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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监理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江苏省监理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江苏省监理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附件三: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使用说明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监理招标项目。

二、《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

部条款。

六、《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性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七、《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4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1.招标条件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评标办法 (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2)

8.联系方式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 总则 (7)

1.1 项目概况 (7)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7)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7)

1.5 费用承担 (8)

1.6 保密 (8)

1.7 语言文字 (8)

1.8 计量单位 (8)

1.9 踏勘现场 (8)

1.10 投标预备会 (8)

2 招标文件 (9)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9)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9)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9)

3 投标文件 (10)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3.2 投标报价 (10)

3.3 投标有效期 (10)

3.4 投标保证金 (10)

3.5 备选投标方案 (11)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装订 (11)

3.8 资格审查资料 (11)

3.9 暗标 (11)

4 投标 (12)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12)

5 开标 (12)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12)

5.2 开标程序 (12)

6 评标 (13)

6.1 评标委员会 (13)

6.2 评标原则 (13)

6.3 评标 (13)

7 评标结果公示 (13)

8 合同授予 (14)

8.1 定标方式 (14)

8.2 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 (14)

8.3 签订合同 (14)

9 纪律和监督 (14)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4)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5)

9.5 投诉 (1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6)

评标办法前附表 (16)

1. 评标方法 (19)

2. 评审标准 (19)

2.1 初步评审标准 (19)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9)

3. 评标程序 (19)

3.1 评标准备 (19)

3.3 详细评审 (20)

3.4 澄清、说明或补正 (20)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20)

3.6 提交评标报告 (2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2)

第一部分协议书 (23)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26)

1. 定义与解释 (26)

2. 监理人的义务 (27)

3.委托人的义务 (29)

4. 违约责任 (30)

5. 支付 (31)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31)

7. 争议解决 (33)

8. 其他 (33)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35)

1. 定义与解释 (35)

2. 监理人义务 (35)

3. 委托人义务 (35)

4. 违约责任 (36)

5. 支付 (36)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36)

7. 争议解决 (37)

8. 其他 (37)

9. 补充条款 (37)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38)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39)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39)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39)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39)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39)

第五章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 (4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1)

1. 投标文件封面、目录 (42)

1.1 投标文件封面 (42)

1.2 投标文件目录 (43)

2. 投标函 (44)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5)

4. 授权委托书 (46)

5. 联合体协议书 (47)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 (48)

7.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49)

7.1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 (49)

7.2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简历表(含附件) (50)

8. 监理方案 (51)

9.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52)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一览表 (52)

10. 类似工程业绩 (53)

10.1 企业监理的类似工程一览表(含附件) (53)

10.2 总监监理的类似工程一览表(含附件) (53)

11. 其他材料 (54)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及标段)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

2.4 监理服务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2.6 标段划分: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3.5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3.10 其它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5.2获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修改和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补充内容后,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补充。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监理范围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和其他费用组成。

3.2.2 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其它阶段监理费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核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3.4.1的规定。

3.4.3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3.4.4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确认。

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装订

3.7.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2 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正本与副本数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3.8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且符合本章第3.6.1项的要求。

3.9 暗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监理方案。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密封: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记:分别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并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条、4.1条、4.2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4.1 未按本章第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具体人员及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

(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评标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范文本(资格后审)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十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②发现某评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回避。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完整版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试行文本)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永济路维修工程 招标人: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孙立群电话: 备案单位:富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备案日期: 2010年 10月 11日 目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2、招标范围 3、资金来源 4、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6、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 14、人工及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办法 15、投标有效期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预备会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投标截止日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 23、开标 24、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六)评标 25、评标会议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7、资格后审(如采用的话)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0、错误的修正 31、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七)合同的授予 三、合同条款 四、合同格式(略) 五、工程技术规范 六、工程量清单编制 七、图纸及其它资料 八、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九、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资格后审评标办法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后审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实行资格后审的,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实行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评标方法分为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第四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两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评标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按以下规定确定评审区间: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所有投标单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全部进行评审。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即对所有投标报价在去掉一个最高投标价和一个最低投标价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再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的所有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

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供投标人根据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 招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一、总则 二、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四、联合体 五、利益冲突 六、申请书的递交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八、通知和确认 九、附件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2.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 3.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4.评标细则 第二章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二、附表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2.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3.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4.财务状况表 5.联合体情况 6.类似工程经验 7.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8.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9.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0.拟用于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1.现场组织机构情况 12.拟分包企业情况 13.其他资料

