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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处罚标准20XX_货车超载扣分标准是什么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20XX_货车超载扣分标准是什么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20XX_货车超载扣分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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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处罚标准20XX_货车超载扣分

标准是什么

货车超载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同时货车超载也是非常危险的,那么货车超载扣分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你分享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货车超载未达30%的处扣三分,罚款200到500元;超载30%以上的,处扣6分,罚款500到200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车超载扣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货车运货多少算超载

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七部委联合下发交公路发[20XX]219号文件规定,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超限的认定标准为: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超载的认定标准为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

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关于对超限超载的处罚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该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交通部、公安部等八部委在《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89号)中,明确规定: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路法》及《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施卸载,依法严管重罚,并根据超限超载的严重程度,在认定幅度内相应增加处罚额度。对于恶意超限超载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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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2017最新版本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 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 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 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一百零八条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第一百零九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对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按百分制倒扣法计分。根据案卷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标准中各项扣分因素扣分。各小项累计和扣分超过本大项分值时,只扣大项分值。在同一大项内不能根据相同理由重复扣分。 一、实体内容评查标准 实体内容评查标准是指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主体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等内容。因此,对于实体性内容的评查,凡是各基本要素有一项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判定该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1、主体适当。即,被处罚主体确认准确;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领取罚没许可证;印章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证。 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基本事实与情节认定正确,表述准确;有相关的证据证明。 3、适用法律准确。即,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符合要求,条、款、项引用准确。 4、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罚适当。即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

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且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 5、属于本部门行政处罚的范围。即,给予行政处罚,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体内容评查标准细则 一、主体适当(分值20分) 1、违法主体认定错误(扣20分) 2、违法主体认定不妥当(扣5分) 3、共同违法中漏处同案人或单位违法中漏处直接责任人(扣3分) 4、违法主体基本情况不清(扣2分) 二、事实准确(分值20分) 5、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不清(扣1分) 6、违法行为实施的地点不清(扣1分) 7、违法行为实施的方式(手段)不清(扣1-3分) 8、违法行为实施的对象不清(扣1-3分) 9、违法行为实施的后果不清(扣1-2分) 10、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应查而未查清(扣1-3分) 11、非法收入、违法所得等计算不准确(扣2分) 三、证据确凿(分值20分)

深圳新交通处罚条例题库带答案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题库 (共160题) 一、单项选择共(80题) 1、《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自______起施行。 A、2010年6月1日 B、2010年8月1日 C、2010年10月1日 D、2011年1月1日答案:B 2、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对于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 A从重、从重 B、从重、加重 C、加重、从重 D、加重、加重 答案:B 3、除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______罚款。 A、五元 B、十元 C、二十元 D、五十元 答案:C 4、行人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5、行人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6、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D 7、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9、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0、一年内有三次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______罚款。 A、二百元 B、三百元 C、四百元 D、五百元 答案:D 11、机动车在照明情况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2、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______罚款。

学校食堂管理奖惩制度(附处罚标准)

学校食堂管理奖惩制度(附处罚标准) 根据学校饭堂管理规定,结合厨房具体情况,对厨房各岗位员工符合奖惩条件者进行内部奖惩。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每学年结束奖励一次) 1、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多次表扬者。 2、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3、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4、多次受到师生表扬者。 5、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6、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惩处: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工作者。 3、工作粗心,引起师生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7、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三)、以上奖惩条例的实施,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由组长提议,分管领导审定具体奖惩方法和范围,错误情节严重者,

按工作制度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学校食堂工作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衣帽不整洁、不按指定位置工作、每次扣0.1 分。 3、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情绪者每次扣0.5 分。 4、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每次扣0.2 分。 5、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并每次扣0.2 分。 6、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每次扣0.1 分。 7、工作态度不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菜质不符合要求或耽误师生用饭者每次扣0.2分,造成师生严重投诉者,每次扣0.5 分。 8、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责任人赔偿损失每次扣0.3 分。 9、工作粗心,引起师生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每次扣0.1 分。10、弄虚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拉帮结派、影响同事间的关系者每次扣0.1 分。 11、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按价赔偿并每次扣0.2 分。 12、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食用,造成师生食物中毒者,承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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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处罚条例》全文 来源:深圳人大网| 2014-12-26 10:28 编辑:何欣 有0人参与 分享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 例 (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点击查看: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一般程序)

