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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管理暂行办法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管理暂行办法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的标准和程序,真实反映股份公司财务资产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各单位应于每季季末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二章金融资产跌价准备的计提范围及方法

第五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以上三类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产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各单位每年年末对应收款项进行清查,并对其可收回性进行全面分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坏账准备核算方法和计提比例:

①对公司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②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不提取坏账准备。本单位按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比例(%)

半年以内(含半年)0

半年~一年 5

一年~二年8

二年~三年10

三年~四年20

四年~五年30

五年以上8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如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期内无法偿付债务的),以及其它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可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2)坏账的确认标准: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等权利机构批准确认为坏账,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第三章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范围及方法

第七条存货,是指各单位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

第八条各单位应于每年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存货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按其帐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帐面价值-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各单位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应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第九条存货跌价准备原则上应按单个存货项目分别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也可以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条当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一)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二)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三)企业因产成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

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四)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五)其他足以证明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十一条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一)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在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及方法

第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除金融资产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于每年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清查,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应按照帐面价值高于市价或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第十四条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前述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处理;按照其他方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如下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处理。

判断该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发生减值时应关注是否存在下列迹象:

1、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正常经营而预计的下跌;

2、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投资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被投资单位已经或将被终止经营;

5、其他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只要有其中一项超过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表明未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在持续投资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在预计现值时,应综合考虑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第五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及方法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仪器仪表、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清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应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只要其中有一项超过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其未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按照固定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发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各单位应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应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应考虑各单位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会计期间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且经批准,并在附注中做相应说明。

各单位对某一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处理。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第十八条当出现下列迹象时,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固定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引起的下跌;

(二)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企业环境,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他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

(五)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表明,因设备折旧和维护成本过高导致使用固定资产生产的产品成本已经高于产品价格,固定资产的经济绩效低下。

(六)其他足以证明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六章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及方法

第十九条在建工程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于每年年末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清查,如果出现减值迹象时,应按在建工程帐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及方法比照固定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当出现下列与在建工程有关的一种或多种减值迹象时,应判断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该项工程已经停建一年以上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二)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其他表明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况。

专项工程应当根据工程部门提供工程项目的预算、工程进度、预计完工程度及有关技术管理部门鉴定资料作为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第七章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及方法

第二十二条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于每年年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清查,如果由于无形资产的市价持续下跌或创利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等原因导致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应按无形资产帐面净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应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帐面净值-可收回金额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应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只要有一项超过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其未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按照无形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发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其中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

当出现下列迹象时,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其他足以证明该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各单位应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应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应考虑各单位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会计期间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且经批准,并在附注中做相应说明。

各单位对某一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处理。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第八章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及方法

第二十六条商誉是指企业合并中,各单位作为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第二十七条商誉的减值应按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处理,如下: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不应大于各单位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各单位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测试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第九章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如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可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或部分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应转回的减值准备=预计可收回金额-资产帐面价值

第二十九条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使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大于其账面净值,应当将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一)资产的价值回升;

(二)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或者市场条件已经发生变化并对企业已经产生有利影响;

(三)欠款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已经好转;

(四)经过资产重组,资产使用方式发生重大有利变化;

(五)其他足以说明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大于账面净值的情形。

第三十条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三十一条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及计提坏账准备等情况下除外,其他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十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的审核程序

第三十二条股份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实行分级管理。

各单位应明确各项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年度资产清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组织开展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三条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或转回按下列级次分别核准:

(一)计提或转回的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各单位总经理办公会核准后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二)计提或转回的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在10万元-100万元之间的,由各单位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征求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报股份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计提或转回的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由各单位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征求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报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四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的具体审核程序如下:

(一)每季季末,各单位应全面清查各项资产,由资产管理责任部门对出现减值或升值迹象的资产作出书面说明,并收集相关的减值或升值证据,提出拟计提或转回减值准备的办法及数额,送相关职能部门会审。必要时可以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讨论,形成会议纪要;

(二)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审查资产减值或升值证据及相关资料,并对资产管理责任部门提出的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办法及数额提出书面意见,送资产管理责任部门;

(三)资产管理责任部门综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填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将审批表和相关证据资料报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四)各单位应及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分级原则审核或核准减值准备;

(五)各单位资产管理责任部门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或核准意见,将减值准备审批表及相关证据资料报送本单位财务部门;

(六)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分级原则将有关资料进行汇总后,拟订书面的申请报告,报送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或提请核准;

