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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法定范围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法定范围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法定范围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法定范围

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那么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法定范围有哪些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二、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

1、保护权益举报是指举报人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保护的行为;

2、检举揭发举报是指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保护权益举报:

1、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事实;

2、举报人是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个人和组织。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

1、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属于劳动争议的;

2、举报人已就同一事实和请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3、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已终了2年以上的。

投诉应准备的资料

一、保护权益举报应当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当面举报,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并应提代以下资料:

1、被举报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2、被举报单位违法事实;

3、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二、检举揭发举报可采取当面举报、电话举报和信函举报等形式,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举报人的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2、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

3、被举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

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三、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欠工资、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

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生争议等),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属于综合类案件(既有劳动争议,又有违法举报),分别按争议类和举报类案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属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质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或答复当事人或者引导其向相关业务经办机构咨询。

四、调查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五、跟踪答复:接待人员对直接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需要答复的分流案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

六、结案归档: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案件整理归档,并输入电脑。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sodocs.net/doc/df13190699.html,/

劳动监察投诉书

劳动监察投诉书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一) 投诉人: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被投诉人: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投诉事项:请求对被投诉人在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招标、限期改正。 事实与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诉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本次招标项目的公正性,现依据《招标投标法》第65条和《____________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11条的规定,特依法向贵局提出投诉。请贵局对被投诉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招标、限期改正。 此呈 _____市_____区城市管理局 投诉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二) 投诉人:刘××,男,1962年

12月17日出生,工作单位:xx有限公司,户口所在地:xxxxx 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职务:经理 住所地: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要求被投诉人依法补发投诉人自XX年6月份至XX 年12月未足额支付的工资1850元,补发拖欠投诉人自XX 年1月份至XX年8月份的工资10800元,并再支付自XX年1月份至XX年8月份的一倍工资10800元;责令被申请人按照应付金额的25%向投诉人加付补偿金。 2:要求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被扣押的工作证原件。 3:请求对被投诉人未与投诉人订立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进行处罚。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自XX年5月24日进入被申请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升降机操作工作,入职后,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1350元,另外也未上任何保险,劳动关系延续至今。但被投诉人截至XX年12月共拖欠申请人1850元工资,且自XX年1月份至今未向申请人支付分文工资。被投诉人为投诉人报名考

劳动监察大队业务流程图

劳动监察大队业务流程图 一、“劳动用工年审”流程图 业务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 承办岗位:主要领导岗 运作程序: 监督检监督方法:查《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等 规定执行情况 事先公告:劳动保障年审应当事先公告,用人单位在参加年 审前首先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补办相关手续。 办理登记领取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年审规定的时 间、地点携带《营业执照》等其它执业证件及时办理 劳动保障年审登记、填写《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表》, 并领取《年审手册》和相关资料。即时办理 新建或者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批准成立或者变更之 日起30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和其 报送材料:用人单位参加年审时,应当据实填写《年审手册》并提 供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及相关的 审查报送材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依据用人单位填报的《年审手册》和各种证件资料情况,依法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到用人单位检查或者下达《劳动保障根据年审结果作出处理:1、经审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发给《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2、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经复审合格的,发给《劳动保障年审合 年审工作结束后填报《劳动保障年审情况统计表》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二、“劳动罚没”流程图 业务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的劳动违法行为的受理、立案 承办岗位:主要领导岗 运作程序: 监督方法:监督检查《劳动法》执行情况 受理与立案:在对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年度审查中发现劳动违法行为进行受理并立案。办理限期:5个工作日 调查取证:登记立案后,劳动监察机构进行调查取证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即在完成调查取证后,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报告和处理意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劳动 陈述、申辩和听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允许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处较 制作处罚决定书: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批准后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日内将行 执行:被处罚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书制作与送达: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填写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执行:1、执法人员按有关规定当场收缴罚款。2、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 结案归档保存