第一章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编号:

招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一、总则 1.鉴于作为拟建的(项目名称)标段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 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允许或分包内容不恰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关于明确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的通知 湖建发[2011]127号 更新日期:2011.06.03今日/总浏览:14/139 各县(区)建设局,各县(区)招投标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 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11〕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明晰工作流程、保障实施 效果,就湖州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中涉及的有关事项明确 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招标申请 1、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申请时,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人)须向建 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为招投标监督机构),提交工程项目招标申请表、项目批准文件、 初步设计概算批准文件、规划、用地许可文件、资金落实证明、招标委托代理合同、施工图出图证明 等有关资料。 2、招标人应在第一次办理工程项目招标申请时,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案报招投标监督 机构,并按发包方案进行招标。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 1、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前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PDF格式施 工图)送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资格审查条件。 3、资格审查条件的设置应符合《办法》第十四条、《办法》附件3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 4、招标人确定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时间,自招标文件备案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三、招标公告发布

1、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招标人应即时将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2、招标人应对发布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含施工图) 招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设置在招标公告附件中,潜在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 五、工程量清单备案和电子招标光盘发售 1、工程量清单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由招标人刻录成电子招标光盘交湖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采取无记名形式统一发售,发售时间及地点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上“投标答疑下载”区公布。 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备案。 3、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招标控制价备案(备查) 招标控制价经有关机构备案(备查)后,于投标截止日前7日在“投标答疑下载”区公布。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招标答疑(以及其它补充招标文件)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召开答疑会。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和招标人发布招标答疑的具体时间。 3、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至时间前以匿名的方式在“投标答疑下载”区递交。超过截止时间或有署名的疑问,招标人将不予解答。 4、招标人须对提疑截止时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疑问进行解答。招标答疑应于发布之日前由招标人送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经备案同意后,即在“投标答疑下载”区公布。 5、招标人的其它补充招标文件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与招标答疑一并公布。

招标文件审核要点说明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监督要点第一部分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合法、合规的必要性 一、为了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统一 一个市场统一的前提就是其规则统一。 首先,在法律制度关系层面,招标投标备案文件是落实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一个载体。与其他合同订立活动相比,招标投标活动的明显区别在于其自始至终都以书面形式进行。从招标公告的发布,到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出售;从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到最后评标报告的形成,以及最后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等,都是以书面形式进行的。在众多的书面文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招标文件。因为《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并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就是无效投标。《招标投标法》还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也就是说,将来执行的合同内容也主要由招标文件决定。所以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讲,招标投标备案文件是执行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载体。 其次,从内容来看,《招标投标法》的很多规定都是通过招标投标备案文件来体现的。比如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的媒介发布,具体发布内容等需要在招标文件中体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两种中标标准及评标标准,也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如何公布,公布到什么程度,要靠招标文件来落实。此外,《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必须由评

标委员会负责,如何评审,根据什么标准,按照什么程序评审;《招标投标法》还规定招标人签订协议时,不能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等,所有这些都要靠招标文件来落实。从某种意义上讲,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就是《招标投标法》法律制度的一个缩影。 二、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备案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及投标的依据;是评标的依据;是签订合同所遵循的文件、技术规范或规格的编写原则。招标文件是招标的前提条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招标的效果和进度。《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的的质量也影响着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公正。 监督的目的就是避免串标、围标以及内外勾结以实现中标的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在开标阶段,即使监督人员不在场,如果出现了文件密封性不完全等问题,招标代理机构也会拒绝其投标,而且还有那么多的投标人代表在场并进行交叉检查,众目睽睽之下,出现不规范的行为的可能性不大。在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民主的评审,评审的依据就是已经公开的评标办法,整个评标的过程是封闭式的,出现投标人与招标人互相勾结的可能性也较小,在评委随机抽取的情况下,投标人要想通过贿赂评委而实现中标的可能性也是微乎极微。因此,聪明的投标人要想搞鬼,最大可能就是在招标人编制标书时,就与招标人互相勾结,在招标文件里作了有利于自己的规定,从而排除其他投标人实现中标,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通过招标文件的手段来实现中标,比围标、收买评委等其他手段更具有隐蔽性的特点,整个评标过程看起来合法合规,但是却是以合

