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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的思考

关于我国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的思考
关于我国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的思考

关于我国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的思考摘要: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不完善是导致其供求矛盾的主要原因。而公共产品能有效供给的关键则在于公众是否能真实表达其偏好。如何使公共产品的供给最为有效,不仅应依据效率原则使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合理的分工,也应改革公共投资及其管理方式,更应切实使民众参与到其监督机制当中来。因此,对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创新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合理分工;民众参与

公共产品是由政府(公共部门)所生产和提供的,用于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需求的产品和劳务。它是典型的市场失灵的表现,只要存在公共产品,“搭便车”现象就不可避免。而公共产品的供求矛盾主要表现为公共需求全面快速的增长与公共产品供给的严

重短缺和低效的矛盾。这其中,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不完善是导致其供求矛盾的主要原因。要完善和创新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笔者认为可以从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供给方式、供给反馈和监督机制三方面入手。

一、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创新

就传统而论,政府无疑是公共产品的唯一供给主体,因为其成本对于私人企业来说过于高昂。而单一的供给主体,也出现很多问题,如政府财力受限,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而让私人部门介入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无疑是缓解供求矛盾的一个有效的方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公共经济】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方 倩 摘 要: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都极大地推动了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我国随着改革的深入,竞争的加剧,公共部门的弊端日益显现,公共物品 总量呈现出严重的不足,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尤其突出,而我国的教学、科研对这些问题的认 识尚处于不断的改进和发展之中,本文结合近几年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探讨了其对我国公共物 品理论教学与制库安排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公共物品 私人供给 税收补贴 地方性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早在19世纪末,奥地利和意大利学者将边际效用价值论运用到财政学研究上,论证了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合理性、互补性,形成了公共物品理论。 林达尔均衡是公共物品理论最早的成果之一,它使人们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 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也是围绕着公共物品的供应展开的,1956年蒂鲍特(C.M.tiebout)发表了论文“一个地方支出的纯理论”,随即出现了大量关于地方公共物品的文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围绕着全国性公共物品和地方性公共物品展开了长期的博弈,地方性公共物品理论的提出,深化了公共物品理论,使公共物品走出了只讨论纯公共物品的领域(布坎南在1965年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对非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进行了讨论,公共物品的概念得以拓宽)。 70年代以后,公共物品理论的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制度保证公共物品决策的效率原则。布坎南及其“公共选择学派”,研究了非市场决策,将公共物品供给的决定诉诸政治程序,用公众投票方式解决,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克拉克和格罗夫斯等人探讨了激励机制问题,旨在设计一种计划程序,诱导个人基于自己的利益而真实显示其对公共物品的偏好。 与此同时,通过制度安排,使公共物品私人供应成为可能,表明了从公共物品供应的角度探讨公共物品问题已经较为成熟,也是实践对公共物品理论发展的新要求。 二、公共物品理论新发展及其内容 (一)公共物品的分类问题。公共物品是可以进行分类的,如果边界不清晰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阻止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或是完全由市场方式提供公共物品都会导致公共物品的短缺,这直接影响到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同时对于社会公平、收入分配等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1954年,P.萨缪尔森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首先给出了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公共物品有两个特质:一是排他性,二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随着公共物品研究的深入,关于公共物品分类的争论也日益激烈。一些学者从筹资角度将公共物品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连续性公共物品(continu2 ouspublic good),它主要是由政府通过征税而提供的公共物品(Warr,Robert,1982,1984),另一类是离散性公共物品(discrete public good),所谓“离散性公共物品”就是,当有足够的贡献者(contributer)来承担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时就提供,否则就不提供。比如造一座桥或一个图书馆,当有足够的钱支付成本时就建,否则就不建。 若根据有无排他性和竞争性,我们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三类:(1)纯公共物品;(2)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 — 4 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革