申请报告应附经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计提或转回减值准备的文件审核或核

准的审批表、内外部经济鉴证证明、内部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七)股份公司财务部对各单位申请报告进行核实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照分级原则备案或提请股份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八)各单位按照经备案或核准的减值准备审批表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取得的证据,合理预计资产损失,不得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十六条股份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有利用减值准备调剂利润的现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

2.减值准备转回审批表

附件1:

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审批表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审批表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审批表

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审批表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填报单位:年月日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审批表

附件2:

转回减值准备审批表填报单位:年月日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章提取减值准备的程序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 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 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 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 条程 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 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 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幼儿园里面有很多教育技术设备,那么对于这些设备该如何管理呢。下面为大家搜集 的一篇“幼儿园教育技术设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 友!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 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原则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TYGG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TYGG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及其应用指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TYGG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定义 1、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3、公司财务部门为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在依据充分、流程合规的前提下,合理预计潜在损失并核实相关数据,同时研判可能带来的风险与损失,做好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及处理工作。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确认、计量 第四条公司及下属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定是否需要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一、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2)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方法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1) 电工器械制造产业与通风装备制造产业 2) 环境综合产业

未使用和不需用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与减值准备

未使用和不需用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与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第35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②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从中可以看出,关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两规定相矛盾,使会计人员难以适从。 要解决此问题,可以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计提减值准备的作用分析入手。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固定资产历史成本的修正,使账面价值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当前的市场价值。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步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或构成了企业的费用,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构成企业费用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而折旧则是为了补偿固定资产的损耗。 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在企业持有期间没有参与生产经营,没有发生物理损耗,但会发生功能损耗。功能损耗表现为技术进步引起的设备陈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①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②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③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准确计量公司各项资产的价值,确保财务状况的客观性、真实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或资产组,下同)的未来现金流量净值、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第三条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测试各项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减值的迹象,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发生减值的,根据后述的方法提取减值准备。 第四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 第五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因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了当期损益,不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二章资产减值认定的一般原则 第六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进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的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该项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 (六)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七)金融资产的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八)金融资产的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九)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或因其他原因难以收回投资成本。 (十)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三章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依据 第七条公司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应当在对资产损失组织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上,取得合法证据,具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签证或公证证明以及特定事项的企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规定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 规定 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章提取减值准备的程序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

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 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原则 1、根据本制度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账龄计提的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除外),均须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则应作出专门决议予以披露。 2、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形成决议予以披露;

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注册会计师受托实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往往会遇到两种偏向:一是被审计单位为了粉饰经营业绩、夸大当年利润或少报当年亏损,不提或者少提按规定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二是被审计单位为了调节年度利润和均衡股利分配,计提的减值准备高于预计损失数,也就是所谓计提秘密准备。这两种偏向的结果都使报表不实、会计信息虚假。为了保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注册会计师必须对企业年终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以下简称减值准备)实施重点检查;同时,审计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的正确性。 一、减值准备计提的审计 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经营者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实施审计工作。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工作,比如请专家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和重要建筑物的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进行鉴定等。以下就审计

中几个关键概念的把握阐述笔者的观点。 1.关于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对减值准备计提数进行审计认定的前提,只要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的帐面价值,其差额就是减值准备的应提金额。可收回金额,《企业会计制度》解释为:“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称为“使用价值”,本文为叙述方便,也将其简称为“使用价值”。 对于如何处理可收回金额中销售净价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提出的一些主张,可以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可收回金额时的参考:(l)“如果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中的任何一项超过其帐面金额,资产没有减值,因而没有必要估计其他金额”。(2)“如果没有理由相信资产的使用价值远远超过其销售净价,则资产的销售净价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3)“有时候不可能确定资产的销售净价,……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使用价值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 同时,除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外,“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也是可收回金额的一种表现形式。比如应收款项、委托贷款、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一般不宜用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表述,而以“可收回现金净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注意的问题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会计实务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加之现行制度不规范性,导致企业中高估资产、虚增利润的现象较为普遍,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示的资产价值与实际相背离。为此,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为使企业避免承担更多的经营风险,全面贯彻谨慎性原则,不仅将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难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实施范围由股份制企业扩大到了所有企业,而且还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扩大到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本文拟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注意的问题作粗浅探讨,并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提取、会计处理等作一比较,以便理解和运用。 一、资产减值的一般规定和职业判断问题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保证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事实的必然要求,也是这次会计制度改革中比较重大的改进措施之一。新制度第5l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是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则性规定。同时,新制度中还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做了具体的规定,强调企业应根据以往的经验、企业的实

