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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第35卷第4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7月 Vol.35 No.4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Jul.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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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河北省教育厅2012年立项课题(SZ121013) 收稿日期:2013-03-07

作者简介:赵云霞(1965-),女,山西省晋城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刑法。 -103-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赵云霞1,王 静2

(1.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事务系,河北 石家庄 050081;2.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系,

河北 石家庄 050081)

摘 要: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这一重要方面进行深入地分析,就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改善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现有的法律制度,科学的构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如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具体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解决现有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9115(2013)04-0103-03

DOI :10.3969/j.issn.1009-9115.2013.04.027

Problems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in Legal System of Food Safety

ZHAO Yun-Xia 1, W ANG Jing 2

(1. Department of Judicial Affairs, Hebei V ocational College for Correctional Police, Shijiazhuang 050081, China; 2. Department of Law,

Hebei V ocational College for Correctional Police, Shijiazhuang 050081, China)

Abstract: China is facing all kinds of vicious food safety incident, some of which have been studied by the author. An in-depth analysis on the current legal system of China’s food security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are analyzed, as well as some suggestions, such as how to improve the current system of China’s food safety laws, how to construct China’s food safety legal system, how to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of China’s food safety, etc. The aim is to fundamentally solve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China’s food safety.

Key Words: food safety; legal system; countermeasures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严重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对我国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问题,除了要加强行政监管部门执法力度外,更重要的是应当有一个综合的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即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安全质量检测标准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及食品安全有效控制等多种类、多范围、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一、现有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成现状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从无到有,不断完善。从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多达近900篇。其中代表性的有: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对食品、工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实施、职责及法律责任

等作了明确规定;1993年实施 、2000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确立了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等的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1993年通过、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该法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和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及依法实行登记或许可等制度;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该法对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卫生、食品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监督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不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食品监管的措施,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制度,还在确立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基础上,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各个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1]。 此外,还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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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传染病防治法》(200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等法律法规。除此而外,我国还对个别产品专门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如《乳及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乳品厂卫生规范》等。上述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框架。但是,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虽然 2009年《食品安全法》对之前的《食品卫生法》进行了完善,明确了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加强和完善了食品监管等措施,但面对食品安全仍然严峻的现实,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仍然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2]。

二、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1.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

缺乏一个权威的领导监督和管理机构,监管效率不高。尽管我国《食品安全法》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各个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但它毕竟不是一个实质性的监管机构。现实中行政监管的不同部门负责不同的监管环节,法律对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划分也并不明确,这就直接导致食品安全监管中职责混乱、政策不一、监管重叠且矛盾等现象的发生。

2.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健全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内容不够全面,对许多问题尚未涉及。目前,随着转基因技术、辐射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与应用,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来源日益繁杂,不断滋生食品安全新问题。

3.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薄弱

在现实中,我国部分区域食品安全的技术研发不足,缺乏对一些重要食源性危害的检测技术。一些县级及以下的检验机构无法购置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施,专业检验检测人员严重缺乏,即时检测能力差,检验周期过长,检验检测信息不能共享。

4.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

尽管《食品安全法》第22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发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目前中国检测标准滞后和不全的现实,严重影响着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3]。我国目前的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距,而标准粗、更新慢尤为突出[4]。国外一般是按产品定标准,我国则是按类别划分;国外技术标准的修改周期一般是3到5年[5],我国目前20 000项国家标准中,有700多项属于“服役”超过10年而未变。

5.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健全

当前一段时期,由于在较短时间内发生了深刻的社会转型,原有的行为评价和约束体系趋于弱化,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规范、新机制、新秩序尚未发育成熟,人们面临的价值观念、社会环境、经济活动等更加复杂。由于缺少必要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如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等,直接导致一些领域出现道德失范、不讲诚信的问题,一些社会成员甚至见利忘义、丧失道德底线,不惜弄虚作假、违法犯罪。

