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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病情评估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一、对已决定手术的病人,由住院总根据手术种类,病人情况和各级医师的职责和权限,技术水平,妥善安排全科临床麻醉工作,实行主治医师负责制。

二、担任麻醉的医师,择期手术应于手术前一天,急诊手术于麻醉前,详细了解病情及术前准备情况,根据麻醉适应症、禁忌症,选择适当的麻醉方式,拟定方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评估,并做好麻醉前药物及器械的准备工作。

三、麻醉前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说明。

四、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时首先向经治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操作。

五、手术麻醉病人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Ⅲ级及以上者应当按要求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根据情况,确定麻醉方式或进行麻醉前讨论。

六、门诊患者应当亲自询问病史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极高风险患者麻醉与诊疗须经科室讨论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

七、麻醉医师应当针对日常病人病情评估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提出完善措施,经科室管理小组讨论并由科主任呈报职能部门审批,定期修订麻醉及诊疗病人病情评估标准,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病人安全。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三乙达标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三乙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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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一、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二、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二六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河北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三、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四、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五、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

麻醉风险评估指标范文

麻醉风险评估指标 一、麻醉前病情分级:参考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 Ⅰ级:正常健康。(不包括< 2个月或>80 岁的年龄层。) Ⅱ级:有轻度系统疾病。(1个生理系统存在问题,在控制中,无身体活动限制。) Ⅲ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日常活动受限,但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1个以上或1个主要系统存在问题,在控制中,身体活动受限制,但尚未达到失代偿状态,且无立即的生命危险。)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已丧失工作能力,且面临生命威胁。(至少1个器官系统有严重问题, 未得到控制,或达到末期状态,失代偿,可能有生命危险。) Ⅴ级:不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的濒死病人。 急症手术在每级前加注“急”或(E)。 Ⅰ.Ⅱ级病人的一般性麻醉耐受力良好,Ⅲ级病人麻醉有一定危险性,应做好充分麻醉前准备和并发症防治,Ⅳ级病人的危险性较大,应做好积极抢救,围麻醉期随时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术前必须向手术医师和家属详细交代清楚。Ⅴ级病人病情极危重,麻醉耐受力极差,随时有死亡的威协,麻醉和手术异常危险,麻醉前准备更属重要,做到充分、细致和周到。 二、术前困难插管的评估与评分 1、张口度:正常:>4.5c m;Ⅰ度张口困难:2.5~3cm;Ⅱ度张口困难:12~2c m;Ⅲ度张口困难:< 1 cm。 2、头后仰度 >90度;80-90;<80度。 3、:预计插管困难分级: 1级:可看到软腭、咽峡弓、悬雍垂、扁桃腺窝、咽后壁,喉镜可见全部声门。 2级:可看到软腭、咽峡弓、悬雍垂,喉镜可见声门后联合。 3级:可看到软腭、悬雍垂根部,喉镜仅能见到会厌顶部。 4级:可看到软腭,喉镜看不到喉头的任何结构。 三、常见伴随疾病的评估与准备 一、高血压病 1.高血压病人的麻醉风险取决于是否继发重要脏器的损害及损害程度,包括脑、心脏、冠脉供血和肾功能等改变。 2.高血压病病人术中,术后可能发生高血压,低血压,心力衰竭,心脑血管意外等并发症。合并糖尿病和肥胖者麻醉手术的危险性更大。 3.术前经内科治疗,应用降压药使血压控制在160/90mmHg以下,改善其他重要脏器功能及水电解质平衡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 4.急症手术前亦应调控好血压及全身状态后,方可施行麻醉。 二、心脏病 1.心功能1~2级病人对麻醉耐受性较好,心功能3~4级者对麻醉耐受性差,术前应改善心功能,控制慢性心衰。控制心率和快速房颤,心室率应控制在100次/min以下。室性早搏应小于5次/min,除外多源性室性早搏或R on T,应掌握有效控制室性早搏的药物。 2.心电图明显异常者,应经心内科会诊治疗。 3.对缺血性心脏病,应从病史中明确是否存在心绞痛,既往有无心肌梗死史,目前心脏功能代偿情况,心肌梗死后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选择性手术麻醉。 4.特殊传导阻滞并有心动过缓,晕厥史,对药物治疗反应差的病人,术前应安置临时起搏器,已安装起搏器的病人术前须经心内科确定起搏器功能正常;术中使用电灼器有一定危险

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4.7.2.1)

