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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协会章程

慈善协会章程
慈善协会章程

泾阳县慈善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泾阳县慈善协会是由在泾阳县的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非营利公益性的民间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倡导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救助活动,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

第三条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泾阳县

民政局,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陕西省慈善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会会址设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泾阳县

委员会三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会业务范围

(一)筹募善款。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基金和各类资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的捐赠;接收政府的专项拨款资助;接收国际和港澳台地区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

(二)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助工作;承担相关项目,接收、分配、使用境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

(三)扶危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救助活动,扶助社会弱势群体。

(四)慈善救助。开展安老、抚孤、助残、助学、助医等多种慈善救助活动。

(五)慈善志愿服务。组建慈善志愿者队伍,为弱势群体提供慈善志愿服务。

(六)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

(七)交流与合作。参与和组织慈善交流活动,加强与各类慈善公益机构间的联系和合作,为在我县兴办慈善事业的爱心人士和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帮助策划和实施在我县的慈善救助项目。

(八)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文化。加强慈善理论的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和符合我县实际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

(九)开展与县内各慈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对属本会单位会员的各慈善团体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分别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永久会员和特邀会员。

(一)凡热心慈善事业,承认本会章程,志愿履行会员义务的个人,本人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二)凡热心慈善事业,承认本会章程,志愿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单位会员代表由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如法人或委托人变更,其单位会员代表随之变更为新的法人或其新的委托人,并及时报本会备案。

(三)在本会创始期间的创始人取得创始会员资格者,为本会永久会员。

(四)本会根据需要,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吸收省外或境外志愿加入本会的人士为特邀会员。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四)取得本会必要的服务;

(五)享受本会的表彰、奖励;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有严重违法、违纪和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会员单位代表和常务理事会推荐的代表组成。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常务理事会规定。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的,须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报省民政厅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

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通过议案和决议;

(六)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三)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聘请终身名誉会长、名誉会长、荣誉会长、荣誉副会长;

(四)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五)决定设立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时,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履行以下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行使第十四条(一)、(四)项的职权;

(三)审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

(五)审议本会各项议案和报告;

(六)提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人选方案,提出聘请终身名誉会长、名誉会长、荣誉会长、荣誉副会长人选方案,提请理事会审议;

(七)决定聘请荣誉常务理事、荣誉理事;

(八)决定会员的吸收、奖励或除名;

(九)提出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置方案,提请理事会决定;

(十)筹备召开理事会议;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常务理事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时,经会长批准可临时召开。常务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

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协会日常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决定本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任免和聘用;

(四)研究本会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第十九条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慈善专员和本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或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

第二十条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有组织和领导本会工作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会长、副会长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超过此限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民政厅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

(二)督促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审定批准本会重大事项。

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受会长委托,行使规定的职权。副会长协助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终身名誉会长一名、名誉会长若干名,荣誉会长、荣誉副会长、荣誉常务理事、荣誉理事各若干名。

第五章监事会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监督机构为监事会。由5—7名监事组成。监事推选监事会主席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设副主席。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届满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常务理事)、理事(常务理事)的近亲属和本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人选的推荐和变更:

(一)监事由下列各方推荐的人选组成:(1)主要捐赠人(或单位);(2)业务主管单位;(3)登记管理机关;(4)常务理事会推荐的本会会员代表。

(二)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会依照章程规定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监事会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监事会每年应向理事会和社会公布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成员不得从本会获取报酬。

本会应为监事会的活动和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会收入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境内外、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组织募捐的收入;

(四)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资助;

(五)在核准范围内开展义演义卖等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六)永久基金运营增值收入;

(七)本会存款利息;

(八)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会设立“泾阳县慈善协会永久基金”,不动本,只用息(增值收入)。

第三十一条资产使用范围:

(一)兴办和资助各类慈善公益事业;

(二)开展社会救助,帮扶特困群体、家庭及个人;

(三)开展慈善活动的运作费用;

(四)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二条资产使用方式:

(一)利用永久基金运营收入、存款利息或社会捐赠的善款,安排慈善救助项目,开展社会救助;

