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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1 基本要求

.1.1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1.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1.3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

——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

——未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

——未按照规定实施修复的;

——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未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的】。

.2 工作程序

.2.1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包含但不限于:

——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

——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

——曾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

——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中应当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开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其他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

.2.2 自行监测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依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2.3 重点单位应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的,应当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措施。

.2.4 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重点单位应当将前款规定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6 企业应遵守最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3 台账管理

.3.1 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报告

.3.2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3.3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标题目录章节号 环境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保定心慧教育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2012年 3月 8 日批准2012年 3 月 9 日实施

标题目录章节号 目录 编号编写者韩超 1、环境因素识别程序 2、环境因素评价程序 3、法律与其他要求获取更新程序 4、教育培训管理程序 5、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6、文件管理程序 7、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8、检测、监控管理程序 9、不符合、纠正预防与处理程序 10、环境记录管理程序 11、内部审核程序 12、相关方影响管理程序 13、能源控制管理程序 14、化学物品使用管理程序 15、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16、噪声控制程序 17、废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标题目录章节号 1.环境因素识别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识别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环境因素。 3职责 3.1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因素识别的组织工作。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环境因素进行排查识别。 3.3总经办负责对各部门排查的环境因素进行分类、汇总。 4工作程序 4.1环境因素的识别 4.1.1各部门按照下列要求,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一)各部门在实施环境因素识别工作时,采用输入输出法等排查方法,将本部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进行分析,将各方面的环 境问题尽可能的全面识别出,没有遗漏。 (二)识别环境因素时考虑覆盖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三)对每个被确定的环境因素应尽可能多地确定其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实际存在的和潜在的、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 (四)对环境的影响可包括以下类型,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型:(1)对大气的污染 (2)对水体的污染 (3)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4)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对土壤的污染 (6)各种能源、资源及原材料的使用对环境的影响 (7)生产经营活动对社区的影响 (8)其他地区性环境问题 4.1.2各部门将识别的环境因素填在环境因素排查表,交总经办,由总经办统一进行分类、汇总形成环境因素台帐。

防止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流程与方法

防止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与方案 为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只在确保供水工作中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损失,保证安全、正常、优质供水。 一、公司成立防治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扩大。 1 2 3 1 2 3 4 5 五、安全保卫部门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疏散职工和人民群众;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消毒系统、化验监测有毒药剂、不合格管材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水污染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六、后勤物资保障部门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七、在处理水污染突发事件过程中如需要调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各职能科室个

人都得无条件配合。

消防连万家安全你我他·火灾逃生自救十二招 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2、熟悉环境,牢记出口。 3、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4、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5、镇静辨向,迅速撤离。 6、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7、简易防护,蒙鼻匍匐。8、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10、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业主的义务 一、在使用、经营和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除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 四、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 五、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 其 1 2 3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冠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14年10月日) 冠县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地势高亢,西沙东碱,属于贫水区,生态环境脆弱,且经济欠发达。近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美丽冠县、生态冠县为目标,以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为总抓手,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促进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水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 一、水环境现状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措施,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政府成立了水污染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由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精神,结合冠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

究确定,2014年年初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大队长的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从住建、经信、公安、工商、水务等7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集中办公,整合各方面的力量、集中各部门的职能,综合执法,集中治理,取得明显效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抓好辖区内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运行情况等指标的考核。县政府对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各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通过调度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全县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做到方案、责任、措施、监控四到位。按照生态目标责任书的目标和要求,我县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凡超出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坚决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确保达到目标要求。一是落实总量分配方案。按照有利于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有利于促进环境监

项目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改建工程驻地办 水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审核:邓中海 编制:余义华 建设单位: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 监理单位: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贡山丙中 洛至吉瓦图公路改建工程驻地办 2016年5月18日

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改建工程驻地办 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水污染的防治管理,确保项目污水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以保护水资源,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项目管理范围内水污染的防治管理。 第三条:安全环保科为水污染防治管理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管理范围内水污染防治管理措施,购置或建造有关水污染防护设施,处理周围居民对水污染的投诉。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四条:应按当地环保部门确定的污水检测的有关要求,请当地环境监测站对污水进行定期检测。 第五条:应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宣传活动,提高全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爱护水资源,节约用水,自觉实施水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第六条:禁止将化学品、有毒有害液(渣)、酸液、碱液及清洗装贮过这些污染物的车辆和和容器的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水体。各