主控科室:医务科制度编号:069 资料内容: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4.7.2.1)修订时间:2020年10月 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1. 所有手术病人均应接受麻醉前病情评估,其目的在于评估其合并症对麻醉诊疗活动造成的风险,从而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围术期并发症的发生率和病死率。 2. 平诊手术,麻醉医师须在术前一日,亲自到病房访视病人,急诊或门诊患者,麻醉医师需在术前迅速评估患者心肺水平和耐受力。 3. 麻醉医师通过阅读病历,体检病人、与病人交流获得有关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特殊检查和病人精神状态的资料及拟行手术的情况,再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完善术前准备并制订合适的麻醉方案。必要时就麻醉和手术的风险与手术医师、病人取得共识。 4. 麻醉前的评估的重点主要在:循环功能(含血容量与血红蛋白)及呼吸功能(含呼吸道通畅与否),凝血功能和肝肾功能。全麻病人要注意评估患者是否有困难气道情况,椎管内麻醉患者还需重点关注其脊柱是否有畸形等情况。 5. 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但同时也是对临床诊断、拟施行的手术、麻醉方式、麻醉风险利弊进行的综合评估。在麻醉前评估中,麻醉师需协助主管医师和巡回护士对病人的手术风险的评估表进行逐一填写(具体详见《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的结果与术前讨论制订出安全、合理、有效的手术计划和麻醉方式。必须做好必要的术前知情告知,告知患者或委托人手术方案、手术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嘱患者或委托人签字。手术风险评估分级≥2分时,必须在科主任的组织下进行科内甚至院内会诊,必要时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 6. 根据麻醉前病情评估的结果,由麻醉医师填写术前访视单,由具有资质和授权的麻醉医师制订麻醉计划(如有无特殊麻醉监测设备辅助治疗,如:自体输血,备血量,备特殊血液用品如血小板、凝血因子等,手术后有无特殊监护需要,有无转入ICU必要,有无术后进行机械辅助通气需要、有无术后镇痛需要等)。 7. 根据麻醉前病情评估的结果及麻醉计划,麻醉医师进行各项麻醉前准备(如有插管困难者需准备可视喉镜或纤维支气管镜,肝功能差病人的病人选择较少经肝脏代谢的药物等,详细内容见《麻醉前访视和病情评估记录单》。

医院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医院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根据患者评估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一.对择期手术病人,白班医师在麻醉前必须访视病人,评估病情。访视一般在术前一日进行,对一些病情复杂或新开展的手术则宜在术前数日进行会诊,以便完善麻醉前必要的准备。对急症手术也尽可能在麻醉前进行访视病人。手术当天患方在麻醉科签署各种麻醉相关的签字单。 二.麻醉医师访视病人时应注意仪表端正、衣着整洁、态度和蔼、言行得体。 三.应明确麻醉前访视的重点范围。 1.根据病人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特殊检查、病人精神状态、拟施手术等各种资料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完善术前准备并制定合适的麻醉方案(包括术后镇痛方案)。 2.指导病人配合麻醉,回答有关问题,解除病人的焦虑和恐惧,取得病人的同意和信任。 3、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就麻醉和手术的风险以及如何配合与手术医师取得共识。(主要指危重病人,重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 四.进行手术风险评估和术前麻醉准备 1.麻醉师对病人进行手术风险评估时要严格根据病史、体格检查, 影像与实验室资料,临床诊断,拟施手术风险与利弊进行综合评估

2. 手术风险评估流程:术前医师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对病人评估 评估结束后拟定手术方案告知患者评估结果及手术方案,嘱患者或委托人签名评估有疑问或困难组织会诊并上报医务科 3.仔细全面阅读病历,获得对病情、诊断和手术麻醉风险的整体了解。 4.了解手术方案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手术风险评估分级≥2分时,择期手术必须在科主任的组织下进行科内甚至院内讨论、会诊;手术风险评估分级≥3分的择期手术,科室讨论后科主任报告医务科。对于所有风险评估分级≥2分的急诊手术,主管医师必须立即开展治疗、抢救工作,并立即向科主任回报,科主任视病情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5.完善术前准备 术前尽力改善病人的营养状况,纠正紊乱的生理功能,治疗并存疾病,使病人的重要器官功能尽可能处于最佳状态 术前准备主要由外科医生在病房进行,对重症病人术前可进行多科会诊 对麻醉前准备不足者应作必要的调整与补充 纠正。 6.探视病人时应注意 (1)自我介绍,说明来意,鼓励病人提问、提出要求、并热情予以解释。 (2)追询某些认为重要而病历上无记载的病史,特别注意手术麻

麻醉术前病情评估制度(4.7.2.1)

