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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基本规则学习之(一)TR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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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基本规则学习之(一)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乔治刚

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

前言

学习WTO的基本规则,积极迎接WTO

积极迎接WTO,迎接“法治”化社会的到来,积极融入经济全球一体化,是我国进入新世纪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适应形势,转变观念,提升在新形势下的竞争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WTO给我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存在于WTO的规则之中。有利的规则就是机遇,不利的规则就是挑战。机遇和挑战的准确判断在于我们对WTO规则的熟悉、研究和运用,而用好的前提在于对WTO的法律体系正确理解、融会贯通、有效利用。因此,面对WTO这部宏大法典,律师首要工作是了解、学习WTO之基本规则,因为,加入了WTO后,洋人将依据“法律”(WTO法)合法的进入我们的市场,因此,我们的对策也须依靠“法律(WTO)”。

例如,WTO规则之TRIPS协议已成为美国手中的一张王牌。TRIPS将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贸易第一次直接而紧密联系起来。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知识产权保护法已不单纯是保护国内智力成果的国内法,更重要的是已成为各国力争成为经济强国的基本保证。各国都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并力图阻止外来更强大的技术优势的冲击。可以预期,加入WTO后,中国高科技企业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方面可从微软起诉亚都加湿器公司一案而提前开始显现。因此,对TRIPS协议之学习研究,又更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背景知识

1、WTO与知识产权之关系

(1)知识产权构成WTO三大支柱之一(GATT/TRIPS/GATS);(2)是乌拉圭回合新拓展出来的重要

领域。TRIPS反映了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与贸易有关的(TRADE RELATED )”字样使

知识产权也纳入了WTO多边贸易体制;(3)TRIPS本身就是一揽子协议之一。

2、TRIPS产生之背景

(1)TRIPS和特别301条款有关

为制止国际贸易中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美国于1974 年在其国内贸易法中制定了“301条款”到1980

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更强化成“特别301条款SPECIAL CLAUSE”和“超级301条款SUPERCLAUSE”,

即凡美国认为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国家,先警告,后“单方面”地实行惩罚性贸易制裁(并可以交叉报复)。

欧盟也有类似的规定。同时,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因素与日剧增的条件下,国际贸易中盗用名牌商标、

假冒仿制品、盗版音像录制和电脑软件等日益增加,发达国家称每年为这类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达数十亿

美元。为制止国际贸易中侵犯知识产权,美欧联合将知识产权列入乌拉圭回合谈判议程,并最终达成协—

—TRIPS。(赵维田: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律制度p396)

(2)产生的时间

在乌拉圭回合(URUGUAY ROUND) 提出,美国率先把知识产权和贸易绑在一起,推向国际化,形成

一揽子协议中的TRIPS,并与1993年12月15日通过,1994年4月15日签署,1995年1月1日正式生

效。

二、TRIPS的重点内容

·TRIPS特点

在WTO全部22个协议中,TRIPS属于条款最多、最复杂、最不好理解、难度较大的一个协议。TRIPS的结构:共分七部分,第1、2、3、4部分分别制定了总则、知识产权效力、范围与标准、执法,取得和保持该知识产权的程序。第5、6、7部分则是争端解决,过渡期和组织机构。

总的来说,当前,在世界范围内,TRIPS是知识产权保护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协议。借助于WTO之DSU(争端解决机制)一扫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系统条约都缺乏强制成员国信守条约规则的机制。

·TRIPS的实体重点内容

TRIPS之内容涉及面广。几乎涉及了绝大部分的知识产权。既涉及了传统的版权,工业产权,又有新的方面,增加了集成电路部图设计权(拓扑图)、未披露信息专有权。TRIPS中知识产权共涉及7个部分,实体主要内容如下:

1、版权和邻接权(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和《伯尔尼公约》相比,保留或继承者,删除和新增者均有。主要特点如下:

A、排除了精神权利(人身权,如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TRIPS强调保护属于经济方面的权利(第9条第1款)。

B、纳入对计算机程序的保护(第10条)。

C、增加了“出租权rental rights ”(第11条)

D、对权利的限制制定了标准(第13条)。《伯尔尼公约》第9条许可的权利限制包括:对公开作品中部分摘引;为教学解说而使用等并已注明出处;在电影、摄影及新闻报道中有必有使用的内容等。TRIPS第13条规定为:

对权利之限制(1)限于某种特例情形(to certain special cases);(2)不容许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3)不应不合理的损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E、邻接权的保护(第14条)(related rights or neighbouring rights)。对表演者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的保护。由于将邻接权的保护列入最惠国待遇的例外(第4条之(c)),允许WTO各成员方降低保护标准(主要指第14条之3款允许对广播组织者权不加以保护,因为规定一致同意的标准难),但根据第14条之6款,TRIPS对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权规定应给予“追溯权”,这又超出了《罗马公约》之保护水平。

2、发明专利权(patents)

TRIPS在第二部分第五节用了8个条款对专利权作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A、专利权的授予:第27条第1款规定了专利对象(符合三性):在所有的技术领域的发明,不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发明,只有它们是新颖的(TRIPS没有对新颖性作出解释),含有创造性因素(非显而易见性non-obvious),能在工业中实用(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TRIPS特意指出:“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同“非显而易见性和实用性”含义相同。第27条第2、3款规定了不授予专利的情况:为维护公共秩序或道德;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避免严重损害环境;除此之外,不能仅仅因为某成员方法律禁止某项发明之使用,就不授予该发明以专利权。此外,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生物工程的工艺等不授予专利权。在TRIPS第27条中,没有对计算机软件是否授予专利作出规定,根据其条文可以推出,对软件授予专利是顺理成章的。但对软件授予专利权的利弊问题,国内专家有不同看法,见②(郑成思: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P108页)

B、专利权的内涵:第28条第1款以“禁”的方式规定了专利权的内容:包括制造权(making)、使用权(using)及进口权(importing)、销售权(selling)、允诺销售权(offering for sale,我新专利法已经和TRIPS在这方面接轨);第2款以“行”的方式规定了专利权的另一方面内容:包括转让、继承权(assign or transfer by succession)及许可使用权(concluding licensing contracts)。

C、权利限制:第30条(exceptions to rights conferred),遵循原则:(1)限制目的是为了第三方之合法利益;(2)不得与专利的正常使用相冲突;(3)不得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权的合法利益。

D、强制许可使用条件:第31条(other use without authorization of the right holder):“未经权利持有人授权的另外使用”,实际上是规定了对强制许可实施必须要遵守的条件(限制),TRIPS在这里规定的非常细致,共规定了11款。突出强调了:

(1)对强制使用,须“各案处理(on its individual merits)”,不能把某一个强制使用经验,作为普遍适用之原则;

(2)涉及半导体技术,实施强制使用只能用于公共非商业目的或为用于补救判决存在的反竞争措施;(3)对强制使用“第二专利权人”使用“第一专利”的内容情形,应当受到更多的限制(第31条之(L)款)等,如:专利持有人有权对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或补偿决定提出上诉。

(4)实行这类强制许可主要是为了供应国内市场;

(5)如果当条件允许这一强制许可停止存在时,该强制许可应终止;

(6)实施强制许可不应有独占使用权;

(7)专利人应得到足够的补偿并考虑这一许可的经济价值;