部门、单位应设立专用容器,统一收集、处理生活、生产中废弃化学品、有毒有害液。 第七条:禁止将废弃固体物(如茶渣)、生活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水体。 第八条: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措施。 第九条:禁止将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运河、溪流、渠道、水库及地下水处, 第十条:在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线路地质地貌、水纹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及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结果,确定污水排放重点控制区域,绘制项目办公生活区及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控制平面布置图,制定污水排放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办公生活区污水排放控制措施 1、禁止使用有磷洗涤用品。 2、厕所应建造化粪池,不得随意排放。化粪池应有覆盖设施,防止臭味散发,并定期进行清淘(保存清淘记录)。 3、各单位生活污水排放经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检测不合格的,应在污水排入口设置沉淀池或其它水净化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 4、就餐人数未超过50人的食堂污水汇入市政污水管网且污水排放检测合格,可不设置隔油池,就餐人数超过50人或食堂污水汇入江河、湖泊、运河、溪流、渠道、水库及地下处的,必须设置隔油

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8.8.20)

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QG/TT X2-13.04--2017 1 、总则 1.1、目的:为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规范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的排放、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术语定义 2.1、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2.2、水体污染源:本规定所称的水体污染源是指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等。 2.3、水污染物:本规定所称的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2.4、生产废水:本规定所称的生产废水是指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 2.5、生活污水:本规定所称生活污水是指工业企业中与生产工艺过程无关的食堂、淋浴、卫生间等场所产生的污水。 2.6、工业废水:本规定所称工业废水是指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

总称。 3 、职责 3.1、安技环保部是公司水污染防治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水污染防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各单位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污水处理站负责生产废水的净化处理。 3.3、污水在线监测站负责污水监测数据监测、上传。 3.4、公司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水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公司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4.1.1、公司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申报登记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及与排放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4.1.2、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需作重大改变时,按上述规定程序,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 4.1.3、通过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应按规定交纳污水处理费。 4.1.4、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转。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试行

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关于印发<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精神,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则,初步搭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系统防治新机制。 工作目标 基准年:2015年,所有现状数据以2015年统计数据为准。 ——控制指标 渭河和沣河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40.0%以上,新河水质逐步达到省考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 ——提升指标 在保持辖区水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不高于2015年。 二、重点任务 (一)继续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印发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 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编制《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渭河两岸距河道1500米范围内划定保护区域,区域内禁止建设任何与水环境管理无关的项目。(建设环保局牵头、经济发展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 (二)取缔“10+3”污染企业。 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电镀、农药等10类和冶金、果汁等三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各新城(园办)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经济发展局牵头、建设环保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 (三)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结合实际编制和实施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涉及造纸、有色金属(铅、锌、稀土等)、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农药制造、电镀、石油化工(煤制甲醇、烯烃等)、机械设备、电器产品的制造加工等行业。(经济发展局牵头、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四)加大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力度。 新区范围内40%的产业集聚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环保局牵头、规划局配合、各新 城(园办)负责落实) - 2 -

水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KH/CX—19 版本号A/0 受控状态 受控 持有部门 水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编制部门:环保部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2月28日发布 2013年3月1日实施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发布

修改履历

1 目的 为强化废水管理,减少和控制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并做到持续改进,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内所有的部门、单位。 3 职责 3.1 环保部是废水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保持本程序,对废水排放和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废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负责将废水处理设施纳入各责任单位设备管理体系,使废水处理设施和主体生产设施实行“运行、检修、改造”三同时。 3.2各废水产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废水的控制和管理、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4 工作程序 4.1 术语 4.1.1 废水 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产生并排放的水的总称。 4.2 水污染防治管理流程图 4.3 主要废水的类型 烧结、炼铁、转炉烟尘洗涤水、连铸冷却废水、轧钢废水、净环水处理设施排污水、供水系统排污水、煤气水封水和生活废水等。 4.4 采购 4.4.1 新建废水处理设备及备品备件由废水产生单位根据需要编造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采购部采购。