(二)遵照捐赠者意愿,用其捐赠的款物,定向实施慈善救助项目;

(三)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冠名基金,用基金增值部分,实施慈善公益项目。

第三十三条本会工作经费来源于永久基金增值部分、会员会费、政府资助、存款利息等收入,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捐赠善款中提取3%--5%(最多不超过10%)的项目运作经费。

第三十四条本会资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本会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

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七条本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捐所得资金拟开展的公益活动或拟实施的慈善救助项目以及资

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第三十八条本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者通过捐赠协议明确具体使用方向和方式的捐赠,应依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协会宗旨的用途时,征得捐赠者同意,本会可以依法变现,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九条本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四十条本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慈善公益事

业支出,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

本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所占比例不超

过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本会开展慈善公益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种类、年度安排计划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四十二条捐赠人有权向本会查询所捐赠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资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改正;仍不满意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三条本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会有权对资助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协会有权要求受助人改正,受助人拒不改正的,本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四条本会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五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六条本会进行年检、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七条本会招聘的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会按照法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

织的年度检查,并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条本会的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本会完成宗旨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提出动议;本会终止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民政厅审查同意;本会终止前,需在民政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民政局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本会经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第八条:定期向学校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做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弘扬正气,倡导友爱奉献,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为我校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十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进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二条:积极参与本协会开展的“八旗”活动,并积极为协会发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志愿者活动成为(广大青年)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广大青年)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的能力。 第十五条: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成为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七条: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八条:定期发行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刊、简报等宣传性刊物。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评比与表彰工作。 第三章会员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参考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参考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社团是由社会爱心公益人士组成,____志愿者报名参加,在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各项爱心公益活动,帮助本市____,提高社会对______的关注与帮助,本协会的所有活动范围规划于____市内。极力促进社会爱心的集结而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爱国爱民,积极倡导互帮互助精神,以最大的力量救助本市需要救助弱势儿童群体,把关爱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宣传爱心公益事业,让更多的人关注和关心儿童成长,让爱与幸福共同成长。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____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_________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集结社会爱心人士与各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各种爱心公益活动。 (二) 救助困难家庭的病重儿童; (三) 救助困难家庭的失学儿童; (四) 宣传社会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帮助儿童的公益事业; (五) 与相关单位举办针对性有关儿童的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交纳会费,每年50元;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社团协会章程范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社团协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3474 社团协会章程 Model Association Article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章程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市青年美术家协会(英LiaochengYoungArtistsAssociation,缩写LYAA)。 第二条**市青年美术家协会在**市共青团青年联合会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全市青年美术家进行美术创作和研究,是党和政府及共青团联系广大中青年美术家、美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发展**美术事业的使命。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遵循美术创作的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积极鼓励各画种的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自由发展,团结我省美术家和广大美术工作者,努力发展和繁荣具有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的美术事业,为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而奋斗。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市共青团青年联合会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慈善协会章程

慈善协会章程

泾阳县慈善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泾阳县慈善协会是由在泾阳县的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非营利公益性的民间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倡导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救助活动,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 第三条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泾阳县民政局,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陕西省慈善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会会址设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泾阳县委员会三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会业务范围 (一)筹募善款。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基金和各类资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的捐赠;接收政府的专项拨款资助;接收国际和港澳台地区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

(二)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助工作;承担相关项目,接收、分配、使用境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 (三)扶危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救助活动,扶助社会弱势群体。 (四)慈善救助。开展安老、抚孤、助残、助学、助医等多种慈善救助活动。 (五)慈善志愿服务。组建慈善志愿者队伍,为弱势群体提供慈善志愿服务。 (六)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 (七)交流与合作。参与和组织慈善交流活动,加强与各类慈善公益机构间的联系和合作,为在我县兴办慈善事业的爱心人士和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帮助策划和实施在我县的慈善救助项目。 (八)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文化。加强慈善理论的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和符合我县实际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 (九)开展与县内各慈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对属本会单位会员的各慈善团体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会员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XX市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的名称:XX市爱心公益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发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各种有益于社会的活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投身公益,创造一个处处充满 爱的生活环境,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 第四条、协会口号: 第五条、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协会接受主管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主要活动范围是XX市行政区域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助友爱等国学礼仪的宣 传教育活动 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组织开展助老、助学、助残、助困等各 种形式的爱心公益活动 组织、推广义工活动宣传推广环保知识,消防知识接受各种捐赠现金