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人单位操作手册

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 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1.系统运行环境 1.1.环境要求 由于系统采用B/S/S三层架构设计模式,客户端不需要安装专用的客户端软件,但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版本需要在8.0以上,如果版本不符,请安装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版本8.0,简称ie8。 注意事项:本系统不支持360、火狐等其他浏览器。 1.2.填写注意事项 系统中,凡是带红色带星号*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居民身份证号中的X不能用全角X,只能为半角X。 提交年审信息的单位不能进行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修改。 单位信息申报导入只针对建设工程,劳务派遣信息数量庞大时导入。 员工信息申报与员工申报信息导入两种方法任选其一。 2.系统登录 2.1.系统地址 打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df13190699.html,/方法一: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顶部点击“12333 公共服务”,选择“网上大厅”点击“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 息系统”; 方法二: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通知公告”区域 进入“2014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公告”,点击公告中的蓝色字体 的“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 方法三:可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 http://220.165.251.18:8082/sjcj 2.2.用人单位注册 请在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用户注册’,录入单位注册信息,进行单位

注册。 注意事项:①录入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即为系统登录用户名。②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申请‘临时代码’→监察机构审核→通过后,监察机构电话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以‘临时代码’为用户名登录系统(申请单位在取得正式组织机构代码证后,应进行用户名和注册信息修改)。 2.3.登录方式 注册成功后,返回系统首页,在登录框内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临时代码’为用户名,在录入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或者敲击回车键即可登入系统。登入系统后,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录入单位年审信息。 3.年审信息申报 3.1.总体要求 1、必须先进行‘单位信息申报’,完成后才能进行‘员工信息申报’或者‘员工申报信息导入’。 2、‘单位信息申报’和‘员工信息申报’完成后,进行‘年审信息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数据提交成功回执,可通过打印系统打印回执单。 3、特别说明:针对集团单位(行业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只要具有独立组织机构代码的,必须独立注册,进行独立申报;人员所有信息由独立单位填报。 3.2.单位信息申报 1、提取往年“提取往年'单位信息申报'数据”数据,只对上年参加过网上年审的单位进行使用,系统自动获取上年申报的单位信息数据。 2、系统界面上具有‘暂存’和‘保存’两个按钮。暂存:不进行任何数据正确性和数据逻辑验证,只将输入的申报信息进行临时保存。保存:进行数据正确性和数据逻辑验证,只有保存后的数据才能进行提交。 单位部分保存时候会针对每个页面进行校验,不通过的项目系统会在保存时候停在出错页面并把出错项目用红色波浪线标出,请注意查看;当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时即完成保存工作。 3、‘社保信息栏目’:①企业等用人单位须填报五项保险,机关事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df13190699.html,)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二00八年度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劳动监察大队在州支队的精心指导及局班子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市秩序,查处各类违犯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精诚团结 ,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奋发进取,在相关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计划得以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1、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发,劳动需求空前澎涨,面对日益壮大的务工队伍,劳动监察职能重要性日益突出,从某种角度而言,劳动监察直接意味着党和国家在务工农民心中的形象,履行好劳动监察职能事关重大,为此,我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始终奉行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

的提高原则,一年来认真学习《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云南省工伤条例》等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每位监察工作人员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构建德钦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进一步规范劳动监察工作机制,今年我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每个案件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了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每位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个别重大案件严格实行报请局领导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诉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卡拿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宣传工作,规范劳动关系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一)名词解释 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泄漏、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务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正当防卫的定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3、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应有的损害。) 4、防卫过当的定义: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5、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应当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6、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 7、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当适当的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规定: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

劳动监察投诉指南(精)

劳动监察投诉指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求职和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过程中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但作为劳动者,为有利于问题得到顺利解决,让自已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投诉内容必须真实,并从以下方面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劳动监察机构对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1、投诉者必须提供自已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到投诉窗口登记投诉。若4人以上集体投诉,则应推举1—3名代表,由代表持全体投诉人员集体签名的代表推荐书进行投诉。 2、劳动监察实行属地管理,即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县属用人单位和在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工作。因此投诉者应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属本县行政辖区内企业,按照管辖规定进行投诉。 3、投诉者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投诉。以书面形式投诉,投诉材料应将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经过、时间、地点、有关数据、相关人证物证等情况叙述清楚。以口头形式投诉,则应接受监察人员详细询问,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4、投诉者应当填写投诉书,填写准确的用人单位名称、地址(以工商注册为准),尽可能地提供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果是建筑企业的劳动者投诉更须弄清所在工地的项目名称,项目经理与各层级包工头的承包关系,项目经理挂靠什么建筑公司,公司的行政辖属关系。 5、为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投诉者应向劳动监察机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务工协议,以及能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事实用工关系的其他有关证据。 6、投诉登记后,监察人员将对投诉情况作初步调查核对,并视情况在7天