如含有行政强制程序,按照以下十一点要求进行评分,总扣分不超过5分。 1、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履行义务催告书。包括:(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1分) 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包括:(1)案由记载;(2)陈述、申辩人基本情况;(3)陈述、申辩的时间、地点记载;(4)陈述申辩的内容记载;(5)陈述、申辩人、执法人员、记录人签名;(6)对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 (7)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记载。(1分) 3、行政强制执行审批文书,包括:(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案情简介;(3)拟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4)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5)承办部门意见及签名、日期;(6)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及签名、日期。(1分) 4、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

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1分) 5、催告书和强制决定书的送达。直接送达的包括送达地点、时间、送达人、被送达人或者证人签名,当事人拒收或直接无法送达的,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应符合法定程序。(1分) 6、制作现场笔录,包括:(1)当事人基本情况;(2) 现场情况;(3)强制执行情况; (4) 当事人、执法人员、记录人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当事人不到场的应有见证人和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1分) 7、中止执行审批,制作中止执行审批文书,包括:(1)案由及强制决定书编号记载;(2)当事人基本情况;(3)基本案情、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中止执行的理由及依据;(5)承办部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1分) 8、终结执行审批,制作终结执行审批文书,包括:(1)案由及强制决定书编号记载;(2)当事人基本情况;(3)基本案情、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终结执行的理由及依据;(5)承办部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1分) 9、执行协议,双方签订强制执行协议,包括:(1)案由及强制决定书编号记载; (2)当事人基本情况;(3)基本案情;(4)协议执行的方式和时间;(5)承办部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1分) 10、依法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1分) 11、结案报告。包括:(1)案由及强制决定书编号记载;(2)当事人基本情况;(3)基本案情、实施强制措施的依据、对象及期限;(4)强制执行结果;(5)承办部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和签名和结案日期。(1分)

厨房卫生管理要求

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防疫站的要求,酒店食品卫生管理必须健全,酒店必须实施全面卫生管理,各有关部门的员工必须遵守各有关规则及制度。 现将有关条例及制度列下: 1.所有接触食品员工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2.所有食品在制作过程中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各厨房管理人员及行政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食品卫生行为,有权进行处罚,有关员工不得拒绝,如有争论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裁决,如有特殊情况,由管理当局作最后决定。 4.管理人员及行政人员依据有关条例,对违反食品卫生制度的有关人员进行以下处罚: 1)凡违反B,C类条例者,将就情况给予扣分或口头警告; 2)凡违反A类条款或多次违反B,C类条款给予书面或严重警告;3)违反任何一条条款对酒店声誉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者,将就其情况给予严重警告或停薪停职,该员工必须重新学习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并通过考试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

饮食卫生“五四”制度 一.腐败变质商品四不用: (1)腐败变质物品采购不进; (2)腐败变质物品验收不收; (3)腐败变质物品厨师不用; (4)腐败变质物品堂口不卖; 二.生熟四隔离: (1)生熟隔离; (2)成品半成品隔离; (3)食物杂物隔离; (4)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三.食具四过关: (1)洗;(2)过;(3)消毒;(4)密封。四.环境四定: (1)定人;(2)定时;(3)定物;(4)定质量。五.个人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理发洗澡; (3)勤洗工作衣帽; (4)勤换衣服被褥。