6. 监测评估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体系不健全 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预控食品质量,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时下热议的地沟油、洗虾粉和“化学火锅底料”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正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等原因造成的。很多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缺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利用不够,因此不能很好地利用监测结果开展预警工作,而且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或重大事件时应急处置能力也很薄弱。

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对策 1. 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法制监管网

尽快修订、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完整、协调、适应形势发展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法制监管网。首先国家要从源头开始,突出重点,实施从农田到餐桌,从生产、加工、消费到出口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农产品批发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如实记载农产品的名称、来源、销售去向、销售数量等内容[6]。这样,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确定产生问题的环节,防止造成更大的危害。其次要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从根本上扭转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频发的势头。

2. 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确保食品安全的当务之急应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推进我国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确定食品标准制定原则和依据,针对具体问题,对标准进行添加、修订、废除。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为食品安全检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7]。

3. 借助科技力量确保食品安全

重视科技力量、加大应用最新科技成果是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作为行政监管机关和食品行

赵云霞,等: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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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从业者,要及时掌握国际、国内食品安全的最新技术动向,并用于实践工作中。除此而外,中国还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整合现有食品检测资源,建立统一、权威、强势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8]。时机成熟时可成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整合各方面的检验检测资源,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4. 加强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把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加快技术机构建设、深入开展技术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监测结果通报列入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各地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增强风险交流意识,做好主动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预警网络建设,推动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5. 引导企业自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要使食品安全的形势好转,还得加强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引导企业自律。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合理分权,把一些权力下放给社会[9]。培养企业的诚信意识,建立对消费者负责任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具体包括:要长抓诚信教育工作;加强诚信信息公开;实行诚信分类监管;强化诚信的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处力度。

6. 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也是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整体合力的重要措施,对于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和有效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工商机关应不断完善内部立案、审核、审批、移送制度,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和案件移送机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7.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要加快理顺监管体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餐饮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二是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强化监管部门切实负责,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三是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食品监管文化,提升监管队伍素质,规范执法程序和监督执法行为;四是加快组建稽查队伍,履行违法案件查处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食品安全的有效保障。只有建立一个综合的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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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玛丽恩·内斯特尔.食品政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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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毕金峰.微生物风险评估的原则与应用食品药品发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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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陈君石.国外食品安全现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卫生

法制,2002(10):97-101.

[8] 汤天曙,薛毅.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与对策[J].中国食物与

营养,2002(4):74-76.

[9] 贾敬敦,陈春明.中国食品安全态势分析[M].北京:中国

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208.

