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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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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50题):

1.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C)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A.2个月内

B.3个月内

C.6个月内

D.12个月内

2.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B)内退货。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3.经营者采用网络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且经营者和消费者无约定的,退回商品的运费由(B)。

A.经营者承担

B.消费者承担

C.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承担

D.网络交易平台承担

4.以下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错误的是(D)

A.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B.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C.格式条款含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规定的,其内容无效

D.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外,无需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5.下列关于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说法错误的是(C)

A.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B.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C.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

查检验结果

D.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

6.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时间为(C)A.2013年10月25日

B.2014年1月1日

C.2014年3月15日

D.2014年5月1日

7.下列关于消费者组织的说法错误但是(B)

A.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B.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C.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

D.消费者的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消费者组织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

8.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C)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A.7日

B.10日

C.7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9.小李在商场淘了一件100元的某品牌衣服,后来被证实是假货,于是向商场索赔。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李可要求商场支付的退货费和赔偿金共为(D)

A.200元

B.400元

C.500元

D.600元

10.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于(B)年1月1日。

A.1993

B.1994

C.1995

D.1996

11.(B)不属于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形式。

A.立法保护

B.舆论保护

C.行政保护

D.司法保护

12.(A)权是目前中国消费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A.安全保障

B.请求赔偿

C.公平交易

D.自主选择

13.有关(D)不属于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权的内容。

A.消费者权利的

B.消费争议解决的

C.商品优劣鉴别的

D.经营者的刑事犯罪记录

14.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角度看,在以下法律中,(D)是侧重于维护交易公平的法律。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道路交通安全法》

C.《食品卫生法》

D.《产品质量法》

15.根据新《消法》,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A)。

A.社会组织

B.行政部门

C.社会团体

D.企业单位

16.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时,一般按照(A)原则处理。

A.销售者先行赔偿

B.生产者先行赔偿

C.过错方直接赔偿

D.直接责任方赔偿

17.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C)要求赔偿。

A.供货者

B.运输者

C.销售者

D.储存者

18.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原企业已分立的,消费者可以向(C)要求赔偿。

A.原企业的主管部门

B.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C.承受原企业义务的企业

D.分立后的其中一个企业

1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的幅度为商品或服务价款的(B)倍。

A.一

B.三

C.五

D.十

20.我国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只适用于经营者(B)。

A.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

B.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C.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

D.提供的商品存在瑕疵

2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处罚条款,对经营者(C)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A.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

B.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的

C.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的

D.侵犯知识产权的

2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如果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D)元以下的罚款。

A.1万

B.10万

C.20万

D.50万

23.王小姐在某大型商场购物时,因收银台带电,以致全身

遭到强电电击,林小姐的(B)权受到了侵害。

A.自由权

B.安全保障权

C.人格权

D.知情权

24. 经营者采用网络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按规定无理由退货的,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C)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25.以下哪种情况违反了经营者明码标价义务(A)。

A.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B.货品与价签对位

C.价格变动时,调整价签

D.标价内容真实明确

2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过(A)次。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四次

27.下列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是(C)

A.消费者为生产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发生的法律关系

B.各商家为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购销关系

C.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D.消费者为营利而进行的购销活动

28.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消费者丙从乙商场购买这种饮料后,在开启时被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答案中最正确的是(D)

A.丙只能向乙索赔

B.丙只能向甲索赔

C.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其确定向谁索赔

D.丙可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

29.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存在瑕疵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王某只能向该商品生产者主张赔偿

B.王某可以向该商品的销售者主张赔偿

C.王某既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D.若销售者有证据表明该瑕疵是在销售过程中其他销售者

所致,有权拒绝赔偿

30.经营者的下列哪项行为,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D)

A.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B.商场销售服装没有明码标价

C.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加以拒绝

D.出售蛋类食品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经常变化

31.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属于(A)

A.自主选择权

B.公平交易权

C.知悉权

D.求偿权

32.下列表述中属于消费者行使自主选择权的情形是(C)

A.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所售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相符

B.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提供的电器具备安全使用性能

C.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比较和鉴别

D.消费者要求所购商品计量正确

33.关于对经营者不法行为行使监督权的主体,下列说法不当的是(C)

A.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应依职权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

B.大众媒体应在对经营者的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

C.消费者只能对与自己当次消费行为有关的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

D.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行使监督权

34.王某在某商场内的一家服装店购得一件大衣,大衣上没有洗涤标志和成分说明,王某询问服装店销售人员如何洗涤,销售人员称不清楚。王某用水洗后大衣严重缩水,王某要求服装店赔偿,服装店店主辩称大衣系厂家生产,自己不可能知道不能用水洗涤,拒绝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王某的知情权受到损害