公开招标资格审查之我见

公开招标资格审查之我见 杨洋 公开招标是一种公开竞争的招标方式,对所有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激起竞争,形成买方市场,它的全过程透明度高,易打破垄断及不正当竞争,有效防治腐败现象孳生。公开招标中的重要环节是资格审查,通常做法有两种:一种叫资格预查,另一种叫资格后审。国际招标中通常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即通过招标通告发布,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直接参加投标,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此办法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目前国内公开招标大多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即通过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对投标报名单位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目前有些地方的做法基本属于资格预审办法,只是将资格预审通告合并于招标通告,通过对投标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审条件的投标单位短名单,再通过电脑随机抽取来确定投标单位。此办法公开公平、简洁易行,但也存在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投标报名的无限制性 目前做法是凡持有单位介绍信和投标许可证者都可参加投标报名。此办法带来不少弊端:1、投标报名者众多。如一个6000多平方米的住宅工程,参加报名投标单位能达到近80家,一般每个工程平均报名在30家左右。这就给招标单位的资审和考察工作带来很大难度。2、交易中心内派生出一种新职业--报名贩子,这些人手持多个投标许可证"驻场办公",不管工程类别和大小均予参加投标报名,严

重影响公开招标效果和损害交易中心形象。3、资质证书满天飞,有的为加大入围投标机会,四处奔波,借用证书,严重搅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笔者认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1、采用投标企业智能IC卡工程。此卡包含企业状况、资质等级、在建工程、获奖情况、项目经理等等。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须持IC卡和个人身份证,通过刷卡和验证,可有效控制报名,打击报名贩子。同时可动态核定企业工作量,对超过一定规模,已无力继续承接工程的单位,电脑会自动限制其报名,从而达到对工程承包量进行优化配制的目的,有效防止过度竞争。 2、采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办法。招标通告改为资格预审通告,招标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定价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单位可根据企业实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提高投标成本,防止企业滥报。同时这笔费用招标单位可与交易中心分成,招标单位可用于资格审查和考察费用支出,交易中心可利用它来改善硬件设施,以便更好地为市场主体各方服务,可谓一举两得。 3、采用报名与评标相结合办法。招标通告上招标单位可提出较高的资审条件,通过报名,凡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且在评标时只以报价进行评比,即采用单因素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资格预审缺乏科学性 目前程序为通过对投标报名单位所报资审材料的审查,来确定投标候选单位,然后再通过电脑抽签系统随机抽取以确定投标单位。此法存在的问题:

招标公告发布及资格审查方法指导

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及资格审查方法指导 (二00一年九月三十日制定) 一、法律依据 本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发布及资格审查工作应按照本程序办理。 二、工作程序 1、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和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也可以同时在国家指定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在市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 2、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资格审查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同时必须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果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应当相同。 3、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交易中心可以要求招标人改正、补充或调整:

(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2)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 4、招标人应在交易中心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半个工作日),同时也可以通过交易中心信息网接受报名。 5、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条件可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制定,但不得有以下条款出现: (1)限制在本地区、本部门内招标的; (2)对投标申请人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的; (3)标段划分不合理的; (4)肢解工程发包的; (5)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类似垫付工程款要求的; (6)其它违法、违规的条款。 6、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资格审查条件或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另定)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的方法,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招标公告的条件如实填写资格预审文件,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招标人。 资格预审可根据拟招标项目规模大小采用下列办法进行: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非技术简化版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非技术 简化版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项目示范文本) 修订版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制 二0一一年二月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项目)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员: (签字) 审核人员: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技术负责人: (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目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l、工程说明 2、招标范围 3、资金来源 4、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6、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 14、投标货币 15、投标有效期 16、投标担保 17、投标预备会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投标截止日期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

25、开标 26、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 (六)评标 27、评标会议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9、资格后审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2、错误的修正 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七)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6、中标通知书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8、履约担保 三、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工程技术规范 五、工程量清单编制 六、图纸及其它资料 七、投标文件格式

关于进一步强化资格审查与招投标文件

关于进一步强化资格审查与招投标文件 编制审查责任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资格审查与招投标文件编制审查工作,明确责任,切实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现就进一步强化资格审查与招投标文件编制审查责任规定如下: 一、进一步改革创新资格审查方式 (一)资格审查文件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编制,应详细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标准,内容具体、清晰、无争议,不得含有倾向、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内容,不得脱离项目实际需要过高设置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格条件,不得使用原则的、模糊的或易引起歧义的语句,资格审查文件未列出的审查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应根据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应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对大型和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实行资格预审。对一般项目应采取资格后审,以扩大投标人范围,减少围标串标概率。 (三)完善资格审查办法,进一步提高对投标人的择优性。 可以对项目负责人工程业绩、面试和企业负责人面试、诚信评价等级等情况进行评分,淘汰一定比例的排名靠后的投标人。招标人应严格审查资格资料的真实性,对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四)资格审查的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只能派 1 名代表进入资格评审委员会。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除招

