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持有的品牌电动车(车架号,电机号),其本人购买的电动车(发票□合格证□)丢失。该电动车属其本人合法财产,非自行组装、改装、被盗抢嫌疑车辆,合法来源。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经办人:
(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派出所、销售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