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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92年

最高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92年
最高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92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92-3-26

【失效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

1992年3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已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并于1992年4月1日施行。收养法是公民处理收养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收养案件的依据。为了正确贯彻执行收养法,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收养法,掌握收养法的立法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遵守收养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正确处理收养问题。

二、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当时没有规定的,可比照收养法处理。对于收养法施行前成立的收养关系,

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解除收养关系的,应适用收养法。

三、收养法施行前,人民法院已审结的收养案件,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和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适用原审审结时的有关规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在收养法施行前对收养问题所作的规定、解释,凡与收养法相抵触的,今后不再适用。

五、各级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收养法的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收养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搜集、整理典型案例报送我院,以便及时研究总结。

关于印发学习宣传方案的通知(2020)

关于印发学习宣传方案的通知(2020) 各县(区)能源局、阳泉煤运公司: 现将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方案的通知》(晋农工治欠办发(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号推送、悬挂横幅、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定期深入企业送法讲法。 二、组织专题学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纳入单位法制建设学习内容,组织企业(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专题培训。 三、加大执法培训。加强对劳动用工管理人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进一步融会贯通、懂法用法。 四、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包到底工作原则,压实各方保障工资支付责任。 五、严格实名制管理。监督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建立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行人脸识别系统打卡上下班。 六、配备监管专员。监管专员负责农民工管理台帐、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监督普法学习、审核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等劳资工作。 七、按月打卡直发。监督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按月足额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银行打卡凭证和农民工管理台账交监管专员检查登记。 八、加强资金监管。建设单位资金安排不足时不允许开工建设,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拨付工程款时必须审核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下附:山西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能源局 2020年3月31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通知,通知公告

“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通知,通知公告 “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 2018年以来,市委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广泛发动,推选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身边榜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时代召唤,人人争当时代新人,取得良好效果。根据省文明办通知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推选标准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目标要求,遴选推荐“新时代好少年”典型事迹。注重推选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的青少年先进典型,为广大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示范引领青少年向上向善,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夯实活动基础 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发现和推举好少年人选。各区镇处要积极动员,发掘身边的好少年;各市直单位要积极推荐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庭里的好少年,向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推荐好少年;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动员师生和家长参与,通过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积极选树班级、校级好少年。各地各部门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筛选后,择优向市委文明办推荐人选。 三、抓好事迹宣传 大力宣传“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扩大活动影响,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采取举办现场发布会、宣讲团、主题报告会等形式,宣讲好少年故事。依托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新媒体,进行多载体多形式宣传报道。要设计推出不同类型的公益广告,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校园文化墙等学校阵地和社区宣传栏、户外大屏、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广泛展示。 四、强化学习实践 把学习和争做好少年作为活动的重要环节,推动青少年见贤思齐、知行合一。要结合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中

城关小学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城关小学宪法日宣传活 动简报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简报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永登县城关小学 2016年12月18日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法治观念,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校开展了一系列“”宪法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至12月18日,城关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开展活动的目的是向全校师生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此次活动是为了落实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设和谐校园,法制校园,担负起我们的责任与使命,把安全、诚信、有序融入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让公平、正义、和谐构成校园文明的强音。在学习宣传活动中,本着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要认真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建立健全法制,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此次活动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展有关宪法知识的国旗下讲话;第二部分是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在校园内进行播报;第三部分是组织开展“晨读宪法”活动。第四部分是各班开展一次有关宪法知识的主题班队会。第五部分

是举办一次宪法教育讲座。第六部分是举办一次宪法教育知识竞赛。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全体师生感受较深,纷纷认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以此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并在工作学习中大力宣传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关于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防火安全意识,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员工火场自救和逃生能力,确保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做好我司今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相关的工作,活动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X年X月X日至X月X日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近期多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加强组织领导和活动部署工作。结合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公司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抓紧、抓实。 (二)加强媒介宣传,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行政部等要利用已有的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播放消防宣传教育片、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