(责任编辑、校对:王学增)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及监管模式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d214657561.html,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及监管模式研究 作者:陆晓雨周慧丽 来源:《年轻人·下旬刊》2019年第01期 摘要: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关系人类最基本的权利,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些年,中国的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影响民众的生活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模式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主要从三方面加以分析,指出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及监管模式已经取得的进步,对该领域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指出现存的问题,给出相关建议,供参考。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監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F203 ;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3872(2019)11-00-02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与监管模式取得的进步 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我国的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主要由3个部门构成,即分管源头的农业部门、分管食品生产流通和终端问题的食品监管部门、负责卫生标准和风险评估的卫生部门。之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主要是按照不同阶段、不同品种进行监管,这样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会出现由于分工不明确、沟通不畅产生的各种问题。而现有的监管模式已经发展为一个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其它部门相互配合工作的模式,这本身是一种进步,能合理地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鉴于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该领域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截止到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有30多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已经建立了初步完善的法律体系。国务院等行政部门制订的相关部门规章达到了300多部,另外还有涉及食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详细规章制度。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必须要有相应的民事法律提供法律依据。而刑事法律中,对食品安全犯罪有明文规定,这些规定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要严格遵守,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即刻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法律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对于监管不力,《刑法修正案(八)》中又专门增加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惩治力度。 立法突破 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在逐步完善。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一直处于职责分工不明确的状态,因此,我国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在监管机构中增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完善了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完善最新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完善 摘要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基础,正所谓“民以食为天”。然而由于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转基因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人类自身道德素养等各种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去年的三鹿奶粉所引发的三聚氰胺以及种种食品添加剂问题,更是让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一下子凸显了出来,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老百姓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信心越来越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和重新建立迫在眉睫。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明显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如成立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退出“食品放心工程”,等等,但是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很多漏洞,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也需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监管体制 ABSTRACT Food is the foundation to the mankind for existence,activity and development,just as the saying “Food is god to the people”. However, some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f unctions, such as the inflation of population, extensively apply of Gene technical and some non cultivated manners of mankind and so on, result in the present non-optimism condition of food. Especially the came out of Melamine and many kinds of food additive last year, let the food safety issues highlighted by all of a sudden, made a tremendous influence in the society, the common people are more and more low confident in food security, that the food security of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system should reform imminently. In the last few years, our government obviously take severe measures to manage the food safety, for establishing the national food and drugs management bureau, releasing “food trust engineering”,etc ,but our food security still had very many loopholes, the government also must further strengthen in food safe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aspect responsibility. Keywords:food safety; government;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doc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发展对策 发布日期:2010-10-09 来源:食品伙伴网浏览次数:1063 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综述,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良性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提出的食品安全良性发展对策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马长路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102442) 【作者简介】马长路(1978- ),男,黑龙江佳木斯市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食品质量安全控制 【摘要】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综述,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良性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提出的食品安全良性发展对策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原因分析;发展对策;HACCP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遍及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人类的健康生存,而且还严重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 。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流行事件,涉及44个地区,病人逾万人;英国的疯牛病事件,引起整个欧洲乃至世界的恐慌;二恶英事件使数十个国家禁止从比利时、荷兰、德国、法国进口鸡、猪、牛肉和蛋、奶等制品[2]。。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仅以2005年为例,苏丹红食品遭到封杀;全国严查孔雀石绿;雀巢奶粉碘超标;广东凉果被逐出京;光明“回奶”事件;深圳黑作坊生产哈根达斯;薯条致癌等等,都令国人“谈食色变”,可见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 一、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因素 (一)主要的微生物及寄生虫污染 微生物危害是目前食品安全最大的危害, 也是食源性疾病的最大祸根[3]。食品在生产、包装、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制,严格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这是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的新举措,强调加强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两会代表、委员以及专家认为,目前已有的监管措施和法规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很多监管措施在执行过程中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未来应该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监管力度。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食品安全问题要下决心进一步规范,加大监管,建立一个可追溯的链条;同时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双管齐下,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食品安全的内容表明了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月召开的第3次全体会议明确,今年将从8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此前对食品安全犯罪也做了新的规定,加大了食品安全作假以及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打击力度,都说明了国家对食品安全方面更加重视。 "尤其应强调地方政府在食品监管方面应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全国人

大代表、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陈立昶指出,"从目前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主要是一些小企业生产的食品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食品主要瞄准了农村市场和欠发达地区。其主要原因就是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能力有限,难以全方位监测。" 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众多、规模化程度不高。据调查,全国共有10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近七成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仅3.7万家,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与食品生产企业小、散、多相比,我国农业生产则更为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尤其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更难控制。 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往往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力。从"田间"到"餐桌",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监管部门,但在实践中,常存在各部门间责任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专家指出,针对监管混乱和监管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各地方政府首先要强化地方监督力度,明确责任,从源头抓起。 --食品安全监管尚存三大难题 陈立昶介绍,目前国家严控食品安全事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地方监管实践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造成地方政府监管不力。 综合代表和委员的意见,食品监管在地方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实施

