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技术实用标准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技术实用标准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技术实用标准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技术实用标准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

(试行)

1 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审工作,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制度,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用和实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城,适用本导则。其它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3内容要求

各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尽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在此基础上,整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图集。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的编制应体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与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在合理划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的基础上进行。控规图集的编制工作要体现与总体规划的深化相接合,与城乡规划法实施相结合,与规划电子信息资料库建设相结合,与规划成果报备和档案管理相结合,与阳光规划市民参与相结合。

2 控规编制单元划分

2.1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的范围

为更好的规范控规编制,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区或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全覆盖,应合理划分控规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

控规编制单元的划分范围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设区市应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全覆盖,并可适当向外扩大,但不得超过城市规划区范围。县(市)域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应实现控规编制单元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全覆盖,并可适当向外扩大,

但不得超过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

2.2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的原则

控规编制单元原则上根据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结构、行政街道和社区界线、交通分区的划分界线、自然的地理界线、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结合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及规划管理的需要确定。

旧城中心区每个单元的规模一般宜控制在2KM2-4KM2,新城区每个单元的规模一般宜控制在3KM2-9KM2。

2.3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组织工作

控规编制单元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划分,经论证后确定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系统。控规编制单元边界应互不重叠、无缝衔接。

控规编制单元划定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划定的编制单元为单位组织编制、报批和修改。

控规编制单元根据实际需要,可作相应调整,但应尽量保持延续性。

3 编码命名

3.1编码目的

为了加强全省控规成果的统一管理,适应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需要,对各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编码体系。编码体系在单元划分时一并确定。

3.2编码体系

编码体系由六级14位码构成,地区码——城市码——城区(或城镇)码——单元码——街区(或区块)码——地块码。如:0571-HZ-XS-01-01-01,杭州-萧山区-第一控规单元-第一街区(或区块)-1号地块;0571-LA-YQ-01-01-01,杭州地区-临安-於潜-第一控规单元-第1街区(或区块)-1号地块。

各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控规单元以下(第11位及以下)层次编码进行适当调整、扩展或简化。

3.2.1地区码和城市码: 6位代码,由地区电话区号加城市大写汉语拼音首字母作为代码,如:0571-HZ (杭州市)、0571-TL (桐庐县)。

3.2.2城区(或城镇)码: 2位代码,由大写汉语拼音首字母作为代码,如:萧山区—XS ,分水镇—FS 。县城的控规编制单元编码的中心城区码,以县城所在地镇的镇名或以中心城区命名(ZX ),如:0571-TL-ZX-01-01-01,桐庐—中心城区—第一控规单元—第1街区(或区块)-1号地块。

3.2.3规划编制单元码: 2位代码,01-99作为代码。 3.2.4街区(或区块)码: 2位代码,01-99作为代码。 3.2.5 地块码:2位代码,01-99作为代码。

4 控规编制要求

控规编制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的要求执行。

在控规编制之前,应研究上位规划中各项强制性规划内容,理清本单元各项公共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建要求;鼓励通过城市设计等方式研究功能形态和建设形态,以便于科学合理确定地块的开发容量和规划控制指标以及兼容性要求。

5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

在基本实现控规全覆盖基础上整合编制控规图集。 5.1控规图集构成

按照控规编制单元的要求,对各单元控规成果根据归档及管理要求汇总整理为城市控规图集。城市控规图集由总体规划信息、控规编制单元划分、各控规编制单元图集3部分组成。

编码示意图

5.1.1总体规划信息

(1)城市概况

(2)城市总体规划图或县(市)域总体规划图(比例尺建议1:20000-1:100000,图上标明规划年限、比例尺及目标、规模、结构、批准文号等简要文字);

(3)图集所在城区或镇区规划图(比例尺建议1:5000-1:20000,图上标明规划年限、比例尺及目标、规模、结构等简要文字)。

5.1.2控规编制单元划分

即控规编制单元划分图(索引图)(比例尺建议1:5000-1:20000,标明单元编码、批准文号)。

5.1.3各控规编制单元图集

各控规图集的内容包括“一文”、主要表格及主要图纸。

“一文”即控规文本内容摘要,主要包括:编制依据与原则、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区块划分及编码、用地性质控制和开发强度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规划。