安保处在公司内以展板、图片、视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其他各单位利用多种媒介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三)抓实效、促落实,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自己所负责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三清”“三查”“三关”,即:清通道杂物、清违章用电、清管道井;查源头、查隐患、查能力;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以员工宿舍、生产车间、办公楼、食堂、仓库、研发中心、康乐室、施工工地等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梳理隐患,制定目标,限期整改。 (四)学常识、练技能,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 1.各单位应采取安全会议、集中学习、主题讨论、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教育活动,努力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活动的通知 - 副本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活动的通知 集团各公司: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坚持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保险公司是风险管理企业,保险不仅具有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还具备社会管理功能,特别是参与社会风险管理,通过保险要素配置、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保险服务,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防灾减灾、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实施风险管理。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作为保险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从业人员都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二、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小广播、网络视频、电子邮件、微信平台、报刊、标语、板报、宣导讲座、知识竞赛等员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体员工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当地安全生产形势和保险行业风险管理特点,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把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贯穿到日常安全管理的工作中,运用到业务环节和提升客户服务品质的实践中。 三、抓紧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均应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安全和营运条线为副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统一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导所属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月份完成)。 二是领导带头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职能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单位、部门负责人、

关于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保密法律法规,普及保密知识,增强公民的保密法制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涉密人员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保密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今年5月我镇将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现就做好保密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保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强化保密意识,掌握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技能,履行保密义务,不断推动保密工作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突出重点,营造氛围,使保密宣传月成为学习和宣传保密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培养和强化广大干部群众保密意识的重要载体,教育和培训涉密人员的重要渠道,进一步提高我市保密工作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兴平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 二、宣传活动形式和内容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要认真组织本部门干部认真学习《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保密工作人员知识水平,增强干部群众保密意识。同时,要加强保

密工作基础知识、计算机信息系统维护和防范失泄密基本技能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应对新形势下保密严峻形势的能力。 2、大胆创新,营造保密宣传氛围。各涉密部门要在重要场所、街道悬挂保密宣传横幅、标语等有效形式积极营造保密宣传教育浓厚氛围。 3、努力提高保密宣传效果。积极探索学习宣传保密法和贯彻落实保密法的新办法新途径,组织撰写反映保密工作情况的文章、信息,并向各级保密工作部门、《保密工作》杂志投稿,扩大保密宣传的效果。 4、加强检查,增强宣传活动针对性。在宣传月活动中,市上将在全市开展一次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对全市党政机关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等重点保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促进保密工作开展,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几点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安排落实,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2、要强化责任。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细化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有力有序推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实现预期目标。 3、要积极总结历年来保密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司法局12.4宪法宣传日简报

司法局12.4宪法宣传日简报导语: 此次活动共有宣传部、公、检、法、司、交通、国土、卫计、住建、城管、国税、地税等38个执法执纪部门参加,活动期间,参加活动的各部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举办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律师当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赡养纠纷等问题,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参观,县电视台对此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并进行专题报道。 本次宣传活动,共张贴标语60条,展出展牌30块,印发宣传资料40000余份,发放宣传书籍5000多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150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局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延续到12月下旬,不断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普法志愿者、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系列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司法局12.4宪法宣传日 12月1日,二七区司法局福华街司法所在七一三社区开展了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 悬挂宣传条幅,并设置法治咨询台,向居民群众发放宪法相关宣传品,同时,依托志愿者宣传活动,广大志愿者也纷纷担当起政策宣传员和讲

解员,更有老年模特队、太极拳等精彩节目演出,吸引了众多居民群众前来观看、参与活动、学习宪法知识。“12.4”宪法日期间,二七区司法局建中街司法所联合综治办、社保所在鑫苑鑫都汇广场举行了一场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建中”为主题的的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共解决了20余位居民咨询的宪法知识方面的疑问,展示了10多幅印有宪法知识、治安条例与社保方面的宣传板块,共计发放宣传页500余份,宣传品(包括宣传袋、打火机)200余份。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通过宪法日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宪法相关知识的认知,并进一步了解到如何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司法局12.4宪法宣传日 活动现场,司法人员结合我区实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制法律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宣传和解答有关宪法、法律援助、低保、医疗保险、村委会选举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本次活动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活动内容丰富,参与人数众多。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载体,进一步宣传了宪法知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简报

