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篇一:借款纠纷的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倪楠,男,汉族,1958年11月19日生,330224************,住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
被告:李林,男,汉族,1971年10月20日出生,330106************,住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今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100000元人民币;并支付自XX年7月22日起至借款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收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算至XX年3月8日止逾期付款利息为2281元人民币;
2、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2月25日被告从原告处借得人民币100000元整,承诺于XX年7月31日归还50000元,XX年1月31日前还清,并由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份。还款期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还款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
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发布时间:XX-10-6 12:06:18
借款纠纷起诉书
来源:作者:时间:XX/10/22
借款纠纷起诉书原告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被告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借款纠纷起诉书
原告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被告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原告借款元,并约定月息为 %。至XX年9月11日止,原告尚有本息元尚未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X年月日
摘要:原告:贾振军,男,汉族,39岁,个体工商户,住郧县梅铺镇李家沟3组55号。联系电话:7****被告:茳林*,女,汉族,40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28栋401。联系电话:***被告:王衍*,男,汉族,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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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贾振军,男,汉族,39岁,个体工商户,住郧县梅铺镇李家沟3组55号。联系电话:7****
被告:茳林*,女,汉族,40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28栋401。联系电话:***
被告:王衍*,男,汉族,45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28栋401。联系电话:***** 被告:贾太*,男,汉族,39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菜市场出租房。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叁被告偿还借款元,利息6000元,合计元。
2、判令叁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年1月13日,经被告人贾太*介绍,被告茳林*向原告贾振军
借款元,并约定利息为1毛,借期为4个月,被告贾太龙做为担保人。还款期限到期以后,原告向被告茳林*、贾太*多次催讨,但两人找种种借口推拖。被告王衍*与被告茳林系夫妻关系,依法承担共同债务。
故此,恳请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
此致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11月2日
借条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篇二:起诉状-银行案件
起诉状
原告:银行A
地址:
负责人:职务:行长
被告一:B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C自然人
被告二:C自然人女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被告三:D自然人男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元,欠付利息34,元(计算至XX年1月29日,自XX年1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2、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110,000元,以及原告为催收借款本息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3、判令被告二和被告三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以及律师费、诉讼费等为催收借款本息所支出的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判令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质押物,即位于[ ]承租仓库内的高棉酸板,享有优先受偿权。
5、由被告一承担因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1月24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一份编号为[ ]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最高综合授信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授信期限自XX年1月24日起至XX年1月23日止,合同项下单笔授信业务的期限、金额、利率、费率等约定以相应的单项业务合同、凭证为准。
XX年1月24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一份编号为[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借款500万元,
借款期限自XX年1月26日起至XX年1月25日止,借款年利率为%,并约定“本合同是编号为[ ]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项下具体
授信,本合同是其有效附件”。
为确保被告一能够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被告一以其拥有的价值为[ ]万元的吨高棉酸枝(红木)向原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XX年1月24日签订一份编号为[ ]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该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XX年1月24日,原告、被告一及江苏盛永资产监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份编号为[ ]的《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约定由[ ]监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原告监管质押物。协议签订当日,被告一按照协议约定向原告交付了质物。