麻醉科病情评估制度(4.7.2.1) 1、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病情评估制度。 2、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临床麻醉诊疗指南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 3、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4、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5、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6、手术麻醉病人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 Ⅲ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适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科。涉及新技术项目、临床教学和特殊危重手术或诊疗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审核。 7、麻醉诊疗病人(包括无痛诊疗、危重病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操作前应当认真阅读病历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病史询问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高风险麻醉诊疗应当请示上级医院并有效与患者及亲属、相关诊疗医师沟通协调,有效降低麻醉诊疗的风险。 8、所有手术麻醉与麻醉诊疗方案与实施均应以病情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麻醉与诊疗方案须包括评估风险防治措施、应急处理流程与病情知情同意等内容。极高风险患者麻醉与诊疗须经科室讨论且由二名以麻醉医师共同负责实施。 9、任何人、任何时间与任何麻醉或诊疗活动均应确保病人病情进行有效评估,科室质控小组成员依据相关考核规定对病情评估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违规操作与麻醉管理导致病人损害麻醉医师个人按规定承担相关地处罚。 10、麻醉医师应当针对日常病人病情评估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提出完善措施,经科室质控小组讨论并由科主任呈报职能部门审批,定期修定麻醉及诊疗病人病情评估标准,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病人安全。

麻醉前病情评估麻醉风险评估

麻醉前病情评估 【麻醉前评估的内容】 1.获得有关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特殊检查和病人精神状态的资料以及拟行手术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完善术前准备并制定合适的麻醉方案。必要时就麻醉和手术的风险与手术医师、病人取得共识。 2.指导病人配合麻醉,回答有关问题,解除病人的焦虑和恐惧。告知患者有关麻醉、围手术期治疗以及疼痛处理的事项,以减轻患者的焦虑和促进恢复。 【麻醉前评估的时间】平诊手术:术前一日;急诊手术:麻醉前。【麻醉前的评估的重点】循环功能(含血容量与血红蛋白)及呼吸功能(含呼吸道通畅与否),凝血功能和肝肾功能。 【麻醉前评估的结果】 1.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病人是否处于合适的手术时机(何时手术、禁食起始时间); 2.在无必要进行其它检查和治疗,术前医嘱是否符合麻醉要求; 3.填写术前访视单,并制定麻醉及围术期处理方案(如有无特殊麻醉监测设备功辅助治疗,例如:自体输血,备血量,备特殊血液用品如血小板、凝血因子等,手术后有无特殊监护需要,有无转入ICU必要,有无术后进行机械辅助通气需要、有无术后镇痛需要等; 4. 进行麻醉前谈话,病人和(或)病人的委托人在《麻醉知情同意书》

上签字以示对麻醉风险知情同意。 范文word 评估麻醉风险 根据麻醉前病人病情和体格情况,美国麻醉医师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Anesthesiologists,ASA)将病人分为六级: ASAⅠ级:指病人的重要器官功能正常,体格健壮,—能耐受麻醉和手术; ASAⅡ级:指病人的重要器官功能虽有轻度病变,但代偿完全,日常活动不受限制,—能耐受一般麻醉和手术; ASA Ⅲ级:指病人重要器官功能病变严重,功能受损在代偿范围内,日常活动受限,但尚能完成,―对施行麻醉和手术仍有顾虑; ASA Ⅳ级:指病人的重要器官功能病变严重,功能代偿不全,已威胁安全,施行麻醉和手术均有危险; ASAⅤ级:指病人病情已达濒死阶段,不论手术与否难以存活24小时—手术麻醉冒更大风险; ASAⅥ级:已宣布为脑死亡的病人,其器官被用于捐献。 如系急诊手术,在分类顺序之前冠一“急”(或“E”)字,以示麻醉风险大于平诊手术。 心血管系统 1.心功能分级:对心功能评定目前最适用者仍是根据心脏对运动量的耐受程度来衡量。目前常采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四级分类法(表1-3)。I、II级病人进行一般麻醉和手术安全性应有保障。 表1-3 NYHA心功能分级法

最新麻醉术前评估制度

术前麻醉评估制度 1、对已经决定手术的病人,由科主任根据手术种类,病人情况和各级医师的职责和权限,技术水平,妥善安排全科临床麻醉工作,实行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负责制。 2、担任麻醉的医师,择期手术应于手术前一天,急诊手术于麻醉前,详细了解病情和术前准备情况,根据麻醉适应症,禁忌症,选择适当的麻醉方法,拟定方案,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出评估,填写《麻醉前病情评估单》,并做好麻醉前药物及器械的准备工作。 3、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4、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5、手术麻醉病人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 Ⅲ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适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科。涉及新技术项目、临床教学和特殊危重手术或诊疗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审核。 6、麻醉诊疗病人(包括无痛诊疗、危重病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操作前应当认真阅读病历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病史询问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高风险麻醉诊疗应当请示上级医院并有效与患者及亲属、相关诊疗医师沟通协调,有效降低麻醉诊疗的风险。 7、所有手术麻醉与麻醉诊疗方案与实施均应以病情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麻醉与诊疗方案须包括评估风险防治措施、应急处理流程与病情知情同意等内容。极高风险患者麻醉与诊疗须经科室讨论且由二名以麻醉医师共同负责实施。 8、任何人、任何时间与任何麻醉或诊疗活动均应确保病人病情进行有效评估,科室质控小组成员依据相关考核规定对病情评估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违规操作与麻醉管理导致病人损害者按规定承担相关地处罚。 9、麻醉医师应当针对日常病人病情评估中出现的新问