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作用:第6章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是必需的?保护消费者免受掺假和欺骗活动(的侵害)?为消费者提供可选用的食品相关信息?促进国际食品贸易12钟青萍钟青萍一、国际食品法规体系: 组成部分世界贸易组织(WTO)?1955年1月1日成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146个成员国(还在增加中)??依法建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全球国家间的贸易规则??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南:?目标:??从食品标准、原则和方法到建立标确保贸易流畅、自由、公平,且尽可能准、操作方案、定义和方法对其进行预测34钟青萍钟青萍WTO 的协定两个影响人类健康的食品贸易协定:?SPS协定(Sanitary / PhytosanitaryMeasures ?总条款:Agreement,应用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最惠国”地位:公平对待所有国家涉及添加剂、污染物、毒素和致病有机体-“国家待遇”:公平对待进口产品和本地产品?TBT协定(The Agreement onTechnical Barriers to ?29个法律文本Trade,贸易技术壁垒协定)涉及全部的产品,包括工业的和农业的SPS协定以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的食品:SPS和TBT协定的措施back56钟青萍钟青萍1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目的:保护消费者健康;保证公正进行食品贸是政府间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的协调机构,易;协调制定国际食品法典成立于1961年。?CAC大会每两年一次,轮流在罗马和日内瓦举行。参与者:?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罗马FAO食品政策与营养部食品?WHO/FAO的166个成员国,覆盖全球98%人口质量标准处。?来自于联合国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观察员(如?WHO联络点是日内瓦WHO健康促进部食品安全处。 WTO 和欧盟)?食品法典已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唯一的和?来自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如工业界和最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消费者团体、学术界)78钟青萍钟青萍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状以及趋势

论文名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状以及趋势所在学院:标准化工程 专业年级:12标准化2班 负责学生:丁虹月 学号:1201502231 指导老师: 是否合格: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状以及趋势 摘要 “民以食为天”,在我国,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各国政府和民众都愈加关心食品安全问题,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经协商一致并经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它是提升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的关键,也是国家食品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依据。本文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以及特点,简要介绍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技术法规标准体系,再根据我国国情及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状

目录 1 前言 (3) 1.1背景 (3) 1.2 意义 (3) 2 体系框架及特点 (3) 2.1我国食品标准体系框架 (3)

2.2 CAC标准体系框架 (5) 2.3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主要特点 (5) 3 结论 (6) 3.1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6) 3.2 国外值得借鉴之处 (7) 3.3 对策建议 (8) 参考文献 (10)

1前言 1.1背景 近几年,虽然中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依然危机四伏,不断通过各种媒体进入公众视野的如“黑心油”、“毒淀粉”、“镉大米”、汇源“烂果门”事件等等,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另一方面,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涌现,中国相关的食品标准由原来重视产品的理化指标,转向重视食品的安全性指标,近几年修订产品标准都增加了安全性指标。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建立食品安全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统计工作,表明着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1.2意义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国际民生的重大问题,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已成为我国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有效实施这一战略举措的重要技术支撑。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促进食品国际贸易等方面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1.2.1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关键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为实现食品有序生产、安全消费、有效管理等目的,将“农田到餐桌”食品链整个过程的各种影响因素、管理手段、控制目标所涉及的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的分析及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的 分析及对策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原体(微生物)污染问题。早些年,食品容易在添加剂、农残和兽残等方面出现问题,但随着我国对食品中农残、兽残和食品添加剂等使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食品中这类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率不断下降。相反,由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食品生产模式及饮食方式的改变、食品流通的日益广泛、新的病原体的不断出现、细菌耐药性的生产等,使食品,尤其是动物性食品,被病原体体及其毒素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一方面传统的食品污染问题继续存在,如沙门菌污染、霉菌毒素污染、农药污染和寄生虫污染等;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系列新的食品污染问题在我国同样突出,如大肠埃希菌已在国内多个省发生了严重的

爆发流行等。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5年来所获监测数据也表明,食品中农残和兽残的污染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食品中的病原体污染连年以较快速度上升。 2、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3、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4、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5、食品安全研究发现的新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科技的发展,

2020新版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应对措施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 应对措施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新版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应对措施 近几年来,食物中毒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来自有关部门的统计,每年我国消费者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超过10万人。大米、蔬菜、鸡鸭鱼、猪肉、豆奶、肉松、火腿、卤制品……凡是可以裹腹的东西几乎都被列入“有毒食品”的黑名单,消费者怀疑今后还有什么食品可以放心地吃,经营者抱怨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在我们打造放心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过程中,竟然还有这么多的“有毒食品”跨入我们的菜篮子、走上我们的餐桌,进入我们的口腹之中,实在让人痛恨不已,由此可见,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根据所查询的资料,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问题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食品数量安全现状。第三次工业革命之后是伴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的供给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大工厂的建立,批量流水线的生产。都使得食品

