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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2月1日)

黄先耀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广东省纪委常委会,向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2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主要情况

201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十八大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研究部署了今后五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任务。一年来,在省委和中央纪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换届纪律,保证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抓好“加快转型升级、建

设幸福广东”、《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落实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95个,提出整改建议633条;开展对宏观调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规壹盈违法案件;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参与检查保障性住房项目122个;开展民生水利建设项目专项效能监察,加大对口援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佐厦、资金安全;探索开展港珠澳大桥、广州白云机场扩建等重大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同步预防监管。组织10个巡视督导组,对“三打两建”行动进行专项巡视督察。

(二)加大办案力度,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配合“三打两建”深挖“保护伞”,严肃查处商业贿赂等大案要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6856件,初核8458件,立案6908件7189人,结案6645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38件38人、县(处)级干部322件326人,处分6652人。协助中央纪委查处了原省委常委二统战部长周镇宏等违纪违法案,严肃查处了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谢鹏飞受贿案,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原主任、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违纪违法案,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林高违纪违法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约谈、函询领导干部2324人(次),为8395

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提供了117863名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出台使用“两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办案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度剖析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三)强化教育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开展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第11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建成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教育基地网络。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进廉渲文化“六进”活动。落实省委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建立部门协调联络和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力度,问责党员干部1396名。按照“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防控模式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52个省直部门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对20个县(市、区)和5家国有企业、5所高等院校进行巡视,提出意见建议205项。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探索五盈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同级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适盟,对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视考核。拓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

运行试点范围,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四)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具有广东特色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体系,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两级预防腐败机构全覆盖。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整合基层反腐倡廉力量,珠海横琴新区成立首个集纪检、监察、反贪、审计等职能于一体的廉政办公室。推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转移和调整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508项。推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网上办事的效能监察。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出台廉洁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廉洁城市建设成效测评试点,全面部署推进廉洁城市和廉洁镇村建设。开展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在一定范围公示试点。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出台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意见,开展非公经济组织防治腐败工作试点。签署协议,开展粤港澳廉政建设合作交流。成立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珠海市研究开展预防腐败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推进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五)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

正之风。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161件,处分134人。开展民生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清退教育违规收费,清理纠正商业银行、大型零售企业、电信行业等违规收费问题5700多个。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治理公路“三乱”,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案件。开展“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设立省市两级“廉政账户”,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红包”礼金4248万元;立案查处收送“红包”礼金案件317件。开展领导干部假身份证、假年龄、假计划生育证明专项治理。开展村(社区)“牌子”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取消一批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展会)等活动。重申公务接待“六条规定”,狠刹公款大吃大喝之风。继续开展作风暗访和民主评议行风,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和网络问政平台。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监管工作,建成县镇两级“三资”产权交易平台203个。

(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以保持队伍纯洁性为主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中提出“五个表率”和“五个看齐”。修订省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着力加强常委会班子建设。制定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健全委厅机关以及派驻机构领导干部岗位竞争性选拔机制和常委会差额票决制,开展委厅机关干部和基层纪委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充分发挥各级纪委

全委会和委员的作用,制定省纪委委员日常联系、意见建议办理、询问质询办理、参加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5个办法。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制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基层纪委建设,集中开展新任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业务培训。

一年来,我省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取得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一些党员干部还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仍较薄弱;全省信访举报量居高不下,信访初核率、立案率和办案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和能力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3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解放

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鹰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锻造过硬队伍为重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完成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努力争当全国反腐倡廉建设排头兵。按照省委和中央纪委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要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和严肃性,督促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党纪意识,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对违背党章的言行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

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重点开展对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以及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重大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经验,探索推行同步预防监管模式。继续督促落实对口援藏援疆各项工作。