际情况及各种迹象,合理地判断某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市价或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其账面价值或成本,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或成本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则该项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此时就应视为已经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企业会计职业判断提出的具体要求。因为新的企业会计制度除了在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如折旧政策、投资核算方法等)的选择以外,在资产减值的提取上也给了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检查情况和各项减值条件进行具体的判断,尤其是随着企业的不断创新,新的会计业务不断出现,使得会计处理方法变得更加灵活和多变,加大了会计处理的风险和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使得会计职业判断与企业经营成败直接关联。如果企业的会计人员不能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及各种不确定性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判断,就会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并可能由此不能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所以,企业会计人员要加强对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加强对会计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会计相关的经济、财政、管理、贸易、金融、计算机、网络等知识的学习,不断积累、不断锻炼、不断提高,成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职业修养的高素质管理人员。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问题 新制度关于资产减值的范围较为广泛,而且还规定了多种计量标准,

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Word模板

XX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作,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有效保证资产核销工作的正确,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定遵循审慎经营原则。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分公司财务部职责 (一)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减少老账呆账。每月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检查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并向公司财务部汇报。 (二)及时与仓库核对存货明细账,定期盘库,保证所有存货账实相符。每月编制存货明细表,检查存货跌价情况并向公司财务部汇报。 (三)每月同各使用单位核实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的状况,保证账实相符,并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职责 (一)审查各分公司上报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存货明细表,及时调查有关分公司固定资产异常情况。 (二)每月对公司在建工程与长、短期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专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发展动态予以密切关注。 (三)及时发现投资公司可能发生的亏损和潜亏,并总结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解决。 (四)初步制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与内部控制方案,提交董事会批准。

(五)核实资产减值实际状况,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资产损失报告。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职责 (一)向董事会提交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和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供需要核销的资产减值项目涉及到的客户财务状况或法院裁决结果。 第六条董事会职责 (一)对总经理提交的各项资产减值报告做出专门决议。 (二)批准或否决资产核销报告。 第七条监事会职责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并形成决议。 (二)必要时聘请注册会计师协助对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八条资产减值准备与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制定及实施 (一)公司财务部在核实各分公司上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草拟资产减值的处理方法。 (二)总经理办公会对财务部上报的处理意见进行讨论并确定资产减值方法。 (三)董事会对资产减值报告做出决议。 (四)监事会对董事会决议履行监督职能,董事会在审议本内部控制制度时,监事列席会议,提出专门意见,并出具报告。 (五)总经理应定期检查公司相关部门及分公司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责成财务部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对有关制度进行必要修订。 第九条资产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应对全体职工进行资产安全教育,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运转。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总结) 简单总结一下: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可以融合一下~减值的相关内容~ 适当做做会计分录,加深理解、记忆~ ------------------------ ◆1、搞不搞减值测试? ①必须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②其他资产: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

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③企业在判断资产减值迹象以决定是否需要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企业资产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不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A.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结果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远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发生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者事项的。 B.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对于资产减值准则中所列示的一种或者多种减值迹象反应不敏感,在本报告期间又发生了这些减值迹象的,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可以不需因为上述减值迹象的出现而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新会计准则下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一)

新会计准则下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一) 一、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期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依照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有证据表明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原因导致其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依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较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期间与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即作为来来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会计利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例1]中兴公司2003年12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价4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该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自2004年起企业利润总额均为1000万元,2006年末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2380万元。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33%,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0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00000 所得税会计处理,中兴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将其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1420万元(1000+420),应缴所得税为468.6万元(1420×33%)。2006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80万元,计税基础为2800万元(4000-1200),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相差异,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按照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138.6万元(420×33%)。 所得税相关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33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38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686000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差异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即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应当按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寿命或尚可使用年限(含预计净残值等的变更)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折旧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可按提取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确定可扣除的折旧额或摊销额。比较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少,但由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有可能缩短,所以很难确定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会计折旧与税法允许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的折旧或摊销额的大小关系。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将两者的差额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减后,再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若前者大于后者,则将两者的差额在当期利润总额中加上后,再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会计利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提取的会计折旧小于税收折旧的差额或者”;“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会计利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提取的会计折旧大于税收折旧的差额”。 例2]中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预计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为7年。2006年以后计提的折旧

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注册会计师受托实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往往会遇到两种偏向:一是被审计单位为了粉饰经营业绩、夸大当年利润或少报当年亏损,不提或者少提按规定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二是被审计单位为了调节年度利润和均衡股利分配,计提的减值准备高于预计损失数,也就是所谓计提秘密准备。这两种偏向的结果都使报表不实、会计信息虚假。为了保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注册会计师必须对企业年终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以下简称减值准备)实施重点检查;同时,审计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的正确性。一、减值准备计提的审计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经营者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实施审计工作。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工作,比如请专家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和重要建筑物的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进行鉴定等。以下就审计中几个关键概念的把握阐述笔者的观点。1.关于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对减值准备计提数进行审计认定的前提,只要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的帐面价值,其差额就是减值准备的应提金额。可收回金