的产量大幅度的提升,中国早已走过了计划经济物质短缺的时段,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主要食品销量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居民食品消费结构进一步改善。但也存在问题:我国食品总体数量不足,且不均衡,粮食人均占有量一直不高;油料的人均占有量呈波动趋势,而且数量与发达国家人均相比,严重不足;肉类和水产品的人均占有量虽一直呈上升趋势,但与发达国家人均产量相差悬殊,尤其是水产品与发达国家人均产量相差1倍以上。在新的历史时期,大力发展均衡农业,从数量上提供安全的农产品,具有重大意义。 2.食品质量安全现状。目前,我国食品平均合格率稳中有升,但上升趋势缓慢,质量水平很难大幅提高,主要是大工厂的批量生产,因为是公司,所以他的主要目的是盈利。“三聚氰胺”,“大头娃娃”等就是企业家缺乏道德,以盈利为目的造成的惨剧。目前仍有一部分地区食品不合格,其原因细化来说有四点:①无标生产或不按标准生产现象严重;②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差; ③食品生产技术落后,生产人员素质不高;④食品添加剂滥用和添加不按标准执行或计量不准,造成添加剂超禁或超标现象屡见不鲜。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尤其是非正规的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隐患更为突出。违规企业大都是一些小的、非法的、不正规的食品生产企业,但是也有一些正规甚至知名企业有意或无意参与,比如2005年发生的“苏丹红”事件中,肯德基和亨氏均涉嫌其中。震惊全国的2008年9月“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由于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导致食用者患肾结石或肾功能衰竭。截至2008年9月17日早8时,全国医疗机构共接诊、筛查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婴幼儿近万名,临床诊断患儿6244名(其中2名已死亡)。2008年9月对全国生产婴幼儿奶粉的108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其中包括伊利、蒙牛在内的22家企业69批次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占这些企业的20.18%。 近几年我国曾被曝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问题食品黑名单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如下:敌敌畏炮制的金华火腿;病死母猪肉做太仓鲜肉松,双氧水处理黑肉松;工业酒精勾兑白酒;变质豆奶导致数千名学生中毒住院;南京冠生园制造的“黑心”月饼;用甲醛泡制的众多水发食品;有害矿物油炒制的瓜子;添加增加剂的馒头、花卷;用“瘦肉精”增瘦的猪肉;用“毛发水”勾兑的酱油;用石蜡做凝固剂的重庆火锅底料;违禁“工业盐”腌制的四川泡菜;到下水道淘出来的“潲水油”;掺“吊白块”的龙口粉丝;陈年毒大米翻新做成米粉;上海三元“全佳”牌乳酸菌饮料霉菌多得无法用数字计量;价格低得出奇的假鸡精;糖精水巧妙勾兑劣质葡萄酒;果脯蜜饯微生物超标严重;添加化工原料非食用冰醋酸的山西老陈醋;湖南有毒猪油大量入市;使用福尔马林浸泡的水发食品;温州“乡巴佬”食品;黑馅饺子;江苏省泰兴市出现“有毒香肠”;用猪粪浸泡的臭豆腐;劣质奶粉吃出大头娃娃;“苏丹红”加工辣椒油;雀巢奶粉碘超标。 根据卫生部统计公报,2010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食物中毒事件与中毒人数与2004年以前相比明显减少,但是死亡人数增加极快,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在2009年和2010年全国范围内的抽查结果表明,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不足70%,其中大型企业合格率多在90%以上,而小型企业的合格率仅为50%左右。

试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缺失及完善(新版)

试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缺失 及完善(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94

