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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之我见

审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之我见

审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之我见

作者:郑萍发布时间:2010-07-02 10:33:01

去年,武汉市商品房交易异常,房价一路攀升,也带动了二手房交易市场,面对扶摇直上的房价,在利益驱使下,一些卖房者反悔毁约的行为,导致二手房纠纷案件大幅增加。据统计,在我院民二庭,2007年全年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8件,但在2008年3月中旬,民二庭受理该类案件19件,呈直线上升趋势。上述案件全部是因卖房人反悔,不履行合同导致纠纷的产生。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办案法官普遍感到棘手的问题有两点,第一,争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第二,在合同不得不解除时,买房者要求售房者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应否支持,以及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怎样认定的问题。下面就上述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

在民二庭目前受理的19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卖房者毁约的理由如出一辙,一是以签订合同时,出卖人并未办理权属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当然不能履行。如原告叶某诉被告张某及第三人某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诉称,2007年7月5日,其与被告及第三人签订一份《房屋出售协议书》,约定被告将其某花园小区房屋一套卖给原告,价款578,000元,被告及第三人协助原告办理两证。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将购房款558,000元交付被告,并办理了两证,但在原告携尾款20,000元找到被告,要求其交付房屋时,被告以房屋涨价为由,要求加价200,000元才交付房屋,为此,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金。被告辩称,出卖房屋时,其并不知法律有规定,即没有办理两证的房屋不能进行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二是以签订合同时,未经夫妻一方书而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89条的规定,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原告贺某、徐某诉被告胡某、金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两原告与被告胡某系同事关系,2002年12月2日,两原告与被告胡某签订一份《转让房屋协议》,约定胡某将单位所占房屋各种权利及义务转让给原告,所有与此房有关的钱款均由原告承担,开发商交房后房屋所有权为原告所有,与被告胡某无关。嗣后,两原告以被告胡某的名义购买了诉争房屋,交付了所有购房款共计257,443.82元,房屋一直由原告用于出租至今。诉争房屋两证登记在胡某名下,原告要求被告胡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胡某表示不同意,其理由是妻子金某不知情,现在其妻不同意卖房。现两原告起诉,要求胡某履行合同,办理诉争房屋的过户手续。胡某反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我庭法官在审理上述两类案件时,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对于缺乏房屋权属证书的案件,由于其房屋没有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理,对于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亦为无效。第二种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规范,而非合同效力性规范,是法律对房屋出卖人的强制性要求,其效力范围仅及于房屋出卖人,而不能及于合同的买受人,该项规定不应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出卖人出卖的房屋系其合法的私有财产,其未申请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只是尚未产生物权公示的法律效果,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对于共有房屋,未经夫妻一方书面同意,其买卖行为的效力问题,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关于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效力进行认定。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下面分别进行阐述。

第一、关于出卖人出卖的房屋缺乏两证的情形,其合同效力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一部行政管理性的法律,它主要规范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其立法目的,是国家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以减少房地产交易纠纷,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该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是法律对房屋出卖人的强制性要求,是对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设定的于物权变动时得限制条件,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属合同标的物的瑕疵,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该项规定,不是认定合同效力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是一

种违约责任,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可以不予过户,可以不让物权发生变动。值得强调的是,对于售房人以自己的买卖行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达到其毁约目的,如果我们支持了这种请求,无疑会损害买受人的利益,丧失了诚实信用原则,影响了交易安全。故笔者对于未经权属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主张无效的认定。

第二、未经夫妻一方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

司法实践中,毁约方另一个理由,就是以夫妻一方出售房屋时,另一方不知情,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的理解和善意取得的理论分析。未经夫妻一方同意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共有人,一方在为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给第三人,这种买卖关系应是无效的。但是,因第三人在购买房屋时并不知道夫妻一方无权独自售屋,且支付了购房款,交易价格也公平,为善意取得,因此,应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得规定,即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得,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要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行为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理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只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买卖行为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则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退一步说,第三人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对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推定缺乏合理的理由,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也不能一概认定为无效。将合同的效力完全交由另一方决定,