B.王某有权要求商场承担产品责任

C.王某有权要求生产厂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D.王某的获取相关知识权受到损害

35.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车,该车在有些新设计上不够成熟,导致部分车辆在驾驶中出现故障,甚至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拒绝对受害人提供赔偿。下列不属于该公司行为侵犯的消费者权利的是(C)A.安全保障权

B.知悉真情权

C.公平交易权

D.获取赔偿权

36.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C)

A.商家在商场内多处设置监控录像设备,其中包括服装销售区的试衣间

B.商场的出租柜台更换了承租商户,新商户进场后,未更换原商户设置的名称标牌

C.顾客以所购商品的价格高于同城其他商店的同类商品的售价为由要求退货,商家予以拒绝

D.餐馆规定,顾客用餐结账时,餐费低于5元的不开发票

37.消费者李某在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台音响设备,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找到购物中心要求退货。下列何种处理方法正确的是(C)

A.该购物中心认为可以通过更换使李某得到合格产品,因而拒绝退货

B.该购物中心认为该产品经过修理能达到合格,因而拒绝退货

C.该购物中心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无条件负责退货

D.该购物中心可以依法选择修理、更换、退货中的任一方式

3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A)出具。

A.必须

B.可以

C.无需

D.视消费金额确定是否

40.下列关于经营者的信息提供义务正确的是(D)

A.对消费者的相关提问可以作出答复

B.对消费者的所有提问都要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C.对消费者的相关提问无需作出答复

D.对消费者的相关提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41.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D)

A.行政机关

B.行业协会

C.社会团体

D.社会组织

42.下列对商品进行宣传的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A.经营者不做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

B.经营者夸大商品的性能,但不会危害消费者

C.经营者只对有利于销售的问题进行明确答复

D.经营者不向消费者说明商品真实的标记,以免诱导

43.下列是某商场的店堂告示内容,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D)

A.本店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B.购物总额十元以下者,本商场不开发票

C.本告示内容解释权属于本商场

D.如售假药,包赔顾客2万元

44.小周在一家商店选购电视机,觉得该商店电视机的款式、质量不合心意;正打算离开时,被该产品的促销员拦住。该店员要求小周必须买一台,否则不许离开。该促销员的行为侵犯了小周的(B)。

A.公平交易权

B.自主选择权

C.受尊重权

D.知情了解权

45.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人民法院(C)

A.裁定不予受理

B.移送仲裁机关

C.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D.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驳回起诉

4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方式的是(C)

A.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B.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C.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7.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C)

A.应向违法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B.应向营业执照持有人要求赔偿损失

C.可以向违法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营业执照持有人要求赔偿损失

D.应先向违法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该经营者无力承担责任的,由营业执照持有人承担责任

4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的费用中不包括(B)

A.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的医疗费

B.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

C.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的护理费

D.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9.甲在超市购物时被怀疑偷东西,在商场经理的命令下被强行搜身。后甲将此情况告知某报社,当天报社载文对商场和经理的行为进行了抨击。甲的行为属于(A)

A.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B.低毁商誉的行为

C.新闻媒体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行为

D.侵犯经理名誉权的行为

50.下列有关预收款的说法错误的是(D)

A.经营者可以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B.经营者采取预收款方式但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

C.经营者采取预收款方式但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退回预付款

D.经营者除退回预付款外,还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预期损失

二、多项选择题(50题):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ABCD)。

A.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B.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C.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D.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2.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ABCD)

A.恪守社会公德

B.诚信经营

C.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D.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3.经营者发现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应该采取的措施有(ABCD)

A.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

B.停止销售、生产或者服务

C.警示

D.召回

4.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ABD)

A.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B.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C.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10日内退货

D.要求经营者承担因退货、更换、修理产生的运输等必要费用

5.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下列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有(ABC)

A.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B.鲜活易腐的商品

C.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D.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

6.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ABC)

A.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B.经消费者同意

C.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D.对其收集、使用规则保密

7.以下关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说法正确的有(ABC)

A.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B.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

C.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D.经营者可直接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8.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ABCD)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A.数量和质量