E、保护期:第33条:“使用保护期,自提交申请之日起20年届满前,均为有效。”

F、方法专利举证责任(process patents: burden of proof)(第34条):强调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来举证。

3、外观设计(industrial designs)

TRIPS用专门的一节,二个条款规定了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之保护。保护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未经许可而仿制,获得外观设计保护之条件是符合“新颖或原创性”。保护期为10年以上。但排除了“主要按技术上或功能上考虑而做的设计”的保护。所以TRIPS第25条是指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的重点是“外观”设计,非“功能”本身。

4、商标权

TRIPS在第2节用7个条款规定了对注册商标保护。允许在贸易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商标作为取得商标权的途径,而注册商标只是对已有商标权的认定而已。保护期为7年,可无限制地延期。突出强调了对“驰名商标”保护。

A、商标保护的注册条件、要求及义务(第15条)

商标注册的识别性与视觉感知要求:TRIPS对商标的保护提出了“注册条件”要求。即TRIPS成员对其成员的商标提供保护必须以其成员国或地区的国民对其商品或服务提出“注册申请”为获得商标的前提条件,没有采取一些国家所采取的“使用在先”原则(即以是否“使用”某一标记作为获得商标的条件)。

B、商标所有权人的权利范围和限制(第16条)

TRIPS规定了商标所有权人“应当享有独占权,以防止第三方未经其授权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已获商标注册的标记并使公众造成混淆”(第16条之第1款)。从此规定中可以看出,TRIPS突出强调了商标所有权人有权制止他人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以避免造成混淆。对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上述权利作了相应的限制,即商标所有权人在行使上述权利时不应损害任何已有的在先权,也不应影响各成员在使用的基础上获得权利可能性。协定没有规定“在先权”包括哪些权利。一般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l)已获保护的商号权;(2)已获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专有权;(3)版权;(4)已获保护的原产地地理标志名称权;(5)姓名权;(6)肖像权等。见③(郑成思: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P67页)

C、对驰名商标的保护(protection for well-known trademark)

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商标保护国内法律及国际和地区性公约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WTO要求各成员的国内立法:

(1)必须禁止使用与成员国中的任何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并拒绝这种标记的商标注册申请。如果已获得注册,则应当予以撤销。对应特别保护的驰名商标,不论是已注册的,还是未注册的,都应加以

保护;

(2)保护延及驰名的服务商标;

(3)保护范围扩大到禁止在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4)对如何认定驰名商标,也做了原则性规定。

(第16条2、3款)(明显扩大了保护范围)

D、商标权的限制(例外规定)(第17条)(exceptions)

TRIPS规定了WTO成员可以对授予商标权规定有限的例外,只要这种规定考虑了商标所有权人与第三方的合法利益即可。与商标权权利限制关系密切的另一问题是“商标权的权利用尽”(exhaustion of trademark rights)问题(TRIPS第6条规定:“不得借助本协定的任何条款去涉及知识产权权利用尽(EXHAUSTION)问题”),因此TRIPS不涉及此问题。对商标权利用尽问题似乎达成了共识④(见郑成思: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解答P79页),但当涉及“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S)时,却很少有共识了。此时的问题是:在某个国家司法管辖下的权利人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使用其权利来阻止其已授权在其它国家销售的产品向该权利人司法管辖下的国家出口或销售。如:发生在广州的从泰国进口“LUX”商标香皂到中国,遭“LUX”商标的中国合资企业起诉案。被告律师巧妙地用了“平行进口”的概念。E、商标的许可与转让、共同使用

商标的许可与转让在经贸实践中极为普遍,也是权利人获得利益的最重要的手段。针对一些国家在商标转让中要求连同企业的业务一起转让的规定,TRIPS对商标的许可使用与转让规定:

(l)各成员可以对商标许可使用与转让合同依国内立法自行确定条件;

(2)不能采用商标强制许可制度。

(3)在商标转让中商标所有人有权连同或不连同商标所属的企业的业务同时转移。即商标所有权人有权选择将注册商标所属的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业务或全部业务转让给他人使用。

此外,在TRIPS第20条中还提到了商标在贸易中的使用特殊要求:不能够对商标的使用构成不合理的阻碍。并指出这种“特殊要求”主要指:(1)与其他商标共同使用;(2)以特殊形式使用;(3)以不利于该商标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方式使用。

5、地理标志权(geographical indication)

TRIPS第22条:“为本协定目的,地理标志指识别货物原产于一个成员方境内,或境内的区域或地方的标记,而该货物的一定的质量、声誉或其它特性被基本认定为是该原产地所具有的。”例如:法国白葡萄酒,贵州茅台,景德镇瓷器等。

有些产品标志说明的产地并不是其实际的产地,具有欺骗性,而另一些产品所附的地名与最初产地之间毫无联系,则是事实,可并不是出于欺骗目的。要防止前者,承认后者,这两者之间要达到平衡的确很难。TRIPS规定,和成员方有义务为各利益方提供法律手段,防止在一种商品的名称或介绍中,使用任何手段明示或暗示该商品来源于一个非真实原产地的地域,导致公众对该产品的地域来源产生误解。各成员方应根据利益方的要求拒绝对假冒原产品地商品的商标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则应予撤销。保护地理标记主要为了反对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这款问题最容易发生在酒类,所以第23条专门规定了对酒类地理标记的额外保护规则。葡萄酒或烈性酒使用并非真实产地地理标志属侵权行为,应受到处罚,权利人可提请保护,即使在使用不真实地域标志时,运用了表示类似的一些词(如KIND、TYPE、STYLE),如:苏格兰式威士忌等。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layout-designs(topographies) of integrated circuits)

TRIPS在第六节用5个条款规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由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常易于复制,使得靠窃取、复制他人开发的芯片上的电路赢利,甚至演变成了一门“专门行业”,因此,必须对此加以规范。

A、第35条规定了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IPIC〉的关系,即TRIPS适用该条约第2——7条、第12、16条3款,第6条3款除外。即TRIPS是不允许对集成电路专用权采取强制许可(第37条第2款又规定了对此限制:允许政府本身采取强制许可使用)。同时,IPIC的16条3款为“无追溯力”条款,即允许

成员对加入条约以前出现的集成电路布图不保护(主要是集成电路布图更新换代快,追溯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B、保护期从条约的8年改为为10年(或15年)(第38条)。

C、保护范围:进口、销售或以其它方式发行布图(外观)设计、含有该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该集成电路产品为非法。保护范围由集成电路本身,进而延伸到使用集成电路的任何物品,只要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均为非法。可以设想TRIPS此规定将对我家电产业影响会比较大。

D、第37条规定了“善意侵权(不知、或无合理根据应知)”不应视为侵权。但在具体适用时要遵循三个条件:

(1)在原来“不知”为侵权变成“被明确告知”为侵权时,只能继续经营完库存或预购的物品,不能超过这个限度;(2)由“不知”变“已知”后,有责任向权利人支付报酬;(3)支付报酬的额应相当于双方当事人经谈判而达成的协议许可证在一般情形下规定的使用费用标准。

7、对未经披露的信息(商业秘密)保护(只有第39条一条)

TRIPS将商业秘密保护当作了重点,第39条第2款规定,对符合三种条件之未披露信息给予保护:(1)、不为公众所知道的;(不易得性)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价值性);