对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极为不利,因为合同宣告无效后,相对人只能请求处分财产得一方返还财产,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却无法要求处分人承担违约责任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从利益平衡和鼓励交易的原则出发,即使在夫妻另一方拒绝追认的情况下,也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而应将存在权利瑕疵的合同确认为有效合同,无处分权的夫妻一方不能转移标的物的物权只是对合同的违反,善意受让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综上,笔者认为,在处理未经夫妻一方同意签订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时,应认定合同有效,让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维护公平交易。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毁约方的责任承担

前面我们谈到,由于房价上涨,买房者一般都要求依法履行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合同不得不解除的情况下,许多买房者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这也是目前很难解决的问题,房屋升值部分是否应该赔偿,若赔偿,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支持赔偿,房屋差价如何确定,有无可行标准等等。下面也从两个方面,探讨关于合同解除后,违约方的责任承担问题。

1、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赔偿房屋升值部分损失。

买房者能否要求差价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买卖合同解除后应恢复原状,房屋升值部分不应得到赔偿;有观点则认为,房屋升值部分应得到赔偿。

笔者认为,合同解除后,买房者可以要求差价补偿。但目前有力的法律支持不够。2003年3月24日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但由于当时我国房地产市场较为平稳,该解释的加倍赔偿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但近年来,房价大幅上涨,该双倍赔偿已难以约束违约的售房人,同时,该司法解释也仅限于商品房买卖纠纷,对于其他的房屋买卖纠纷无法适用。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因售房人违约导致合同的履行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已成为不可能,合同履行后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如房屋升值部分)不进行保护,对买房者明显有失公平。假如将损失范围限于合同的签订、履行而支出的实际费用以及占用购房款的利息损失,违约方虽然作出了赔偿,但这种赔偿显然对违约方有利,达到了违约方的目的,即违约就是为了获得比履行所能获得更大利益的目的。结果显然易见,起不到遏制违约行为的作用,反而起到对违约行为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

综上,支持对房屋升值部分进行损害赔偿,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遏制违约行为,维护公平交易,在

司法实践中应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得情况下,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财产上的损失。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的利益。由于房价上涨,出卖人违约,令买受人造成的间接损失,就包括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因此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

2、房屋升值部分如何确定,有无可操作性。

对于房屋升值部分的认定,北京、上海等地法院相应出现了一些判例,出台了相关规定。北京朝阳区法院在2007年底判决的一起崔先生赔偿陈女士房屋差价款案件中,其损失的构成是:诉争房屋的现市场价值与双方合同约定价格的差额,从而使买房者得以购买同等水平的其他住房。这是一个比较认同的计算方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为市场价格是波动的,随着时间的不同,房价也不一样,到底选择哪个时间点,确实很重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房屋涨跌损失的确认,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笔者认为,上海高院的上述规定,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可以借鉴到我院对该类案件的审理中。最后,有一点要明确的是,支持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得前提,必须是守约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比如全额交付了购房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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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民事审判第二庭

简洁版二手房买卖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简洁版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以下是简洁版二手房买卖合同文章,供大家参考! [提示]合同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 销合同|装修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 市_____ 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元整,作 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

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写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写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 ____ 月 ___ 日

引言:___________________ 大家都知道中国的房价是越来越高,越来越多 的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候二手房就变得炙手可热。今天我们一起来 了解一下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写?下面是网小编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与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 (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V": 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 佰 _____ 拾_____ 万______ 仟 ______ 佰_____ 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分 _____ 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 ____________ 年_____ 月 ______ 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上)

案例一 循环走账虚构付款事实 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 【案情】 2016年7月,法院判决徐甲夫妇向魏某支付股权转让款117.5 万元。判决生效后,魏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却发现债务人徐甲夫妇为躲避债务已将原在其名下的别墅、店面房转移至其妹妹徐乙夫妇。魏某遂起诉要求撤销债务人徐甲与徐乙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徐甲、徐乙夫妇认为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不能撤销该买卖行为。法院审理后查明,徐甲夫妇约定以450万元的价格将一套别墅、二处店面房卖给了徐乙夫妇,以徐甲夫妇欠徐乙夫妇的150万元债务抵房款,同时徐甲通过孙子及其他案外人的帐户,将100万元资金从徐乙帐户到徐甲帐户流转了3次,形成了徐乙已支付300万元的银行流水。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房产登记恢复至徐甲夫妇名下。 【点评】 部分债务人为恶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在债务发生后,将其名下财产以放弃、赠予或低价转让等方式转至他人,为法院执行设置障碍,意图使债权人的合法债权落空。本案中,债务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转移登记给他人,而事实上,交易相对人未支付合理对价,