麻醉前风险评估制度

麻醉前风险评估制度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麻醉效果得到科学客观评估,麻醉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及个体差异的不同,制定出适应每个患者详细、科学麻醉计划,当患者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改麻醉方案,使患者得到及时、科学有效的治疗,我院特制定患者麻醉风险评估制度。 1、麻醉医师对麻醉的患者都应该进行麻醉风险评估。 2、麻醉医师对病人进行麻醉风险评估时要严格根据病史、体格检查、 影像与实断拟施麻醉风险和利弊进行综合评估。 3、术前主管医师应对病人按照麻醉风险评估表内容逐项评估,包括病情轻重、急缓、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评估,做出明确的诊断,参照疾病诊治标准,根据临床诊断、病情评估的结果与术前讨论制定出经济、合理、有效的麻醉治疗计划/方案。麻醉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术前知情告知,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麻醉方案、麻醉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嘱患者签字。 4、临床医生除了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正确科学的评估,还应该对患者的心理状况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估,全面衡量患者的心理状况,对有需要作心理辅导的患者进行必要的登记并作记录,随时请心理医生给予必要的心理治疗。 5、对病人术前评估级别超过ASAⅢ级,应及时向科主任请示,请科主任再次评估,必要时可报告医务科申请会诊,在进行评估。

6、病人在入院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所有的评估结果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病情委托人,病人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必须告病人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并签署患者或委托人的姓名。假如在疑问或者困难,必须在科主任的组织下进行科内甚至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 7、对病人在麻醉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麻醉医师应及时请科主任共同再次评估,必要时申请会诊,再集体评估。 8、手术完成后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共同填手术风险评估表和手术安全核查表,对手术安全风险情况进行确认。

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精编

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精编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高台县中医医院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根据患者评估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一.对择期手术病人,行政班医师在麻醉前必须访视病人,评估病情。访视一般在术前一日进行,对一些病情复杂或新开展的手术则宜在术前数日进行会诊,以便完善麻醉前必要的准备。对急症手术也尽可能在麻醉前进行访视病人。手术当天患方在麻醉科签署各种麻醉相关的签字单。 二.麻醉医师访视病人时应注意仪表端正、衣着整洁、态度和蔼、言行得体。 三.应明确麻醉前访视的目的性。 1.根据病人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特殊检查、病人精神状态、拟施手术等各种资料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完善术前准备并制定合适的麻醉方案(包括术后镇痛方案)。 2.指导病人配合麻醉,回答有关问题,解除病人的焦虑和恐惧,取得病人的同意和信任。 3、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就麻醉和手术的风险以及如何配合与手术医师取得共识。(主要指危重病人,重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 四.访视时进行下列工作

1.仔细全面阅读病历,获得对病情、诊断和手术麻醉风险的整体了解。 2.了解手术方案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与手术医师沟通。 3.对麻醉前准备不足者应作必要的调整与补充对准备不当者应予纠正。 4.探视病人时应注意 (1)自我介绍,说明来意,鼓励病人提问、提出要求、并热情予以解释。 (2)追询某些认为重要而病历上无记载的病史,特别注意手术麻醉史、用药史及过敏史。注意对合并症的用药情况。 (3)重复一些重要的体格检查(如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脊柱及肢体活动等)。 (4)注意观察病人的全身情况和精神状态,判断病情的轻重。 (5)考虑需否作进一步的检诊。 (6)根据所获资料进行麻醉前评估、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麻醉方案。在评估中除注意其ASA分级、重要脏器功能、有无合并症及其严重程度和药物治疗情况、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状态等外应评估有无困难气道和椎管内麻醉及神经阻滞的可行性。