卫生责任 1.所有的厨房内使用的冷库,冰柜,冰箱归所属厨房员工负责清洁。 2.正在工作中的厨房内的卫生由所在厨房的员工自我保持清洁。3.大型厨房设备的内外卫生,由管事部员工清洁。 4.小型厨房用机器,刀具等由使用者负责清洁。 5.厨房内地面通道墙壁的卫生由管事部员工负责清洁。 6.厨房内所使用的台面,菜饭由使用者负责清洁。 7.厨房内所使用的锅,煎盘,烤盘,勺,铲,容器,餐车等由管事部员工负责。 8.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保持厨房的清洁。

交通违章扣分与罚款标准及有关规定

交通违章扣分与罚款标准及有关规定 【扣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货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

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版)(DOC80页)

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版) (DOC80页) (2016版)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目录

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2016版)…………………………() 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2016版)………………() 案卷模板(附录A—X)…………………………………………() 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 (2016版) 第一部分总则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处罚案卷的内容和文书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按照一样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 2 依据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 3 差不多术语

3.1 主体 3.1.1 处罚主体 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具有治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1.2 被处罚主体 作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1 公民 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等。 3.1.2.2 法人 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3.1.2.3 其他组织 合法成立(登记取得营业证照)、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a)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b)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c)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d)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e)依法设置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f)依法设置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g)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h)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3.2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机关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在特定权限内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人员。 3.3 行政机关负责人 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负责人;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所属执法机构负责人和受托付执法组织的负责人也可视为“行政机关负责

厨房处罚制度

厨房处罚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厨房处罚制度 为确保厨房工作正常开展,严肃劳动纪律,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操作规程,杜绝材料浪费,精工细作,做好每一道菜,保证每—道出品的品质,形状,口味要求,特制以下规范。 一、劳动纪律(凡违反以下每条每次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罚加倍或予以辞退)。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并由店长,厨师长召开班前会。 2、厨师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作出书面申请,由店长和厨师长批准。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溜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严禁在工作场地抽烟、喝酒、吃零食。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 6、爱护使用各种财产、工作器具,人为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7、严禁私自炒菜、偷拿、偷吃。 8、当餐厅宾客未走时不准下班。 9、严禁非厨房人员进入工作间。 二严格每道菜操作程序,保证出品、干净卫生、形状美观。 1、凡出品质量不好,造型不美,导致客人退菜,由当岗位厨师照价赔偿。 2、将腐烂、变质、不清洁、有味的食品售出,造成质量事故,由厨师长,当岗位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因保管、贮存不当造成食品变质由厨师长,当岗有关人员负责,并照价赔偿。 4、未经许可,严禁学徒操作,造成的损失,由该厨师长,当岗负责人赔偿。 4、凡跟单出菜顺序错误,上菜速度慢,致使客人退菜由厨师长负责赔偿。 5、操作时对原材料、调料操作不当,造成浪费,由厨师长,当岗人员照价赔偿。 三、卫生纪律 1、厨师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做好上岗前体检和卫生合格培训。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向群众公开。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

