相关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能帮助学生发现问题,并把各种观念和方法应用到问题解决中。 (6)了解丰富的学科历史知识,利用对数学的感情,使学生在探索过程中充满好奇和热情,并从中得到乐趣,巩固学习的信心。 三、丰富的教学实践: 勤于自我反思,不断积累教学经验,筛选教学策略,完善教学计划,规范教学评价。 (1)注重教材的分析和教学内容的优化整合。遵循学生认知规律,选用最恰当最有效的教学方法,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XX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一)思想品德好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教好的群众作用,操行等级为优秀。 (二)文化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自觉遵守考试记律。 2、学习成绩优秀,校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查科目均在良好以上。 3、凡参加地市级以上各学科竞赛或科技发明比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学习成绩可加5 分。 (三)身体锻炼好 1、具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并掌握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心理健康知识。 2、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达到《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校级三好生每学期评比一次,学习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经班主任教师推荐,并由全班学生投票产生,报学工处审核,由校长室批准。三好学生由学校发奖,评比结果记入学生档案,并由学校行文公布。 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应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是指担任班委和团支部委员职务以上,且能忠实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条件与三好生相同。 3、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习成绩的标准参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放宽。 4、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为班级或学校活动做出显着成绩。 评定和奖励方法同三好生。 第四条·以上诸项奖的评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有关奖励,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XX小学 二○○年月

小学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小学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社会道德新风,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校园道德思想建设,促进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师生道德教育,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核心,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身边的道德模范,在全院上下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努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提高我院思想道德建设,巩固“双评”成果提供有力思想保障。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小组成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学生处、宣传教育办公室、各系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荐评选

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学院全体师生。已受表彰的省级、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不参加此次评选。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各类奖项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坚持帮助他人,坚持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在奉献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真诚做人,实心做事,不

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讲信用,守承诺,忠于自己承担的责任,言行一致。 敬业奉献模范: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教学、科研、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孝老爱亲模范:孝老爱亲数十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榜样,事迹生动感人。 五、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申报推荐阶段(11月下旬) 1、印发评选实施方案。在院报、学院网站发布评选公告,并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发动,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 2、做好评选的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三种。推荐须填写《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由本单位审核,上报学院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学院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 办法(试行) 第一早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优良院风、班风、学风的形成,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正式注册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专升本学生教学班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院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评审结果经过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二章评选条件和比例 第四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名列前茅(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15%以前) 4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学生基本素质与行为分A大于60 分且实践与创新能力分C大于45分。 5. 参加XX学院青年志愿者,并尽到志愿者义务,按要求参加志愿者活动。 6. 凡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一)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二)上课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超过 4次或有旷课行为者; (三)考试、考查课成绩有不及格者; 7. 符合以上条件情况下,按照上一学年学生基本素质与行为分数+实践与创新能 力分数进行排名。 第五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在班委会、团支部,院学生会、校学生会、学校各职能部门任职的学生干部; 2. 政治立场明确,理想信念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需对参评学年工作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述职)。 3. 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名列前茅(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30%以前) 4. 凡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一)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二)上课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超过 4次或有旷课行为者; (三)考试、考查课成绩有不及格者; (四)学生干部任职未满一年者。 5. 符合以上条件情况下,学生干部在小班内进行述职,由随机抽取的小班同学代表20

三好学生评比方案

三好学生评比方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特制定本细则。 一、校级“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㈠思想品德好: 1、热爱祖国和人民,尊敬邻里长辈和老师,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是公认的思想品德好的少年。 2、尊敬父母长辈,听从长辈正确教导,主动做家务事或自理性劳动等,是父母长辈称道的好孩子。 3、热爱学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团队的各项活动,如班队活动、学校集会等,在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认真完成好学校、班级、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如:班组干部工作、学生值日、各项检查、卫生打扫等以及临时指令性的工作。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B等以上。 ㈡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刻苦、努力地学习,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求知欲强。 2、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3、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4、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仪态端庄。 5、善于自学,对问题敢于发表不同意见,遇到问题点子多,有创新意识。 6、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各科学业成绩等级为A等(或B等以上)。 ㈢身体好: 1、自觉、主动地上好体育与保健课、课外活动课、劳动课,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刻苦训练。 2、自觉认真地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做操穴位准、合节拍,在“两操”检查中无违规记载情况。 3、积极参加体育达标训练,体育达标为优秀级。 4、如被选拔为校体育集训队的,要积极、认真地参加集训,并能努力为学校争光。 5、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讲究卫生;无破坏校园卫生的违规记载,并能主动维护学校班级卫生,如拾拣地上影响卫生的废物等。 6、注意保护视力,视力不下降,身体健康。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1、参评者必须是班委以上学生干部。 2、爱国、爱家、爱校,关注时事政治,热爱集体。