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革 摘要: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是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经历不同阶段的历史变迁。目前,我国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失衡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是在新一轮的农村建设中,亟需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合理的制度安排,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其本应享受到的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社会福利。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1.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历史变迁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农村社区内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及服务。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是指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供给主体及供给渠道等方面的设置及安排。①建国以来,我国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农村政策以及农村治理结构均发生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变化,并由此带来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变迁。 1.1集体化时期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既是我国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也是农村社会的基层政权。 1.21978年至税费改革前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组织也逐渐虚化。

1.3后农村税费改革时期 为减轻农民负担,2000年,我国首先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之后又在其他省份逐步推开,并于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1.4新农村建设时期 2005年10月11日,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新农村建设”。 2006年,我国取消农业税,终结了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为了弥补取消农业税给基层财政带来的压力,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品供给的转移支付力度。 2.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面临的困境 2.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不清 目前,我国的行政层级较多,为五级行政体制,事权和财权的划分存在难度。分税制改革主要对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之间财权和事权进行了划分,而省级以下各级地方政府之间事权的划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财政责任也比较模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的分担涉及政府间利益的划分,上下级政府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进行有利于自己的策略选择。与此同时,财权却呈现逐渐向上级集中的趋向,政府层级越高,财权就越多,财力也就越强;反之,政府层级越低,财权就越少,财力也越弱。这种“事权下放、事权集中”的取向导致了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日益严峻。 2.2支农资金的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知识点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一.选择及填空 1.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物质产品和服务项目 2.公共物品的特性: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强制性。 3.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的是俱乐部产品。 4公共资源: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却无法有效的排他。 5.混合物品的主要特点是具有较大范围的正的外部性。 6.公共物品供给的特点: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规模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往往无差异,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非均衡性。 7.税收规范的角度,提出了资源如何在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进行最优配置的问题的是庇古均衡。 8.政府机构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工作目标,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竞争。 9.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 10.庇古均衡的最优供给是在消费的边际效用和税收的边际效用达到均衡时。 11.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按章其所得的公共物品的边际效益的大小,来捐献自己应当分担的公共物品的资金费用,则公共物品的供给量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的是林达尔均衡 12.准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和在一定范围内非竞争性。 13.公共物品供给的变化趋势: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供给结构趋向丰富,供给质量日渐提高。 14.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 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 15.政府供给的两种方式:政府直接生产,政府间接生产 16.公共物品及公共支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增 加是总的趋势 17.政府间接生产公共物品方式:政府与私人签订生产合 同,授权经营,出让经营权,政府经济资助,政府参股 二、名词解释 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的物质产品和 服务项目。 俱乐部产品: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 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 搭便车:人们都不希望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条件下,享 受通过他人捐献而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效益。 三、简答 1.以国防为例分析公共物品的特征。 (1)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如果在一国的范围内提供了 国防服务,则要想排除任何一个生活在该国的人享受国 防保护是极端困难的,那些在政治上反对发展核武器而 不愿为国防缴纳费用的纳税的人们,及时被投进监狱, 也仍然处在核武器所提供的国家安全保障范围之内。 (2)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国防一旦建立后,增加一个 受保护人不会减少其他任何人的受益程度,也不会额外 增加资源投入。 (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国防 的保护,不能将其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个人。 (4)消费的强制性。国防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有社会 成员都必须在国防的管辖范围内,受到国防的保护。 2.试分析教育属于什么物品?为什么 教育是混合物品。混合物品具有较大范围的外部性, 由于这种外部性,使得这类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变的不完全。一个人接受教育,受益的首先是个人,即 能提升个人的知识水平,找到更好的工作,获得更高的 报酬等;同时,教育具有形式上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因 此,按传统的衡量标准,教育是私人物品。但另一方面, 教育在给个人带来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大的正 外部效应,即将相当大的一部分利益通过受教育者外溢 给社会,使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和民族文化素质得到提高, 使他人受益。这种外部性是非竞争和非排他的。因此, 在这个层面上,教育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具 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因此,教育属于混合物品。 3.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私人部门提供私人物品有何不 同? (1)政府机构的官僚们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工作目 标。由于追求利润必然要减低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政府机构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便往往与相对较高的成本 相伴随。 (2)在政府官僚机构中,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 竞争,缺乏竞争意味着缺乏激励,从而会降低公关部门 的服务效率, (3)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因此,社会成员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研究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得到不断完善,但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必须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构建公开、透明和民主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与生产的适度分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法律、法规。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为满足农村公共需要,在农村范围内消费的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收益外溢性的产品和服务,它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农村的纯公共产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以及社会救济等;农村的准公共产品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服务和职业教育、农村电网建设、农村医疗等。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以制度外筹资为特征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并没有实质性改变。这种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既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又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率,抑制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税取消后,原来的制度外筹资方式开始失效,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及其运行面临的问题更加突出。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问题进行探讨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历史变迁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过程。合作化时期是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形成时期。农业合作化经历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3个发展时期。在互助组阶段,主要通过“私有公用”或公共购买的途径,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要。到了农业合作社阶段特别是高级社阶段,开始实行“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开始形成。在农村集体和农民自身供给公共产品的同时,政府也履行了一定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职能。 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几乎全部由公社(包括下属的大队及生产队)承担,广大农民成了大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者和成本承担者,人民公社或生产大队代为农民统一表达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农村公共产品主要依靠制度外筹资。在农村公共产品的管理与监督方面,这一时期基本上是公社内部(包括下属队)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改革开放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本质上依然是农民“自给自足”。农民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表达,但行政主导的决策机制依然是自上而下进行。在农村公共产品筹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大] [中] [小] 一、理论界定 “公共物品”这一概念首先由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于 1919 年在其博士论文《公平税收》一文 中正式提出的。而再次正式使用此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他认为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 征: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布坎南在《民主进程中的公共财政》一书中也强调了公共物 品的显著特征就在于它的不可分性和排他性。斯蒂格利茨在《经济学》中也指出“公共物品是这 样一种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 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他性的)。”除此之外,他还指出,有 些公共物品在消费时会产生拥挤性,如道路、公园在消费者达到一定人数时就具有拥挤性。 (一)城市公共物品定义 关于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几乎每个学者都有不同的表述,但是就其本质来看,他们的观点 又都具有一致性,只是在侧重点方面存在某些差异。比如,邢福俊认为,所谓城市公共物品,是 指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 步和发展所提供的城市内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我们可以根据各位学者对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把本文的城市公共物品界定为:是指以实现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步和发展 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它包括地方教育、公安、消防、公路、桥梁、航空设施、公共交 通、供水、废水处理、内河航道、港口、水源、固体废弃物与有害废弃物的处置设施、公共建筑 与庭院、通讯系统等等。可以说,城市公共物品是一个城市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城市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城市公共物品城市特征 通常来说,公共物品具有以下特征: 一般特征即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城市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指对于一种纯粹 公共物品来说,任何一个人为了消费而实际可以支配的公共物品的数量就是该公共物品的总量。 特殊性即空间性。城市公共物品的空间性是指这种公共物品尽管对于新来的居民无需耗费更多的 成本便可以获得其收益,然而这种收益却局限在一个社区中,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在这个地区 内的居民可以受益,而不在这个地域内的居民则不受益。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 (一)主体选择单一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和一般性作用,但市场调节对治安设 施、环境与卫生设施、防洪防灾设施、文化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往往鞭长莫及,由于公共物品的外 部性,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其结果直接表现为市场失灵,通过政府供 应公共物品以弥补市场失灵。因此,提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便成为城市政府配置资源职能的主 要内容。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不足