和物资,以用于需要救助的人加强与其他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其他相关公益事业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在本会创建伊始,对本会创建或对慈善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团体可成为创始人或创始会员。创始人、创始会员为永久会员。有特殊贡献的还将设立荣誉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奉献精神以及其他与所参加的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2. 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服务项目并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3. 年满18 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4. 遵守协会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含注册信息) 2. 按照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考核评定,达到相关标准,协会 授予会员资格 3. 进行志愿者入会仪式,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标识等身份凭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培训 3. 要求协会提供活动必需的条件和保障

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爱心志愿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的志愿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为社会大众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为阳泉市民政局,接受其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协会的固定住所设在山西省阳泉市城区金三角社区。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范围: (一)向社会提供扶老、救助、济困、环保等社会公益志愿服务。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开展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活动,为具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帮助,如: 1、爱心捐赠:协会会员不定期的组织献爱心活动,对贫困地区、困难儿童、孤寡老人等有困难的人群进行帮扶和爱心捐赠; 2、敬老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到敬老院或困苦老人家中看望慰问,宣传敬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 3、志愿服务:承担会员单位及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事项,搞好社会福利服务、文化服务、卫生、教育服务、法律服务等。 (三)开展一些公益推广活动,用一定时间去学校、单位、 企业进行公益活动推广,同时对公益性企业和个人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投身公益事业。

(四)开展爱心公益志愿者管理、培训等工作,建立一批专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五)维护志愿者及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和其他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阳泉志愿者服务体系和爱心公益事业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社会团体; (三)理事会审查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三)有对本协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要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参加协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

合唱社团活动章程

“甘露之声” 合唱社团活动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性质:是由学校音乐教师指导和管理的,是一个人展示个人才华的学生 性质的艺术团体。 第二条社团活动宗旨: 培养同学们的合唱兴趣,提高在声乐演唱水平和鉴赏能力。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小学合唱教学事业,在全校形成一种良好的艺术氛围, 光大审美精神 第三条:社团的任务 提高社团成员的演唱水平 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艺术氛围 积极参与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章职责 社长:处理社团重大事务,负责社团具体工作 副社长:协助处理社团重大事务,负责社团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成员管理 一成员权利: 1、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工作活动。

2、有权向协会咨询有关美术设计知识和技巧问题 3 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4、有权选择退出本协会 三成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努力完成委托的工作。 2、关心协会的改革与发展,积极主动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参与协会的每一次活动,按时参加各次会议。 第四章规章制度 训练制度 1 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否则给予一定处分 2 每次活动社长必须点名考勤,指导老师签字并及时上交 3 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的签名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4 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次,旷课三次以上者勒令退团 第四章组织制度 一例会制度 1 社团于每周四中午活动,有重大比赛,演出等,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2 每个学期末开全体团员大会,对本年的活动总结,布置训练计划,调整社团干部 二考核制度 1 社长副社长业绩由校团委考核评估 2社长对下属干部有聘任的建议权,对违反团规的成员要批评教育 “甘露之声”合唱社团 甘露园小学艺术组

公益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益协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协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领导下的公益性先进团体。第三条社团宗旨:以“弘扬正气,奉献爱心,爱我中华,科教兴国”为宗旨;以“团结奉献,务实创新”为会训;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我公司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较强的爱心意识,发扬社会主义奉献精神,展现时代骄子的自我风采。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四条社团活动范围包括: (一)定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举行的常规活动; (二)公益类讲座、募捐和其它非常规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缴纳会费; (三)由委员会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章程(学生社团专用)