B.价款或者费用

C.履行期限和方式

D.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

9.下列哪些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

致敬新时代-改革开放40周年演讲

致敬新时代-改革开放40周年演讲 歌唱新时代,谱写新篇章。时钟不停地转转转,日历不停地翻翻翻,心里不停地盼盼盼,日子天天呀变变变,芝麻开花呀节节高,幸福生活比蜜甜……《歌唱新时代》唱出了改革开放四十年人们的幸福生活。 四十年岁月如歌,那是拼搏奋斗的四十年。四十年风雨兼程,四十年砥砺前行,在这漫长又短暂的四十年里,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布票粮票肉票到现在的方便快捷的微信支付宝购物;从自行车到现在的地铁、高铁、飞机、汽车、磁悬浮、轮船;从茅草、瓦房、筒子楼到今天的高楼大厦、花园公寓;从饥一顿饱一顿、无鱼无肉到今天的鸡鱼肉蛋不想吃,绿色食品尝一尝……四十年的沧桑巨变不是轻而易举、随随便便的而是无数为梦想拼搏的中国人为我们的幸福生活负重前行。王淑芳投身北斗事业,顶骄阳、冒酷暑,经风雪、守严寒,自己的青春都献给了北斗卫星的研发和推广的事业上,为了国家利益,她毅然放弃了高薪和安逸的生活;赵忠贤一生奉献给了中国的高温超导事业,实现了我国高温超导从无到有,从落后到领先。是他们不畏困难、艰苦奋斗、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才有了当今中国在各个行业的成就。 四十年岁月如歌,那是服务于民的四十年。明代著名文学家、

思想家、哲学家、明朝文坛“前七子”之一的王廷相先生在其《慎言·御民篇》中有云:“天下顺治在于民富,天下和静在于民乐,天下兴行在于民趋于正。”唯有让百姓安居乐业、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依,才能政权稳固,国泰民安。四十年来,改革开放的春风以润物细无声的姿态让乡村悄然改变,脱贫攻坚战役的打响,则以狂风暴雨之势,洗礼着乡村发展,催动着乡村化茧成蝶;四十年来,奋斗在一线的基层工作者用奉献浇灌贫瘠。村支部书记李元敏、朱仁斌,他们带领着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使穷苦落后的小山村变为美丽乡村,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后扶贫女干部王秋婷为民服务,扎实苦干,奉献自己的青春力量,让生命定格在了##岁,定格在工作的路上。是他们给了我们安稳的日子,生活比蜜甜。 最后用一首《东方红》来表达对改革开放的情感,我们唱着东方红,当家做主站起来,我们讲着春天的故事,改革开放富起来,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带领我们走进新时代,高举旗帜开创未来。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篇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XX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 20XX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指贯彻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三项。一是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国家对消费者支持与援助的原则。三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 知悉真实情况权 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 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 自主选择权 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 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 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实际生活中,损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气、商品搭售和强买强卖等。 人身财产安全权

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运营小编薪酬绩效考核制度【最终定稿】

微信等新媒体运营小编薪酬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与宗旨 为加强公司新媒体事业部运营口的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竞争力,合理评价员工及团队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促进整体绩效改进,鼓励管理团队注重对下属进行帮助、提升,促进团队扩张和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媒体事业部运营口所有在职员工 三、考核原则 1.运营人员根据有效客户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2.运营考核周期是每月一次,以运营人员手头上已经生效运营的客户为考核标 准. 3.对每月考核的结果如有异议,运营专员可向人资部提出,人资部将根据制度 核对解答,如仍有异议,由总经理裁定.如需调整部分在次月核算时调整.

第二章新媒体事业部运营口薪资结构 运营专员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续费提成 职称级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续费提成 当月工资总 合计 运营专员初阶运营1200 1000 3万以上10 万(含)以下 提点:1%; 10万-20万 (含)以下提 点:1.3%; 20万以上提 =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中阶运营1200 2000 高阶运营1200 3000

运营口绩效工资提成明细点:1.5% +续费提成 月方案通过数服务费提成 预存提成以10000为例 单笔绩效工资 预存金 额 提成比例提成金额 0 0

1 200 10000 2% 200 400 从2015年元旦起试行 3个月 1. 月度通过数运营冠军(4单以上)可获得额外500的运营奖金. 2.月度运营总额(5万 以上)冠军可获得500的运营奖金 3 季度通过数运营冠军(12单以上)可获得额外1000的运营奖金. 4.季度运营总额(15万以上)冠军可获得1000的运营奖金 2 200 10000 2% 200 400 3 200 10000 2% 200 400 4 200 10000 2% 200 400 5 200 10000 2% 200 400 6 200 10000 2% 200 400 7 200 10000 2.5% 250 450 8 200 10000 2.5% 250 450 9 200 10000 2.5% 250 450

