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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质量保障措施

审计质量保障措施
审计质量保障措施

7.14质量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确保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现叙述如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系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管辖的会计事务所会计规范工作检查评比中,会计师事务所成绩名列第一,得到了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中国会计报、香港凤凰网做了经典报道。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我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9月,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对北京市120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成绩优秀,是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当年度所查事务所中,内部控制制度最完备的一家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内控制度管理手册》作为范本,被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所高度认可。

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概况: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

理指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以人力资源为资本,建立完善了人才招聘、培训制度、员工业绩评价、人员素质考评、专业胜任能力综合评价、人员晋升、薪酬制度等一系列人力资源政策。以质量管理为核心,以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并完善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以质量为导向的风险评价、承接业务、考核人员专业性胜任能力、评价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委派人员、督导执业、底稿复核、出具报告、业绩评价、业务标准化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等全方位的内控制度。以诚信建设为目标,对本所合伙人机制、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补充和完善。对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注重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培育、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特别强调了风险控制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流程控制,力求源头消灭,防患未然。做到了全方位,网格化,无缝隙管理。

(1)质量控制环境:本事务所2008年,与中央财经大学冯春安教授一道探讨,研究并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规划(2009-2014)》,深入探讨了会计师网事务所面临的国际和国内有利与不利环境。确立了以创新为重点、信息化、专业化、多元化、

品牌化发展的发展思路。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全面梳理了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发以来出台的财经法规,建立了在本行业可以说是最完整、最系统、最准确的法规信息库,为行业发展做出了自己积极的社会贡献。

本所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天地织锦绣,永做中华孺子牛”公司文化的培育,强化各级管理层及其执业人员,牢固树立质量至上,质量是公司生命的意识,恪守“内绣于中,锦上添华”的质量理念,大力促进“品质、责任、严谨、正直、创新、热忱、卓越、共赢”的公司核心价值的公司文化建设。

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协会会计工作的要求,强化规范管理。2009年度,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会计检查工作规范单位。

(2)合伙人机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内部分配意见》等相关内控制度。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章程》为核心,对公司治理、人事劳动、公司财务、行政事务、业务质量与风险控制等五大

类67个内控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对合伙人委派、合伙人管理职责的分工、合伙人的考评、合伙人的薪酬、新合伙人的晋升、对合伙人违规行为的处罚等,进行了相应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主任会计师三级决策机制,公司监事和公司职工监督的完善的内部决策和管理制度体系。

(3)人力资源:为确保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本所制定并不断完善人才招聘、培训制度、员工业绩评价、人员素质考评、专业胜任能力综合评价、人员晋升、薪酬制度、人事档案、社会责任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相关的制度5大类23项管理制度。具体内容:

人力资源部门在了解各部门对人力资源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本所发展及业务量的实际需要,制定招聘计划,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本所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及其他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标准,选择正直的、通过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招聘时,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筛选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所规定时间参加本所组织的笔试、面试。

对应聘高级经理职务以下者应分级别进行笔试,测试内容可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两部分内容。通过测试,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基础素质进行初步评价。

对初步评价较好者进行面试,面试由人力资源部(或主管人员)负责组织,业务经理、业务负责人共同参与,通过提问等方式与应聘者进行沟通与交流,从而对应聘者综合潜质进行评价。通过业务负责人面试合格者,报送人力资源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正式录用。

根据对被录用人员的专业技能、服务意识、个人品质、项目管理经验等确定其级别。

为了有效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本着责任与报酬相配比,风险与补偿相对应,激励与考核相结合,奖惩与业绩相挂钩的原则,制定并不断完善本所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

培训部门应根据各级业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各级业务人员培训班,及时提供最新的与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为业务人员保持和提高必要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创造条件。

(4)业务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公司专业标准化是公司科学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本所业务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了事务所业务标准管理办法。

(5)业务执行:在业务执行方面,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风险及质量管理控制贯穿于项目执行过程中,本所对项目组各层次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全过程指导、监督,本所应制定项目组内部复核制度,执行三级复核:

建立了咨询制度,项目组人员对于在业务执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如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等,考虑以适当方式和渠道进行咨询,避免随意处理或回避。

建立了争议处理制度,当项目组出现意见分歧时,应由项目负责人提议,召开由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技术与风险管理主管人员出席的会议,及时沟通分歧事项,通过充分的讨论或适当的咨询解决意见分歧。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出具业务报告。

建立了本所业务档案管理以及归档的规定。业务档案应在业务报告日后六十天内归档。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将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纸版和电子版工作底稿,按照业务档案目录顺序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形成业务档案。规定了业务档案包括的具体内容。对档案的期限,索引编号、分类、装订、修改、保管、保密要求等全方位进行了规定。规定了业务报告签发签发流程,制定了公章使用与管理制度,规定了印章的种类,使用范围,监印规定、保管制度。特别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执业章,由注册会计师本人保管、本人亲自用印。

(6)监控:本所通过建立务所与监控相关的制度,持续考虑和评价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进行监控,以合理保证这些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监管部应根据本所对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情况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最新变化,及时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监管部负责本所业务质量的日常监管工作。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应抽调具备适当专业胜任能力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业务质量控制检查组,对本所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