中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现状及对策分析

中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现状及对策分析 发表时间:2010-08-18T10:56:31.937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年6月上旬刊供稿作者:关红[导读]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相对于农民私人财产而言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关红 (辽宁省农村经济信息站)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农村公共品供给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财政供给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加强农村 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四个角度提出了解决对策。对于完善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关键词:农村公共品有效供给 0 引言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相对于农民私人财产而言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它既包括中央政府提供的覆盖农村地区的全国性公共产品,又包括地方政府和村组织提供的受益范围仅限于部分外溢到周边地域的地方性公共产品。 1 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总体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现行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外筹资机制、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及乡镇制度内财政的财力不足等原因,造成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低下和地区间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呈现出总体不足的状况。首先,由于历史原因,长期的以农补工已使我国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多年来农业基建投资的数额始终偏低。1978—1998年,国家的农业基建投资总额仅为994亿元,占同期国民经济各行业基建投资的1.5%,虽然1999年和2000年国家把这一比重分别提高至2.4%和2.7%,但比较其他行业,仍然很低。其次,农村大部分人口未享受医疗保险,也没有社会保障。由村集体以私人形式供应的公共产品,也因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近年乡镇企业效益低下、大部分农户收入较低等原因缺乏资金,供给极其有限,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普遍不足。 1.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 农村公共资金使用效果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突出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2.1 财政农业支出实行分块管理,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我国政府对农业的投入渠道较多,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分部门管理,涉及政府的多个职能部门。由于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财政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条块分割,除了上级转移支付外,几乎没有其他经费来源。 1.2.2 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渠道不健全。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等制度外收费,国家相应补助地方一定转移支付资金,但除了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和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外,对其他公共产品投入只是笼统地规定“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没有做出硬性的专门规定,实际工作中农村公共产品提供存在经费困难的问题。 1.2.3 税费改革后部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下降。公共服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流失,突出反映在农村义务教育方面。 1.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是要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我国农村地区是否提供公共产品,不是依据农村需要,而是根据基层政府指令决定的;基层政府在政绩考核和经济利益驱动下,其行为目标和农民的需求往往不一致。这种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 1.4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责任不明确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上不尽合理,乡镇的事权大于财权,承担了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乡镇政府只能凭借自身的行政强力寻求制度外财力,所以事实上制度外供给成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鲜明特点,同时通过自筹、集资的渠道采取各种变通手段来分摊公共物品供给的成本。这样无形中本来应该由国家负担的职能便被转嫁给了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 2 完善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农村供给体制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必须积极探索,进行改革创新。 2.1 建立民主表达机制,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自上而下”决策机制必然会引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脱节,影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使得农村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极低。 财政部农业司根据对浙江、四川、陕西、河南四省的调查,认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优先顺序,东部地区主要是:第一,建立农村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第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是农村中小学必要设备的配置和师资队伍的培训;第三,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第四,支持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防疫体系建设;第五,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弱势群体发展;第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 因此,我们要建立合理的公共产品决策机制,主要是使决策制定由“自上而下”改为“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需求意愿,确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 2.2 科学划分各级政府的财力和事权,完善财政供给机制 2.2.1 根据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公共产品因其特性的不同,可分成不同的层次,不同层次上的供给主体要各尽其职,失位、越位、错位都可能带来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当前各级政府在事权上的混乱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症结之一,科学划清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的职责十分必要:社会公共安全、货币金融体系、政策制度法规、基础性教育、大江大河治理等全国性的纯公共产品完全由中央政府供给;准全国性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供给;存在溢出性的跨区域公共产品,可由受益各方政府供给,中央政府出面协调;区域性较强的基层公共产品,如社区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治安、卫生等由乡镇基层政府;村集体组织可以通过筹资的形式供给道路、农用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2.2 按照财权与事权对称的原则,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分配格局因此,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行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财政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财政支出主要(不低于70%)用于农村;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转向农业和农村。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2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教案) 尊敬的各位学员,上午好。能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些问题,我感到非常荣幸。今天想和大家探讨的话题是公共物品的供给。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一个案例:荆州长江大桥路灯为何不亮 (根据荆州新闻网有关报道整理) 2002年10月,荆州长江大桥建成通车,一圆两岸人民的千年梦想。作为荆州的地标性建筑及荆州市的“南大门”,雄伟而壮观的荆州长江大桥都是荆州人民的自豪和骄傲。可遗憾的是,大桥建成八年来,除了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外,平时的长江大桥每到夜晚都只亮灯一会儿,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漆黑一片,过往车辆只能摸黑过桥,非常不方便,也大大影响了荆州的城市形象,市民对此反映多多。 据了解,荆州长江大桥上的路灯管理并非是荆州市路灯管理局履行,而是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在负责。按照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自己的说法,该局虽然是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却是企业化的管理。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党委委员、分管费收及路灯监控的喻建忠告诉记者,大桥自建成以来,电价一直按0.9250元每度收取,实在太高了。按理说,大桥路灯、景观灯用电属城市公用事业用电,也应和城区其它路灯一样,享有财政补贴,如此实际电价就只需1毛多钱每