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定)

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每题仅有一个正确答案) 1、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的。 A、2013年10月25日 B、1993年10月31日 C、2009年8月27日 D、2013年3月15日 2、国家倡导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A、安全 B、诚信 C、合理 D、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3、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

服务之日起()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A、3 B、12 C、6 D、24 4、对于线上交易的商品,消费者需要退货的,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A、3 B、7 C、15 D、30 5、对于线上交易的商品,消费者需要退货的,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A、消费者 B、经营者 C、运输公司 D、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 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7、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 A、无过错责任 B、过错责任 C、侵权责任 D、担保责任

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元的,为()元。 A、5000 B、500 C、1000 D、100 9、经营者违反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优先承担() A、民事赔偿责任 B、违约责任 C、刑事责任 D、罚款、罚金 10、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要求赔偿。 A、分立、合并前的企业 B、变更中的企业 C、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至少1个正确答案) 11、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A、消费者定作的;

新媒体绩效考核

新媒体绩效考核 【2011年度】凤凰新媒体绩效考核办法 一、基本思想 1、目的 为了完善凤凰新媒体的员工绩效管理体系,使员工的工作得到客观公正的衡量并帮助员工提升绩效,使公司事业和员工均得到可持续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2、基本目标 (1)通过绩效管理体系实施目标管理,保证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的整体运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通过绩效管理合理规划并评估员工的工作,帮助每个员工提升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充分了解自身与企业发展

的契合度,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帮助完善以绩效为核心的良性薪酬及激励机制。 (4)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透明、积极参与、双向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3、基本原则 (1)公开性原则:管理者要向员工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使绩效管理透明化。 (2)客观性原则:绩效管理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员工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和员工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 (4)差别性原则: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绩效评价时,

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制定切合实际的衡量标准,评价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5)常规性原则:绩效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下属做出正确的评价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绩效管理的工作必须成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6)发展性原则:绩效管理是通过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及团队的发展,因此,管理者和员工都应将通过绩效管理提高绩效作为首要的目标。 4、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程的适用范围是凤凰新媒体总公司和各地分公司的全体员工。 5、绩效考核的时间和频率 公司级绩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别于6月及12月由员工的直接主管及上级主管进行考核。 部门可依照部门业务需要,以季度、月度或周度做不同侧重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八大亮点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 八大亮点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八大亮点 亮点一:增加个人信息保护权 现今经常发生个人信息资料外泄、遭受不明骚扰事件。快递公司、通信公司等公然出售个人信息,客户信息成为公共信息在网上疯传。我们经常会遭遇这样的情形,刚在影楼拍完婚纱照,就能接到婚庆公司打来的服务电话;刚在某楼盘收完房,就能收到装修公司的客服信息。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是新增加的内容,它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对于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规定非常严格,“必须正当,必须有必要,必须明示,必须经本人同意,必须严格保密,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亮点二:增加安保的义务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

