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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标识使用管理记录表

有机标识使用管理记录表

有机标识使用管理记录

注:1、本表适用于对有机或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识的使用。

2、本表填写内容应与《有机产品认证防伪追溯标志申请表》对应一致。

3、严禁超范围使用标志。

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规程

目的:加强对设备、管道使用状态的管理,避免使用错误的发生。 范围:公司生产用设备、管道。 职责:1.设备管理部指定技术人员修订此文件,设备管理部部长、质量保证部部长审核此文件,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此文件。 2.使用部门设备负责人、设备员负责管理和日常监督;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规范执行。 内容: 生产过程中绝不允许不明状态的情况存在,以防止由于无状态标志或标志不明造成药物混淆,每一生产操作间,每一台生产设备,每一物品容器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1.所有使用设备都应有统一编号,要将编号标在设备主体上,每台设备都应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1.1设备按使用车间(部门)、使用岗位不同进行编号, 同一车间或同一岗位有多台设备时,以流水号001,002,003,004……加以区分。 1.2每个使用车间(部门)都以流水号001,002……进行编号。 1.3设备编号形式: □□□□□□ (部门)代号2.明确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运行状态,每台设备都应挂状态标志牌,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2.1运行中:正在使用的设备,应正确标明设备编号和内容物(名称、规格、批号)。 2.2待维修:设备出现故障尚未排入维修计划。

2.3维修中:正在修理中的设备,应标明维修的起始时间,维修负责人。 2.4备用:根据生产需要,作为待用的完好设备。 2.5待清洁:尚未进行清洁的设备。 2.6已清洁:已清洁干净的设备,随时可用,应标明清洁的日期及QA确认。 3.状态标志分类与应用: 3.1计量器具状态标志:生产加工过程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都必须贴有计量器具合格证,注明计量器具有效日期。 3.2生产状态标志:生产操作间应挂牌标明本操作间正在生产、待清洁、已清洁标志。 3.3清场状态标志:清场合格由质监员发放清场合格证。 3.4生产容器状态标志:标明容器已清洁、待清洁标志。 3.5物料状态标志卡:标明物料名称、数量、批号、称量人、生产日期等。 3.6生产过程中流转物料(原辅料、中间产品)、中间站物料必须有明显的检验状态标志牌。 3.7设备状态标志:设备应挂牌标明本设备正在运行、待维修、维修中标志。待验:黄色,印有“待验”字样。 合格:绿色,印有“合格”字样。 不合格:红色,印有”不合格“字样。 4.状态标志印制与使用: 4.1各种状态标志应统一印制,使用材质应易清洁、无臭无味,不得对药品生产环境和产品产生污染。 4.2各种状态标志悬挂、放置方式与位置应考虑安全、易清洗,由具体使用部门视情况自行决定。 4.3物料状态标志牌由质监员根据检验结果限额发放。 4.4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其它状态标志由车间管理人员发放,岗位操作人员使用、更换、回收后统一交回车间管理人员。 4.5生产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状态标志,不允许有不明状态情况存在,车间负责人、质监员负责监督检查状态标志使用情况。 5.各种管道管线应按规定涂色: 5.1管线涂色及识别色规定 饮用水、冷却水绿色蒸汽银灰色 消防水大红色物料铁锈红色 纯化水浅黄色氢气黄褐色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 制度 1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xxxx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过程的标识管理。二标识方法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时, 不允许使用钢印进行标识。 a)厚度小于或等于6mm的钢材; b)不锈钢和有色材料; c)低温产品用钢; 除此之外,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三物资标识 3.1钢材的标识 3.1.1钢板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与涂色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在 2