额,《企业会计制度》解释为:“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称为“使用价值”,本文为叙述方便,也将其简称为“使用价值”。对于如何处理可收回金额中销售净价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提出的一些主张,可以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可收回金额时的参考:(l)“如果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中的任何一项超过其帐面金额,资产没有减值,因而没有必要估计其他金额”。(2)“如果没有理由相信资产的使用价值远远超过其销售净价,则资产的销售净价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3)“有时候不可能确定资产的销售净价,……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使用价值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同时,除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外,“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也是可收回金额的一种表现形式。比如应收款项、委托贷款、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一般不宜用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表述,而以“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表述为宜。对于可收回金额与应计提减值准备的认定,根据《制度》规定和会计惯例,可按下列原则处理:(1)短期投资以市价作为可收回金额计提跌价准备;(2)存货以可变现净值为可收回金额计提跌价准备;(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使用价值为可收回金额计提

案例: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案例: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alt=““ src=“/jtym/Files/201473012519255.png”> 甲公司有关无形资产的业务如下: (1)甲公司2010年年初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管理用非专利技术,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 人工工资100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800万元,共计18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1200万元;2010年10月非专利技术获得成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根据可获得的相关信息判断,无法可靠预计这一非专利技术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2)2010年年末,经减值测试,预计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3)2011年年末,经减值测试,预计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同时有证 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预计尚可使用6年,且无残值。 (4)2012年年末,由于新技术发展迅速,该非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预计 其可收回金额为690万元,原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不变。 (5)2013年年末,甲公司拟将该非专利技术与A公司的一项专利权进行交换,当日该非专 利技术公允价值为650万元,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32.5万元,并支付补价8万元。当天办理完毕相关资产转移手续,并为换入资产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0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1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2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13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

各项资产减值的计提、转回、转销及会计处理

专题:各项资产减值的计提、转回(恢复)、转销及会计处理 一、存货跌价准备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转回(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转回(恢复)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做相反的分录。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注意:将应提数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按差额补提;若应提数小于已提数,按差额转回(恢复)。 对于已经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企业在销售(含视同销售)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予以转销。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例题1】某企业2008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余额(成本)为200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为19000元。2009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余额(成本)仍为200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为21000元。则2009年末应冲减的存货跌价准备为()元。 A. 1000 B. 2000 C. 9000 D. 3000 【答案】A 【解析】当存货的账面余额低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只需将以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回。【例题2】某企业2009年12月31日,甲存货的实际成本为120万元,加工该存货至完工产成品估计还将发生成本为10万元,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为2万元,估计用该存货生产的产成品售价130万元。假定甲存货月初“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5万元,2009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万元。 A. -3 B. 0 C. 3 D. 2 【答案】A 【解析】甲存货的成本=120(万元);可变现净值为=产成品售价130-估计加工成本10-估计销售费用2=118(万元),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所以要计提跌价准备2万元,由于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期初余额为5万元,所以应该冲减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万元。【例题3】某公司对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观净值孰低计价。2009年12月31日库存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为40万元,预计进一步加工所需费用为16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8万元。该半成品加工完成后的产品预计销售价格为60万元。假定该公司以前年度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9年12月31日该项存货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万元。

#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2006-11-9 8:39何瑛李多顺【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新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限制,大大收缩了“资产减值转回”虚增利润的弹性空间,将会使报表信息更加客观真实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未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较差。2006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又进行了一些新的修订。下面笔者就新旧会计准则有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和探讨。 一、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分析比较 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底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没有对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做出具体规定。2002年《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也未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较差。 而2006年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这些迹象包括: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降,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