标人代表外必须在政府指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进入交易中心评审。 (五)资格评审委员会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根据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标准、方法和要求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全面评审和比较,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并不得修改有关资格审查条件。资格评审期间,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与评审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发表有倾向性或诱导、影响其他评审成员的言论,不得对不同投标人采取不同的审查标准。 二、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 (六)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代理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实行业主单位、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负责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方法。招标文件应当内容全面、约定合理、标准明确、文本规范。 (七)推行使用标准招标文件,与标准文件不一致的内容,确须修改的,必须用黑体字注明;由招标人自行填入的内容,应当用斜体字写入。 (八)招标公告内容应当完整,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禁止人为抬高、降低资质和注册建造师条件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九)招标文件中应当将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情形、应当废除投标情形、低于成本价的判定标准、串通投标的认定标准等集中表述;应约定投

通师一附幼儿园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通师一附幼儿园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师范第一附属小学幼儿园的通师一附幼儿园暑期维修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现对通师一附幼儿园暑期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南通一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师范第一附属小学幼儿园。 (2)工程规模:约23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清单中所示的内容,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壹个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0年6月8日14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20年6月8日14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略)-我要看-政府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1、本工程预设两种评标办法,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种,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本项目将在开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具体形式性评审及入围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特别提醒: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

施工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施工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编号:FZB2018-G011 项目名称: 2018~2019年度凤凰镇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库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卫刚 编制人: 钱陆萍 日期:2018年4月10日 目录 一、总则 二、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四、利益冲突 五、申请书的提交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七、通知与确认 八、附件: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3、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一、总则 1、鉴于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 2018~2019年度凤凰镇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库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 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一标段:必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标段:必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其中乙级应具备城市道路、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标段:必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其中丙级及乙级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同时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已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资质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监理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汉语。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招标文件审核要点说明

招标文件审核要点 符合性检查 报审招标文件应完整,符合招标文件本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依据相关要求,为确保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宜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在报审招标文件时提交资审文件。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中应明确项目招标的合同段划分情况。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出售至收取时间,最短应不少于14和20个工作日。资格预审过程应控制在25个工作日以,招标过程应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整体应控制在65至75个工作日以(不含管理部门核备时间)。 招标文件应载明,开标时间与招标文件递交时间保持一致。 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信息与数据,除“不适用”外,均应填写,不留空白。若时间不确定,应填写计划日期,并注意与须知修改表的条款号相对应。投标人须知为标准化条款,不适用的栏目应注明。任何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补充均应在须知修改表中列明,原条款号不变。 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围、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若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通过资格预审取得投标资格;若采取资格后审,必须载明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财务能力、人员、设备、业绩、信誉等条件,并在投标书附表中增加“资格后审申请表”。 招标文件应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应明确具体规定;应载明杜绝转包和分包,明确转包和分包的处理办法。需要载明是否允许分包,若允许,明确哪些工程可以分包,明确分包形式和管理办法。 招标文件应载明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的时间、地点。标前会议与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3天,确保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和提出问题的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合同实施期间是否调价。工期超过12个月的公路建设项目,可对主材(石油沥青、钢材、水泥、燃油等)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参照本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招标文件应载明投标文件有效期,有效期的确定应考虑工程的规模与复杂性,并为评标、澄清、上级的批准及通知中标预留充足的时间,期限通常为70~120天。 为防止非法借用他人资质或无实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可适当加大投标担保及信誉担保的金额,提高对投标人的要求,具体投标担保金额由招标人确定。投标担保一般为投标价的1%(小型工程可适当提高到2%),信誉担保为投标担保的2~4倍。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全部采用现金担保,招标文件应载明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及退还时间。 为促使施工单位严格履约,招标人可在履约担保的基础上增加履约诚信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5%为现金担保,5%为银行保函。履约诚信担保金额不少于合同价的5%,且为现金担保。 招标文件中应载明缴纳现金担保的金额及现金担保声明格式,并载明用途及扣款条件。 招标文件应载明投标文件是否接受备选方案,对应载明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等的具体规定。 招标文件应载明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主要条件和强制性条件,若不符合规定,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未注明的不属于强制性条件。 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1、符合性条件和强制性条件的设定是否合适,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界定是否合理等,以防给评标工作造成困难和不必要的投诉。 2、投标报价以投标现场宣读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对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递交单价分析表,并进行澄清,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单价调整。 3、投标文件的修正应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开标后资格审查)