钢板的两端用白色标识出其规格、材质、批号、厂家等,若是成捆到货,在最上一张标识。钢板在分割或打捆时进行标识移置。为区分合金钢板与普板的区别,对合金板进行色标,具体见附表-1; 3.1.2型钢同钢板标识基本一致; 3.1.3钢管标识与钢板标识方法基本一致。 3.2配件标识 3.2.1法兰标识,采用钢印、色标、标牌相结合的办法,到货法兰钢印作为原始标识,色标作为直观识别材质标识,具体色标见附表-1,库存法兰应有标签标识; 3.2.2弯头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表明规格型号、材质,为直观区分材质,用色标作为辅助标识,色标规定见附表-1; 3.2.3螺栓标识,用标签和色标相结合的方法,将颜色涂在螺栓两端具体规定见附表-1; 3.2.4其它不便直接标识配件用标签标识,材质直观区分用色标标识。 3.3其它物资本体有出厂原始的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它出厂标记。 3.4标识控制 1、物资的具体参数标识与材质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编 号一致; 2、合格证编号的具体方法; 3

服务标识管理规定

服务标识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受控状态: 分发号: X X X 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标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制:质量管理部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年月日

服务标识管理制度 为规范服务标识的使用与设置,为小区住户的居家生活、工作提供方便,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服务标识的设置、使用、控制工作。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各类标识的设置、使用,质量管理部负责标识管理和质量的审核、监控。 三、凡是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住户生活,不便于物业管理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 四、常用服务标识的种类 1、服务人员的标识: ①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均应按要求着装,包括保安人员、清洁工、绿化工、管理员、维修工等。 ②各类服务人员在上岗工作时均须佩戴统一的服务证,服务证上应标出该人员的姓名、部门、编号,便于住户识别、记忆。 2、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 ①各类服务人员在办公桌上应设置统一的服务牌,服务牌上应标出该人员的姓名、部门、岗位、编号,便于住户的识别、记忆; ②公司及各部门的设置有醒目的名牌; ③管理处办公室、会馆、游泳池、网球场、篮球场、儿童娱乐设施等,公共服务场所均设有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要求做到使用人(住户、客人)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消费时无需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 3、各类服务产品标识: ①提供给业主(住户)的《住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知、公告均应明确标识出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 ②提供给业主(住户)的各类有偿服务产品(如送饮用水),在提供给业主(住户)时,均应让业主(住户)明白签收、验收记录。 4、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①各类房屋用楼号、单元号、楼层号、房号标牌予以识别; ②公司在每个管理小区正大门入口设置小区平面图,标识出小区的建筑构成和方位; ③各类设备房(变电室、配电房、水泵房、电梯房、停车库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注意事项等。 5、特殊场所、环境标识: ①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客运服务标志管理规范(模板)

客运服务标志管理

目录 1范围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标志的分类 ............................................................................................................................................... 4标志定义.................................................................................................................................................... 5职责 ............................................................................................................................................................ 6标志图库管理........................................................................................................................................... 7标志设置标准........................................................................................................................................... 8标志的日常管理.......................................................................................................................................

xx生产车间状态标示标准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操作、保证设备、物料等能反映正确的状态。 二、范围 适用于车间生产、物料、设备、容器等所处状态的标志。 三、责任 车间主任:协同采购部门定购生产状态牌、物料状态牌、容器具状态牌、清洁、消毒状态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设备部经理:协同采购部门定购设备状态标志牌。安装设备状态标志牌。 仓储负责人:协同采购部门定购仓储所用状态标示牌,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各部门的状态标示的符合性;并监督各部门对该文件的执行情况。 库管员、车间操作员:及时更换生产、物料、设备、容器等状态标示。 QA现场监控员:监督各种状态标志是否正确悬挂。 四、内容 1. 设备生产状态: 1.1 正在运行:绿色标有“运行”字样。