厨房卫生操作流程及标准

厨房卫生操作流程及标准 作者:. 来源:不明类别:培训知识日期:2004-6-3 23:39:24 ●调味料柜 1、清理柜中存放的调料或罐头,检查是否过期,有无膨胀。 2、用湿布擦洗柜内,如有污物用清洗剂擦净。 3、把罐头和固体调料分别放入,罐头类一定用湿布擦去灰尘,固体调料(如盐、味精、胡椒等)放在不锈钢盘中并检查有无变质、生虫。 4、标准:码放整齐,无杂物,清洁。 ●配菜柜 1、及时清除配菜台处一切杂物。 2、用干布随时擦试墩面、刀和配菜台上的水迹、血迹、污物等。 3、保证配菜用的料罐内用料的新鲜,用水泡的配料要经常换水,料罐经常倒换,用洗涤剂水刷干净,用清水冲净。 4、原料换水后,加封保鲜纸,置冰箱保存。 5、标准:料罐干净、整齐,用料新鲜卫生,菜台利落无油垢、无血迹、无水迹、无私人物品。 ●锅 1、将锅用大火烧至要见红。 2、放入清水池中用凉水冲。 3、用刷子刷净锅内的黑糊渣。 4、标准:干净,没糊点,锅沿没黑灰。 ●灶台 1、关掉所有的火。 2、在灶台面浇洗涤剂水后,用刷子刷灶台上的每个角落和火眼周围。 3、用清水冲至灶台上没有泡沫;灶台靠墙的挡板、开关处及灶箱的油垢一并弄干净。 4、标准:灶台干净无油垢,熄火时无黑烟。 ●漏水槽 1、用刷子将槽内的杂物归置漏斗上,提漏斗,将杂物倒入垃圾桶,安好漏斗。 2、倒入少许洗涤剂,用刷子刷洗整个槽,再用清水冲净。 3、标准:无杂物、无油垢、水流通畅。 ●不锈钢器具 1、将器具放在水池内,倒入洗涤剂,擦洗油垢和杂物。 2、用清水冲洗干净至没有泡沫,再用干布擦干。 3、标准:器具光亮,无油垢、水迹。 ●调料架> 1、将调料罐移至一边,用洗涤剂水将调料架和不锈钢盘洗净、擦干。 2、把调料罐逐一清理,把余下的固态调料倒入洗净并擦干的料罐。 3、移回原处,码放整齐。 4、标准:固态调料于液态调料后面,干净无杂物,调料之间不混杂,料罐光亮。 ●冷冻冰箱 1、开门,清理出前日剩余原料。

2020最新交通规则细则及扣分标准

2020最新交通规则细则及扣分标准 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将校车列入其中) 在明年,营运车辆超载20%以上的车辆将受到扣除12分的处罚,其中除了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常规营运车辆外(不含公交车), 在新规则中还首次加入了校车。 2、严重超速(新规定加入校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3、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对于之前有过故意摘掉车牌、遮挡号牌的驾驶者要注意了:从1 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律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另外,对于牌照架也更新了规定,对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会受 到2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是十分危险的做法,此次更新对于营运长途客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如果营运客 车在高速公路上擅自停车(没有事故、车辆故障等原因)将受到一次 性扣除12分的处罚。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 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新增)

由于近年来关于校车的规定越来越完善,在新扣分规则中也将关于校车的处罚力度提升。 校车准驾驾驶资格:1、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车可以说是最最严重的,对于酒后驾车除了扣除12分之外,还将扣押驾照6个月,并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处罚。对于醉酒驾车则是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除此之外还有刑事责任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8、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 如果您驾驶了比获取驾照的级别要高的车辆,比如准驾车型是 C1(小客车),但开了B1的车辆(中型客车),那么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这的确是非常严重的违章行为,实际上讲越级驾驶可以视为无照驾驶。另外除了扣除12分之外,交警还有权利给予200-2000元和扣车等处罚。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者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当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

交通安全法第56条处罚

交通安全法第56条处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扣分不,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

(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机动车上路行驶有哪些规定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悬挂机动车号牌,专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号牌; (2)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经车辆安全检验部门对机动车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车况良好的合格标志; (3)保险标志,是指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由保险部门核发的证明;

车辆超速罚款及常用扣分标准

新交规车辆超速罚款及扣分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旅游客车、公路运营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超过限定时速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的,处500元罚款,每多超5公里,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二、超速罚款扣分标准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山东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及扣分标准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 2007年3月7日颁布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 第四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于依法应当并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照本标准实施罚款外,应当依法予以并处。 第五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罚款处罚时,应当根据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及本标准,在法定的职权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公正、文明、严格、高效。 第六条行为人有下列行为的,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并给予口头警告,然后放行: (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经警告后立即驶离的; (二)外地车辆因对路况不熟悉,驶入禁行区,能够听从劝阻的; (三)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 (四)执行抢险救灾、紧急救护或其它紧急任务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 (五)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对行车安全影响不大的; (六)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七)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八)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九)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正向骑坐,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十)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十一)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未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 第七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一)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二)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通行的; (三)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四)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五)不按规定通过机动车道的。 第八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 (一)进入高速公路的; (二)有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第九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一)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