试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缺失及完善(新 版) 论文摘要近年来,安全行政许可的监管不力及缺失已成为直接影响我国公众健康和食品企业生存与发展以及健全的市场机制建立的重要问题。本文从行政法的角度通过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症结之所在,以期对如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提出拙见。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行政许可行政监督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食品安全永远都是人们最关注的问题,然而近来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频频为我们拉响警报。在己经发生的这些食品安全事故中,不少食品生产企业是获得相应行政许可审批的,但它们在具体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往往由于行

政监管的缺失、商家经济利益驱使等原因,试图挑衅食品安全的底线。 一、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分析 按照食品安全监管流程来讲我们可以将食品安全监管分为两个部分,即食品安全的行政许可阶段(事前监管)和商家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的行政监督阶段(事后监管)。 (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 食品安全许可是行政部门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进行审核后,赋予其从事食品安全法律所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用品的生产经营资格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许可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几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新资源食品的审批、保健食品的审批、特殊营养(强化)食品的审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食品添加剂的审批,食品用洗涤剂与消毒剂、食品用产品的审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证发放等九大类。上述九大类许可又可以按照其行为内容分为产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调查分析报告 现状分析:中国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国外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 中国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研究历史悠久。早在上古时代,便有神农氏遍百草,测试毒性。其中有毒的,纷纷被各大江湖门派所亲睐;无毒味美的,便成为百姓人家的盘中餐;无毒味不美的,可能就被制成中药了吧。 炎帝乃神农氏后裔(一说炎帝就是神农氏),中华民族又是炎黄子孙,因此可以认为,勇于品尝各种有毒食品,是我们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传统。而这种传统,在当下得到了极大的继承和发扬。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大头娃娃”、“毒大米”、“毒奶粉”、“雪碧汞毒门”、“染色馒头”、“瘦肉精”、“皮鞋制酸奶、胶囊”等事件的频发,让消费者陷入了极度的不安。为了更好的配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推广,提高广大民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更多发生,保护自身身心健康安全,我们必须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国食品安全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现状: 1.一些蔬菜、水果中普遍残存化肥、农药等物质,使这些食品的安全状况令人十分担忧。在农业生产中,一些菜农、果农为了增收往往使用高毒甚至剧毒农药来喷洒蔬菜、水果,这直接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超标,这样的蔬菜、水果被消费者食用后肯定会带来身体健康上的很大危害。例如,在2009年曾经有相关的组织对北京市4家大型超市销售的樱桃、甜瓜、桃子、油桃、苹果5种水果进行抽查,结果一共检测出了17种农药,甚至有的农药是法律已经禁止使用的农药,可见某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多么不容忽视。 2.在食品加工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用品。一些黑心肠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受金钱的驱使,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往往违规使用、超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抗生素、激素,甚至不惜掺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用品,主要表现在:(1)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加工食品使用的添加剂的品种及其用量,如果超量使用很可能会对人体带来危害。但是为了追逐利润,一些食品加工者却无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体身体有害)。例如,在面粉中添加超限量的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菜中多倍超标量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化学合成甜味剂;为了使馒头、包子增白使用二氧化硫;为使大米、饼干增亮使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还有孔雀石绿、苏丹红、三聚氰胺……像这些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却能导致人们食物中毒甚至死亡的化学物质到处可见,令人防不胜防,触目惊心。(2)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家禽、家畜、水产品体内。在种植业、养殖业中滥用激素和其他药物以增加产量,使水果、蔬菜、家禽家畜、水产品在短期内获得丰收、成熟。例如,带尖的西红柿,坚硬的猕猴桃、肥大的豆芽等等,都有可能是使用激素促使其长熟的结果。这种做法不仅使培育出来的产品营养价值明显降低,而且也会给食用者的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