1.2 正在检修:黄色标有“正在检修”字样。 1.3 停用待修:红色标有“待修”字样。 1.4 设备完好不用:绿色标有“完好、已清洁”,“完好、待清洁”字样。 2. 容器清洁状态: 2.1 清洁可使用:“绿色”标有“清洁合格”字样。 2.2 待清洁:黄色标有“待清洁”字样。 2.3 盛有物料:绿色标有“容器盛有物料”字样,并标明内容物品名、规格、批号、 数量、操作人等。 3. 物料状态: 3.1 合格:绿色标有“合格”字样。 3.2 待检:黄色标有“待检”字样。 3.3 不合格:红色标有“不合格”字样。 4. 生产状态标志 4.1 用于指示车间生产的状态牌,于生产日开始,在生产的操作间及设备由班组长 悬挂于各工序显眼处,内容包括:工序、品名、批号、批量、生产日期、操作人等,并于生产结束立即取下,更换新的标志牌。 4.2 生产设备应由设备维修人员定期检修,对有故障等待维修的设备应有待修状态 标志,内容包括设备型号,主要故障维修责任人等,检修期间由设备维修人员挂“待修停用”标志牌;检修合格后,挂上“完好”标志牌;运行时由操作人员挂上“运行”标志牌,生产过程的日常维修,挂上“正在维修”标志牌,不合格的设备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要标明停用设备型号,停用日期,停用原因。 4.3 用于指示容器、设备清洁状态的标志牌应由清洁人员在清洁工作完成后,挂 “清洁合格”标志牌于容器、设备指定位置,并标明有效期;生产结束后挂上“待清洁”标志牌。 4.4 用于指示物料类别和完成生产工序的状态标志牌,由物料摆放或生产工序的操 作人员及时悬挂,并于物料转移完毕后,由操作人员及时取下,车间中间站的所有物料,中间体要按待验、合格、分别挂黄牌、绿牌、并分别摆放在黄线区、绿线区, 不合格品要放在不合格品存放间,并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作出处理。 成品点收后放在仓库待验黄线区黄色围栏围好,挂待验黄牌,检验合格后办入

EACC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标识的使用要求

EACC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 和标识的使用要求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10-20 实施日期:2017-10-20

为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监督,规范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维护获证组织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认证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3.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3.1 EACC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式样: 3.2 EACC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种类和规格 1、普通不干胶型 普通不干胶型组合防伪认证标志由面层、里层、离型纸三层合成。面层为薄膜层,可印刷文字和图案;次层是特种防伪纸,印有防伪编码,纸背涂不干胶;底层为防粘离型纸。防伪认证标志的规格为:25*17mm、30*20mm、37*25mm、80*50mm,获证组织可根据产品包装大小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标志。 2、PVC防水型 水产领域获证组织,因其产品上不宜加贴普通的不干胶组合防伪认证标志,可采用PVC防水型组合防伪认证标志,并用专门的工具吊挂到相应的水产品活体上(如有机水产品)。 3、环保塑料扣型 畜禽类产品获证组织,可采用具有防水、耐高温塑料扣佩戴在活体上。

4、组合防伪认证标志卷标 对于认证产品数量大、生产流水线快的获证组织,可以订购组合防伪认证标志卷标,利用自动贴标机加贴于产品上,从而最大程度上减小加贴标志对获证组织生产流水线造成的影响。 3.3 EACC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防伪追溯性 1、认证标志的有机码和身份码 组合防伪认证标志采用有机码涂层防伪,并采用唯一的明码、暗码编号方式,在该标志上印刷“东方纵横有机认证”字样、明码(身份码)、暗码(有机码,并在涂层上注明“有机码”字样)”,下方印刷国家认监委官方查询网址(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https://www.sodocs.net/doc/d98712386.html,”等信息。 每枚认证标志都有一组唯一编码,即身份码和有机码,身份码为明码,有机码为暗码。身份码采用顺序号,由10位数字表示,具有唯一性,即每枚标签上都有一个唯一的产品身份码(类似于居民身份证号码),身份码与有机码(暗码)一一对应。 有机码采用暗码,加施涂层防伪,刮开或揭开才可看见,涂层上注明“有机码”字样。其编码规则依据国家认监委要求设计的随机有机码,该随机码采用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专利保护的“数字魔方数码防伪技术”的核心算法生成,该算法充分保证了有机码的唯一性、安全性、无法破译、无法大批量复制生产等特性。即有机码由EACC的批准号代码(114)、认证标志发放年份(后两位)代码、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12位)组成,具体编号如下: 114 xx xxxxxxxxx 随机的十二位数字(由“数字魔方数码防伪技术”的核心算法生成的随 机码) 认证标志发放年份代码(后两位) EACC国家认监委批准号代码 2、防伪认证标志追溯查询 消费者可登录国家认监委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可查询到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生产状态标志: 4.1.3.1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样本