内作出是否立案处理的答复。投诉者应随时按照监察人员要求补充有关材料证据。如建筑工地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案,应当提供做工结算单据或工资欠条等,集体投诉还应提供全体投诉人员名单,身份证号,各人工作日期及天数,应得工资数额等。 7、投诉被立案后,监察人员将依据法定程序,对投诉者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会在立案后60个工作日内结案,情况复杂的案件可能延迟至90个工作日。 8、下列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案件受理范围: (1)私人和非法人组织与雇用的劳动者发生的用工纠纷(如私人与雇用的保姆之间、农村私人建房与请来的工匠或帮工之间、村委会与请来的炊事人员之间发生的用工纠纷),这类纠纷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违反劳动法规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已超过法定时效2年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查处。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纯经济、债务、住房等纠纷劳动部门不予受理,双方可通过调解、经济仲裁、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4)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但事实不清,没有结论,与用人单位意见分歧大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与管理者或他人之间因民事纠纷造成的侵权行为,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投诉。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侵权行为。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监察是监督用人单位的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投诉需要在监察范围之内,那么,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监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所需材料: 投诉人需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并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处理程序: 劳动监察机构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形式发现违法行为→按照属权限范围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予以处罚;违法事实不存在或情节轻微且已改正,不予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 办理时限 对已立案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相关知识: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但不能组织双方调解;劳动仲裁乃至劳动诉讼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但可以组织双方调解。 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追究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仲裁追究的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3、被处理对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监察导致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劳动仲裁只会产生民事责任。 4、违法行为的实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一年,劳动仲裁的受理时效是两年。 5、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6、对同一违法案件的处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的力度要大于仲裁。例如,对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仲裁只能裁决按规定补缴,而监察除责令补缴外,还可以加收滞纳金。又如,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加班费等的违法行为,仲裁只能裁决企业支付劳动报酬及相当于劳动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而监察除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责令企业按相当于劳动报酬1至5倍支付赔偿金。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sodocs.net/doc/df13190699.html,/

岗位职责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 【篇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及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及监察事项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二、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 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 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 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 关部门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投诉人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时投诉人应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②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③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 诉请求事项。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代表人数最多不超过5名。) 2、投诉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与被投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并提供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投诉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1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 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章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节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 一、我国计量法规体系 我过的计量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由计量法律、计量法规、计量管理规章以及要强制执行的计量技术法规等构成。 计量法律:《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计量法规:《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规定》等——国务院批准或地方人大批准 计量规章:计量规章及技术法规等——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省级政府批准 二、计量法律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是1985年9月6日由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计量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计量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计量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容如下: 1、适用围 1)地域:中华人民国境 2)对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人 3)工作容:建立计量基准(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 2、计量监督 计量监督是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所进行的计量管理。在我国是按行政区划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3、强制检定 国家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力部门与客户结算电费用的电能表、互感器、兆欧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4、量值传递与溯源 量值传递,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的过程。 所谓量值溯源,又叫量值溯源性,是指通过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计量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起来的特性。 量值传递是从国家基准出发,按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逐级检定,把量值自上而下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而量值溯源则是从下到上追溯计量标准直到国家的和国际的基准。两者在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未结婚先怀孕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2010-04-14 14:11:20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21 龚律师:去年2月,我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我负责货物调度工作。近日,公司得知我已经怀孕3个月后,以我与男友没有结婚便怀孕,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要求和我解除合同,并要我在1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可以辞退怀孕的员工吗?--读者廖娟廖娟读者:我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区分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其立法目的是在于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因此,你虽然是未婚先孕,也应受到《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我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中明令禁止非法同居怀孕、生育,但这只能说明,你应当受到来自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如承担社会抚养费等,而不等于你违反了《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同的法律,由于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不同,适用时不应混淆。