(二)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结合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庸懒散奢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坚决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落实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纠正少数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行为。切实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坚决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省委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六条规定”,严肃整治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禁止违规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臵高档办公用品。继续加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巩固专项清理成果,进一步压缩减少检查评比考核达标等项目。要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实施办法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巡视监督内容。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行为。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继续加大“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发挥“廉政账户”的作用,严厉惩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行为。

(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案件,“裸官”背后的腐败案件,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案件等。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国(境)外办案合作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举报和申诉的程序、时限,实行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努力提高实名举报核查率、信访初核率和结案率。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把制度程序关、政策策略关、量纪定性关、监督管理关和办案纪律关,积极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切实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保护举报人和证人办法,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对突破重大案件有功的实名举报人实行奖励。完善办案保障机制,整合现有办案力量和资源,力争纪检监察机关50%以上力量参与办案。加大对基层办信和办案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建章立制,堵塞

漏洞。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按照“三个区分”(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的原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以“建设一流的教育基地、构建完善的教育网络、落实严格的教育制度、创建知名的教育品牌、创作廉洁教育精品”为目标,构建“基地化、网络化、经常化’’教育体系,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廉政教育基地的功能和作用,结合剖析重大腐败案件,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教育制度。继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坚持办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开展分类分层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成果以及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结合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新时期广东精神,继续实施

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深化廉渲文化“六进”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五)以制定落实惩防体系五年规划为重点,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着眼建设廉洁政治的长远目标,全面落实廉洁城市建设五个行动计划,完善测评指标,制定廉洁镇村创建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廉洁城乡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意见,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成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分层次、分系统覆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基本制度框架。积极推动预防腐败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积极推进防止利益冲突试点,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意见》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健全和完善制度廉洁性审查评估机制、重要法规制度适用情况跟踪评价机制,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积极借鉴国(境)外有益经验,在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的同时,

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落实粤港澳廉政建设交流合作协议。

(六)发挥多渠道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法律、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裸官”监督管理,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及其近亲属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健全定期抽查核实、汇总分析制度,继续推进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公示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开展对县(市、区)的巡视,改进巡视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巡视成果运用。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有效监督途径,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突出党组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领导班子建设等重点,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按照统筹规划、标准先行、分步实施、加快推进的思路,全面编制和公开各类权力目录。深入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建立行业廉洁诚信系统和从业人员廉洁档案,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

设。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纠风、效能监察、明察暗访等作用的同时,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臵和引导工作,探索利用和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

(七)深化改革创新,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年内联通至县(市、区)一级,并实现省直部门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0%、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60%。继续推动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重点督促落实《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认真抓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继续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推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继续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执法。认真贯彻《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若干意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抓好非公经济组织防治腐败试点工作。丝璧推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加快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预防腐败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加快建设权力公开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扩大范围和覆盖面;整合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强化农村“三资”监管;拓展电子监察综合平台,推动有关部门建立行风直通车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网上办事、行政执法等情况的全面监察;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建立蛊盖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八)狠抓纠风肃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府采购、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加大垄断行业乱收费问题的治理力度。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苤盟”、“阳光用药”和“阳光物流’’制度,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督促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探索防治腐败有效办法。完善民主评

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作风明察暗访活动,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并严格问责。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制定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组织开展全省村务公开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检查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抓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境外国有企业资产监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抓好高校和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学术诚信、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九)强化“一岗双责”,为反腐倡廉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和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既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要积极完成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工作职责和权力行使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那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制定实施《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和《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制定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同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三述”活动。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探索完善巡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通报制,充分发挥责任追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十)加强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

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努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推进组织建设。制定实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以及机关干部、派驻干部、巡视干部、年轻干部、培训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年度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规范,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支持和鼓励各地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按照教育、预防、惩处等基本职能,整合人力资源,优化机构设臵,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新格局。

切实改进作风。省纪委常委会要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完成省委和中央纪委部署的任务;带头加强学习,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按规则、按集体意志办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了解群众意愿;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不怕威胁利诱;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调查、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不准借助纪检监察机关的影响力徇私情、办私事、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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