(3)、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制止其他人未经他方而披露,获得或使用该信息的权利。(我《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了第四条件:具有实用性,比TRIPS的要求高。)

8、协议许可证中限制竞争行为之控制(control of anti-competitive practices in contractual licences)(见⑤郑成思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P133页对此标题翻译说明)

TRIPS第40条之目的是防止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缔结协议许可贸易谈判中滥用自己的专有权。TRIPS在第40条之2款允许成员对限制竞争行为用成员域内法加以规范。

上述(1)--(8)为TRIPS对与贸易有关之知识产权所要求的最低保护标准。其中TRIPS没有提及的实用新型专利权(TRIPS绝无排斥该类专利权的意思),可按对于发明专利权的规定,原则上适用,只是TRIPS不要求所有的缔约方一定要给予保护。如对民间艺术的文学作品保护TRIPS也没有提及,因为,TRIPS保护的重点在于和贸易有关联的知识产权。

·TRIPS中突出保护的知识产权

TRIPS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高,基本上超过了已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保护力度。而且,对新出现的知识产权要求给予保护,并突出了对: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TRIPS进一部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巴黎公约》规定,只有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模仿的商标才构成侵权。但TRIPS对此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在与驰名商标所保护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上模仿注册的商标也构成侵权。

——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TRIPS规定(第10条),计算机程序,无论是源代码还是目标代码,应根据《伯尔尼公约》作为文学作品来保护(俗称超伯尔尼条款)。

——对于数据库或其它材料的集合体保护

无论是机器可读形式或者其它形式,只要内容的选取或者编排构成“智力创作”,也将给予保护。但该保护不涉及资料及数据本身及存在于资料或数据上的以有版权。

·TRIPS中新突出的保护知识产权之原则

TRIPS把WTO关于有形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了无形的知识产权领域中。即TRIPS新提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如下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most-favoued-nation treatment)(第4条)。

(2)透明度原则(GATT时代就要求坚持的原则,TRIPS第63条transparency专门对“透明度”做了明确规范。)

(3)争端解决原则(DSU引入知识产权争端):可以交叉报复。

(4)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第41条4款):实质上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对行政机关法律监督的原则。

(5)强调知识产权为私权的原则(TRIPS协议开首即强调的)

(6)防止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权利的原则(第8条之2款)

(9)特殊情况下,突破知识产权地域性原则(第70条之第9款)

·TRIPS中对知识产权执法内容规定之特点(司法途径、行政途径)

TRIPS对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及保护措施大大强化了。过去国际上知识产权的立法,实体上规定多,程序上少。但在TRIPS中不一样。对执法程序/保护措施做了明确、非常细致的规定。要求缔约方必须做到(强制规定)。体现为TRIPS在第三部分用了五节21条,对知识产权执法做了非常详细之规定,涉及:总义务、民事与行政程序及救济、临时措施、边境措施、刑事程序等。

(1)总义务(第41条):要求各成员方应保证其内国法能满足协议所要求的民事、行政、刑事执法程序,有效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防止侵权(expeditious to prevent infringements)并阻止进一步侵权(constitute a deterrent to further infringements) 。执法程序最低要求是公平合理(fair and equitable),对案件是非作出裁决只能根据证据(based on only evidence)、对行政终局的决定应提供司法审查的机会等。

(2)民事与行政程序(第二节)(行政程序同(民事程序原则相同。第49条)

A、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第42条`):具体详细规定了公平合理之标准要求(权利持有人和被告所具有的权利)。

B、证据提供(第43条):详细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条件及举证不能或妨害执法之法律后果。

C、侵权救济(第44-48条)

1、首先要求下达禁令(要求停止侵权)(第44条):强调了侵犯知识产权之进口商品,在海关放行后,应立即下达禁止该商品进入商业流通领域。

2、赔偿损害(第45条):在适当案件中,允许适用无过错原则归责;而且,规定应当赔偿适当的律师费(appropriate attorney’s fees),允许成员方司法机关责令侵权人支付法定赔偿额(pre-established damages)。

3、特殊救济(第46条):突出强调了为了有效打击侵权,在不给侵权人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1)命令对侵权商品进行处理,禁止其进入商业领域,避免权利人受到任何损害;(2)责令将侵权商品销毁;(3)责令将制作侵权商品之材料和工具进行处理,禁止进入商业流通渠道,以尽可能减少进一步侵权之可能性。

当然,对此权利适用时有一定的限制:(1)考虑侵权严重程度;(2)不能损害第三方之利益;(3)平衡各方利益等。

4、获得信息权(第47条):在侵权人的侵权产品来自他人的生产或销售的情况下,仅仅打击以知侵权人并不能有效地消除侵权。该条规定:司法机关应有权责令侵权人将涉及制造和生产侵权产品或提供侵权服务之第三方的身份及销售渠道等信息提供给权利人。

5、对权利人滥用权利之限制(对被告的赔偿)(indemnification of the defendant)(第48条):赔偿可以包括律师费。

(3)临时措施(第50条):为了:制止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发生,尤其是制止包括刚经海关放行的进口商品在内的侵权商品进入商业流通领域;保存侵权的有关证据,司法机关有权对侵权人采取强制措施。第50条具体做了程序上的详细规定。

参考文献:

1、TRIPS

2、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郑成思著)

3、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制度(赵维田著)

篮球基本规则介绍

篮球基本规则介绍 学习目标: 1、熟练掌握篮球运动基本规则并能在比赛中合理运用。 2、通过小组成员讨论、探究,提高同学们对篮球比赛鉴赏能力。 3、激励同学们树立顽强的意识、勇敢的作风、团队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和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去夺取胜利的信念。 重点难点: 1、重点:掌握篮球运动比赛规则。 2、难点:将篮球技能运用于体育锻炼或比赛当中。 学习内容: 一.篮球运动的起源和发展 1、篮球运动是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市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的体育老师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于1891年发明的。 2、1932年6月18日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简称国际篮联)在瑞士日内瓦宣布成立,总部设在意大利的罗马。1936年男子篮球运动在德国举行的第11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被列入正式比赛项目。1976年第21届奥运会上女子篮球运动被列入正式比赛项目。 3、1895年篮球运动由美国基督教青年会(David Willard Lyon)传入我国。 二.比赛场地: 1、球场尺寸: 国际篮联规定的正式比赛的球场称为标准场地,是一个长28米宽15米的长方形。 2、界线: ①球场的界线宽度为0.05米的相同颜色的线条定界。(最好为白色) ②球场长边的界线叫边线,短边的界线叫端线。

③场地的丈量从边线、端线内沿量起(边线、端线属于场地外)场内各线均由其外沿量起。 3、中线: 连接两边线的中点,平行于端线的线叫中线。 4、罚球线: 罚球线是一条于端线平行,长3.60米的线 5、限制区: 从罚球线两端画两条线段至端线中点两侧各3米的地方所构成的地面区域叫限制区。 6、罚球区: 罚球区是限制区加上罚球线中点为圆心,以1.80米为半径向限制区外所画出的半圆区域。 7、中圈: 中圈位于球场中央,是以中线的中点为圆心,以1.80米为半径画成的圆。 8、三分投篮区: 3分投篮区是除对方球篮附近被下述条件所限制的区域之外的整个比赛场地的地面区域: ①分别距边线1.25米,从端线引出两条平行线。 ②半径为6.25米的圆弧 ③该圆弧的圆心要在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上,圆心距端线内沿中点的距离为1.575米。 三.篮球的基本技术 1、1、进攻技术:移动、投篮、传球、运球、持球突破、抢进攻篮板球。 2、防守技术:移动、防守无球队员、防守持球队员、抢防守篮板球。 四.篮球竞赛规则简介:

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试论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摘要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世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最重要的产物,其拥有135个成员,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的经济联合体,也是解决世贸组织成员间贸易争端最主要的国际组织。中国经过多年的谈判,终于在2001年加入wto,成为其成员国之一。这意味着中国承诺接受wto的全部规则,并将这整套规则渗透至我国的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深刻变化,不但使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有了新的发展方向,而且要求中国的司法职能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保证中国的入世承诺得以实现。本文详细介绍了wto 规则的特定及各国司法实践对其适用的模式,从而探讨我国目前对wto规则的适用情况,并提出自己一些观点。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适用 作者简介:杨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入世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增加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机会,享受到了贸易伙伴的优惠政策,分享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好处,但同时我国作为wto 成员国之一必须要严格履行其条约下的国际义务,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所以,我国加入wto后,既要严格履行wto条约下的义务,又要善于运用wto规则来保护自己在贸易竞争中不受损害。 一、wto规则及其特征 wto规则是一套以条约形式出现的国际法律法规,其内容涵盖了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其功能在于确定各成员国的权利与义务、行业准则及活动规范,防范和组织政府在国际贸易中对企业的正常交易的武断干涉,并建立了一套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监督各成员国有关贸易的法律或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另一方面在发生争议时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渠道,为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提供平等、自由和公开的竞争环境。wto通过谈判和争端处理,使各成员国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用自由化的手段降低了政府的贸易保护。 总的来说,wto规则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wto规则隶属于国际条约的一部分,则其对成员国必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权威性。wto 规则中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带有一定的“司法机制”特点,能够保障wto规则的有效实施。 2.wto规则作为国际贸易公法,是调整成员国间宏观经贸关系的条约,目的在于约束和规范了成员国的政府行为,消除或者限制各成员国的政府对其跨国(境)贸易的行政干预,未直接确立国内的从事国际贸易的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即权利主体是各成员国政府而非自然人或法人。wto规则缺乏具体的行为准则,更多的是框架性的规范。 3.wto规则的结构比较松散,在要求各成员国遵守其共同的规则的同时,能够根据不同成员的实际情况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结构、价值取向的不同等,灵活变动其履行的义务,包括对于一些发展中

篮球比赛规则

篮球比赛方案 一、比赛时间: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上午9点00分。 二、比赛地点:体育公园篮球场。 三、参赛范围:按照学员原有分组共分4个队伍。 四、比赛明细: ①参赛人员必须是各组成员不得从别的组或者外部选择选手,则该队自动认输。 ②裁判由省人事培训中心刘志军、王泓鉴担任,裁判员本着公平竞争、严格执法的原则。所有人员必须服从裁判的判罚,不得与裁判争执,否则可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 ③所有人员必须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体育道德规范进行比赛,若出现谩骂、举止不文明、甚至动粗的人员,裁判可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五、比赛规则: ①比赛为5V5形式,每个队伍可出战人员上限为10名,即最多5个替补。 ②比赛只进行一轮,若出现平局、即进行加时赛,加时赛时间为5分钟,其余规则不变。 ③比赛判罚标准,如下: 1、比赛分上下半场进行,半场时间10分钟,共20分钟,如遇暂停、罚球、球出界等情况,即停表,发球后再

继续计时。(此计时工作由裁判担当。) 2、进球或球出界、犯规等情况发生后,需进行界外发球时,球必须经由裁判手中发出,不然及违例犯规,球权归另一方所有。 3、进攻方在投篮及上篮时被犯规,则进行罚球。如被犯规且球进则计2分并追加罚球一次。 4、每节比赛将进行犯规次数统计,单节比赛中队伍累计犯规次数超过3次(不含3次),若再次犯规(含任一犯规形式)即另一方可进行罚球1次。罚球后,球权归防守方。 5、凡任意队员发生违背体育道德的犯规,裁判可直接将其罚下场,且被犯规一方,获得2次罚球机会,并可继续获得球权。 6、单人犯规累计次数到达5次,可直接罚下。 7、其余比赛细则全由裁判判决,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遵行。 8、一般犯规(3次以上)罚球时,无论罚进与否,均由对方发球。 9、恶意犯规罚球1次加界外球。 10、技术犯规无论是否满3次,均罚球,无论罚进与否,均由对方发球。 10、防守队截获球或抢得篮板后必须将球送回到三分线外,且该球员必须双脚均立于三分线外,否则丧失控球权。

WTO规则审判适用的法理分析---(1).

WTO规则审判适用的法理分析---(1)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于WTO规则在中国法院如何适用的理论探究,学者们的目光主要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视角与维度进行。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历来就有一元论、二元论之争,不同的理论依据必然产生不同的结论。一元论与二元论的理论是针对一般的国际条约而言的。目前,在中国的宪法及宪法性规范未对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上如何适用作出规定,相关民商法律、诉讼法律中又有国际条约直接适用、优先适用规定的背景下,忽视WTO规则与一般国际条约的不同一、法律全球化与WTO规则在我国法律渊源上的定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法律全球化的研究被当代法学家提上了日程,WTO规则被视为是法律全球化的一个亮点。在WTO法律全球化的进程中,WTO与其他国际条约一样面临着合法性(即是不是法)的理论考验。目前法理学上关于法的定义对于理解WTO规则存在严重的解释力失缺。法理学上法的定义是与国家主权紧密相连的,法律来自国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反映一国的国家意志,而WTO规则似乎缺少了这种合法性因素。首先,WTO缺少专门的立法结构。作为条约群,其确定的有约束力的诸协议均由全体成员方协商后签署,任何国家都有权以不加入WTO的方式拒绝接受WTO规则对其的约束力。其次,WTO缺少类似军队、警察、监狱等保证法实施的强制机关。国际条约作为国际法的合法性来源于古老的契约理论,认为国际法是各主权国家自愿缔结的契约,这些契约是各主权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议,对各方产生相当于法律的约束力。但这些理论也仅仅承认国际法是契约,是准法律,而不完全具有法律的本质属性。新分析法学派代表哈特运用他的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理论,提出了注释国际法的另一种思路。由此,以何种方式承认规则(包括国际条约)便构成法律体系的基础。中国法院审判中直接或转化适用WTO规则就是承认规则方式的一种选择。WTO规则是“世界上大多数贸易国通过谈判签署的,为国际商业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则,其本质是契约,约束各国政府将其贸易政策限制在议定的范围内”。(注: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编:《贸易走向未来之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要》,张江波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WTO法律全球化是把世界经济贸易中主导地位的规则通过经济力量推广到全球,其后的物质力量是经济和科技的强制力。故拓展法的定义、延伸法的本质的理解同样是解决WTO规则在中国法院能否直接适用问题的法理基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来临,部分国际法成为了国内法律渊源的一种已被许多国家所接受。在中国,制定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其来源于国家立法机关的制定、认可或国家的协定。与英美法系不同,中国法院的法官无权创设法律,故中国法院适用法律指的是适用制定法。法院适用法律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法的运行的主要表现形式,即把“应然性”的法转化为“已然性”的现实??具体的社会关系和主体的行为。法律适用必须以法律存在为前提,不论该法律以国内法的形式还是国际法的形式存在。中国加入WTO后,WTO规则首先是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的渊源,其只有经直接纳入或其它转化方式成为中国国内法的一部分时,才具有国内法律渊源的属性。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条约均能构成国内法律渊源,我国现行法律确认国际条约为国内法律渊源仅限于在涉外法律关系中,对于国内法律关系并无规定。就范围而言,也仅限于民商法律、诉讼法律领域。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国法院在裁判案件时,既可以适用中国国内法,也可以适用外国法(注:见《中华人民共和