因此,尽管你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固执己见,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职工须承担责任 2009-07-29 10:44:33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439 2007年10月14日,日照市某装饰公司招聘张某在其公司工作。同年11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固定期限3年,月工资1200元,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2009年1月26日,装饰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在经过劳动仲裁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装饰公司在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日前,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日照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费用共计25058元。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009-07-15 10:29:38 作者:监察一室来源:浏览次数:404 今年以来,全国掀起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程序如何走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程序如何走? 一、受理范围 凡属本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举报投诉受理范围。(注: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指导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咨询或申诉)。 二、受理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投诉时投诉人应递交投诉文书。 三、所需材料 1、举报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 2、举报者举报本人所在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出示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工资卡等。 四、举报投诉形式及内容要求 1、举报投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由本人送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可以用电话举报。 2、举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举报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方式; (2)被举报单位名称、被举报人姓名、详细地址(住址)、工商注册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3)被举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经过、涉及的人数、金额等;(4)被举报的事件必须真实; (5)举报投诉人请求的事项; (6)举报人签名,并注明举报时间。 五、案件的受理和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举报,将视案件的轻、重、急、缓,做好分门别类,并依法查处。 1、属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办理; 2、隶属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的案件,由当事人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3、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案件,应告之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处理。 六、受理时限 自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理,自受理之日立案调查,6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监察网上年审操作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网上年审操作流程 一、软件安装 、用人单位指定劳资管理员加入劳动监察企业交流群 (群号);申请加群时需备注单位名称,注明“网上年审” 、在群共享文件中下载安装年审专用谷歌浏览器,进入 “新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应用统一登录平台”(下称 统一登录平台)(),在线登录申报书面年审材料。 二、年审系统登录 、往年已经开展过网上年审的,进入“统一登录平台” 后,在电脑上插入数字证书,安装数字证书驱动软件,使用本单位设置的账号、密码即可登录。数字证书驱动在新牌数字认证中心网站可以下载()。 数字证书已由企业工商注册时统一办理,与企业用于工商年检的数字证书通用,但每年需要缴纳年费、并需在数字证书代办机构绑定“监察年审系统”后方可用于登录“统一登录平台”。 独山子区数字证书代办机构:电话,地址:区国地税业务楼三楼 、新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需首先加入劳动监察企业交流群,联系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或所在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协管员,提交相关信息分配年审系统账号。之后用数字证书进行用户注册,并与年审系统账号绑定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

、账号分配与系统绑定 分配账号用人单位至少需提交的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人力资源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办公地址。 年审系统所分配的账号一般为企业社保登记号、没有社保号的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默认个。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按照“统一登录平台”首页上的提示进行操作,使用经办人手机号设置账号、密码。 将数字证书用户注册的账号、密码与所分配的年审账号互相绑定后,以后就可用手机号直接登录监察年审系统。 三、劳动用工登记备案 进入监察年审系统后,应先点击页面上方操作栏《单位用工及合同管理》,再根据左侧菜单栏展开的选项,完成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也可以进行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操作。 以后单位人员增减后,应及时登录监察年审系统,通过该项操作在系统内进行新增人员或办理人员合同解除,保证用工信息动态调整、准确。 四、网上年审资料申报 、年审提交 进入监察年审系统,先点击页面上方操作栏中《单位年审管理》,再按左侧菜单栏展开的选项,点选《年审申请登记》按钮。 审核年度必须选择年度,如实完成单位需填报的信息带红色* 号为必填项,第一、二部分显示灰色的部分无法变更,为系统 自动调取的数据。

劳动监察考核个人总结

劳动监察考核个人总结 劳动监察考核个人总结1 西盟县劳动监察大队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监察支队的精心指导及局班子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精诚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奋发进取,在相关业务部门的大理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计划得以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我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始终奉行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提高的原则,一年来认真学习《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云南省工伤条例》等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每位监察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构建西盟县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奠定监察的基础。 为能从根本上规范我县劳动市场,把纠纷防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县城醒目的街道设立宣传咨询台,认真宣传《云南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并发放宣传册,如《企业用户须知》、《劳