4.4.2 采购单位按计划组织采购,并确保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质量。 4.5 排污口 各单位在水的使用过程中,提高循环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不得私自设置废水排放口,确需设置的,报环保部批准。 4.6 水污染的控制 4.6.1 环保部对全公司废水排放及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单位的废水处理设备满足生产及环保的需要。 4.6.2 环保部要合理协调各用水部门的用水、节水控制工作,杜绝各部门在用水管理方面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水的排放。 4.6.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节水的监督检查,杜绝本单位用水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水的排放。 4.6.4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外排废水的达标排放。 a.高浓度废水必须全部送到废水处理设施中进行处理,杜绝未经处理的废水外排; b.不得直接向排水系统中排放废油、废酸碱、剧毒废液等。不得倾倒各种垃圾及工业渣; c.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中产生的废油、污泥等,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控制程序》中的规定执行; d.设备、设施检修过程中如有废水排放,应制定防止污染的措施,并提前将检修时间、废水排放的情况及措施报环保部审批,批准后才能实施。能集中回收的,送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无法回收的要做到达标排放; e.净环水处理设施的排污水不得超标排放,如有超标,应采取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f.对废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要加强环境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6.5 具有化验室的部门/单位,化验酸碱废水需经中和处理,其它具有有毒危险性化验废水必须分类集中处置;一般性化验废水必须按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4.6.6 严禁将食堂的残油、剩饭菜渣倒入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餐具。食堂应配备隔油池,对污水进行除油处理。食堂污水排放口设置过滤网,滤出的生活垃圾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控制程序》执行。

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指挥部废水排放与治理管理,保证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废水综合排放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指挥部废水类别、处理方式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水污染,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指挥部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健康环保部是水污染防治的归口部门,负责对水污染防治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各类环保隐患,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分级验证、消项。 第六条生产准备部负责废水治理设施的改进和排放指标的控制与管理,对各项目部产生、处理、排放的废水进行调度指挥,逐步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减少排污总量。 第七条机械动力部负责废水治理设施的定期检查,并负责对新增设备的订购、检验,确保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八条各项目部负责废水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制(修)定相关工艺控制措施和应急操作专项预案,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治污环节落实到位。 第九条废水分类 (一)工业废水 1.含油废水:生产、设备检修、油罐清洗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类、CODcr等。 2.酸碱废水:除盐水树脂再生、设备与管道(酸碱)冲洗、循环水预膜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主要污染物有:PH、SO42-、Cl-等。 3.含盐废水(浓盐水):生产原水或其他工业废水经过多次超滤、反渗透浓缩后直接外排的工业废水,其主要污染物有:TDS及各类金属离子等。 4.实验室分析废水:在化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液,其主要污染物有:CCl4、石油类、含铬化合物等。 (二)生活污水 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其主要污染物有:氨氮、磷化物等。 (三)污染雨水 自然降雨经地面环境受到污染的雨水。 第十条废水排放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所有废水必须按照“清污分流,达标排放”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时应采用先进的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和综合防治措施,合理利用水资源,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水污染防治控制程序(含表格)

水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ISO14001-2015)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使本厂在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废水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减少和防止废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水污染防治工作及其相关的业务活动。 3、职责与权限 3.1 厂长负责提供水污染防治工作所必要的资源。 3.2 办公室负责生产、生活及其它废水集中处理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3.3生产科负责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4办公室会同生产科负责突发事故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水排放的应急处理工作。 4、内容与要求 4.1 防治对象 4.1.1本厂废水主要有:电镀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废水(包括办公楼、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排放的生活污水)。

4.2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4.2.1公司生产废水经管道排入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水洞港内。 4.2.2为防止镀槽出现异常情况,造成原料镀液外泄和污水处理设施突然损坏停止运转,公司应准备备用槽,以备应急排放收集,所有收集的废水禁止未处理外排。 4.2.3为防止少量地面冲洗和设备洗涤水对环境造成污染,这类废水统一排入污水池经物化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PH6—9,六价铬0.5 mg/L,总铬1.5 mg/L,总镍:1.0mg/L,总锌2.0 mg/L,总铜:0.5mg/L,氰化物:0.5 mg/L。生活污水三级化废池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标准COD100mg/L,SS70mg/L。 4.2.4水污染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行,由生产科负责运行监督管理,因故检修停用或拆除处理设施必须经厂长同意并事先上报市环保部门批准,方可停用或拆除。 4.2.5 新、扩、改建项目要严格执行《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未经市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4.3 异常情况处理 4.3.1污染物排放浓度、数量、种类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时,技术科要及时上报厂长,停止生产,找出异常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可正常进行。

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通过有效管理,防止和减少对水体和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三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向政府环保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时,还应当写明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因及限期治理措施。 第四条企业必须履行保护水环境的义务,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工作计划,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 1、企业废水排放,应实行清污分流; 2、建立废水处理装置,降低污染物的浓度,使废水排放达到国家(地方)或纳管允许排放标准; 3、生产、检修、实验室、设备清洗等废水应集中收集,排入废水处理装置; 4、禁止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冷却水排入雨水管道;