附件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 生产专供出口的化妆品不适用于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化妆品标签标识是指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 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它材料。标签中未被覆盖的外文内容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科学、完整。化妆品企业应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5296.3) 的要求完整标注有关内容, 并对标签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化妆品标签所标识的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和功效等应符合化妆品定义的范畴。化妆品不得进行有效率的宣传, 如”xx例有效”, ”xx%有效”等类似用语。 第五条化妆品标签应明确、完整地标识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 如: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卫妆进字( xxxx) 第xxxx 号”或”卫妆特进字( xxxx) 第xxxx号”;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卫妆进字( xxxx) 第xxxx号”或”卫妆备进字( xxxx) 第

xxxx号”;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卫妆特字( xxxx) 第xxxx 号”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如: ”卫妆准字xx-XK-xxxx号”)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如: ”卫妆准字xx-XK-xxxx号”) 。 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的产品不得标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第六条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 例如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在华责任单位( 进口商或销售商) 名称及地址、原产国( 实际生产国) 、国内实际生产地、颜色、色号、香型、防晒系数、功能等信息应与产品获得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并与批准时一致。 第七条化妆品名称的标注要求 (一)化妆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要求, 名称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 或品牌名) 、通用名和属性名。 (二)名称标注要清晰、完整、易于辨认, 不能使用易产生混淆、误导消费者或者其它不良影响的标注方式。标签中至少应有一处完整标注名称, 即除商标外, 名称中的文字或符号均应使用相同字体和字号, 不得有间隙。 (三)名称中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四)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 能够是表明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以原料或功效成分作为通用名时, 必须是产品配方中含有的原料和成分, 但仅被理解为产品颜色、光泽、或

有机认证标识控制规程

德信诚培训网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s://www.sodocs.net/doc/d98712386.html, 好好学习社区 有机认证标识控制规程 QB/DXC02-CZ13-2011 1目的:为确保有机认证标志的合法使用,特编制本文件。 2范围:适用有机认证标志的印刷、保管、使用贴管理。 3职责: 3.1有机管理组长负责带有认证标志包装物的领用、保管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2生产部负责带有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包装物的使用。 4程序: 4.1有机认证标志的使用原则: 4.1.1通过了有机产品认证并获得证书后,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范围、数量内使用。 4.1.2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印制在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材料上,可以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标识中的文字、图形或符号等应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范。文字、图形、符号的颜色与背景色或底色应为对比色。 4.1.3认证产品标识的文字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在同时使用相应的汉语拼音、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时,汉语拼音、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字体大小应不大于相应的汉字。 4.1.4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同时,在相邻部位标注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标识或者机构名称,其相关图案或者文字应当不大于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4.1.5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4.1.6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

状态标识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的使用管理规程,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质量事故,并确保对仪器、设备及设施等的正确操作。 2.范围 适用于厂房、设施、设备、管道、物料、检验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等所用的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3.2.物资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3.3.设备工程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3.4.质保部使用相关的状态标识,监督公司内所有状态标识的实施。 4.规程 4.1.定义 4.1.1.状态标识:是指标明厂房、设施、设备、仪器及物料基本状态等的信息被设计成带有文字或图形的视觉展示。 4.1.2.物料:本文件中物料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及成品等。 4.2.设备状态标识 4.2.1.设备状态标识内容及样式(见附件1)。 1)检修中:红底黑字,表示该设备某部分或整体正在进行检修,禁止使用。 2)待修:黄底黑字,表示该设备出现故障,禁止使用,等待修理后才能正常使用。 3)运行中:绿底黑字,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正处于运行状态。 4)停用完好:绿底黑字,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但处于停用状态。 5)备用完好:绿底黑字,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但处于备用状态。 4.2.2.设备状态标识牌为长方形透明有机玻璃,内部可插入设备状态标识;标识牌大小适中,与设备体积匹配,易于查看。