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在旧《消法》中没有安保的义务,增加了这一条是更加明确了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经营者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亮点三:首次明确召回义务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解读:在此之前,我国只对于汽车、食品、儿童玩具等出台了相关的召回管理规定,仅限于行政法规。但新消法是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经营者召回产品的义务。召回制度,可以说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实施以后,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消费者的节日。十多年来,《消法》对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的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十多年来,消费者维权走过了艰辛的道路,出现了许多“首例”、“第一”的维权经典案件。这既是我国《消法》重要作用的体现,又是我国消费者走向成熟的标志。我们撷取10个案例进行点评,借以回顾这些年的维权历程,并张扬为消费者维权的消法精神。 向收餐具费现象说不 ———对巧立名目重复收费予以抵制 2008年初,消费者冯某在烟台市杨柳居酒店胜利路分店就餐时,工作人员没有向消费者讲清楚可以选择收费与免费的餐具,收取了消费者餐具费12元。冯某将此事投诉到烟台市消协,杨柳居酒店胜利路分店的负责同志得知此事后,立即到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回了多收的12元餐具费,并且补偿了由此而产生的其他的合理费用。 点评:消费者在就餐时,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是长期以来已获社会共同认可、约定俗成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行业服务标准,是经营者的随附义务,也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时的前提。服务产生的费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费用已包括在菜肴价格内。现在,部分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期以来向消费者提供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而众多消费者是在就餐时为了避免与经营者发生冲突而被迫接受额外收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害。消费者巧立名目重复收费,应予抵制。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埋单”。 行使舆论监督权韩成刚反诉未获补偿 ———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韩成刚于1993年10月至1994年9月间,先后在一些报刊上发表了一系列矿泉壶有害健康的文章,提醒消费者“慎用”和“当心”,并对相关公司的广告点名进行了批评。生产矿泉壶的百龙公司、天津市天磁公司等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6年6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韩成刚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依法行使了舆论监督权,没有侵害天磁公司等商家的名誉权。韩成刚继而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天磁公司等5被告侵害其舆论监督权,要求被告赔偿4.89万元。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裁定驳回其起诉,理由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已依法对韩成刚的舆论监督权给予了保护,韩成刚不能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但韩成刚因被诉所受到的损失却没有得到补偿———山西法院并没有支持其损害赔偿的反诉,北京法院也不予支持。 点评:本案是《消法》施行以来首例消费者个人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诉讼。对于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个人有权进行批评监督。天磁公司等商家起诉韩成刚侵害法人名誉权,无疑是对韩成刚正当行使监督权的妨害,韩成刚因诉讼所受到的损失同天磁公司等商家的侵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韩成刚以天磁公司等5商家为被告起诉其舆论监督权受到侵害,请求赔偿,这是韩成刚应有的权利。 为索赔2.20元邱建东自费数千出庭 ———向服务欺诈索赔的尝试 1997年1月,邱建东到北京出差期间,发现两家公话代办处在收取电话费时,没有执行邮电部关于夜间、节假日长话收费半价的规定,分别向其多收了0.55元话费。于是邱建东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和东城

新时代,新征程,再谱发展新篇章

新时代,新征程,再谱发展新篇章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胜利召开,毋庸置疑,这是一场举国欢腾、全民期待的的盛会,习总书记带领我们回顾过去五年砥砺奋进取得的种种成就,改革红利惠及中国,乃至全世界,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而言,感触颇深;提及新的五年,展望新征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体共产党人凝心聚力共绘新蓝图。 砥砺奋进旧五年,改革红利全民共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人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破釜沉舟,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韧劲和决心下大力气改革,使出狠劲反腐。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重大变革,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强军兴军开创新局面,港澳台工作取得新进展,全方位外交布局深入展开,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这些历史性变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观世界,中国的发展越来越惠及世界各国人民,为世界和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越来越大。“中国奇迹”震惊世界,彰显

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基层,我们更能深切的感受这些,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人取代了混吃混喝混日子的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大检查成为时刻悬在党员干部头顶的达摩利剑,政策制度执行的更加有力有效,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可呼声和叫好声越来越多,干群关系得到极大改善。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砥砺奋进的五年取得的成就被老百姓认可,是最大的成绩。 精心谋划新五年,开拓创新谱写华章。习总书记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社会大发展,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新形势要有新风貌,要坚定方向、找准定位、画好路线图。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动摇,用科学正确的理论引领我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要坚决拥戴核心,紧跟核心,向核心看齐,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普通的基层工作人员,要立足基层干实事,脚踏实地再创佳绩,毫不动摇地贯彻好执行好党的大政方针政策不打折扣,要时刻牢记习总书记嘱托,心系百姓,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谋事为民,实践惠民,要沉下心,扑下身,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强决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指对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法律,是有关保护消费 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对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的原则;全社会保护的原则;方便消费者诉讼的原则。 3、消费者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 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4、经营者的义务:依法律规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义务;尊重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5、消费者争议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 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 1、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用作担保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 权的担保。 2、抵押权:债权人享有就抵押物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3、抵押物的范围: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 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4、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 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但以上述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5、抵押合同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 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对抵押担保范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7、抵押权效力:指抵押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a抵押财产的出租。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的影响;抵押人抵押权设立后将抵押 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B抵押物的转让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 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a抵押权的保全;b抵押权的处分(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c抵押权的实现(3)关于抵押权实现的清偿顺序,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支付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完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颁布实施,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大作用。但在该法的运作过程中,也碰到一些问题: 一、该法适用范围上的不确定性。任何一部法律都有此独特的调整对象,否则难以独立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例外。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发现该法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争议。主要表现为:(一)消费者定义的模糊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 条将消费者定义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应该说这一规定是笼统的,不明确的。就个人而言,一个商人为他的办公室购买一台电风扇,该商人的购买行为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就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来看是很难加以确认的。因为该商人购买的电风扇的行为可能同时产生这样的效果:即既改善了工作条件,又方便了其生活,对其生产、生活都有利,若因该电风扇质量产生法律上的诉讼,该商人能否以消费者身份起诉呢?另外就单位而言,能否作为消费者呢?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明确规定单位不能作为消费者,因为单位生活消费最终表现为个人消费,而我国对其未作明确回答。针对我国消费者定义的模糊性,建议将其定义为:任何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直接和它的贸易,商业、生产或职业有关的自然人。(二)关于商品、消费品的范畴的不确定性。对于商品、消费品的范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无直接规定,就商品而言,其范围极其广泛,既包括人工产品,也包括天然物品,而商品中能够作为消费品的也只是部分,英国1987年《消费者保护法》给消费品下的定义为:“消费品指人们一般打算将其应用于个人使用或消费的产品”,并作了除外规定,美国、加拿大等国也做了类似规定,可见国外对消费品的规定是严密和明确的,我国也应做类似的明确的规定,采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2017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2017 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对消费者采取欺诈性经营行为,所规定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所谓“惩罚性赔偿责任”,它是指侵害人需要向受害人支付,超出受害人实际损失以外的赔偿费用的一种赔偿责任,即侵害人不仅要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而且还需要承担依照一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带有惩罚性质的其它费用。按照我国现行的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对损害赔偿采取的是实际赔偿原则,即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有多大,侵害人就应当给予多少赔偿。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规定的一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对原有的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补充和发展,对保护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规定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倘若经营者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更大力度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不违反立法本意。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日常管理制度 新媒体部

