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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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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二节送达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

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公务员考试常识部分专项刷题-诉讼法

公务员考试常识部分专项刷题-诉讼法 专项刷题-诉讼法(讲义) 一、行政诉讼 1.(2018广州)以下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B.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 的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D.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工作人员认为不合理,要求撤销的 2.(2018深圳)如果出现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产生争议的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直接报请它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B.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C.由它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D.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2016河南)某县新建公路路口设置了超速违章摄像头,赵某不知情,多次超速驾车在该路段被拍照,且未收到违章通知。赵某被处罚后不服,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恰逢县公安局聘请了某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下列做法符合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是()。 A.该律师可全权代理县公安局出庭应诉,县公安局不必再派员出庭 B.为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该律师可自行向赵某调取相关证据 C.该律师查阅、复制该案庭审材料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D.若赵某和县公安局同意,则人民法院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 4.(2014浙江)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不受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B.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调解 D.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2013联考)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义务的,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B.甲公司不服省政府最终裁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于2012年8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 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欢迎大家阅读。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 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 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 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 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集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7、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模式

民事诉讼基本模式:一场由概念引发的争论 ——读张卫平《民事诉讼基本模式:转换与选择之根据》 覃龙丽 2013 法硕法学 民事诉讼模式,作为民事诉讼理论的基石问题,也是本学期民事诉讼课第一专题,笔者在有限时间拜读若干学者论文后,在前人学术基础上主要依据张卫平教授的《民事诉讼基本模式:转换与选择之根据》为展开对民事诉讼模式这一论题发表以下个人浅见,多有不尽之处望导师见谅。 一、民事诉讼基本模式 民事诉讼基本模式,在笔者大学时教材所谓的通说中指出,民事诉讼模式主要分为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当事人主义模式和以大陆法系为代表的职权主义模式两种。张卫平教授提出民事诉讼模式体制论,认为民事诉讼基本模式是对特定或某一类民事诉讼体制基本特征的解释,民事诉讼体制是指一国民事诉讼运行的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系统,民事诉讼基本模式揭示了某一特定的民事诉讼体制,运用民事诉讼基本模式对民事诉讼体制加以划分,则可以把各国民事诉讼体制予以分类。①从而主张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体制和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体制同属一个基本模式:当事人主义。 笔者同意不论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中均有符合当事人主义的相关特征,事实上,任何一个法系或国家的民事 ①张卫平:《民事诉讼基本模式:转换与选择之根据》,《现代法学》1996.6

诉讼中都不可能仅由法院控制,法院不可能凭空决定当事人双方的诉讼主张及证据收集等,从民事诉讼的启动到最终法院的审判都必须由当事人或多或少的参与以促进程序的进行。而张卫平教授首先从推翻概念起而提出建立起的一整套的民事诉讼模式体制论,其实难免有些偷换概念的意思。 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 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最大的分歧在于当事人及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具体包括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及法院法官裁判所以来的证据来源两方面。其实,从逻辑学的角度上说,一个事物的定义概念的逻辑结构分为“内涵”与“外延”两部分,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概括的思维对象本质特有的属性的总和,外延是指一个概念所概括的思维对象的数量或范围。定义概念是认识主体使用判断或命题的语言逻辑形式,确定一个认识对象或事物在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的位置和界限,使这个认识对象或事物从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彰显出来的认识行为。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作为民事诉讼模式的两种基本模式,本身在概念上就具有重合的部分。并且,“主导”只是强调了不同诉讼模式主义中起主要作用的角色,并没有排斥另一方在诉讼过程中的参与及所起到的作用。正如笔者之前提到的,实践操作中的民事诉讼过程不能也不可能仅由当事人或法院一方来控制,即使在当事人主义下的英美法系国家,法院也并不仅仅是诉讼中的一把天平,完全任由当事人双方对抗摆放砝码得出结论。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概念的区分并不是要割裂当事人与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关系及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民事诉讼概述)【圣才出品】

第一章 民事诉讼概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民事纠纷 1.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是指由于人们之间主观意识的差异和人们所处的客观环境的不同,必然不可避 概念 民事纠纷 特点 分类 自力救济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研究意义 民事诉讼的目的 民事诉讼目的 民事诉讼目的学说 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制度 民事诉讼与相邻制度的对接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 概念 性质、作用、地位 民事诉讼法 规范的种类 民事诉讼中的判例、指导性案例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民事诉讼体制的概念 民事诉讼体制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的价值 民事诉讼体制 民事诉讼体制的两大类型 我国民事诉讼时体制的转型 我国古代的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沿革 清末至1949年的民事诉讼法 新民主主义时期解放区的民事诉讼制度 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制定以及至今《民诉法》的修改 民 事纠纷 概述