5、不得将相互产生化学反应,并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的两种污水直 接混合排入废水管线; 6、化工生产装置、液态物料装卸周围必须设有围堰、地沟等控制措施; 7、严禁向下水道、窨井倾倒污油、工业垃圾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环保监测分析部门(岗位),制定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对所有排口定时监测,对监测数据建立台帐,对超标数据要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整改和落实。 第六条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废水处理设施,确需拆除或者闲置 的,应报政府部门批准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在发生暴雨及设备突然损坏等突发事件时,首先要采取措施 尽量维持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确保外排水体不受污染。 第八条加强在线监测仪的管理,发现数据异常或仪器出现故障,及 时通知仪表管理部门和环保管理部门。 第三章装置开停工过程的控制 第九条开停工时的废水排放要按计划执行,杜绝含油、含物料废 水进入雨水系统。 第十条环保装置的开停工应纳入装置开停工方案中,并做到先开 后停。检修方案中有环保专篇,遵循“密闭吹扫、有序排放、清洁停工、 安全处置”的原则来进行编写。 第十一条停工退物料要求: 1、停工装置吹扫前必须将塔、容器、换热器、空冷、机泵、管线内 物料全部退净,做到不留死角,不得直接排放; 2、设备清理产生的污物、残余含有物料(油)污水与垃圾等废物要

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最新)

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实现X“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目标,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据中省“水十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以来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创建生态X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规划、重点突破、减存控增、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以先治污后治河,先建设地下管涵再建设护坡搞绿化,先整治主河道再整治支流,先建主管网再建支线管网,先治理人口稠密河段再治理周边区域为治水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全力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五大工程,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圣地X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助力。 (二)工作目标。到X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主要指标: ——控制指标:到X年,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总体达标,北X、X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X河、X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

X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到X年,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进一步改善,X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Ⅳ类,X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X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优良,X水库、各县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流域指标:到X年,北X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X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X河、X河、X河等流域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其他断面均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到X年,X河干流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支流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到X年,X河、北X干流所有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X河干流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X河、X河等流域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供水水质达标。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的区域环境状况,对敏感区域进

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5、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6、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7、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8、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水污染治理环境管理体系专业审核作业指导书

水污染治理(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例)环境管理体系专业审核作业指导书F/0 ZY-E-52F 第1 页共1 页 目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和权限 4. 引用标准 5. 程序 5.1 行业环境影响特点 5.2 水污染治理的基本方法 5.2.1 处理方法分类 5.2.2 三级水处理工艺 5.3 污水处理流程及环境因素分析 5.3.1 污水的一级处理 1)格栅和筛网 2)沉砂 3)初次沉淀 4)撇油、撇渣 5)过滤 ? 6)物理化学处理 5.3.2 污水的二级处理 1)好氧生物处理 2)厌氧生物处理 3)活性污泥法 4)曝气法 5)氧气沟 6)污泥处理法 7)废水的消毒 5.3.3 活性污泥法的运行和控制 5.3.4废水的深度处理 6. 典型环境因素分析 7. 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水污染治理(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例)环境管理体系专业审核作业指导书F/0 ZY-E-52F 第2 页共2 页 1 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提供了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代表的水污染治理业的典型环境因素分析,用以指导和提示审核员实施该行业认证审核活动时的环境因素识别和相关环境影响分析。 2 适用范围 依据ISO14001标准实施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活动,适合于本行业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 3 职责和权限 ·本行业指导书由GZCC技术部组织编写和修改。 ·审核员在本行业的EMS审核须掌握环境因素及其环境影响特点,以及污染防治技术。 4 引用标准 · ISO14001:2004标准 ? · ISO14004:1996标准 · ISO19011:2002标准 5 程序 5.1 行业环境影响特点: 由于工业迅速发展,人口急剧膨胀,使水资源受到污染,其废水量不断增。 水污染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 1)工业污染源:造成地面水和地下水污染的最主要来源属工业污染。如重金属,酸碱、有机物、油类,悬浮物,放射性废水等。 2)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水中含有有机物、病原菌,虫卵等,排入水体或渗入地下造成污染。3)面源(非点源)污染,雨水冲刷地面后排入水体,特别是初期雨水经流,有机物含量较高。 农用施用化肥和农药,不可避免要流到水体中,使水体中氮、磷、农药含量增加。牲畜粪便也是主要的面源污染。 基于上述水污染的三种来源,水污染的种类繁多,对人类生存和健康危险极大,而其环境影