度。近几年来,为大桥亮灯的问题,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曾向市政府打过多次报告,在历年的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过多次建议,有的还形成议案 和提案,但一直没能解决问题,症结即在于高电价产生的高电费,而这要由该局自 身全部消化,他们是绝对承受不起的。为电价的事情,他们和电力部门协调过不知多少次,但解决不了问题。而来自我市电力部门的说法称,他们完全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电费,不可能违反规定给大桥搞特殊。 喻建忠表示,现阶段要让大桥亮起来,必须要降低实际电价,这要么电力部门 给予特殊关照,要么市里出台相关政策,否则按大桥局现有这么巨大的还本付息压力状况下,是无法让长江大桥整晚亮起来的。 怎样才能让荆州长江大桥整晚都亮起来呢?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开始我们今天的探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因此,对公共物品的研究便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于公共物品,我想就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和大家作个交流。 1、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2、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3、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 一、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请大家用30秒的时间想想,你所认为的公共物品有哪些? 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物品都是私人物品。我们可以用两个特征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区分开来,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物品的两个本质特征。而私人物品则相反,私人物品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要理解公共物品,首先要弄清它的两个本质特征。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物品的享用,并不排斥其他人对该物品的

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供给不足、供给结构失衡以及供给效率低等问题。如何才能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实现有效供给,已成为政府和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为指导,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旨在进一步增强对改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要性的认识,并为政府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提供对策建议。 一、农村公共产品理论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相对于农民私人财产而言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它既包括中央政府提供的覆盖农村地区的全国性公共产品,又包括地方政府和村组织提供的受益范围仅限于部分外溢到周边地域的地方性公共产品。 1.公共工程:大中型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主要指政府办的对农业生产有直接联系的,如根治河流、治涝、引水、灌溉等大型水利工程,兴建大中型水利枢纽,大规模植树造林,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的重点基础设施及商品粮基地建设等专案;农村环境保护工程,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治理环境污染等。