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它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实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或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通过对这几条判断资产减值标准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资产减值的三种确认标准:1.永久性标准,即对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恢复的资产减值给予确认,这个标准虽然避免了确认暂时价值波动形成的损失,但需要会计人员对暂时减值和永久减值进行判断;2.经济性标准,即在资产负债表日若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则确认其减值,它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价值,避开了采用职业判断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的难题,便于操作;3.可能性标准,即要求对可能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其目的主要在于和历史成本保持一致,避免对不必要减值损失的确认。 二、固定资产减值计量的分析比较 对于计提多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实质是固定资产减值的计量问题。而确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正确选择资产减值计量属性、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因素。2002年实行的《企业会计准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2006年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该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如果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则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回收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回收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资产组概念的延伸就有资产组组合,最典型和常见的实例有总部资产。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这些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资产组。如果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为何要对没有发生只是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作确认呢?因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以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确保资产的真实,符合资产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要求。 我国目前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同时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该资产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标示的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务中更需要依赖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如果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或者专业判断水平较差,那么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固定资产发生的实际减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对列入累计折旧的费用配比产生较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制度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指导公司会计核算的依据,凡涉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这些资产发生损失时有关会计处理事项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 第三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共八项。 第三章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第四条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是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统称应收款项(下同)。 第五条公司的应收款项按下列账龄分析的比例采用期末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第六条公司与合并报表子公司之间以及合并报表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新纳入合并范围和退出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母公司以及其他合并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七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和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八条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具体确认坏账损失的条件如下: 1、因债务人单位破产、撤消,依照《破产法》或《民事诉讼法》进行法律裁决后被确认为无法追偿的部分。 2、债务人为自然人,因死亡后本人或继承人已无法资产清偿债务并取得法律证明后被确认为无法追偿的部分。 3、因债务人不按签定的经济合同(协议)的规定偿还债务,经资产保全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员尽力催讨无效而未收回的债权逾期三年以上不能收回的部分。 对公司的坏账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 第九条公司的预付帐款,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并按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第十条上列年限中规定的“以上”不含本数。计算年限时按债权发生日

济南佳宝乳业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规章制度

资产减值预备和损失处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理可能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有效保证资产核销工作的正确,依 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产减值预备要紧包括坏账预备、存货跌价预备、短期投资跌价预备、长期投资减值预备、在建工 程减值预备、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及无形资产减值预备等资 产减值预备。 第三条按照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在每个会计年度中期和年度终了,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详查,以确定资产减值预备的 数额。 二、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职责 1、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初步制定资产 减值预备处理方法,提交董事会批准。 2、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治理,减少老账呆账。每

月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账,查看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并向总裁书面汇报。 3、及时与保管部门核对存货明细账,定期盘库,保证所有存 货账实相符。每月编制存货明细表,查看存货跌价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4、每月同使用单位核实公司固定资产状况,保证账实相符, 并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5、对公司资产减值情况,按照金额大小,分不提交公司总裁 或董事会解决。 6、核实资产减值的实际状况,向总裁和董事会提交资产损失 报告。 第五条公司总裁职责 1、依照资产减值处理权限审批公司资产损失处理。 2、向董事会提交资产损失可能及处理方法和依据。 第六条监事会职责 1、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并形成 决议。 2、必要时聘请注册会计师协助对内操纵度制定和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

三、治理程序 第七条资产减值预备与损失处理程序 1、公司财务部依照资产清查情况初步提出减值处理方案。 2、总裁、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按照权限分不对财务部上报的 处理意见进行讨论并确定资产减值方法。 3、各责任人对资产减值报告做出决议。 4、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5、监事会对董事会决议履行监督职能,董事会在审议本内部 操纵制度时,监事列席会议。 第八条资产损失核销的权限划分 公司对已提取减值预备的资产应查明缘故,追究责任。对通过各种追讨措施仍未收回的资产,应进行核销。治理层对资产损失核销的治理权限按照公司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计提资产减值预备的政策一经确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改。若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动而确需更改的,需 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 四、应收款项 第十条应收款项治理 1、公司销售部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确认应收账款的可

累计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区别

一、两者的性质目的不同 两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目的也不完全一样。 累计折旧是“资产价值损耗的计量”,它把固定资产的价值按照一定标准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的期限内,以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属于成本的分配手段或分摊过程。折旧表示的固定资产价值的减损,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而形成的价值转移,它可以从商品销售中得到补偿。 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实质上是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与帐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以使帐面价值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价值。固定资产减值所表示的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与生产经营的关系不大,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价值的分摊,并不表示固定资产价值的实际减少。折旧不能及时反映与调整可收回金额与帐面价值的偏差; 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正是在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础上,以一种更灵活、更及时的方式,确保固定资产现时价值计量信息的有用与相关。 因此,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历史成本的修正,反映固定资产当前价值,是一种计价手段。 二、两者的核算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

而计提减值准备的核算范围则规定:“企业应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时;(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同时,《企业会计制度》第59条还规定了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该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可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范围要大得多。 三、两者的核算时间不同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是按月进行的,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属于因正常时间推移在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或费用,具有系统性和关联性;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的核算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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