第一章招标公告(开标后资格审查)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2建设地点: 2.3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 2.4工期要求: 2.5质量要求: 2.6保修要求: 2.7招标范围: 2.8标段划分(如果有): 2.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 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需具有有效的入湘施 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 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 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 求。 3.4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 年月日~20 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在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 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 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招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 采用在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月 日时分,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 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 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标资格审查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2、联合体投标情况表 3、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单位的业绩材料 4、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经理简历 5、拟分包企业情况 6、承诺函 7、其他资料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的基础上,本文件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本文件附有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 投标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3 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2.5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文件。 3、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文件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文件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文件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资格后审)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甘肃

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6) 招标公告 (6)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8) 投标邀请书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 1.总则 (14) 1.1 项目概况 (14)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4)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1.5 费用承担 (15) 1.6 保密 (15) 1.7 语言文字 (15) 1.8 计量单位 (16) 1.9 踏勘现场 (16) 1.10 投标预备会 (16) 1.11 分包 (16) 1.12 偏离 (16) 2.招标文件 (1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 3.投标文件 (18)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8) 3.2 投标报价 (19) 3.3 投标有效期 (19) 3.4 投标保证金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 (20) 3.6 备选投标方案 (20)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4.投标 (21)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 5.开标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 5.2 开标程序 (22)

6.1 评标委员会 (22) 6.2 评标原则 (23) 6.3 评标 (23) 7.合同授予 (23) 7.1 定标方式 (23) 7.2 中标通知 (23) 7.3 履约担保 (23) 7.4 签订合同 (24)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 8.1 重新招标 (24) 8.2 不再招标 (24) 9.纪律和监督 (24)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9.5 投诉 (2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第三章合同条款 (26)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32) 一、工程概况 (32) 二、合同工期 (32) 三、质量标准 (32)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32) 五、项目经理 (32) 六、合同文件构成 (32) 七、承诺 (33) 八、词语含义 (33) 九、签订时间 (33) 十、签订地点 (33) 十一、补充协议 (33) 十二、合同生效 (33) 十三、合同份数 (33)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34) 1. 一般约定 (34) 2. 发包人 (39) 3. 承包人 (40) 4. 监理人 (43) 5. 工程质量 (44)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5) 7. 工期和进度 (48) 8. 材料与设备 (51) 9. 试验与检验 (53)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文件(范本)修改内容

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文件(范本) 修改内容 第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中的“附件三、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有关类似工程经验业绩“合格条件”部分内容对应修改为: 二、类似工程经验业绩工程已施工完成,并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时间在:期间。 三、类似工程经验业绩工程为投标申请人独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四、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下列四种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委托书;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验收证明【该证明可为整个项目(单位工程)竣工(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或整个项目的部分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竣工(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或整个项目的分部(子分部或分项)工程验收证明。该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体现类似工程经验业绩的工程类型(类别)和指标的施工图纸。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评审时,

按不满足类似工程经验业绩合格条件认定:(1) 上述要求的四种证明材料未全部提交的;(2)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盖章而没有盖章的(应当盖章而没有盖章的情形是指:①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委托书没有业主单位盖章的;②施工承包合同没有承发包双方盖章的;③工程验收证明没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的;④施工图纸没有出图章的);(3)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综合印证类似工程业绩符合类似工程业绩合格条件第一、二、三项要求的指标和内容的(不要求每种证明材料需完整证明类似工程经验业绩的指标和内容);(4)提交的证明材料之间出现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和内容不一致的,且在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又没有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说明的。 第二、“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中的(六)申请书提交第6.3(6)条款内容: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修改为③工程验收证明;增加④体现类似工程经验业绩的工程类型(类别)和指标的施工图纸。 第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及附件”中的“附表7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业绩表”注:1、③④项修改为:③工程验收证明;④体现类似工程经验业绩的工程类型(类别)和指标的施工图纸。注:2内容修改为:合同身份栏注明独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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