动纠纷问答》等460余册,张贴标语40条,对劳务关系中心存疑虑人员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认真详细的答复,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举报投诉电话,使广大用工企业和务工农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约束了彼此的劳务关系。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非法用工检查”、“用工单位遵守劳动合法情况专项检查”、“非法用工检查”、“用工单位遵守劳动合法情况专项检查”等专查共计6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64户,涉及劳动者3010人,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就用工单位内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和执行情况;招用劳动者情况;定力与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支付工资情况;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人员劳动权益的保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及收取抵押金等情况做了认真专查,补签劳动合同196份,劳动保障执法年审166户,年审覆盖率达100%。 2、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做到结案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全年共受理拖欠农民工欠资案件12起,结案12起,结案率达100%,涉及农民工112人,帮追回农民工工资万元,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劳动保障监察科室职责设置

支队各科室工作职责设置方案 意见稿 一、办公室 办公室总的工作要求是: 当好参谋,办好事情,搞好服务,加强综合协调,确保支队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办公室职责大致包括: 参谋职责、承办职责、管理职责、协调职责、后勤保障职责。 具体职责有: 1.组织和参与各种调查研究,提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进行决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向领导反馈,协助领导实施科学的宏观决策和有效的指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2.完成支队长办公会及支队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掌控支队工作的进展情况; 3.负责局OA、支队OA联络和文书收发、登记、归档工作; 4.系统支队各科关系; 5.负责支队综合性材料的撰写组织工作; 6.制定车辆、被装的配备计划及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申报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编

制和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对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审核,负责基本建设计划、报建和审批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行政管理和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支队会议、会务、访接待工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监科(1、2、3、4科) 劳监科总的工作要求是: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监科职责大致包括: 宣传职责,监督检查职责,调查取证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对重大和难点案件的查处,负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 3.负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5.负责监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6.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2017最新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2017最新 如果公司有一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是可以进行投诉的,那么如何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是怎样的?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怎么写?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 投诉人:刘××,男,1962年12月17日出生,工作单位:xx有限公司,户口所在地:xxxxx 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职务:经理 住所地: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要求被投诉人依法补发投诉人自2007年6月份至2007年12月未足额支付的工资1850元,补发拖欠投诉人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工资10800元,并再支付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一倍工资10800元;责令被申请人按照应付金额的25%向投诉人加付补偿金。 2:要求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被扣押的工作证原件。 3:请求对被投诉人未与投诉人订立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进行处罚。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自2007年5月24日进入被申请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升降机操作工作,入职后,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1350元,另外也未上任何保险,劳动关系延续至今。但被投诉人截至2007年12月共拖欠申请人1850元工资,,且自2008年1月份至今未向申请人支付分文工资。被投诉人为投诉人报名考取《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就一直将

证件原件扣押至今,一直未交付申请人。被投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要求被投诉人补发投诉人未支付和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和退还被扣押的工作证。 此致!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人:××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sodocs.net/doc/df13190699.html,/

劳动监察大队行政执法经验交流材料

行政执法 交流材料 把握“四个坚持”推动执法创新 明山区劳动监察大队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市法制办的总体安排和区法制办的具体布署,年初以来,明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局领导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开展了“创建以人为本行政执法新机制活动”,通过强化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执法作风、创新执法方式,在执法主体和执法对象之间,构建了和谐的互动平台,浓厚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营造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大环境,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的做法是: 一、坚持把以为人本、服务人民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工作中我们感动,行政执法部门手中掌握一定职权,容易给

