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未经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系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办理前提条件
1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
3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
(1)、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层次、装修标准、工程施工进度说明、竣工交付日期、价格、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自行销售或代理销售等内容。
(2)、如代理销售,应提供代理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6开发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10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1建审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申请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受理阶段(2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
初审申报材料、受理、录入、扫描、建档(2个工作日)
2办理阶段(12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
1、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
2、首席代表组织协调建立预售房屋销售系统(5个工作日)
3、首席代表审核、提请分管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
4、分管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
3发放阶段(1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制证、窗口发证(1个工作日)
办理所需表格
1、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
2、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3、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
办理其他程序
1办理部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
2办理地点: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4在线查询:西安房管局服务网房99置业网
注意事项
在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要将相关电子信息及文本资料传输、移交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以保证商品房电子合同签约系统正常进行;
办理结果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市房地产信息网进行公示。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