篮球比赛基本规则

2011电气学院篮球选拔赛基本规则、比赛要求及赛程安排一、基本规则 1.每场比赛每队首发5人,候补球员最多7人。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场外暂停停表,下半场最后两分钟停表,其它情况均不停表(裁判要求停表的情况除外)。上下半场结束后两队比分相同时,加时5分钟,若加时结束后本分仍相同,再进行5分钟的加时赛,以此类推,直至分出胜负。 2.每次换人要在20秒内完成,换人次数不限,被替换下场的球员可以再次上场。3.每队上下半场各有2次暂停机会,加时赛各有1次暂停机会,每次暂停2分钟。4.每次进攻要在24秒内完成,否则交换球权。 5.球员若在一场比赛中犯规五次或者得技术犯规两次即会被判罚离场;每队半场全队犯规达7次后,以后的犯规均由对方罚球两次。对于在比赛中恶意犯规的球员和行为,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比赛过程当中,一旦双方发生争执,甚至动武事件,即取消双方晋级资格。 6.本次比赛上下半场开始时均采用跳球争夺球权。 7.小组赛结束后,若出现同一小组内两队或多队胜场相同,则记净胜分来决定名次。8.其他方面依照国际篮联最新篮球比赛规则进行比赛。 二、比赛要求 1.请比赛队伍务必在比赛前15分钟到场,填写有关比赛资料,如果在比赛开始后,15分钟内未到达比赛场地或运动员人数不足四人,则以该队弃权论,判对方30:0赢。若因为下雨或者场地等原因不能比赛或者赛程有变动,由文艺体育部另行安排比赛时间,安排好之后再行通知。 2.比赛时必须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下进行,比赛裁判必须严格公正执法,比赛双方队员必须尊重主裁判的一切判罚,不得攻击、干扰主裁判,不得打假球,如有上列情况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球员乃至球队予处罚。如果赛后裁判或者球队有情况通报或者要上诉给文体部,则要有真凭实据,最终结果由文体部裁定。

WTO货物原产地规则介绍(pdf 21页)

WTO原产地规则介绍 介绍提纲 原产地规则概述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 WTO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协调工作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及原产地规则的概念 原产地规则的产生 原产地规则的分类 原产地的判别标准 原产地规则的作用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及原产地规则的概念 原产地:原产地是指货物的“国籍”,在国际 贸易中,是指根据为使用海关税则、数量限 制或有关其它贸易措施而制订的准则所确定 的获得、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上述定义 中“国家”一词可以是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 原产地规则(RO):用于确定货物产地或来 源国别的标准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规则的产生 进行贸易统计的需要 订立自由贸易协定的需要 加帖原产地标记的需要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规则的分类 优惠原产地规则 ——协定的,通过谈判达 成的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自主的,本国立法制 定的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的判别标准完全获得标准 实质性改变标准 ——税号改变标准 ——从价百分比标准 ——特定加工工序标准 ——混合标准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规则的作用 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积极作用——实施普惠制,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原产地规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 ——原产地规则有助于正确实施有关贸易政策 原产地规则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 返回目录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产生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目标及基 本原则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结构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产生 ?@GATT对如何确定原产地规则没有具体规定 ?@意识到滥用原产地规则将使之成为一种变相贸易政 策工具 ?@80年代后期出现的三种趋势 ?----不断增长的区域性优惠贸易安排及其五花八门的原产地规则 ?----由诸如多种纤维协议和钢铁“自愿”出口限制之类配额安排引发的原产地争端 ?----越来越多的采用反倾销措施以及随之经由第三国渠道进行规避的情况

WTO规则(单选)

1.世贸组织是根据(B )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建立的。 A东京B乌拉圭C迪龙 2.世贸组织取代了(C )成为协调世界经贸关系的国际性组织。 A世界银行B国际货币基金C关贸总协定 3.1986年9月在埃斯特角城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决定发起(A)回合谈判。A乌拉圭B埃斯特角C肯尼迪 4.乌拉圭回合谈判于(B)年4月宣告正式结束。 A1986 B1994 C1995 5.在2001年的(A)会议上中国被接纳为世贸组织成员。 A多哈B坎昆C东京 6.(C)回合谈判第一次增加了服务贸易的内容。 A多哈B东京C乌拉圭 7.乌拉圭回合将(C)的非关税措施全部予以关税化。 A汽车B农产品C水产品 8.1994年4月在马拉喀什部长会议上通过了建立(A)协议。 A世界贸易组织B多边贸易组织C国际贸易组织 9.世贸组织成员通常称为(B)。 A缔约方B成员方C会员方 10.参加关贸总协定的成员通常称为(A)。 A缔约方B成员方C会员方 11.1990年初(C)首先提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倡议。 A美国B加拿大C意大利 12.关贸总协定采用(B)方式作出决定。 A投票B一致同意C表决 13.世贸组织是(C)的国际经济组织。 A非约束性B非法人地位C具有法人地位 14.世贸组织协议是国际(B)协议。 A双边B多边C临时性 15.世贸组织协议要求各国代表草签后必须经过本国(C)批准才能生效。A政府B元首C立法机构 16.世贸组织成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B)方面。 A争端解决机制B“一揽子”协议C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17.世贸组织总理事会由(C)组成。 A发达成员方B部分成员方C所有成员方代表 18.(B)可以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请加入。 A地区性组织B单独关税区C地方政府 19.成员方退出世贸组织,从递交退出通知被(A)接受6个月后生效。A总干事B争端解决委员会C总理事会 20.世贸组织豁免某一成员义务须经(C)通过。 A总干事B全体成员方C3/4以上多数 21.最惠国待遇要求缔约一方在另一方享有(C)任何第三国享有的待遇。A相当于B高于C不低于 22.(B)条款有无条件的与有条件的两种。 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优惠待遇

篮球运动基本规则

篮球运动基本规则 违例 一、违例就是违反规则。 二、罚则就是发生违例得队失去球(例外:第四十四条与第六十条)。 三、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得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得地方除外(例外:第三十一条注解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与第六十条)。 队员出界与球出界 一、当队员身体得任何部分与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得地面,或除队员以外得任何物体接触时,即就是队员出界。 二、当球触及: 1、界外得队员或任何其她人员; 2、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得地面或人物体; 3、篮板得支柱或背面,即为球出界。 三、球出界或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得其它物体出界,最后去触球或被球触到得队员就是使球出界得队员。 运球规则 运球 1、当已获得控制球得队员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接触球为运球开始。 2、队员用双手同时触球,或使球在一手或两手中停留得瞬间运球即完毕。 3、队员得手不与球接触时,运球队员得步数不受限制。 一、下列情况不就是运球: 1、连续投篮; 2、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掉球,然后恢复控制球(漏接); 3、与附近得其她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 4、拍击另一队员控制得球; 5、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6、只要不出现带球走违例,球在触及地面前在手中抛接与停留(见第三十九条)。 二、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因为下列情况,她失去了对球得控制以后: 1、投篮; 2、球被对方队员拍击; 3、传球或漏接,然后球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接触。 三、队员不得掷球打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去触及球,除非裁判员认为就是投篮则除外。违反本条规则就是违例。 注解: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得违例。 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得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