4.2.3.使用部门应根据设备不同的状态在标识牌内插入设备状态标识,若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应及时切换标识。 4.2.4.使用部门应对设备状态标识妥善保管,若有污损应及时上报设备工程部重新领取更换。 4.3.物料状态标牌 4.3.1.物料状态标牌用于进厂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出来的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待灭菌产品、成品的状态区分。 4.3.2.物料状态标牌为塑料三角牌,内容及样式(见附件2)。 1)待验:黄底黑字,指进厂的物料或生产出来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等待检验所标明的状态,表示处于搁置、等待检验状态。 2)合格:绿地黑字,指进厂的物料或生产出来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表示处于允许使用或被批准放行状态。 3)不合格:红底黑字,指进厂的物料或生产出来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表示处于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状态。 4)拒收:红底黑字,指进厂的物料在提交检验前就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表示处于不能进厂状态。 5)待灭菌:黄底黑字,指生产出来中间产品需要进行灭菌处理,标志处于等待灭菌状态。 6)退货:黄底黑字,指客户退给我公司产品,处于检验确认状态。 7)待返工:黄底黑字,指生产出来中间产品、成品检验不合格可以进行返工,处于待返工状态。 4.3.3.进厂的物料或生产出来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等待检验物料应根据物料状态,使用不同的状态标识。 4.3.4.物料状态发生变化应及时切换物料状态标牌。 4.4.物料状态标识 4.4.1.物料状态标识内容及样式(见附件3)。 1)合格品:绿底黑字不干胶纸。表示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经检验确认符合质量标准的状态。 2)不合格品:为红底黑字不干胶纸。表示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经检验确认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状态。 3)特采品:黄底黑字不干胶纸。某些指标虽然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但对产品最终质量不产生影响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所标明的状态,表示允许使用。

标识管理规定

编号:SM-ZD-60316 标识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识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

有机产品标识与销售管理程序

有机产品标识与销售管理程序 (GB/T 19630.1~4-2011) 1.目的 为在销售过程中有章可循并对产品准确识别起见,特对有机产品进行分类标识,以便及时、准确识别该类产品。 2.范围 适用于本种植基地按照有机方式种植的产品。 3.职责和权限 3.1种植基地负责标识的张贴; 3.2综合部负责销售工作和销售标识的维护。 4.标识通则 4.1 获得认证的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标识。而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能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4.2 标识的文字、图形或符号应直观、清晰、醒目和规范。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 5.产品标识要求 5.1 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都高于95%并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方可在产品名称前标识“有机”,在产品或者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等于或者高于70%的产品,可在产品名称前标识“有机配料生产”,并应注明获得认证的有机配料的比例;有机配料含量低于70%的加工产品,只可在产品配料表中将获得认证的有机配料标识为“有机”,并应注明有机配料的

比例。在计算比例时,食盐和水可不计入。 6.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6.1 标识为“有机”的产品应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认证机构标名称或者其标识。(只有在产品获得认证机构相应认证后并在证书有效期以内,才能够相应使用中国有机产品标志。) 6.2 使用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可以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7.销售要求 7.1 本公司在有机产品销售中应当注意: 7.1.1 有机产品应当避免与常规产品相混合; 7.1.2 有机产品应避免与有机标准不允许使用的物质接触; 7.1.3 建立有机产品运输、储存、出入库和销售等记录。 7.2 应辨别认证机构证书的真伪并留存证书原、复印件。 8.相关文件 《内部规程汇编》

状态标识管理制度

状态标识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形成生产识别管理机制,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预防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识管理,包括:物料状态、生产状态、设备状态、清洁状态等内容。 三、责任人:生产车间主任、电仪车间主任、质量管理部部长、生产调度部长、设备部长、物管部长、QA、操作员工。 四、内容: 4.1 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状态标示指物料、设备、生产过程等所处状态进行显著标示提醒,防止误操作,带来的混淆,设备、人员损伤,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 生产过程中的状态标识包括物料状态、生产状态、设备状态、清洁状态等内容。 4.1.2 物料状态标识 4.1.2.1 物料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 待验:需设置专用区域,黄色色标区块,或黄色线绳围栏,设立“待验”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需设置专用区域,绿色色标区块,或绿色线绳围栏,设立“合格”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已经化验合格,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需设置专用区域,红色色标区块,或红色线绳围栏,设立“不合格”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已经化验检查不合格,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 生产状态标识