免地会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生各种冲突。这些直接或间接涉及经济利益的冲突,是由民事法律规范加以调整的。 2.特点 (1)民事纠纷涉及的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2)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3)民事纠纷在性质上属于私权争议。 3.分类 (1)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2)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例如关于婚姻关系的争议、关于收养关系的争议等。 二、民事诉讼 1.自力救济 (1)概念 自力救济是在不通过他人所设定的程序、方法和第三者力量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实力维护自已被损害的利益或权利,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手段和过程。 (2)特点 ①自力救济是在人们相互之间最早采用的、最原始的解决冲突的方法。 ②自力救济是一种最简单的、最直接的方式,在权利救济方面具有其经济性、便利性和一定程度的实效性。 ③自力救济容易导致暴力行为,使冲突性质发生转化,激化冲突并派生其他争议,缺乏社会公正性等。 2.民事诉讼

新民事诉讼法全文(修改处清晰标注).

本法条阅读说明:带有“”颜色字体的内容为2012年8月31日新修改的部分(不包括删除部分),带有“”颜色字体的为每一章的题头,标有“”颜色的文字为条文数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司法考试答疑精华之民事诉讼法专题

司法考试答疑精华之民事诉讼法专题 索引: 1.再审与发回重审。 2.投资权益的冻结。 3.参与分配的条件。 4.练习一题。 5.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6.真题解析一题。 7.民诉二审对一审遗漏的诉讼请求和提出的新的诉讼的解决。 8.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经传唤不到庭或在诉讼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的后果。 9.本证与反证。 10.法的效力等级。 民事诉讼法专题 1.【问题】再审与发回重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解答】民事案件的再审和重审的含义是有区别的,不应混淆。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审结的案件,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而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它是继一审、二审程序后,为纠正错案,撤销、改正生效判决、裁定而设置的法定补救程序,是对第一、二审案件的再次审理,但不是重审。

重审是一审法院对经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后认为一审法院或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裁定发回重审而对案件进行的重新审理。重审一般由一审法院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可追加当事人;再审可由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一般不追加当事人。 上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再审后,撤销了原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再审程序即告结束,案件恢复到原告起诉时的初始状态,法律^教育^网原创|一审法院应按照一审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按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判决等程序依次进行。当事人(包括新增加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这样才符合重审的本意。 2.【问题】什么是投资权益?投资权益如何冻结? 【解答】投资权益是指股东因向公司进行投资,因出资而取得的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种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投资权益就是股权,就是一种有可转让性的财产权利。 对于如何冻结投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3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3.【问题】参与分配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解答】参与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90、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法律!教育网原创#|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4.【问题】A县甲借给B县乙10万元,B县乙借给C县丙20万元,此两项借款均已届还款期限,甲急于用款,但经调查了解乙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乙向丙索还欠款,乙置之不理。问:

中南大学民事诉讼法概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概论(专科) 一、判断题: 1.地方检察机关不能对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2.不是法人的组织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法院调解既是法院的诉讼活动,又是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4.在执行程序中不应适用调解制度。() 5.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6.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 7.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诉的种类存在。 ( ) 8.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拆除违章建筑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 ) 9.民事命令一经发布即生效,不允许上诉,也不允许申请复议。 ( ) 10.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 11.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民事判决的效力,即民事判决形式上的确定力。 ( ) 12.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 ) 13.人民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作出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 有关公民。 ( ) 14.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利害关系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15.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使用。 ( ) 16.当事人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 17.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除了对其适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外,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18.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的一种独立的、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 ) 19.已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转为适用普通程序,但已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改用 简易程序审理。 ( ) 20.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因此它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 ( ) 二、单项选择题: 1.张先生与其妻子去世后,他的五个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小儿子张五向法院起诉,认为 大哥张大侵犯了他的合法继承权。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张先生其余的儿子参加诉讼,其中 张二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张三则未表态;张四表示愿意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 下,本案应将谁列为原告?() A.张五 B.张五与张四 C.张三、张四与张五 D.张二、张三、张四与张五 2.王东彪诉刘满仓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丹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第一次开庭时,因原告未带有关 证据的原件,法庭决定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原告在法庭辩论时提出,本案合议庭中的书记 员刘河江为被告刘满仓的弟弟,故要求刘河江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 原告的回避申请。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上违法--刘 河江应当回避而没回避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 楚,适用实体法也无不当之处,同时还查明刘河江确实是刘满仓的弟弟。在此情况下,二审 法院对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A.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依法改判 C.裁定发回重审 D.判决维持原判,但在判决书中应指明一审法院在回避 3.某甲向法院起诉请求结束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甲不服一审判决, 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后的第五天,甲死于车祸,此案应() A.由一审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D.由二审法院终结诉讼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共552条(1~374条)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共552条(1~37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录一、管辖二、回避三、诉讼参加人四、证据五、期间和送达六、调解七、保全和先予执行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九、诉讼费用十、第一审普通程序十一、简易程序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十三、公益诉讼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十五、执行异议之诉十六、第二审程序十七、特别程序十八、审判监督程序十九、督促程序二十、公示催告程序二十一、执行程序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二十三、附则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 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 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专项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2)