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 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 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是经XX大学校团委批准,在校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由校团委科技部主办,面向全校招收会员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 树立时代精神,启迪创新思维,探讨学术科研,锻炼实践能力,展现个人风采,丰富校园生活。 第四条:协会的主要任务 1、开展各种学术研究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科技创新意识,活跃 同学们的学术思想,提高同学们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2、举办各种课外科技作品比赛,普及科技知识,拓宽同学们的知 识面,优化同学们的知识结构; 3、提供各种科技信息;开辟我校第二课堂,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 生活,以满足广大同学学习知识、培养技能、拓宽视野、适应社会、完善自我的愿望; 4、协助学校、学院、学生会及兄弟团体开展有益于校园建设的活 动; 5、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实习的机会,也为爱好发明创造的同学提 供良好的环境。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入会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义务的在校学生均可入会,填写“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入会申请表”,交纳会费,经本协会常委会审查通过,签发会员卡。 1、对科技感兴趣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 2、热衷于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研究创新能 力 3、曾在各类科技发明比赛中获得过奖励的 4、曾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过科技论文的(以上两项免试成为协会的 成员) 第六条:退会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即可退会,自申请之日起取消会员资格, 收回其会员证并除其会籍; 2、凡严重违反会章或触犯法律法规者,经协会常委会决定,劝其 退会或开除会籍。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3)优先取得本协会的各种宣传和相关资料; 4)对本协会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会性质: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居民、干部职工等自愿参加,并志愿为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2)协会宗旨: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根据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生活需求,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倡导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相结合,弘扬中华民族五助互爱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建设。 (3)协会职责:协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提出具体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对全体会员进行培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帮助居民解决生活难题的能力。做好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志愿者,为服务对象开展以“一助一”为主要形式的志愿服务。 (4)会员:协会会员入会实行自愿原则。凡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的公民,经申请同意均可成为协会会员。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享有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权得到协会提供的信息;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会员履行的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5)协会领导机关: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会的职权是: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方针、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6)登记管理。成立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应当依法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凡具备条件的,应当及时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市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名称:××市爱心公益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本协会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发扬爱国主义与人道主义精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各种有益于社会的活动,组织与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投身公益,创造一个处处充满爱的生活环境,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 第四条、协会口号: 第五条、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协会接受主管机构的工作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主要活动范围就是××市行政区域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助友爱等国学礼仪的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组织开展助老、助学、助残、助困等各

种形式的爱心公益活动 组织、推广义工活动 宣传推广环保知识,消防知识 接受各种捐赠现金与物资,以用于需要救助的人 加强与其她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其她相关公益事业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设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在本会创建伊始,对本会创建或对慈善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与团体可成为创始人或创始会员。创始人、创始会员为永久会员。有特殊贡献的还将设立荣誉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以及其她与所参加的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2、根据自身愿望与条件至少选择一个服务项目并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3、年满18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4、遵守协会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就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含注册信息) 2、按照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考核评定,达到相关标准,协会

(完整word版)茶文化社团章程

茶文化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本社团名为古栈茶文化社。 (二)社团性质:古栈茶文化社接受共青团沈阳市青松中学团委的领导,在沈阳市青松中学社团联合会直接指导下的以学生为主体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三)社团目的:为会员提供一个“以茶会友”的平台的同时增强会员们对茶文化的了解。 (四)社团宗旨:协会以浓厚而悠久的茶文化作为文化底蕴,本着“心造极,韵自成”的宗旨,打着“以茶会友”的口号将茶真正的融入我们的生活,学习,及人生旅程中。使成员能够从茶中品味人生,从茶中懂得道理,从茶中得到行为的规范,同时也大家在协会中畅所欲言,结识挚朋,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做一个高雅脱俗,热情向上,平和近人的茶人。 (五)社团任务:通过各种内容的讲座、各种形式的培训课程以及外出参观等活动,加深同学们对于茶艺的认识,加大对于茶艺的热情,了解中国几千年的茶艺文化。 (六)社团类别:人文类 (七)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

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八)社团接受沈阳市青松中学团委的领导,接受沈阳市青松中学 社团联合会的指导,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8、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和工作能力; 2、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成员,有奉献精神。 (三)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报社团联合会审批;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慈善基金会章程