2.公共教育:农村范围内的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教育各部门所属各类学校的基建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的教育支出;农村扫盲工作等。 3.社会保障:主要用於抚恤和社会救济福利事业,对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的生活救济和生产自救扶持,农村福利机构的建立和福利设施的建设,以及自然灾害救济等。 4.医疗保障:环境治理、健康宣传等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传染病控制等基本临床医疗服务支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网路的建设等。 5.行政机构管理费和事业单位事业费:指农村基层政府正常运作,实现宏观管理职能所需要的管理费,以及农村农林水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畜牧兽医、水利部门所需经费。 6.社会秩序和法律的维护:法律和秩序是保障社会正常、健康发展和运行的基础,农村社会也不例外,因此,公检法等部门所需经费应由公共财政负担。 二、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呈现出总体不足的状况。 首先,由于历史原因,长期的以农补工已是我国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多年来农业基建投资的数额始终偏低。1978—1998年,国家的农业基建投资总额仅为994亿元,占同期国民经济各行业基建投资的1.5%,虽然1999年和2000年国家把这一比重分别提高至2.4%和 2.7%,但比较其他行业,仍然很低。其次,农村大部分人口未享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物品的内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费的大多数物品是到市场上购买,买来之后,自己可以独自享其效用,别人无法使用,这种只能个人或家庭独自享用的物品称之为私人物品。而与之相反,在现实经济中大量存在不具备明确的产权特征,形体上难以分割和分离,消费时不具备专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例如国防、道路、无限电视服务等。 与一般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几方面特征:(1)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每一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导致任何其他人消费的减少或者说一个公共物品一旦提供了,多一个消费者得加入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为实现消费这一物品,消费者之间不必要展开竞争或争夺。(2)消费的非排他性。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消费而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最典型的如灯塔、国防、司法系统等。(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集体使用,正如西方财政理论中提到的?灯塔理论?。[1] 按照公共物品的供给、消费、技术等特征,依据公共物品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状况,公共物品可以被划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1)纯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消费上不存在?拥挤效应?,不可能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排他性使用,如国防、国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属于典型的纯公共物品。(2)准公共物品。一个人的使用不能够