麻醉风险评估指标及术前准备课件

麻醉风险评估指标及术 前准备课件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麻醉前病情分级 参考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 Ⅰ级:正常健康。 Ⅱ级:有轻度系统疾病。 Ⅲ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日常活动受限,但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已丧失工作能力,且面临生命威胁。 Ⅴ级:不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的濒死病人。 急症手术在每级前加注“急”或(E)。 Ⅰ.Ⅱ级病人的一般性麻醉耐受力良好,Ⅲ级病人麻醉有一定危险性,应做好充分麻醉前准备和并发症防治,Ⅳ级病人的危险性较大,应做好积极抢救,围麻醉期随时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术前必须向手术医师和家属详细交代清楚。 常见伴随疾病的评估与准备 一、高血压病 1.高血压病人的麻醉风险取决于是否继发重要脏器的损害及损害程度,包括脑、心脏、冠脉供血和肾功能等改变。

2.高血压病病人术中,术后可能发生高血压,低血压,心力衰竭,心脑血管意外等并发症。合并糖尿病和肥胖者麻醉手术的危险性更大。 3.术前经内科治疗,应用降压药使血压控制在160/90mmHg以下,改善其他重要脏器功能及水电解质平衡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 4.急症手术前亦应调控好血压及全身状态后,方可施行麻醉。 二、心脏病 1.心功能1~2级病人对麻醉耐受性较好,心功能3~4级者对麻醉耐受性差,术前应改善心功能,控制慢性心衰。控制心率和快速房颤,心室率应控制在100次/min以下。室性早搏应小于5次/min,除外多源性室性早搏或R on T,应掌握有效控制室性早搏的药物。 2.心电图明显异常者,应经心内科会诊治疗。 3.对缺血性心脏病,应从病史中明确是否存在心绞痛,既往有无心肌梗死史,目前心脏功能代偿情况,心肌梗死后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选择性手术麻醉。 4.特殊传导阻滞并有心动过缓,晕厥史,对药物治疗反应差的病人,术前应安置临时起搏器,已安装起搏器的病人术前须经心内科确定起搏器功能正常;术中使用电灼器有一定危险性。 5.按Goldman心血管功能危险指数,可作为非心脏手术的危险性评估(见表1) 表1 心脏危险性指数(Cardiac risk index,CRI)评估

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

4.6.2.1 有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 【C】 1.有患者病情评估制度,在术前完成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资料等综合评估。 2.有术前讨论制度,根据手术分级和患者病情,确定参加讨论人员及内容,内容包括: (1)患者术前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 (2)手术风险评估。 (3)术前准备。 (4)临床诊断、拟施行的手术方式、手术风险与利弊。 (5)明确是否需要分次完成手术等。 3.对术前讨论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并记录在病历中。 4.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B】符合“C”,并 职能部门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并有分析、反馈和整改措施。 【A】符合“B”,并 术前讨论规范,记录完整,有术前讨论质量持续改进成效。

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从进院开始就能够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估,医生能够做出详细科学的治疗计划,当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法,使患者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疗,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医院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联合制定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明确规定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由注册的职业医师和护士,或者经医院授权的其他岗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 2、医院制定患者评估的项目、重点范围、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 3、患者评估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住院病历中,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4、医院职能部门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患者评估工作,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 5、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重点加强手术前、麻醉前、急危重患者的病情评估、危重病人营养评估、住院病人再评估、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 6、医师对门诊病人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作为制定下一步治疗的依据,严禁将需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门诊观察治疗。假如门诊医生决定需要住院的患者拒绝入院治疗,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详细告知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并签署患者的名字。

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高台县中医医院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根据患者评估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一.对择期手术病人,行政班医师在麻醉前必须访视病人,评估病情。访视一般在术前一日进行,对一些病情复杂或新开展的手术则宜在术前数日进行会诊,以便完善麻醉前必要的准备。对急症手术也尽可能在麻醉前进行访视病人。手术当天患方在麻醉科签署各种麻醉相关的签字单。 二.麻醉医师访视病人时应注意仪表端正、衣着整洁、态度和蔼、言行得体。 三.应明确麻醉前访视的目的性。 1.根据病人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特殊检查、病人精神状态、拟施手术等各种资料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完善术前准备并制定合适的麻醉方案(包括术后镇痛方案)。 2.指导病人配合麻醉,回答有关问题,解除病人的焦虑和恐惧,取得病人的同意和信任。 3、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就麻醉和手术的风险以及如何配合与手术医师取得共识。(主要指危重病人,重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 四.访视时进行下列工作 1.仔细全面阅读病历,获得对病情、诊断和手术麻醉风险的整体了解。 2.了解手术方案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与手术医师沟通。 3.对麻醉前准备不足者应作必要的调整与补充对准备不当者应予纠正。 4.探视病人时应注意