MM省MVM市SS 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MM省MVM市SS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地方性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MVM市行政区划内,募捐的对象是:MVM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__佰万元。原始基金来源于发起人的一次性捐赠。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MM省民政厅。 第七条、本基金会的住所:MVM市XX街XX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 (一)筹集帮扶慈善款。接受法人、自然人及社会组织等捐赠,组织各种募捐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帮扶慈善资金; (二)慈善帮扶救助。主要对生活困难的本市人员的生活给予帮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事件的困难人员给予救济援助,发挥对社会、企业和主管部门救助的重要补充作用; (三)公益互助援助。组织热心帮扶慈善事业的职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四)组织交流与合作。同国内外慈善公益机构及有关部门、团体开展交流和友好往来,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合作业务; (五)弘扬慈善事业。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企业公民”运动,弘扬慈善之风,倡导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促进

慈善友爱社会风气的形成。 (六)规范管理基金。根据本基金会的章程,规范、完善本基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使用好本基金会所募集的资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本基金会理事会由5至25人组成。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慈善工作这项公益性慈善事业,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关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并志愿为本基金会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职工和社会知名人士; (二)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参与本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三)为本基金会做出重大贡献或捐资的单位代表或个人。 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爱心公益协会组织章程

组织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一、协会名称:遵义1314爱心公益协会 二、协会性质:完全公益的非政府公益组织(NGO) 三、协会宗旨:提升自我、感恩社会、关爱他人、有效捐赠。 四、协会活动对象: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特殊病人、特困家庭等。(前期以财物捐赠为主,技 能、技术扶贫为辅,力争用5—6年的时间变为以财物捐赠为辅,技能、技术扶贫为主) 五、协会活动目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大家一起低调做公益、埋头献爱心。 六、协会活动原则:无偿自愿、务实发展、不图私利、拒绝贪腐。 七、协会地址:遵义市xxxxxx 第二章组织结构 一、会员大会:由全体加入遵义1314爱心公益协会的会员组成。协会成立之初,主要由遵义市红花岗区2013年SYB第4期学员班、2014年IYB第1期学员班学员为主体。 二、理事会:由全体加入遵义1314爱心公益协会的成员推选出的各领导岗位全体成员组成。理事会各个职位每两年换届一次。可连选连任。所有重大决策,须经理事会到会成员2/3同意方可实施。 三、领导岗位设置: 1、会长(负责活动的整体安排、策划、实施、总结) 2、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相应工作,并负责对会计、出纳、人事专员进行监管) 3、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相应工作,并负责对采购部部长、外联部部长进行监管) 4、监事(负责对协会的整体运作进行监管工作) 5、管理顾问(负责本协会的管理咨询工作) 6、法律顾问(负责本协会的法律咨询工作) 7、会计(负责活动的账务管理工作) 8、出纳(负责活动的现金管理工作) 9、人事专员(负责对本协会成员个人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行政专员(负责本协会相关活动的策划工作及其他行政工作) 11、采购部部长(负责活动的捐赠物品及协会物品的采购工作) 12、外联部部长(负责活动的整体外联及捐赠对象的信息收集、确认工作) (注:1、以上岗位成员,无论何种原因,如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理事成员会议或不参加协会爱心捐赠活动,将自动取消其任职资格。 2、筹建初期,暂设以上岗位,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及人员的增减) 第三章会员 一、会员权利 1、所有加入遵义1314爱心公益协会的会员均有平等享受该协会的所有权利,包括对自身及所属企 业宣传的权利。 2、会员有对协会内部工作提出质疑、监督各部门工作的权利。 3、会员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对理事会及其他会员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5、会员享有投票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6、会员有退出本协会的权利。

社团协会章程

三都民中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全称:三都县民族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志愿者协会是一个以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向上的中学生为主体组成的由校团委成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协会目标: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传播文明。 第二章任务和活动原则 (一) 基本任务 1.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完成理事会定期给会员安排的志愿活动。 3.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活动. 4.积极配合完成校团委的工作任务. (二)活动原则 1.协会开展活动的原则上不影响会员正常的学习 2.协会实行民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进