行评价,并对业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处理本所收到的投诉和指控。

(7)信息系统:本所制定了建立包括会计信息、治理信息等在内的信息沟通与披露制度,向各利益相关者有效沟通和披露相关信息。在公司信息化建设方面: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管理制度》、《计算机维护管理制度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制度》、《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访问安全管理制度》、《电子邮件使用管理制度》、《声像资料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委托北京市最知名的专业制作网站的公司—易斯腾网络开发公司,制作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收录了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发以来出台的财经法规,建立了在本行业可以说是最完整、最系统、最准确的法规信息库,实现了全天候不间断服务,为行业发展做出了自己积极的贡献,为下一步转型为锦绣中华财经咨询网实现网络化、信息化、会员制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8)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业务质量控制的基础,本所及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各项规定,恪守诚信、客观、独立、不偏不倚的原则,执行审计、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

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根据北京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规范了收费行为,杜绝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按照新颁布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原有的质量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工作底稿的编制模版全面适应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的要求,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质量考核标准和计分依据,做到了重要审计证据的获取充分适当;审计结论的形成合理有据;审计报告适当。

: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质量控制制度的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本公司及其人员的质量监控责任,合理保证本公司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质量控制原则:

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

本公司和本公司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三条质量控制目标:

(一)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杜绝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三)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第四条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

本制度包括为实现本公司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

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3、人力资源;

4、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5、业务执行;

6、业务工作底稿;

7、监控。

第五条质量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六条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

本公司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本公司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本公司反馈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第七条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事务所负责人,既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又对事务所内部执业质量是负有不可推卸和争议的领导责任,同时又是所内各项制度的制定及执行者,是各种报

告的最终复核人。针对本公司为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的具体特点,本公司总经理身兼各种职责,从风险评价、承接业务,考核人员专业性胜任能力、评价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委派人员,督导执业到底稿复核,出具报告均离不开总经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以质量为导向的风险评价、承接业务、考核人员专业性胜任能力、评价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委派人员、督导执业、底稿复核、出具报告、业绩评价、薪酬及职位晋升政策和程序等全方位的内控制度,是管理层的具体责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每一个执业人员的直接责任。总经理对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

本公司应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天地织锦绣,永做中华孺子牛”公司文化的培育。内部文化的形成有赖于本公司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及其执业人员,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质量是公司生命的意识,恪守“内绣于中,锦上添华”的质量理念,追求“品质、责任、严谨、正直、创新、热忱、卓越、共赢”的公司核心价值。以品质、责任为保障,以严谨、正直为基础,以热忱、创新为动力,以卓越、共赢为目标,为会计事业尽“中”心,为企业奠基添“绣”石,为企业发展送“锦”计,为企业辉煌增“华”彩,以专业精神植根于市场沃土,实现社会、客

户、合作伙伴效益和谐统一为公司神圣使命,坚决杜绝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现象的发生。

本公司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公司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本公司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全体员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的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第八条本公司设立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本公司业务质量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制定、重大风险问题的决策等事项。

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如设置)应由3至5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总经理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第九条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委员通过。

主任委员应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情况,参加表决的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由主管人员统一保存备查。

第十条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成员表决方式对以下重大风险问题进行决策:

1、决定是否承接存在重大风险的业务;

2、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影响到需要决定是否中止业务约定;

3、项目各级负责人之间就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及业务报告的意见类型存在意见分歧;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与项目负责人之间就重大会议、审计问题及业务报告的意见类

5、型存在意见分歧;

6、其他必要的事项。

第十一条技术与质控主管人员其主要职责为:

1、协助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拟定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2、负责技术支持和业务质量的日常监督,核查本公司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以及各项专业标准是否得到遵循;

3、负责将技术咨询和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风险较大的或难以解决的重大专业问题提交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4、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完成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组应当实施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中适用于单项业务的质量控制程序。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分派的每项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公司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十三条本公司建立健全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以及各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

对于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本公司盖章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对其出具的业务报告进行签署,是其岗位的责任与义务,如无特殊理由,均不得拒绝签署。

第十五条业务报告的签署,应在报告签发后由签字人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第三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六条职业道德是业务质量控制的基础,本公司及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各项规定,恪守诚信、客观、独立、不偏不倚的原则,执行审计、审阅业务以及其他

鉴证业务,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在项目确定接受后首先评价参与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凡是不能保持独立性的,均采用回避制度,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与客户主要管理人员有近亲关系;

从客户离职未满2年;

与客户存在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

担任职务或受聘常年会计、税务顾问;

接受客户的宴请、礼品、纪念品、现金、有价证券等非法行为的。

在指派业务时或执行外勤中发现或被检举有损害独立性的行为时,立即换人;业务外勤工作执行完毕,在出具报告阶段发现有损害独立性的行为时,拒绝由其出具报告。重新委派其他注册会计师接替其项目。如果发现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十分严重时,可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消除对独立性的威胁或将威胁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或解除业务约定。争执较大时,立即召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

唯有恪守独立性原则,才能保证独立、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执业形象。

第十七条本公司各级管理层应当带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行为示范在事务所内形成重视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氛围。

第十八条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当将有关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的要求传达到全体人员,并指导和解答有关问题。

第十九条本公司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声明。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按照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道德档案,记录个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及其处理结果。

第二十一条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在接受鉴证业务项目委派时签署项目独立性声明书。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应当评估同一高级人员由于长期执行某一客户的鉴证业务可能对独立性造成的威胁,并采取防护措施(如定期轮换项目高级人员或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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