教育机构。优秀教师,星级教师,评选细则

恒大教育优秀教师暨星级教师评选细则(试行) 为加强恒大教育师资建设,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家长满意度,恒大教务部特制定以下评选细则。 (一)备课(每条5分,共20分): 1、每周四下午四点前将当周写好的教案表及预备习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里;使用后再把填写完整的教案表及批改后的习题在次周一下午一点前放回原处。 2、备课原则:备教材、备学生、备家长,以学生学习现状为中心,体现针对性,备课内容务必体现“个性化教案”。教案设计精巧、重难点突出,有引导、启发相对详细的过程,或者有相对详细的课后错题记录和分析。 3、教案表格各项内容按规定时间填写齐全,特别是“错题记录”、“作业设置”、“课堂表现”等。 4、教案和习题原则上分开编写。一对一课内外针对性习题尽量不从网上整篇拷贝,提倡手写。习题、测试及时检查、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及时存档。 (二)上课(每条5分,共20分): 1、严格遵守《恒大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按时上课。普通话教学,语言流利,没有口头语,教态有亲和力、教法有吸引力。 2、上课条理清楚,教学思路清新,不拖泥带水。善于引导、启发,鼓励学生自己动手动脑。不满堂灌,甚至直接告知答案。 3、课堂有应变能力,及时有效地纠正学生上课时的不良表现。 4、按计划完成当堂课的教学任务及每月课时销量,不落课、不拖尾。 (三)教研活动(每条5分,共20分): 1、公开课、业务学习与培训、教材考核等活动按时参加,不迟到(特殊情况务必事先请假),做好记录。 2、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类资料的编写及校对工作,如:教学分析计划的制定、一对一辅导的月考、TMK资料的编写和校对、摸底测试题编写的批改等。 3、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服从领导安排,调动和调配教学岗位,欣然接受教学工作。 4、公开课积分。(按各听课老师打分的平均分值取得)。 (四)调查走访(每条5分,共20分): 1、所任教的学生反映良好,对老师不排斥。 2、家长满意,无消极因素。 3、同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团结,和睦相处,不背后拆台。 4、与部门领导配合好,协调好,无异议,有问题及时沟通。 (五)成长与进步(5分+5分+10分=20分): 1、按计划,每周对各教师进行轮流教材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分。 2、按指定的学习任务,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进行业务学习的笔试,笔试不合格不得分。 3、从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育成果等方面进步的程度,经过各级领导的综合评估,进行打分。 加分原则: 1、通过转介绍或其它方式增加学员,每增加一个学员加5分。 2、为公司提交创新方案,且被采纳的。每次加5分。 3、有专业教学论文发表或执教对外公开课、教育讲座,且取得较大广告效应的,每次加5分。 扣分条例: 1、不服从安排,工作上我行我素。每次扣10分。

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乐陵市统计局 2014年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 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形成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局持续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我局根据自身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群众联系教育活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推荐身边模范,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身边的道德典型,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局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造就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模范人物群体,促进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我局所有干部职工及离退休老干部,凡

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

中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

中学校级优秀教师及其他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教案质量的提高,根据济任人社字【2018】27号《关于评选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尽量科学、客观; 3、向一线教师倾斜。 4、注重平衡。将相关指标综合起来按25%比例分配到上学年度各级部与综合组。 第三条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学校各级各类教案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实验指导教师和其他教案辅助人员。 2、优秀教师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学校在编、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专、兼职任课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学校专任教师以外的在职工作人员(管理、教辅和工勤)。 4、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在职教师。 5、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在任城区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6、2009年以来已获得过同级(同类)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7、评选比例:专、兼职教师先进个人占专、兼职教师总人数的25%;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先进个人占同类人员总人数的15%。 第四条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成绩突出; 2、对教案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案水平,能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案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案业务,在教育思想、教案内容、教案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案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案任务,满工作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过教案事故的; (3)两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不含30,4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累计超过45个工作日(不含45)】的;或有旷工行为、无故空岗的;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的; (5)违反法律法规,不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等方针政策的; (6)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出现过安全事故的、有重大违纪事件发生的;有参与买卖生源、从事有偿家教、私自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等行为的。 第五条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参评人员登记表。个人不申请者学校视为个人自动弃权。 2、学校审核。根据第四条评选条件第五条之规定由学校审核,确定参评人选。 3、学校考核:从教(工)龄、 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与出勤情况、工作量、教案成绩、民主评议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总分为105分。 4、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由考评小组确定优秀人选。 第六条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及其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根据上级安排每两年评选一次。 (2)优秀人员获得者,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人员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4)学校从当选校级的优秀人员中,由考评小组推荐上一级优秀人选(在指标充足时确保各级部、综合组各一人)。其中优秀班主任承担过区级以上“班级管理或学生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七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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