也明知该买卖行为会削弱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债权人的权利,有违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故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权属登记恢复至原始状态。 案例二 房屋借名登记被查封 实际权利人要求过户被驳回 【案情】 2009年6月,张某与A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由张某从A房产公司处购买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房屋成交价为22万元,付款方式为现金加贷款。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系涉案房产的实际购房人,当初为了能多贷款,便借用了张某的名义购房并办理了贷款,实际上首付款、按揭贷款、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其支付,并提供了其与李某借名购房协议,现诉请判令张某协助过户,且在其一次性还清结欠银行的贷款本息后,由银行协助将涉案房屋上的抵押权予以注销。本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虽符合借名登记的情形,但因涉案房屋被另案查封,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抵押等登记手续,故对于李某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点评】 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法律上一般推定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登记人为所有权人,但在借名购房案件中,实际购房人能提供

二手房买卖合同(完整版)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地下室、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房屋及附属设施见清单(附件二)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年___月_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_________________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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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简单版)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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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范本 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 第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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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详解 ——以《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例 二手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它是相对于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而言的,新建的商品房第一次交易时称为“一手房”,再次上市交易时就称为“二手房”。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等。 在上海市进行二手房买卖必须签订专门的网上备案合同,即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即使买卖双方私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得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重新签订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买卖之前要对《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各条款进行详细的了解,只有在详细了解各条款的基础上才能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签订符合己方利益的合同。 一、《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组成 该示范合同由:特别告知(一)、特别告知(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文、补充条款(一)、补充条款(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共11个部分组成。这11个部分并不是同等重要的,就签订合同本身来说,最重要的是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补充条款(一)约定了合同正文之外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附件三是付款条款,涉及到双方付款的条件及期限等当然很重要,其他的组成部分基本都是格式性的,直接填或者直接选就可以了。 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各组成部分详解 2.1 特别告知 特别告知一、二就是示范合同文本中对签订合同的一些常见风险及其预防以及注意事项的特别提醒。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的查阅,并知悉其内容。 2.2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文 该合同正文的各条款都是固定格式的,条款本身是不能更改的,只可在需要填空的内容上根据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来填写。如果是委托房产中介来买房的,对于合同正文每个中介公司都有固定的表达格式,网签的时候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直接填写就行。如果没有委托中介而是自行交易的,在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签时,房地产交易中心对于合同正文也会提供一些固定的格式。现就合同正文的一些条款详解如下: 2.2.1 合同第1条买卖标的基本情况条款 在该条款中要填写清楚居间方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名称以及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和执业证号码。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涉及到中介公司责任的,可以作为投诉及诉讼之用。其他内容根据房地产权证上登记的信息如实填写即可。 2.2.2 合同第4条腾房条款 在该条款中腾房的时间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匡算出一个宽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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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完整版) 卖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家庭电话:手机: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现住址:家庭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______ 【区(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街道)】 _________ 【幢】【座】【号(楼)】 ___________ 单元 __________ 号(室)。该房屋所 在楼层为 __________ 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______ (出让或划拨)方 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 权年限自 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 日至________ 年(月_________ 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 业经纪人: _____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达成本 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元(小写), ____________ 元_ 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手房买卖合同简单版

二手房买卖合同简单版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二手房买卖合同(简单版)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 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 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