主要表格包括:

(1)单元用地现状汇总表和规划构成表,应反映各类用地的规模和比例构成;

(2)单元建设控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应反映居住人口、平均容积率、最高建筑控制、重要设施配套标准等内容;

(3)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应反映地块编号、用地主导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公益性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土地兼容性质等内容。

主要图纸(比例尺1:500-1:2000)包括用地现状图、用地规划图、地块编号图、道路规划图(定位、竖向、重要道路断面)、市政设施规划图(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及管线综合)、设施布局与控制图、地块主要指标图、其他需要纳入图集的重要规划图。

控规图集目录体系构成参考附录2。

用于公开展示的图集内容应当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5.2控规图集格式

5.2.1 图集规格

(1)规划文本和图则建议采用大度纸张12开本:290×275mm。(如有大于12开本幅面的附图宜折叠为12开本幅面大小装订。)也可选用A3竖版,必要时

图纸可作横向扩展。一经选定,同一城市今后编制或修改控规和图集整合均按选定格式执行。

(2)图集封面注明城市名称。图集页码中,分图图则页码采用“规划编制单元码+地块码”的形式,对于包含3个地块以上的分图图则,地块码表达为“xx-xx”。

5.2.2图纸绘制要求

(1)规划图应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绘制。控规编制单元规划图的地形图宜与控规编制地形图一致。有条件的应采用1:500实测图作为地形图。其中电子版格式的控规编制单元划分图(索引图)和各单元用地规划图均统一以1:500实测图作为工作精度制作,以便于相互引用和拼合。图幅大小根据各城市实际与规划文本和规划设计文本基本一致。

(2)控规编制单元划分图(索引图)和用地规划图、分图图则的比例尺根据图面表达清晰的要求,采用以50为基数单位的比例尺。

(3)在控规编制单元划分图(索引图)中,除在图中表示单元名称外,应将已批控规单元的批准年和政府批文号标出。(XXXX年+批文号)(4)用地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等主要图纸中应有简要的介绍性文字。

5.2.3存档图集装订要求

(1)控制性详细图集档案建议使用档案纸盒建立,档案纸盒参照国家标准设计统一制作,要求档案封面应有相应内容项目,设有类别、档号、地区与城市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批准文号、保管期限等。背面编印档案应存放的内容。

(2)卷宗采用活页装订式(因固定装订式不便添加内容,纯粹的零散存放也不利于规范管理),为纸皮文书夹,封面设有内容项目,背面设有应存放的资料名称。

5.2.4内部日常工作图集装订要求

(1)内部日常工作图集采用耐用封皮和可拆装的固定装订方式;

(2)内容与存档图集一致。

5.2.5公开展示用图集装订要求

(1)公开展示用图集采用耐用封皮和可拆装的固定装订方式;

(2)公开展示图集用于成果公示,内容应当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5.2.6电子数据成果

(1)文本采用word格式,图纸采用dwg和jpg格式。

(2)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电子成果应刻录在光盘上,一式两份。

(3)光盘标示及电子文档的目录组织详见附录 3电子文档数据标准说明。

6 工作组织

各城市、县要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编制、审批和规范工作。

各城市、县尽快开展控规编制单元划分工作,尽早做到控规全覆盖,并对已有控规进行梳理整合。

在基本实现控规全覆盖基础上,应尽快开展控规图集编制工作。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以前已批准实施的控规成果,以图集形式一并备案。

图集编制以后,要加强对图集的维护工作,根据控规编制、修改情况及时更新索引、目录和相关图纸。

7、附则

本导则的表格、附录、附图作为补充规定,各地可参考执行。

本导则未涉及的内容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或相关规定执行。

附录:

1、控规图集参考目录

控规图集构成示意图

2、控规编制单元划分图(索引图)示意

3、主要图纸要素

本导则参照《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 97-2003)》进一步细化,推荐采用如下主要图纸要素。