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于私益争夺,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由于公共的性质,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着?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的问题,这类物品如地下水流域与水体资源、灌溉渠道等。 二、公共物品供给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困境 以往人们常用哈丁的?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理论模型来分析公共物品解决之道。这些模型告诉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如何会做出从全体当事人的角度看是‘非理性的’行为。对此,人们提出以强有力的政府或者彻底的私有化来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途径。 (一)市场在公共物品提供中面临的困境 一些学者认为,由于理性人的自利性和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会导致帕累托最优,即如果不能使某些人的福利变好,也不会变坏,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因而公共物品应由市场来提供。但市场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困境,这就是市场失灵。 1、公地悲剧。如果理性人共同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环境的退化,如一群牧民面对向他们开放的草地,每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购养成本,是合算的,尽管因为平均草量下降,可能使整个牧区的牛的单位收益下降。每个牧民都可能多增加一头牛,草地将因为可能被过度放牧而被破坏,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食量,致使所有牧民的牛均饿死。[2] 此例中的牧民在决定自己养多少牛时并未考虑其行为的负外部效应,结果每户牛的数量越来越多,而牧草的产出基本上没多少增加,最终陷入?公地悲剧?。公地悲剧表明了公共事物无人关怀的结局。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与形成机理(doc 7页)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与形成机理(doc 7页)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形成机理与目标模式选择 官永彬 (重庆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重庆沙坪坝400047)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忽视广大农户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从而引致农村公 共产品供求机制的失衡,而要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必须把农民的需求偏好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 给函数的内生变量,现实最佳的目标模式就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公共产品提出与之相配套的四种模式: 政府供给型、政府与私人混合供给型、民间组织供给型与私人供给型,逐步建立起政府、民间组织、私人 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多元化供给格局。 关键词:公共产品农村公共产品最优供给 The Supply System of Rural Public Goods: Current Situation, Reason and Goal Mode Choice Guan Yong –bin (College of Travel,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47,China) Abstract: For a long time, the supply system of rural public goods has ignored the demands of numerous peasants for rural public goods, breaking the balance of supply and demand of the rural public goods. In order to achieve balanced supply of rural public goods, we should regard the demands of peasants as endogenous variable of supply function of rural public goods .The optimal goal mode is to provide different supply types according to the variety of rural public goods: by government, by government and individual, by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or by individual, and set up a supply pattern of multiple channels, forms, and levels by the government,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individual , etc. Key words: public goods; rural public goods; optimal supply 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分析 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产业,面临着资源与市场的双重约束,其天生的弱质性决定了与农村公共产品高度的依赖性,这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构建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构建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论文提要: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以体制外供给为特征,形成了供给不足和结构扭曲,为此本文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构建新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基本框架,并探讨了实现这一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消费的共同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耍的产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新农村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采取科学方法促进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构建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1.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弊端分析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制度框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人民公社时期,还是农业改革时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都陷入了相同的困境,其深层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由我国多年来形成的“二元化”发展模式和体制所造成的。