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专项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2) 多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哪些行为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A、某县人民法院派审判员下乡动员乡镇企业起诉债务人 B.某县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民事判决提起再审 C.当事人一审败诉,却没有依法提起上诉 D.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原物,人民法院却判令被告作价赔偿 答案:AD[解析]处分原则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已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A、D中法院的行为都构成了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干涉。 2.挂靠天马公司的个体户丁三以天马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1998年8月丁三勃D某市外经委组织的洽谈会,因其未带天马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便借用兴华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大达玩具厂签订了一份1000辆小汽车的购销合同。此后,丁三以天马公司的名义向大达玩具厂电汇了2万元定金,大达玩具厂如期交货。后丁三未付清大达玩具厂的货款8万元。据此,大达玩具厂可以谁为被告起诉?() A、兴华公司 B.某市外经委 C.个体户丁三 D.天马公司 答案:ACD[解析]个人挂靠集体企业或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的,以个人和该企业或出借单位为共同诉讼人。 3.某运输公司A货轮在甲市海岸触礁,被途经此地的乙市B货轮救助,B轮因此花费人民币若于元,A轮经救助后首先驶达丙市某港。后双方因救助费用发生争议,此案可以由()管辖。 A.A货轮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 B.甲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 答案:BC[解析]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4.上海市XX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XX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1996年12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户口未迁出各自的工作所在地。结婚不到半年,二人先后被派往美国和加拿大进修。1997年11月,甲欲起诉与乙离婚。请问对本案无管辖权的法院是( A、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C.美国法院 D.加拿大法院 答案:CD[解析]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3民事诉讼法全文

2013民事诉讼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章回避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民事诉讼法概论复习及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概论 一、判断对错(在括号内写“对”或“错”): 1.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颁布实施的,共29章270条。() 2.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实体权利或者义务人。() 3.法院调解既是法院的诉讼活动,又是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4.在执行程序中不应适用调解制度。() 5.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6.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 7.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诉的种类存在。 ( ) 8.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拆除违章建筑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 ) 9.民事命令一经发布即生效,不允许上诉,也不允许申请复议。 ( ) 10.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 11.针对民事裁定的上诉只能用裁定来结案。 ( ) 12.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 ) 13.选民资格案件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并通知有关公民。() 14.宣告公民失踪应当向利害关系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 ( ) 15.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使用。 ( ) 16.当事人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 17.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适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其实就是一种刑罚。 ( ) 18.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的一种独立的、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 ) 19.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典的必要组成部分。 ( ) 20.海事特别程序也属于广义上的民事诉讼程序。 ( ) 21. 在借款之诉讼中,被告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这属于反诉的情形。() 22.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法院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23.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24. 在适用再审程序审理案件时,法院不能进行调解。() 25.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拘留不同于刑法中的拘役。 ( ) 2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原理,一般的裁定书不能上诉,因为其一般不涉及实体问题。 ( ) 27. 公示催告程序,不得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 28.凡是合并审理的诉讼,都是共同诉讼。() 29. 诉讼中止是诉讼活动的全部暂时停止。() 30.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持有人不一定是票据权利人。 ( ) 31. 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是变更之诉。 ( ) 32.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的真实性的认可。 ( ) 33.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检察监督只包括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 34.民事诉讼的主管即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不同分工。() 35. 人民法院对追索不当得利的案件,必要时可以书面裁定先行给付。()