执法对象造成居高临下的感觉,如果单纯靠法律法规僵硬的去规范,即使达到了工作目的,往往执法对象从内心也不愿意接受,常此以往就会在群众中产生惧怕心理和逆反心理,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我们首先从思想源头入手,注意强化全体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今年3月份,利用通知召开劳动保障年检培训会为契机,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履盖率达98%的大走访,每到一家用人单位都耐心细致地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规范用工手续。尽管如此,仍有个别企业不理解,其中有一家回民餐饮服务企业,走访中发现不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还收取了服务员每人200元押金,当我们指出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需要立即整改时,企业法人却臵之不理。当了解到这个家企业目前经营状况不景气以后,经队里研究,没有给他们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而是派一名有丰富劳动监察工作经验同志,包干负责他们家的整改落实。这名同志先后三次吃了闭门羹、两次被大堂经理语言顶撞,但他仍然苦口婆心地讲政策,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终于在第六次登门时说服了企业法人,他们不但返还了所有服务员的押金,还主动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到劳动局办理了用工备案手续。在召开劳动保障年检培训会那天,该企业法人袁某紧紧握住大队同志的手说:“我终才于明白了,你们劳动监察大队不是治不了咱们,而是真心想帮助企业生更好地生

2019年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软件系统

2019年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软件系统 升级维护项目需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指挥科(信息科) 二零一九年十月

目录 1.项目概述 (4) 1.1.项目名称 (4) 1.2.项目性质 (4) 1.3.建设单位 (4) 1.4.项目背景 (4) 1.5.项目目标 (5) 1.6.项目周期 (5) 1.7.方案编制参考 (5) 2.建设内容 (6) 3.软件功能设计 (8) 3.1.案事件管理系统功能升级 (8) 3.1.1.升级“所属机构管理”功能模块 (8) 3.1.2.升级“案件审批”功能模块 (8) 3.1.3.升级“人员指派”功能模块 (8) 3.1.4.升级案件系统法律文书管理功能 (8) 3.1.5.新增“案件编号管理”功能模块 (9) 3.1.6.升级数据报表自动统计功能 (9) 3.1.7.新增行政处理/处罚案件执行跟踪提醒功能 (10) 3.2.电子地图综合应用系统app功能升级 (11) 3.2.1.升级App中“案件审批”和“人员指派”功能模块 (11) 3.2.2.升级“监察员数据库”功能模块 (11) 4.项目风险与对策 (12) 4.1.技术风险 (12) 4.1.1.可控制技术风险 (12) 4.1.2.不可控制风险 (12) 4.2.风险管理 (13) 5.项目实施管理计划 (14)

5.1.项目组成员 (14) 5.2.项目时间计划 (14) 5.3.项目可交付成果 (14) 6.技术服务要求 (15) 6.1.保密要求 (15) 6.2.管理要求 (15) 6.3.培训要求 (15) 6.4.运维服务要求 (15) 6.4.1.故障服务 (16) 6.4.2.热线服务 (16) 6.4.3.日常巡检 (16) 6.4.4.软件BUG的修复 (16) 6.4.5.硬件基础服务 (16)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汇报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汇报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汇报 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和市支队的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监察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创建“无欠薪云和”为重点,以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为主线,以主动巡查为抓手,坚持执法服务相结合,维权与维稳并重,提高指导服务企业能力,实现企业、职工权益双维护,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深刻领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以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将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贯穿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始终,使广大劳动者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公民。进企业、走社区、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还注重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积极转变工作方法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了应有的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监察工作业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今年8月份组织队员参与市里组织的劳动保

障监察业务培训,并认真学习了业务相关知识,通过培训,使参加人员更加了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更明确日常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为今后监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利保障。 在处理劳动举报投诉案件时,坚持以依法行政为首要前提,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投诉案件,均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所有受理案件均及时调查,依法处理。XX年以来,我大队共接待举报投诉案件60件,依法受理33件,共办结案件33件,依法为21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总额万元,按时结案率达100﹪。 今年共开展专项检查4次(包括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春雷行动”、劳务派遣情况专项检查等),主动监察、巡查各类用人单位407家,涉及劳动者万人。通过专项检查,狠抓小微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采取送法上门,广泛开展执法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加大了劳动普法力度,用人单位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规章制度,我县劳动用工情况呈现出逐年规范、劳动者维权能力逐年增强的良好势头。 我县自xxx年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以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逐年提高。今年以来,我县企业发展较为平稳,新增中小型企业较少,多数企业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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