4.1.3.1生产状态标识用以明确标识工序生产所处状态,用生产状态卡标示。 4.1.3.2 生产状态卡内容设置包括工序名称、物料名称、批号(次)、数量、日期、代班长(主操)姓名等信息,各工序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关内容。 4.1.3.3生产状态卡应设立在工序显著位置,根据生产状态及批次变化及时进行更新。 4.1.4 设备状态标识 4.1.4.1 设备状态标识包括运行状态标示和清洁状态标示,每台设备根据运行情况,分别悬挂相应状态标示,并有明显色标,“运行”“已清洁”绿色;“待运行”,“待清洁”为黄色,“停用”、“正在检修”、“正在消毒”为红色。 运行:表示该设备处于正常运转或生产状态。动设备正在运行及存放有物料或正在接料的静设备如贮罐类,应挂“运行”,不挂“已清洁”状态标示牌。 待运行:表示该设备已经维修或保养并检查合格的设备,可以随时投入使用的状态。动设备运行正常,处在停机待料状态以及空的静设备如贮罐类,根据清洁情况,可同时挂“待运行”,“已清洁”或“待清洁”状态标示牌。 停用:表示该设备质量有问题需要检修或因工艺变化,本设备不能使用的状态,应挂“停运”状态标示,不挂清洁状态标示牌。 正在检修:表示该设备正在进行检修或维护保养工作。挂“正在检修”,不挂清洁状态标示牌。 正在消毒:发酵设备如正在消毒,则挂“正在消毒”不挂“运行”,当消毒结束,看罐人员接罐后,有料罐挂“运行”,空消罐挂“待运行”。 4.1.5仪器、仪表、衡器标识 4.1. 5.1仪器、仪表、衡器必须要经过有资质部门校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应张贴合格证,合格证上包括有效期,校验部门,校验日期,校验人签名等内容。校验日期过期不得使用。根据仪器、仪表、衡器的质量状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xxxx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过程的标识管理。 二标识方法 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时,不允许使用钢印进行标识。 a)厚度小于或等于6mm的钢材; b)不锈钢和有色材料; c)低温产品用钢; 除此之外,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 三物资标识 3.1钢材的标识 3.1.1钢板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与涂色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在钢板的两端用白色标识出其规格、材质、批号、厂家等,若是成捆到货,在最上一张标识。钢板在分割或打捆时进行标识移置。为区分合金钢板与普板的区别,对合金板进行色标,具体见附表-1; 3.1.2型钢同钢板标识基本一致; 3.1.3钢管标识与钢板标识方法基本一致。 3.2配件标识 3.2.1法兰标识,采用钢印、色标、标牌相结合的办法,到货法兰钢印作为原始标识,色标作为直观识别材质标识,具体色标见附表-1,库存法兰应有标签标识; 3.2.2弯头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表明规格型号、材质,为直观区分材质,用色标作为辅助标识,色标规定见附表-1; 3.2.3螺栓标识,用标签和色标相结合的方法,将颜色涂在螺栓两端具体规定见附表-1;

3.2.4其他不便直接标识配件用标签标识,材质直观区分用色标标识。 3.3其他物资本体有出厂原始的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他出厂标记。 3.4标识控制 1、物资的具体参数标识与材质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编号一致; 2、合格证编号的具体方法; 3、英文字母对应物资类别如下所示。 物资与英文字母对照表 4、其他按公司公司程序文件执行 根据工程公司对GB8163、GB9948、GB6479、GB/T3092标准的碳钢管道做色 标的要求特补充规定如下:

中国有机产品标准:标识和销售

中国有机产品标准-第3部分:标识和销售 1 范围 GB/T 19630.3的本部分规定了有机产品标识和销售的通用规范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按GB/T 19630.1、GB/T 19630.2生产或加工并获得认证的产品的标识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96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630.1 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 GB/T 19630.2 有机产品第2部分:加工 GB/T 19630.4 有机产品第4部分:管理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9630的本部分。 3.1 标识 labeling 在销售的产品上、产品的包装上、产品的标签上或者随同产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上,以书写的、印刷的文字或者图形的形式对产品所作的标示。 3.2 认证标志 certification mark 证明产品生产或者加工过程符合有机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3.3 销售 marketing 批发、直销、展销、代销、分销、零售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将产品投放市场的活动。 4 标识通则 4.1有机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标识。 4.2“有机”术语和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只能用于按照GB/T 19630.1、GB/T 19630.2和GB/T 19630.4的要求生产和加工的有机产品的标识,除非“有机”表述的意思与本标准完全无关。