(1)自我介绍,说明来意,鼓励病人提问、提出要求、并热情予以解释。 (2)追询某些认为重要而病历上无记载的病史,特别注意手术麻醉史、用药史及过敏史。注意对合并症的用药情况。 (3)重复一些重要的体格检查(如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脊柱及肢体活动等)。 (4)注意观察病人的全身情况和精神状态,判断病情的轻重。 (5)考虑需否作进一步的检诊。 (6)根据所获资料进行麻醉前评估、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麻醉方案。在评估中除注意其ASA分级、重要脏器功能、有无合并症及其严重程度和药物治疗情况、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状态等外应评估有无困难气道和椎管内麻醉及神经阻滞的可行性。 (7)认真和完整地填写麻醉前访视相关内容(见术前访视记录单)。 5.麻醉前谈话时应注意: (1)除与病人谈话外,必要时与病人家属或其委托人谈话。(2)告知麻醉方法和注意事项,说明有可能根据情况的变化改变麻醉方法,并交待麻醉前注意事项。 (3)说明麻醉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危险性,对ASA分级在Ⅲ~IV级以上者更应提醒家属重视。 (4)病人或病人家属(或委托人),必须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5)询问需否作术后镇痛(自费)并回答有关问题,如同意作术后镇痛,病人或家属(或委托人)需在同意书上签字。详见《麻醉知情同意书》。 (6)对危重、疑难病例,应在科内进行术前讨论,制定麻醉预案和应急

2018年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相关制度

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相关制度 (2) 麻醉前访视制度 (2) 麻醉前风险评估制度 (2) 麻醉前制定麻醉计划/方案制度 (3) 高风险择期手术麻醉前讨论制度 (3) 麻醉前谈话风险告知制度 (4) 麻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制度 (4) 麻醉意外并发症的预防控制制度 (4) 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实施流程 (6)

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相关制度 麻醉前访视制度 一、麻醉医生应在手术前一日对择期手术的患者进行麻醉前访视,全面了解患 者的相关病史及重要器官脏器的功能情况。 二、急诊手术只要有时间也应该在患者尚在急诊科或者病房时进行手术麻醉前 的访视,尽可能全面了解患者的系统病史、相关检查和重要脏器的功能情况。 三、访视内容 1、了解手术的类型、大小、可能的持续时间、可能的出血量备血情况,必 要时和手术医生做一定的沟通。 2、检查病史中患者所作的实验室检查和各种特殊检查,如有遗漏,则和手 术医生沟通,及时补充检查,如尚需作额外的各种检查,和手术医生沟 通后可暂停手术,待检查补充完全后再进行评估。 3、详细询问患者本人的相关病史,包括年龄、体重、手术史、过敏史、系 统疾病及相关用药治疗史等,对患者的重要脏器功能心肺等做功能评 估。 4、对患者做麻醉相关的体检如张口度、颈部活动度、背部情况等,对插管 条件、椎管内麻醉穿刺条件等进行评估。 5、详细填写麻醉前访视记录单 四、估计患者实施麻醉风险较大或者实施麻醉有技术上的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 医师汇报,由上级医师或者科主任进行评估决策,考虑手术顺延或者补充治疗。可以进行手术者,在次日晨进行高风险患者麻醉前的讨论。 五、麻醉前访视制度是预防控制麻醉相关并发症的重要制度,应严格执行,相 关执行情况由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进行监控,每季度进行点评,列入麻醉科奖惩内容。 麻醉前风险评估制度 一、麻醉前对患者进行麻醉风险评估是保障患者手术麻醉安全减少控制麻醉意 外和并发症的重要手段。 二、必须明确ASA分级只是单纯的麻醉分级,并不能全面概括患者实施麻醉的 风险情况。 三、详细的风险评估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ASA分级 2、气道分级 3、脊柱穿刺条件评价 4、创伤治疗手段如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条件评价 5、手术类型、大小及可能的持续时间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1、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2、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26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安徽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3、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4、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5、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

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6、手术麻醉病人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 Ⅲ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适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部。涉及公检法、新技术项目、临床教学和特殊危重手术或诊疗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部和主管院长审核。 7、麻醉诊疗病人(包括无痛诊疗、危重病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操作前应当认真阅读主管医师完成病历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病史询问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高风险麻醉诊疗应当请示上级医院并有效与患者及亲属、相关诊疗医师沟通协调,有效降低麻醉诊疗的风险。 8、所有手术麻醉与麻醉诊疗方案与实施均应以病情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麻醉与诊疗方案须包括评估风险防治措施、应急处理流程与病情知情同意等内容。极高风险患者麻醉与诊疗须经科室讨论且由二名以麻醉医师共同负责实施。 9、任何人、任何时间与任何麻醉或诊疗活动均应确保病人病情进行有效评估,科室质控小组成员依据相关考核规定对病情评估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违规操作与麻醉管理导致病