另外,被告二和被告三于XX年1月24日与原告签订一份《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为[ ]号《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约定“无论贵行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贵行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合同和协议签订后,原告于XX年1月26日向被告一发放借款500万元,被告一也在借款借据上签章确认收到借款。但是借款到期后,被告一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
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截至XX 年1月29日,被告一尚欠原告借款本金[]元及利息3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的约定,被告一应当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对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和被告三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审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 ]人民法院
银行A
XX年[ ]月[ ]日
篇三:民事起诉状范文
【实例1】
关云是某中学的学生(15岁),一日下课回家的路上,路经一处居民楼。楼上三楼王林家的一个花盆突然落下将其砸伤。正途径此处的市政府干部赵海遇见此事,便向附近居民刘华借了一辆摩托车,送关云去医院。由于赵海对刘华的车不熟悉,车速较慢,后来终于将关云送往医院,关云经抢救后留下后遗症,经鉴定为头部被撞击、失血过多、耽搁时间过长所致。后关云的父亲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关云的人身损害追究民事责任。请据此案情,为关云的父亲关涛写一个诉状。民事起诉 (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原告关云,男,15岁,汉族,北京市人,学生,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号。
法定代理人关涛,男,40岁,汉族,北京市人,个体工商户,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号。
委托代理人张×,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林,男,40岁,汉族,北京市人,工人,住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X×号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生活补助费1万元;
2.判令被告赔偿误工补助费XX元; 3.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
实与理由
XX年10月23 下午4:00左右,关云在下课回家的路上,路经王林所住的居民楼,楼上三楼王林家的一个花盆突然落下将其砸伤。正途径此处的市政府干部赵海
遇见此事,便向附近居民刘华借了一辆摩托车,送关云去医院。关云经抢救后留下后遗症,经鉴定为头部被撞击、失血过多、耽搁时间过长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王林应当对其所管理的花盆坠落致人受伤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第1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原告因此支付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1万元,原告父母护理原告的误工补助费XX元;以及精神损害费1万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关云就诊的医院病历;
2.证人赵海,住北京市海淀区×号; 3.证人刘华,住北京市海淀区×号。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书证1份 3.证人证言2份起诉人关云法定代理人关涛二00四年三月二日
【实例2】
育英学校是某市一所中专学校。XX年该校出资兴建了一家化工厂,名为兴达
化工厂,法定代表人周晓春。XX年6月,兴达化工厂欲向当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区分行×路储蓄所)借款50万元,找到育英学校要求提供担保,育英学校校长王晓玉为该厂出具了一份保证函,并同银行签订了抵押协议,约定以校长配备使用的富康轿车(价值15万元)作为抵押,并已经办理了登记。XX年3月,借款合同到期,兴达化工厂无法还清欠款,银行遂提起诉讼。要求育英学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民事起诉状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区分行。住所地北京市×路×号。
负责人吕平,中国工商银行×区分行行长。电话××××
委托代理人刘小兵,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育英学校。
住所地北京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玉,育英学校校长。电话×××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以设定抵押的富康轿车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拍卖价款由原告受偿;
2.判令被告承担50万元借款的保证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6月,兴达化工厂向中国工商银行x区分行×路储蓄所借款50万元,找到育英学校要求提供担保,育英学校校长王晓玉为该厂向我行的借款出具了一份保证函,并同银行签订了抵押协议,以校长配备使用的富康轿车(价值15万元)作为抵押,并
已经办理了登记。XX年3月,借款合同到期,兴达化工厂无法还清欠款。现在我行依据担保法的规定要求被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和保证责任。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I、中国工商银行×区分行x路储蓄所与兴达化工厂借款合同;
2、育英学校为兴达化工厂的借款向中国工商银行×区分行×路储蓄所出具的保证函;
3、育英学校与中国工商银行×区分行×路储蓄所的抵押协议;
4、登记部门的富康汽车抵押登记证书。此致××××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其他证明文件4份
起诉人:中国工商银行×区分行(签章) 负责人吕平(签章) 二00四年四月一日
篇四:经济纠纷起诉状
经济纠纷起诉状
原告人:马健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东风村一组被告人:朱允宝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东风村一组被告人:王军豹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王滩村三组案由:追索借款,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万元。
2.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XX年10月1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人民币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和第三和项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借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借条一张。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马健(公章)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2. 书证3份。
诉讼保全申请书
_____人民法院:
我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诉讼保全申请书
_____人民法院:
我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篇五:民间借贷纠纷诉状样本