日常管理制度 一,进退制度 ①进入工作组要经过所在中队指导员批准,由就业中心老师考核和面试,入选者有一个月的试用期,通过者正式成为工作小组成员。 ②退出工作组要写退会申请,说明退会原因和在工作组期间所做的工作,经批准,方可退出。 二,请销假制度 ①成员因上课、开会、或有事外出,不能正常参加日常工作、会议和培训时,要按规定请假,经部长和主席批准方可。 ②请假未获批准不得擅自缺席、离岗。 三,请示报告制度 ①平台所发文章性质凡属本级无权处理或无把握解决的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事后报告。 ②要按级请示,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如时间紧迫时,可边处理,边报告。 四,人才培养制度 ③全体成员都要有互相促进意识,既要以身作则,又要善于在于在工作中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秉承着奉献学习的工作态度做好本职工作。 ④新媒体部倡导吸收人才、鼓励成才的风气。不搞论资排辈,注重工作实绩和工作创新。 ⑤坚持以老带新、互动交流、定期培训、工作轮值、重大活动集体参与等有效做法,不断探索促进成员成长成才的新途径。 ⑥积极为优秀人才提供成长的平台。表现突出的成员在学期末评奖评优时优先考虑,并随着部门发展酌情考虑重新组织新媒体内部组织架构,选拔优秀人才作为相应小组负责人。 五,奖惩制度、不进则退制: 积分管理办法.(暂行草案) 1:成员积分管理办法经就业工作组新媒体部全体成员共同讨论研究后正式实施. 2:积分管理办法适用于一切成员,不分职务和级别. 3:每个被管理成员的原始积分为十分. 4:每月29号由综合部统计对各部门人员积分进行评定,分别评出高积分(20+),低积分(4-9)以及不及格积分(4-),再由30号在群公布。 5: 处理办法 ①、对高积分者进行适当奖励,并且对外通报表扬. ②、对低积分者进行内部警告,并对协会中有职务的低积分者免职. ③、对不合格积分者劝其退社. 六:积分的评定由会议,活动的相关参与人员或个人提供相应作品材料,并送至综合部记载存档.若核定不实或者有偏差,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有权申请重新审定作品材料并通告提供材料者. 七:奖励积分范围:

走进新时代 续写新篇章

走进新时代续写新篇章 作者:张慧军 来源:《北京档案》2018年第03期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征程,档案史志工作也进入了新时代。站在新时代的起点,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新精神引领新实践,以新作为努力续写档案史志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以学懂、弄通、做实为目标,局(馆)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首先,夯实“学懂”这个基础,主动示范引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观看十九大开(闭)幕式盛况及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为全体党员干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两次,党支部以干部领学方式多次组织集中学习讨论。系统深入研学,开展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的共产党员,打造美丽幸福门头沟”为主题的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月活动,参加门头沟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网上培训和公共知识培训,集体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及精神解读、《人民日报》发表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文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有行动、有发言、有心得、有笔记、有答题。融入日常教育,将学习要点纳入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内容,设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专栏,更新局(馆)宣传文化墙,通过网络共享园地、微信群、官方网站让党员干部学在经常。 其次,抓好“弄通”这个纽带,把学习十九大精神同把握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伟大实践相结合,研讨交流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专题片。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相结合,学习传达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各级纪委全会讲话精神和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聚焦自身“短板”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深入贯彻落实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相结合,反复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不断深化对各项战略部署的认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奠定行动基础。 最后,把握“做实”这个根本,融入地区发展,将档案史志工作写入《门头沟区人民政府2018年工作报告》,把首都三大文化带建设转化为地区档案史志工作任务,将档案馆新馆建设、档案征集等12个项目纳入《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长城文化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完善行动指南,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扩充完善《“十三五”时期档案史志事业发展规划》内容,组织召开2018年全区档案史志工作研讨会,将目标分解到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任务表、时间表和路线图,将新思想转换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举措。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一、选择题 1、〈〈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调整的范围( C ) A、仅限于生活消费 B、仅限于生产消费 C、以是生活消费为主,特殊情况下适用于生产消费 D、以生产消费为主,特殊情况下适用生产消费 2、售出商品概不退换侵犯了消费者的( A) A、公平交易权 B、自主选择权 C、依法求偿权 D、求教获知权 3、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首先负有直接义务的是( C ) A、国家 B、社会 C、经营者 D、消费者 4、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是:( B ) A、知悉权 B、保障安全权 C、自主选择权 D、维护尊严权 5、某消费者在商场购买的一台彩色电视机,使用三个月后发生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该商场应如何解决此问题?(AC ) A、消费者要求退货时,应无条件退货 B、可以要求消费者交付折旧费后退货 C、消费者要求调换时,应无条件调换同型号产品 D、可以要求消费者支付折旧费后调换同型号产品 6、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李红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时发现有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展销会已经结束,李红先后找到甲公司、乙公司,方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了丁公司,该电暖器系由丁公司卖出的。在这种情况下,李红可以向谁要求赔偿?(A、B、D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E、丁公司和丙公司 7、下列哪些行为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A、D ) A、某个体摊贩没有在其出售商品上标价 B、某出租汽车司机拒绝开具发票 C、某皮鞋厂在某商厦租赁一柜台,但未标明厂名 D、某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推荐优质优价的运动鞋,但未收取任何报酬 E、某商场标明“售出商品,概不退换” 8、对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其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数额?(A、B ) A、将已过有效期的商品上的日期涂覆而销售该商品 B、慌称某家用电器为“进口原装”进行销售 C、销售未标明中文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商品 D、向消费者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E、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的商品

2020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及答案解 析 一、选择题<18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6分) 1、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要求赔偿。 A、广告经营者 B、广告制作人 C、经营者 D、发布广告的媒体 1、C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2、A 3、对(),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A、包修、包换、包退的一切商品 B、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 C、包修、包换、包退的家用电器 D、一切商品

3、B 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有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A、胁迫 B、欺诈 C、侮辱 D、侵犯人身自由 4、B 5、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的商品,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以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A、不合格 B、未经检验 C、数量不足 D、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5、D 6、一般说来,消费者享有对()进行监督的权利。 A、商品 B、服务 C、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 D、不合格商品 6、C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2分)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的时候,享有()的权利。 A、自主选择 B、依法结社 C、公平交易 D、没收经营者的不合格商品 E、索要购货凭证 1、ABCE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得到尊

2017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7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时间是()A、2013年12月4日B、2013年10月25日C、2014年3月15日D、2014年1月1日答案:C 2、某品牌的电器在市场流通一个月后发现该电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故经理发出召回商品的通知,召回途中哪些行为时正确的() A、召回商品的额外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B、该公司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的必要费用。 C、私下召回该电器。 D、该电器召回后不做任何处理。答案:B 解析:根据2013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B是正确的。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答案:C 解析:根据2013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可以在()日之内得到回复。 A7B5C15D10答案:A 解析:根据2013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新媒体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191227.doc

新媒体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管理人员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效促进工作绩效改进。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部门考评体 系,更好地指引部门开展考评工作,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第三条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中心一线采编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与一般管理人员)。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新媒体部 (一)加分项