展情况,以及阶段性的工作安排. 3.凡本协会开展的重要活动事先和校团委商量决定. 第三章关于会员 (一)注册志愿者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 (二)报名参加者须填写报名表格,经考核可入会,合格者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三)会员权利 1.有权监督本协会负责人的工作,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四)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团结和荣誉. 2.虚心向老师学习,积极配合负责人开展的工作,为协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3.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奖励制度 (一)每次活动规定服务时间,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会登记服务时间 (一)每学期按服务时间多少评出优秀志愿者二十名,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对协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与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协会组织 (一)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活动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文宣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财务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组织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会员若干名 1、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负责组织并查看协会活动安排,负责每学期的协会活动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和财务部部长核对经费账目,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会员参加的大型活动。 2、财务部部长、副部长:任期一年,负责管理协会所有的会费收支,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和会长、副会长核对账目,并于期末将帐本等资料交于校团委审核。 3、活动部部长、副部长:负责组织安排活动部成员参与到日常的志愿活动,负责本部的活动计划与组织本部成员完成学校和组织安排的任务。 4、文宣部部长、副部长:负责策划协会相关的文艺、宣传活动与项目,并组织文宣部成员参与到日常活动中去。 5、组织部长、副部长:负责安排组织本部成员完成协会会员资料的统计与整理、统计志愿者日常服务时间。

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章程

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来源于发起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捐助。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七号贡院西街九号建国国际公寓506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为下列需要帮助的人士提供救助: 1、积极扶助需要资助的农村、城镇老弱病残和弱势群体,参与扶贫工作,支持社会公益设施的建设。 2、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特别优秀的青少年人才给予奖励,为需要资助的学龄儿童、青少年提供支持。 3、积极协助维护社会的稳定,发生地震、洪水、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与灾难时,为处于困境的人民群众提供救助

4、支持有助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科学研究、国防、医疗卫生、防病治病、体育、文化交流等活动,向符合基金会宗旨的项目提供必要的资助。 5、关注对社会作出杰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在其个人生活发生困难时进行必要的资助。 6、鼓励人们在社会经济发展建设中,积极探索,不懈追求,对在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中成果杰出的人士进行奖励和资助。 (二)协助政府发展公益事业; (三)通过各种途径联络热心公益事业的国内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团体与个人,发动、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争取各种形式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探索发展民间公益事业的途径和方法; (四)积极开展国内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公益交流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8-1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公益协会章程

湖北博雅公益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湖北博雅饰品有限公司公益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协会是湖北博雅饰品有限公司领导下的公益性先进团体。 第三条社团宗旨:以“弘扬正气,奉献爱心,爱我中华,科教兴国”为宗旨;以“团结奉献,务实创新”为会训;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我公司员工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以较强的爱心意识,发扬社会主义奉献精神,展现时代骄子的自我 风采。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四条社团活动范围包括: (一)定期在湖北博雅饰品有限公司举行的常规活动; (二)公益类讲座、募捐和其它非常规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种类:湖北博雅饰品有限公司员工。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缴纳会费; (三)由委员会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利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通知本协会委员会。会员如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回。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责任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表决和修改由委员会提出的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成员及会长和委员长; (三)审议并通过秘书处的财务报告和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活动经费及资金筹集办法;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六)决定终止其他重大事宜。