表1: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用地图例

4、主要表格样式

控规编制单元现状用地构成表

控规编制单元规划用地构成表

控规编制单元建设控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5、电子文档数据标准说明

(1)光盘格式

规划编制的电子成果必须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在光盘正面上标识规划项目的完整名称,例如《xxxxx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类型、城市名称、项目名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文号、规划编制单位、电子文档内容等。具体格式如下:

如下图所示:

(1)电子成果目录组织和命名方式

(2)文件目录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文件采用三级目录存放,其中一级目录下包括【规划图件】、【文本说明】二个二级目录;其中【规划图件】目录下包括【现状图】、【规划图】、【分析图】、【分图则】四个三级目录。整个成果目录层次结构和存放文件见下图:

(3)文本说明

文字类文本文件一律采用MS Word2000或以上文件格式。表格类文本文件一律采用MS EXCEL2000或以上文件格式。文件采用中文命名方式。

例如:规划文本.DOC

规划说明书.DOC

基础资料汇编.DOC

规划地块控制指标表.XLS

规划用地构成表.XLS

配套公共设施规划一览表.XLS

规划用地平衡表.XLS

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表.XLS

(4)规划图件

用CAD制图的,规定采用AUTOCAD14及以上版本的DWG格式。图形坐标系

统与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地形图坐标系统匹配,提供的CAD文件中不允许出现因进行旋转、平移等变换引起的坐标错误。对应CAD格式的栅格图片放到效果图文件夹下。

CAD文件的电子成果应采用公用字库。如果涉及自定义的字体库、线型符号库应列出直接放在【规划图件】目录下。

其他图形文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原始制图数据,如绿化景观分析图用PHOTOSHOP制图的,规定提供PSD格式文件和相应的jpg文件。

各类分析图、规划图命名方式:

例如:区域位置图:区域位置图.DWG

用地现状图:用地现状图.DWG

用地规划图:用地规划图.DWG

*规划结构图:规划结构图

*公共设施分布图:公共设施分布图

*城市设计导引图:城市设计导引图

注*:对于“规划结构图”等没有标明文件后缀名的文件,根据设计情况提供相应格式的文件,如若提交的是DWG文件,则以DWG后缀命名;如果提交的是JPG文件,则以JPG后缀命名。

例如:规划结构图.DWG

居住用地分布图.JPG

目录

1 总则 (1)

1.1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内容要求 (1)

2 控规编制单元划分 (1)

2.1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的范围 (1)

2.2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的原则 (2)

2.3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组织工作 (2)

3 编码命名 (2)

3.1编码目的 (2)

3.2编码体系 (2)

4 控规编制要求 (3)

5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 (3)

5.1控规图集构成 (3)

5.2控规图集格式 (4)

6 工作组织 (6)

7、附则 (6)

附录: (7)

1、控规图集参考目录 (7)

2、控规编制单元划分图(索引图)示意 (8)

3、主要图纸要素 (9)

4、主要表格样式 (12)

5、电子文档数据标准说明 (15)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

(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1月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33/ ××××-2010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J×××××-2010

2010-××-××发布2010-××-××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DB33/ ××××-2010 J×××××-2010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0年浙江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7)319号文《关于编制二OO七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践和质量评价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价项目及标准;5.评价规定以及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2楼,邮政编码:310005),以便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浙江地方标准DB3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9部分:

浙 江省地方标准 2008-******发布 DB33 ICS 13.310 A90 备案号:DB33/T 768.9— 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 9部分:旅馆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 technical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Part 9: Hotel 2009-11-03发布 2010-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768.9— 2009前言 DB33/ 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 13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况可增补。 ——第 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第 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第 3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第 4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 ——第 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第 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 ——第 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第 8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 ——第 9部分:旅馆业; ——第 10部分:学校; ——第 11部分:医院; ——第 12部分:住宅小区; ——第 13部分:娱乐场所。 本部分为 DB33/ 768的第 9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三维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甬港现代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楼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天泽创业建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宁波市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顾培荣、黄蔚民、顾时明、陈锡苗、岑孟荣、曾文、王国强、冯刚强、戚国伟。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作者:佚名 时间:2008-2-29 浏览量: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镇规划卫生的基本原则、要求和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企业、场所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县以下的集镇(不含县城镇)和不同规模村庄的规划与建设,也适用于已编制的村镇规划的卫生评价和旧村镇的扩建和改建。 2引用标准 GB9981-88《农村住宅卫生标准》 GB7959-87《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3标准内容 村镇用地的卫生要求 村镇规划用地应首先选择对原有村庄、集镇的改造,新选用地要选择自然景观较好、向阳、高爽、易于排水、通风良好、土地未受污染或污染已经治理或自净、放射性本底值符合卫生要求、地下水位低的地段,并充分利用荒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村镇用地必须避开地方病高发区、重自然疫源地,必须避开强风、山洪、泥石流等的侵袭。

村镇应选在有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保护的水源的地段。 村镇各类建筑用地布局的卫生要求村镇用地要按各类建筑物的功能(例如住宅、工业副业生产、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划分合理的功能区。功能接近的建筑要尽量集中,避免功能不同的建筑混杂布置。对旧区的布局,要在充分利用的基础上逐步改造。 住宅建筑用地 住宅建筑应布置在村镇自然条件和卫生条件最好的地段;选择在本地大气主要污染源常年夏季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和水源污染段的上游。 要有足够的住宅建筑用地,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公共绿地面积和基本卫生设施。 住宅设计要符合农村的住宅卫生标准(GB9981-88),并使尽量多的居室有最好的朝向,以保证其良好日照和通风。 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的乡镇工业、副业、饲养业、交通运输及农贸市场等场所之间应设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为(见表) 产生有害因素的企业、场所和规模卫生防护距离(m)养鸡场(只)200~10000100~200

村镇规划标准GB精编

书名:GB 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 作者:本社 出版日期:1994年4月1日 出版社:中国建筑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工业 ISBN号:15112.14298 开本:32开 村镇规划标准 (GB 50188—93) 施行日期:1994年6月1日 一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

2.1 村镇规模分级 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2 村镇人口预测 2.2.1 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总人口预测数(人); Q——总人口现状数(人); K——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 n——规划期限(年)。 2.2.2 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4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眷人数。 和农业剩余劳力的转移因素进行计算。 三村镇用地分类 3.1 用地分类 3.1.1 村镇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为: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生产建筑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绿化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9大类、28小类。 3.1.2 村镇用地的类别应采用字母与数字结合的代号,适用于规划文件的编制和村镇用地的统计工作。

新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表格

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 浙建监A2 工程暂停令 浙建监A3 工程复工令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浙建监A4-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浙建监A5 监理通知单 浙建监A5-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单 浙建监A6 旁站记录 浙建监A7 见证取样异常情况记录表 浙建监A8 工程款支付证书 浙建监A9 监理报告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浙建监B1-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报审表浙建监B2 开工报审表 浙建监B3 复工报审表 浙建监B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浙建监B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浙建监B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浙建监B6-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浙建监B7 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8 分部工程报验表 浙建监B9 监理通知回复单 浙建监B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浙建监B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浙建监B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浙建监B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浙建监B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C类表(通用表)浙建监C1 工作联系单 浙建监C2 工程变更单 浙建监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复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浙建监A4-1

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基本要求 (1) 1.4.编制范围 (1) 1.5.规划原则 (2) 1.6.编制深度 (2) 1.7.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2) 2.术语 (4) 3.土地使用 (7) 3.1.规划导向 (7) 3.2.用地分类 (7) 3.3.混合用地 (12) 4.开发强度 (15) 4.1.规划导向 (15) 4.2.控制方法 (15) 4.3.中心城及宝山新城、闵行新城、虹桥商务区等的开发强度控制 (15) 4.4.其它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 (16) 4.5.地块容积率的确定 (17) 4.6.其它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17) 5.空间管制 (18) 5.1.规划导向 (18) 5.2.空间景观构架 (18) 5.3.建筑高度 (21) 5.4.建筑界面 (22) 5.5.公共空间 (23) 5.6.风貌保护 (23) 5.7.地下空间 (24) 5.8.其它 (25) 6.住宅 (26) 6.1.规划导向 (26) 6.2.基本要求 (26) 6.3.具体标准 (26)