某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DOC 80页)

某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DOC 80页)

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 (2016版)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2 -

目录 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2016版)…………………………()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2016版)………………()案卷模板(附录A—X)…………………………………………()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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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c)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d)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e)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f)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g)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h)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3.2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机关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在特定权限内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人员。 3.3 行政机关负责人 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负责人;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所属执法机构负责人和受委托执法组织的负责人也可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但应在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程序或者执法委托书中明确规定,并向市、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3.4 法律依据 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 3.4.1 违法行为依据:行政机关认定被处罚主体行为违法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目。 3.4.2 处罚依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目。 3.5 当事人基本情况 3.5.1 公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有效证件类型及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 注: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 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3.5.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证照类型及编号、地址、联系电话等。 - 5 -

道路客货运输从业资格证考试违章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客货运输从业资格证考试违章计分分值标 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重大事故,同等责任 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转让证 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超范围运输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无证危险运输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 且情节严重的。——诚信考核作假隐瞒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重大事故次要责任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无证客货运输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无三包客运经营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无证超限运输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擅自涂改伪造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省级批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无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超出经营范围 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改车

厨房卫生标准管理规定

厨房卫生标准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一厨房整体卫生管理 1 厨房实行卫生责任制,划分清扫区域,把每个岗位的清扫内容分配给每个人,然后将其书面表格化(清扫卫生责任表),并作为制度贴在相应的墙上。每人负责一个区域的卫生清扫。责任区域必须保持清洁, 不可存在没人理的卫生死角。 2 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后上岗。 3 厨房必须按生进熟出的流程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清晰,生产加工流程简短顺畅,避免迂回交叉,路径分明。生产作业线、垃圾清除线、餐具消毒洗涤线互不干扰,以防人员碰撞和滑倒。清除所有动线上的障碍物,在通道、阶梯、拐弯处以及易滑倒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4 厨房地面应向排水明渠方向有1-3%的倾斜,宜选用防滑、防水、易于清洗的瓷砖等材料,以传统的红钢砖为好。厨房墙面宜用防火、抗热、防潮的材料,应从墙底角直铺到房顶部,要铺得均匀、整齐,瓷砖之间缝隙要细密,以防沾上油污不易清洗。天花板最好用浅色、吸水和吸音效果好的、严密无缝的材料。 5 根据厨房功能布局,安装供水管道,保证用水需要,供水应采用低流量水龙头。厨房在靠墙处设置有带铁格孔的排水明渠,沟内三面贴光滑防水材料,阴角成弧形,设计合理,排水通畅。在排水口、吸排气口应安装防鼠设施。 6 厨房设施、设备布局合理,要有利于使用、清洁、维修,任何设备需以安全第一来设计。任何设备,包括电线,都要有妥善的保养。设施设备应离地15厘米摆放。 7 厨房应设置良好的排烟系统,确保空气流通、无闷热感觉,使厨房员工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8 走道和工作场所照明要充足,全部使用节能灯,分工作灯和预备灯。应配备应急灯,一旦突然停电,可以作应急照明使用。 9 粗加工区应设两个以上水池和操作台,分别用于加工劳荤菜、素菜,并分设存放货架。 10 烹调区配备大小适当的配菜强和带盖调味品器皿,配菜盆、盛菜盆有明显标记。 11 备餐间应设工作台、调味品和小吃保洁柜,备餐用餐具保洁柜。 12 厨房应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做好清洁和检测工作,保证其正常使用。急救箱需置于固定、方便取得之处。 13 厨房要有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有措施。 14 在原料加工、切配烹调、餐具洗涤等位置设有不少于二只的密闭式便于清洗的垃圾桶。 15 厨房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厨房内不应有厕所,且厨房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二厨房卫生管理要求 1 厨房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五勤”,即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洗手。工作时不戴戒指、不吸烟。 2 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3 工作台、橱柜风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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