各平台发布原创图文、视频消息,加100分。(1分/一元) 据统计,2019年11月份盱眙发布公众号头条平均浏览量是1203,二条的浏览量是529,三条浏览量233。头条最高浏览量2538,最低478。每周消息量不低于15条,每个月不低于60条。 盱眙TV公众号头条平均浏览量是1693,二条的平均浏览量是1067,三条浏览量393,四条浏览量286。头条最高浏览量6848,最低881。每周消息不低于18条,每个月不低于72条。 1.微信平台:对于微信平台分开考核,每天都要有责任编辑负责当天消息推送,每条留言互动加1分,最高加10分。 盱眙发布:头条浏览量达到500点击量,30分。达到1000点击量,40分。达到2000~3500浏览量,100分。达到3500~6000浏览量,150分。6000以上浏览量,200分。 其他消息浏览量每超过300,加10分。 盱眙TV:头条浏览量达到1000浏览量,30分。达到2000浏览量,50分,达到3000~5000浏览量,100分。达到5000~8000浏览量,150分。8000以上浏览量,200分。 其他消息浏览量每超过500,加10分。 2.抖音: 每条消息点击量达到3000以上,积30分,浏览量超过5000,积50分,超1万,每多1万加10分,每个点赞积一分,没有上限。3.盱眙播报:

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优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的概念 消费者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涉及的“消费者”,主要是指生活资料的消费者,在特殊情况下也包括生产资料的消费者的,如农民的生产性消费活动等。 二、消费者的权利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九项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是消费者最重要的一项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的名称、计量单位和价格、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或者保存方法、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或者服务的名称、商标、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附具有关商品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或者歧视交易行为。 5、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宪法赋予公民结社的自由,消费者经民政部门登记,可以成立消费者组织。消费者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其章程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7、受教育权。消费者享有接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教育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国家机关、消费者社会团体和大众传播媒介提供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引导合理消费。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指人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是尊严的,有受尊重的法律地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计量、价格或者费用等事项进行监督。消费者有权揭发、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违法失职行为,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正确接受服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中国消费者协会及职能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由各人

新媒体公司绩效制度

宏域网络工资绩效制度(草稿) 工资绩效主要包含一下几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务津贴、餐补、员工奖励】 工资标准: 实习生工资标准:2000元/月 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最低3000元/月,优秀员工浮动范围3000-5000元 (实习生和试用期员工没有绩效,但可以有奖励) 转正后工资标准:3500(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员工每半年有一次加薪的机会,根据工作情况,可以主动申请加薪,审核通过后,次月开始执行,加薪范围300-1000. 绩效标准: 编辑岗位以所负责运营的帐号为绩效考核标准,每月制定目标,月底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发放相应的绩效。 视频岗位以所负责的视频栏目为绩效考核标准,每月制定目标,月底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发放相应的绩效。 漫画师岗位以所负责的帐号漫画完成和阅读等为绩效考核标准,每月制定目标,月底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发放相应的绩效。 管理岗位以所负责的小组整体运营情况为绩效考核标准,每月制定目标,月底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发放相应的绩效。 职务津贴: 职务津贴主要是为管理岗位上的员工提供的额外补贴,不同管理岗位,津贴标准不一。 总监津贴标准2000元起 部门主管津贴1000元起 组长津贴标准为500元起 副组长津贴标准为300元起

餐补标准 因工作加班到19:30之后下班的,公司将补贴晚餐15元/日,每月月底统计,核对后,补贴随当月工资发放。 员工奖励标准: 月度优秀员工奖励300元(后期可以调整) 月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1、全月工作成果突出,为公司做出了优秀贡献的员工 2、上级打分,分数最高者 3、同事间推荐,推荐人数最多者 评选将根据以上标准为参考,满足以上条件最多者优先(人数不定) 年度优秀员工奖励1000元(后期可以调整) 年底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1、获得月度优秀员工最多者 2、全年为公司创造巨大收益或者巨大贡献者 3、员工及管理曾评选票数最多者 评选将根据以上标准为参考,满足以上条件最多者优先(人数不定) 年终奖: 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增发一个月工资起,奖金随最后一个月一起发放,根据全年的表现和业绩,增加额外奖励! 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者,年终奖为半个月工资,奖金随最后一个月一起发放 工作不满半年者,发放过节费500元,年前发放 员工晋升体系: 编辑岗位: 实习小编—编辑—主编 基础工资:2000-3000-3500 视频岗位: 实习摄像—摄像—助理编导—编导—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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