新版GMP状态标志牌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程,明示生产状态,避免失误操作,规范生产管理。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识和设备、物料状态标识,包括QC的仪器、设备。 责任:生产技术部、设备动力部、质量部、生产车间、仓库管理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正文: 1、状态标识的分类: 设备状态标识、计量器具状态标识、物料状态标识、清洁状态标识、生产状态标识等。 2、设备状态标识的管理: 2.1照《设备编号管理规程》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应标在各设备主体及设备状态标识牌上。每一台设备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2.1主要生产设备都应在指定位置挂有设备状态标识牌,设备状态标识牌底板为230mm×170mm(大牌:310mm×230mm)不锈钢,外面插有机玻璃板。 2.1.1设备状态标识牌内容由包括设备卡、设备状态、生产状态和清洁状态四部分组成。 2.1.2设备卡:白底黑字。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型号、责任人、启用时间。 2.1.3设备状态: 2.1. 3.1检修:红底黑字,表示该设备某部分或整体正在进行检修,禁止使用。 2.1. 3.2 待修:黄底黑字,表示该设备出现故障,等待修理后才能正常使用,禁

止使用。 2.1. 3.3 运行完好:绿底黑字,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正处于运行状态。 2.1. 3.4 停用完好:绿底黑字色,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但处于停用状态。 2.1. 3.5 备用完好:绿底黑字色,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但处于备用状态。 2.1.4生产状态: 2.1.4.1产品名称、批号:表示该设备正在生产的中间产品及批号。 2.1.4.2 生产过程状态:根据中间产品生产过程所处的状态不同而设置。 2.1.5清洁状态: 根据不同的清洁状态插入相应的状态标识,具体内容见面5.1。 2.1.6 除主要生产设备以外的设备都应在指定位置挂有设备状态标识,状态标识分为红色“待修”、绿色“完好”、绿色“运行”三张。 2.1.6.1待修:黄底黑字,表示该设备出现故障,等待修理后才能正常使用,禁止使用。2.1.6.2完好:绿底黑字色,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但处于备用状态。 2.1.6.3运行:绿底黑字,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正处于运行状态。 2.1.7设备状态标识牌的使用:由操作者用记号笔直接填写或钩画相应的状态。 2.1.8各使用部门应对设备状态标识牌妥善保管,若有污损应及时上报设备动力 部或生产技术部重新领取更换。 3、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状态标志管理: 3.1照《设备编号管理规程》对计量器具、仪器、仪表进行统一编码,编码应标在各器具主体上。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2工作现场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应张贴“合格”、“限用”、“禁用”状态标志。 3.3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张贴绿色“合格”标记;部分功能经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张贴黄色“限用”;损坏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张贴红色“禁用”标记。 3.4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有检定部门出具的周检合格证,贴于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可观察的部位,每批生产前复核其是否在校验期内。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包括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他说明性材料等。 标签中未被覆盖的外文内容应符合本规范规定,或在标签中用规范中文明确表明“标签内容以中文为准”;专供出口生产的化妆品的标签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标识的一般要求: (一)化妆品标签注明的产品使用说明必须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使用方法(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和使用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部位)。 (二)化妆品标签应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的要求标注有关内容。并应明确、完整的标明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或“进口非特殊用

途化妆品备案文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不属于化妆品范畴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化妆品卫生监管有关的上述批准文号和许可证号。 (三)化妆品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在华责任单位(进口商或销售商)名称及地址、原产国(实际生产国)、国内实际生产地、颜色、色号、香型、防晒系数、功能等信息应与产品获得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上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并与许可时批准的产品一致。 第四条化妆品名称的标注要求 (一)化妆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要求,名称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二)名称标注要清晰、完整、易于辨认,不能使用产生混淆、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注方式。名称中文字或符号之间应紧密连接,不得有明显间隙。除商标外,均使用相同字体和字号。 (三)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四)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以原料或功效成分作为通用名时,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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