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简报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 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整理的学校开 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简报吧。 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简报一 为推动我院法制工作建设,提高同学们的普法意识,促进资源与环境学院和谐健康发展。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会于2016年11月8日17:30分在3105教室举行了“依法治国,共筑中国梦”宪法知识比赛,我院党委书记米玛顿珠、学生科副科长平措顿珠、学生第二 党支部书记王倩倩、辅导员章国豪以及众学生参与活动。 比赛于17:30分正式开始,首先由主持人致开场词,宣布比赛开始,然后选手依次 上场,进行比赛,选手准备充分,言语平实易懂,情感丰富,给予大家对宪法一种全新的理解,最后经过激烈的角逐,16级林学班的孟早凭借真挚感情与理性合理结合的演讲夺 得了比赛的冠军,在其接受米玛顿珠颁布的荣誉证书与奖品后,两人合影留念,由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束,之后大家有序的退离比赛现场。比赛期间作为观众的同学们认真听讲,身心陶醉,参赛选手也竭尽全力,力创佳绩,展现出我院学生良好品质。 本次活动历时1时30分钟于19:00圆满结束,通过此次活动调动了同学们学习法律 的积极性,提高了我院学生的用法能力,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简报二 为响应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号召,推进普法行动的进行, 2016年10月21日下午2:30,由法律系分团委组织举行了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本次演讲比 赛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了法律系分团委书记宋杨老师,徐鹏飞老师, 赵莉莉老师,杨佩学长担任比赛的评委。 各位参赛同学依次上场,着装得体、举止大方,畅谈了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和感悟。或娓娓道来,引人深思;或慷 慨陈词,振奋人心……为在场的老师和同学带来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视听享受。 其间,徐鹏飞老师和赵莉莉老师对参赛同学的表现做出了精彩点评,使同学们认识到了自己的优势所在与不足之处,对同学们提高自己的演讲水平有很大帮助。经过各个同学

“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通知,通知公告【精品范文】

“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通知,通知公告“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 2018年以来,市委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广泛发动,推选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身边榜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时代召唤,人人争当时代新人,取得良好效果。根据省文明办通知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推选标准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目标要求,遴选推荐“新时代好少年”典型事迹。注重推选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的青少年先进典型,为广大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示范引领青少年向上向善,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夯实活动基础 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发现和推举好少年人选。各区镇处要积极动员,发掘身边的好少年;各市直单位要积极推荐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庭里的好少年,向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推荐好少年;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动员师生和家长参与,通过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积极选树班级、校级好少年。各地各部门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筛选后,择优向市委文明办推荐人选。 三、抓好事迹宣传 大力宣传“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扩大活动影响,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采取举办现场发布会、宣讲团、主题报告会等形式,宣讲好少年故事。依托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新媒体,进行多载体多形式宣传报道。要设计推出不同类型的公益广告,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校园文化墙等学校阵地和社区宣传栏、户外大屏、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广泛展示。 四、强化学习实践

槐树小学“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简报

槐树小学开展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简报 白沙镇槐树小学2018年12月11日宪法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为使我校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按照《天水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活动的通知》要求,槐树小学扎实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收到了很好成效。 一是主题教育。学校利用升旗仪式,谢校长对学生进行宪法知识方面的普及,增强学生知法、护法和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是广泛发动。在各教学班,深入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通过了解身边的法律和守法的故事,增强了学生对宪法的了解,自觉维护宪法。 三是学校组织教师进行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宪法学习的成果,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把普法活动推向了高潮。