7.公共服务设施 (28) 7.1.规划导向 (28) 7.2.基本要求 (28) 7.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8) 7.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0) 7.5.基础教育设施 (32) 8.生态环境 (34) 8.1.规划导向 (34) 8.2.基本要求 (34) 8.3.生态建设 (34) 8.4.防护距离 (35) 9.综合交通 (37) 9.1.规划导向 (37) 9.2.基本要求 (37) 9.3.道路系统 (38) 9.4.轨道交通系统 (41) 9.5.交通枢纽 (42) 9.6.常规公交 (43) 9.7.出租车 (44) 9.8.加油(气)站 (44) 9.9.静态交通 (45) 9.10.慢行系统 (46) 9.1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47) 10.市政设施 (48) 10.1.规划导向 (48) 10.2.基本要求 (48) 10.3.给水 (48) 10.4.雨水 (50) 10.5.污水 (51) 10.6.供电 (52) 10.7.燃气 (54) 10.8.通信 (55) 10.9.邮政 (55) 10.10.环卫 (56) 10.11.水系 (57) 10.12.市政设施的设置方式 (58) 11.防灾避难 (60) 11.1.规划导向 (60) 11.2.基本要求 (60) 11.3.防洪除涝 (60)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标准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标准 《(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3月01日 DB ICS : 备案号: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标准《(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金华市(油)蟠桃现状和生产技术规范的需要,经批准将《(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列入2019年第一批金华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金市监便签〔2019〕130号)。为此,按计划要求我们编制了《(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本技术标准的任务来源是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标准编制的目的 桃是浙江省主要水果产业之一,2018年全省桃栽培面积达到50.8万亩,年产值达到27亿元。其中(油)蟠桃比普通桃效益好,消费者对其独特的外形和较好的风味格外青睐,种植面积和产值在桃产值比重日益增大。由于蟠桃在2-3月份发芽开花,低温多雨、冷热多变,易引冻害与病害,5、6月份的果实膨大期又恰逢梅雨季节,空气湿度大,易引发病害发生,导致外观光泽度欠佳、皮薄易裂果等,所以近年来(油)蟠桃避雨设施栽培逐渐成为主流。 随着人们生活不断改善,对果品(桃)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我市缺乏行之有效的(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标准,多数桃种植户栽植技术落后,标准化水平低,造成(油)蟠桃品牌效益不能有效提升,难以进入超市等中高档果品市场。通过本技术规程的制订,系统地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依据,为政府扶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引导(油)蟠桃向规模化、专业化、多样化方向发展,全面推动(油)蟠桃生产向精品绿色生产发展,将使浙江省(油)蟠桃生产走在南方设施栽培技术的前列。 三、编制原则和依据 本项技术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主要的编制原则是重点突出核心技术,根据各地生产经验,系统形成开放式技术标准。

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

心之所向,所向披靡 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并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的质量依据,但适用范围不包括装饰装修合同外的外购家具、窗帘等装饰品。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其中,电气工程、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室内空气质量因涉及到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被定为强制性条款。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478-2003 铝合金门 GB/T 8479-2003 铝合金窗 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5-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 18588-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T 3017-1994 PVC塑料门 JG/T 3018-1994 PVC塑料窗 3基本规定 3.1家庭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和施工中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防水、环保、节能、建筑、电气、给排水等强制性表准和条文要求。装饰设计和施工企业的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3.2装饰工程必须进行装饰设计,装饰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整