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一、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1、在深圳有二种录入网签合同的方式,一种方式是在业主房产解除抵押或查封以后,由中介公司通过其公司系统联网登记中心数据库录入;第二种方式是买卖双方通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提供的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系统录入。 这二种录入方式有个很大的区别,就是选择自助交易录入的方式时,不需要考虑业主房产有无抵押或查封状态。因此为了避免在中介处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深圳市出台新限购政策对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可以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版本的同时一并采用自助成交形式录入网签合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限购当晚录入网签合同后并不就意味着该网签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买房人就一定不受新限购政策影响。 依据我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是采用书面形式。依据我国的《电子签名法》,涉及不动产的买卖合同,不适用电子签名法。 也就是说录入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库中的网签合同要想成立并生效,需要先把该网签合同打印出来,并由买卖双方在上面签字确认,双方签字后方可算是一份成立并生效的买卖合同,依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后才成立并生效。在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前,其只是一堆无用的电子数据,对买卖双方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此时买卖双方的网签合同没有成立并生效,买家的购房资格仍然受限购政策的影响。 二、在深圳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注意,决定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二手房合同签订时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有关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有关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XX 被告: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共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判决生效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房贷手续(因原告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放贷或贷款不足部分,原告会以现金方式补齐)、并在20个工作日以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会在办理过户手续当日(含)之前,将剩余首付款支付给被告。 2.本案诉讼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3.如被告在事实上无法履行合同,需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在判决生效5日以内,支付原告所付定金的二倍共计10万元给原告、同时退换首付款5万元,承担中介费1万元;并针对赔偿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部分,请求法院予以增加: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房租受益共计2300元、以及因房价上涨对原告造成的机会损失共计30万元。 事实和理由 原告、被告以及第三方中介XXXX年X月X日签订一 式三份的《市房屋买卖合同》;被告XX房屋出售给原告;成交总价100万元整, 但是,因市房价暴涨,被告便产生违约意向,通过电话、以及委

托中介转达等方式,表示拒绝出售此套房屋,企图恶意违约,但又不承认其违约行为。 原告认为,由于目前房价同X月份签订合同时相比,房价暴涨,相同区域内的新房售价、二手房挂牌价均涨幅超过30%;现在原告如购买相同房产,需比签订合同时多付出的钱已超过XX万;从而导致作为守约方的原告,已经从事实上无法再以签合同时的价格购买相似的房屋。 如被告违背诚信、恶意违约而不履行合同,会导致作为守约方的原告蒙受重大的机会损失,导致原告用永远丧失在昆山购房的机会。 综上所述,请法官维护我守约方的利益,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 年月日 篇二:起诉状(房屋买卖一审) 张特律师 E-mail:[email protected] 原告:XX 性别:男出生日期:1993年11月9日民族:汉法定代理人:XX 性别:女出生日期:1968年1月11日民族:汉住址:北京市XX区XX街X号宿舍楼XXX号 被告:XXX 性别:女出生日期:XXXX年3月23日民族:汉住址:北京市西城区XX街甲XX号

最新-简易版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最新 简易版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导语】自己买卖房屋总得还是要放心的,如果自己没有什么凭证,证明这房子是自己买的或者说是自己卖的呢?所以这时候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重要性了。下面是编者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的简易版二手房买卖合同”希望可以帮到您。 【篇一】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 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________ 县 ____ 区____ 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 为___ 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 ____ 号)。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 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 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 甲方(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何签订网上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 签订前 一、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

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 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因该房产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登记备案的,则租赁合同由购房者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签订时 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

代理词(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反诉原告)王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活动。通过开庭前对本案的调查了解并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现针对本案争议的问题,结合相关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原、被告于2010年11月14日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真实有效。 从合同签订的主体、内容、标的及意思表示来看,完全符合合同有效的法律要件。本案原告(反诉被告)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人,被告(反诉原告)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对标的房屋的买卖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条款的约定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而且在合同签订的当日被告即交付定金50万,说明合同成立生效后已经开始履行。 二、关于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变更的认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等。在本案中,《二手房买卖合同》存在两次重大变更: (一)2010年12月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应当认定为对原合同中购房资金监管条款的变更。 原合同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前监管首期款500万,但是原告(反诉被告)提供的证据《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的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金额为100万,该协议签署的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原告(反诉被告)签署协议的行为即是对首期监管行为的认可,虽然时间、金额与原合同约定不符,但是这