四是全体教师在宪法誓词下的宣誓,老师们个个精神抖擞,用庄严的神情注视着誓词,用铿锵的语言坚定了自己做知法护法守法公民的决心。

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生的法律意识,学会自觉维护宪法根本大法地位, 极大增强了广大师做守法公民。

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黑板报、小广播加强宣传,内容分别为“心理健康” 、 “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震自救”、“国防教育”等,坚持每月一次的板报检查评比制度,及时检查及时反馈。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品质 在学校少先大队的统一安排下,结合学校实际和重大节日开展“安全、环保、礼仪、诚信、孝亲、自律、健康”等方面的主题教育,在教育中逐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学校每周由值周领导带领少先队干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从学习、纪律、卫生、行为等方面在班级中开展评比活动,并颁发流动红旗,以示表彰。

关于开展全国道德模范网上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道德模范网上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为配合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根据区文明办《关于开展全国道德模范网上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网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网络专题链接 中国文明网9月下旬推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市文明办9月下旬在上海文明网推出上海市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专题。各学校(单位)网站要做好链接宣传工作。 二、组织网上座谈会互动 9月中下旬,中国文明网联合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举办网上座谈会,邀请部分全国道德模范、专家学者、网友等嘉宾进行网上视频座谈,与网友在线交流。上海文明网、东方网、新民网、上海热线等市级网站将在首页显要位置链接网上座谈会直播地址,各学校(单位)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链接直播地址,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在线交流,进行跟帖、留言。 三、开展微博访谈活动 9月底至10月中旬,中国文明网将选择部分全国道德模范进行微访谈,通过微博形式,与广大网友进行即时交流。金山传播也将做好转帖工作,各学校(单位)利用好金山团青互动、金山如画、枫泾新闻等的微博平台,组织力量积极参与,营造氛围。 四、“好人贴”传播活动 9月中旬至12月,要发动师生在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及知名商业网站论坛、贴吧,发布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贴文,进行评论跟帖。

上海文明网、东方网、新民网、上海热线、“中国上海”门户等市级网站将组织集中传播活动,设置讨论话题,对重点贴文进行置顶推广。 五、“凡人善举”博客、播客、微博传递活动 9月中旬至年底,要发动师生,通过博客、播客、微博等形式,转发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进行跟帖评论。各单位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撰写评论文章,并将优秀稿件推荐至教育局文明办,局文明办将优秀稿件推荐至上海文明网、中国文明网进行集中展示。 开展网上系列宣传活动,是改进创新道德模范宣传形式,扩大道德模范影响的重要举措,区教育局将结合本次专题活动,在部分镇举行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及“身边的感动”优秀人物演讲活动。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求实效。要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形成宣传热潮。并及时将活动信息发至教育局党办。 联系人:陈少国 孙轶佳 联系电话:57934995 金山区教育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

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一、高度重视,营造普法教育氛围。 利用实验楼前的电子屏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等宣传标语,营造浓郁的宪法宣传氛围。学校及时对“12·4”系列活动做了精心组织、全面安排。在学校中营造了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良好环境;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了解依法治国的相关要求,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式多种多样。 在宪法宣传日的活动过程中,我校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有: 1、认真组织参与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12月2日充分利用班班通,登录普法网,组织全校师生观看和参与教育部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举行的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的直播活动,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2.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在12月6日上午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玉田派出所陈康指导员(综治副校长)、副所长李波等到校,与全校师生共同参加了升旗仪式,并进行了法制

宣传教育。向师生介绍关于宪法、国旗的相关规定,培育师生法治精神。 3.上一节宪法教育课。12月5日召开由林水木校长主持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 12月7日组织开展围绕今年的宪法学习日主题---“学宪法,讲宪法”,以主题班(团.队)会活动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学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学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宪法日宣传活动 课间操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升国旗仪式。张刚副校长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围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这一主题,向全校师生进行了法制教育的宣传,并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部分内容,要求全校师生通过本次活动,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明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及学习生活中,做到积极学法、努力懂法、正确用