最新村镇规划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镇规划标准 GB 50188 — 2007 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town 1 总则 1.0.1为了科学地编制镇规划,加强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乡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镇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镇 town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 2.0.2镇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own 镇人民政府行政的地域。 2.0.3镇区 seat of government of town 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发展区。 2.0.4村庄 village 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2.0.5县域城镇体系 county seat town and township system of county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系的城、镇(乡)群体。 2.0.6镇域镇村体系 town and village system of town 镇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中有机联系的镇区和村庄群体。 2.0.7中心镇 key town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各分区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发挥中心作用的镇。 2.0.8一般镇 common town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中心镇以外的镇。 2.0.9中心村 key village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村。 2.0.10基层村 basic-level village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外的村。 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 3.1 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3.1.1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3.1.2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 2、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 3、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 4、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3.1.3镇区和村庄的规划规模应按人口数量划分为特大、大、中、小型四级。 在进行镇区和村庄规划时,应以规划期末常住人口的数量按表3.1.3的分级确定级别。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一、通用部分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在现有专家评审、部门征询、公众参与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增加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技术审查程序,为规范第三方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及所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前的审查工作。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共同作为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依据。 第三方技术审查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依据与所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同。 2 校审组织 计划与委托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计划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校审”)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编制送审方案后,选定委托第三方校审机构开展校审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并签订委托合同。第三方校审工作也可在项目专家评审前启动开展。 材料准备 由区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市规划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校审机构提供校审所需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控规送审方案文件(纸质)及相关电子文件(含cad矢量文件)各一份。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3)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4)各阶段公众参与意见及回复、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议记录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可附于公众参与报告中)。 (5)若规划已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则提供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说明,详细阐述除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之外的修改。 校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后,可结合校审需求提出补充及答疑。 审查分为校审报告编制验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期跟进三个阶段。 第三方校审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技术审查后,对存在疑义的校审意见与设计方进行技术答疑,继而形成校审报告并提交市规划主管

浙江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号

浙江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8〕31号附件:发布公告(2018年三季度).pdf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24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3/T2125-2018 印染企业系统能量平衡计算方法 2018-07-05 2018-08-05

2 DB33/T2126-2018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2018-07-06 2018-08-06 3 DB33/T2127-2018 老年电视大学办学规范 2018-07-13 2018-08-13 4 DB33/T2128-2018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2018-07-17 2018-08-17

DB33/T2129-2018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技术规程 2018-07-23 2018-08-23 6 DB33/T2130-2018 菱生产技术规范 2018-08-03 2018-09-03 7 DB33/T2131-2018 瓠瓜生产技术规程 2018-08-03 2018-09-03 8 DB33/T2132-2018

2018-08-03 2018-09-03 9 DB33/T2133-2018 旅行社窗口服务规范 2018-08-03 2018-09-03 10 DB33/T2134-2018 养老机构失智症服务与管理规范 2018-08-03 2018-09-03 11 DB33/T2135-2018 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2018-09-03 12 DB33/T2136-2018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 2018-08-30 2018-09-30 13 DB33/T2137-2018 杨梅箱式气调贮运技术规范 2018-08-30 2018-09-30 14 DB33/T2138-2018 灯光围网渔船集鱼灯最大总功率要求 2018-08-30 2018-09-30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DB33/T1104—2014 1 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of Zhejiang 取得《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7 总监理工程师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人员。 2.0.8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 2.0.9 专业监理工程师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的人员。 2.0.10 监理员Site supervisor 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中的监理员证书,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 2.0.11 监理规划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2 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 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13 工程变更Engineering Variations 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2.0.14 工程进度控制Project progress control 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目标,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比较并协调调整等一系列监理活动,督促施工单位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浙江省地方标 准 DB33/T498—2004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Clean up regulation of archives for administration punishment case 2004-11-04发布2004-12-04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察局发布 DB33/T498—2004

前言 为了规范制作、妥善保管和科学整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更好地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档案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淑芳、王群。 DB33/T498—2004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定义、归档文件的要求、档案的整理、档号编制、案卷格式、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电子目录数据库。本标准适用于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的档案的整理。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档案整理可以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7156—2003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GB/T9705—198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1—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13—94 档号编制规则 DB33/T498—2004 DA/T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 DA/T19—1999 中国档案主题词表 DA/T24—2000 无酸档案卷皮卷盒用纸及纸板 《中国档案分类法》