协会章程、活动内容、签字盖章表

第一条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第五条 常州(同道)口腔健康产业协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本社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名称:常州(同道)口腔健康产业协会(备用名:常州民营口腔医 疗发展促进会)/ (英文译名:Changzhou (Tongdao)Dental Healthcare Industry Association ) 本社团是由依法获得口腔医疗产业相关资格的常州市及周边地区 口腔医疗产业机构成员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 团体组织。 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常州 市及周边地区各级各类口腔医疗机构、口腔行业生产企业及经销 商,加强口腔医疗行业管理,依法维护会员及机构的合法权益,发 挥行业协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促进行业 专业技术繁荣,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推动行业的发展,为促进常 州口腔产业发展、增进民众口腔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服 务。 愿意接受各级卫计委的业务指导,接受常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惠国路府西花园商铺7-1-101 室太平洋口腔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业务范围是: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常州市口腔健康产业的规范性、自律性管理,促进口腔健康产业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行业经营环境和秩序,各成员间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协调发展,共同提高。 三)开展常州口腔行业调研工作,了解本行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愿望和期盼,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反馈信息获取政策性指导意见,推进口腔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并围绕行业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学术课题,组织研究探讨以及成果推广; 四)广泛进行国内外口腔学术交流和继续教育,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理论及实操水平,并指导协助常州市内口腔健康产业的业务活动和学术活动; 五)接受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委托,制订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相关评审、认证和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象棋协会章程

象棋协会章程

象棋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 本社团正是名称为象棋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 象棋协会是在校领导,政教处指导下的,象棋文化爱好者自发组织成立并开展活动的团体。社团组织会员开展活动,自觉遵守有关法则,维护会员利益和校园秩序,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丰富学生业余生活。 第三条协会宗旨: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组织统一和成员团结,不损害集体及她人的利益,遵守校园道德风尚; 2.遵守象棋协会章程,宣传象棋文化,促进我校学生象棋文化的广泛开展; 3.为本校广大象棋爱好者提供一个结交棋友、交流棋艺、增进友谊的平台,经过团队不断练习,提高大家象棋的水平,同时由这些爱好者带动其它同学也积极投身到象棋文化中来; 4.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学生对象棋文化的了解;同时健康身心,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第四条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性化管理。社团的核心部分为

象棋协会干事群,负责社团人员的管理及日常活动的安排。社团的最高权力组织是象棋协理事会,负责社团重大事件的商讨及决策。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加入社团的条件 1.承认本协会章程、凡我校热爱象棋文化、支持象棋文化的发展、愿意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 2..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个人基本资料,经过理事会审定批准后即可注册成为本协会的正式成员。 第六条协会实行会长负责,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会长、副会长分别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 分别分为三个部门:技术部,文秘部,推广代表。技术部主要负责会员技术考核和花样练习,文秘部主要负责会议内容记录和会员档案管理,推广部门由二到四人组成,主要负责宣传和演讲工作。 第七条会长全面负责协会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与方针,决策其它重大事项。 第八条秘书长负责招收会员,扩大本协会的影响力,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慈善基金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 慈善基金会 、、 八 章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筹组织和推动慈善事业,帮扶救助困难弱势群体,更好地履 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促进公司品牌形象的持续提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特设立本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 第三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司内部慈善组织。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帮扶救助弱势群体,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按受法律认可的有关部门业务指 导和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筹募善款。建立、筹募和管理公司慈善基金;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内部员工募 集善款。 (二)赈灾救助。开展救济赈灾工作;接收、管理通过本基金会募集的赈灾款物,并通 过官方慈善组织开展救助活动。 (三)贫困救助。组织公司内部和社会的救助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救助资助工作。(四)帮教助学。向贫困大学生提供助学金、勤工俭学机会、课题研究经费等,资助优 秀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五)公益助医。通过多种方式救助贫困患者,开展健康教育等公益活动。 (六)协助政府开展对口扶贫、城乡共建活动。 (七)以慈善名义开展营销活动和品牌建设活动。

(八)本基金会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其他公益慈善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基金会由七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具体为公司董事长、分管慈善基金工作的公司领导及董事会秘书处、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生产中心、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第八条公司董事长担任理事会理事长,全面主持基金会工作。分管慈善基金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理事会副理事长,受理事长委托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 第九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 (二)了解基金会的运行状况; (三)参与理事会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 (四)对本基金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六)为拓展慈善基金进行宣传、发动; (七)执行本基金会决议,完成本基金会交办的各项任务。第十条本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三)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根据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提名,增补或罢免理事; (六)决定基金会的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长不能召集和主持的,可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如有需要,经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提议,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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