宣讲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践行北京精神在岗创先争优” 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支部: 为深入推动学习践行北京精神,促进全镇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建党91周年及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践行北京精神在岗创先争优”宣讲活动。活动以“党在百姓心中”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辉煌成就”和学习践行北京精神为主线,深入宣传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宣传学习践行北京精神、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和各行各业优秀共产党员,进一步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感。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唱响“五个好”的主旋律,大力弘扬和践行北京精神,让北京精神化为全市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成为反映首都人民精神面貌、代表首都城市形象、引领首都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强大精神力量,为迎接党的

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昂扬向上、文明和谐、欢乐喜庆的氛围。 二、宣讲稿的选题原则 (一)真实性。以成就宣讲和学习践行北京精神为主线,以真人真事真心话真感情真感受为题材,忆历史、话成就、看变化、谈感受,通过各条战线的党员群众讲述反映“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亲历、亲闻、亲为的鲜活生动故事,引起社会广泛的共鸣。 (二)典型性。“一滴水见太阳”。通过具体、生动、形象的典型事例,从不同侧面反映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亲民爱民,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深情;充分体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丰满形象;充分体现各级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为民奉献的感人事迹;充分体现将北京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时代的、北京的、原创的丰富多彩的生动实践。 (三)故事性。宣讲内容要有故事性,有人物、有情节、有细节,要能动人动心动情动容,给听众留下深刻印象,在平凡中见伟大,在小事中见精神,在故事讲述中塑造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有血有肉的丰满形象。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一)征集阶段(5月10日——5月25日) 各基层党支部按要求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上报宣讲稿数量不

樊城区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襄阳市第三十八中学 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襄文明办文[2018]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在全校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为组织好我校学习宣传及典型推荐报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具体安排

1.广泛发动。请年级、班级积极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2.推举典型。各年级、班级要把推选“新时代好少年”作为创新德育实践、提升德育效果的过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推选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树立“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年级、班级每季度要向学校政教处推荐各校候选人(推荐表附后),学校认真筛选并择优向区文明办推荐。 襄阳市第三十八中学政教处 2018年3月9日

宣传活动通知范文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宣传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开始至2月底,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 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纪念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平安浙江”建设主题,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大量人员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突出主题,丰富内容,创新形式,集中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活动,为深化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元旦、春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做好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 (二)深入宣传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现场会的部署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平安社区(村居)”、“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交通”等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水平的情况。 (三)深入宣传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管理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大力普及防盗抢、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揭露各种侵财和人身伤害犯罪手段和骗术,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深入宣传有关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普法宣传各项措施,通过开展送法下乡、组织法律咨询、赠送法律知识读本、组织法制专题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 (五)深入宣传广大政法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送温暖、慰问群众、为民服务的情

关于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习道德模范 陕西最美人物学习的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所属事业单位: 开展“最美人物”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是我区创新典型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推进“四德”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候选人的挖掘、培养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把涌现在基层的“凡人善举”和道德楷模推选出来,确保评选出的人物可敬、可信、可学。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制定具体报道计划,通过设立专题专栏等方式,创新宣传手段,深入宣传“最美人物”和道德模范的先进思想和感人事迹,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让人们从身边先进身上领略光荣、体悟崇高,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使先进人物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强力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努力在我单位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我单位决定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向各级道德模范学习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和宣传主题 学习传统美德争做道德模范 二、活动要求

1.认真学习,深入领会 各部室要认真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深入领会、充分认识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学习活动,用道德楷模的先进感人事迹感召干部职工,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传播到每一个干部职工,积极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把加强和改进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2.注重实效,推动建设 各部室要注重实效,推动单位的公民道德建设。要把学习道德模范的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把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融入到工作学习生活实践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帮助他们健全自身人格,争做社会文明公民。