最新国际篮球比赛规则全集

最新FIBA篮球比赛规则全集 第一条:定义 1、1、篮球是两队各有五位球员出场的比赛,其目的在将球投入对方篮内,并防止对队获球或得分。 1、2、球队所进攻的篮为敌篮,球队所防守的篮为本篮。 1、3、球可以向任何方向传,投,滚,拨或运球,惟必须合乎下列规则条文的规定。 1、4、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较多的一队获胜。 第二条:球场面积 第三条:球场界线 第四条球场设备 第六条:裁判员的权利 1、比赛期间,裁判员应检查及认可一切器材。 2、裁判员应指定标准计时器,同时确认纪录台工作人员。 3、裁判员应禁止任何球员佩戴足以对其他球员产生危险的物品(参阅规则第13、6) 4、每半时,每一节和决胜期,裁判员应在中圈执行跳球,开始比赛。 5、当职员对於投中是否有效,意见不同时,裁判员应做最终的决定。

6、裁判员於必要情况下有权停止比赛、当球队被裁判员告知后,如拒绝出场比赛或阻扰比赛进行时,裁判亦有权宣布该队弃权。 7、每半时及每一决胜期时间终了时,或裁判员认为有必要时,应该详细审查并核对比赛记录表,同时确定比赛剩馀时间。 8、当与检察员,临场委员,或有必要与记录台工作人员作何之会商之后,裁判员应做最终的判决。 第九条:记录员与助理记录员的职责 1、纪录员应於开赛前登记每位先发球员及全部替补球员的姓名和号码。当发现球队阵容,替补的程序或球员号码有不合规则规定时,应尽速通知较近的职员。 2、登记得分累计表的数字及投中,罚中的次数。 3、登记每一球员的侵人犯规及技术犯规,并在球员第五次犯规(2X20分钟的赛制中)或第六次犯规(4X12分钟的赛制)时,应立即通知裁判员。 请求暂停 1、4X12分钟的赛制,比赛每半时第三次暂停时。 第十二条球队 每一球队应包含: 1、在4X12分钟赛制,或球队须参加三场以上的比赛时,每队不得超过十二位球员。 2、一位教练,球队得视需要增设一位助理教练。 3、一位队长,应为该队合格的球员。

篮球规则

指队员在比赛中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包括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两类。对犯规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在2×20分钟的比赛中,一队员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达五次;在4×12分钟的比赛中,一队员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达六次,得到通知后必须自动退出比赛。 违例 比赛中,队员有违反规则的行为但未造成犯规,叫做“违例”。包括带球跑、非法运球、拳击球、脚踢球、球回后场、攻防中的干扰球、三秒钟、五秒钟、十秒钟、三十秒钟以及使球出界和掷界外球、罚球、跳球时违反规则等。对各种情况的违例均有不同的处理和罚则。 侵入犯规 指球进入比赛状态,活球或死球时与对方队员非法接触的队员犯规。 依据是:

⑴每个队员都有责任尽可能避免发生身体接触; ⑵任一队员只要在占位时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占据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位臵; ⑶如果发生了身体接触的犯规,应由造成身体接触的队员负责。比赛中,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或过分弯曲身体成不正常的防守姿势或占据不合法的防守位臵,以阻挡、阻挠、推人、撞人、绊人来阻碍对方行进。除了抢球附带地接触了对方持球人的手以外,不准用手触及对方。裁判员根据规则对不同情况下发生的犯规进行相应的判罚。动作粗暴或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予以警告或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双方犯规 指比赛双方2名队员同时互相犯规。在登记犯规队员一次犯规后,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当一起

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同时发生时,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 技术犯规 指队员违反运动道德的行为与对手未发生身体接触的犯规。漠视裁判员劝告,同裁判员谈话、接触没有礼貌,或使用不尊敬的语言和举动戏弄对方及故意延误比赛等,均判作“技术犯规”。场上队员技术犯规,由对方罚球两次。犯规性质严重或坚持不改者,则取消比赛资格。场外教练员、替补队员技术犯规时,由对方罚球两次。无论罚中与否,都由罚球队在边线中点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教练员在一场比赛中有两次技术犯规或由于其本人、助理教练、替补队员或任何与球队有关人员违反运动道德,累计被判三次技术犯规,则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并责令其离开球场,由助理教练员或队长代理其职务。 全队七次犯规

打篮球的基本规则

打篮球的基本规则 我们很多人都喜欢看篮球,在看篮球的时候,我们可能有时候对有些判罚有分歧,原因就在于大家也不是很了解篮球的规则。现在和大家分享一篇打篮球基本规则的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比赛时间 篮球的比赛时间分为4节,每节10分钟。当然,在比赛中常常会遇到犯规之类导致比赛时间中断的情况,所以,其实际比赛时间常常会超过10分钟。如果双方在4节比分依然打平,那还得进行加时赛。加时赛以5分钟为1个时间段。5分钟之内分出胜负,比赛结束。5分钟里依然打平,那还得进行下一个5分钟的加时赛,直到双方分出胜负。 2.休息时间

篮球比赛分为上下半场,1、2节为上半场,3、4节为下半场。上下半场之间有个休息时间,这个时间稍长,为10分钟。另外,1节到2节之间,3节到4节时间有个短暂的休息时间,为2分钟。 3.比赛得分 比赛时,上方将球投进对方球框里,即为得分。在2分线投篮得分的则得2分,在3分线外投篮得分的则得3分。罚球投中的得1分。 4.5次犯规 篮球的犯规主要由两种犯规构成,一种是侵人犯规,一种是技术犯规。而当一名球员在篮球比赛中,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的次数达到5次后,该队员就会被罚出场,并不得再参加本场比赛。

5.罚球 当一方队员投篮的时候,另一方队员对其犯规。这个时候,就会判罚罚球。如果实在2分线内投篮犯规,则罚两次球。如果是3分线外投篮犯规,则罚三次球。 6.时间违例 进攻方球员在防守方后场的篮下限制区域里,不得停留3秒。同时,球员在持球时,应当在5秒内将球传出或投出。当然,球队球员在己方后场得球后,需在8秒内将球推进到前场,同时,球队球员在得球后,球队球员需在24秒内投篮,否则即为违例。

WTO规则对中国法制的影响和我们的对策(1)