由于实行的是“以农补工”、“重城轻农”,优先发展城市的倾斜性发展战略和政策,因而形成了城乡有别的重城轻乡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基本制度。这一制度基本特征有以下三点: (1)农村公共产品的体制外供给是其根本特征 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殊性来看,由于其所处的地域广阔性(广大农村地区)和分布的分散性,决定着政府必须具备雄厚的财力和完善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但是不管是人民公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在长期的工业化为中心的发 展战略中,政府没有雄厚的财力和健全的机制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而农 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无不体现了一种体制外的特征。 第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筹集的体制外特征。在目前我国公共产品提供的职责划分上,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而履行与农民收入增长及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公共产品所需的费用并不能由地方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完全负担。由于农业税的轻税政策,因此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政府财政力量十分薄弱,财政缺口大。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处于一种矛盾的地位:既要履行法律的职责,又要提供公共产品,因此通过制度外筹集公共资源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人民公社时期,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刚刚步、资本原始积累的匮乏时期,农村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公社内部解决。由于政社高度合一,公社具有很强的统摄农村政治、财政的权力,再加上当时国家很困难,为了支援工业建设,农村就由农民出工出劳,自己想办法满足自己低层次的需要,农村所需的公共产品经费就不进入国这家公共收支系统。人民公社解体后,乡镇政府取代人民公社成为农村基层政权,并承担起本辖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但是,新的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筹措制度并没有进行根本的变更,仍然沿用人民公社时期的供给体制,随着公共产品种类的增多、范围的扩大,公共支出的不断增加,乡级政府提供公共 产品的费用远远不能解决供给问题。为了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运转, 乡镇政府就不得不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和劳动,农民以制度外的方式承担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 一座仅有桥干,没有两头引桥的“半拉子大桥”,横跨在河南省嵩县大章乡东湾村村民生活必经的伊河上,村民砍了几棵大树,在上边捆绑上木头当台阶,架在大桥主体结构的两头,村民们就这样每天危险地走在这座奇特的大桥上…… 真苦、真难、真险!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一版刊登的这幅巨大的照片,真实地显现了东湾村农民的生存现状。震撼之余,也让笔者陷入深深思考中。 这座“半拉子”大桥是东湾村村民自筹资金建设的。据报道,一条伊河,挡住了东湾村与外界的来往,村委会请来技术人员,拟建一座钢筋混凝土大桥。为建这座大桥,年人均收入不足500元钱的穷山村的村民,有的卖了家里的粮食,有的卖了牛、羊和自家的树木,有的甚至去银行贷款,男女老少齐上阵,日夜奋战。尽管如此,在大桥主体工程完工的时候,村民们“砸锅卖铁”筹集的90万元已全部用完,连接两岸的引桥工程不得不停了下来。在寄政府立项无望之后,村民只好用大树及树干做引桥。 在一些人眼中,农民为自己建桥,天经地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无法考证哪个地方带的头,农村的路、农村的桥、农村的水利、农村的学校、农村的医疗,等等,全变成了农民自己的事,“农民的教育农民办”、“农民的道路农民修”等,不仅成了口号,还成了一些官员的政绩,被广泛宣传。那些生活异常艰辛的农民,不仅要在极其微薄的收入中拿出大部分来缴纳各种税费,承担很多不合理负担,还要自己修路搭桥。 同为共和国公民,为什么城里人可以依法享受到国家无偿提供的路、桥等基础设施,享受到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服务,农民却不能?有专家指出,城乡差别是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国家有限的财力,承担不了农村太多的公益事业,而教育、卫生、水利、乡村道路等又不能不发展,只好把本该政府尽的义务转移到农民头上。 诚如斯言。在我国很多地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现象非常严重,许许多多应该由上级政府负担的公共产品,通过转移事权的办法,交由乡镇政府提供,甚至由村民委员会、村民来承担。这样的做法,与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明显不符。 如何走出目前普遍存在的农村公共产品困局?笔者以为,一方面要提高认识,无论是思想上还是行动上,切实把“三农”当成“重中之重”。另一方面,在具体办法上要有所倾斜,有所创新。如,在现有财力存量上做文章,调整支出结构,提高对农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合理划分各级的事权和财权,调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向,让财政支农资金从一般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退出来,增加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投入。 无疑,东湾村的大桥,不该让农民倾家荡产建;农村的公共产品,不该由农民自己来提供。从这个意义上说,东湾村所处的政府公路管理部门,应该有所行动,让群众早日摆脱行桥之险,而不是把前来求援的东湾村拒之门外。 上述这一情况,暴露了我国现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存在的问题。农村社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及其公共责任研究 ——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看公共责任政府与公共物品供给 管博佳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南京) 摘要:公共物品的供给是现代化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供给主体,权利和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将重点探讨公共物品供给的三种基本方式即政府公共供给、市场供给和志愿事业组织供给,研究三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出研究对策与实现机制,以便更好地促进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最优化配置。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但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关社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为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必要性。 一、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特征 简单地说,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它具有如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