民事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1960年10月30日出生,某县人,工作单位,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原告),联系电话
被告: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被告),驻所地:,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告向原告出售鼎鑫楼地下室的承诺合法有效;
(二)请求判令被告按承诺向原告出售并交付鼎鑫楼地下室,总价额为2374600元,并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完善相关手续。
(三)请求判决解除被告于XX年元月20日向原告借款1367900元及XX年元月21日向原告借款1000000元两项借款三个月的展期期限,以此抵减购房总价款;
(四)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
1、因原告向被告索还前期被告用于鼎鑫楼建设向原告所借款项及利息,而被告不愿还款,便按XX年10月10日《借款抵押协议》的原则(附件三),达成口头协议,双方于XX年元月18日承诺,以前段借款结余额1374600元(概算),由被告重新立借据,加上被告再向原告借1000000元(被告用于完成鼎鑫楼扫尾工程),合计2374600元作为总价款,由被告向原告整体出售鼎鑫楼地下室,待签订正式合同时结算,抵减历次借款。同时,原告向被告索要了购房总价款50%,即1187300元的购房收款凭证。
2、XX年元月20日,经精确结算后,前段借款及利息结余额为1367900元(附件四),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附件五)(因未扣减购房总价款的50%,
原告向被告打了1187300元的欠条);
3、XX年元月21日,根据元月18日的约定,原告借给被告100万元,作为购房总价款的预备金。被告向原告出具了100万元的借条(附件六)。后因被告负债出逃,引发严重危机。
二、理由:因被告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出逃,失去了基本的商业信誉,引发诉讼纷起而面临破产,危及原告向被告所购房屋——鼎鑫楼地下室的安全。又因为XX年元月18日的承诺和被告向原告收取了购房款,
是对XX年10月10日《借款抵押协议》的实施,且实际上原告已向被告交满了购房总价款,所谓借款实质上是原告向被告交的购房总价款,即原告向被告买受了鼎鑫楼地下室,因此,双方已构成了房屋买卖的事实交易。
此呈——
某县人民法院
原告为了维护自己及家庭的生存权,故请求某县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充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公正判决。起诉人: XX年月日
附件:
一二三四五六
龙秋红身份证复印件国发公司《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借款抵押协议担保保证责任履行承诺书 XX年元月20日借条 XX年元月21日借条
篇六:民事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男,1972年2月19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住遵义县南白镇白龙社区六小区。身份号码:522121************,联系电话:135********,133********
被告:黄××,男,40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遵义县公安局干警,住遵义县南白镇西大街遵义县公安局家属
楼。联系电话:159********
被告:王××,女,35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遵义市电线杆厂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一、判令二被告连带清偿原告借款30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利息(利息按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其中8万元从XX年5月30日起算,10万元从本案起诉之日起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XX年12月1日,被告黄宏在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红军街向原告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未约定还款期限。XX年3月6日,被告黄××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再次向原告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XX年5月30日前还款8万元,XX年7月30日前还款7万元,9月30日前还款5万元。上述两笔借款发生后,原告仅收到被告黄××还XX年所借款项2万元。XX年5月30日,原告向被告催告还款无果。此后,原告通过多种途径找被告催告还款,但被告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也未向原告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实现,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将面临无法实现的局面。因被告黄××与王××系夫妻关系,黄××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
续欺间,所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被告对原告承担共同清偿的连带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债权的实现,特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关于不安抗辩权之规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关于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附:
借条2份复印件;
民事起诉状副本2份。
篇七:多被告借款纠纷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XX。电话:XXX. 被告:XXX,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XX。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 X年X月X日出生,住XXX。电话XXX(系第一被告丈夫)
被告:XXX,男,汉族,X年X月X 日生,住XXX。电话XXX. 被告:XXX,女,汉族,XXX年X月X日生,住XXX。电话:XXX 被告: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人代表:XXX 电话:XX X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二被告偿还我借款124000元(本金10万元及所利息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二被告夫妇因资金周转困难,于XX年2月6日向我借款十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XX年2月6日至XX 年2月5日,并约定借款利息为二万四千元。该项借款由第三、四、五被告提供连带担保。借款合同签订后,我依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可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归还。我虽多次催讨至今未归还。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条款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
此致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篇八: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一:,男,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