诉讼法练习题

2010年公选:《诉讼法》练习题 1.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有权申请回避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2.下列民事案件,应当公开审理的是()。 A.甲因泄漏他人隐私而被起诉 B.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乙辞职后。非法使用其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C.17岁的少年丙因侵权而被告上法庭 D.丁要求与其妻离婚。并申请不公开审理 3.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不可适用于哪种人?() A.追索赡养费、抚恤金案件的被告 B.由于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 C.被告的法定代理人 D.被告人的委托代理人 4.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与诉讼有关的决定,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 A.暂停决定的执行

B.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C.当事人可申请停止决定的执行 D.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决定停止决定的执行 5.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的证据是()。 A.有关国家秘密的 B.有关商业秘密的 C.有关个人隐私的 D.有关个人经历的 6.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张丽和刘兵的离婚诉讼以调解结案,人民法院在送达调解书时。对张丽适用留置送达 B.A市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8市的张杰。其可委托B市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C.甲市C区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赵宇,后得知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则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D.受送达人钱小正在被劳动教养,则人民法院可通过其所在劳教所转交 7.下列民事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A.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 B.李某诉王某授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李某也同意用简易程序审理.但王某不同意 C.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款400元,有欠条为据 D.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现被发回重审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项情形不适用延期审理?() A.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其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甲突然发病住院未能出庭

【新旧民诉法对照】2017民诉新旧对照

【新旧民诉法对照】2017民诉新旧对照 新旧民诉法对照2008民诉法2013民诉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删去第十六条。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17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17 民事诉讼法经过多次修改,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由YJBYS小编来为大家讲讲。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章回避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新版民事诉讼法(郭翔)专题公开课讲义

郭翔民事诉讼法讲义 专题一当事人 (一)谁有资格成为民诉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资格) 1.自然人和法人 2.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其他组织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①私营独资企业能作为当事人。对于个体工商户(也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则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 ②能作为当事人的合伙只限于合伙组织,即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合伙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10/40.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甲为被告 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关联知识:法人作为当事人,法人的分支机构不是当事人: 条件:①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②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引起的诉讼。 (5)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00/13.陈辉因其存于中国工商银行A县支行曲塘储蓄所的5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诸法院。请帮他确定本案以谁为被告? C A、曲塘储蓄所 B、曲塘储蓄所、A县支行 C、A县支行 D、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原被告)民事权利能力(民事主体) 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 第一单元导论 第一章民事诉讼概论 一、填空题: 1、(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 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决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2、(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 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效力的(空间范围) 二、单选题: 1、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B)。 A.案件事实与实体权利的请求 B.案件事实 C.生效判决 D.实体权利的请求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填空题: 1、处分原则中,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处于(被动消极)的地位。 二、单选题:

1、下列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的是(D)。 A、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 B、法院调解原则 C、辩论原则 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三、多项选择题: 1、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正确表述是(BCD)。 A、它是某些程序制度共同具有的一般性原则 B、它是制定民事诉讼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 C、一般原则和具体原则都必须以基本原则为指导 D、它对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起指导作用 第三章诉 一、填空题: 1、诉的种类主要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和给付之诉。 2、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给付判决的(请求)。 二、单选题: 1、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 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C)类诉讼。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2020年最新】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4题,每题1分,共34分。 1.朱某在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因司机急刹车时撞到出租车玻璃上,造成了朱某的轻微脑震荡, 为此朱某以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朱某得知倘若以 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还可以要求出租车公司赔偿精神损失,在征得受诉法院同意的情况下,朱某 改为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其精神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属于诉讼标的的变更 B.本案属于当事人的变更 C.本案属于原因事实的变更 D.本案属于诉讼请求的增加 答案:A 解析:诉讼标的,庭审的阶段和顺序。本题考查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为存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 争议并要求法院以裁判的形式予以解决的法律关系,本案中,朱某将原来主张的合同法律关系改 为侵权法律关系,属于诉讼标的的变更,故A选项正确,当选。BCD选项不正确,不当选。 2.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这体现了我 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哪一基本原则? A.检察监督原则 B.合法原则 C.监督原则 D.处分原则 答案:D 解析:检察监督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合法原则,处分原则。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 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应当公开。“民事诉讼中,依据处分原则,当 事人有权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处分行为进行监督。 在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没有监督原则和合法原则。本题中没有提到检察院,也就不涉及检察监 督原则。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5.李某向下关区法院起诉,请求张明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电脑,张明以下的哪一行为构成反 诉? A.张明向下关区法院起诉,请求李某返还一年前拖欠的货款 B.张明主张该合同书系李某伪造 C.张明主张李某虚构事实侵犯其名誉权 D.张明请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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