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头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泽波
副组长:茹国云
成员:学校班子成员
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尹显来(兼)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二、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以建立健全的台帐制度。
2、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5、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6、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7、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
3、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4、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5、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须经常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 、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每天不定时地对服务部的食堂、仓库、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2 、强化督查。每天坚持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巡查登记汇报制度,及时填写办公室制定的行政值日填写表中有关学校卫生安全日督查记录表,如遇重大事件,当天值日行政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汇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否则视为当天值日人员对食品卫生监管不力,责任自负。
3 、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 、食堂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5、食堂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消毒剂全面消毒,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6、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六)、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如发生学生因购买服务部零食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岩头小学食品卫生有奖举报制度
为规范我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我校建立食品卫生有奖举报奖励制度。
(一)公开受理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学校座机:0874*******,校长手机:135********,中心学校电话:0874*******。
(二)受理登记制。对每起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
(三)及时查明办理制。对群众举报及时派人查明并及时妥善处理。
(五)举报奖励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可由学校按规定给予100-2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