WTO规则对中国法制的影响和我们的对策(1) 大家都知道,WTO也就是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它有一套内容广泛,并且不断发展的规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WTO规则,WTO从规范贸易制度入手,广泛地介入了各个成员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手伸的越来越长。因为我们今天没有时间谈论WTO规则的具体内容。 大家都知道,从老GATT开始,关贸总协定主要规范的是货物贸易这块内容。但从最后一轮,也就是马拉圭回合谈判开始,它的手伸得越来越长。当时,GATT时期就有服务贸易总协定。WTO又加上了trips 即与贸易有关和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有关的投入措施,几十个协议,范围非常非常宽,已经远远脱离开了原来GATT最早的关税和贸易。主要是后贸易谈判中,手伸的非常长,实际上,包括我们谈判的时候,很多条款包括我们中国加入的很多条款。比如bop条款,那根本不是WTO要谈的事情,结果也被拉了进来。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我看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一些官员也感到不安,感觉到WTO这个组织比较有扩张性。实际上,WTO规则规范的范围确实越来越快。WTO规则是约束它的成员(GATT时称缔约国,contracting parts),这里WTO中叫members,规范它的成员,约束它的成员一些行为。它主要规范的是成员的政府经济管理活动,它是约束政府行为的。所以说,美国有一个学者就称WTO规则是一个国际行政法典,主要是管政府

的行为的,所以这套规则带有很强的强制力,是带牙齿的,比如说,体现在大家比较熟悉的建立在反倾销原则基础之上的争端解决机制,很有强制性,因此加入WTO,首先面临挑战的是政府,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管理经济方式的挑战。代写论文 在现代社会的巨大主导作用,各行各业包括公民个人,必将随之面临新的挑战,WTO规则在中国的实施,必将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对于调整我国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而言,加入WTO将产生全面深远的影响。这个影响面是非常大的。为了能说明问题起见,我想从从了解WTO规则的三个原则,也就是贸易制度统一实施原则、透明度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及其对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影响入手,来谈一下它对我们法制建设的影响。因为这三个原则不仅涉及到我们有关法律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让,包括法规解释、清理和立法监督,而且涉及到法律的实施的监督。包括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个方面,也就是说涉及了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各个领域。第一,贸易制度统一实施原则及其影响。贸易制度统一实施原则也算法律统一实施原则。这一原则就要求WTO的全部成员承诺在它的全部关税领土范围之内,统一实施WTO规则,保证国内有关贸易法律、法规及措施与WTO规则保持一致。它的方面很宽,尤其在我国加入协议书里面,把我们相关法律点清楚了。说白了,就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规章、地方部门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还有其它改革措施。其它政

WTO农业规则

WTO农业规则 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削减农产品生产补贴、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规范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 WTO农业规则由四个协议组成,即《农业协议》、《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国别减让表关于农产品的承诺、《实施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和《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 (一)市场准入规定 就是关于别国商品和劳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定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要求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约束和削减关税水平,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措施,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 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主要涉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关税减让、最低市场准入、关税配额管理和特殊保障措施几个方面 1.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 《农业协议》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唯一手段。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方不得在协议生效后保留、使用和重新使用非关税措施,原来使用的非关税措施必须转换成关税等值,进行关税化 关税化的过程包括 (1)将现行的非关税措施转化为相应的关税等值 (2)利用关税等值来确定农产品的从量税或从价税 2.关税减让

是指根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将全部农产品减让基期的关税(包括关税化过程中产生的关税)削减到一定水平 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以1986~1988年为基期,从1995年开始分年度按规定幅度削减,并且在今后不得超过这一水平 3.最低市场准入 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实施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允许一些成员国对于某些农产品保留非关税措施,但同时规定必须确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以扩大农产品的进口量,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实施最低市场准入机会的条件 (1)以1986-1988年为基期,在该时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3% (2)从1986年起不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若该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则需要对其实行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 4.关税配额 对配额数量内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对超过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则征收较高的关税,这种数量管制制度就是关税配额 5.特殊保障措施 是指依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对那些已经遵守了关税化规定的产品采取某些特别措施,以防止进口数量的激增和进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 使用特殊保障措施,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该产品必须已经经历了关税化过程 (2)必须是一国关税减让表中注明可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产品 (3)必须达到以价格或数量为基础的触发标准

篮球比赛规则大全

篮球比赛规则大全 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上场5人,其中1人为队长,替补球员有7人。将球投入对方球篮得2分;在3分区外投入对方球篮得3分;罚球中1次得1分。第39条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二、确定中枢脚 1、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2、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 (1)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 a、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b、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是中枢脚。 c、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三、持球移动 1、确定了中枢脚后: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可以抬起。 2、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比赛由 4节组成,每节10分钟。在第1节,第二节(第一半时)之间,第3节和第4节(第二半时)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有2分钟的比赛休息时间;两个半时的比赛休息时间为15分钟,以全场得分多者为胜。如果在第4节比赛时间终了时比分相等,需要一个或多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继续比赛,直至决出胜负。比赛中每队的换人次数不限。但是,要登记的暂停在第一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二次;在第二半时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每一决胜期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1次。整个比赛过程由裁判员(三人制:包括主裁判员,第一副裁判员和第二副裁判员,二人制:包括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 5、记录台人员(包括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和24秒钟计时员)和技术代表管理。篮球比赛中对规则的违反有违例和犯规两大类。 违例 违例即是违反规则。 罚则是将球权判给对方队在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球入界。带球走--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其另一脚(称为中枢脚) 不得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如果中枢脚离开了这个接触点就构成带球走违例。 非法运球 队员在运球后, 用双手同时触及球或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运球即完毕。运球结束后,除非失去控球权后又重新控制球,否则不得再次运球,如果再次运球,则为非法运球违例。 拳击球或脚踢球 比赛中队员不得故意用拳击球或用腿的任何部分去阻挡球,否则将判违例。如果球偶然

《WTO规则》教学大纲

《WTO规则》教学大纲

《WTO规则》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501991 学时 32 课程性质学科基础、学科方 向、必修、选修学分 2 适用 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法方向) I 大纲文本 一、课程内容 (一)贸易自由化理论 1、早期对外贸易思想及理论 (1)早期对外贸易思想 (2)重商主义经济哲学 (3)早期自由贸易理论 (4)亚当·斯密与自由贸易 2、古典自由贸易理论 (1)自由贸易相对优势理论 (2)相对优势与机会成本理论 3、要素禀赋理论 4、产品周期理论 5、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理论 6、外部经济理论 7、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 8、内生性经济增长理论 2

9、支持自由贸易的法学观点 (二)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1、互惠贸易理论 (1)密尔——托伦斯的互惠贸易理论 (2)现代互惠贸易 2、幼稚工业理论 (1)早期幼稚工业理论 (2)当代幼稚工业观点 (3)市场失灵的保护依据 3、现代贸易保护的其他论点 (1)振兴国内工业 (2)财政收入 (3)国家安全 (4)其他观点 (三)国际贸易政策 1、贸易政策工具 (1)关税 (2)出口补贴 (3)进口配额 (4)自动出口限制 (5)其他贸易政策工具 2、经济一体化贸易政策 3、发展中国家进口替代政策 (1)贸易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影响 (2)进口替代的产生 4、发达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 3

(四)世界贸易组织组织法 1、WTO成立的历史背景 2、WTO组织法 (1)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2)WTO的职能 (3)WTO基本原则 3、WTO的结构 (1)WTO的组织结构 (2)WTO的法律结构 4、WTO决策机制 (1)CATT决策机制 (2)WTO决策机制 5、WTO成员与加入WTO (1)CATT历史背景 (2)WTO成员与加入WTO (3)互不适用条款 6、贸易政策审议 (1)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2)国内政策、法规透明度要求 7、国际条约的签署 (1)中国政府代表签署国际条约的法律依据 (2)中国政府代表签署国际条约的法律程序(五)WTO争端解决机制 1、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方法论 2、GATT争端解决机制 3、WTO争端解决机制 4