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监管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显得愈来愈重要,新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社会变革时期法律法规、道德准则失范因素,也有科技进步、环境变迁、全球化趋势的影响。既有监管部门监管方法因素,也有企业行为、消费者行为因素影响。因此,建设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当这个系统的每一个要素或环节的功能都能有效发挥,才能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1、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对食品供应者提供安全食品的行为进行调整的基本途径。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各国都建立了比较成熟完善的法律体系,覆盖所有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完整链条。我国也制定并颁布了《食品安全法》这样一部基本法律。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食品安全法》与原来已经存在并继续发挥作用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之间的协 调性还比较差,需要将各个法律法规统一起来,还要做很多工作。今后还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一是制定产品责任法。尽管现有与食品有关的法律都涉及到食品供应者的法律责任,都没有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的归责原则,这对激励食品供应者提供安全食品有不利影响。英国、美国的实践证明,产品责任法的设计及司法实践是国家成功干预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路径。二是解决执法过程中对执法者的监督问题。“监督监管者”在我国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监督监管者”除了立法机构要有所作为外,还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的机制,在法律上设计食品安全相关方(消费者、生产者)介入行政执法的程序,使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受到有效制约,疏忽、懈怠,玩忽职守现象得到遏制。三是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配套法规的规划工作,明确各有关监管机构制定法规的权限,避免“行政法规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解决监管机构之间法规的矛盾和冲突,使整个法规体系协调一致,无缝衔接,形成闭环。 2、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 将食品安全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分离出来,建立我国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

中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其发展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其发展 【摘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食品中毒、假冒伪劣、出口受阻等不良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危害和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因此,探索、完善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一定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管理体制 【正文】: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人们饮食文化日益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禽流感”还有“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要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更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根据我目前搜集的资料显示,中国食品安全目前存在的问题分为如下几类:(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和生化学污染素主要包括农物毒素。(1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江河、湖泊、近海等污染

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与监管机制产不是一开始就完善。期间也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美国对食品安全法律的完善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私人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时期,美国的经济处于自由竞争时期,国家只是扮演一个消极的“守夜人”的角色。在对待食品安全上也是这种态度。因此,这段时期内的食品安全法律是很少的,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具体措施。当然,当时的社会也很少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随着私人垄断的出现,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食品市场出现了大量的伪造,假冒、甚至有毒的食品。政府的消极性已经不能有效地控制这种局面了。于是美国于1906 年颁布了《食品、药品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这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美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在私人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出现的食品市场的违法行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止。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至今,美国实施的基本政策是全面对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也是如此,为弥补1906 年颁布的《食品、药品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的不足。美国国会于1938 年制定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该部法律明确了美国食品安全法律的体制、法律的部门等。随后美国还相继制订了《公共卫生服务法》、《安全饮水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等。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至此就已经非常的完备了。当然,美国的食品安全做得非常好仅靠完善的几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比较好的监管机制。 美国对食品安全法律的监管体制与我国相似,也是多部门监管: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负责监绝大部分的食品,即除肉类、禽类以外的国内生产的食品。也负责除肉类、禽类以外的进口到美国的食品。FDA 负责用于食品的化工原料的许可证(农药除外)。虽然FDA权力很大,但监管人数却非常少,因为它不是主要实行执行任务的机构,它只是通过颁布食品标准的方式进行监管;国内和进口肉、禽产品的安全监管任务就交给了农业部及其下属局即食品安全检验局。动物植物的疫病监测由动植物健康监测服务局负责;环保局负责制定食物中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和对用于庄稼的农药进行审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主要是负责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与其他机构合作监测食源性疾病爆发的趋势和规律,开发快速检验病原菌的技术,开展食源性疾。 虽然美国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多,但是美国很少存在重复的食品安全监管或者监管的空白。这与其科学的监管模式是有关系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并不是像我国以食品安全监管的横向分段监管而是以纵向的监管为主。比如美国的农业部门负责肉类、家禽及相关产品和蛋类农产品的法律,那么肉类、家禽、及其相关蛋类农场品从生