村镇规划资料收集

村镇规划资料收集 一总则 1.0.1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 二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 2.1村镇规模分级 2.1.1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 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 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 不同层次及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 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并应 符合以表2.1.2的规定。 2.2村镇人口预测 2.2.1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Q = Qo (1+K)n + P 式中Q——总人口预测数(人); Q——总人口现状数(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 n——规划期限(年)。

2.2.2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3集镇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应按表2.2.3的规定计算。 2.2.4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2.2.4.1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计算时应分析近年来人口的变化情况,确定每年的人口增长数或增长率。 2.2.4.2建设项Array目已经落实、规划 期内人口机械增 长稳定的情况下, 宜按带眷系数法 计算人口发展规 模。计算时应分析 从业者的来源、婚 育、落户等状况, 以及村镇的生活 环境和建设条件 等因素,确定增加 从业人数及其带 眷人数。 2.2.4.3根据土 地的经营情况,预 测农业劳力转移 时,宜按劳力转化法对村镇所辖地域范围的土地和劳力进行平衡,计算规划期内 农业剩余劳力的数量,分析村镇类型、发展水平、地方优势、建设条件和政策影 响等因素,确定进镇的劳力比例和人口数量。 三村镇用地分类 3.1用地分类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pdf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用气负荷 4.1 负荷分类 4.2 负荷预测 4.3 规划指标 5燃气气源 6燃气管网 6.1 压力级制 6.2 管网布置 6.3 水力计算 7调峰及应急储备 7.1 调峰 7.2 应急储备 8燃气厂站 8.1 一般规定 8.2 天然气厂站 8.3 液化石油气厂站 8.4 汽车加气站 8.5 人工煤气厂站 9运行调度系统 附录A 城镇燃气规划编制需调研收集的资料及规划编制内容 附录B 燃气设施用地指标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提高城镇燃气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贯彻节能减排政策,保障供气安 全,促进燃气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或镇规划中的燃气规划的编制。 1.0.3 城镇燃气规划应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坚持安全稳定、节能环保、节 约用地的原则,以城市、镇的总体规划和能源规划为依据,因地制宜进行编制。

1.0.4 城镇燃气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术语 2.0.1 集中负荷concentrated load 大型工业用户、燃气电厂、大型燃气锅炉房等对管网布局和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影响的负荷。 2.0.2 可中断用户interruptible customer 在系统事故、气源不足或供气高峰等特定时段内,可中断供气的用户。 2.0.3 不可中断用户uninterruptible customer 停止供气将严重影响生活秩序或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用户。 2.0.4 非高峰期用户off-peak customer 在低于城镇燃气管网年平均日供气量时才用气的用户。 2.0.5 负荷曲线load curve 在一定时间内,一类或多类用户负荷叠加后的用气量变化曲线,包括:年负荷曲线、周负荷曲线、日负荷曲线。年负荷曲线反映月负荷波动,周负荷曲线反映日负荷波动,日负荷曲线反映小时负荷波动。 2.0.6 小时负荷系数hourly load coefficient 年平均小时用气量与高峰小时用气量的比值。 2.0.7 日负荷系数daily load coefficient 年均日负荷与高峰日负荷的比值,表示负荷变化的程度。数值越接近于1,表明用气越均衡。 2.0.8 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the maximum load utilization hours 年总用气量与高峰小时用气量的比值。 2.0.9 最大负荷利用日数the maximum load utilization days 年总用气量与高峰日用气量的比值。 2.0.10 用气结构structure of gas consumption 不同种类燃气用户年用气量占年总用气量的百分比。 2.0.11 年负荷增长率yearly load growth rate 当年用气增长量与上年用气量的比值。 2.0.12 负荷密度load density