份协议是原被告双发共同签署的,可以认定为对原合同的协议变更。(案例中原告提供的《关于限期履行合同义务的通知函》具体的时间不详,如果在2010年12月6日前则对前述行为认定不造成影响,若在2010年12月6日后由于是单反变更也不具变更效力) (二)2011年3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补充协议》应当认定为对原合同中购房款支付方式的变更。 原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支付方式是首期款加银行贷款,2011年3月1日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补充协议》,变更购房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现金支付,并且将监管的首期款100万的截止日期由2011年3月6日修改为2011年4月6日。这一系列行为足以认定为对原合同履行方式的变更。 三、被告(反诉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 合同签订后,被告(反诉原告)于2011年11月14日交付定金50万,于2010年12月3日取得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31日的银行贷款授信1850万,2010年12月6日监管首期款100万。截止2010年12月6日前述三项金额正好等于标的房产的转让价格2000万元,至此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在2011年3月1日原、被告双方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后,被告(反诉原告)于2011年3月3日又向银行监管购房资金550万,此时监管资金共计650万,当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垫资赎楼业务合同》,由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300万给被告(反诉原告)。小额贷款公司在情况说明(见证据X)中也明确表明愿意为被告(反诉原告)垫资1300万,并按照行业惯例在原、被告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同时进行放款。由于买卖合同具有双务和同时履行的特征,所以被告约定在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支付购房尾款合乎交易习惯,

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简单版电子版

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简单版电子版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二手房买卖合同简单版篇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

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写(一)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

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 )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常见问题200问

编号:____________ 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 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常见问题200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依法院判决、裁定、调解而进行的房地产登记,由权利人单方申请即可登记2011-7-30代为办理房的转让、出售等一切相关手续”是否包括抵债?出让尚未取的产权证的合同有效吗?2011-7-30 查封房产的财产保全错误,如何承担赔偿责任?2011-7-30定金有哪些种类?支付定金后合同没能签成,是否必须返还?2011-7-29 中介费纠纷: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又进行撤消,并私下签定新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合同约定的中 2011-7-27 介费是否需要按约支付? 中介费纠纷:看房确认书约定,私下成交的要承担违约金,该约定是否有效?违约金标准接近佣金, 是否会被调整? 中介费纠纷:中介与下家约定房屋到手价,但未明确退税归属,该退税如何处理?2011-7-27中介费案例:已经签定居间买卖协议,但因双方不能就付款时间达成一致,未能签定正式的买卖合 同。中介费是否应当支付? 二手房案例:居间买卖协议约定,因一方原因未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应支付中介相当于正常 佣金的违约金,该约定是否有效? 中介费案例:签定买卖居间协议及房屋买卖协议后,一方因贷款问题不能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是 2011-7-26 否需要如约支付中介费? 中介费纠纷:出售居间合同约定,卖方有自行出售或经第三人介绍出售该房屋的违约行为,后卖方 2011-7-26 与该中介带看的买方经其他中介成交,卖方如何承担责任? 中介费纠纷:买卖合同已经签定,买房人主张中介未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因此拒付剩余佣金,能否 2011-7-26 被支持? 中介费案例:签署居间买卖协议后,一方原因未签定正式买卖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相当于佣金的违 约金? 中介费纠纷:居间及买卖协议均已签定,但夫妻共有的房产只有一方签字,后交易未成。合同是否 2011-7-26 有效?中介是否可以要求中介费? 中介费案例:居间协议与买卖合同均已签定,但购房人不符合贷款条件,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2011-7-26 中介费纠纷:居间协议签定后,三方又签定了解约协议,约定卖方支付中介违约金3万元,该协议 2011-7-26 是否有效?是否必须如约支付?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定,买方因贷款不成被卖方追究违约责任,是否可以要求中介返还佣金, 2011-7-26 并承担相应损失? 中介费案例:居间合同约定买方不购买房屋应支付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后买方贷款不成,是否2011-7-24

二手房买卖合同简单版

二手房买卖合同简单版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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