水污染防治制度

浅析我国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不足及完善措施 摘要:面对我国水污染日益严重的形势,通过建立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解决水污染问题,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本文分析了我国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现状,指出了我国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不足、完善 一、前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世界面临着水资源短缺、污染严重的挑战,中国尤其严重,是世界13个缺水国家之一,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目前大约一半的城市缺水,水污染的恶化更使水短缺雪上加霜: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 据环保部最新调查数据,全国7大水系的4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27%的断面为劣Ⅴ类水质,113个重点环保城市的222个饮用水地表水源的平均水质达标率仅为72%,不少地区的水源地呈缩减趋势,有的城市没有备用水源,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存在安全问题。 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不仅威胁生物的生存,增加水耗,减少可供水量,加剧水资源紧张,而且对周围人群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危害,同时水域的污染也使水域景观恶化,降低了旅游开发价值。目前,随着区域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扩大,水环境污染问题正进一步加剧,为减少水污染物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还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制定一套合理、可行、完善的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是非常迫切必要的,是我国能否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水污染防治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所采用的水污染防治制度主要有: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生态补偿费制度、水土保持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申报

环境控制程序培训记录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培训记录 时间:年4月10日 地点:仁赤高速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参加人员:全体职工 主讲:项目总工周胜云 记录人:黄振国 培训目的:为使项目部人员对本项目的施工、办公、生活所涉及 的环境因素加以识别与评价,查找环境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本项目部的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 培训内容: 1、本项目施工生产活动中及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将环 境因素识别、评价将本项目部涉及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并知道对重要环境因素,如何控制。 2、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对本单位的活动、产品或服务进行全 面分析,识别出潜在的或已发生的环境问题。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相关方(主要是供应厂商和分包方) 的活动中产生的组织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3、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覆盖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三种时态: 过去: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 现在:现在正发生,并持续到未来的污染及环境问题。 将来:不可预见什么时候发生且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如新

材料的使用、工艺变化、产品服务、法律法规等可能带来的环境 问题。 三种状态: 正常状态:指固定、例行性且计划中的作业与程序。 异常状态:指在计划中,然而不是例行性的作业(如启动、 关闭、检修等情况)。 紧急状态:指可能或已发生的紧急事件(如火灾、爆炸等事故)。 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的类型有: a)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施工扬尘、烟尘。 b)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生产废水、生活废水。 c)固体废物、流体废物;施工中,检验试验中,维修及生活中产生的。 d)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机械噪声、人为噪声。 e)对周围社区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f)各种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对环境的影响;水电消耗。 g)对动植物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生物链的保护、植被 的破坏和恢复、河流的淤塞和恢复等; h)硬化地面的复耕;临时用地、取弃土场复垦。 l)物料的消耗;原材料的使用。 m)在少数民族地区施工时应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n)其他地区性环境问题。 4、环境因素识别方法: a)调查表法; b)现场观察法;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十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环保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各位领导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市地处**中部,现辖18个镇、两个区,总面积1044平方公里,总人口万。**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境内有天目山商周遗址、唐代观音阁、明代王公祠、清代东岳行宫等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年一度的中国**会船节具有浓郁的民俗乡情。境内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土地肥沃,河网交织,物产丰饶,是全国重要的粮棉、蔬菜和水产品生产基地,、“大佛指”银杏驰名中外。水陆交通便捷,**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宁启铁路、新老通扬运河横贯东西。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路,先后跨入了全国科技百强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行列。2016年实现国内产值亿元,财政收入亿元。 一、我市环保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

并重,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巩固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除个别指标外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各主要河道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市区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以上,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 一是环境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近年来,未批建一个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增加新的污染源。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发放了排污许可证,规定了排污去向和排污总量;重新修订了《**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建成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和平方公里的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分别达100%、77%。不断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整治城市河道,城区污水处理厂启动建设。双登集团、化肥公司等重点企业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更新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全市18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试点,削减污水排放量5490吨,增收节支万元;大力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已有8家企业获得“绿色通行证”。 二是环保支撑能力得到提升。市环境监察大队和宣教机构均在泰州市率先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市环境监测站2002年建成省级标准化监测站,2016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监测