篮球运动的基本规则---教案

篮球运动的基本规则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篮球运动的特点、作用、起源与发展,以及篮球的基本规则,现代篮球运动的发展趋势。 2.培养学生对篮球运动的兴趣,持之以恒,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 3.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使学生明白基本的篮球规则。 教学重点:篮球运动的比赛方法、违例以及犯规部分的学习。 教学难点:对规则的理解、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教学过程和讲授内容 1.课堂常规(1min) 2.导入:篮球运动的比赛方法?(3min) 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每队目标是在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队得分。篮球比赛由裁判员、记录台人员管理。 比赛分前、后半场,每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结束两队积分相同时,则举行延长赛5分钟,若5分钟后比数仍相同,则再次实行5分钟延长赛,直至比出胜负为止。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较多的队,将是比赛的胜者。 3.授课:(35min) 篮球运动的特点: 集体性特点综合性特点对抗性特点 健身性特点增智性特点商业性特点 篮球运动常见的违例: 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二、确定中枢脚 1、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能够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2、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他能够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

(1)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 a、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能够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b、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是中枢脚。 c、一脚着地,队员能够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三、持球移动 1、确定了中枢脚后: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能够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能够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能够抬起。 2、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能够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能够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能够抬起。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八秒钟规则 1.当一名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必须在8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 2.当球触及前场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前场的队员时,球即进入前场。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三秒违例 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能够抬起。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5秒违例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被严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内)的持球队员要在5秒钟内传、投、滚或运球。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球回后场 1.某队获得控制球权 2.该队在前场最后触及球 3.该队球员在后场最先触及球 同时满足以上三点视为球回后场违例。 ●24秒钟规则 即当一次进攻开始的时候,从后场一得到球,必须在24秒钟之内尝试投篮,至少在24秒之内投篮一次,否则发生24秒进攻违例。 常见的犯规 正式比赛的普通犯规分为5种,即打手(touching foul)、拉人(holding foul)、推人(pushing foul)、进攻犯规(charging foul)和阻挡犯规(blocking foul)。当在球员控球时犯规,将不会判罚球;当球员在上篮动作是犯规,将判罚球(罚球数将由球员所射的球若进应得的分数)。若球员在被犯规时所射的球进,将算分并有一粒罚球。阻挡犯规是在进攻球员进攻时,防守球员在他进攻后才防守,并与进攻球员碰撞才算犯规。进攻犯规则是在球员防守后非法肢体接触进攻,碰撞到其他队员的犯规。 ●技术犯规(technicalfoul) 篮球犯规规则对场上或球队席上的球队成员的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或违例的处罚,是技术犯规。在球成活球前,与对方队员发生非法的接触,也可判为技术犯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教学大纲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教学大纲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学时:36 实践学时:暂不安排 一、课程说明 1、开课意义,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很快届满五年,过渡期基本结束。五年来,中国一直忠实履行入世承诺,各项承诺均按时或提前实施,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和好评。入世后我们不仅按照关税减让表逐年降低关税,带动了货物贸易的快速发展,而且还认真履行了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准入承诺,仅在服务贸易领域新订立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多达300余部,从而为服务贸易铺平了道路。此外,入世后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措施也空前加强。当然,我们也应该清醒看到,我国正在致力于由“外贸大国”向“外贸强国”的转变的时刻,我国部分企业在货物、服务和技术贸易实际操作中,由于不了解WTO规则,不按照WTO规则办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换来的教训是深刻的。 2、课程教学目标及要求 过渡期之后,摆在我们面前的挑战和机会将更大更多,因此要求我们必须在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正确而又灵活地运用世贸规则,以便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真正掌握并能熟练运用wT0规则的人才还相当匮乏,针对这种情况,在四年制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教学安排上,有必要也必须学习《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一书。通过本课程学习,基本上能够达到以上之目标。

3、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WTO规则》属于四年制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它是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相关课程以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海关实务与商品检验》、《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等课程为基础,专门介绍国际贸易活动中要遵守的各项规则以及如何运用规则为我国经济服务等内容。 4、 二、大纲本文 (一)、课程内容与重点难点 本课程共二十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篇WTO总论(第一章~第三章)共3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由来与发展、宗旨、目标;WTO 成员与决策机制、主要机构及运行机制和WTO规则体系;第二章介绍《WTO协定》主要原则及其例外;第三章介绍中国关税制度改革及中国入世的主要承诺。第一篇的重点和难点都是是第二章《WTO协定》的主要原则。第二篇货物贸易规则与案例(第四章~第十三章)共10章,包括农业规则、纺织品与服装规则、动植物卫生检疫规则、投资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规则、海关估价规则、保障措施规则、装运前检验规则、原产地规则、进口许可程序规则以及反倾销规则和补贴与反补贴规则等。这部分是教材的核心、教材的重点。第三篇服务贸易规则、

国际篮球比赛规则

? 国际篮球比赛规则 第一章 比赛概要 第一条:定义 1.1.篮球是两队各有五位球员出场的比赛,其目的在将球投入对方篮内,并防止对队获球或 得分. 1.2.球队所进攻的篮为敌篮,球队所防守的篮为本篮. 1.3.球可以向任何方向传,投,滚,拨或运球,惟必须合乎下列规则条文的规定. 1.4.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较多的一队获胜. 第二章 球场及设备 第二条:球场面积 第三条∶界线与及尺寸 第四条:球场设备 第二条:球场面积 2.1比赛球场为长方形的坚硬平面,场内不得有障碍物. 2.2国际篮球总会主办之重要比赛(参阅'国际正式比赛程序'E段),其球场面积需长二十八 公尺,宽十五公尺,由界线内缘量起. 2.3国际篮球总会授权各会员单位,在主办区域性或洲际性之比赛,或各国家篮球协会主办 之国内比赛,得适用现有球场,惟最低限度须长26公尺,宽14公尺. 即将兴建之球场,应依据国际篮球总会正式比赛场地规定,即长二十八公尺,宽十五公尺. 2.4球场天花板或障碍物的高度,至少不得低於七公尺. 2.5球场的光线应平均而充足,灯光装置不得影响球员的视线. 第三条:球场界线 划成同一颜色(最好为白色) 宽五公分(5 cm),并且 清晰明显. 3.1.界线 3.1.1球场两边的长线称为边线,两端的短线称为端线. 3.2.中线 3.2.1球场必须划出中线,中线为两边线中点的连接线,与端线平行,且应超出边线十五公分. 3.3.罚球线 3.3.1.罚球线必须与端线平行,其离端线较远一边,与端线内缘间的距离为5.80公尺.罚球 线长为3.60公尺.其中点应位於两端线中点假想的连接线上. 限制区域 3.3.2.限制区域的面积的面积,包括端线与罚球线及两连接端线的斜线中间部份,该两斜线 起於端线内缘,该两线之外端各距端线中点三公尺,斜线的另两端中止於罚球线的两端.限制区域可漆上颜色,但必须与中圈内所涂的颜色相同. 罚球区域 3.3.3.罚球区域是以罚球线中点为圆心,以1.80公尺为半径划一圆圈并连同限制区域所有 的面积.在限制区域内另一半圆,应划成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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