村镇卫生防护距离的选取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点击数:545 更新时间:2006-9-11 13:42:01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Health Stanards for Township-Village Planning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天然和人为的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和间接危害,充分利用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自然因素,为村镇居民提供卫生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保障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镇规划卫生的基本原则、要求和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企业、场所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县以下的集镇(不含县城镇)和不同规模村庄的规划与建设,也适用于已编制的村镇规划的卫生评价和旧村镇的扩建和改建。 2引用标准 GB9981-88《农村住宅卫生标准》 GB7959-87《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3标准内容 3.1村镇用地的卫生要求 3.1.1村镇规划用地应首先选择对原有村庄、集镇的改造,新选用地要选择自然景观较好、向阳、 高爽、易于排水、通风良好、土地未受污染或污染已经治理或自净、放射性本底值符合卫生要求、地下水位低的地段,并充分利用荒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3.1.2村镇用地必须避开地方病高发区、重自然疫源地,必须避开强风、山洪、泥石流等的侵袭。 3.1.3村镇应选在有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保护的水源的地段。 3.2村镇各类建筑用地布局的卫生要求村镇用地要按各类建筑物的功能(例如住宅、工业副业 生产、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划分合理的功能区。功能接近的建筑要尽量集中,避免功能不同的建筑混杂布置。对旧区的布局,要在充分利用的基础上逐步改造。 3.2.1住宅建筑用地 3.2.1.1住宅建筑应布置在村镇自然条件和卫生条件最好的地段;选择在本地大气主要污染源常 年夏季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和水源污染段的上游。 3.2.1.2要有足够的住宅建筑用地,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公共绿地面积和基本卫生设施。 3.2.1.3住宅设计要符合农村的住宅卫生标准(GB9981-88),并使尽量多的居室有最好的朝向, 以保证其良好日照和通风。 3.2.1.4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的乡镇工业、副业、饲养业、交通运输及农贸市场等场所之间 应设卫生防护距离。 3.2.1.5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为(见表)

最新村镇规划整理

村镇规划 一、城乡规划法的作用 1、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更有利于依法行政 2、城乡统筹、一体化规划 3、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4、体现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5、构建了公众参与的制度框架 6、有助于建立乡村规划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居民点的概念 居民点是由居住生活、生产、交通运输、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等多种体系构成的一个复杂的综合体,是人们共同生活与经济活动而聚集的定居场所。 三、村镇的基本特点、村镇规划的概念 1、特点(1)区域的特点:村镇在规模、分布、平面布局以及建筑形式、构造等方面也必然产生差别——平原和山区,南方和北方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2)经济特点:农业经济所占比重较大。以农、收、副、渔业生产经济为主。 (3)基础设施特点:基础设施不足,发展落后 (4)村镇环境特点①村镇环境脏②环境建设乱③环境意识差 2、概念村镇总体规划是在全乡范围内进行的村镇布点规划和相应的各项建设的全面部署。是全乡山、水、田、林、路、村综合规划的组成部分。 四、规划新世纪现代化村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2、珍惜土地原则; 3、近远期相结合,以近期为主原则; 4、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原则; 5、创造舒适、卫生居住环境原则; 6、发挥集镇基地作用原则; 7、保护名胜古迹原则; 8、认真贯彻群众路线的原则; 9、可持续发展原则。 五、简要说明村镇规划的资料内容包含哪些 1、自然条件和历史资料 (1)自然条件:地形、地质、水文和水文地质、气象气候 (2)区域概况:资源条件、区位条件、农业生产条件 (3)历史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历史沿革 2、社会经济资料 (1)人口结构:村镇现状总人口、职业构成、年龄构成、人口变动情况 (2)村镇建设管理情况(3)村镇工业发展状况(4)集市贸易 3、现有建筑物、工程设施与环境资料 (1)居住建筑(2)公共建筑与绿地(3)工程设施:交通运输、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电(4)环境资料 六、村镇体系结构层次划分分为哪四个层次 我国村镇的体系结构一般按各自所处的地位、职能进行层次划分自下而上依次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集镇--中心镇4个层次 (1)基层村:是村镇中从事农业和家庭副业生产活动的最基本的居民点, 没有或者只有简单的生活福利设施。在生产组织上,有的是一个村民小组,有的是几个村民小组,住户规模少则几户,多则百余户。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