麻醉风险评估及术前麻醉准备

麻醉风险评估及术前麻醉准备 一、参照美国麻醉协会(ASA)病情分级 Ⅰ级正常健康。 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 Ⅲ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日常活动受限,但尚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已丧失工作能力,且经常面临生命威胁。 Ⅴ级不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24h的濒死病人。 如系急症,可在每级前加注“急”(或E)字。Ⅰ、Ⅱ级病人一般对麻醉耐受力良好,经过平稳。Ⅲ级病人麻醉有一定危险性,应做好充分麻醉前准备和并发症防治,Ⅳ、Ⅴ级病人的危险性极大,应积极抢救,手术、麻醉中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术前必须向手术的医师和家属交待清楚。 二、心血管系统疾病 1.高血压 1)高血压病人的麻醉安危取决于是否并存继发性重要脏器损害及其损害程度,包括大脑功能、冠状动脉供血、 心肌功能和肾功能等改变。 2)高血压病人术中和术后可能发生低血压、高血压、心

衰和脑血管意外等并发症,合并糖尿病和肥胖者麻醉 及手术危险性更大。 3)术前需应用降压治疗,改善重要脏器的功能,维持水和电解质平衡。 2.心脏病 1)心脏功能在Ⅱ级以上者对麻醉的耐受性差,应改善心脏功能,控制慢性心力衰竭。 2)控制心率和快速房颤,心率小于每分钟100次,控制室性早搏。 3)心电图异常者,应经内科治疗,改善心肌缺血,ST 段压低小于1mm。 4)对缺血性心脏病,应从病史中明确是否存在心绞痛,是否发生过心肌梗死,目前的心脏代偿功能情况,理 论上心肌梗死后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选择性手术。 5)双束支传导阻滞,对药物无反应及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的病人,术前应安置临时起搏器,已安装起搏器的 病人术中使用电灼器有一定危险性。 三、呼吸系统疾病 1.呼吸困难程度分级 0级:平地正常行走无呼吸困难症状 Ⅰ级:能按需行走,但易疲劳。 Ⅱ级:行走距离有限制,走1-2条街后,需停步休息。

手术患者病情评估和术前讨论管理制度.

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从进院开始就能够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估,医生能够做出详细科学的治疗计划,当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法,使患者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疗,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医务科制定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1、明确规定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由注册的职业医师和护士,或者经医院授权的其他岗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 2、医院制定患者评估的项目、重点范围、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 3、患者评估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住院病历中,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4、医院职能部门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患者评估工作,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 5、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重点加强手术前、麻醉前、急危重患者的病情评估、危重病人营养评估、住院病人再评估、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 6、医师对门诊病人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作为制定下一步治疗的依据,严禁将需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门诊观察治疗。假如门诊医生决定需要住院的患者拒绝入院治疗, 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详细告知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并签署患者的名字或其授权人的名字。 7、病人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对病人全面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病情轻重、急缓、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的评估,做出正确的诊断,参照疾病诊治标准,制定出经济、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

8、对病人在入院后发生的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上级医生请示,再请科主任共同再次评估。必要时可申请会诊,再集体评估。 9、病人在入院经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 10、麻醉科手术室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对手术科室的病人进行风险判断,要求手术科室在术前小结、术前讨论中予以评估,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11、手术前实行患者病情评估,术前主管医师应对病人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内容逐项评估。 12、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实行患者病情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采取定期评估、随机评估两种形式。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13、临床医生除了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正确科学的评估,还应该对患者的心理状况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估,全面衡量患者的心理状况,对有可能需要作心理辅导的患者进行必要的登记并作记录,随时请心理学科医生给予必要的心理支援。 14、所有的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其病情委托人,病人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必须告知病人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 15、患者评估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住院病历中,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手术患者术前讨论制度 1、根据手术分级制度规定,二级以上手术均应开展手术术前讨论并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2、每周一为全科术前讨论时间。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对将要进行的二级以上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麻醉科麻醉前评估制度