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对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处理进行规范管理,防治水污染。 2 职责 2.1污水处理站负责废水的净化处理; 2.2品管部负责污水排放口各项指标的检测。 3 生产废水排放管理 3.1公司的生活污水、车间的生产废水管道必须严格与雨水管道分开,禁止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3.2公司的生活污水、车间的生产废水必须经专用管道排放到污水处理站中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污水池须能防止废水渗漏,不得让污水池的废水满溢到雨水沟或随处乱排。 3.3 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一步脱水干燥运往指定地点填埋或加入煤中燃烧。 3.4废水经处理后,必须经由环保局确认的排放口进行排放。 3.5生产、维修产生的废油、废化学物品等危险废弃液体不得倒入下水道,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由指定的专门单位回收或用于消防演练焚烧。 3.6雨水沟的雨水必须经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3.7如在公司用工作餐,剩菜剩饭不得倒入下水道,必须用专门容器回收。 4 设施运行情况及监测管理 4.1沉淀池污垢等由污水处理人员及时清理,污泥定期干燥后送往锅炉房焚烧。 4.2压滤机、水泵等水处理设施必须定期保养,保证其运行正常。 4.3各污水管道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必要时组织人力进行疏通。 4.4化验室人员每天对原水、污水总排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等国家标准进行。监测项目包含pH、COD cr 、SS、磷酸盐、植物油,每天一次,污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及时调整加药量等参数,严格防止超标排放。排放指标如有接近警戒限值,必须马上采取措施,一旦超出警戒限值必须停止排放,避免造成污染事故。 4.5每年环境监测部门不定期对公司总排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出现超标,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检测,以证明整改的有效性。 5 指标控制要求: 废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Ⅰ级标准。 6 相关记录 水质日报FOGI-PG-10-B03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程序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程序

最新修订日期: 编制:管波 审核:管锦春 批准:潘增炎 版本号:A 第1页共3页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园区污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园区水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园区范围内所有污水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2.职责 2.1规划建设部负责区内污水管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对园区范围内施工企业的污水排放进行监督管理。 2.2环保办公室协助政府环保部门负责区内污染源的管理和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和污水处理厂的管理。 2.3其他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协同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做好污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3.工作程序 3.1定义 3.1.1污水:本程序所述污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3.1.2生活污水:指人类在生活等活动中向水体排放的污水。 3.1.3工业废水:指在生产活动中向水体排放的有毒有害的废水。 3.2水环境控制指标 a)区域水质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直湖港洛社段、京杭运河洛社段控制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锡溧运河控制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标准; b)区内企事业单位污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中相应的污水排放标准。 c)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3用水管理 3.3.1对于新建、扩建和重大技改项目,相关部门应充分征求惠山区环保局、建设局等单位意见,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应要求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3.2招商服务部、环保办公室应积极指导和检查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的节水工作。要求或鼓励区内单位合理利用水资源,尽量采用一水多用、套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 3.3.3物业公司应督促镇自来水公司对区域内供水设施加强维护和管理,减少水的漏损量。 3.3.4对于需增加废水排放量的单位,由环保办公室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接入污水总管。

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污水排放规范化,符合国家环保部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污水排放管理。 3.0 职责 3.1 人资部负责全厂污水排放管理。 3.2 人资部负责安排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到厂进行污水监测与处理。。 4.0 引用文件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5.0 工作程序 5.1 本公司废水产生源如下分类: 5.1.1 生活污水; 5.1.2 储气罐排放的含油废水; 5.1.3 清洗地面、设备时产生的废水; 5.2 废水的管理方式 5.2.1 卫生间禁止使用强酸强碱类的清洗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镇污水管网,废渣由 行政管理部联系环卫所清理。 5.2.2 空压机含油废水禁止直接排入市镇下水道,须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5.2.3 空调循环水直接排入市镇下水道,但空调清洁时所使用的除垢粉必须为环保型,以保证不会 排放后破坏水的PH值。 5.2.4 厂房冲洗废水和雨水经过沉淀后排到市政污水管网。 5.2.5 机器设备的清洁保养采取碎布进行擦拭。 5.3 由人资部定期联系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对污水排放口进行污水排放监测。 5.4 监测不合格时:依《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5 如发生油类、易燃物或其他污染物流入下水道,由人资部通知相关清洁人员负责,将下水道中 污染物清理干净, 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以防此类事再次发生。 6.0 支持性文件 6.1 QP/EP-102 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 6.2 EP-820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7.0 附件 环境检测报告 Page 1 of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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