2020小学宪法宣传活动简报范例.doc

2020小学宪法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20xx年的月4日,是我国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宪法、法律宣传规划,晋江法院携手晋江市多家中、小学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下面是我整理的20xx关于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简报,供大家参考! 20xx小学宪法宣传活动简报篇1 为让群众更好地领会宪法精神、了解法律知识,月2日,由渝北区法院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庭审进街镇"活动在渝北区人和街道万 紫山社区举行。活动现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区广场开庭审理,6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近百名社区群众前来旁听。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企业发展周期、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我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居高不下。"作为本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判员,渝北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莉介绍,今年1-11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22件,结案1431件。 "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协商沟通机制不完善、社保制度执行不力、考勤制度不健全、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郭莉说,"劳动者则存在证据意识相对薄弱、维权方式不正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郭莉现场向群众作了"5个风险预防点"的提示:一是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固定加班证据,以在举证环节处于有利地位;

二是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该协议无效;三是劳动者受工伤未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四是特殊情况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五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20xx小学宪法宣传活动简报篇2 时值"·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月2日上午,我市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在城区皋城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市领导高斌、刘连生、孙学龙等到现场慰问工作人员并观看了文艺演出。 活动现场,市人大会办公室、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53家市直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等形式宣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文艺演出中,歌伴舞《共同的家园》、相声《我要学好》、庐剧小戏《锅台县令》等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市民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本次广场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共同主办,是20xx年"·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据了解,在将近半个月的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将重点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2020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2020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 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营造尊 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2日上午,烟台市和芝罘区两级普法办 在市文化中心广场组织了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力量” 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共组织市区两级政法部门、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610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等共30 多个单位和部门近500人上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以及宪法 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现场讲解。整个 活动共展出宣传看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 书籍3千多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 欢迎。 此次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活动期间,全区各单位、各 部门还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 挥自身宣传优势和宣传阵地作用,以宣传宪法和本部门法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观看由市 普法办在烟台胶东剧院举办的烟台市“法德共进”之歌文艺晚会;各 类媒体也将综合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 宪法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 活动,利用“@芝罘司法”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播放学 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 法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12月2日上午,在第4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泾阳 法院法官干警来到泾阳县文庙广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

关于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向**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启动以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能以***为主题,紧紧围绕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涌现出了一批先进模范个人、先进集体,为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开展“对标定位晋档升级”阶段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中广泛组织开展向**学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对学树典型活动的认识 **是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们身上诠释了**的精神。 **(具体情况阐述) 二、明确开展学习活动的重点 要学习**同志**的精神。 学习**团队**的精神。 三、采取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 要通过网站、橱窗、宣传栏等媒体积极先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进一步挖掘、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和精神风貌,用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领广大党员做时代先锋,为党旗添彩,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为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献礼。 希望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迅速行动起来,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讨论会、专业竞赛等活动,努力做到“三个一”:听一次报告、做一次交流、写一篇心得,迅速在广大教师中掀起学习先进典型的热潮。 要把学习活动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加强师德、师风学风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与立足本职做

贡献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激励广大教师把对党对人民的热爱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实际行动,把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 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做好学习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小学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小学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首先向社团人员和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向大家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 关知识,并通过列举发生在居民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增强居民的法 制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 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社区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有效宣传了国家 法律、法规,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 造了良好的社区法制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使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营造了全民参与普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起到了重 大作用。 12月1日上午,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六个 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我们将通 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好此项活动,今天开展的‘12·4’国家宪法 日宣传进社区活动就是其中之一。”该团普法办工作人员王凯云如 是说。 此次活动共设置宣传台3个,发放宣传资料550余册(份),悬挂张贴宣传海报20余幅,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200 余人,在团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你了解宪法么,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来,给你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手册。”“以后在消费过程中遇到

问题,可以看看这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将告诉你如何维权。” 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18个部门单位,在百官街道青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气氛十分热烈。 活动期间,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达68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360余份,书籍3250余份,宣传礼品287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 服务60余人次。 这次“12·4”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 传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上虞建设进程,构 建和谐上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当天,区人民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赴崧厦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文明选举、规范选举”为主题的专场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选举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及举报联系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 宣传手册、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在全镇营 造起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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