麻醉科麻醉前评估制度 (一)麻醉前病情评估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麻醉医师在拟定麻醉前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的工作。由具有资质的麻醉医师为每一位手术患者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麻醉计划,填写《手术患者麻醉风险评估表》,包括拟行麻醉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 (二)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患者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医师于术前访视时,结合患者既往史、体检情况、各项术前检查结果进行该患者的麻醉风险评估,重点评价患者心肺脑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情况,对临床诊断、拟实施手术、麻醉方式与麻醉风险、利弊进行综合评估。填写术前访视单中“麻醉分级(ASA 分级)”及“麻醉风险”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麻醉前病情评估以 ASA 病情评估为标准,ASA Ⅲ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适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处。 (三)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要求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患者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四)术前评估必须对手术风险进行评估,结合患者个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制定麻醉计划,进行针对性麻醉准备。 (五)麻醉科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时段评估责任人在填写相应内容前,必须审核前一阶段评估内容,如发现评估内容有缺陷,不得执行麻醉。 (七)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麻醉计划时,需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报告科主任,同时告知患者或委托人并签字,科室对麻醉计划变更病例进行登记,主管医师填写《麻醉计划变更登记表》,做出总结与分析。 (八)一线医师无权暂缓手术,可为外科医师提出建议,将具体情况报告二线医师,再逐级上报后作最终决定。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一、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二、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二六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河北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三、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四、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五、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六、手术麻醉病人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 Ⅲ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适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部。涉及公检法、新技术项目、临床教学和特殊危重手术或诊疗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部和主管院长审核。 七、麻醉诊疗病人(包括无痛诊疗、危重病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操作前应当认真阅读主管医师完成病历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病史询问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高风险麻醉诊疗应当请示上级医院并有效与患者及亲属、相关诊疗医师沟通协调,有效降低麻醉诊疗的风险。 八、所有手术麻醉与麻醉诊疗方案与实施均应以病情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麻醉与诊疗方案须包括评估风险防治措施、应急处理流程与病情知情同意等内容。极高风险患者麻醉与诊疗须经科室讨论且由二名以麻醉医师共同负责实施。 九、任何人、任何时间与任何麻醉或诊疗活动均应确保病人病情进行

麻醉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临床麻醉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一、质量控制标准 (一)三级医院 1.麻醉科建设 (1)麻醉科已根据卫生部89 年12 号文件设立为临床一级科室 (2)原则上科主任有高级技术职称 (3)从2004 年起执行人员准入规定,新增麻醉医师应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4)临床麻醉手术台数与麻醉人员之比达1:1.5?2.0,教学医院至少需达1:2.0 ( PACU R疼痛诊治人员编制另计) (5)有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有实行三级医师责任制的学术梯队。 (6)有PACI或 (和)ICU ( 7)有疼痛诊治门诊(可有病室) ( 8)有人员培训计划(包括逐步改善人员学历结构) ,并认真予以实施 ( 9)有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10)手术台数应按该院手术科室床位比例设置,有与人员数量及任务相适应的麻醉工作辅助用房及办公学习场地和设施 2.麻醉科管理 ( 1 )各级医师职责明确,三级医师责任制得到落实 ( 2)坚持麻醉前访视病人制度,有麻醉前对病人病情评估的记录 ( 3)有麻醉前与病人、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的制度 ( 4)对择期或限期手术麻醉前有麻醉计划 ( 5)对危重疑难病例,有麻醉前讨论或向上级医师咨询的制度 ( 6)麻醉记录认真、清晰,能反映手术主要步骤、病情变化及处理 ( 7)认真落实术后随诊制度,随诊记录真实可靠,麻醉并发症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 8)有严重不良事件的讨论和报告制度(包括向省质控中心及时报告,不

得隐瞒不报) (9)重视临界事故,及时组织讨论,从中吸取教训,提高麻醉质量,并及时向省质控中心报告(略去当事者姓名,中心汇总时也略去单位名称),引起同行注意防范。 (10)认真执行麻醉科医师值班制度 (11)认真执行麻醉科交接制度 (12)认真执行麻醉医师司理麻醉时的职责和有关规定 (13)认真执行药品、输液、输血的核对制度 (14)认真执行麻醉器材的管理和消毒制度 (15)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16)执行常用麻醉方法的操作规范或有关的注意事项的规定 (17)对所司理的麻醉有分类登记,对参与科外的抢救工作有登记,对参与会诊有登记 (18)对麻醉并发症有登记 (19)重视医德、医风建设,有相应的评议、奖惩办法 (20)主任应督促并定期检查三级医师责任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科室应作出安排,每日有相应人员检查当日麻醉质量情况。每月(至少每季度)有对该时段内麻醉质量的回顾讨论,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并作好记录。 3.临床麻醉质量 (1)至上年度止,5 年累计的麻醉死亡率低于万分之二,以后逐年降低。 (2)尽可能杜绝麻醉事故 (3)力争不出现医疗纠纷,如有纠纷,麻醉科确实无过错者(包括医疗态度),按无纠纷计 (4)对全麻、硬膜外和腰麻、神经阻滞、腰- 硬联合麻醉和连续腰麻的并发症的发生率有真实统计,其发生率逐年下降。 (5)对麻醉失败率有真实统计,失败率应逐年下降 (6)病人对麻醉的满意率有真实统计,满意率应逐年提高 (7)对危重疑难麻醉所占有分数有真实统计 (8)每年有新开展的麻醉技术(包括监测技术) 4 ?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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