我国食品安全统一监管模式的优化

我国食品安全统一监管模式的优化 统一监管模式并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灵丹妙药,将面临地方保护、信息内部化、诚信体系建设滞后的困扰。优化我国食品安全统一监管模式,需要形成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双重领导体制,完善食品安全共享信息平台,加快建设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标签:食品安全;监管;治理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中重复监管和监管“盲点”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决定,将原来分段监管的模式转变为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统一监管模式。机构的改革、职能的转变,并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灵丹妙药,理念、体制机制、行为方式必须进行相应的转变和优化,才能真正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食品安全治理的统一监管模式 食品安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分工的产物。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进入商品经济时代,食品供给更多地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在食品生产交换过程中,生产者和销售者比消费者更清楚食品的质量和特性,生产经营者倾向于隐藏产品信息以实现最大化利益,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食品问题的市场失灵。为矫正市场失灵,政府对食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管。监管是政府行政机构在市场机制框架内,基于法律对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及伴随其经济活动而产生的社会问题进行的干预和控制。〔1〕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由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进行监管,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协调,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在行政监管实践中,分段监管模式有利于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复监管与监管漏洞并存的弊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第十二届全国人大2013年通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3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确立了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地方政府将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食品安全治理由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垂直管理模式转变为统一监管的地方分级管理模式。食品安全分级统一监管模式,建立了规范有序、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了权责关系、扩大了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权力,既有利

(调查报告)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自6月起*县食药监局承担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面对新的监管领域和新的职能,如何保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是我部门面对的一项新课题。我局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把调查研究当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问路石”,集中利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摸底调查、重点抽查、座谈走访、典型分析等方式方法,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全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掌握了餐饮服务行业具体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概述 *县辖区面积约2540平方公里,总人口57万,辖28个乡镇(处),46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47万,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全县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的餐饮服务业整体水平较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固定店面的餐饮总数为862家,其中有许可证的为560家,无许可证的为302家,即将转让的为13家,获证率约为64.9%。在所有餐饮单位中大型企业18家,中型企业15家,学校食堂40家,农家游199家,绝大部分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6%。从数据统计来看,我县餐饮单位基本呈金字塔状,塔顶端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数量最少,中间部分为较为规范的小型餐饮单位,最底端则是数量庞大的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不稳定、设施设备缺乏、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五小”(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餐饮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数量众多、布局分散,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产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对方便快捷的就餐需求越来越大,餐饮服务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除较规范的酒店外,绝大多数是家常风味店、特色小吃店、休闲餐厅、烧烤店、大排档、农家乐等,而这些小型餐饮单位常常抱着“省钱经营”的心态去经营,投入少、成本低、分布广、条件差,加之多数业主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事先不申请,不管卫生条件符合与否,不经许可即行开办的现象,有的企业则是被查处时才被迫办证,不查不办,更有甚者是遇到检查,听到风声不对,干脆“收兵回营”,躲过检查后再继续经营,导致我辖区内存在着一大批未办证的餐饮单位。 (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健康体检不到位。目前,我县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从业人员,多数是低文化层次的群体,其中初中、高中文化的居多,部分从业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起码的卫生知识都一无所知,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操作;有的企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或者为了应付办证,节省体检费用,从业人员体检几个就算了事,不符合全员体检的规定,加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体检了的走了,新来的未经体检随即上岗,特别是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全部未进行健康检查,若有患有传染性疾病(如甲肝、肺结核等)的人员上岗,给消费者构成严重的健康隐患,这些患病从业人员成为餐饮业的“隐形杀手”。 (三)设施设备简陋,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众多的小餐饮单位受自身经营规模、方式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业主不愿意在硬件设施上投入,难以做到分间操作,有的甚至生熟案不分,也不能达到远离厕所、粪堆、污水沟等污染源的要

定远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定政办…2012?53号 关于印发《定远县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县工业园区、盐化工业园管委会: 《定远县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定远县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10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发[2012]1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强化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建立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县食安办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整合资源、转变工作职能,建立或明确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在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监管联系点,负责本地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并协助乡镇监管食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四员”监管队伍。“四员”队伍原则上采取指定方式,在每个乡镇确定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兼任,负责本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每个乡镇卫生院确定1名食品安全宣传员,由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人员兼任,承担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职责;在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协助乡镇负责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信息员,由村医担任,负责本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相关工作分别纳入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基层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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