成员所共享。 12.消费的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竞争指在消费某种产品时会影响其它消费者同时同时从该产品中收益。竞争性源于来自产品的分割性。非竞争性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 23.受益消费的排他性和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1]排他性是指某个消费者购买消费权之后把其它消费者排斥在外。而非排他性则相反。另外,公共物品还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或者,按照谁付款谁受益的原则,限定为之付款的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 二、公共物品的三二种供给方式及其关系 长久以来,有一个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诚然,政府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它反映公民要求,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供给公共物品是政府份内的事情。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也表明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发挥不了作用,需要依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守则构建.doc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 公共产品 供给制度 论文提要: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以体制外供给为特征,形成了供给不足和结构扭曲,为此本文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构建新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基本框架,并探讨了实现这一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消费的共同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新农村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采取科学方法促进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构建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1.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弊端分析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制度框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人民公社时期,还是农业改革时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都陷入了相同的困境,其深层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由我国多年来形成的“二元化”发展模式和体制所造成的。由于实行的是“以农补工”、“重城轻农”,优先发展城市的倾斜性发展战略和政策,因而形成了城乡有别的重城轻乡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基本制度。这一制度基本特征有以下三点: (1)农村公共产品的体制外供给是其根本特征 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殊性来看,由于其所处的地域广阔性(广大农村地区)和分布的分散性,决定着政府必须具备雄厚的财力和完善的决策及监督机制。但是不管是人民公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在长期的工业化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中,政府没

有雄厚的财力和健全的机制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而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无不体现了一种体制外的特征。 第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筹集的体制外特征。在目前我国公共产品提供的职责划分上,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而履行与农民收入增长及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公共产品所需的费用并不能由地方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完全负担。由于农业税的轻税政策,因此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政府财政力量十分薄弱,财政缺口大。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处于一种矛盾的地位:既要履行法律的职责,又要提供公共产品,因此通过制度外筹集公共资源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人民公社时期,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刚刚步、资本原始积累的匮乏时期,农村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公社内部解决。由于政社高度合一,公社具有很强的统摄农村政治、财政的权力,再加上当时国家很困难,为了支援工业建设,农村就由农民出工出劳,自己想办法满足自己低层次的需要,农村所需的公共产品经费就不进入国这家公共收支系统。人民公社解体后,乡镇政府取代人民公社成为农村基层政权,并承担起本辖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但是,新的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筹措制度并没有进行根本的变更,仍然沿用人民公社时期的供给体制,随着公共产品种类的增多、范围的扩大,公共支出的不断增加,乡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费用远远不能解决供给问题。为了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运转,乡镇政府就不得不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和劳动,农民以制度外的方式承担着绝大部分农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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